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壁生】劉寶楠《論語正義》的得與失

欄目:學術研究
發布時間:2022-01-06 11:20:22
標簽:《論語正義》
陳壁生

作者簡介:陳壁生,男,西曆一九七九年生,廣東(dong) 潮陽人,中山大學哲學博士。現任清華大學哲學係教授,曾任中國人民大學國學院教授。著有《激變時代的精神探尋》《經學、製度與(yu) 生活——<論語>“父子相隱”章疏證》《經學的瓦解》《孝經學史》等。

劉寶楠《論語正義(yi) 》的得與(yu) 失

作者:陳壁生

來源:《國際儒學》2021年第4期


摘要:清代學術的一個(ge) 重要貢獻,是重返漢注,對漢注進行新的疏解,因此,有“漢學”之名。清人對十三經都有新疏,而《論語》新疏,以劉寶楠《論語正義(yi) 》為(wei) 代表。《論語》漢注的輯佚,劉寶楠之前,清人幾乎已經窮盡其說,劉寶楠的《論語正義(yi) 》對漢注采擇極為(wei) 精審,但他最重要的貢獻,是從(cong) 群書(shu) 引《論語》內(nei) 容發掘《論語》的“漢人舊義(yi) ”。20世紀敦煌文獻出土,使今人可以看到,劉寶楠的“漢人舊義(yi) ”,有大量與(yu) 新出土之說若合符契。同時,劉寶楠《論語正義(yi) 》的問題,主要是大量引用先秦兩(liang) 漢子書(shu) 、史書(shu) 中的說理之言,解釋《論語》語錄,因此,出現許多似是而非、模棱兩(liang) 可的解釋。今天閱讀《論語》,劉寶楠的《論語正義(yi) 》是最重要的注本之一,但也必須正視其得失,才可能更好地領會(hui) 《論語》精義(yi) 。

 

關(guan) 鍵詞: 劉寶楠;論語正義(yi) ;漢學;漢人舊義(yi)


道光八年,即公元1828年,寶應劉寶楠(1791—1855)、儀(yi) 征劉文淇、江都梅植之、涇縣包慎言、丹徒柳興(xing) 恩、句容陳立等到南京應省試,有感於(yu) 十三經中,焦循《孟子正義(yi) 》發明經旨,超邁前賢,於(yu) 是相約各治一經。當是時也,有清一代的經學,自順康之世顧炎武、閻若璩開其規模,乾嘉之時戴震、惠棟造其精義(yi) ,清學的規模、方法、義(yi) 理諸方麵,都已經日趨成熟,漢宋之別已經非常清晰,古今之分正在萌芽。38年後的同治五年(1866),劉寶楠逝世11年後,其次子劉恭冕(1821—1884)最終寫(xie) 就《論語正義(yi) 》,並在《後序》中回憶清代學術史上的戊子之約

 

及道光戊子,先君子應省試,與(yu) 儀(yi) 征劉先生文淇、江都梅先生植之、涇包先生慎言、丹徒柳先生興(xing) 恩、句容陳君立始為(wei) 約,各治一經,加以疏證。先君子發策得《論語》,自是摒棄他務,專(zhuan) 精致思,依焦氏作《孟子正義(yi) 》之法,先為(wei) 長編,得數十巨冊(ce) ,次乃薈萃而折衷之,不為(wei) 專(zhuan) 己之學,亦不欲分漢宋門戶之見,凡以發揮聖道,證明典禮,期於(yu) 實事求是而已。【1】

 

這一相約治經之舉(ju) ,成就了清代經疏一批典範之作,寶應劉氏父子之《論語》,儀(yi) 征劉氏四世之《左傳(chuan) 》、陳立之《公羊》、柳興(xing) 恩之《穀梁》,既成為(wei) 道鹹時期學術的代表成果,也成為(wei) 有清一代經疏的代表性作品。而且這批著述,無論在經學觀念、解經方法上,還是在注疏形式、寫(xie) 作風格上,都具有較高的一致性,因此,要理解清代經學,尤其是道鹹經學的得失,“戊子之約”的著述,提供了最佳的範本。茲(zi) 以劉寶楠、劉恭冕父子《論語正義(yi) 》為(wei) 例,考察清代經疏中最重要的解經方法之一,即“以經證經”這一基本方法的得失。

 

一、“漢學”研究的兩(liang) 種思路

 

對清代經疏的理解,有兩(liang) 個(ge) 基本方向。第一是從(cong) 現代學術的角度看,清代經疏是清代學術的構成部分,因此,對每一部注疏之作的研究,要放在整個(ge) 清代學術史中進行考察,目的是理解清代學術史。第二是從(cong) 傳(chuan) 統經學的角度看,清代經疏的目的,是回歸經學、理解經義(yi) ,因此,對注疏之作的研究,要放在經學的脈絡中進行考察,目的是理解經典本身。前者是外部視角,後者是內(nei) 部視角,兩(liang) 者同樣重要。自清末民初以來,從(cong) 章太炎的《漢學論》、劉師培的《清儒得失論》等清代學術史論述,到梁啟超、錢穆的兩(liang) 部《中國近三百年學術史》,都因為(wei) 其目的在於(yu) 總結清學,所以,更多地從(cong) 學術史的角度來理解清代學術。而從(cong) 經學內(nei) 部視角,檢討清人經疏的解經有效性,檢討具體(ti) 的經學問題之作,反而並不多見。

 

從(cong) 經學的內(nei) 部視角來看,“疏”這一文體(ti) ,本身就是對“注”的解釋。因此,經疏的標準,必然是解經、解注的有效性。清人回歸“漢學”,其目的也在於(yu) 此。在清人的語境中,“漢學”之名,其義(yi) 有三。一指漢代學術,即九經中如三禮之鄭注、《公羊》之何注等,《四庫提要》雲(yun) :“經稟聖裁,垂型萬(wan) 世,刪定之旨,如日中天,無所容其讚述。所論次者,詁經之說而已。自漢京以後垂二千年,儒者沿波,學凡六變……要其歸宿,則不過漢學、宋學兩(liang) 家互為(wei) 勝負。”【2】這裏的“漢學”即漢代學術。二指清人的漢代學術研究,如江藩作《國朝漢學師承記》,“漢學”即清人之治漢代學術者。三指清人治漢代學術的基本方法,如清人所雲(yun) 漢學長於(yu) 考據,宋學長於(yu) 義(yi) 理。但是,概而言之,三種“漢學”,最終都指向漢代學術本身,更準確地說,是通過漢代學術來理解經書(shu) 。

 

那麽(me) ,對清代而言,漢代人理解的經書(shu) ,為(wei) 何如此重要?阮元為(wei) 《國朝漢學師承記》作序,開頭便說:“兩(liang) 漢經學所以當尊行者,為(wei) 其去聖賢最近,而二氏之說尚未起也。”【3】兩(liang) 漢之“去聖賢最近”“去古未遠”,成為(wei) 漢人說經純樸可信的最重要理由,而這一理由,也是清代經學複興(xing) 最重要的基礎。清人之治經,除了認為(wei) 經書(shu) 不可隨便懷疑、刪改之外,還有一個(ge) 基本的預設,就是距離經書(shu) 的時代越近,其說經自然便越可信。例如,孔門弟子比後世的任何一代解經家更加理解孔子之言,漢人比宋人更加理解經典原意。尊經之至,必至於(yu) 尊注,尊注則要在尊古注。皮錫瑞《經學曆史》也屢言此意,如禮學,皮氏雲(yun) :“三代之禮久亡,漢人去古未遠,其說必有所受。古時宮室製度,至漢當有存者。如周之靈台,漢時猶在,非後人臆說所能奪也。”如文字,皮氏雲(yun) :“古人之語言文字與(yu) 今之語言文字異,漢儒去古未遠,且多齊、魯間人,其說經有長言、短言之分,讀為(wei) 、讀若之例,唐人已不甚講,宋以後更不辨。故其解經,如冥行擿埴,又如郢書(shu) 燕說。”【4】

 

清代學術以“漢學”相標榜,但是漢代經注,多散佚不存,《詩》三家早佚,唯有毛傳(chuan) 鄭箋;《書(shu) 》之歐陽、大小夏侯久亡,唯有偽(wei) 孔;三禮幸有鄭注,得存全帙;《易》施、孟、梁丘、京之學並亡,惟存王弼之學;《公羊》嚴(yan) 、顏之學,《左氏》賈、服之學並亡,唯存何休、杜預之注。因此,在解經的意義(yi) 上回歸漢代學術,必然要有新的方法。清人治漢學,主要的成就,即賴於(yu) 輯佚、校勘、音韻訓詁。本來,單純從(cong) 讀經的角度來說,通過音韻訓詁而識字,識字而通文,即可以解經。但清代的輯佚校勘之學,在群經新疏中更為(wei) 重要,因為(wei) 輯佚主要是對亡佚的漢注的重新蒐集與(yu) 整理,校勘主要是對經傳(chuan) 注疏的重新校對。清代最具代表性的經疏,幾乎都是全力蒐集、董理漢人舊說,發明“漢人舊義(yi) ”之作,陳喬(qiao) 樅父子之《三家詩遺說考》、孫星衍的《尚書(shu) 今古文注疏》、皮錫瑞的《今文尚書(shu) 考證》、李道平的《周易集解纂疏》、孫星衍的《孫氏周易集解》、劉文淇的《左傳(chuan) 舊注疏證》、陳立的《公羊義(yi) 疏》、鍾文烝的《春秋穀梁經傳(chuan) 補注》、廖平的《穀梁古義(yi) 疏》、劉寶楠的《論語正義(yi) 》、皮錫瑞的《孝經鄭注疏》,莫不如此。

 

二、“漢人舊義(yi) ”

 

寶應劉氏父子《論語正義(yi) 》之作,雖“不欲分漢宋門戶之見”,而其所得最多者,在於(yu) 發明“漢人舊義(yi) ”。

 

《論語》之學,存世最古者,惟有何晏《論語集解》,何晏雲(yun) :“今集諸家之善,記其姓名,有不安者,頗為(wei) 改易,名曰《論語集解》。”【5】所集諸家,包括孔安國、包鹹、周氏、馬融、鄭玄、陳群、王肅、周生烈,連同何晏本人,共計9家之說。“集解”作為(wei) 一種注經體(ti) 例,有其特殊性。漢世尊經,有完整的“經學”觀念,因此,漢代經師對一部經的理解,都是整體(ti) 的經學理解的一個(ge) 組成部分,即經師的每一部經注,都與(yu) 其他經書(shu) 相關(guan) 聯。而“集解”這一體(ti) 例,則是把注解從(cong) 不同體(ti) 係中抽離出來,使一部經成為(wei) 一個(ge) 整體(ti) 。皇侃以《論語》和六經相對比,雲(yun) “《論語》小而圓通,有如明珠;諸典大而偏用,譬若巨鏡”,【6】正是將《論語》獨立於(yu) 群經的結果。

 

由於(yu) 何晏《集解》存世最古,劉寶楠作疏,不得不以此注為(wei) 據。但對“漢學”大勢中的劉寶楠而言,最重要的是發明漢人的《論語》大義(yi) 。因此,輯佚之學成為(wei) 重要的基礎。劉氏最重者,是鄭玄的《論語注》,《論語正義(yi) 》之“凡例”雲(yun) :

 

一、注用《集解》者,所以存魏晉人箸錄之舊,而鄭君遺注,悉載疏內(nei) 。

 

一、鄭注久佚,近時惠氏棟、陳氏鱣、臧氏鏞、宋氏翔鳳鹹有輯本,於(yu) 《集解》外,征引頗多,雖拾殘補缺,聯綴之跡,非其本真,而舍是則無可依據。今悉詳載。(第1頁)

 

“凡例”八條,鄭居其二,在劉氏《論語正義(yi) 》中,凡鄭注隻言片語,必援引解釋,其發明鄭學之功至大。所謂發明“漢人舊義(yi) ”,其來源最主要有二。第一是輯佚,清人的輯佚之學,極為(wei) 發達,皮錫瑞《經學曆史》總結清代經學成就,雲(yun) :“國朝經師有功於(yu) 後學者有三事,”第一便是“輯佚書(shu) ”。【7】輯佚的目標,就是服務於(yu) 漢學的恢複。第二是對漢代群書(shu) 引用《論語》內(nei) 容的充分重視。《論語》漢注的輯佚,劉氏之前,清人幾乎已經窮盡其說,而從(cong) 群書(shu) 引《論語》內(nei) 容發掘《論語》的“漢人舊義(yi) ”,才是劉氏的最大貢獻。這一貢獻,首先表現在劉寶楠通過發掘漢注,而能在經文具體(ti) 問題的理解上,與(yu) 鄭玄千載冥會(hui) 。《論語·雍也》並何晏集偽(wei) 孔傳(chuan) 雲(yun) :

 

樊遲問知。子曰:“務民之義(yi) ,敬鬼神而遠之,可謂知矣。”問仁。曰:“仁者先難而後獲,可謂仁矣。”孔曰:“先勞苦而後得功,此所以為(wei) 仁。”(第236頁)

 

樊遲問仁,孔子告以“先難而後獲”,極不可解。何晏取偽(wei) 孔之說,也含糊其辭。朱子注此經,不得不從(cong) 字詞之義(yi) 雲(yun) :“先其事之所難,而後其效之所得,仁者之心也。此必因樊遲之失而告之。”【8】因為(wei) “先難而後獲”,本來是自然之事,如此而為(wei) 仁,則過於(yu) 簡陋。劉寶楠解此章雲(yun) :

 

“難”謂事難也。獲,得也,謂得祿也。《春秋繁露·仁義(yi) 法》篇:“孔子謂冉子曰:‘治民者,先富之,而後加教。’語樊遲曰:‘治身者,先難後獲。’以此之謂治身之與(yu) 治民,所先後者不同焉矣。《詩》雲(yun) :‘飲之食之,教之誨之。’先飲食而後教誨,謂治人也。又曰:‘坎坎伐輻,彼君子兮,不素餐兮。’先其事,後其食,謂治身也。”董子說此義(yi) 至明。下篇言“事君,敬其事而後其食”,義(yi) 同。竊以夫子此文論仁知,皆居位臨(lin) 民之事,意樊遲時或出仕故也。(第236—237頁)

 

劉氏根據董子《繁露》引此文之意,而把“獲”直接理解為(wei) “得祿”,即出仕為(wei) 政,進而推出孔子之所以這樣回答樊遲,是因為(wei) 樊遲即將出仕。在漢唐之“仁”說中,“仁”之義(yi) ,既包括德性,也包括德行,在德行上,仁與(yu) 孝相對,孝是愛父母,仁是廣愛他人。廣愛他人,則必然要出仕才能實現。劉寶楠將孔子答樊遲之問,歸結到“居位臨(lin) 民之事”,此語之疑難煥然冰釋。而且20世紀敦煌文獻出土,有鄭玄注此語的殘存,其文雲(yun) :

 

問仁。獲,得……勤勞而後受祿。【9】

 

劉氏不見鄭注,而其解經,則與(yu) 鄭君如出一轍。又,《論語·泰伯》並何注雲(yun) :

 

子曰:“巍巍乎,舜、禹之有天下也,而不與(yu) 焉。”美舜、禹也。言己不與(yu) 求天下而得之。巍巍,高大之稱。(第307頁)

 

此處美舜、禹之有天下,而雲(yun) “而不與(yu) 焉”,其“不與(yu) ”到底是什麽(me) 意思,何晏自注,以為(wei) “不與(yu) 求天下而得之”,故邢疏認為(wei) :“言舜、禹之有天下,自以功德受禪,不與(yu) 求而得之,所以其德巍巍然高大也。”【10】何晏之意,孔子讚歎舜、禹之“巍巍”,是讚歎其“有天下”的方式,即禪讓而得天下。何注形式上的合理性,是經文專(zhuan) 讚舜、禹,而不及堯,舜、禹恰恰是不求而得、被禪讓的對象。但是,其“不求而得”,在何種意義(yi) 上稱“巍巍”,何注則未曾明言。疑何晏不從(cong) 漢人注解,斷以己意,是因為(wei) 當時在漢魏禪代之後,有感於(yu) 時事而作此解釋。

 

及至宋代,朱子注雲(yun) :“不與(yu) ,猶言不相關(guan) ,言其不以位為(wei) 樂(le) 也。”【11】朱子完全從(cong) 理學的角度理解這句話,認為(wei) “不與(yu) ”,是孔子讚歎舜、禹的聖德,即雖然有天下,但是,“不以位為(wei) 樂(le) ”,舜、禹之所樂(le) 者,在其內(nei) 在德性,而與(yu) 位無關(guan) 。因此,《朱子語類》也說:“不與(yu) ,隻是不相幹之義(yi) 。言天下自是天下,我事自是我事,不被那天下來移著。”【12】

 

劉寶楠對這句話有完全不同於(yu) 何晏、朱子的理解。《論語正義(yi) 》雲(yun) :

 

《稽求篇》雲(yun) :“《漢·王莽傳(chuan) 》:‘太後詔曰:選忠賢,立四輔,群下勸職。孔子曰:舜、禹之有天下也,而不與(yu) 焉。’王充《論衡》雲(yun) :‘舜承安繼治,任賢使能,恭己無為(wei) 而天下治。故孔子曰:巍巍乎,舜、禹之有天下也,而不與(yu) 焉。’晉劉寔《崇讓論》雲(yun) :‘舜禹有天下不與(yu) ,謂賢人讓於(yu) 朝,小人不爭(zheng) 於(yu) 野,以賢才化無事,至道興(xing) 矣。己仰其成,何與(yu) 之有?’此直指任賢使能,為(wei) 無為(wei) 而治之本。”案:毛說是也……然則以“不與(yu) ”為(wei) 任賢使能,乃此文正詁……(第307頁)

 

劉寶楠所引毛奇齡《稽求篇》,其求“漢學”之法與(yu) 劉氏完全一致,即從(cong) 漢人引《論語》內(nei) 容,探求他們(men) 如何理解此經。毛奇齡學問遠不如劉寶楠樸實,但劉寶楠所引此注,則信而有征,劉氏的分析判斷,也有理有據。按照這種理解,孔子讚歎舜、禹之“巍巍”,是讚歎其“有天下”的治法,即任賢使能,而後恭己正南麵,無為(wei) 而治。及至敦煌鄭注出土,鄭君注此經雲(yun) :

 

美其有成功,能擇任賢臣。【13】

 

毛奇齡、劉寶楠謂“任賢使能”,鄭注雲(yun) “擇任賢臣”,如出一口。漢人去古未遠,對經典的理解,有一些基本預設與(yu) 方式,不同的注經家注經,不盡相同,但是,往往有一些大致相同的方向。《王莽傳(chuan) 》《論衡》、鄭玄對“不與(yu) ”的理解,方向完全相同。而何晏之後,開始改變漢人的這一注經思路,皇侃、朱熹也分別將《論語》納入他們(men) 自己的學術體(ti) 係之中。當清代的“漢學”家麵對經典,如果繞過後來解經家的有意解經,實事求是,回歸漢義(yi) ,便成為(wei) 解經之通途。而毛氏、劉氏對《論語》這則語錄的理解,因為(wei) 能夠博求典籍,發現漢晉諸家理解的基本方向相同,故能雖不見鄭注,而千載相合。

 

此外,劉寶楠《論語正義(yi) 》在挖掘“漢人舊義(yi) ”上,幾乎達到了窮盡文獻的程度,使《論語》漢說,幾乎再無剩義(yi) 。《論語·為(wei) 政》並何注雲(yun) :

 

子曰:“溫故而知新,可以為(wei) 師矣。”溫,尋也。尋繹故者,又知新者,可以為(wei) 人師矣。(第54頁)

 

何注所說,對“故”與(yu) “新”之所指,“溫故”與(yu) “知新”的關(guan) 係,為(wei) 何“可以為(wei) 師”,皆無所發明。何氏對“師”的定位,沒有明確的認識,因此,在注解“溫故而知新”時,也缺乏清晰的判斷,而隻是就文意疏解而已。至於(yu) 朱子,對“師”的身份比較明確,因此,注解也更為(wei) 清晰,朱注雲(yun) :“溫,尋繹也。故者,舊所聞。新者,今所得。言學能時習(xi) 舊聞,而每有新得,則所學在我,而其應不窮,故可以為(wei) 人師。若夫記問之學,則無得於(yu) 心,而所知有限,故《學記》譏其‘不足以為(wei) 人師’,正與(yu) 此意互相發也。”【14】按照朱子的理解,“溫故”是“舊所聞”,無論是經典知識、人生經驗等皆是也。“知新”不是憑空知新,而是在“溫故”中實現“知新”。因此,能夠有得於(yu) 心,這樣便可以“為(wei) 人師”。朱子所理解的“師”,是一個(ge) 超越階層的知識人,可以是士大夫,也可以是鄉(xiang) 間秀才。

 

在劉寶楠之前,黃式三《論語後案》廣引漢人舊說雲(yun) :

 

故,古也,已然之跡也。新,今也,當時之事也。趨時者厭古,而必燂溫之。泥古者薄今,而必審知之。知古知今,乃不愧為(wei) 師。此明師之不易也。《論衡·謝短》篇曰:“知古不知今,謂之陸沉。知今不知古,謂之盲瞽。溫故知新,可以為(wei) 師。古今不知,稱師如何?”又《別通》篇雲(yun) :“守信一學,不能廣觀,無溫故知新之明。”《漢書(shu) ·成帝紀》陽朔元年詔雲(yun) :“儒林之官,宜皆明於(yu) 古今,溫故知新。”《百官表》雲(yun) :“以通古今,備溫故知新之義(yi) 。”以上四文以通古知今為(wei) 說,漢師相傳(chuan) 如此。【15】

 

劉寶楠對這一語錄的理解,則在黃式三的基礎上,加上《尚書(shu) 大傳(chuan) 》的製度,做出解釋:

 

伏生《書(shu) 傳(chuan) 》謂大夫、士年七十致事,大夫為(wei) 父師,士為(wei) 少師,以其爵為(wei) 之差,即是以其德為(wei) 之差也。孔子時,大夫、士不必有德,故致事後,有不為(wei) 師,或有不學而妄居師位者。今此言“溫故”者,謂舊時所學,致事時猶能溫尋,不使忘失。且能日知所亡,足見其進德修業(ye) ,髦而好學,故可以為(wei) 人師也。劉氏逢祿《論語述何篇》:“故,古也。六經皆述古昔、稱先王者也。知新,謂通其大義(yi) ,以斟酌後世之製作,漢初經師皆是也。”案:劉說亦是。(下節引黃式三之文)……孔穎達《禮記敘》:“博物通人,知今溫古,考前代之憲章,參當時之得失。”是漢、唐人解“知新”多如劉說。(第55頁)

 

劉寶楠的理解,一是《尚書(shu) 大傳(chuan) 》中大夫、士致仕為(wei) 師的製度,認為(wei) 孔子之時禮樂(le) 崩壞,製度不行,因此,孔子言“溫故知新”以教父師、少師。二是引劉逢祿、黃式三之說,通過漢人舊說,發明溫故知新之義(yi) 。其中,前者稍嫌牽強,後者則精當無倫(lun) 。以後者之意,“故”“新”是指古、今,六經是“古”,孔子、漢師都是“今”,六經之義(yi) ,存在經師,但經師如果隻通六經,便是知古而不知今,則古也無所用。如果隻是知今,則失去基本的價(jia) 值與(yu) 方向。所以必然要既溫故,又知新,才能博通古今,對經典與(yu) 現實、古代與(yu) 現代有清醒的理解與(yu) 判斷。《論語·堯曰》雲(yun) :

 

孔子曰:“不知命,無以為(wei) 君子也。”孔曰:“命謂窮達之分。”(第769頁)

 

依孔傳(chuan) ,這裏的“知命”,是指無論窮達,皆能順處之,因此為(wei) 君子。朱子《論語集注》引程子曰:“知命者,知有命而信之也。人不知命,則見害必避,見利必趨,何以為(wei) 君子?”【16】以程朱之見,君子的知命,表現在不趨利避害,而以義(yi) 為(wei) 歸。劉寶楠《論語正義(yi) 》對此作出完全不同的解釋:《韓詩外傳(chuan) 》:

 

子曰:“不知命,無以為(wei) 君子。”言天之所生,皆有仁、義(yi) 、禮、智、順、善之心。不知天之所以命生,則無仁、義(yi) 、禮、智、順、善之心,謂之小人。又曰:“《大雅》曰:‘天生蒸民,有物有則;民之秉彝,好是懿德。’言民之秉德以則天也。不知所以則天.又焉得為(wei) 君子乎?”《漢書(shu) ·董仲舒傳(chuan) 》對策曰:“天令之謂命。人受命於(yu) 天,固超然異於(yu) 群生,貴於(yu) 物也。故曰:‘天地之性人為(wei) 貴。’明於(yu) 天性,知自貴於(yu) 物,然後知仁、義(yi) 、禮、智,安處善,樂(le) 循理,謂之君子。故孔子曰:‘不知命,無以為(wei) 君子。’此之謂也。”二文皆言德命,其義(yi) 極精。蓋言德命可兼祿命也。(第769頁)

 

在《論語》中,“命”是一個(ge) 重要概念,但所謂君子之“知命”,所知者何,則涉及對君子的理解。孔傳(chuan) 以君子窮達有時,所以,要安時處順,而程朱則認為(wei) 君子不趨利避害,這都是從(cong) 人生境遇來解釋“知命”。劉寶楠所引《韓詩外傳(chuan) 》、董仲舒之言,對這則語錄的解釋幾乎完全相同,足見其為(wei) 漢代初期之舊說。在韓詩、董子看來,所謂“命”不是指命運,而是指天之所命者,天之生人,皆有德,此即“命”,故劉寶楠解釋為(wei) “德命”,劉氏區分德命與(yu) 祿命雲(yun) :“《書(shu) ·召誥》雲(yun) :‘今天其命哲,命吉凶,命曆年。’哲與(yu) 愚對,是生質之異,而皆可以為(wei) 善,則德命也。吉凶、曆年,則祿命也。君子修其德命,自能安處祿命。”(第44頁)簡言之,德命,是天之所賦予人的德性,祿命則如今之所謂“命運”。君子與(yu) 小人之別,在於(yu) 君子“知”德命,也就是君子有德命的自覺,一旦有此自覺,則君子從(cong) 一般的人中區分開來,而成為(wei) 自知其所以為(wei) 人者。韓詩、董子這種解釋,是在政治共同體(ti) 中認識君子如何依靠德性而自別於(yu) 一般人。劉寶楠《論語正義(yi) 》大量使用漢人引《論語》之言,以索驥《論語》之漢人舊義(yi) ,往往勝義(yi) 紛出。如辨《為(wei) 政》“三十而立”,雲(yun) “立謂學立,乃漢人舊義(yi) ”(第44頁);考《為(wei) 政》“攻乎異端”,雲(yun) “‘異端’為(wei) 雜書(shu) ,乃漢人舊義(yi) ”(第59頁);釋《八佾》“居上不寬,為(wei) 禮不敬”,雲(yun) “此先漢遺義(yi) ,以‘寬’為(wei) 仁德,‘敬’為(wei) 義(yi) 德也”(第137頁);解《裏仁》“德不孤,必有鄰”,雲(yun) “以‘鄰’為(wei) ‘報’,亦漢人舊義(yi) ”(第159頁);解《憲問》“晉文公譎而不正,齊桓公正而不譎”,雲(yun) “以譎正為(wei) 歎譽,漢人久見及此”(第571頁);注《憲問》“自經於(yu) 溝瀆而莫之知也”,雲(yun) “漢儒皆以‘經於(yu) 溝瀆’為(wei) 召忽事”(第580頁)。可以說,《論語正義(yi) 》不論是否明說“漢人舊義(yi) ”,其最大的貢獻,就是對漢人說《論語》的發明。而且劉氏父子的《論語正義(yi) 》,雖然是注經之作,但是,在許多注解中可以看到劉氏的思想。特別是在對孔子與(yu) 孔門弟子的看法上,《論語》中有許多歧義(yi) 紛出之語,劉氏皆有一定的判斷。《論語·雍也》子曰:“雍也可使南麵。”何晏引包鹹注:“可使南麵者,任諸侯治。”劉寶楠雲(yun) :

 

《說苑·修文》篇:“當孔子之時,上無明天子也,故言‘雍也可使南麵’。南麵者,天子也。”與(yu) 包、鄭說微異。《鹽鐵論·殊路篇》:“七十子皆諸侯卿相之才,可南麵者數人。”亦兼天子、諸侯言之……夫子極許仲弓,而雲(yun) “可使南麵”,其辭隱,其義(yi) 顯。包、鄭均指諸侯,劉向則謂“天子”,說雖不同,要皆通也。(第209—210頁)

 

劉氏回歸“漢學”,而漢人對雍也之“南麵”,有天子、諸侯二解,劉氏乃兩(liang) 用之,以為(wei) 皆通。事實上,對“雍也可使南麵”的理解,漢初以為(wei) 天子,這是先秦舊傳(chuan) 之說。後來不敢言天子,而以為(wei) 諸侯,則是漢人迫於(yu) 時勢之論。及至後世,劉寶楠謂“近之儒者,謂‘為(wei) 卿大夫’,不兼天子、諸侯”(第210頁)。則純以孔子為(wei) 教授老儒,弟子隻能仕於(yu) 君卿。劉寶楠回歸漢義(yi) ,對漢人之歧義(yi) ,雖不免騎牆之間,但畢竟能夠堅守並發明漢人義(yi) 理。

 

三、以子、以禮證經

 

清人治經之法,善於(yu) 以先秦古書(shu) 相證,以發其覆。這一方法,對考釋音韻文字,最為(wei) 得當。如邵晉涵《爾雅正義(yi) 》序雲(yun) :“今據《易》《書(shu) 》《周官》《儀(yi) 禮》《春秋三傳(chuan) 》《大小戴記》與(yu) 夫周秦諸子、漢人撰著之書(shu) ,遐稽約取,用與(yu) 郭注相證明,俾知訓詞近正,原於(yu) 製字之初,成於(yu) 明備之世,久而不墜,遠有端緒,六藝之文,曾無隔閡,所以廣古訓也。”【17】文字之外,對《詩》《書(shu) 》、三禮之文,博采周秦經、子之書(shu) 以證明、考辨經義(yi) ,也往往能夠抉微發覆。

 

但在十三經中,《論語》《孟子》《孝經》有其特殊性,主要是此三經本來為(wei) 子、傳(chuan) ,不在五經、九經之中,其為(wei) 文,雖然也涉及製度,但主要重在說理。對這三經的解釋,以製度解說理之文,則說理往往征實可信,以古書(shu) 義(yi) 理釋說理之文,則往往導致治絲(si) 益棼,不得其要。

 

劉寶楠《論語正義(yi) 》的問題,主要是大量引用先秦兩(liang) 漢子書(shu) 、史書(shu) 中的說理之言,解釋《論語》語錄,因此,出現許多似是而非、模棱兩(liang) 可的解釋。《論語·為(wei) 政》“學而不思則罔”,包鹹注曰:“學不尋思其義(yi) ,則罔然無所得。”劉寶楠疏雲(yun) :

 

《賈子·道德說》:“義(yi) 者,德之理也。”為(wei) 學之道,明於(yu) 古人所言之義(yi) ,而因以驗之身心,故思足貴也。《孟子》曰:“心之官則思,思則得之,不思則不得也。”“不得”即此注“無所得”之義(yi) 。《荀子·勸學篇》:“小人之學也,入乎耳,出乎口。口耳之間,則四寸耳,曷足以美七尺之軀哉?”“入耳”、“出口”,即所謂學而不思也。(第57—58頁)

 

劉氏引賈誼《新書(shu) 》,原文雲(yun) :“德有六美,何謂六美?有道,有仁,有義(yi) ,有忠,有信,有密,此六者德之美也。道者德之本也,仁者德之出也,義(yi) 者德之理也,忠者德之厚也,信者德之固也,密者德之高也。”【18】《新書(shu) 》此說,自有其義(yi) ,與(yu) 劉氏要證明的“學而不思”幾乎完全沒有關(guan) 係,而且在《新書(shu) 》中之“義(yi) ”,也與(yu) “學不尋思其義(yi) ”之“義(yi) ”完全不同。故此引語,完全是贅辭。

 

劉氏又引《孟子·告子上》之文,原文雲(yun) :“耳目之官,不思而蔽於(yu) 物,物交物,則引之而已矣。心之官則思,思則得之,不思則不得也。此天之所與(yu) 我者,先立乎其大者,則其小者不能奪也,此為(wei) 大人而已矣。”【19】是言心之官在於(yu) 思,但孟子此言,表明“思”的重要性,“學而不思則罔”,重點不是“思”的重要性,而是學與(yu) 思的關(guan) 係。

 

劉氏又引《荀子·勸學》之言,原文雲(yun) :“君子之學也,入乎耳,著乎心,布乎四體(ti) ,形乎動靜。端而言,蝡而動,一可以為(wei) 法則。小人之學也,入乎耳,出乎口;口耳之間,則四寸耳,曷足以美七尺之軀哉。古之學者為(wei) 己,今之學者為(wei) 人。君子之學也,以美其身;小人之學也,以為(wei) 禽犢。”【20】荀子之言,用以解“古之學者為(wei) 己,今之學者為(wei) 人”,恰如其分。但是,用以解“學而不思則罔”,尤其是把“學而不思”理解為(wei) “小人”,則非孔子之旨。

 

以此章劉疏與(yu) 皇侃疏相對照,皇疏雲(yun) :“此章教學法也。夫學問之法,既得其文,又宜精思其義(yi) ,若唯學舊文而不思義(yi) ,則臨(lin) 用行之時,罔罔然無所知也。”【21】皇疏認為(wei) ,孔子的“學而不思則罔”,是教人之法,學的對象是“舊文”,可以直接理解為(wei) 五經,學五經,之所以要“思其義(yi) ”者,是因為(wei) 學的目的是“行”,如果不思其義(yi) ,則“臨(lin) 行之時”,便惘然無所知。劉寶楠廣引諸子,實蹈“學而不思”之弊。《論語·為(wei) 政》引孔子曰:“君子周而不比,小人比而不周。”偽(wei) 孔傳(chuan) 雲(yun) :“忠信為(wei) 周,阿黨(dang) 為(wei) 比。”劉寶楠疏有雲(yun) :

 

《晉語》:“叔向曰:‘吾聞事君者,比而不黨(dang) 。夫周以舉(ju) 義(yi) 比也,舉(ju) 以其私黨(dang) 也。’籍偃曰:‘君子有比乎?’叔向曰:‘君子比而不別。比德以讚事,比也。引黨(dang) 以封己,利己而忘君,別也。’”彼文之“比”,即此所謂“周”,彼文之“黨(dang) ”,即此所謂“比”,文各相因耳。(第56頁)

 

《晉語》叔向之言,以君子“比而不別”,其說與(yu) 孔子“君子周而不比”完全不同。劉氏強合其義(yi) ,非也。以典禮解經,為(wei) 鄭玄以來解經之正法。但古代典禮,存者無幾,援引不當,則反而導致鑿之過深或治絲(si) 益棼。《論語·學而》子曰:“弟子入則孝,出則弟,謹而信,泛愛眾(zhong) 而親(qin) 仁。行有餘(yu) 力,則以學文。”劉氏據禮製解“入”“出”雲(yun) :

 

“入則孝出則弟”者,《禮·內(nei) 則》雲(yun) :“異為(wei) 孺子室於(yu) 宮中。”是父子異宮,則入謂由所居宮至父母所也。《內(nei) 則》又雲(yun) :“十年出就外傅,居宿於(yu) 外。”《大戴禮·保傅》雲(yun) :“古者年八歲而出就外舍,學小藝焉,履小節焉。束發而就大學,學大藝焉,履大節焉。”是出謂就傅,居小學、大學時也。“弟”者,言事諸兄、師長皆弟順也。(第18頁)

 

“弟子入則孝,出則弟”,劉寶楠以宮室製度,為(wei) 此“出”“入”提供證據,入是入於(yu) 父母居室,出是住到寄宿學校。按照劉寶楠的理解,出、入並不同時,入是孺子時,出是就學時。但這樣解釋,出現兩(liang) 個(ge) 問題,一是經文“弟子入則孝,出則弟”,就文意而言,孝的對象是父母,弟的對象是兄長,《論語》言“其為(wei) 人也孝弟”,“宗族稱孝焉,鄉(xiang) 黨(dang) 稱弟焉”,都是如此。但如果“出”是離家,“弟”的對象便不是兄,而變成長輩,其意未順。二是“出”既然是居小學、大學,大學必然學文,那邊不存在下文“行有餘(yu) 力,則以學文”的問題。相比之下,皇侃《論語義(yi) 疏》以出入為(wei) 親(qin) 疏,雲(yun) :“父母在閨門之內(nei) ,故雲(yun) 入也。兄長比之疏外,故雲(yun) 出也。前句已決(jue) 子善父母為(wei) 孝,善兄為(wei) 悌,父親(qin) 故雲(yun) 入,兄疏故雲(yun) 出也。”【22】皇氏為(wei) 一代禮學大師,無容不知《內(nei) 則》《保傅》之意,而不以注此經者,以其不通也。《論語·子張》子夏曰:“仕而優(you) 則學,學而優(you) 則仕。”劉寶楠注之雲(yun) :

 

古者大夫士,年七十致事,則設教於(yu) 其鄉(xiang) ,大夫為(wei) 大師,士為(wei) 少師,是仕而優(you) 則學也。學至大成乃仕,是學而優(you) 則仕也。(第744頁)

 

《論語》子夏此語,如果要對應於(yu) 製度,古製殘存無幾,《尚書(shu) 大傳(chuan) ·略說》雲(yun) :“大夫、士七十而致仕,老於(yu) 鄉(xiang) 裏。大夫為(wei) 父師,士為(wei) 少師。”【23】但是,這一製度是否即子夏所言的背景,則完全沒有確切的證據。劉寶楠之疏,強合《尚書(shu) 大傳(chuan) 》的教育製度與(yu) 《論語》的義(yi) 理,導致仕與(yu) 學的關(guan) 係,反而晦暗不明。觀皇侃疏雲(yun) :“優(you) ,謂行有餘(yu) 力也。若仕官、治官,官法而已。力有優(you) 餘(yu) ,則更可研學先王典訓也。”“學既無當於(yu) 立官,立官不得不治,故學業(ye) 優(you) 足則必進仕也”。【24】皇疏更加簡潔無弊。

 

古經簡樸,注解之法,各自不同。可以以經證經者,最典型的是禮學。清人治三禮,其疏以漢以前古書(shu) 證經,大多無弊。因為(wei) 三禮製度比較確鑿,以製度解製度,可以疏通大義(yi) ,轉相發明。但是,如《論語》《孝經》之類主要以義(yi) 理為(wei) 主的經典,無論是援引子部典籍中的義(yi) 理,還是援引經史中的製度來解釋義(yi) 理,都必須對其有效性有明確的認識與(yu) 警惕;否則,極容易有鑿之過深或治絲(si) 益棼之病。

 

在解經方法上,清末張之洞總結讀子之法,《軒語》有雲(yun) :

 

讀子為(wei) 通經。以子證經,漢王仲任已發此義(yi) 。

 

子有益於(yu) 經者三:一證佐事實,一證補諸經訛文、佚文,一兼通古訓、古音韻,然此為(wei) 周秦諸子言也,漢魏亦頗有之。至其義(yi) 理,雖不免偏駁,亦多有合於(yu) 經義(yi) ,可相發明者。宜辨其真偽(wei) ,別其瑜瑕,斯可矣。【25】

 

張之洞所說不差,但是,漢人在注《論語》時,常以諸子為(wei) “異端”,為(wei) “小道”,對其能夠證實經書(shu) 的限度,必須有充分的自覺。特別是張之洞所說的“至其義(yi) 理,雖不免偏駁,亦多有合於(yu) 經義(yi) ,可相發明者”,“可相發明”是有限度的,因為(wei) 諸子思想之根本不同,所用詞匯各有其內(nei) 涵,如果以類似之語,斷章取義(yi) ,便完全無助於(yu) 解經。劉寶楠《論語正義(yi) 》中大量援引諸子之語以解《論語》之義(yi) 理,大量為(wei) 《論語》義(yi) 理尋找製度,其解經的有效性,都必須重新考察。

 

注釋
 
1 劉恭冕:《論語正義後序》,見《寶應劉氏集》,揚州:廣陵書社,2006年,第582頁。
 
2 永瑢等:《四庫全書總目》,北京:中華書局,1965年,第1頁。
 
3 江藩:《國朝漢學師承記》,北京:中華書局,2008年,第1頁。
 
4 皮錫瑞:《經學曆史》,北京:中華書局,1959年,第257、331頁。
 
5 劉寶楠:《論語正義》,北京:中華書局,2012年,第786頁。下引此書,文中夾注頁碼。
 
6 皇侃:《論語義疏》,北京:中華書局,2013年,第3頁。
 
7 皮錫瑞:《經學曆史》,第330頁。
 
8 朱熹:《四書章句集注》,北京:中華書局,1983年,第90頁。
 
9 王素:《唐寫本論語鄭氏注及其研究》,北京:文物出版社,1991年,第61頁。
 
10 何晏集解,邢昺疏:《論語注疏》清嘉慶刊本,北京:中華書局,2009年,第5402頁。
 
11 朱熹:《四書章句集注》,第107頁。
 
12 朱熹:《朱子語類》,北京:中華書局,1986年,第943頁。
 
13 王素:《唐寫本論語鄭氏注及其研究》,第96頁。
 
14 朱熹:《四書章句集注》,第57頁。
 
15 黃式三:《論語後案》,南京:鳳凰出版社,2008年,第34-35頁。
 
16 朱熹:《四書章句集注》,第195頁。
 
17 邵晉涵:《爾雅正義》,北京:中華書局,2017年,第3頁。
 
18 賈誼:《新書校注》,北京:中華書局,2000年,第325頁。
 
19 趙岐注,孫奭疏:《孟子注疏》清嘉慶刊本,北京:中華書局,2009年,第5990頁。
 
20 王先謙:《荀子集解》,北京:中華書局,1988年,第12-13頁。
 
21 皇侃:《論語義疏》,第35頁。
 
22 皇侃:《論語義疏》,第11頁。
 
23 皮錫瑞:《尚書大傳疏證》,見《皮錫瑞全集》,北京:中華書局,2015年,第320頁。
 
24 皇侃:《論語義疏》,第505頁。
 
25 張之洞編纂,範希曾補正,孫文泱增訂:《軒語》,見《增訂書目答問補正》,北京:中華書局,2011年,第66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