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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鉤作者簡介:吳鉤,男,西曆一九七五年生,廣東(dong) 汕尾人。著有《宋:現代的拂曉時辰》《知宋:寫(xie) 給女兒(er) 的大宋曆史》《宋仁宗:共治時代》《風雅宋:看得見的大宋文明》《宋神宗與(yu) 王安石:變法時代》等。 |
義(yi) 莊:被遺忘的中國式公益基金會(hui)
作者:吳鉤
來源:作者賜稿
原載於(yu) “我們(men) 都愛宋朝”微信公眾(zhong) 號
時間:孔子二五七二年歲次壬寅二月廿六日庚辰
耶穌2022年3月28日
一
青年時代的胡適留學海外,受西方個(ge) 人主義(yi) 社會(hui) 風尚的感染,忍不住在日記中吐槽起中國的宗族傳(chuan) 統來:
“吾國之家族製,實亦有大害,以其養(yang) 成一種依賴性也。吾國家庭,父母視子婦如一種養(yang) 老存款(old age pension),以為(wei) 子婦必須養(yang) 親(qin) ,此一種依賴性也。於(yu) 婦視父母遺產(chan) 為(wei) 固有,此又一依賴性也。甚至兄弟相倚依,以為(wei) 兄弟有相助之責。再甚至一族一黨(dang) ,三親(qin) 六戚,無不相傳(chuan) 依。一人成佛,一族飛升,一子成名,六親(qin) 聚咬之,如蟻之附骨,不以為(wei) 恥而以為(wei) 當然,此何等奴性!真亡國之根也!”
二十世紀初葉,五四運動前後,從(cong) 吐槽傳(chuan) 統文化乃至從(cong) 深挖國民劣根性的角度思考中國問題,是當時中國公知圈的時髦思潮。胡適也未能免俗。但胡適這麽(me) 說,卻有“過河拆橋”之嫌,因為(wei) 他的父親(qin) 胡鐵花,即是“吾國之家族製”的受惠人,如果沒有宗族的讚助,胡鐵花大概過不上體(ti) 麵的士人生活。
胡適祖籍為(wei) 安徽績溪縣,世代以經營小本錢的茶葉生意為(wei) 業(ye) 。據《胡適口述自傳(chuan) 》,胡鐵花從(cong) 小就幫著家人打理茶葉店,由於(yu) “十分聰穎,早為(wei) 其有誌為(wei) 學的伯父所賞識。他認為(wei) 有這樣資質的青年子侄,實在不應該在一個(ge) 小茶葉店裏埋沒了。所以父親(qin) 被家中長輩特地選出,讓他專(zhuan) 心讀書(shu) ,以便參加科舉(ju) 。”胡鐵花因此成了一名讀書(shu) 人,後來他到北京另圖發展,也是由一位經商致富的族伯資助了一百銀元——按他兒(er) 子胡適的標準,這應該是“依賴性”乃至“奴性”的表現吧。
曆史上的徽商最重宗族情誼與(yu) 科舉(ju) 功名。徽商在外經商,不管走得多遠,賺到錢財必寄回故鄉(xiang) 修宗祠、建族學,讓族中子弟有一個(ge) 讀書(shu) 入仕的機會(hui) 。績溪胡氏也應該設有自己的族學。可惜胡鐵花入學未久,便爆發太平軍(jun) 亂(luan) ,皖南恰是重災區,到處都是“焚掠、屠殺、饑荒”。待到戰亂(luan) 平息,胡門一族已從(cong) 原來的六千多口人,銳減為(wei) 一千多口人,宗祠也毀於(yu) 戰火。胡鐵花是一位對宗族懷有深情的舊式文人,麵對被戰火摧毀的家園,他決(jue) 心重建宗族。經過十一年籌備,終於(yu) 募捐到銀元一萬(wan) 多元,並於(yu) 1876年重新修建了胡氏宗祠,編纂了胡氏宗譜。值得指出的是,胡氏家族得以重建家園,全賴宗族力量的支持,那些在外經商的績溪胡氏族人,踴躍捐款,“他們(men) 的匯款也救活了家人,並助其重建家園於(yu) 大難之後”。
胡鐵花是這項家園重建工程的規劃者和執行人,看得出他是將重修宗祠當成人生的驕傲來看待的,後來他在回憶錄中,用了四分之一的篇幅來記述重建胡氏宗祠的經過。這位敦厚的父親(qin) ,大概想不到他的兒(er) 子胡適會(hui) 在多年後居然成為(wei) 宗族傳(chuan) 統的掘墓人之一。
與(yu) 胡適差不多同時代的錢穆先生,對宗族傳(chuan) 統則始終持“同情與(yu) 理解”的態度,他說,“家族是中國文化一個(ge) 最主要的柱石,我們(men) 幾乎可以說,中國文化,全部都從(cong) 家族觀念上築起,先有家族觀念乃有人道觀念,先有人道觀念乃有其他一切。”我相信錢穆先生是基於(yu) 真實的人生經驗而得出這個(ge) 結論的,因為(wei) 他本人便是宗族傳(chuan) 統中“人道觀念”的受益者。
錢穆出生的七房橋錢家,是蘇南無錫的百年望族。祖上曾經劃撥族產(chan) ,設立三所義(yi) 莊,作為(wei) 族人的賑濟基金,其中以懷海義(yi) 莊最大。錢穆在回憶錄《八十憶雙親(qin) 》中記述說,懷海義(yi) 莊的產(chan) 業(ye) 原本由富有的三房輪管,其他人不得過問,因而族中貧民得不到救濟,出現了“老死者無以葬,幼小者無以教,婚嫁之貲無所從(cong) 出,有欲出外就業(ye) ,亦乏貲遣”的情況。
錢穆的父親(qin) 錢承沛是貧苦孤兒(er) 出身,“特痛憫同宅中孤兒(er) 寡婦”,又想到“祖宗置此義(yi) 莊,本為(wei) 子孫救災恤貧”,因此向富三房提出懷海義(yi) 莊“理當開放,務為(wei) 拯恤”的要求。但不獲同情,屢商不洽,錢承沛便將富三房告上了縣衙門。經知縣調解,二房某叔父被委托為(wei) 懷海義(yi) 莊的新管理人。錢承沛則協助二房叔父打理義(yi) 莊,訂立義(yi) 莊的撫恤救濟條款,“自此五世同堂一宅,幼有養(yang) ,老有歸,皆得賴祖宗庇蔭,粗衣淡食無憂,一宅歡然,而無傷(shang) 義(yi) 莊之貲產(chan) ”。
但錢穆十二歲時,父親(qin) 錢承沛不幸去世。族人前來吊唁,見錢家孤兒(er) 寡母,生活艱困,便提出按照錢氏例規,“領取懷海義(yi) 莊之撫恤”。錢穆母親(qin) 是有誌之人,推辭不受,族親(qin) 說:“義(yi) 莊撫養(yang) 孤寡,乃符合列祖列宗遺意。且五世同堂一門,孤寡受撫恤者何限?二嫂獨不受,此諸家懷念往昔,何以自安?”錢穆一家遂接受懷海義(yi) 莊的接濟。正是靠著義(yi) 莊救濟,錢穆“一家生活,雖極貧苦枯寂”,但畢竟溫飽無憂,錢穆兄弟還能入學讀書(shu) 。
數年後錢穆的兄長錢摯從(cong) 常州府中學堂師範班畢業(ye) ,回到七房橋,呼籲錢氏宗族撥出闔族三個(ge) 義(yi) 莊的一部分資產(chan) ,創立一所新式小學。這所小學叫“錢氏私立又新小學校”,是公益性學校:凡七房橋錢氏子弟中的適齡兒(er) 童,皆可入學,當然是免費的,辦學經費出自錢氏義(yi) 莊。錢摯當校長,另聘兩(liang) 位老師,一文一理,教授經學、中國文字、算術、曆史、地理、格致、體(ti) 操等科目。
民國十七年(1928年),未及不惑之年的錢摯突然病逝,此時兒(er) 子錢偉(wei) 長才十六歲。後來錢偉(wei) 長成了中國科學院資深院士,被譽“中國近代力學之父”。失怙之後,錢偉(wei) 長能夠度過人生難關(guan) ,完成學業(ye) ,應該感謝叔父錢穆所說的宗族傳(chuan) 統之“人道觀念”。晚年錢偉(wei) 長在他的《八十自述》中回憶說:
“進入蘇州高中才一個(ge) 月,傳(chuan) 來父親(qin) 中年39歲早逝的噩耗,全家遭到極大的困難,遺有一弟二妹,三個(ge) 月後,母親(qin) 又生下了遺腹七妹,一家六口,無隔日之糧,父親(qin) 又無積蓄,除一櫃中國書(shu) 外別無長物。幸有父叔老師華倩朔先生慷慨允住進黃石弄華宅餘(yu) 房,免租十年;並得七房橋族人出麵交涉,由錢氏懷海義(yi) 莊長年捐供救濟糧,孤寡免於(yu) 饑餓。四叔(指錢穆)除每月供給母親(qin) 六元家用補助外,並全力資助我上完高中。這樣使我一生中度過了第一個(ge) 生活難關(guan) 。”
從(cong) 少年錢穆與(yu) 少年錢偉(wei) 長的家事,我們(men) 可以看出來,依托於(yu) 義(yi) 莊的組織與(yu) 機製,七房橋錢氏宗族實現了對族中孤寡貧困人家的製度性救濟。今天,我們(men) 在無錫還能夠找到懷海義(yi) 莊的建築物,不過已經成為(wei) 文物單位與(yu) 旅遊景點,參觀還要收門票。
二
以宗族義(yi) 莊為(wei) 代表的實體(ti) 性公益組織與(yu) 製度化救濟機製,首創於(yu) 北宋的範氏義(yi) 莊,迄至民國已有近千年的曆史。
北宋皇祐元年(1049年),六十一歲的範仲淹到杭州任太守,因為(wei) 杭州與(yu) 他原籍蘇州相去不遠,“遂過姑蘇,與(yu) 親(qin) 族會(hui) ”。通過與(yu) 蘇州範氏族親(qin) 的會(hui) 商,範仲淹決(jue) 定為(wei) 家鄉(xiang) 族人做兩(liang) 件事情,一是續修範氏族譜,二是創立範氏義(yi) 莊。
宋代官員俸祿優(you) 厚,範仲淹宦遊多年,又生活儉(jian) 樸,因此一生頗多積蓄。他將全部個(ge) 人積蓄都捐獻出來,在蘇州購置良田千畝(mu) ,作為(wei) 範氏義(yi) 莊的公益基金;又訂立十三條規矩,作為(wei) 範氏義(yi) 莊的運行製度。
這十三條規矩主要對蘇州範氏族人可以從(cong) 義(yi) 莊收益中獲得哪些權利作出了明晰的規定。我將它們(men) 概括歸納了一下,範氏族人的收益權包括:
一、口糧:五歲以上的族人,不分男女,每口每月給白米三鬥。
二、衣料:成年族人每人每年給冬衣衣料一匹,十歲以下、五歲以上的兒(er) 童各給半匹。
三、婚姻補助:族人嫁女,給錢三十貫;女兒(er) 若改嫁,給錢二十貫;族人娶媳婦,給錢二十貫,二婚不給錢。
四、喪(sang) 葬費:族人身亡,按其輩份大小,給予二貫至二十五貫的安葬費。
五、路費:族人參加科舉(ju) ,或者外出赴任,給予路費補助。
六、倘若鄉(xiang) 親(qin) 、姻親(qin) 、親(qin) 戚陷於(yu) 貧窘,或遇饑荒不能度日,諸房共同核實後,可用義(yi) 莊糧米“量行濟助”。
範氏義(yi) 莊成立、運行三年後,範仲淹便逝世了。他的兒(er) 子範純仁兄弟繼承父誌,也將所得俸祿捐給義(yi) 莊,將義(yi) 莊田產(chan) 擴至三千畝(mu) 。又“隨事立規”,續訂了二十八條規矩,完善了範氏義(yi) 莊的製度。
這二十八條規矩主要對義(yi) 莊的管理機製以及範氏族人的責任作出了規定。如果說範仲淹首訂的十三條規矩是“權利法案”的話,那麽(me) 範純仁兄弟續訂的二十八條規矩便相當於(yu) “責任法案”。這裏我擇其要介紹若幹條:
一、義(yi) 莊的田產(chan) 須租給外姓人耕種,範氏族人不得租佃義(yi) 田。
二、義(yi) 莊不得典買(mai) 範氏族人的田土。
三、義(yi) 莊不得為(wei) 牟取暴利,將資產(chan) 用於(yu) 放高利貸。
四、範氏族人不得在規矩外“妄乞特支”義(yi) 莊的錢糧。
五、範氏族人不得將義(yi) 莊的義(yi) 宅舍屋“私相兌(dui) 賃質當”。
六、義(yi) 莊的一切公事,聽從(cong) 掌管人依規處置,即使是族長也不得侵擾幹預掌管人之權。
七、掌管人有獨立之權,但須接受宗族監督。族人若發現掌管人有欺弊情事,可請諸人到“文正位”(範氏宗子)跟前講理,由族眾(zhong) 裁斷,或“申官理斷”。
八、若遇有規矩所載不盡事理,由掌管人與(yu) 族人共議,商定新規矩,並向“文正位”申明。若未申明“文正位”,不得僅(jin) 憑族人文字便擅自施行。
義(yi) 莊規矩經曆次修訂、增補,“關(guan) 防益密”,確保了義(yi) 莊得以長久運轉。自範仲淹創立,範氏義(yi) 莊一直維持到民國時期,有效運行了九百年,即便是改朝換代的變故與(yu) 烽煙四起的戰亂(luan) ,也莫能摧毀,成為(wei) 中國曆史上維持時間最長的NGO。
當然,說範氏義(yi) 莊是NGO,可能有一些朋友會(hui) 不同意,因為(wei) 義(yi) 莊具有封閉性,其福利隻能為(wei) 同族之人分享,外人則無權染指。範仲淹設義(yi) 莊,初衷也是出於(yu) 收族、恤族:“吾吳中宗族甚眾(zhong) ,於(yu) 吾固有親(qin) 疏。然以吾祖宗視之,則均是子孫,固無親(qin) 疏也。吾安得不恤其饑寒哉?且自祖宗來,積德百餘(yu) 年而始發於(yu) 吾,得至大官,若獨享富貴而不恤宗族,異日何以見祖宗於(yu) 地下,亦何以入家廟乎?”
但範氏義(yi) 莊在實際運作中,還是惠及範氏宗族之外的鄉(xiang) 親(qin) 與(yu) 親(qin) 戚,就如義(yi) 莊規矩所言:鄉(xiang) 親(qin) 、姻親(qin) 、親(qin) 戚若貧窘不能度日,也可以得到範氏義(yi) 莊的救濟。錢穆先生說,“中國人的人道觀念,卻另有其根本,便是中國人的‘家族觀念’。”範氏義(yi) 莊可為(wei) 此話作一生動注腳。
其實傳(chuan) 統中國的義(yi) 莊,也並非隻有族內(nei) 福利一種模式,還有一種跨宗族的救濟模式,以創建於(yu) 南宋明州(今寧波)的“鄉(xiang) 曲義(yi) 莊”為(wei) 典範。鄉(xiang) 曲,意為(wei) 鄉(xiang) 親(qin) 。顧名思義(yi) ,鄉(xiang) 曲義(yi) 莊便是為(wei) 賑濟鄉(xiang) 親(qin) 而設立的義(yi) 莊。
南宋淳熙—紹熙年間(1190年前後),賦閑在家的明州士紳沈煥因見“鄉(xiang) 間有喪(sang) 不時舉(ju) ,女孤不嫁者,念無以助”,而“隨時拯恤,其惠有限”,深切意識到,明州需要成立一個(ge) 實體(ti) 性的公益組織,創建製度性的救濟機製。
沈煥便找他的朋友、也是明州望族的史浩、汪大猷商議:何不仿效姑蘇範氏義(yi) 莊,創設鄉(xiang) 曲義(yi) 莊,以周濟家鄉(xiang) 的貧困士人?沈煥的提議立即得到史浩、汪大猷的讚同,“二公欣然意合,果於(yu) 集事”,汪大猷率先捐獻二十畝(mu) 田產(chan) ,充作鄉(xiang) 曲義(yi) 莊的啟動資金,然後又向眾(zhong) 人募捐,募集到三百畝(mu) 義(yi) 田,明州政府也給予資助,劃撥了二百畝(mu) 官田給義(yi) 莊。
明州鄉(xiang) 曲義(yi) 莊成立四年,史浩與(yu) 沈煥便先後去世了,義(yi) 莊的籌備與(yu) 早期運作,基本上由汪大猷主持、操勞。義(yi) 莊的嚴(yan) 密製度便是汪大猷一手製訂出來的,按照製度,義(yi) 莊“推爵齒之高而有才力者提其綱”,即選舉(ju) 一位德高望重之人,擔任義(yi) 莊的領袖;“又擇仕而家食者一人,司其出納及莊之事”,再推選一位居鄉(xiang) 士紳負責義(yi) 莊的日常出納;“凡仕族有親(qin) 喪(sang) 之不能舉(ju) 、孤女之不能嫁者,投牒於(yu) 郡,參稽得實,以次而授”,明州的讀書(shu) 人家,如果生活貧困,無力舉(ju) 辦紅白喜事,可以向明州政府提出救濟申請,由政府核實,即可獲得義(yi) 莊的救助。政府並不插手義(yi) 莊的日常管理,隻是充當監督人與(yu) 公證人的角色。
明州鄉(xiang) 曲義(yi) 莊維持了一個(ge) 半世紀之久,到元末時仍在有效運行。
三
範仲淹開創的義(yi) 莊,以固定的族產(chan) 作為(wei) 可永久生息的基金;族產(chan) 之產(chan) 權歸闔族所有,任何個(ge) 人(包括族長)均無權私自處分;族產(chan) 之收益(如田租、利息)必須用於(yu) 族人福利或作族內(nei) 救濟金;義(yi) 莊的運轉有一套嚴(yan) 密的製度給予約束和規範。這樣的宗族救濟模式,突破了過去的隨意性賑恤,實現了救濟組織的實體(ti) 化、救濟機製的製度化。
因此,範氏義(yi) 莊問世之後,很快便成為(wei) 宗族救濟的典範,為(wei) 士紳家族所紛紛效仿,尤以江南為(wei) 盛——“吳中士大夫多仿而為(wei) 之”。一份調查材料顯示:20世紀初,江南吳縣有64所義(yi) 莊,除了範仲淹創立的範氏義(yi) 莊,還有1所設立於(yu) 16世紀,3所設立於(yu) 17世紀,10所設立於(yu) 18世紀,43所設立於(yu) 19世紀,5所設立於(yu) 20世紀,1所創立時間未詳。常熟縣有義(yi) 莊90所,其中35所成立於(yu) 19世紀後半期,5所成立於(yu) 20世紀初。可以說,太平軍(jun) 亂(luan) 平息之後的19世紀下半葉,是江南義(yi) 莊的快速生長期。
很多義(yi) 莊到了民國時期還很活躍,比如無錫錢氏宗族的懷海義(yi) 莊。七房橋錢家人才輩出,至少走出了六位院士,包括國學大師錢穆、“力學之父”錢偉(wei) 長、環保學家錢易、經濟學家錢俊瑞、物理學家錢臨(lin) 照和工程力學家錢令希,蜚聲海內(nei) 外。錢氏這一驚人的家族成就,從(cong) 某種意義(yi) 上說,不能不歸功於(yu) 傳(chuan) 統宗族組織的福利—救濟機製。錢氏祖訓要求子孫後人:“家富提攜宗族,置義(yi) 塾與(yu) 公田;歲饑賑濟親(qin) 朋,籌仁漿與(yu) 義(yi) 粟。”因而,錢氏宗族置有義(yi) 莊、學田、族學等族內(nei) 公益組織。正因為(wei) 有宗族提供賑濟與(yu) 福利,錢氏族中的貧家子弟才得以免於(yu) 匱乏,才能夠將心力專(zhuan) 注於(yu) 讀書(shu) 。
有些家族盡管不立“義(yi) 莊”之名,但運用族產(chan) 設立公益基金的思路,還是借鑒自義(yi) 莊模式。出生於(yu) 20世紀20年代的湖南老人蕭一湘老先生,曾經撰文介紹了民國時湘南常寧縣的各類宗族公益基金,當地人稱為(wei) “公堂”:祭祖有“清明公堂”;救荒有“積穀公堂”;助學有“崇文公堂”、“文昌公堂”等;社會(hui) 公益有“茶亭公堂”、“渡橋公堂”等;文娛活動有“春燈公堂”、“獅子公堂”等;協助社會(hui) 治安有“弭盜公堂”,等等。
這些宗族公益基金除了用於(yu) 族內(nei) 救濟與(yu) 族人福利,也造福於(yu) 地方社會(hui) ,比如“茶亭公堂”修建的茶亭,便為(wei) 社會(hui) 公眾(zhong) 所共享。據民國湘南的賀氏族譜記載,“(賀族在)河洲五裏許之涼水洞,建立茶亭,耗國幣400餘(yu) 元,另腴田3畝(mu) ,施給茶水,永便行人。又涼水洞亭者,路通祁、衡康衢要地,遊賓絡繹,往往冬寒夏暑、夜雨霜晨,到此極為(wei) 局促,尤以粵東(dong) 鹽販為(wei) 最難。涼水亭建,諸難解焉。”
清末—民國之時,中國社會(hui) 處於(yu) 急劇轉型中,科舉(ju) 罷,學校興(xing) ,國家要求各地創辦新式學校,推行義(yi) 務教育,以適應時代要求。在這個(ge) 新舊交替的曆史進程中,宗族及其公益基金發揮了巨大的作用。因為(wei) 當時政府財政窘迫,無力建設太多學校,便要求將各宗族私有之族產(chan) 提充區立小學的經費,但能自辦學校的宗族可免提充。於(yu) 是,各地宗族紛紛利用原有族產(chan) ,創辦學校。錢穆兄長錢摯創辦的“錢氏私立又新小學校”,便是這類新式族學。
在民國的湖南常寧縣,除了縣城兩(liang) 所小學是縣立學校之外,東(dong) 南西北四鄉(xiang) 的四所學校是士紳與(yu) 各族聯合創辦的,其餘(yu) 的學校基本上也是宗族辦起來的。大的宗族,由於(yu) 族產(chan) 雄厚,可以給入學讀書(shu) 的本族子弟很多讚助,包括提供學雜費、夥(huo) 食費;小族的適齡兒(er) 童,若本族未設學校,也可以到大族設立的學校讀書(shu) 。可以說,如果沒有族學支撐,民國的新式教育根本就不可能蓬勃展開。
然而,也是在那新舊交替的時代,傳(chuan) 統宗族麵臨(lin) 前所未有的大危機:先是,宗族製度包括其救濟機製被舉(ju) 國的激進公知吐槽;隨後,宗族組織包括其族產(chan) ,被洶湧的時代洪流衝(chong) 毀。但吊詭的是,那些有誌於(yu) 摧毀宗族傳(chuan) 統、建設美麗(li) 新世界的人,並未能創立任何一種比義(yi) 莊或者鄉(xiang) 曲義(yi) 莊更有生命力、更有救濟力的民間公益組織。
民國三十六年(1947年)修訂的《常寧崔氏五修族譜》前言,有一段話是這麽(me) 說的:
“近半個(ge) 世紀以來,人民閉關(guan) 思想一與(yu) 歐美文化相接觸,烈風迅雷,何止一瞬千裏。故急進者,恒矯枉過正,對我國固有之倫(lun) 理建設、社會(hui) 基礎,施以懷疑疾惡態度,毀之猶感不力,棄之猶恐不速,凡言宗族者、忠厚廉恥者,皆視為(wei) 封建意識,思想落後,諱莫如深。然前人成法,有可棄者,亦有可存者;有隨時代變遷而歿與(yu) 揚棄者,亦有萬(wan) 古不變永為(wei) 人類之指南與(yu) 橋梁者,吾人當具備冷靜理智與(yu) 目光,予以適當之選擇。”
——這段話,放在半個(ge) 世紀後的今天,仍然毫不過時。
責任編輯:近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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