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永捷】關於“抑製人口犯罪,推進人權事業,完善治理結構”的呼籲與建議——豐縣“鐵鏈女事件”全麵反思

欄目:諫議策論
發布時間:2022-03-22 11:21:24
標簽:豐縣事件
彭永捷

作者簡介:彭永捷,男,江蘇灌南人,西元一九六九年出生於(yu) 青海格爾木,中國人民大學哲學博士。中國人民大學哲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國人民大學孔子研究院副院長。著有《朱陸之辯》等,主編《中國儒教發展報告(2001-2010)》等。

關(guan) 於(yu) 抑製人口犯罪,推進人權事業(ye) ,完善治理結構的呼籲與(yu) 建議

——豐(feng) 縣鐵鏈女事件全麵反思

執筆:彭永捷中國人民大學哲學院教授、中國人民大學孔子研究院副院長)

時間:西元2022年3月22日

 


豐(feng) 縣“鐵鏈女事件”(以下簡稱“豐(feng) 縣事件”)、佳縣“鐵籠女事件”,牽動著億(yi) 萬(wan) 國民的心,也深深刺痛著我們(men) 這一群儒家學者。

 

仁愛是儒家文化的核心價(jia) 值,也是中華民族的基本價(jia) 值。“樊遲問仁,子曰‘愛人’”(《論語》),“仁者,愛人”(《孟子》),“天性之性,人為(wei) 貴”(《孝經》)。中國古來自詡為(wei) 仁愛之國,禮義(yi) 之邦。拐賣、殘害婦女及拐賣兒(er) 童一類的人口犯罪,不僅(jin) 道義(yi) 上實屬賊仁害義(yi) ,天理不容,且早已成為(wei) 全體(ti) 國民心中的隱痛和生活的時憂。“民,吾同胞;物,吾與(yu) 也”(《西銘》),海內(nei) 外中華兒(er) 女是由共同的文化和曆史形成的命運共同體(ti) ,每一個(ge) 同胞的不幸都是共同體(ti) 成員全體(ti) 的不幸。為(wei) 此,我們(men) 認為(wei) 不可不、不得不發出我們(men) 的呼籲。古人雲(yun)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滴水穿石非一日之功”(《論衡》),以上事件雖是個(ge) 案,但其中的問題與(yu) 積弊並不簡單,有必要按照“實事求是”的傳(chuan) 統學術精神和毛澤東(dong) 同誌提出的“解剖麻雀”方法,具體(ti) 解析、研究,提出存在的現實問題,討論可能的改進方案。為(wei) 此,我們(men) 從(cong) 學術研究的角度,提出我們(men) 的思考與(yu) 建議。

 

一、關(guan) 於(yu) 抑製人口犯罪

 

我們(men) 關(guan) 注到《中國婦女報》“建議全國開展拐賣婦女案件清查行動”的文章,關(guan) 注到“兩(liang) 會(hui) ”代表委員為(wei) 拐賣婦女案件的發聲,還關(guan) 注到公安部決(jue) 定自3月1日起至12月31日全國公安機關(guan) 開展打擊拐賣婦女兒(er) 童犯罪專(zhuan) 項行動,也關(guan) 注到來自社會(hui) 公眾(zhong) 和身邊朋友的呼籲、評論和轉發。我們(men) 支持和聲援上述聲音和行動,並為(wei) 他們(men) 的擔當表示讚賞,也為(wei) “民有所呼,我有所應”的政風感到鼓舞。

 

我們(men) 讚同關(guan) 於(yu) 人口買(mai) 賣同罪的修法建議。因為(wei) “沒有買(mai) 賣就沒有傷(shang) 害”,從(cong) 需求端打擊人口買(mai) 賣是抑製人口犯罪的關(guan) 鍵環節。買(mai) 賣同罪是多年以前專(zhuan) 家學者們(men) 反複提出的修法建議,然而時間似乎停滯,難以理解為(wei) 何這麽(me) 多年一直難以在立法環節推進和落實。我們(men) 呼籲借此機會(hui) ,將打擊人口買(mai) 賣整個(ge) 黑產(chan) 業(ye) 鏈納入法製軌道。

 

我們(men) 讚同關(guan) 於(yu) 人口犯罪重罪的修法建議。理由在於(yu) :從(cong) 事欺騙、綁架、容留、轉運、中介、買(mai) 和賣、禁錮、毆打、性侵、奴役、偽(wei) 造身份證明、權力庇護等罪惡產(chan) 業(ye) 鏈,並以此事實上建立當代奴隸製的每一個(ge) 邪惡分子,都清楚明白其邪惡行為(wei) 的最終後果,他們(men) 毫無疑義(yi) 地都是將受害者淪為(wei) 悲慘命運的同謀。雖然不同環節的實施者承擔的罪責應有所區別,但是凡是與(yu) 人口犯罪相關(guan) 的罪行都應上升到重罪級別予以懲處。我們(men) 認為(wei) ,對買(mai) 賣婦女犯罪行為(wei) 的量刑尺度竟然不如買(mai) 賣幾隻鸚鵡、幾隻蛤蟆,這樣的價(jia) 值觀既不符合中華民族仁愛的基本價(jia) 值,也不符合社會(hui) 主義(yi) 核心價(jia) 值觀,這樣的法條也極為(wei) 荒謬。

 

我們(men) 提醒公安部門采取雷霆行動嚴(yan) 厲打擊人口犯罪時,相關(guan) 的立法工作必須及時跟上,既要嚴(yan) 厲打擊人口犯罪,又要考慮待解救婦女的當下安全。注意在普遍篩查和極有可能修法嚴(yan) 懲態勢下,協同有關(guan) 部門預先製定最大限度保護受害者的周全策略,比如對自首寬大、有保護受害人情節減罪等法律與(yu) 政策的製定及宣示,防止因試圖掩蓋罪行、逃罪而可能實施的對受害者的進一步加害。

 

我們(men) 認為(wei) 抑製人口犯罪,還應標本兼治,不僅(jin) 嚴(yan) 厲打擊已有人口犯罪,還應預防可能發生的人口犯罪,從(cong) 源頭上解決(jue) 問題,盡一切努力促使人口犯罪沒有需求、不再必要。

 

為(wei) 此,我們(men) 建議配合當前鼓勵生育的人口政策,為(wei) 喪(sang) 失生育能力卻有意願養(yang) 育子女的家庭,提供合法領養(yang) 棄嬰、保健治療、輔助生殖技術方麵的廉價(jia) 甚至免費服務。雖然一些舉(ju) 措無疑會(hui) 增加全體(ti) 納稅人的負擔,但從(cong) 預防拐賣兒(er) 童犯罪,減少人們(men) 的擔憂和恐懼,提高安全感角度來看完全值得。

 

貧困是人口犯罪的根源之一,被拐賣婦女的市場需求端多是偏僻貧困地區。在我國脫貧攻堅事業(ye) 已取得卓越成就基礎上,我們(men) 建議進一步解放思想,開闊思路,用更多的辦法來對治貧困。

 

如,城鄉(xiang) 二元對立限製了對農(nong) 村的開發,本身就是形成貧困的原因之一。學術界一再建議,應打破在“三農(nong) ”圈圈裏解決(jue) “三農(nong) ”問題的局限,反思當前片麵效仿西方的城市化思路,不能把鄉(xiang) 村破敗乃至消失當作發展集約農(nong) 業(ye) 的前提,消除城鄉(xiang) 二元對立、隔離結構,讓城市與(yu) 鄉(xiang) 村雙向流動,資源雙向交易,讓富裕人群與(yu) 投資下鄉(xiang) ,帶動鄉(xiang) 村共同致富;同時,建立村民退出村集體(ti) 的合理補償(chang) 機製,讓向往城市生活的農(nong) 村人口,通過在城鄉(xiang) 一體(ti) 的住宅市場裏以更高價(jia) 格轉讓宅基地,籌措在城市置業(ye) 和營生的啟動資金;讓願意在鄉(xiang) 村居住的人到鄉(xiang) 村居住,讓願意從(cong) 事農(nong) 業(ye) 生產(chan) 的個(ge) 人與(yu) 企業(ye) ,直接從(cong) 村集體(ti) 承包村民不願繼續耕作的土地,規範土地的流轉,同時也重視對土地實時監管和農(nong) 業(ye) 生產(chan) 經營全過程監管,避免當前觸目可及的大量耕地拋荒現象和不可持續開發現象。

 

又如,全國各地資源稟賦和經濟開發程度存在差異,過去形成的地域人口配置並不完全合理。有必要改革當前戶籍管理製度和按戶籍匹配資源的製度,變為(wei) 以居住地匹配入托、上學、醫療等社會(hui) 資源,通過給予遷徙自由並為(wei) 此創造便利,實現生產(chan) 、生活資源的合理匹配:讓貧困地區居民能夠方便移居到易於(yu) 謀生的地區,讓資源稟賦較差或經濟開發程度較低地區留下的謀生者擁有更多資源,從(cong) 而改變他們(men) 的經營收入水平。

 

從(cong) 需求端分析,拐賣婦女犯罪主要成因是以非法手段實現婚配生育。由於(yu) 重男輕女的不良風氣,以及強製一胎化計生的政策後果,根據2021年全國人口普查人口數據,全國男性人口比女性多3490萬(wan) ,人口性別比例失衡問題突出,這勢必增加了成年男性實現婚配的難度,而且還會(hui) 派生其他社會(hui) 問題。各級工會(hui) 、婦聯組織、基層黨(dang) 政機關(guan) 應當多關(guan) 心未婚男女的婚配問題。

 

從(cong) 世界總人口的構成來看,性別比例相差並不是太大。有不少國家女多男少,政府正在為(wei) 人口性別比例反向失衡問題而苦惱。如果人口性別失衡難題立足於(yu) 國內(nei) 實在無能為(wei) 力,不妨嚐試放眼世界緩解問題。為(wei) 此,我們(men) 建議有關(guan) 方麵探討國家間合作,共同推動跨國婚介服務和雙向移民服務,同時預防和打擊相關(guan) 領域的變相人口買(mai) 賣和婚介欺騙,通過人口在世界範圍的流動來解決(jue) 性別失衡問題。同時開展性別平等宣傳(chuan) 和教育、保障男女平權等舉(ju) 措,積極預防未來人口失衡問題。

 

二、關(guan) 於(yu) 治理類似社會(hui) 問題

 

由豐(feng) 縣的鐵鏈女事件,我們(men) 還建議延伸關(guan) 注另一種被鐵鏈鎖著的男女,即一些被鐵鏈鎖著的精神疾病患者。他們(men) 的家人沒有精力實時看顧,也缺少必要的長期送醫看顧支付能力,他們(men) 要防止患者疾病發作傷(shang) 人、殺人,隻能無奈地將患者用鐵鏈鎖著。患者是我們(men) 同胞兄弟姐妹中不幸的個(ge) 體(ti) ,應當人道地對待他們(men) ,同時維護公共安全也很必要。我們(men) 建議,由專(zhuan) 業(ye) 醫療機構統一收治,對缺乏支持能力的家庭免費收治。同時,認真研究精神疾病患者傷(shang) 人、殺人的相關(guan) 法律追究問題,堵塞正常人買(mai) 通精神疾病鑒定機構,冒充精神疾病患者逃避法律追究的通道,也防止正常人挑唆、利用精神疾病患者侵害他人生命與(yu) 安全的犯罪行為(wei) ,堵塞與(yu) 此相關(guan) 的司法腐敗漏洞。

 

我們(men) 呼籲關(guan) 注另外一種定性上不屬於(yu) 人口買(mai) 賣,但在司法實踐中卻可以將刑罰買(mai) 賣、人命買(mai) 賣的司法不公:一些刑事案件中,由於(yu) 犯罪方實施了積極的賠償(chang) 而實現與(yu) 受害方和解,從(cong) 而在刑罰上得以減刑,甚至免於(yu) 死刑。這種司法不公在社會(hui) 上影響極壞,讓世人看到金錢可以改變刑罰,有錢人可以免除死罪,而且極易產(chan) 生司法腐敗。錢既然能夠通神,整個(ge) 社會(hui) 怎麽(me) 可能不趨向拜金。我們(men) 理解這種執法實踐的初衷,一是法律懲罰不能“又打又罰”,二是對於(yu) 受害方及家屬而言,任何對施害方的刑罰並不能有益於(yu) 改善受害方的生活。我們(men) 認為(wei) ,根據案件的具體(ti) 性質,有些案件本就應該是既打且罰,刑事責任強製附帶民事責任。法律的判決(jue) 首先要維護正義(yi) ,犯罪行為(wei) 必須受到相應的懲罰,其次才是對受害方的關(guan) 愛,而後者在必要時是應當強製執行。在加害方確實沒有相應財力可以執行的情況下,應該研究由專(zhuan) 門設立的公益基金來解決(jue) 。

 

我們(men) 呼籲關(guan) 注另外一類以滿足特殊不良性癖好、針對未成年人的犯罪行為(wei) 。這類犯罪行為(wei) 由於(yu) 典型個(ge) 案的出現引起社會(hui) 廣泛關(guan) 注。我們(men) 想提醒有關(guan) 部門引起重視的是,根據一些媒體(ti) 報道,不能排除同樣存在著以侵害未成年人為(wei) 交易品的中介和買(mai) 賣鏈條。我們(men) 呼籲對此類案件複查,深挖和打掉可能存在的犯罪鏈條,並參考關(guan) 於(yu) 拐賣婦女兒(er) 童犯罪的修法建議,即重罪和買(mai) 賣同罪,以此保障未成年人安全與(yu) 健康,震懾、杜絕此類犯罪。

 

我們(men) 呼籲關(guan) 注定婚彩禮這種本屬於(yu) 民俗,但天價(jia) 彩禮問題中可能存在的類似於(yu) 人口買(mai) 賣的行為(wei) 。婚姻是合兩(liang) 姓之好,彩禮有其文化和民俗上的意義(yi) 。天價(jia) 彩禮如果對男女雙方家庭不存在什麽(me) 經濟負擔,雖然不合移風易俗的要求,似乎也無需過多討論。究竟達到什麽(me) 標準才算天價(jia) ,因收入水平的不同也沒有固定的標準。但是一方的家屬因另一方無法滿足其彩禮要求而強行“棒打鴛鴦”、使有情人不能成為(wei) 眷屬的時候,我們(men) 認為(wei) 青年男女有權求諸民政和婦聯部門介入處理。有關(guan) 部門先是做耐心細致的勸說工作,動之以情,曉之以理,明之以法。在勸說工作無效的情況下,相關(guan) 部門應該有權依法追究。從(cong) 有關(guan) 報道來看,一些地方的高價(jia) 彩禮風氣已經到了嚴(yan) 重幹擾青年人正常婚配的程度,給年輕一代的正常生活帶來極為(wei) 嚴(yan) 重的困擾,到了不得不借用行政和法律來強行調整的地步。我們(men) 建議全國人大就此研究相關(guan) 立法事宜。

 

我們(men) 呼籲立法嚴(yan) 懲另一種改易受害者命運的行為(wei) :利用金錢或權力打通關(guan) 節,頂替他人身份,如冒名頂替他人高考錄取結果就讀大學,或冒名頂替就業(ye) 身份而獲得工作。受害人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努力成果被搶劫、被掠奪,個(ge) 人命運被他人改易。目前對此類行為(wei) 的懲罰,最重也不過是給予行政處罰,在刑罰上仍然處於(yu) 空白地帶。我們(men) 建議借鑒中國大陸以外其他地方的做法,將此類犯罪入刑,將此類犯罪所有環節涉案人員全部追究刑責,並且應當附帶較高數量的民事賠償(chang) 責任。試想,一個(ge) 人的命運該由多少經濟賠償(chang) 才能彌補呢。在對偽(wei) 造文書(shu) 、證件的法律規定中,應改變處罰重偽(wei) 造、輕使用的做法。

 

三、關(guan) 於(yu) 推進人權事業(ye)

 

前麵討論各項,都關(guan) 乎一個(ge) 共同話題:人權。我們(men) 認為(wei) ,研究和解決(jue) 現實社會(hui) 生活中存在的具體(ti) 人權問題,切實落實和保障了公民個(ge) 人權利的過程,就是國家整體(ti) 推進人權事業(ye) 的過程。

 

隨著經濟的發展,生活水平會(hui) 逐漸提高,人們(men) 的關(guan) 注點自然會(hui) 從(cong) 關(guan) 心溫飽轉向關(guan) 注人的尊嚴(yan) 與(yu) 權利。重視人權、發展人權,是中國社會(hui) 發展的客觀需要,同時也會(hui) 成為(wei) 未來中國社會(hui) 進一步文明與(yu) 進步的動力。另一方麵,隨著綜合國力的提升,中國在世界舞台上的位置,也自然會(hui) 發生從(cong) 邊緣到中央的變化。麵對百年未有之大變局,從(cong) 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ti) ,建設國家軟實力,提升國際影響力與(yu) 領導力的客觀需要出發,我國都應該更加重視加強人權保障,積極推進我國和世界人權事業(ye) 。

 

我國對人權的重視,不隻是著眼於(yu) 國際人權領域的話語交鋒,更重要的是貫徹“以人民為(wei) 中心”的思想和“為(wei) 人民服務”的宗旨。《大學》雲(yun) “有諸己然後求諸人,無諸己然後非諸人”,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也經常講“打鐵還需自身硬”,推進本國的人權事業(ye) ,是參與(yu) 國際人權對話與(yu) 人權交鋒、促進世界人權事業(ye) 的前提。

 

我們(men) 的基本政治製度取法於(yu) 前蘇聯,我們(men) 非常看重這套製度在組織力、動員力方麵的優(you) 勢。的確,前蘇聯在較短時間內(nei) 迅速從(cong) 一個(ge) 落後的農(nong) 業(ye) 國變成世界工業(ye) 化強國,正如英國曆史學家湯因比所說的可以實現“急行軍(jun) ”,這對追求獨立、富強的中國具有較強的吸引力和借鑒力,而且也支撐中國從(cong) 一個(ge) 落後的農(nong) 業(ye) 國變成一個(ge) 工業(ye) 化強國。現在我國的工業(ye) 製造規模已經超越其他三個(ge) 工業(ye) 製造業(ye) 強國(美德日)總和,國家GDP已經超過歐盟27國總和。任何製度都有利有弊,古人說“殷鑒未遠”,我們(men) 不應忘記前蘇聯、東(dong) 歐國家不僅(jin) 後來垮在這套製度下,而且直到現在也沒有多少國民願意重新回到過去的時代。在古人看來,為(wei) 政即是興(xing) 利除弊,我們(men) 借鑒蘇式製度,在看重其優(you) 勢方麵的同時,也應努力克服其存在的官僚主義(yi) 、僵化主義(yi) 和對人民權利的漠視與(yu) 侵犯,不斷改革完善國家政治體(ti) 製和國家治理結構,建立區別於(yu) 前蘇聯的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hui) 主義(yi) 製度。

 

為(wei) 此,我們(men) 提出如下建議:從(cong) 立法、司法、行政、教育等諸方麵確立人權視角;在全國人大設立人權委員會(hui) ,在最高人民法院設立人權法院,分別代表最高立法機構和司法機關(guan) ,負責從(cong) 人權視角,對各級政府涉及到重大決(jue) 策、重大領域、重大事件、重大爭(zheng) 議的問題,給予合憲性審查。尊重人權,對各級黨(dang) 委和政府權力無疑提出了更高要求,要求做到必須以法治國,對人民敬畏,謹慎行事,不能以權力意誌當法律,必須接受立法機關(guan) 、媒體(ti) 和公眾(zhong) 的監督;由全國人大人權委員會(hui) 回應外國立法機構提出的對華人權法案;全國政協也應設立人權委員會(hui) ,由人大、政協的人權委員會(hui) 監督各級行政機關(guan) 涉及人權問題的決(jue) 策,並評估我國整體(ti) 上推進人權事業(ye) 的狀況,給出改進意見,並依法追究嚴(yan) 重違犯人權作為(wei) 的行政主體(ti) 責任;支持一些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建立人權研究和人權評估機構,鼓勵中國學者和學術機構在借鑒國外經驗的基礎上,結合中國文化與(yu) 中國國情,建構中國特色人權話語體(ti) 係。1947年-1948年《世界人權宣言》起草,中國的外交官、學者張彭春就將儒家精神引入了宣言,為(wei) 我們(men) 做出了榜樣;鼓勵和支持國家部委、科研院所、高等學校、行業(ye) 組織、社會(hui) 團體(ti) ,建立細分的個(ge) 別領域、專(zhuan) 門領域的人權問題研究和評估中心,推動中國個(ge) 別領域、專(zhuan) 門領域的人權進步;從(cong) 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ti) 的角度,鼓勵開展對世界人權理論與(yu) 人權問題的研究,尤其是對單一領域的長期追蹤和數據收集,促進國際人權交流與(yu) 對話,掌握國際人權領域話語權。

 

西方列強所主導的全球化過程,同時也是給全球人類帶來嚴(yan) 重人權災難的過程,這些國家至今仍然不得不麵對他們(men) 所造就的人權災難,許多問題對於(yu) 這些國家至今依然形成嚴(yan) 重的困擾。在我們(men) 揭露和批判西方人權罪惡的時候,我們(men) 也應當從(cong) 這些國家的發展和崛起過程中吸取經驗教訓,盡可能避免重犯他們(men) 的錯誤,牢固樹立人權意識,確保中國在未來長久走在正確的發展軌道上。同時,我們(men) 也應當積極清理過去形成的遺留問題,給過去由於(yu) 處於(yu) 低級發展階段和認識觀念不足所導致的人權問題劃個(ge) 句號,對曆史有個(ge) 圓滿交代。不妥善處理這些問題,回避今人應當擔負的責任,早晚會(hui) 留下後遺症,成為(wei) 後人眼中的“黑曆史”,產(chan) 生新的“疤痕”和“禁區”,最終成為(wei) 後人的負擔。

 

如過去幾十年快速發展過程中,強征農(nong) 民土地問題。農(nong) 民的土地被強行以低價(jia) 征收,反抗者被當作犯罪分子懲處;征地款、拆遷款發放不透明,掌握權力的人中飽私囊,催生貪官汙吏。官商勾結、警匪勾結時有發生,催生暴力事件。過去的中美戰略與(yu) 經濟對話,征收農(nong) 民土地問題一度成了美國敲打中國的話題,要求中國政府在征地問題上對農(nong) 民好一點。因為(wei) 強征、強拆,各級信訪機構維權鳴冤者常常人滿為(wei) 患。有親(qin) 曆者描述國家信訪局人山人海時的景象:從(cong) 全國各地、四麵八方來的鳴冤者,四路縱隊在院內(nei) 排滿不說,還一直排到大街上,許多排隊者需要排隊幾個(ge) 小時才能進入院內(nei) 。嚴(yan) 格防疫限製出行期間,可能感到工作輕鬆了一些的就是信訪機構的工作人員吧。在上訪人員中,涉及強征強拆問題的占了相當大的比例。

 

又如強拆問題。因為(wei) 過去的土地政策不完善,土地、農(nong) 林、建設政策屢次變更,發展思路、產(chan) 業(ye) 政策曆經搖擺,產(chan) 生了大量手續不完善,或者過去合法、現在不合法的遺留建設,包含城鄉(xiang) 居民住房和工商業(ye) 建設。地方政府作為(wei) 招商引資或地產(chan) 項目的始作俑者,因自己的不作為(wei) 或亂(luan) 作為(wei) 給人民群眾(zhong) 的住房造成現實困擾,不去積極解決(jue) 問題,不承擔曆史責任,卻搖身一變為(wei) 強拆執行者。這在人民群眾(zhong) 看來,地方政府的做法是翻手為(wei) 雲(yun) 、覆手為(wei) 雨,賴賬、耍流氓。更令人驚歎的是,強拆人民的住房和產(chan) 業(ye) ,竟然能在某些地方形成官員有利可圖的一條完整產(chan) 業(ye) 鏈。說個(ge) 稍微嚴(yan) 重一點的話,這就好比是對人民反複收割還不夠盡興(xing) ,最終連本金一並吞沒,連個(ge) 渣都不剩。

 

居住權是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都普遍重視的基本人權,拆除居民住房,尤其是成區連片的大規模強行拆除民房,這在國際上是莫大的罪惡。即使是作為(wei) 世界上最發達國家的美國,因為(wei) 向人民的首套房征房產(chan) 稅,以及因為(wei) 個(ge) 人債(zhai) 務強行拍賣人民的惟一住房,產(chan) 生大量無家可歸、露宿街頭的人,也會(hui) 受到國際上廣泛差評,影響其國家形象。放眼當今世界,隻有處於(yu) 戰爭(zheng) 狀態中,那些毫不在惜對方國家人民的野蠻國家,或者恐怖分子、新納粹分子,才會(hui) 毫無顧忌地毀壞人民的房屋,或者強行驅逐住房中的老百姓。這種大損國際形象的官方行為(wei) ,在中國卻司空見慣;或者不以為(wei) 恥,還反過來以為(wei) 是莫大的政績,每年各級政府還要上報和吹噓完成、甚至超額完成了多少強拆指標;或者以之為(wei) 恥,但以為(wei) 隻要強權在手,老百姓再反抗也無濟於(yu) 事,隻要屏蔽了信息,外界就不知道究竟發生了什麽(me) 事。誰如果讓外界知道發生了什麽(me) 事,就會(hui) 擺出“家醜(chou) 不可外揚”的姿態,指責受害的國民,“給外國遞刀子”。

 

我們(men) 勸各級政府平心靜氣地想一想:住房所有人與(yu) 地方政府之間就土地使用的關(guan) 係,至多屬於(yu) 是人民連所有權都不擁有的使用權租賃關(guan) 係,即便手續不健全,也不過是一種經濟合同關(guan) 係,而且多數情況下是由政府自身造成的,其性質說破天也不過是人民內(nei) 部矛盾。但在現實執法過程中,卻時常按照敵我矛盾處理,以對待階級敵人的方式對待人民群眾(zhong) ,出動公安、法院、甚至特警,與(yu) 政府官員利益勾結在一起的拆遷公司及保安公司招攬的“臨(lin) 時工”、地痞流氓,協同對居民強行驅趕、毆打、抓捕,還用幹擾器切斷網絡通訊,網監部門配合刪除一切鳴冤信息,防止國內(nei) 國外知道事情真相。事後又堵塞正常維權和救濟渠道,責令行政複議部門不複議,司法部門不立案。一些地方黨(dang) 政權力機關(guan) ,不是把體(ti) 製內(nei) 的幹部群眾(zhong) 當作公民,而是當作家奴來對待,要求下級部門不準支持本單位職工依法依規維護合法權益,還要求下級單位以組織手段對參與(yu) 維權的個(ge) 人予以威脅和打擊報複。我們(men) 相信,凡是了解早期以運動治國曆史教訓的人都清楚,如此治理國家是什麽(me) 性質,將會(hui) 產(chan) 生什麽(me) 惡果。

 

這種以敵我矛盾方式的強拆,表麵上是創造了政績,服從(cong) 了上級決(jue) 策者的長官意誌,但看看給人民帶來了怎樣的影響呢?我們(men) 僅(jin) 舉(ju) 一例:某地方政府在沒有任何協商、沒有任何善後措施條件下,強拆地方政府自己主導的以知識分子和科技人員為(wei) 主體(ti) 的文化集聚園區。當事人中,有的是海外歸國的高級知識分子,賣掉了國外風景優(you) 美的別墅,響應國家的號召,回國報效祖國,基於(yu) 對地方政府的信賴,加盟了建在荒山禿嶺附近的園區,在經曆了令人難以想象的暴力強拆之後,反複說的幾句話就是:“錯了,錯了,都是我的錯,不該相信他們(men) 的宣傳(chuan) ,不該帶一家人回來,讓全家人跟著遭遇這一切”。有的正在主持國家保密的最前沿的軍(jun) 事科技領域項目,含淚慨歎:“我在最前沿的科技領域研究如何保衛自己的國家,卻連自己的小家都保衛不了”。在中國一線城市買(mai) 一套房花的錢,在國外一些移民熱門國家,買(mai) 上一棟別墅並連帶一塊土地,邊遠一些的地方甚至買(mai) 個(ge) 連帶幾百畝(mu) 、上千畝(mu) 地農(nong) 場,還是永久產(chan) 權,這都不是個(ge) 事。人們(men) 願意投資於(yu) 國內(nei) ,說到底還是愛自己的祖國。人們(men) 願意購買(mai) 地方政府出麵主導或站台的項目,是基於(yu) 對政府的信賴,尤其是體(ti) 製內(nei) 的幹部群眾(zhong) ,對政府的信賴感更強,更容易購買(mai) 與(yu) 政府有關(guan) 的住房產(chan) 品。人們(men) 難以接受,現在政府反手把這些共和國建設的中堅,當作階級敵人對待。人們(men) 也難以理解,現在農(nong) 村的普通農(nong) 民都能住上個(ge) 別墅、小樓,為(wei) 什麽(me) 卻容不下高級知識分子、科研人員、管理幹部住個(ge) 別墅,硬要扣上個(ge) “非富即貴”的帽子,然後當作階級敵人,這究竟是流氓無產(chan) 者的民粹意識,還是今天人們(men) 應有的看待世界的眼光。地方政府處理此類問題,還看人下菜碟,同樣性質的住宅,碰到真正的權貴,比如有高層領導和家屬居住的地方,就退避三舍,所謂“謹慎評估強拆風險”。這種做法,在人民群眾(zhong) 看來,不就是赤裸裸地欺壓人民群眾(zhong) 麽(me) 。

 

除了針對已經住人的住房和小區的強拆,我們(men) 還呼籲謹慎對待對未出售的新樓盤的拆除。人民賴以生存的生活資料的被壟斷,或者多吃多占,是比起生產(chan) 資料被壟斷,性質還更加惡劣的罪惡。因為(wei) 生產(chan) 資料壟斷,人民還可以通過出賣勞動力謀生;生活資料的壟斷,直接推高了人民生存的成本,導致生存的艱難。由於(yu) 政府前期放任在住房上多吃多占,導致住房總數遠超需要的情況下,投機炒房和政策土地財政,共同推高房價(jia) 、房租,仍有大量人群買(mai) 不起房、租不起房。在這種情況下,地方政府時常炸毀或拆除成片已有小區或新建樓盤,即使炸毀也不能征收給無房的人居住。此種做法著實難以理解,其哪一點上能體(ti) 現“以人民為(wei) 中心”和低碳環保的指導思想呢。

 

我們(men) 強烈建議,就近幾十年的強征農(nong) 民土地和強拆居民住房、強拆招商引項目,認真搞回頭看:不是現在通行的檢查拆得夠不夠狠、夠不夠指標、夠不夠徹底的回頭看,而是全麵細致地核查失地農(nong) 民是否得到合理賠償(chang) 、生活有沒有保障、是否拿到全數征地款、拆遷款,村幹部和地方政府官員有沒有克扣、貪墨的回頭看;是被強拆居民是否得到合理補償(chang) /賠償(chang) 、是否得到安置、地方政府是否存在過錯、是否履行了過錯賠償(chang) 責任、地方官員在招商和強拆過程中是否存在利益輸送、建立黑產(chan) 業(ye) 鏈的回頭看;是核查招商引資企業(ye) 是否得到合理賠償(chang) /補償(chang) ,是否兌(dui) 現了拆遷時承諾,就業(ye) 人員是否得到安置的回頭看。

 

在全麵清理工作結束的時候,以政府工作報告或人大決(jue) 議的方式,對這一曆史時期遺留的問題予以總結,將是對曆史負責任的交代。未來可以放下包袱,輕鬆前行。當然,回頭看是為(wei) 了更好地向前看,我們(men) 還建議從(cong) 更高更遠的角度,研究怎麽(me) 妥善處理今後類似問題,比如對人民是否有足夠的關(guan) 愛,對利益主體(ti) 是否盡到了法律規定的義(yi) 務,有沒有比拆除更好的處置方式,如有沒有比政府失去公信力和人心、人民失去財產(chan) 、村鎮居民失去了生活收入來源如此“三輸”更好的方式。

 

我們(men) 還建議關(guan) 注強製計劃生育政策及其實踐。生育權同樣是基本人權,人民有自主生育的權利。通常每個(ge) 家庭生育孩子,生幾個(ge) 、什麽(me) 時候生,都是有計劃地生育。強製一胎化計生,導致現在我們(men) 已經不得不麵臨(lin) 的諸多惡果,既破壞了我們(men) 的社會(hui) 結構,也使得我國成為(wei) 世界上最快速進入老齡化的國家。在政策實際執行過程中,打著貫徹執行基本國策的旗號,基層產(chan) 生了大量侵害人民群眾(zhong) 人身權利和財產(chan) 權利的事件,如對人強行禁錮、強行結紮、強製墮胎、扒人房子,甚至鬧出許多命案。現在回頭看,以簡單粗暴方式推行的強製一胎化政策,不僅(jin) 造成我國人口結構問題,而且還造成了人類曆史上最大規模的對本國人民天然生育權利的侵犯。現在結束了強製計生一胎的政策,放開了二胎,但還在原來的思維方式上處理國民生育問題。還有人說放開二胎不夠用了,建議放開三胎。有人建議,要求黨(dang) 員幹部必須帶頭生三胎,不生應予以問責,采取懲處措施。這些建議及背後的思維方式既好笑,又缺乏起碼的尊重人權的意識。回顧曆史也好,放眼世界也罷,政府製定生育政策,適合引導和鼓勵,而不適合強製。人類自主生育,有多子女家庭,有獨生子女家庭,也有不生育孩子的家庭,想生的、有條件的多生,不想生或條件差的家庭少生或者不生,自然而然實現了人口的繁衍,政府做好服務和稅收方麵的調節,引導趨向合理的人口結構。哪有我們(men) 這種做法,說的稍微難聽一點,像計劃生豬出欄數一樣計劃人的出生,非要規定每家生養(yang) 的數量一樣多或者上限一樣多。這既無必要,又侵犯人權,還給政府部門製造了大量日常工作,也增加納稅人的負擔。

 

現實生活中類似的事情放開討論的話,還能列舉(ju) 許多,如強行驅逐“低端人口”;如汽車搖號購車和限號出行,或者限製車牌發放、拍賣有限車牌謀利;如限製發放出版書(shu) 號、限製發放刊號。車牌、書(shu) 號、刊號,本質上是社會(hui) 資源,也就是人民自己所有的資源,政府隻是負責登記、發放的管理而已。限製發放車牌,首先要養(yang) 活一個(ge) 專(zhuan) 門負責搖號的機構,增加納稅人負擔;其次,參與(yu) 搖號成了有戶籍、有駕照人的一項必須爭(zheng) 取的福利,催動沒有用車出行必要的人也積極買(mai) 車,否則就感覺吃虧(kui) 了,而真正需要購車的剛需家庭因為(wei) 搖不上號而無法購車;再次,隻要網上搜一下“免搖號上京牌”,就知道一旦政府不知道節製權力,非要把社會(hui) 資源壟斷到政府手裏,茲(zi) 生的腐敗會(hui) 有多少種門道;最後,阻礙了“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降低了人生幸福感。據好事者研究,按北京現在搖上車牌的比例,已經到了從(cong) 20歲開始參與(yu) 搖號的人群中,有20%的人不懈搖到80歲,終生都得不到那一塊鐵製的牌子。我們(men) 呼籲有關(guan) 部門多從(cong) 人民群眾(zhong) 的角度想一想,這種政策下的生活,究竟能感受到多大的幸福,有什麽(me) 樣的吸引力。再說限製書(shu) 號、刊號,以出版企業(ye) 自負盈虧(kui) 和逐利的需要,自然是把緊缺的書(shu) 號用於(yu) 出版暢銷書(shu) ,被壓縮的就是學術科研著作和刊物,影響的是我國的科學研究事業(ye) 。有關(guan) 部門隻要調查一下現在有多少種學術刊物無法正常獲得刊號,隻能打遊擊找不同出版社“以書(shu) 代刊”,就知道問題已經積累到多麽(me) 嚴(yan) 重。放眼世界,這些做法不能說不“奇葩”。這些奇葩舉(ju) 措,也難以成為(wei) 人民群眾(zhong) 所期待的“中國特色”。篇幅原因,更多此類問題,就不一一列舉(ju) 討論了。

 

許多事情,當局者迷、當事者為(wei) 迷、當時者迷。僅(jin) 就前邊所舉(ju) 例子而言,不用說過十幾年、幾十年,恐怕再過幾年,隨著我們(men) 國家的快速發展,同世界更深入更廣泛的交流,以及“文革”時代成長起來的領導幹部群體(ti) 退出政治舞台,各層級主政者、決(jue) 策者們(men) 的眼界會(hui) 更開闊,見識會(hui) 廣博,政策水平會(hui) 相應提高,屆時再回頭看我們(men) 現在自以為(wei) 正當無比、引以為(wei) 政績的許多做法,會(hui) 發現是多麽(me) 的簡單粗暴和低級幼稚:一會(hui) 兒(er) 強製人民少生,一會(hui) 兒(er) 強製人民多生;一會(hui) 招商引資、發展經濟,無所不用其極,一會(hui) 兒(er) 改善環境、強拆人民住房和產(chan) 業(ye) 以奪取那麽(me) 點土地,不擇手段。如此濫用權力,反複折騰,表麵上地方政府取得了政績,實際上是極大的政府公信力和人心凝聚力的消逝,加上巨額人民財富的損失。

 

從(cong) 人類曆史上看,人權事業(ye) 的進步不是憑空取得的,正是在直麵現實難題、妥善處理曆史遺留問題中取得的。我們(men) 呼籲各級政府和相關(guan) 職能部門,不應該回避問題,也不必擔心揭示問題會(hui) 失去人民群眾(zhong) 的支持。實際上問題就擺在那裏,人民群眾(zhong) 就是當事者、見證者、記錄者、評價(jia) 者。我們(men) 中國老百姓,是世界上最追求正義(yi) 、最講道理的老百姓,遭遇不公正的對待,根本利益遭受侵犯,基層不予解決(jue) ,就上訪至上級政府解決(jue) ,上級政府仍不予解決(jue) ,一直上訪,直到中央政府。國內(nei) 抹除證據,不能發聲,人們(men) 就把證據發布到國外去,到國外的媒體(ti) 發聲。當代掌權的人不給解決(jue) ,人們(men) 就讓子孫後代繼續尋求正義(yi) ,哪怕最後隻能訴至曆史,傳(chuan) 之後世,也要尋求正義(yi) 。在全球化的時代,有條件的人還會(hui) 選擇“適彼樂(le) 土”,尋求正義(yi) 。權力雖不可一世於(yu) 一時,但不要低估了普通中國百姓尋求正義(yi) 、維護權利的韌勁。沒有這種韌勁,中國也就不可能是世界上惟一沒有中斷文明曆史的國度。同時,中國的老百姓也是世界上最善良、最寬容的老百姓。人民群眾(zhong) 最大的期望就是直麵問題、解決(jue) 問題,這是人心。人心是最大的政治,解決(jue) 問題的後果無非是順應了人心、撫慰了人心、凝聚了人心,及時糾正了偏失和錯誤,緩解了社會(hui) 矛盾,保證了國家的長治久安。

 

我國正在扮演更重要的世界角色,向全世界倡導人類命運共同體(ti) 。孟子曰“愛由親(qin) 始”,“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這是基本的行事邏輯。前些年給歐洲小國捐校車,在國內(nei) 掀起巨大輿論風波,因為(wei) 違反了基本的行事邏輯。如果我們(men) 不重視從(cong) 人權高度審視政府決(jue) 策,外國人看到我國一些地方政府暴虐對待人民的那些做法,他們(men) 才不會(hui) 準確區分中國的中央政府與(yu) 地方政府,難保不會(hui) 想,如何能相信一個(ge) 連自己人民都不愛的國家能夠與(yu) 別國人民共建命運共同體(ti) 。古人倡導為(wei) 政者,“為(wei) 民父母”,對人民百姓,“如保赤子”,“視民如傷(shang) ”,“有不忍人之心(仁愛之心),斯有不忍人之政”。仁愛是中華民族最基本的價(jia) 值觀,也是可適用於(yu) 對待一切人的普適價(jia) 值。忠恕之道是為(wei) 仁之方,盡己、推己都要求以“有諸己”作為(wei) 前提,換言之,仁愛具有普遍性的品格,要求內(nei) 外一致。

 

四、完善國家治理結構

 

“麻雀雖小,五髒俱全”。前述典型事件雖是個(ge) 案,卻折射出許多局部基層治理糜爛問題,和治理結構不合理帶來的功能失效問題。這些問題存在已久,但未認真研究對待。對豐(feng) 縣事件的反思,我們(men) 不能僅(jin) 限於(yu) 一事一議,解決(jue) 問題的方案也不能僅(jin) 立足於(yu) “頭疼醫頭,腳疼醫腳”,更好的做法是立足於(yu) 全局和長遠,從(cong) 根源上發現問題和根治問題。

 

首先是村級治理。

 

鄉(xiang) 村實行民主選舉(ju) 、村民自治,鄉(xiang) 村有村委會(hui) ,也有黨(dang) 支部,有村主任也有村支書(shu) ,村民自治組織在黨(dang) 支部領導下。村民委員會(hui) 裏也都會(hui) 有一名婦女主任,相當於(yu) 婦聯的基層成員。一位村民通過非法手段買(mai) 來了婦女或兒(er) 童,在鄉(xiang) 村這個(ge) 熟人社會(hui) ,根本瞞不過同村村民與(yu) 基層組織。拐賣人口案件得以發生,且長期得不到檢舉(ju) 和糾正,說明這些地方的村級治理是失敗的,村級黨(dang) 、政成員是失職的,村治結構是失效的:既不能移風易俗,又不能維係治安,相反卻是庇護犯罪、縱容犯罪。

 

此外,隨著農(nong) 村人口向城市遷移,有技術、有能力、有文化的人陸續離開農(nong) 村,一些地區農(nong) 村呈現空心化,其空心化程度之嚴(yan) 重,甚至於(yu) 出現一批鄉(xiang) 村領導班子裏找不到一個(ge) 受教育程度小學畢業(ye) 以上人員。在村級民主選舉(ju) 中,賄選拉票、家族控製較為(wei) 普遍,權力世襲正在湧現。在這樣的村級班子治理下,村級單位成為(wei) 少數人把持權力瓜分資源、掏空集體(ti) 資產(chan) 的家庭式或家庭式企業(ye) 。權力貪婪、蠻橫,村幹部多吃多占、截留各種撥款,甚至是扶貧款,是常有現象;村風惡劣敗壞,村霸橫行,加之缺少必要的公共生活和文化生活,各種邪僻乖戾的事情層出不窮。我們(men) 建議相關(guan) 部門認真調研村治模式轉型問題,不搞一刀切,凡是鄉(xiang) 村治理效果較差,或村民矛盾突出,村民長期上訪抗議不斷的村級單位,應該調研審查其是否仍然具備鄉(xiang) 村自治基本條件,考慮以派出方式取代自治方式。我們(men) 想一想,在一個(ge) 年畢業(ye) 應屆大學生900萬(wan) 規模的時代,村級權力的掌管落入一批文盲、半文盲之手,是否依然合理。

 

其次是改革工會(hui) 組織和婦聯組織。

 

豐(feng) 縣事件進入公眾(zhong) 視野後,全國拐賣婦女兒(er) 童的嚴(yan) 重程度被更多公眾(zhong) 了解,一些群眾(zhong) 言語激烈地諷刺“婦聯”為(wei) “婦鏈”,“婦女節”為(wei) “婦女劫”。公眾(zhong) 的激憤溢於(yu) 言表,背後是對婦聯組織失職的責問。客觀上,我們(men) 不能因這些事件抹煞各級婦聯組織的全部工作成績。但僅(jin) 就此類事件而言,人民的納稅錢養(yang) 活了各級婦聯組織,甚至連基層的村委會(hui) 裏也有一名婦女主任。數量龐大的婦女被轉賣、被奴役,婦聯組織能夠說自己非常無辜、沒有責任嗎?處於(yu) 同樣尷尬位置的還有各級工會(hui) ,“996”、“過勞死”、拖欠農(nong) 民工工資等,各級工會(hui) 往往熟視無睹。在我們(men) 學過的政治經濟學中,過去抨擊被資本家收買(mai) 、瓦解工人維護自身權益的工會(hui) 是“黃色工會(hui) ”。現在各單位工會(hui) 能做到最好的程度,也不過是成為(wei) “黃色工會(hui) ”,想方設法給職工搞點生活福利,效益不好的單位所在工會(hui) 連點職工福利都落實不了。在這種情況下,更談不上維護工人自身權益。我們(men) 認為(wei) ,在我國,婦聯和工會(hui) 是官方組織,由納稅人集體(ti) 供養(yang) ,其首要職能就是貫徹中央“以人民為(wei) 中心”的指導思想,全心全意維護婦女和職工的正當權益,從(cong) 各自視角和職能出發,監督和維權理應成為(wei) 其工作核心。

 

我們(men) 建議改革工會(hui) 和婦聯組織,一是改革婦聯和工會(hui) 的權力統屬關(guan) 係,成為(wei) 由黨(dang) 中央領導下的獨立於(yu) 地方權力的監督和執法體(ti) 係(詳見下文);二是端正其工作職能,一線檢查、監督是其工作日常任務,精簡不必要的冗餘(yu) 機構和人員充實到一線;三是工會(hui) 和婦聯應該“長出牙齒”,給予其與(yu) 環保督察、技術監督等部門相類的必要執法權,製定相應法律法規界定其執法權力。

 

再次,落實和改善媒體(ti) 權力。

 

在馬克思恩格斯看來,媒體(ti) 是重要的社會(hui) 輿論機關(guan) ,代表著國家的第三權力。豐(feng) 縣事件的一個(ge) 反思對象,是地方媒體(ti) 為(wei) 什麽(me) 默不做聲。事實上,豐(feng) 縣事件不過是同類事件中極其普通的一件罷了。比如,關(guan) 於(yu) 《方方日記》的各種評論中,一些評論者指責《方方日記》的報道角度和信息全麵性。如果從(cong) 媒體(ti) 作為(wei) 第三權力的角度來審視問題,是不是可以說,正是官方媒體(ti) 的不作為(wei) 或作為(wei) 不充分造就了《方方日記》。換言之,記者能做好的事情,為(wei) 什麽(me) 要由作家代勞呢。官方媒體(ti) 完全可以憑借工作便利與(yu) 發聲優(you) 勢,實地調查予以報道,去更詳細、更全麵、更好回應公眾(zhong) 的關(guan) 切和更好呈現普通人的感受。

 

媒體(ti) 體(ti) 現的社會(hui) 監督力量,同樣也擔負著滿足公眾(zhong) 知情權的責任。我們(men) 實行的人民民主,如果是貨真價(jia) 實的“全過程人民民主”,那麽(me) 滿足人民的知情權是人民全過程參與(yu) 國家政治的必要前提。

 

麵對西方媒體(ti) 對國際輿論話語權的操控,中國官方媒體(ti) 既要“內(nei) 戰內(nei) 行”,也要“外戰外行”。官方媒體(ti) 一味地被“寵著”、“圈著”,如何有能力在國際媒體(ti) 環境中,身懷絕技、衝(chong) 殺對陣呢。

 

當前一些單位負責人為(wei) 逃避媒體(ti) 監督,推卸決(jue) 策責任,越來越喜歡讓所屬單位人員一對一傳(chuan) 達行政命令,要求不能以文字方式,防止被拍照、截圖。如果是確有保密需要的事情尚可理解,沒有任何保密需要的日常事務,也不是戰爭(zheng) 時期,竟然也搞的神神秘秘、莫名其妙。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在中國是執政黨(dang) ,又不是像以前是地下黨(dang) ,單位黨(dang) 員和職工也不是地下工作者。況且,機關(guan) 和事業(ye) 單位的任何決(jue) 策、命令都應當形諸文字,有據可查,決(jue) 策後果有人負責。我們(men) 認為(wei) ,這股歪風邪氣並不符合依法治國的理念,應當及時予以糾正。

 

從(cong) 我國媒體(ti) 力量的長遠發展、全過程民主建設、媒體(ti) 對地方權力和地方事務的監督、反映人民的疾苦和呼聲等各個(ge) 角度來看,我們(men) 都有必要認真研究和界定媒體(ti) 的法定權力和地位,保障媒體(ti) 依法依規獨立報道和正常行使媒體(ti) 監督權,滿足公眾(zhong) 知情權,以及保證民情上達、地方事務真相上達。至少需要從(cong) 兩(liang) 個(ge) 方麵開展製度建設,一是立法保障和規範媒體(ti) 權力,二是破解地方權力“大而全”的“國中有國”現象,限製地方權力對媒體(ti) 的不合理幹涉,由依法管理媒體(ti) 替代由地方權力來管理媒體(ti) 。

 

古人治國一向重視“納諫”和“清議”。《貞觀政要》將“納諫”作為(wei) 由貞觀盛世總結而來的政治家的主要品格,而虛心納諫需要極高的政治素質。現在的人們(men) 調侃說:“世界上最難的兩(liang) 件事,一件是把別人的錢裝進自己的口袋裏,一件是把自己的思想裝進別人的頭腦裏”。研究生導師指導學生寫(xie) 論文,學生都難以完全聽進指導教師的意見;對於(yu) 當官者聽批評和建議,哪如聽吹捧和讚頌受用呢。領導幹部更需要自覺接受媒體(ti) 的監督,多聽聽人民的呼聲和各方的議論。

 

又次,依法保障公民言論自由與(yu) 知識分子學術自由。

 

與(yu) 前述的權力監督缺場相比,在豐(feng) 縣事件中,並不缺場的是對互聯網相關(guan) 言論的過度管控與(yu) 對學者介入討論的抑製。我們(men) 並不否認在全球化時代互聯網輿論管控的必要性,正如當前俄烏(wu) 衝(chong) 突期間,國外宣傳(chuan) 機器介入國內(nei) 所造就的中文互聯網非同尋常的熱鬧,也不否認在豐(feng) 縣事件中有西方極端女權主義(yi) 思潮對中國的介入。但回到國內(nei) 政治生態與(yu) 輿論力量的建構,我們(men) 需要從(cong) 更多角度來理解保障言論自由與(yu) 學術自由,對於(yu) 國家長治久安具有的重大意義(yi) 。

 

《國語·鄭語》雲(yun) :“聲一無聽,物一無文,味一無果,物一無講”,從(cong) 中國傳(chuan) 統思想來看,古代中國人對於(yu) 言論自由的理解,早已站在了世界觀的高度。古人認為(wei) ,正如世界本身的豐(feng) 富多彩,對於(yu) 同一事件,人們(men) 有不同的認識、理解和表述,是事物具有的原本狀態。作為(wei) 當代中國人對於(yu) 中國事務的言論自由,不僅(jin) 是基於(yu) 公民受憲法保護的正當權利,還有更強烈的來自中國傳(chuan) 統思想的另一種理念支撐:“天下非一人之天下也,乃天下人之天下”(《呂氏春秋·貴公》及《太公兵法》)。中國這片土地,是每一個(ge) 當代中國人從(cong) 祖祖輩輩那裏繼承而來的生活棲息的地方,人民擁有天然的權利,對自己祖祖輩輩生活地方的現狀與(yu) 未來,發表自己的見解與(yu) 期望。我們(men) 的人民共和國,是無數革命先輩流血犧牲建立的,是無數國民保衛和建設的,人民共和國屬於(yu) 全體(ti) 人民,政治理想上追求“大道之行也,天下為(wei) 公”,與(yu) 那些竊取人民革命勝利果實,實行父死子繼、兄終弟及的世襲王朝有著截然的不同,是以所有公民都有權利對共和國的現狀與(yu) 未來發表自己的見解與(yu) 期望。保障與(yu) 政治事務、公眾(zhong) 事務相關(guan) 的言論自由,更深一層的意義(yi) ,在於(yu) 保障人民對祖國、對國家、對民族、對政治事務與(yu) 公眾(zhong) 事務的關(guan) 心與(yu) 熱愛。正如愛的反義(yi) 詞並不是恨,而是冷漠,一旦人們(men) 失去了對上述事務的關(guan) 心的權利,同時也就失去了熱愛的動力。因為(wei) 人們(men) 祖祖輩輩生活的地方,正在變成連評論都沒有權利,從(cong) 而與(yu) 自己毫不相幹的地方。此外,對公眾(zhong) 因告訴無門而網上喊冤的屏蔽,更是令當事人和知情者寒心。

 

從(cong) 構建國家軟實力的角度來說,公眾(zhong) 七嘴八舌式的自由議論,雖然菁蕪並存,不乏偏激、片麵,但卻包含著豐(feng) 富的智慧。權利的行使是需要訓練的,是在使用中成長的,尤其是通過管理者、教育者和參與(yu) 者共同造就的成熟的自由表達,比如相互尊重的交流、理性的表達、建設性的批評,本身就是全過程人民民主的一個(ge) 方麵,也是“從(cong) 群眾(zhong) 中來,到群眾(zhong) 中去”群眾(zhong) 路線的最好體(ti) 現。相反,壓製公眾(zhong) 自由表達,由媒體(ti) 機器人與(yu) 領工資的專(zhuan) 業(ye) “網評員”編造虛假評論,不僅(jin) 增加人民的稅賦,製造出的虛假輿情不過是“皇帝的新裝”,反映不了公眾(zhong) 的真實意見,也無法作為(wei) 決(jue) 策和行政的參考。

 

作為(wei) 言論自由的一類,知識分子的學術自由得以保障,是知識分子依據學術訓練介入公共事務討論,獻計獻策、貢獻智慧的主要方式。每當社會(hui) 上出現重大事件或輿論危機,這時候不應下意識地壓製和管製輿論,而是邀請和鼓勵相關(guan) 領域的專(zhuan) 家學者,開展多學科的討論與(yu) 論證,提出供公眾(zhong) 和決(jue) 策部門參考的解決(jue) 問題的思路與(yu) 對策,最終幫助公眾(zhong) 和決(jue) 策部門成功地解決(jue) 問題。國家與(yu) 社會(hui) 治理結構與(yu) 治理方式的成熟,都不是以空中樓閣的方式一次性規劃好的,而是在解決(jue) 具體(ti) 問題過程中,經驗與(yu) 智慧的成果積累起來的,亦即將處理典型個(ge) 案的經驗上升為(wei) 習(xi) 慣法和成文法。如果中國學術界不去關(guan) 心和研究中國自身出現的問題,並由經驗上升到理論,那麽(me) 在學術上隻能去泛泛地販賣西方社會(hui) 科學的理論。

 

我們(men) 認為(wei) ,從(cong) 更廣泛和更長遠的意義(yi) 上說,全社會(hui) 以成熟健全方式行使的言論自由,不僅(jin) 是在落實和保障憲法賦予的公民權利和落實世界人權公約方麵具有積極意義(yi) ,而且是構建國家軟實力的重要方麵,還是想象力、創造力的源泉,最終將轉換為(wei) 社會(hui) 生產(chan) 力和國家硬實力。

 

人文社會(hui) 科學的繁榮是西方國家保有全球話語權的一個(ge) 重要方麵。西方國家人文社會(hui) 科學的繁榮並不是天然如此,同樣是奠基於(yu) 研究和破解西方社會(hui) 快速發展時期產(chan) 生的大量社會(hui) 矛盾,湧現出大批創新性的學術研究成果積累起來的。保障學術自由,尊重社會(hui) 個(ge) 性,正視社會(hui) 問題,是西方人文社會(hui) 科學繁榮的社會(hui) 基礎。今天的中國正處於(yu) 快速發展期,各種新事物、新問題層出不窮,為(wei) 我國人文社會(hui) 科學的發展和創新提出了足夠多的時代課題,與(yu) 此同時,還需要配套寬鬆的學術氛圍、自由探究與(yu) 自由表達的學術環境。

 

但是當前對知識分子和大學教師的管控,已經到了形式主義(yi) 非常嚴(yan) 重的地步。開會(hui) 研討、學術講座、媒體(ti) 采訪要求報送宣傳(chuan) 部門審批;專(zhuan) 業(ye) 課程要求改用由黨(dang) 政部門統一指定的專(zhuan) 業(ye) 教材,不同教師各自講授的同類課程,要求統一教學大綱、統一教學進度;無論什麽(me) 課程都必須強製搞課程思政;用組織手段要求學者不得介入公共事件討論;有的學校文山會(hui) 海盛行,各種政治學習(xi) 活動層出不窮。國家領導人日理萬(wan) 機時常發表講話,基層被上級單位要求不斷“迅速掀起學習(xi) 講話精神的新高潮”,層層加碼,占用大量寶貴時間,教師與(yu) 科研人員不勝其擾。有的學校教師天天有會(hui) ,有時一天開數個(ge) 會(hui) ,經常深更半夜通知準備第二天要召開某某會(hui) ,或者臨(lin) 時通知,要求放下手頭工作,“立即”、“馬上”召開某某主題學習(xi) 會(hui) 。甚至於(yu) 在中央明確提出反對形式主義(yi) 之後,基層仍然以形式主義(yi) 的方式,反複開會(hui) 傳(chuan) 達和討論如何反對形式主義(yi) ,卻不解決(jue) 任何問題。這種狀態嚴(yan) 重衝(chong) 擊教學、科研工作,也嚴(yan) 重影響個(ge) 人生活,無論是教師還是基層黨(dang) 政幹部都叫苦不迭。資曆深的教師尚可偶爾抵製,資曆淺的年輕教師則被折騰的死去活來。

 

各級領導同誌想一想,在這樣的學術環境裏,還要求中國人文社會(hui) 科學的創新,構建中國特色人文社會(hui) 科學話語體(ti) 係,是不是南轅北轍呢。如果把高等院校的教學工作,理解為(wei) 教師按照指定的教材以統一的方式照本宣科,那全部由宣傳(chuan) 部門派員宣講就行了,或者用機器人替代教師就行了,還要設立教育部和大學做什麽(me) 呢。具體(ti) 到課堂教學中,教師自己研究深入、有心得的地方,自然就會(hui) 講得更細,能夠傳(chuan) 授給學生一些深入的內(nei) 容,相反的內(nei) 容自然相對簡略,怎麽(me) 可能所有教師都遵從(cong) 完全一樣的教學進度。如果整個(ge) 國家相同專(zhuan) 業(ye) 都按照同一種教材教學,培養(yang) 的人材具有相同或相近的知識結構,存在同樣的知識謬誤與(yu) 知識盲點,由此培養(yang) 的未來學術同行,他們(men) 在學術交流與(yu) 學術探究中,相互解蔽、糾偏、補充的作用大為(wei) 弱化,顯然對學術創新沒什麽(me) 積極作用,而且還存在著整個(ge) 專(zhuan) 業(ye) 、整個(ge) 民族在一些問題上處於(yu) 集體(ti) 無意識的危險。

 

按我們(men) 的理解,教學科研領域的政治正確,應該體(ti) 現為(wei) 教學與(yu) 科研通常遵循的基本原則,而不宜體(ti) 現為(wei) 事無巨細地幹涉教學與(yu) 科研的每一個(ge) 細節,甚至由掌握權力的外行來替專(zhuan) 業(ye) 人員決(jue) 定教學科研本身事務。對於(yu) 政治正確的強調也不能毫無節製,否則誰還敢講超出領導講話以外的內(nei) 容呢。人文社會(hui) 科學的創新,相對於(yu) 社會(hui) 現實與(yu) 理論現實而言,往往具有超前性,超前性同時也意味著對現實的批判性。正如沒有“真理標準”的大討論,就不可能打破“兩(liang) 個(ge) 凡是”教條的禁錮。失去了學術自由,抹煞了學術個(ge) 性,學術創新無從(cong) 談起,也不可能培養(yang) 出具有學術個(ge) 性和創新精神的學生。古人說“以史為(wei) 鑒”,過去的曆史給今天的人們(men) 提供正反兩(liang) 方麵的借鑒。否定成就與(yu) 回避教訓,都屬於(yu) 曆史虛無主義(yi) 。古今中外兩(liang) 方麵的曆史經驗教訓都很豐(feng) 富,足以供今天的主政者們(men) 借鑒。我們(men) 呼籲在具體(ti) 工作中,反對形式主義(yi) ,倡導求真務實的精神,破除一切束縛創新與(yu) 實效的形式主義(yi) 與(yu) 教條主義(yi) 。

 

又次,懲戒權力說謊。

 

豐(feng) 縣事件中的隱瞞真相、一些地方隱瞞新冠疫情(如中央連派三次專(zhuan) 家組才揭開人傳(chuan) 人真相)、一些地方隱瞞水災死亡人數,此類事件並不是孤立偶發事件。再如,由於(yu) 發生特大交通事故,地方負責人會(hui) 被追究責任,人們(men) 常見一些嚴(yan) 重交通事故的報道,死傷(shang) 人數不約而同,恰好剛剛低於(yu) 特大標準。隱瞞真相、弄虛作假,在共和國曆史上曾一再造成嚴(yan) 重惡果,如大躍進時期,向中央謊報畝(mu) 產(chan) 萬(wan) 斤,否認地方存在餓死人的問題。

 

像我們(men) 這樣一個(ge) 廣土眾(zhong) 民的國家,又處在一個(ge) 快速發展的階段,兼之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又十分突出,出現五花八門的問題是正常現象。無論是國家治理還是基層治理,其日常任務就是發現問題和解決(jue) 問題。地方領導喜歡“報喜不報憂”,喜歡下級歌功頌德,本質是政治不成熟的表現,就像心智不成熟的小孩子傾(qing) 向於(yu) 喜歡家長和老師誇獎而拒斥批評。公眾(zhong) 經常譏諷為(wei) 了政績或官聲隱瞞實情、掩蓋真相的地方官員是“憨憨”,人們(men) 認為(wei) 這種麵子比什麽(me) 都重要的政治不成熟狀態是完全不必要的。真實呈現問題是研究問題和解決(jue) 問題的前提,出現問題並不可怕,隱瞞真相、掩蓋問題,致使問題得不到及時解決(jue) ,錯誤得不到及時糾正,矛盾不斷積累,最終釀成更大的災難才是更可怕的。

 

在現實生活中,我們(men) 不能惡意假定“人都是說謊的”,但在政治學上,假定權力擁有者會(hui) 說謊是製度設計的一個(ge) 基本前提。為(wei) 此,我們(men) 建議有關(guan) 方麵研究製定相關(guan) 問責法律,將性質嚴(yan) 重的權力說謊行為(wei) 納入刑罰懲處範圍。否則,說謊成功逃避追責,說謊不成功也不過是承擔事件原來的責任。這與(yu) 其說是在懲處說謊,不是說是在鼓勵說謊,因為(wei) 說謊的獲利豐(feng) 厚,說謊付出的成本太小。

 

又次,破解中央與(yu) 地方權力解析不清、地方權力“國中有國”“大而全”的問題。

 

從(cong) 傳(chuan) 統到當代,各層級地方權力欺上瞞下(如隱瞞災情、事故、過失、腐敗,不一而足),發生腐敗窩案,是國家治理時常不得不麵對的痼疾。豐(feng) 縣事件和許多地方事件有一個(ge) 共性,就是基層地方權力掩蓋真相,基層職能部門形同虛設,基層媒體(ti) 默不做聲,導致基層權力失去公信力,公眾(zhong) 不斷尋求上級權力機關(guan) 介入。我們(men) 認為(wei) ,其中一個(ge) 非常值得關(guan) 注並加以研究的問題,是地方權力過於(yu) 集中,中央權力與(yu) 地方權力解析不清。

 

我們(men) 從(cong) 前蘇聯學來了這套中央與(yu) 地方權力分配體(ti) 製,但是我國的國家結構與(yu) 前蘇聯的國家結構是兩(liang) 種不同的國家結構。以前的蘇聯,現在的俄羅斯,其國家結構是國家聯盟製或聯邦製,也就是“國中有國”的國家結構。聯邦製國家,每個(ge) “國中之國”都複製了中央的權力結構;同時,因為(wei) “國中有國”,通過中央之國與(yu) 地方之國的某些分權、中央和地方分別實行“三權分立”而實現權力製衡。

 

我們(men) 中國是中央集權的行省製國家,不同於(yu) 俄國或美國等國家實行的“國中有國”的聯邦製。我國除港澳特區外,各級地方單位遵循統一的法律。但我們(men) 在借鑒蘇式製度的同時,也把中央的政治架構,一層又一層複製到地方層級。在此過程中,也自然把一些本屬中央層級的權力,一層又一層地下放給地方層級。導致我們(men) 每一層級的地方權力都過於(yu) 集中,同時我們(men) 並不讚同和實行西方“三權分立”那一套權力製衡方式,導致地方各層級權力,甚至具體(ti) 到各個(ge) 公辦單位,都缺乏必要分權、節製,極易產(chan) 生隻手遮天、自行其是的“土皇帝”,地方權力中樞一個(ge) 指令,上級和公眾(zhong) 連真話都聽不到,真相都看不到,發生腐敗窩案也就不足為(wei) 奇。

 

我們(men) 認為(wei) ,諸如立法、政治協商、司法、檢察、國家安全、監察、審計,甚至工會(hui) 、婦聯和部分官方媒體(ti) ,以及黨(dang) 委係統的紀檢權力,這些都應是代表中央對不同層級地方行政權力依法行使不同方麵的監督權力和依法從(cong) 不同方麵對人民權利的維護權力,其在各地方層級的存在隻是中央權力在不同層級的派出。地方權力的主體(ti) 是地方行政權力,與(yu) 中央在各層級的派出機構,是工作上協作、業(ye) 務上交叉、辦公可以合署但互不統屬的關(guan) 係,各自受本係統上級黨(dang) 委和部門的領導,並在中央層麵受黨(dang) 中央的統一領導。然而,現實中各層級本屬中央權力的各層級派出機構,都被納入地方權力中樞之下,成為(wei) 地方權力的分支部門。權力統屬關(guan) 係,決(jue) 定了它們(men) 難以在各自職責範圍內(nei) 對地方獨立行使監督職責。

 

就儒家對政治的理解而言,“政者,正也”,政有端正之義(yi) ,也有改正、格正之義(yi) ,政治也指上下各自端正,權力相互匡正。我們(men) 都熟悉“權力產(chan) 生腐敗,絕對權力產(chan) 生絕對腐敗”這句政治學名言。權力的集中與(yu) 製約,永遠是政治製度設計和改革關(guan) 心的重要問題。具體(ti) 到現實權力結構改革,問題本身頗為(wei) 複雜,但破解各層級地方權力中樞普遍存在的權力過大、“國中有國”的問題,是需要研究的。

 

最後,完善人大和政協製度。

 

今年“兩(liang) 會(hui) ”期間,代表委員們(men) 為(wei) 被拐賣婦女仗義(yi) 發聲,令人尊敬。但是,我們(men) 也有必要反思,在人口犯罪層出不窮的地方,那裏的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他們(men) 是否發揮了代表人民和民主黨(dang) 派監督地方權力的職能,是否親(qin) 臨(lin) 一線調查研究、揭開真相、為(wei) 民發聲?在現實生活中,廣大人民群眾(zhong) 不隻關(guan) 心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提出了哪些提案,更期望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在基層發揮保障公民權利的政治功能。基層是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與(yu) 人民日常生活直接關(guan) 聯的地方,同時也是各種問題層出不窮而權力保障機製往往空擺的地方,公眾(zhong) 有著期待基層代表和委員協助以維護自身權利、渴求解決(jue) 問題的迫切需求。求助無門是普通民眾(zhong) 遭受不公或侵害時的普遍現象,尤其是遭受地方權力侵害時更是如此。在官方話語修辭中,“為(wei) 人民服務”的應然表述和實然表述往往含混不清,但在國家治理中如果將二者弄混的話,不是“高明”而是糊塗。

 

為(wei) 此,我們(men) 建議按照“以人民中心”的思想,改革完善人大與(yu) 政協組織,借鑒世界各國通行經驗,加強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為(wei) 基層民眾(zhong) 直接服務能力。如基層人大和政協至少應當有一定比例的專(zhuan) 職代表和專(zhuan) 職委員,履職期間脫離原工作單位,配備專(zhuan) 門辦公室、助手和經費,聽從(cong) 基層人大和基層政協分派,日常介入處理選區內(nei) 公眾(zhong) 請求事項和公共事件。換言之,個(ge) 人的時間、精力和條件是有限的,履職不應成為(wei) 他們(men) 原單位工作之外的“兼職工作”或“業(ye) 餘(yu) 工作”。

 

愚者千慮,或有一得。以上是我們(men) 作為(wei) 儒家學者,從(cong) 典型個(ge) 案出發,結合長期感受與(yu) 思考,提出的一些問題、思考和建議。我們(men) 自信所提出的問題本身是真實存在的,但每一個(ge) 問題解決(jue) 起來都是複雜的,需要相關(guan) 領域公共權力部門與(yu) 專(zhuan) 業(ye) 領域學者合力研究解決(jue) 。我們(men) 謹在此拋磚引玉,供各方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