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東陽 貝淡寧】先秦賢能政治觀的形成與嬗變

欄目:學術研究
發布時間:2022-03-29 12:10:08
標簽:賢能政治
貝淡寧

作者簡介:貝淡寧(Daniel A. Bell),男,西曆一九六四年出生於(yu) 加拿大蒙特利爾。 一九九一年獲牛津大學哲學博士(政治學)。現為(wei) 山東(dong) 大學政治學與(yu) 公共管理學院院長,清華大學教授。著有《賢能政治》(中信出版社,2016年)《社群主義(yi) 及其批評》(牛津大學出版社一九九三、生活·讀書(shu) ·新知三聯書(shu) 店二〇〇一)、《中國新儒家: 變革的社會(hui) 中的政治和日常生活》(普林斯頓大學出版社二〇〇八年、上海三聯書(shu) 店二〇一〇)、《超越自由民主》(上海三聯書(shu) 店二〇〇九年)等。

先秦賢能政治觀的形成與(yu) 嬗變

作者:李東(dong) 陽 貝淡寧

來源:《孔子研究》2022年第1期


摘要:先秦時期是賢能政治觀由萌生到成熟的重要時期。早期“賢”與(yu) 今天所理解的道德有很大區別,而道德意涵本身也有一個(ge) 由最初的“合道德性”發展為(wei) “道德”的過程。先秦賢能政治觀幾經改易,分別經曆了以“堅”為(wei) “賢”、以“財”為(wei) “賢”、以“德”為(wei) “賢”三個(ge) 不同階段,反映了上古時期尚“力”的氏族社會(hui) 、殷周前期尚“財”的宗法社會(hui) 、春秋戰國尚“德”的士民社會(hui) 的價(jia) 值標準和政治思潮。先秦賢能政治觀深刻影響了中國政治的發展,其對政治領袖德才兼備、德先於(yu) 才的考量至今仍有現實意義(yi) 。

 

作者簡介:


李東(dong) 陽,男,1993年生,山東(dong) 泰安人,山東(dong) 大學政治學與(yu) 公共管理學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為(wei) 政治哲學與(yu) 文化;


貝淡寧(Daniel A.Bell),男,1964年生,加拿大蒙特利爾人,山東(dong) 大學政治學與(yu) 公共管理學院院長、教授,主要研究比較政治哲學



先秦時期是賢能政治觀由萌生到成熟的重要時期。早期的“賢”與(yu) 我們(men) 今天所理解的道德有很大區別,而道德意涵本身也伴隨著由最初的“合道德性”發展為(wei) “道德”的過程。本文將根據相關(guan) 古籍文獻和學人研究,重新梳理先秦時期賢能政治觀的內(nei) 涵和演變邏輯。而本文所謂先秦時期,不僅(jin) 限於(yu) 諸子時代,還包括前諸子時代。梁啟超將先秦界定為(wei) “起唐虞以迄春秋中葉”,又細分為(wei) 唐虞迄殷末的部落期、西周封建期、周東(dong) 遷後至孔子出生前兩(liang) 百年的霸政期【1】。呂思勉指出,“言周以前之史,而率約定俗成之義(yi) ,以求稱名,自以先秦二字為(wei) 最當”【2】,稱上古至戰國是中國政治思想的第一期,政治上由部落及封建,由封建及統一。郭沫若將西周以前劃為(wei) 氏族社會(hui) ,西周時代為(wei) 奴隸社會(hui) ,而將春秋戰國之交看作是奴隸社會(hui) 向封建社會(hui) 的轉變期【3】。翦伯讚也借由前氏族社會(hui) 與(yu) 氏族社會(hui) 、商代奴隸社會(hui) 和周代初期封建社會(hui) 界定“秦以前的中國古史”【4】。總之,學者對先秦的認識和劃分雖有爭(zheng) 議,但作為(wei) 一個(ge) 整體(ti) 性概念,它以周秦為(wei) 界向前追溯,進而將這一劇烈變革的階段三分討論成為(wei) 學界共識。本文擬將曆史社會(hui) 類型演變作為(wei) 線索,借鑒學者的先秦三分法,將先秦劃分為(wei) 上古氏族社會(hui) 、殷周前期宗法社會(hui) 以及春秋戰國的士民社會(hui) ,以更好地理解“賢”字字形演變及其背後賢能政治觀的演進邏輯。


一、以“堅”為(wei) “賢”:上古時期氏族社會(hui) 尚力的賢能政治觀

 

依據曆代字書(shu) 的考證,早期“賢”字與(yu) 今義(yi) 存在很大區別,原字義(yi) 主要是一種外在力量的體(ti) 現。“賢”的繁體(ti) 字寫(xie) 為(wei) “賢”,《說文解字》謂“賢”字的初文為(wei) “臤”,而“臤,堅也,……古文以為(wei) 賢字”【5】,古人假借“堅”義(yi) ,通過“堅實、堅固、堅韌”等表征力量的事物或屬性來闡釋“賢”,此解為(wei) 曆代字書(shu) 沿用。近代楊樹達釋“賢”時亦同意“臤乃堅之初文。人堅則賢,故即以臤為(wei) 賢”“以臤為(wei) 賢,據其德也”【6】,即以具備“臤”之屬性稱“賢”。

 

關(guan) 於(yu) “臤”,楊樹達認為(wei) ,“臤”左之“臣”本來是指俘虜,“蓋囚俘人數不一,引之者必以繩索牽之,名其事則曰牽,名其所牽之人則曰臣矣”【6】。許進雄考證認為(wei) 甲骨文中“臣”字作一隻豎起的眼睛形狀,意指臣下抬頭望見長官,引申出罪犯及低級官吏兩(liang) 個(ge) 意義(yi) ,其創意是提升那些低聲下氣、服從(cong) 長上的奴隸地位,使其成為(wei) 壓製同族的管理者。另外,他還指出古代常刺瞎奴隸一目,使單眼視力不及雙眼視野,降低其反抗能力又能保證其生產(chan) 能力【7】。有人將其與(yu) 軍(jun) 事行動中俘獲大量戰俘相聯係8。“臤”右之“又”則表示手,是抓持、把控的意思,熊國英等人指出在殷周時期的甲骨文、金文及楚帛書(shu) 中,“臤”字均似“一隻手搭在眼上做看守狀,當是看守人”【9】。另有觀點認為(wei) ,“臤”由一隻專(zhuan) 注的眼和靈巧的手構成,表示手眼協調能力好、善於(yu) 做事的人【10】。侯外廬曾有“賢人晚出”論,判斷“賢”的概念大約成於(yu) 春秋師儒,但他也承認“賢”由狩獵活動中讚美射手之義(yi) 轉化而來,“臤”字“從(cong) 手謂好射手,臣即臣僚,原義(yi) 似是狩獲多中的臣僚美稱”【11】,擁有高超射箭技藝的射手脫穎而出,受到族群尊重,作為(wei) 六藝之一的“射”即對這一慣行的繼承,古人常寓德於(yu) 射、寓教於(yu) 射,發展出立德正己、禮樂(le) 相和的射禮文化。由此可見,將最初的“賢”義(yi) 解釋為(wei) 善射之士同樣有其合理性。


圖1《中國象形字大典》中收錄的“賢”字及相關(guan) 字形

 

“能”字原指一種野獸(shou) ,其它釋義(yi) 皆為(wei) 本義(yi) 引申而來。在金文中“能”的字形為(wei) 巨口利齒的猛獸(shou) ,小篆開始將該字的動物形體(ti) 打散,此後筆畫逐步規範,脫離象形文字【12】。《爾雅》取其本意解釋為(wei) “鱉三足,能”,意為(wei) 形似鱉的三足野獸(shou) 【13】。《說文解字》釋“能”為(wei) 獸(shou) ,“熊屬”,稱“能獸(shou) 堅中,故稱賢能;而疆壯,稱能傑也”【14。西晉杜預認為(wei) “熊”與(yu) “能”相關(guan) :“能,三足鱉也。解者雲(yun) ,獸(shou) 非入水之物,故是鱉也。一曰,既為(wei) 神,何妨是獸(shou) 。案,《說文》及《字林》皆雲(yun) ,能,熊屬,足似鹿。然則能既熊屬,又為(wei) 鱉類”【15】。南唐徐鍇以為(wei) “堅中”意為(wei) “骨節實也”【16】,“因其強壯而假借為(wei) 賢能的能”【17】。楊樹達指出“惟堅乃能耐也,……賢能同義(yi) ”【18】,說明早期“賢”“能”同取自“堅”義(yi) ,最初並無明顯的字義(yi) 分野,二者字義(yi) 原本相近相通。賢能並稱,體(ti) 現出早期賢能一體(ti) 的特點。


圖2《中國象形字大典》中收錄的“能”字及相關(guan) 字形

 

甲骨文作為(wei) 一種成熟文字經曆了漫長的演變過程,近年考古發現的中衛岩畫被認為(wei) 是早於(yu) 甲骨文的同源漢字符號,其中反映原始社會(hui) 先民爭(zheng) 戰、祭祀及氏族祖先崇拜等生存鬥爭(zheng) 活動的象形圖案,均在甲骨文中有一致或相似體(ti) 現【19】,可見原始氏族社會(hui) 深刻影響到甲骨文及金文的形成,而以“堅”為(wei) “賢”、以“堅”為(wei) “能”的觀念,也必然與(yu) 原始氏族社會(hui) 的尚力遺風有直接關(guan) 係。前述解讀對看守人、軍(jun) 事領袖、奴隸中的管理者或善射之士等角色的假設,他們(men) 的共同點都在於(yu) 對力量的絕對崇拜,都指向了戰爭(zheng) 與(yu) 刑罰等活動,體(ti) 現出極強的戰爭(zheng) 意象。在生存條件惡劣且生產(chan) 力低下的氏族社會(hui) 中,同自然環境和其他族群進行生存鬥爭(zheng) 是第一要務,賢者必須具備族群繁衍所急需的特質,因此他們(men) 往往在生產(chan) 活動或對外戰爭(zheng) 中能力出眾(zhong) 。

 

即便尚力要素在氏族生存中處於(yu) 核心位置,也並不意味著力量是考量賢者的唯一標準。基於(yu) 路易斯·亨·摩爾根對古代社會(hui) 的研究,馬克思、恩格斯指出,隨著氏族越來越排除血緣親(qin) 屬結婚,生育出體(ti) 質和智力上都更強健的人種,這一“進步”的結合順應了自然選擇,“實行氏族製度的部落便必然會(hui) 對落後的部落取得上風,或者帶動他們(men) 來效仿自己”【20】。馬克斯·韋伯進一步認識到,氏族組織的領導機構——氏族評議會(hui) ——本身是基於(yu) “血族複仇”的保護共同體(ti) 【21】,氏族成員根據與(yu) 被害人的親(qin) 緣關(guan) 係遠近來承擔不同的複仇義(yi) 務。國內(nei) 學者亦發現先秦複仇與(yu) “金作贖刑”是並存的,“甚至到春秋末或戰國初,複仇仍是國法所許可的一種行為(wei) ”【22】。麵對複雜惡劣的外部環境,竭力規避被生存法則殘酷淘汰的風險,氏族群體(ti) 的內(nei) 部必須有效調動可以利用的一切資源,在競逐式挑戰中增強嚴(yan) 密的組織能力。因此,這一保護共同體(ti) 群策群力,促使“一族內(nei) 的財務都是共同享受,一族人都是相互扶持,但有一種民主的組織來管理族內(nei) 的共同事務”【23】,這種原始的民主組織即氏族評議會(hui) 。

 

評議會(hui) 由包括女子在內(nei) 的氏族代表組成,是氏族“最高的權力機關(guan) ,它有選舉(ju) 和罷免酋長的大權以及決(jue) 定一切公共事務的進行之大權”【24】,以推選出眾(zhong) 望所歸、能力較強的人來擔任氏族領袖。氏族領袖倚仗兩(liang) 個(ge) 方麵的豐(feng) 富經驗使氏族成員獲益:其一,氏族領袖具備氏族繁衍最急需的特質,往往在生產(chan) 活動或對外戰爭(zheng) 中的能力出眾(zhong) ;其二,氏族領袖是最為(wei) 遵守和踐行風俗習(xi) 慣之人,依據合乎氏族慣行、信仰和禁忌的法則處理成員之間的關(guan) 係。在尚力觀念的影響下,前一特質顯然比後一特質更為(wei) 急需。但隨著組織規模和結構的複雜化,對首領遵行慣行、習(xi) 俗和禁忌方麵的要求也日益擴大。

 

由氏族、胞族社會(hui) 發展到部落及部落聯盟階段,“當時尚未有國家之組織,各部落間互推一酋長為(wei) 諸部落之共主”【25】,可見五帝時代組成的部落聯合體(ti) 基本是氏族社會(hui) 的延續。以血緣為(wei) 紐帶的本部落雖居於(yu) 各盟誓、臣服部落的中心,但聯盟規模空前擴大,組織結構空前複雜,維持如此龐大且複雜的聯盟,僅(jin) 僅(jin) 依靠部族武力已無法實現;評議會(hui) 的作用更加重要,而由不同祖先信仰、鬼神崇拜的異質性部落代表組成的評議會(hui) ,也開始形成新的選拔規則——它要求部落共主具有某種因公廢私、恩澤各族的品格。這種超脫於(yu) 氏族血緣關(guan) 係之上的品格,儒家稱之為(wei) 使諸部落欽服的“俊德”(峻德),張祥龍解讀《堯典》頌揚堯“克明俊德”時指出,“‘峻德’就是能自己放出光明的德行。這個(ge) 德行不是一般的大能人之德,不是天賦或後天磨練出來的能力,那還不是最原本的能。”“‘峻德’就是‘能存在’的現世化,能讓各種存在者合乎其命運地存在,‘推賢尚善’,所以是原本大能”【26】;王健文解讀“德”的最基本含義(yi) 是“屬性”,後世人們(men) 普遍接受的“道德”“善行”義(yi) 為(wei) “德”之古典義(yi) 延伸義(yi) 。他指出:“德是得有人民、土地、財政的基礎”,而“克明俊德”中的“德”義(yi) ,“顯然是特屬於(yu) 某一族群的共同神聖屬性,而不是道德善行之義(yi) 。同族者同德,德有大有小,能彰明其大德者,自然是族群中的領導權威”【27】。

 

儒家經典對三代之前的敘事雖引起很大爭(zheng) 議,但這並不妨礙辨識賢能政治觀在此階段萌發的內(nei) 在合理性。根據儒家經典記載,五帝時期已經形成“選賢試能”的具體(ti) 方案,這一方案有三個(ge) 基本特征:一是在選賢範圍上“明揚側(ce) 陋”;二是在試能程序上“命相試功”;三是在結果確認上“詢謀僉(qian) 同”,此三者體(ti) 現了氏族社會(hui) 賢能政治觀所內(nei) 蘊的唯賢是舉(ju) 、試用考察、一致同意的價(jia) 值取向,是儒家理想型賢能政治方案的具體(ti) 體(ti) 現。

 

第一,從(cong) 選賢範圍來看,在於(yu) “明揚側(ce) 陋”。部落共主的候選人必須是公推產(chan) 生的有德之人,經評議程序後可以擔任部落要職,“選舉(ju) 繼任酋長的時候,前任酋長必須出席評議會(hui) ,遍谘四嶽、群牧,請其‘明明揚側(ce) 陋’,推選繼承人”【28】。“明明揚側(ce) 陋”意為(wei) “明舉(ju) 明人在側(ce) 陋者,廣求賢也”【29】,明確選賢不拘一格的原則,貧寒低微之人也在考察舉(ju) 薦範圍之內(nei) 。起於(yu) 微末的賢能之人尤為(wei) 可貴,其代表了一定民意和實踐能力。

 

第二,從(cong) 試能程序來看,在於(yu) “命相試功”。“古之帝王,顧大位之將有托也,或命相而試以功,……命相以德而不以世,故唐、虞重百揆之任【30】”。將高尚的賢人選拔出來授予百官之長,觀察其執政的才能是否堪當大任,以執政的實際功績評判此人的稱職與(yu) 否。候選人接受處理政務、調和矛盾、對外戰爭(zheng) 、治理水患等考驗,考驗周期長達數年甚至數十年。正式繼任部落共主之後,還要經曆一段共同執政時期,暫掌部落共主的權柄。如摯與(yu) 堯共同執政九年,堯與(yu) 舜共同執政三十一年,舜與(yu) 禹共同執政十七年,禹和益共同執政十年,這種兩(liang) 頭軍(jun) 長製的存在並非中國氏族社會(hui) 所獨有的現象【28】。

 

第三,從(cong) 結果確認來看,在於(yu) “詢謀僉(qian) 同”。評議會(hui) 在推選中發揮關(guan) 鍵作用,繼任者之選定必須由評議會(hui) 成員協商一致。而評議會(hui) 成員規模龐大,四嶽、群牧乃至八愷、八元等眾(zhong) 多部落代表皆有席位,他們(men) 各自推舉(ju) 賢能的人選。“四嶽、群牧(或十二牧)也毫不客氣,各有所舉(ju) 。一直到最後‘詢謀僉(qian) 同’,新酋長才算當選【28】”。由此可見,部落評議會(hui) 必須經過廣泛討論直到達成一致,新的部落共主方能獲得程序上的最終確認,這種由眾(zhong) 人推舉(ju) 並充分考察其德行與(yu) 能力的方式,體(ti) 現了公天下的時代特征。

 

不難發現,雖然這一方案強調由各部落公推有德之人,而有德之人並無明確標準和選拔細則,主要還是借助於(yu) 輿論的方式,考察候選人的社會(hui) 聲望和個(ge) 人魅力,以贏得各部落代表認可。其表在被選舉(ju) 人的品質品格,其裏在選舉(ju) 人的公推公選和一致同意。張祥龍通過典、謨、訓、誥、誓、命六種《尚書(shu) 》體(ti) 例,指出中國古代很注重大家商量協調,如“謨”是君臣間策劃、謀議大事的言論;“訓”是臣下勸誡君主的話;“誓”是開戰前君主諸侯誓師之辭,其內(nei) 容是“曆數對方的罪惡,怎麽(me) 不從(cong) 天命,為(wei) 什麽(me) 要討伐他,等等,以激勵士氣”【31】。此外,儒家典籍對五帝品德的描述主要體(ti) 現在毫無私心、堅韌不拔、力行節儉(jian) 等方麵,但五帝仍是以軍(jun) 事領袖、治水英雄的形象出現,憑借的是征服四方、力敵自然的傑出表現。四嶽曾以鯀德行出眾(zhong) ,舉(ju) 薦鯀治理水患,然而鯀九年無功,最終因為(wei) 治水不力而失位。種種案例表明,賢能政治觀在氏族社會(hui) 已經萌生,並引入了對德行的簡單考察,但在本質上體(ti) 現出明顯的尚力特征,是一種尚力的賢能政治觀。


二、以“財”為(wei) “賢”:殷周前期宗法社會(hui) 尚財的賢能政治觀

 

繼氏族社會(hui) 以“堅”為(wei) “賢”的釋義(yi) 之後,“賢”也曾被解釋為(wei) 多財富的意思。根據古代象形文字的字形演進考察,在甲骨文之後,金文、石鼓文、小篆、隸書(shu) 等古代文字均在“臤”的下麵加上“貝”字,組成“賢”字。雖然這一構字形式與(yu) 今天“賢”的繁體(ti) 字一般無二,但它的內(nei) 涵與(yu) 今人所理解的德行差距很大:古代字書(shu) 均認為(wei) “貝”是財貨的意思,“凡貝之屬皆從(cong) 貝”,采用這一部首的漢字均與(yu) 財貨有直接關(guan) 係。許進雄指出,在使用貨幣之前的以貨易貨時代,由於(yu) 海貝堅硬美麗(li) 、易於(yu) 攜帶、不易獲得而用來表征交易及貴重事物,一枚小海貝可以交換到兩(liang) 把石斧,商代由於(yu) 海貝珍貴,商人隻能製作仿海貝形狀的銅貝、骨貝作為(wei) 隨葬品,珍貴或鎮邪的意味大於(yu) 金錢價(jia) 值【32】。

 

段玉裁將“賢”的實際字義(yi) 解釋為(wei) “多財”,而非“多才”。他認為(wei) “賢本多財之稱。引申之凡多皆曰賢。人稱賢能因習(xi) 其引申之義(yi) 而廢其本義(yi) 矣”【33】,指明“賢”的本義(yi) 是財富多於(yu) 常人,同時引申出“賢”的另一個(ge) 意思,即在某物或某方麵超出常人,《六書(shu) 故》言賢“貨貝多於(yu) 人也”【34】,楊樹達考釋認為(wei) :“加臤以貝,則以財為(wei) 義(yi) 矣。蓋治化漸進,則財富漸見重於(yu) 人群。”【35】劉毓慶也認為(wei) “賢”是指其人能幹,生財有道,古人看重錢財,“有財可依仗曰‘負’,多財曰‘賢’,沒有財產(chan) 可以依賴就叫無賴”【36】。由此可見,“賢”字的變遷受到了經濟和社會(hui) 發展的直接影響,財富受到當時人們(men) 的推崇,這一變化在漢字字形中有了具體(ti) 體(ti) 現。而表獸(shou) 中強者的“能”也逐漸引申出超過、勝出之意,如《左傳(chuan) 》注疏中稱“今本作能者,勝也”【37】,將“能”解釋為(wei) 勝任的意思。隨著字義(yi) 的逐步演化,對能傑的理解幾乎完全替代了“能”的本義(yi) 。這些跡象表明,賢能、能傑等詞語中的“能”與(yu) “賢”亦有著密切聯係,反映了早期賢能一體(ti) 的延續。

 

經濟屬性的變化,直接決(jue) 定了“賢”義(yi) 從(cong) “財”不從(cong) “堅”的轉變。恩格斯稱,“一切部門——畜牧業(ye) 、農(nong) 業(ye) 、家庭手工業(ye) ——中生產(chan) 的增加,使人的勞動力能夠生產(chan) 出超過維持勞動力所必需的產(chan) 品。同時,這也增加了氏族、家庭公社或個(ge) 體(ti) 家庭的每個(ge) 成員所負擔的每日勞動量。吸收新的勞動力成為(wei) 人們(men) 向往的事情了。戰爭(zheng) 提供了新的勞動力:俘虜變成了奴隸。”【38】埃爾曼·塞維斯也認為(wei) 是經濟的兩(liang) 極分化,刺激了人口與(yu) 社會(hui) 政治的分化【39】。這些觀點隨著殷墟墓群的發掘得到證實,殷墟墓群已出現極端的財產(chan) 等級分化:貴族墓群規模宏大,隨葬品奢侈精美,殉人數以萬(wan) 計。由國王、大貴族、中小貴族到平民,其占有的物質財富和奴隸隨等級驟降,直到一些無墓或土壙墓的奴隸【40】。伴隨協作崩潰和財產(chan) 差別的發生,富裕家族的代表通過戰爭(zheng) 掠奪、貢納收入、商業(ye) 獲利、奴隸壓榨等方式攫取了大量財富,直接占有了大量生產(chan) 資料,財產(chan) 成為(wei) 私有物品並由子女繼承。而在財產(chan) 占有基礎上形成的個(ge) 人影響力無限膨脹,“個(ge) 人的個(ge) 性和當時已為(wei) 個(ge) 人大量擁有的財產(chan) 的增加,正在為(wei) 個(ge) 人的影響奠定基礎”【41】。在青銅器時代,殷商青銅器從(cong) 未大量用於(yu) 製造農(nong) 業(ye) 生產(chan) 工具來提高農(nong) 作物的產(chan) 量,而是被用於(yu) 製造加強貴族統治的武器,以及供給貴族生活享樂(le) 所需的祭器、車馬器、酒食器等體(ti) 現等級的奢侈品。

 

儒家同樣注意到財產(chan) 占有的分化對社會(hui) 屬性的影響,並對不同性質的社會(hui) 政治進行了價(jia) 值排序。他們(men) 認為(wei) 最理想的社會(hui) 政治是黃帝、堯、舜的時代,將其稱為(wei) 公天下的“大同之世”,這時的社會(hui) 呈現親(qin) 善互助的和諧景象,根本原因就在於(yu) “大道之行也,天下為(wei) 公。選賢與(yu) 能,講信修睦”,“公,猶共也。禪位授聖,不家之”【42】,天下是天下人之天下。夏商周三代則為(wei) 家天下,稱為(wei) “小康之世”,與(yu) 堯、舜時期的“大同之世”形成鮮明對比:“今大道既隱,天下為(wei) 家。各親(qin) 其親(qin) ,各子其子,貨力為(wei) 己。”“傳(chuan) 位於(yu) 子”“教令之稠,其弊則然”【42】,天下已淪為(wei) 各家族之天下。翦伯讚指出與(yu) 私有財產(chan) 與(yu) 國家起源相適應,一夫一妻製的家族形態“替私有財產(chan) 準備好了無數私人的錢櫃,以及因為(wei) 看守這個(ge) 錢櫃而更被固定之妻,特別是為(wei) 了承繼這種私有財產(chan) 而生育出的父係的子女。”【43】由氏族共有製到家族私有製的轉變,為(wei) 尚財的三代社會(hui) 奠定基調。

 

得益於(yu) 物質生活的優(you) 渥,富裕家族的代表從(cong) 勞動中解放出來,他們(men) 不事生產(chan) ,轉而從(cong) 事一些較為(wei) 高級的社會(hui) 政治活動,其地位和權柄與(yu) 日俱增:“他們(men) 漸漸從(cong) 勞動過程中脫離出來,成為(wei) 一個(ge) 統治階級,公仆變成主人了。所以最初的統治階級之出現,是經濟的富裕之屬性【43】”。其結果導致氏族公有的生活生產(chan) 方式瓦解,評議會(hui) 推選賢能的功用不斷弱化,以財產(chan) 多寡標定貴族政治等級成為(wei) 事實,繼財產(chan) 由子女繼承之後,在政治領域逐步形成維護貴族世襲的宗法製度。王國維極為(wei) 重視周人的立嫡立長之製,認為(wei) 其催生了宗法及喪(sang) 服之製、封建子弟之製、君天子臣諸侯之製,“周之製度典禮,實皆為(wei) 道德而設”【44】。郭沫若指出周人繼承了殷人的天的思想,但已經在根本上懷疑天,於(yu) 是周人進一步提出了“德”字,一個(ge) 有力證據便是殷人的卜辭和彝銘中沒有“德”字,而在周代彝銘中則大量出現了“德”字【45】。侯外廬深以為(wei) 然,他說:“商人的祖帝宗教,到了周人始有道德規範”“德字為(wei) 對於(yu) 上帝或昊天的配命理由,因而亦為(wei) 受命於(yu) ‘乂我受民’的理由”【46】。

 

然而,“殷代人決(jue) 不是沒有德性和德行,但是還沒有德這個(ge) 字和詞來表示它”【47】,這與(yu) 儒家使用“俊德”來代指某一氏族共有的神聖屬性相似。為(wei) 了增強家族內(nei) 部的凝聚力,“以德撫民”轉入“親(qin) 親(qin) 以相及”的階段,“德”也隨之差等化,原氏族成員共享一樣的“德”,現在是不同家族的“德”各有差異【48】。那麽(me) ,殷人是如何選拔賢者的呢?郭沫若認為(wei) 依靠的是直到“晚周猶有遺存的評議會(hui) 製”,《盤庚篇》中民眾(zhong) 聚於(yu) 王庭,殷王向大眾(zhong) 表示意見正是評議會(hui) 現象【49】,但評議會(hui) 是否還有公選首領、公開罷免的權力令人懷疑;翦伯讚則認為(wei) 原始民主製度下的氏族會(hui) 議在商代已被廢除,商王及其近臣已掌握生殺予奪大權,但商的世俗貴族侯、邦伯、師長等,大半都是原氏族首長【50】,這就不難理解部分氏族現象仍有殘存的原因了。事實上,殷代政治最大的特點在於(yu) 將神權與(yu) 王權係於(yu) 一體(ti) ,確立王和萬(wan) 民之間的關(guan) 係為(wei) 賜予和從(cong) 屬關(guan) 係,“上帝和祖先庇佑殷王,殷王又借助上帝、祖先崇拜而強化自己的權力”【51】。原來扮演巫師角色的“貞人”及方國首領則被剝奪了通過占卜、祭祀等方式溝通和解讀天意的機會(hui) ,殷王及其近臣收攏了選拔、任用下級賢能人才的權力和評判尺度,如啟用奴隸出身的伊尹、傅說為(wei) 相,體(ti) 現殷王不拘一格的選人標準,而眾(zhong) 多方國首領推舉(ju) 、評議、決(jue) 定賢能的空間不斷被侵蝕。必須承認,伊尹、傅說為(wei) 相極具偶然性,而且其本身可能與(yu) 殷商之“德”相抵觸。王健文認為(wei) “有盛德者必有大業(ye) ”,而“敬慎厥德”根據族群傳(chuan) 統不同有其具體(ti) 內(nei) 容,“魯之令德為(wei) 儉(jian) ,侈則不敬其德;殷商之明德恤祀,親(qin) 親(qin) 相及,重用宗族,虔敬祭祀”【48】。

 

周代殷而立,它由以天道思想為(wei) 核心的內(nei) 在價(jia) 值和以禮樂(le) 征伐為(wei) 支撐的外在約束互嵌,實現了德行範疇與(yu) 能力範疇的整合:首先,為(wei) 了解釋周代殷的合法性,周公完善了天道思想,即抽象的天意政治【52】。其主旨在於(yu) 上帝賜予的天命是變化的,而天命的關(guan) 鍵在於(yu) 德,同時這種天誌是可以被繼承的。於(yu) 是有德的周代替了無德的殷,得道的周王繼承了無道的殷王所失去的天誌,“而他們(men) 又將‘德’遺留給自己的子孫和有功的大臣”【53】。其次,周王執掌禮樂(le) 征伐的權柄,吊民伐罪以維護統治秩序。這種能力又主要仰仗於(yu) 周王及其近臣的執政能力,因此周代貴族較殷商貴族更注重敬德和能力的培養(yang) ,同時也注意從(cong) 下級貴族和民眾(zhong) 中補充人才,例如:“鄉(xiang) 大夫三年則大比,考其德行道藝,而興(xing) 賢者、能者”【54】,如此一來周王室“明則有斧鉞,幽則有鬼神,王權便得到了雙重的保障”【55】。

 

西周這種“德”同黃帝、堯、舜時的“俊德”相似,依然不是具有普遍意義(yi) 的“德”,而主要是上層貴族之“德”。其次,這種“德”更多強調的是先天之“德”,從(cong) 而漠視了多數人後天修德成賢的可能,因此便有了“無能往來,茲(zi) 迪彝教,文王蔑德降於(yu) 國人”(《尚書(shu) ·周書(shu) ·君奭》)的論說:雖然將文王的功績很大程度上歸功於(yu) 賢能之士的輔佐,並且有相當比例的賢能出身中下級貴族甚至鄉(xiang) 野,但“德降於(yu) 國人”仍然體(ti) 現的是“德”在王而不在民。伴隨著王權的極端膨脹,天道觀念逐步動搖,“王權借神而強化,又借神而極端殘暴。王權越是神化,離現實就越遠”【51】,王權在極化中走向頂峰,也在極化中祛魅。另一方麵,貴族階級本身持續衰落,貴族等級製越來越不適應社會(hui) 發展趨勢,王室統治能力強大時“對於(yu) 天之寅畏虔恭可謂至極”【56】,王室衰微時禮樂(le) 征伐便自諸侯而出,西周賢能政治方案在德行範疇和能力範疇上的兩(liang) 個(ge) 支撐都喪(sang) 失殆盡,再也無力為(wei) 繼。

 

總之,以“財”為(wei) “賢”的背後,正是森嚴(yan) 的貴族宗法製度,並逐漸發展出要求貴族統治者“敬德保民”的思想,因而“有德此有人,有人此有土,有土此有財,有財此有用”【57】。一方麵說明原始氏族社會(hui) 財產(chan) 公有製瓦解後,生產(chan) 力的迅速發展、生活水平的迅速提高,使當時的人們(men) 看重財富,衍生出崇尚財富的社會(hui) 風氣,善於(yu) 經營和積累財富的人符合家族生存繁衍的需要,可能被視為(wei) 一種受家族尊敬的特質。另一方麵,以財產(chan) 私有為(wei) 基礎的富裕家族的崛起,本身帶有顯著的財產(chan) 等級特征,並成為(wei) 宗主或者說家長的重要權威來源,客觀上使財富多寡與(yu) 宗法製家族等級掛鉤,並以禮製方式確定下來,直接服務於(yu) 宗主或者家長權力,在維護宗法秩序中發揮關(guan) 鍵作用。隨著政治社會(hui) 演進,貴族等級難以為(wei) 繼,其建構的以“財”為(wei) “賢”的賢能政治觀也隨之消亡。


三、以“德”為(wei) “賢”:春秋戰國士民社會(hui) 尚德的賢能政治觀

 

早在殷周金文中,“賢”出現了以“子”代“貝”的構字形式,對其進行的解讀主要有兩(liang) 種:一種認為(wei) 其構字與(yu) “孯”或“掔”相仿,亦是堅固、堅實的意思,這種解釋契合了尚力時代特征。另有一種說法認為(wei) “子”的字形如繈褓中的嬰兒(er) ,代表初生嬰兒(er) 般的純潔品格,並延伸出封爵、傳(chuan) 承之意,如“君子是有德有爵之通稱”【57】。總體(ti) 來看,金文以“子”代“貝”的構字形式並不常見,主要使用“加臤以貝”的形式,此後“賢”字雖保有“貝”的部分,但其與(yu) 財義(yi) 關(guan) 聯甚少。顧頡剛考證“賢”義(yi) 由“多財”轉為(wei) 才能、德行之義(yi) ,指出有德行和才能的“賢人”輔佐“聖人”統一天下【58】。高華平也關(guan) 注到這一字形的變遷而另辟蹊徑,將“賢”義(yi) 的分野與(yu) 諸子觀念的分歧結合起來,指出以從(cong) “臤”從(cong) “貝”為(wei) “賢”乃是去道德化的非常功利的價(jia) 值標準,應是受法家或墨家傾(qing) 向功利、實用一係的影響;而以從(cong) “臤”從(cong) “子”為(wei) “賢(孯)”,則更符合道家在物質財富日益豐(feng) 富的情況下,強烈向往心靈淨土的人生態度【59】。

 

雖然學者的解讀路徑各有分殊,但毫無疑問的是春秋戰國已有大量以“德”為(wei) “賢”的論述,例如孔子曾多次稱頌伯夷、叔齊、子產(chan) 、晏嬰、左丘明為(wei) 賢者,這些賢者無不以高尚的德行見稱;墨子亦認為(wei) 賢者是為(wei) 政之本,“賢良之士,厚乎德行,辯乎言談,博乎道術者乎,此固國家之珍而社稷之佐也”(《墨子·尚賢上》),指出賢者應當具備的品質中德行居於(yu) 首要地位,反對“貨力為(wei) 己”的貴族社會(hui) 對德行的壟斷,倡導“有力者疾以助人,有財者勉以分人,有道者勸以教人”(《墨子·尚賢下》)的為(wei) 賢之道,可見諸子時代已經普遍將高尚的德行作為(wei) 賢者的重要標準。這一時期“賢”與(yu) “能”義(yi) 已顯著分野,二者出現明確的界限和周延。《管子》中明確加以區分,稱“君之所審者三:一曰德不當其位,二曰功不當其祿,三曰能不當其官。此三本者,治亂(luan) 之原也”(《管子·立政》),強調德配其位、能當其官的重要性及二者之間存在的差異。《周禮·冬官考工記》載:“國有六職,百工與(yu) 居一焉。或坐而論道,或作而行之”,其中“坐而論道”及“作(起)而行之”分別對應了重“德”與(yu) “能”、“政務”與(yu) “事務”分工下的“王公”與(yu) “士大夫”,而他們(men) 對“道”的尊崇是一以貫之、徹始徹終的【60】,正所謂“德從(cong) 道生,故‘道’在‘德’上”【61】。而《淮南子》對“能”義(yi) 理解堪為(wei) 典範,更為(wei) 清晰地指出“事務”層麵的“能”,稱“有一能者服一事,……能稱其事,則為(wei) 之者不難也。毋小大修短,各得其宜,則天下一齊,無以相過”【62】。正是由“德”與(yu) “能”二者的顯著分野,可以窺見“德”義(yi) 在其專(zhuan) 擅領域的迅速飽滿,並持續蛻變為(wei) 崇高的價(jia) 值追求。

 

鄭開教授指出,“‘德’具有的德行、品德種種含義(yi) ,在很大程度上是從(cong) 政治社會(hui) 製度的框架內(nei) ‘萃取’出來的”【63】,由政治美德出發,逐漸建構起“善”“好”的道德準則和價(jia) 值觀念,因此“賢”義(yi) 不再使用原有的“財富”釋義(yi) ,而轉向德行、善行,本身是被社會(hui) 政治和倫(lun) 理實踐所形塑的,王健文認為(wei) 這一關(guan) 鍵節點正是“自春秋以降【64】。春秋“道”和“德”字分開使用,至漢“道德”才成為(wei) 常用名詞【63】。漢代大儒王充抨擊漢代豪族對“賢”的曲解,指出真正的賢者必有善心,可以察其善言,觀其善行【65】。班固在《白虎通義(yi) 》中釋“君子”,“或稱君子者何?道德之稱也”【66】,至此“道德”一詞底定。此後,南朝字書(shu) 《玉篇》認同此義(yi) ,稱“賢,有善行也”【67】。宋朝字書(shu) 《六書(shu) 故》也稱“德行道藝踰人者謂之賢”【68】。這些釋義(yi) 表明春秋戰國以降,“賢”字涵義(yi) 中“德行”的引申釋義(yi) 一直作為(wei) 主流釋義(yi) 延續下來,沒有發生本質變遷,“道德”一詞亦被普遍使用。

 

而“賢”發展為(wei) 對德行的推崇,是通過“禮”的形式外化而來的,但殷周時代的禮還大致限於(yu) 富裕貴族內(nei) 部,庶民主要是禮發揮約束和教化作用的被動承受者。周代殷後,周禮對殷禮加以改造,“合天子諸侯卿大夫士庶民以成一道德之團體(ti) ”【69】,在這樣一個(ge) 禮治社會(hui) 中,“德”是綱紀整個(ge) 社會(hui) 的核心,總領著一切政治、經濟及社會(hui) 活動,人們(men) 在處理各種關(guan) 係時都將合乎“德”規範的言行奉為(wei) 圭臬。誠然,其道德團體(ti) 直接服務於(yu) 貴族世襲權力,但它已經為(wei) 以“德”為(wei) “賢”的社會(hui) 價(jia) 值奠定了堅實的基礎,為(wei) 包括廣大庶民在內(nei) 的文士群體(ti) 的上升提供了必要條件。古代“學術本諸王官”,東(dong) 周以後官學日衰私學日盛,自孔子開平民講學議政風氣之先河【70】,他直接由“行”來解釋“德”,將紛雜的德目收斂於(yu) “仁義(yi) ”一途,既是封建製的集大成者,又是不斷更替的新秩序的倡導者:“一批賢能的專(zhuan) 業(ye) 官僚應當取代桀驁不馴的封建武士——貴族”【71】。章太炎論孔子之功曰:“階級蕩平,寒素上遂”【72】,可見一斑。

 

西周貴族製較殷商已有鬆動,何休解釋“禮,公卿、大夫、士皆選賢而用之,卿大夫任重職大,不當世”【73】,按照禮,貴族世襲與(yu) 否,在於(yu) 是否能夠“象賢”【74】,即效仿先父德行。王國維亦稱周人“以賢賢之義(yi) 治官,故天子諸侯世,而天子諸侯之卿大夫士皆不世”【75】。這些觀點表明西周部分官職可能已經不再世襲,而是改為(wei) 任用賢才來處理實際政務。需要指出,這一鬆動本質上仍是為(wei) 維護周王所代表的貴族等級製而進行的矯正:其一,在於(yu) 令貴族中的賢者獲得操政機會(hui) 。“獨孤臣孽子,其操心也危,其慮患也深,故達”(《孟子·盡心上》),表明即便在貴族群體(ti) 內(nei) 部的“德”與(yu) “位”之間,也一直存在某種張力,需要借選賢的方式加以彌合。其二,在於(yu) 令庶民中的賢者成為(wei) 貴族。對於(yu) 出身卑賤的非貴族賢才,一旦獲周王賞識進入權力中心,此後便如同周王“家臣”,轉變為(wei) 貴族群體(ti) 的一員,享有貴族政治身份,從(cong) 而自覺成為(wei) 貴族禮義(yi) 的捍衛者。

 

中低階層的賢者可以通過推薦與(yu) 自薦、學校教育、射禮優(you) 勝、建立軍(jun) 功等方式向上流動【76】,但機會(hui) 的獲得仍是建立在一定財富占有基礎上。無論是習(xi) 禮修德還是射藝軍(jun) 功,貴族和庶民間的巨大差距都難以逾越,即便借由相對公平的學校教育,要經過逐級選拔、最終學成授予官職也絕非易事,“九年知類通達,強立而不反,謂之大成”【77】。因此,西周的“賢賢”之義(yi) 與(yu) 科舉(ju) 製度開放政權的性質相去甚遠,僅(jin) 是貴族群體(ti) 對個(ge) 別賢能人才的偶然性吸納。西周中期虢季氏世代為(wei) “師”,微氏世代為(wei) “史”,周禮對於(yu) 樂(le) 舞規模有“天子八佾,諸侯四佾”的嚴(yan) 格規定,均為(wei) 貴族內(nei) 部權力等級世襲的明證,以至於(yu) 《墨子》中載有“今王公大人其所富,其所貴,皆王公大人骨肉之親(qin) 、無故富貴、麵目美好者也”(《墨子·尚賢下》)的喟歎,一批社會(hui) 下層人士視重富貴而惡貧賤、無賢無能而竊居高位之人如仇讎,表達了渴望社會(hui) 變革的意願。

 

以“德”為(wei) “賢”的釋義(yi) 主要發生在春秋戰國時代。正如以“財”為(wei) “賢”的釋義(yi) 與(yu) 宗法等級直接相關(guan) ,以“德”為(wei) “賢”的釋義(yi) 則與(yu) 衝(chong) 破等級桎梏、推崇賢能的士人群體(ti) 緊密結合。“士者,事也,言其才可以理庶事”【78】,他們(men) 最初由披堅執銳、弓馬嫻熟的貴族武士組成,春秋以後則指代飽讀詩書(shu) 、習(xi) 禮修德的文人。“在前一個(ge) 時代,所謂教育就是武士的教育,而且惟有武士是最受教育的人;在後一個(ge) 時代,所謂教育就是文士的教育,而且惟有文士是最受教育的人”【79】。據統計,“戰國諸國之宰相出身於(yu) 寒庶階層者,以秦國的十三人居其首,魏國九人次之,趙國八人又次之”【80】,他們(men) 之所以憑借行政或軍(jun) 事知識成為(wei) 賢才而官至公卿,無不是以從(cong) 學受教育為(wei) 前提的。

 

政必以學為(wei) 先導,學必以政為(wei) 旨歸,錢穆有雲(yun) :“故中國人傳(chuan) 統觀念,學尤在政之上。政當尊學,而學必通政”【81】,這一學治結合的體(ti) 係決(jue) 定了中國傳(chuan) 統政治社會(hui) 中士人群體(ti) 的關(guan) 鍵作用和特殊地位。東(dong) 周以降,隨著在政治領域祛魅的加速,習(xi) 禮修德終於(yu) 突破了貴族身份的藩籬,士人登上政治舞台而成為(wei) 一個(ge) 全新的活躍群體(ti) ,而德行成為(wei) 這一群體(ti) 首要的價(jia) 值準繩。士有百行,以德為(wei) 首,通過內(nei) 在道德的培養(yang) ,人人皆有成賢成聖、達致至善的可能性。而士又是“四民之首”,代表著公共輿論和群眾(zhong) 意見【82】,由此士人憑借德行與(yu) 能力的培養(yang) 成為(wei) 賢能,指導和駕馭政治權力,實現治理國家、平定天下的終極理想。

 

其一,在政治思想層麵,對基於(yu) 血緣決(jue) 定論的世卿世祿製大加鞭笞。諸子紛紛表達對貴族阻礙賢能進步的不滿,提出重塑賢能政治觀的思想:“儒家所表現出來的是譏世卿,法家所表現的是貴法術之士,墨家所主張的則為(wei) 尚賢”【83】。其中,儒家提出“舉(ju) 直錯諸枉”的示範原則,墨家提出“官無常貴,民無終賤”的平等原則,法家則提出“內(nei) 舉(ju) 不避親(qin) ,外舉(ju) 不避仇”的公平原則和“宰相必起於(yu) 州部,猛將必發於(yu) 卒伍”的實踐原則,這些原則都含有對德行的基本要求,完善了以“德”為(wei) “賢”的觀念。

 

其二,在政治改革層麵,兼並戰爭(zheng) 刺激了各諸侯國對賢能的需求,以官僚製代替貴族製已是大勢所趨,士人致力於(yu) 改良政治現實和關(guan) 心民眾(zhong) 利益,迎合各諸侯富國強兵之需。春秋時諸侯尊賢禮士之風大為(wei) 盛行,“桓公時期有所謂‘三選’之法,‘匹夫有善可得而舉(ju) ’,可見庶民子弟已經可以上升為(wei) 士了”【84】。戰國晚期,秦對官吏頒布有“五善五失”的規定以考察德行,“五善”為(wei) 忠信敬上、清廉毋謗、舉(ju) 事審當、喜為(wei) 善行、恭敬多讓,“五失”中亦有不準“賤士而貴貨貝”等規訓【85】。這些跡象表明在戰國大多數諸侯國中,以財產(chan) 等級為(wei) 基礎的社會(hui) 秩序被以德行為(wei) 基礎的社會(hui) 秩序所取代。

 

總之,以“德”為(wei) “賢”的釋義(yi) 標誌著士人社會(hui) 的崛起,包含德的下行和士的上升兩(liang) 個(ge) 相互聯係的向度。一方麵是貴族之德的下行,人人都可以通過後天德行的培養(yang) 來追求至善,道德主體(ti) 從(cong) 特權階層普及至庶民階層,由此在原有的道德團體(ti) 中誕生出士人群體(ti) ,他們(men) 構建起尚德的賢能政治思想體(ti) 係;另一方麵是士人政治和社會(hui) 地位的上升,士人自我標榜為(wei) 思想和社會(hui) 的道德領袖,將德行作為(wei) 反對貴族世襲權力的武器,代表社會(hui) 輿論、民眾(zhong) 意見,確立起作為(wei) 四民之首的社會(hui) 地位,由他們(men) 組成的士人政府直接以道德指導政治實踐。以“德”為(wei) “賢”的賢能政治觀的確立,深刻影響先秦以後的中國社會(hui) 。


四、小結

 

先秦時期賢能政治觀經曆了三個(ge) 不同階段。早期賢能政治觀由以“堅”為(wei) “賢”變遷為(wei) 以“財”為(wei) “賢”,最終蛻變為(wei) 以“德”為(wei) “賢”,其對政治領袖素質的考察,深刻影響了先秦以後中國政治社會(hui) 形態的整體(ti) 演進。早在荀子的時代,人們(men) 已經認識到“以德兼人”要勝過“以力兼人”“以富兼人”:“凡兼人者有三術:有以德兼人者,有以力兼人者,有以富兼人者。……故曰:以德兼人者王,以力兼人者弱,以富兼人者貧,古今一也(《荀子·議兵》)”。這一體(ti) 現“以德服人”的政治洞見,與(yu) 以“德”為(wei) “賢”所蘊含的大道規律是一致的。在當今全球秩序的競爭(zheng) 中,不同於(yu) 美國通過脅迫能力、利益誘惑及合法性取得霸權地位,中國則“向來都是‘近悅遠來’的德性政治”【86】,其雖然發端於(yu) 燦爛的先秦時期,但卻構成秦以後中國政治社會(hui) 的底色,影響深遠。

 

概而論之,秦以前的時代仍是“上升途徑非製度化的時代”【87】。隨著大一統官僚帝國建立,取士之途愈加嚴(yan) 密。兩(liang) 漢是帶有“平民政權”色彩的王朝,出身下級官吏或市井阡陌的“布衣卿相”重視保民的德行和唯才是舉(ju) ,“吸收文職官吏主要是通過地方官員或朝廷高官的推薦。他們(men) 被要求物色有適當的品質,即才德兼備的人;有時他們(men) 奉命尋找能批評國事的人”【88】。此後為(wei) 防範拒斥寒門、結黨(dang) 營私的弊端,避免“奉行者無所準,而懷私者得肆其譸張”【89】,科舉(ju) 製度逐漸成為(wei) 最重要的取士途徑。隋代開科舉(ju) 先河,唐代真正確立“自由投考”以及“以成績為(wei) 準”的準則,“品德和德行被認為(wei) 比才能更重要”【90】,同時還要求試吏入官,“才試於(yu) 事,情見於(yu) 物,則賢不肖較然。故遭事不惑,則知其智;犯難不避,則知其節;臨(lin) 財不私,則知其廉;應對不疑,則知其辯。如此,則察舉(ju) 易,而賢公卿大夫自此出矣”【91】。政治實踐中此類選賢製度的創製與(yu) 不斷調試,亦大大推動了先秦賢能政治觀在後世的據舊開新,始終以德才兼備、德先於(yu) 能為(wei) 旨歸。

 

《毛詩注疏》中對賢能的探討尚停留於(yu) “有德謂之賢,有伎謂之能,……賢,有善行者也。能,多才藝者也”【92】的認識上,而《唐律疏議》則以成文法典的形式,對政治賢能的區別作了規定,“賢”,“謂有大德行。《疏》議曰:謂賢人君子,言行可為(wei) 法則者”;“能”,“謂有大才業(ye) 。《疏》議曰:謂能整軍(jun) 旅,蒞政事,鹽梅帝道,師範人倫(lun) 者【93】。”可以說,唐代賢能政治思想及其政治實踐都已十分成熟。薩孟武認為(wei) :“政治上所謂賢者,不是指清慤謹慎循規蹈矩之徒,而是謂識大體(ti) ,知權經,而有佐國之才之人”,因此“賢者在位”之賢者是指“君子不器”之君子,“能者在職”之能者則指“不求備於(yu) 一人”之人【94】。帝製時代賢能政治思想集大成於(yu) 明清時期:其一,奉行“治道在人”的政治觀,在“治人”與(yu) “治法”二者的辯證關(guan) 係中,恪守“有治人無治法”(《荀子·君道》),肯定“治人”的首要性,“詳於(yu) 議法不如慎於(yu) 用人”,強調選賢任能是治理國家的中心要務;其二,重視“德本才末”的賢能觀,統治者雖渴求賢能應當德才兼備,但也認識到不能求全責備,清代奏議常引“德勝才,謂之‘君子’;才勝德,謂之‘小人’。……君子挾才以為(wei) 善,小人挾才以為(wei) 惡”【95】之言,於(yu) 是“論才則必以德為(wei) 本”,采取“以德為(wei) 主,才稍遜之”的辦法;三是秉持“寓政於(yu) 教”的培育觀,“國家重道崇儒,振興(xing) 庠序,自太學以及府、州、縣、衛,皆建立學宮,厘定學政”【96】,通過學校教育培養(yang) 國家所需要的賢能之士,這一學治結合的體(ti) 係直接關(guan) 係到長周期政治結構的穩定。

 

時至今日,即便以科舉(ju) 製度為(wei) 核心的士人政府早已消解,重視道德的尚賢傳(chuan) 統卻得以繼承下來,不僅(jin) 在東(dong) 亞(ya) 社會(hui) 隨處可見,更對西方政治理論和實踐產(chan) 生了一定影響。在快速變化的時代背景下,身處紛繁複雜的內(nei) 外環境,政治領袖的綜合素質特別是道德素質在製定公共政策、應對公共危機方麵愈加重要。尤其是“龐大的、和平的、處於(yu) 現代化進程中的尚賢製國家的高級領袖需要在智識能力、社交能力和美德方麵都很出色。……這些品質並不是同等重要的。一定程度的美德必不可少;如果沒有了為(wei) 公眾(zhong) 服務的意願,政治領袖可能將其智識能力和社交技能用於(yu) 災難性的目的”【97】。因此,政治領袖的道德使命對於(yu) 追求良善的政治具有導向意義(yi) 。在最近幾十年的西方民主選舉(ju) 中,許多政治領袖由於(yu) 缺乏道德使命感,致力於(yu) 短期利益、特殊利益的實現,比如一些強調主流族裔利益優(you) 先的政策和口號,助長了種族主義(yi) 者對少數族裔居民的歧視和壓迫,由此引發的暴力衝(chong) 突和對抗事件時有發生,進一步造成社會(hui) 撕裂;又如於(yu) 近期舉(ju) 辦的第26屆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hui) ,由於(yu) 部分政治領袖極力推行單邊主義(yi) 而進展緩慢,置各國差異於(yu) 不顧,要求發展中國家和發達國家承擔對等的責任和義(yi) 務,致使國際合作充滿變數。不同的是,中國政府一直在努力提升為(wei) 人民服務的水平,並在國際上展現負責任大國形象。當前,伴隨國際形勢的不穩定性和不確定性,中國麵臨(lin) 的全球性環境更加複雜,“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領導下的中國亦責無旁貸,理應為(wei) 充滿不確定性的世界提供確定性”【98】。在這樣的背景下,賢能政治勢必可以提供更多有益的治理資源。


注釋
 
1 梁啟超:《先秦政治思想史》,北京:中華書局,2015年,第23頁。
 
2 呂思勉:《先秦史》,北京:北京理工大學出版社,2016年,第3頁。
 
3 郭沫若:《中國古代社會研究》,北京:中國華僑出版社,2007年,第19-20頁。
 
4 翦伯讚:《先秦史》,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1999年,自序第1頁。
 
5 (清)段玉裁:《說文解字注》,北京:中華書局,2013年,第119頁。
 
6 楊樹達:《積微居小學金石論叢》,北京:科學出版社,1955年,第33,77頁。
 
7 許進雄:《中國古代社會:文字與人類學的透視》,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8年,第528-530頁。
 
8 [日]白川靜:《漢字的世界》,陳強譯,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2018年,第224頁。
 
9 熊國英:《中國象形字大典》,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2011年,第448,448頁。
 
10 廖文豪:《漢字樹2》,北京:北京聯合出版公司,2014年,第76頁。
 
11 侯外廬:《中國古代社會史》,北京: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2012年,第399頁。
 
12 劉誌基等:《古文字考釋提要總覽》第三冊,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1年,第104頁。
 
13 管錫華譯注:《爾雅》,北京:中華書局,2014年,第602頁。
 
14 (漢)許慎撰:《說文解字》,北京:中華書局,1963年,第207頁。
 
15 (周)左丘明撰,(晉)杜預集解:《左傳》,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年,第755頁。
 
16 (南唐)徐鍇撰:《說文解字係傳》,北京:中華書局,1987年,第199頁。
 
17 熊國英:《中國象形字大典》,第409,409頁。
 
18 楊樹達:《積微居小學金石論叢》,第33頁。
 
19 關於中衛岩畫的研究,參見周興華:《中衛岩畫》,銀川:寧夏人民出版社,1991年;謝玉傑等:《大麥地岩畫》,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
 
20 [德]恩格斯:《家庭、私有製和國家的起源》,北京:人民出版社,2018年,第49頁。
 
21 [德]馬克斯·韋伯:《經濟與社會》上冊,林榮遠譯,北京:商務印書館,1997年,第410頁。
 
22 吳榮曾:《先秦兩漢史研究》,北京:中華書局,1995年,第3頁。
 
23 郭沫若:《中國古代社會研究》,第8頁。
 
24 翦伯讚:《先秦史》,第103頁。
 
25 錢穆:《國史大綱》上冊,北京:商務印書館,2010年,第12頁。
 
26 張祥龍:《<尚書·堯典>解說:以時、孝為源的正治》,北京: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2015年,第48-49 頁。
 
27 王健文:《奉天承運:古代中國的“國家”概念及其正當性基礎》,台北:東大圖書出版股份有限公司,1995年,第71頁。
 
28 翦伯讚:《先秦史》,第104,105,104頁。
 
29 (漢)孔安國傳,(唐)孔穎達正義:《尚書正義》,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第26頁。
 
30 (清)王夫之:《尚書引義》,北京:中華書局,1962年,第7頁。
 
31 張祥龍:《<尚書·堯典>解說:以時、孝為源的正治》,第18頁。
 
32 許進雄:《文字小解》,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016年,第370頁。
 
33 (清)段玉裁:《說文解字注》,第282頁。
 
34 (宋)戴侗:《六書故》,北京:中華書局,2012年,第465頁。
 
35 楊樹達:《積微居小學金石論叢》,第33頁。
 
36 劉毓慶:《漢字淺說》,北京:商務印書館,2017年,第145頁。
 
37 (周)左丘明撰,(晉)杜預集解:《左傳》,第755頁。
 
38 [德]恩格斯:《家庭、私有製和國家的起源》,第179頁。
 
39 [美]埃爾曼·塞維斯:《國家與文明的起源:文化演進的過程》,龔辛等譯,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9 年,第 250-251 頁。
 
40 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殷墟的發現與研究》,北京:科學出版社,1994年,第446-449頁。
 
41 [美]路易斯·亨利·摩爾根:《古代社會》下冊,楊東蓴等譯,北京:商務印書館,1977年,第636頁。
 
42 (漢)鄭玄注,(唐)孔穎達正義:《禮記正義》,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第874-875,875頁。
 
43 翦伯讚:《先秦史》,第184,94頁。
 
44 王國維:《觀堂集林》,北京:中華書局,1999年,第477頁。
 
45 郭沫若:《先秦天道觀之進展》,北京:商務印書館,1936年,第24-25頁。
 
46 侯外廬:《中國古代社會史》,第373-376頁。
 
47 斯維至:《中國古代社會文化論稿》,台北:允晨文化實業公司,1997年,第369頁。
 
48 王健文:《奉天承運:古代中國的“國家”概念及其正當性基礎》,第72,75頁。
 
49 郭沫若:《中國古代社會研究》,第180頁。
 
50 翦伯讚:《先秦史》,第172頁。
 
51 劉澤華:《中國政治思想通史·先秦卷》,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4年,第28,29頁。
 
52 梁啟超:《先秦政治思想史》,第31頁。
 
53 [以]尤銳:《展望永恒帝國:戰國時代的中國政治思想》,孫英剛譯,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年,第25頁。
 
54 (宋)馬端臨:《文獻通考》第二冊,北京:中華書局,2011年,第803頁。
 
55 郭沫若:《十批判書》,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82頁。
 
56(1)梁啟超:《先秦政治思想史》,第35頁。
 
57 (漢)鄭玄注,(唐)孔穎達正義:《禮記正義》,第2252,21頁。
 
58 顧頡剛:《“聖”“賢”觀念和字義的演變》,胡曉明,傅傑:《釋中國》,上海:上海文藝出版社,1998年,第732頁。
 
59 高華平:《從出土文獻中的“賢”字看先秦“賢”觀念的演變》,《哲學研究》2008年第3期,第71-76頁。
 
60 孔新峰:《與其坐而論道,不如起而行之》,《光明日報》2020年9月24日,第11版。
 
61 (漢)鄭玄注,(唐)孔穎達正義:《禮記正義》,第20頁。
 
62 (漢)劉安著,(漢)許慎注:《淮南子》,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6年,第209頁。
 
63 鄭開:《德禮之間:前諸子時期的思想史》,北京: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2009年,第371,342頁。
 
64 王健文:《奉天承運:古代中國的“國家”概念及其正當性基礎》,第85頁。
 
65 (漢)王充:《論衡》,長沙:嶽麓書社,1991年,第423頁。
 
66 (漢)班固撰,(清)陳立疏:《白虎通疏證》,北京:中華書局,1994年,第48頁。
 
67 (梁)顧野王:《大廣益會玉篇》,北京:中華書局,1987年,第120頁。
 
68 (宋)戴侗:《六書故》,第465頁。
 
69 王國維:《觀堂集林》,第454頁。
 
70 錢穆:《國學概論》,《錢賓四先生全集》第1冊,台北:聯經事業出版公司,1998年,第33-45頁。
 
71 [美]埃爾曼·塞維斯:《國家與文明的起源:文化演進的過程》,第259頁。
 
72《中國近代思想家文庫·章太炎卷》,薑義華編,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5年,第238頁。
 
73 (漢)何休注,(唐)徐彥疏:《春秋公羊傳注疏》,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第26頁。
 
74 (漢)班固撰,(清)陳立疏:《白虎通疏證》,第145頁。
 
75 王進峰:《西周時期中低階層中的賢者和相關人員的流動》,《華東師範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17年第6期,第103-114頁。
 
76 (漢)鄭玄注,(唐)孔穎達正義:《禮記正義》,第1426頁。
 
77 王國維:《觀堂集林》,第472頁。
 
78 (漢)鄭玄箋,(唐)孔穎達疏:《毛詩注疏》,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年,第1572頁。
 
79 張蔭麟:《中國史綱》,北京:中華書局,2016年,第40頁。
 
80 黃俊傑:《春秋戰國時代尚賢政治的理論與實際》,台北:問學出版社,1977年,第91頁。
 
81 錢穆:《晚學盲言》,北京: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2014年,第257頁。
 
82 錢穆:《中國曆代政治得失》,《錢賓四先生全集》第31冊,台北:聯經出版事業公司,1998年,第61-62頁。
 
83 呂思勉:《中國政治思想史》,北京:中華書局,2016年,第33頁。
 
84 郭沫若:《十批判書》,第49頁。
 
85 睡虎地秦墓竹簡整理小組編:《睡虎地秦墓竹簡》,北京:文物出版社,1990年,第168-169頁。
 
86 孔新峰:《把握“站在曆史正確的一邊”的深刻內涵》,《人民論壇》2021年12月。
 
87 何懷宏:《選舉社會:秦漢至晚清社會形態研究》,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17年,第77頁。
 
88 [英]崔瑞德,魯惟一:《劍橋中國秦漢史公元前221年至公元220年》,楊品泉等譯,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2年,第443頁。
 
89 呂思勉:《秦漢史》,北京:商務印書館,2010年,第689頁.
 
90 [美]陸威儀:《世界性的帝國:唐朝》,張曉東等譯,北京:中信出版社,2016年,第174頁。
 
91 (宋)馬端臨:《文獻通考》第二冊,第1022頁。
 
92 (漢)鄭玄箋,(唐)孔穎達疏:《毛詩注疏》,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年,第1782頁。
 
93 (唐)長孫無忌:《唐律疏議》,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年,第17頁。
 
94 薩孟武:《儒家政論衍義》,台北:東大圖書有限公司,1982年,第385-387頁。
 
95 (宋)司馬光:《資治通鑒》,北京:中華書局,2013年,第14頁。
 
96 (清)伊桑阿等纂:《大清會典·康熙朝》第2冊,楊一凡等主編,南京:鳳凰出版社,2016年,第579頁。
 
97 [加]貝淡寧:《賢能政治》,吳萬偉等譯,北京:中信出版社,2016年,第91頁。
 
98 孔新峰:《把握“站在曆史正確的一邊”的深刻內涵》,《人民論壇》2021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