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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漢民作者簡介:朱漢民,男,西曆一九五四年生,湖南邵陽人,現任湖南大學嶽麓書(shu) 院教授。曾任湖南大學嶽麓書(shu) 院院長二十多年,推動了嶽麓書(shu) 院的現代複興(xing) 。著有《玄學與(yu) 理學的學術思想理路研究》《湖湘學派與(yu) 湖湘文化》《經典詮釋與(yu) 義(yi) 理體(ti) 認》、《儒學的多維視域》等。 |
儒本術末:真德秀的術數觀
作者:王逸之 朱漢民
來源:《原道》第40輯,陳明、朱漢民主編,湖南大學出版社2021年8月
內(nei) 容摘要:真德秀的命運思想思想與(yu) 程朱理學密切相關(guan) 。命運是術數所關(guan) 注的核心內(nei) 容,也是儒學和術數一直共同關(guan) 注的焦點。探究真德秀的命運思想,亦即論證其術數觀。他所秉持“以儒為(wei) 本”的命運思想,直接造就了“以儒為(wei) 本”的術數觀。當儒家“順天安命”的思想,與(yu) 術數中趨利避害的“算命”、“改命”的立場相衝(chong) 突時。他比較儒家與(yu) 術數的知命之法,將儒家所言之命視為(wei) “本”,術數所論之命當作“末”,但並沒有完全否定術數。他以一種通儒的態度去正視“小道”(術數),肯定術數“雖小道,必有可觀者焉”的“末”之價(jia) 值。但他之所以認同術數“末”的價(jia) 值,不僅(jin) 因為(wei) 術數之“末”的道理與(yu) 儒家之“本”的道理是一致的,而且更重要的是術數本於(yu) 儒學。真德秀的“儒本術末”的術數觀,是建立在正視“小道”的基礎上,欲以儒之“本”來兼容術之“末”。
關(guan) 鍵詞:真德秀;儒學;命運;術數;本末
學界對真德秀的研究,主要側(ce) 重其儒家思想中哲學概念與(yu) 核心命題的詮釋等方麵,而在其術數思想方麵的研究尚未涉獵。真德秀雖與(yu) 朱熹同為(wei) 一郡,然素未謀麵,而私淑朱熹。後拜朱熹高足詹體(ti) 仁為(wei) 師,故其具有朱熹的私淑弟子和再傳(chuan) 弟子的雙重身份。經過“慶元黨(dang) 禁”之劫,程朱之學被官方嚴(yan) 禁,眾(zhong) 多學者一時紛紛改從(cong) 他派,真德秀“獨慨然以斯文自任,講而續之,行於(yu) 身,誦於(yu) 朝,發於(yu) 政事”。及至“黨(dang) 禁既開,而正學遂明於(yu) 天下後世,多其力也”,故真德秀對於(yu) 理學的貢獻,主要不是在思想上的創發,而在於(yu) 他對程朱之學的承繼。
一、以儒為(wei) 本
命運是術數所關(guan) 注的核心內(nei) 容,也是儒學和術數一直共同關(guan) 注的焦點。探究真德秀命運思想,亦即論證其術數觀。儒家性命觀由孔子、孟子及子思等先後構建,從(cong) 《論語》《孟子》《中庸》等經典中,可以明確地看出儒家性命觀的演變軌跡和深刻內(nei) 涵。程朱理學對此進行了係統闡釋,真德秀《西山讀書(shu) 記》中也有詳盡探討。此書(shu) 前兩(liang) 卷即探討了“天命之性”“氣質之性”“性命”“命”等重要命題,之所以如此,蓋因“性命”為(wei) 義(yi) 理之源。當然,儒家的性命之說也涵蓋了其命運思想。宋代理學論命與(yu) 漢唐以來從(cong) 自然角度入手相異,而將它納入到社會(hui) 道德的領域內(nei) ,這主要表現在他們(men) 從(cong) 心性角度來探討命。
真德秀認為(wei) “性”始見於(yu) 《尚書(shu) ·湯誥》“惟皇上帝,降衷於(yu) 民。若有恒性,克綏厥猷惟後”。他援引朱熹之說,“性”是天之所降,人之所受者,故為(wei) “天命之性”。真德秀還認同朱熹將命劃分為(wei) “氣之命”和“理之命”的兩(liang) 分法,即“命,謂天之付與(yu) ,所謂天令之謂命。然命有兩(liang) 般,有以氣言者,厚薄清濁之稟不同是也。如所謂‘道之將行、將廢,命也’,‘得之不得曰有命’是也。有以理言者,天道流行、付而在人,則仁義(yi) 禮智之性,如所謂‘五十而知天命’、‘天命之謂性’是也。二者皆天所付與(yu) ,故皆曰命。”
所以,他也同樣指出“性”有兩(liang) 種:一種是“天命之謂性”,乃以“理”言之;另一種則為(wei) “生之謂性”,是以“氣”而言。“性命”雖是“性”與(yu) “命”的連稱,然實則兩(liang) 者所指為(wei) 同一。真德秀在《易經·乾卦》“乾道變化,各正性命”中,以程頤之說來詮釋“性命”,即“程子曰:‘乾道變化,生育萬(wan) 物,洪纖高下,各以其類,各正性命也。天所賦為(wei) 命,物所受為(wei) 性’”。
真德秀對“命”理解,也完全來源於(yu) 程朱之說。在《易傳(chuan) ·說卦》“窮理盡性,以至於(yu) 命”中,他再次援引程頤和朱熹的觀點,稱“(程子曰)理也,性也,命也,三者未嚐有異。窮理則盡性,盡性則知天命矣。天命猶天道也,以其用而言之,則謂之命。命者,造化之謂也。……問天與(yu) 命、性與(yu) 理四者之別。天則就其自然者言之,命則就其流行而賦於(yu) 物者言之,性則就其全體(ti) 而萬(wan) 物所得以為(wei) 生者言之,理則就其事事物物各有其則者言之。合而言之,則天即理也,命即性也,性即理也。是如此否?朱子曰:‘然’”。
真德秀認同程朱將“命”等同於(yu) “理”,這顯然是就“理之命”而言的。而關(guan) 於(yu) “氣之命”,真德秀也認同朱熹對《論語·雍也》“伯牛有疾,子問之,自牖執其手,曰:‘亡之,命矣夫!斯人也而有斯疾也,斯人也而有斯疾也’”的解釋,即“朱子曰:‘命謂天命,言此人不應有此疾,而今乃有之,是乃天之所命也。’或問曰;‘命者何如也?’曰:‘有生之初,氣質之稟,蓋有一定而不可易者,孟子所謂莫之致而至者也。’”
“理之命”與(yu) “氣之命”存在何種關(guan) 聯?真德秀同意朱熹在《四書(shu) 或問》中的觀點:“然或者又以天命為(wei) 窮達之命,則所知雲(yun) 者又若別有所屬也,然則命有二乎?(朱子)曰:‘命一也,但聖賢之言,有以其理而言者,有以其氣而言者。以理言者,此章之雲(yun) 是也。以氣言者,窮達有命雲(yun) 者是也。讀者各隨其語意而推之,則各得其當,而不亂(luan) 矣。’”“理之命”與(yu) “氣之命”屬於(yu) 同一個(ge) 命,都是天所賦予之命,之所以有兩(liang) 種稱謂隻不過是從(cong) 不同角度或層麵而言的。朱熹對“氣之命”有明顯的命定傾(qing) 向:“死生自有定,命若合死於(yu) 水火,須在水火裏死,合死於(yu) 刀兵,須在刀兵裏死,看如何逃不得,此說雖甚粗,然所謂知命者不過如此”
真德秀在《西山讀書(shu) 記》中“命”的條目下,多次援引朱熹的這一觀點,諸如“(朱子曰)命稟於(yu) 有生之初,非今所能移。天莫之為(wei) 而為(wei) ,非我所能,必但當順受而已”,“(朱子曰)人物之生,吉凶禍福皆天所命,然惟莫之致而至者,乃為(wei) 正命。故君子修身以俟之,所以順受乎此也”等。從(cong) 對“天命之性”“氣質之性”“性命”“命”等重要命題的探討中,不難看出真德秀完全服膺於(yu) 程朱理學的儒學立場。他尤其受朱熹“理之命”和“氣之命”的影響,其中“氣之命”是命理術家所關(guan) 心的,“理之命”則為(wei) 理學家所獨創。他曾言:“死生福禍係之於(yu) 天,非苟求之可得,苟避之可免,吾惟盡所當為(wei) 以聽其自至,其順乎天孰大焉,非益乎?”即認為(wei) 對不能改變的“氣之命”,應當發揚儒家君子“修身以俟之”而“順受乎此”。這充分彰顯了他以“理之命”為(wei) 根本,秉持“以儒為(wei) 本”的命運思想,亦即“以儒為(wei) 本”的術數觀。真德秀這種儒家“順天安命”的思想,與(yu) 術數中趨利避害的“算命”“改命”的立場相衝(chong) 突。儒家推崇“正義(yi) 不謀利,明道不計功”,而術數則以預測吉凶禍福為(wei) 宗旨,與(yu) 聖賢之理背道而馳。這必然會(hui) 引起兩(liang) 者在理論層麵的交鋒。
二、以術為(wei) 末
真德秀生活的南宋季世“術士滿天下”,張栻稱“近世風俗深泥陰陽家之論”,陸九淵亦言:“小命之術其來久矣,於(yu) 今尤盛”。其時,江湖術士“今挾術浪走四方者如麻粟”,這就客觀上造就了術士和南宋士人的交往機會(hui) ,更何況“士大夫必遊之地,天下術士皆聚焉”。
因而,出現了許多南宋士人為(wei) 術士寫(xie) 序作文的現象,諸如魏了翁《贈章相士》雲(yun) “泚毫賦此詩,為(wei) 生郵梁楚”,劉克莊《贈徐相師》曰“袖闊日常籠短刺,肩寒春未換單衣。半頭布袋挑詩卷,也道遊方賣術歸”等,真德秀也稱“餘(yu) 方與(yu) 友人劉定甫論《西銘》,而嶽相師來索詩,遂直書(shu) 以贈”。
真德秀作為(wei) 一代醇儒,始終以程朱理學為(wei) 圭臬,在與(yu) 術士的交際過程中,是否秉持“以儒為(wei) 本”的術數觀立場呢?麵對“以聽聲法觀人,百不失一二”的術數現象,真德秀解釋說:“人之類一也,而哲愚豐(feng) 悴修夭有萬(wan) 之不同者,氣也。氣有清濁,故為(wei) 哲愚;氣有盈縮,故為(wei) 豐(feng) 悴;氣有深淺,故有修夭。相形者因形以察之,聽聲者因聲以察之,術雖不同,其求之氣一也。”這顯然是以理學“氣質之性”來解讀的,與(yu) 朱熹所言“有人稟得氣厚者,則福厚;氣薄者,則福薄。稟得氣之華美者,則富盛;衰颯者,則卑賤;氣長者,則壽;氣短者,則夭折。此必然之理”的看法是一致的。
真德秀進一步說:“死生有命,富貴在天者,數也;惟聖罔念作狂,惟狂克念作聖者,理也。數不可以力而勝,理可以學而明。孟子曰:‘居移氣,養(yang) 移體(ti) ’,氣體(ti) 猶可以移,性其不可以複乎?故夫富貴貧賤不安於(yu) 定命,而求以易之者,惑也。”他通過以儒家經典為(wei) 理論依據,力證“順天安命”的合理性。他秉持朱熹所言“人之稟氣,富貴、貧賤、長短皆有定數寓其中”的觀點,宣稱“然則死生休戚、富貴貧賤,莫不素定於(yu) 有生之初。蓋天之所為(wei) ,非人之力也,而世之君子猶欲以智力求勝,非惑歟?使此義(yi) 苟明,則於(yu) 爵祿不必兢而得,患難不必避而免,安時委順,致命遂誌,一無所用吾力焉,夫然後謂之知命”。
真德秀所宣揚的“知命”,是以儒家立場為(wei) 主導地位的。當術士葉宗山拜謁他時,真德秀與(yu) 之論命稱“昔孔子嚐言命矣,曰不知命無以為(wei) 君子;孟子嚐言命矣,曰求之有道,得之有命。夫所謂命雲(yun) 者,豈日辰支幹、生勝衰歇之末哉!出處有道,語默有時,臨(lin) 死生,處利害,不惑不變,而惟義(yi) 之歸,此其所以謂知命也”。從(cong) 上文“豈日辰支幹、生勝衰歇之末哉”可以看出,真德秀比較儒家與(yu) 術數的知命之法,是將儒家所言之命視為(wei) “本”,而把術數所論之命當作“末”。雖然他曾質問術士“論命豈能修造化,相形那解脫頭顱。知君藻鑒真超絕,試問窮通改得無”,但還是認為(wei) “今五行家者流,其工於(yu) 推算者眾(zhong) 矣。然其於(yu) 人也,有益焉,有損焉”。
其中稱術數“有益焉”,即是在一定程度上承認它尚有“末”之價(jia) 值,而並非完全否定術數。當術士華仁仲稱術家相術發源孔孟,且識人之法比孔孟相法還要高妙。對此,真德秀回應稱“古今言善相之人,必以許負輩為(wei) 稱首。予謂負輩第能知升沉修短而已,若夫辨賢愚,判淑慝,則未有出鄒孟之右者。蓋其言曰:‘胸中正,則眸子瞭焉;胸中不正,則眸子眊焉。’又曰:‘仁義(yi) 禮智根於(yu) 心,其生色也,睟然見於(yu) 麵,盎於(yu) 背’觀人之法,盡於(yu) 此矣”。他隻承認術數僅(jin) 知“升沉修短而已”的末節,而以儒家的“孟氏相法”為(wei) 宗本。當然,術數之“末”,是相對於(yu) 儒學之“本”而言的,正如真德秀所說:“夫儒道之大猶天地也,百家眾(zhong) 技之流,則穹壤間一物爾”。這些都充分彰顯了真德秀“以儒為(wei) 本”的術數觀,但他同時又緣何承認術數之“末”的價(jia) 值存在?
三、正視小道
“小道”語出《論語》“雖小道,必有可觀者焉。致遠恐泥,是以君子不為(wei) 也”,它是指某一方麵的技能或技藝,如農(nong) 囿、醫卜、百工之類,術數自然亦屬“小道”此列。朱熹本人“至五行陰陽風水之術,亦皆通曉”,並不視小道(術數)為(wei) “異端”,其曰:“小道不是異端,小道亦是道理,隻是小。如農(nong) 囿、醫卜、百工之類,卻有道理在。”真德秀學宗朱熹,是繼朱熹之後的理學正宗傳(chuan) 人,對待“小道”的看法自然也與(yu) 朱熹是一致的。上文所言真德秀“儒本術末”的術數觀,之所以認為(wei) “術末”,也正基於(yu) 將術數視作“小道”而言的。
真德秀之所以認為(wei) “以吾道(儒學)律之(術數),固不免致遠恐泥之譏,而就其(術數)所長,亦有不可廢者”,是因通過“紹定三年冬,招捕使陳公提師出劍、汀間,曜之實從(cong) ,用其推占之術,曰某日出師,某日破賊,其應若響答然。它如相地,如治疾,又皆予嚐試而驗者”等事情,故乃稱“然則曜之所能,其可以小道廢之乎”。不能將術數以“小道”廢之,是因為(wei) 術數的實用技能性,這也是聖人所為(wei) 的。他說:“不知陰陽卜筮皆《易》之支流餘(yu) 裔,微而百工之事,亦聖人實為(wei) 之,一能一藝,莫非世用所急,而一切薄陋之可乎?”因而,真德秀有時會(hui) 對術士給予高度肯定,甚至與(yu) 之求身後葬地。
如他在《贈顧涇序》中稱“廬陵顧君涇,邃於(yu) 陰陽五行之學,以之占天則神,以之相地則不苟。凡今之以術名,未有能過之者也。予乙酉趨朝,遇之於(yu) 衢梁,君見謂曰:‘公之此行不滿百日當歸。’已而果然,蓋其驗如此,非神而能之乎”。但這並不是說真德秀對術數預測是信服的,在當時“無事不占,無事不卜”的社會(hui) 習(xi) 俗下,他也許正如朱熹所稱“古者葬地、葬日皆決(jue) 於(yu) 卜筮,今人不曉占法,且從(cong) 俗擇之可也”的一樣,而隻是未能免俗而已,更可況他認為(wei) 風水“求地而獲吉與(yu) 求而弗獲,皆命也,人力烏(wu) 乎與(yu) 哉!謂命不可移是矣,謂地為(wei) 可求是不知命也”。其它如術士池師惠預測他“君年時既合,而星辰行度偕會(hui) 於(yu) 吉,歲在乙醜(chou) ,君其以詞學策勳乎”,他表示“予佞其言而弗之信也”,即便事後果然應驗,他卻稱“蓋天之所為(wei) ,非人之力也”。
這些都可以看出他始終秉持“命出於(yu) 天”的儒本位立場。他以“以儒為(wei) 本”的術數觀,去對術數進行深入剖析,正如其在《贈羅一新序》中所論:“故凡得之以生者,其分有滋槁焉,其數有贏縮焉,其性有通窒焉。造物豈有意於(yu) 豐(feng) 嗇哉?各隨其所值焉爾。然富貴貧賤一定而不可易者,此氣之所為(wei) ,無所用吾力者也。”。他站在“氣稟說”的理學立場,認為(wei) 術數所關(guan) 注的“氣之命”是不能以人力而求的,而要積極致力於(yu) 儒者所推崇的“理之命”。真德秀以理學視域來正視“小道”,也進一步反映了他“儒本術末”的術數觀。他雖然認為(wei) 術數預測不能改變命運,但還是以一種通儒的態度給予術數“雖小道,必有可觀者焉”的認可。之所以如此,是因“小道亦是道理,隻是小。……卻有道理在”。它的道理在於(yu) “世間萬(wan) 法,不出陰與(yu) 陽。以字畫求之,凡其清者、勁者為(wei) 陽,濁者、軟者為(wei) 陰,從(cong) 則上陽而下陰,衡則左陽而右陰,即陰陽而視強劣,吉凶判矣。非惟字畫為(wei) 然,凡世之所謂技術若筮與(yu) 卜相與(yu) 命莫不然。非惟技術為(wei) 然,自吾一心之正邪推而至於(yu) 世道之泰否,亦莫不然。故勉善而去惡者,一身之吉也;進君子而退小人者,天下之吉也。人知問相字者以吉凶,而不知反諸心以求所以為(wei) 吉凶者”。
真德秀之所以正視“雖小道,必有可觀者焉”的價(jia) 值,是因為(wei) “小道”的道理與(yu) 儒家正心誠意的道理是一致的。這也是真德秀雖然否定術數能“算命”“改命”,還能正視“雖小道,必有可觀者焉”的原因所在。同時,真德秀的正視“小道”,也表現了他作為(wei) 一個(ge) 通儒對術數的兼容態度。
綜上所述,真德秀所秉持“以儒為(wei) 本”的命運思想,直接造就了“以儒為(wei) 本”的術數觀。他以一種通儒的態度去正視“小道”,肯定術數“雖小道,必有可觀者焉”的“末”之價(jia) 值。但他之所以認同術數“末”的價(jia) 值,不僅(jin) 因為(wei) 術數之“末”的道理與(yu) 儒家之“本”的道理是一致的,而且更重要的是術數本於(yu) 儒學,正如他在《贈五行任君炳》中所稱“以理論氣者,濂溪先生之學也;以理論數者,安樂(le) 先生之學也。……識者勿以陰陽者流例目之”。換言之,即是說儒“本”可以兼容術“末”的。如他認為(wei) 儒家“孟氏相法”較之僅(jin) 知“升沉修短而已”的術家相術有過之而無不及,因為(wei) 術數“若夫推步以知天,形象以觀地,又術之難者也”。真德秀之所以“平生慣讀橫渠銘,不讀許負天綱書(shu) ”,也是源於(yu) 他認為(wei) 以儒家的修身功夫來立身處世即可,即“但應內(nei) 省無所疚,何必從(cong) 君(術士)問休咎”。至於(yu) ,他在贈序中多次稱讚術士“神乎其技”,我們(men) 要考慮到其文本後麵的因素。如他自稱“人言得罪為(wei) 狂疏,若論狂疏罪不無。亦既自嗬還自笑,隻緣骨相合崎嶇”,並非是把個(ge) 人命運歸結於(yu) 骨相,而隻是對於(yu) 仕途多舛的聊以自嘲,他本人始終是“獨有任道心,未死須乾乾”。
由此足見,真德秀“儒本術末”的術數觀,是建立在正視“小道”的基礎上,欲以儒之“本”來兼容術之“末”。正因如此,他有時甚至“不把窮通來問汝(術士)”,反而“獨有一事欲扣君(術士),學海無底難窮尋。幾時鐵拳透鐵壁,直窺千年賢聖心”。他常通過為(wei) 術士作序這一傳(chuan) 播途徑,對外宣揚儒家命運思想之精義(yi) ,消除世人對術數認識的誤區。故而,他一方麵既稱讚“然則以命語人,亦豈易乎?括蒼張君元顯,五行家之巨擘者也”,而另一方麵又勸勉其“毋命之恃而惟命之安”。還極力稱讚術士葉子仁“每推論五行,輒以善道勉人如孝弟忠信、清心寡欲等語”的行為(wei) ,以及對術士張宗昌“能遣其子負笈從(cong) 師,文辭日贍以蔚,是將變方技為(wei) 儒者之門,又可喜也”,這些都直接體(ti) 現了真德秀“儒本術末”的術數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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