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中華】孟子對人性惡端的暗示

欄目:學術研究
發布時間:2021-11-07 14:18:03
標簽:孟子

孟子對人性惡端的暗示

作者:強中華

來源:作者授權伟德线上平台發布,原載《齊魯學刊》2020年第6

原題為(wei) 《孟子的人性善惡混論》,摘要亦稍有調整

 

摘要:孟子的性善論廣為(wei) 人知,而他對人性惡端的暗示卻被學者忽略。孟子在闡釋他的性善論時,其表述實際上暗含了以下認識:人的感官欲望生而具有,亦屬人性;暗示了感官欲望中含有易於(yu) 趨惡的因素,此種因素往往遮蔽了善端的有效擴充;意欲成善,行為(wei) 主體(ti) 必須發揮心的主觀能動性,努力抑製生而具有的惡端;生而具有的惡端自發,不易自我控製,因此,成就現實之善,還必須依靠來自他者的優(you) 質教育。綜合而言,孟子充分認識到人性善惡兩(liang) 端並存的事實,並提出了自成其善、教而成善的兩(liang) 種不同路徑。

 

關(guan) 鍵詞:孟子;人性論;善端;惡端;自成其善;教而成善

 

作者簡介:強中華,男,文學博士,哲學博士後,西華師範大學教授。出版專(zhuan) 著《秦漢荀學研究》一部,在《中國哲學史》《倫(lun) 理學研究》《孔子研究》《現代哲學》等刊物發表學術論文四十餘(yu) 篇。

 


古人談“性”,有時籠統指生而具有這一性狀,有時具體(ti) 言說生而具有哪些內(nei) 容的屬性。[1]孟子亦不例外,其視域中的“性”指與(yu) 生俱來之性狀,具體(ti) 內(nei) 容則是人人生而具有善端,人人可以自我擴充善端,使之發展壯大。孟子以上思想廣為(wei) 學界熟知,本文將不再贅述。其實,孟子還認識到,人性具有惡端,需要通過教育才能充分達成現實之善。可惜學界對此並未充分關(guan) 注,有鑒於(yu) 此,本文試圖做出係統闡發。

 

一、感官之性亦屬人性

 

人人生而具有善的發端,這是孟子一再強調的重點。除此之外,孟子其實還認識到,人人生而具有不同於(yu) 善端的其他屬性。

 

口之於(yu) 味有同耆也,易牙先得我口之所耆者也。如使口之於(yu) 味也,其性與(yu) 人殊,若犬、馬之與(yu) 我不同類也,則天下何耆皆從(cong) 易牙之於(yu) 味也?至於(yu) 味,天下期於(yu) 易牙,是天下之口相似也。惟耳亦然。至於(yu) 聲,天下期於(yu) 師曠,是天下之耳相似也。惟目亦然。至於(yu) 子都,天下莫不知其姣也。不知子都之姣者,無目者也。故曰:口之於(yu) 味也,有同耆焉;耳之於(yu) 聲也,有同聽焉;目之於(yu) 色也,有同美焉。至於(yu) 心,獨無所同然乎?心之所同然者何也?謂理也,義(yi) 也。聖人先得我心之所同然耳。故理義(yi) 之悅我心,猶芻豢之悅我口。(《孟子·告子上》)

 

毫無疑問,孟子此處強調的重心是,人人生而具有大致相似的,熱愛理義(yi) 的心。但孟子的論說過程同時也清晰地表明,作為(wei) 同類,人人與(yu) 生具有大致相似的感官能力與(yu) 感官傾(qing) 向。隻要是人,隻要人的感覺器官未出問題,那麽(me) ,人人都會(hui) 具有味覺、聽覺、視覺等感官能力。而且人的口、耳、目的感官傾(qing) 向也會(hui) 大致相當,也就是說,味覺都喜歡好吃的,聽覺都喜歡好聽的,視覺都喜歡好看的。

 

孟子曰:“口之於(yu) 味也,目之於(yu) 色也,耳之於(yu) 聲也,鼻之於(yu) 臭也,四肢之於(yu) 安佚也,性也。有命焉,君子不謂性也。仁之於(yu) 父子也,義(yi) 之於(yu) 君臣也,禮之於(yu) 賓主也,知之於(yu) 賢者也,聖人之於(yu) 天道也,命也。有性焉,君子不謂命也。” (《孟子·盡心下)

 

單從(cong) 字麵上看,“味”“色”“聲”“臭”是一組沒有情感傾(qing) 向,沒有價(jia) 值判斷的名詞,因此,很難從(cong) 字麵上看出,“口之於(yu) 味”“目之於(yu) 色”“耳之於(yu) 聲”“鼻之於(yu) 臭”究竟是指人的感官能力,還是感官傾(qing) 向,或者兼而有之。但是,“四肢之於(yu) 安佚”的意思卻非常明朗:四肢能夠感覺出安佚,表明“四肢”這一感官具有感覺能力。同時,“安佚”要麽(me) 是一個(ge) 形容詞,指安逸、舒服,要麽(me) 是一個(ge) 被形容詞修飾的名詞短語,指能引起安逸、舒服的事物。四肢天生追求安逸、舒服,強調的重點不再是感覺能力,而是感覺器官的感官傾(qing) 向。結合上下文文氣看,“口之於(yu) 味”“目之於(yu) 色”“耳之於(yu) 聲”“鼻之於(yu) 臭”“四肢之於(yu) 安佚”在表述方式上是平行對等的,因此,可以推斷,這五個(ge) 短語既包括了口目耳鼻四肢的感覺能力,也包括了這五種感覺器官的感官傾(qing) 向。趙岐注釋說:“口之甘美味,目之好美色,耳之樂(le) 五音,鼻之喜芬香。臭,香也,《易》曰:‘其臭如蘭(lan) 。’四體(ti) 謂之四肢,四肢懈倦,則思安佚不勞苦。此皆人性之所欲也”。[1](P393)在趙岐看來,“味”“色”“聲”“臭”“安逸”不是一組沒有感情傾(qing) 向、價(jia) 值判斷的詞匯,而是屬於(yu) 美味、美色、美聲、香氣、安逸。口目耳鼻四肢自然傾(qing) 向於(yu) 美味、美色、美聲、香氣、安逸,這正是人之天性中自自然然存在的感官欲望。朱熹引程子語雲(yun) :“五者之欲,性也。”[2](P346)認為(wei) 孟子此處講的正是五種感官欲望屬於(yu) 與(yu) 生俱來的天性。清人焦循亦如是看,他甚至敏銳地看到,孟子此處的看法其實與(yu) 荀子存在一致性。他說:“《荀子·王霸篇》雲(yun) :‘夫人之情,目欲綦色,耳欲綦聲,口欲綦味,鼻欲綦臭,心欲綦佚。’此與(yu) 《孟子》義(yi) 同。”[3](P1067)今人楊伯峻也說:“口的對於(yu) 美味,眼的對於(yu) 美色,耳的對於(yu) 好聽的聲音,鼻的對於(yu) 芬芳的氣味,手足四肢的喜歡舒服,這些愛好,都是天性”[4]( P333)。毫無疑問,孟子認為(wei) ,五種感官欲望屬於(yu) 與(yu) 生俱來的天性。

 

既然孟子說,口目耳鼻四肢的感覺能力與(yu) 感官傾(qing) 向屬於(yu) “性”的範疇,都是與(yu) 生俱來的,為(wei) 什麽(me) 又說“君子不謂性”呢?關(guan) 於(yu) 此,流行的闡釋大約有兩(liang) 類。

 

第一類是宋儒的普遍看法。他們(men) 大多認為(wei) ,口目耳鼻四肢之性乃是氣質之性,氣質之性,君子不納入“性”的範疇。而“性善”之“性”,指的是天地之性、天命之性,此性無往而不善。

 

比如,張載說:“性於(yu) 人無不善,係其善反不善反而已,過天地之化,不善反者也;命於(yu) 人無不正,係其順與(yu) 不順而已,行險以僥(jiao) 幸,不順命者也。形而後有氣質之性,善反之則天地之性存焉。故氣質之性,君子有弗性者焉。”[5](P15)根據饒雙峰的理解,張載眼裏,“人之性亦即天地之性”[6](P94)。

 

朱熹以“理”言“性”,認為(wei) “性隻是理”,“本原之性無有不善”,“孟子所謂性善,周子所謂純粹至善,程子所謂性之本,與(yu) 夫反本窮源之性,是也。”[7](P66)

 

二程的看法與(yu) 張載、朱熹有同有異,他們(men) 結合《中庸》說:“‘生之謂性’與(yu) ‘天命之謂性’同乎?性字不可一概論,‘生之謂性’,止訓所稟受也。‘天命之謂性’,此言性之理也。今人言天性柔緩,天性剛急,俗言天成,皆生來如此,此訓所稟受也。若性之理也則無不善,曰天者,自然之理也。”[8](P370)認為(wei) 天命之性是純善的,此與(yu) 張載、朱熹同。但他們(men) 又說:“人生氣稟,理有善惡,然不是性中元有此兩(liang) 物相對而生也。有自幼而善,有自幼而惡,後稷之克岐克嶷,子越椒始生,人知其必滅若敖氏知類。是氣稟有然也。善固性也,然惡亦不可不謂之性也,蓋‘生之謂性’、‘人生而靜’以上不容說,才說性時,便已不是性也。凡人說性,隻是說‘繼之者善’也,孟子言人性善是也。” [8](P61)認為(wei) 善惡均謂之性,孟子的性善不是指“天命之性”,而是指“繼”天命之性,即稟受天命之性。我們(men) 認為(wei) ,二程的看法學理更加圓潤一些。理由如下:

 

假設誠如張載、朱熹等人所說,口目耳鼻四肢的感官欲望雖然與(yu) 生俱來,但這隻是後起的氣質之性,而仁義(yi) 禮智則是無往而不善的天地之性。這一說法其實並非沒有邏輯漏洞。按照某些理學家的說法,天理雖然體(ti) 現於(yu) 萬(wan) 事萬(wan) 物,但天理本身卻是超越於(yu) 萬(wan) 事萬(wan) 物具體(ti) 存在的“理”,萬(wan) 事萬(wan) 物不管出不出現,消不消失,“天理”都永恒存在。萬(wan) 事萬(wan) 物都是“天理”在不同時空下的具體(ti) 產(chan) 物,都由“天理”決(jue) 定。仁義(yi) 禮智正是“天理”的表現。【2】那麽(me) ,請問,口目耳鼻四肢之“氣質之性”是否屬於(yu) 具體(ti) 存在的事物?若說不屬於(yu) ,顯然自欺欺人,因為(wei) 它們(men) 本身就客觀存在著。若說屬於(yu) ,請問,有無決(jue) 定這類“氣質之性”的形而上的“理”?若說這類“氣質之性”是後起的,不存在形而上的“理”,那麽(me) ,所謂“天理”也就不再是決(jue) 定萬(wan) 事萬(wan) 物存在的“理”,而僅(jin) 僅(jin) 是決(jue) 定部分事物存在的“理”了,這種“理”又何來絕對超越?若說“氣質之性”也存在形而上的根據,也是由“天理”決(jue) 定的,那麽(me) ,這又與(yu) 他們(men) 僅(jin) 僅(jin) 把仁義(yi) 禮智之“性”納入“天理”,而把“氣質之性”剝離於(yu) “天理”之外的做法自相矛盾。總之,宋儒關(guan) 於(yu) “天命之性”“氣質之性”的說法難以徹底圓滿解釋孟子“君子不謂性”的內(nei) 涵。既如此,到底應該如何理解?且看第二類闡釋。

 

第二類是今天的主流闡釋。當今學者大多認為(wei) ,孟子的意思是,人生而具有多種屬性,但隻有仁義(yi) 禮智之“性”才是人之所以為(wei) 人的本質屬性,其他口目耳鼻四肢之“性”雖然與(yu) 生俱來,卻不能納入人性的範疇。比如陳來先生說:“孟子所說的‘性’是專(zhuan) 指道德感知與(yu) 判斷能力而言,是一個(ge) 純粹的倫(lun) 理學概念。人性本指人的本質、特性,孟子的人性特指人的道德本質與(yu) 特性,而不考慮生理本質與(yu) 生物特性,而此種人性正是人與(yu) 禽獸(shou) 不同之所在。孟子承認有兩(liang) 種性的概念,一是欲望,二是道德本性;故孟子的人性論是一種‘君子謂性’論,是在君子的特殊立場上講的。”[9](P162)毫無疑問,這一主流的闡釋彰顯了孟子性善論的創新意義(yi) 及其理論價(jia) 值。不過,主流的闡釋並非唯一的闡釋,這一闡釋仍然存在以下三個(ge) 困境:

 

第一,“性”包括一切與(yu) 生俱來的屬性這是流傳(chuan) 已久的古老看法。比如,根據王充《論衡》的記載,周人世碩認為(wei) ,“人性有善有惡,舉(ju) 人之善性,養(yang) 而致之則善長;惡性,養(yang) 而致之則惡長。”[10](P132)郭店楚墓竹簡《性自命出》也說:“喜怒哀悲之氣,性也。”“好惡,性也。所好所惡,物也。善不善,性也。所善所不善,勢也。”[11](P179)都把善惡納入人性的範疇。假設如同主流觀點理解的那樣,孟子隻是把人之所以為(wei) 人的特殊性稱為(wei) “性”,而不是把與(yu) 生俱來的所有屬性納入“性”的範疇,那麽(me) , 孟子的界定則不顧傳(chuan) 統,違背約定俗成,自起爐灶。

 

對於(yu) 本來已經長期穩定使用的概念,如果不顧傳(chuan) 統,僅(jin) 憑個(ge) 人的意願,賦之以全然不同的內(nei) 涵,這樣做往往會(hui) 造成思想界的混亂(luan) 。【3】當然,對於(yu) 一個(ge) 已經固化的概念,後來的思想家並非完全不可以突破這一概念的內(nei) 涵與(yu) 外延,賦予其全新的意義(yi) 。但是,在賦予新的意義(yi) 時,必須充分考慮以下兩(liang) 個(ge) 條件:一是這一概念是否符合基本的客觀事實,二是這一概念的內(nei) 涵與(yu) 外延在自己的理論體(ti) 係中是否自始至終前後一致。首先,我們(men) 來看第一個(ge) 條件,如果孟子一方麵承認,耳目口鼻四肢之性屬於(yu) “性”的範疇,另一方麵又說耳目口鼻四肢之性不能稱之為(wei) “性”,這一說法就與(yu) 人之天性確實包括耳目口鼻四肢之性的客觀事實不相符合。再看第二個(ge) 條件,如果孟子僅(jin) 僅(jin) 把仁義(yi) 禮智的端倪稱為(wei) “性”,那麽(me) ,他就應該不會(hui) 同時又說,“口之於(yu) 味也,目之於(yu) 色也,耳之於(yu) 聲也,鼻之於(yu) 臭也,四肢之於(yu) 安佚也,性也”;否則,就會(hui) 造成“性”這一概念內(nei) 涵與(yu) 外延的前後衝(chong) 突。

 

基於(yu) 以上理由,我們(men) 認為(wei) ,孟子恰恰既充分尊重了文化傳(chuan) 統,把仁義(yi) 禮智之性與(yu) 耳目口鼻四肢之性均納入人性之內(nei) ,又尊重了二者都屬人性的客觀事實。

 

第二,張岱年先生曾說,“不以一偏的概念範疇統賅總全”乃是“哲學之圓滿的係統”必備的特征之一。“如果一全體(ti) 包括若幹相異之部分,則不可以其中某一部分之特性為(wei) 全體(ti) 之本性。亦即,如兩(liang) 類現象相異甚為(wei) 顯著,則不當將一類消歸於(yu) 另一類,亦即不以適用於(yu) 一部分經驗之概念範疇為(wei) 解釋一切經驗之根本範疇。”[12](P60)假設孟子一方麵承認仁義(yi) 禮智之性與(yu) 口目耳鼻四肢之性這兩(liang) 大“相異之部分”都是出於(yu) 人之天性,且人人同時集這兩(liang) 種天性於(yu) 一身,另一方麵卻隻把前者納入“性”的範疇,而把後者驅逐於(yu) “性”之外,那麽(me) ,他在理論上又犯了“以一偏的概念範疇統賅總全”的毛病,其論說就缺乏“哲學之圓滿的係統”。

 

第三,退一步講,即使孟子為(wei) 了強調人之異於(yu) 禽獸(shou) 的本質特征,不把口目耳鼻四肢之性納入君子所說的“性”,他也並未否認時人已經普遍把口目耳鼻四肢之性納入“性”的範疇,更沒有否認人人生而具有口目耳鼻四肢之性這一基本事實。

 

基於(yu) 以上理由,本文認為(wei) ,孟子所謂“君子不謂性”的說法還存在著其他解釋的可能。

 

按照趙岐的說法,孟子的真實意圖是說,五種感官的感官欲望是否能夠得到充分滿足,這不是行為(wei) 主體(ti) 個(ge) 人能夠完全掌控的,而是受製於(yu) 命運的擺布。能夠充分滿足這五種感覺欲望的快樂(le) ,是謂“有命祿”。但是,受客觀條件的限製,“人不能皆如其願也”。“凡人則有情從(cong) 欲而求可身,君子之道,則以仁義(yi) 為(wei) 先,禮節為(wei) 製,不以性欲而苟求之也,故君子不謂之性也。”[1](P393)

 

清人戴震在趙岐基礎之上,進一步闡釋說:

 

人之血氣心知,原於(yu) 天地之化也。有血氣,則所資以養(yang) 其血氣者,聲、色、臭、味是也。有心知,則知有父子,有昆弟,有夫婦,而不止於(yu) 一家之親(qin) 也,於(yu) 是又知有君臣,有朋友;五者之倫(lun) ,相親(qin) 相治,則隨感而應為(wei) 喜、怒、哀、樂(le) 。合聲、色、臭、味之欲,喜、怒、哀、樂(le) 之情,而人道備。“欲”根於(yu) 血氣,故曰性也,而有所限而不可踰,則命之謂也。仁義(yi) 禮智之懿不能盡人如一者,限於(yu) 生初,所謂命也,而皆可以擴而充之,則人之性也。謂性【4】猶雲(yun) “藉口於(yu) 性”耳;君子不藉口於(yu) 性以逞其欲,不藉口於(yu) 命之限之而不盡其材。後儒未詳審文義(yi) ,失孟子立言之指。不謂性非不謂之性,不謂命非不謂之命。由此言之,孟子之所謂性,即口之於(yu) 味、目之於(yu) 色、耳之於(yu) 聲、鼻之於(yu) 臭、四肢於(yu) 安佚之為(wei) 性;所謂人無有不善,即能知其限而不踰之為(wei) 善,即血氣心知能底於(yu) 無失之為(wei) 善;所謂仁義(yi) 禮智,即以名其血氣心知,所謂原於(yu) 天地之化者之能協於(yu) 天地之德也。[13](P37-38)

 

戴震的意思是,聲色臭味之欲,本來也是出自天性,孟子之所以說“君子不謂性”,並非說聲色臭味之欲不是出自天性,不屬於(yu) “性”的範疇。而是說,按照常人的邏輯,聲色臭味之欲既然出自天性,那麽(me) ,追求聲色臭味之欲也就存在某種合理性。而君子則與(yu) 常人恰恰相反,不因為(wei) 聲色臭味之感官欲望出於(yu) 天性為(wei) 理由,從(cong) 而不加節製,一味逞其感官欲望。由此可見,孟子的本意並非否認口目耳鼻四肢的感官欲望出自天性,也並非要把口目耳鼻四肢之“性”逐出於(yu) 人性的範疇,而是要告誡人們(men) 不能以感官欲望出自天性為(wei) 借口,順勢毫無限度地追求感官欲望的滿足。正確的做法應該是,充分發揮人性中的理性善端,去調控感官欲望。

 

二、感官之性含有惡端



孟子把人的四端之善性及感官欲望均納入“性”的範疇,兩(liang) 類不同性質的屬性孰多孰寡?孟子講得非常少,但《離婁下》載孟子語雲(yun) :“人之所以異於(yu) 禽獸(shou) 者幾希,庶民去之,君子存之。”顯然,孟子的重點在於(yu) 強調人之區別於(yu) 動物的那些屬性。但我們(men) 從(cong) “人之所以異於(yu) 禽獸(shou) 者幾希”這句話推導,則是人之同於(yu) 禽獸(shou) 者甚多。孟子充分認識到,人人普遍具有與(yu) 動物相似或相通的眾(zhong) 多屬性,而人之異於(yu) 動物的屬性卻非常稀少,而且大多數普通民眾(zhong) 往往都會(hui) 喪(sang) 失這一點兒(er) 稀少的屬性,隻有君子才能一直保存這一屬性。

 

孟子在《盡心上》中亦有類似看法,他說:“形、色,天性也。惟聖人然後可以踐形。”趙岐解釋說,“形謂君子體(ti) 貎尊嚴(yan) 也”“色謂婦人妖麗(li) 之容”“此皆天假施於(yu) 人也”。[1](P373)把“形”解釋為(wei) 君子特有的“體(ti) 貎尊嚴(yan) ”,“色”解為(wei) 婦人特有的“妖麗(li) 之容”,過於(yu) 窄化了“形”“色”的內(nei) 涵。程顥的解說似乎更到位:“‘惟聖人然後踐形’,言聖人盡得人道也。人得天地之正氣而生,與(yu) 萬(wan) 物不同。既為(wei) 人,須盡得人理。眾(zhong) 人有之而不知,賢人踐之而未盡,能踐形者,唯聖人也。” [8](P262)“‘惟聖人可以踐形者’,人生稟五行之秀氣,頭圓足方以肖天地,則形色天性也,惟聖人為(wei) 能盡人之道,故可以踐形。人道者,君臣、父子、兄弟、夫婦之類皆是也。”[14](P372)由此可見,“形”指包括感覺器官在內(nei) 的身體(ti) ,“色”指形體(ti) 生發出來的感覺能力。人的形體(ti) 、感覺能力都是生而具有的,此謂“形、色,天性也”。人人都具有形體(ti) 與(yu) 感覺能力,但是隻有極少數的聖人能盡人倫(lun) 之道,而絕大多數眾(zhong) 人“有之而不知”,那些賢人“踐之而未盡”。為(wei) 什麽(me) 對於(yu) 人倫(lun) 之道,“眾(zhong) 人有之而不知”“賢人踐之而未盡”?程顥在此沒有展開討論。如果我們(men) 依據孟子前麵的說法進行推論,不難得出如下的結論:人人生而具有感官欲望,普通人未能有效調控這些欲望,隻有極少數的聖人才能充分以義(yi) 理之心去控製感官欲望。可見,對於(yu) 大多數常人來說,理性的光芒多麽(me) 微弱,感官欲望的力量多麽(me) 強大。【5】

 

以上分析足見,孟子認識到,人人生而具有兩(liang) 種不同性質的天性,而且類似於(yu) 動物的感官欲望遠遠強於(yu) 理性端倪。孟子把人與(yu) 生俱來的那一點兒(er) 理性端倪歸於(yu) 善的範疇,卻未明言與(yu) 生俱來的感官欲望是惡的,還是不善不惡的。不過,孟子明明白白把感官欲望等同於(yu) 禽獸(shou) 的欲望,而且一再強調必須以理性去調控它。這實質上就暗含了感官欲望對於(yu) 成就理性之善並不完全可靠【6】的邏輯前提,進一步引申則是,這些並不完全可靠的感官欲望中蘊含了自然趨惡、遮蔽善端的因子。試想,如果這些感官欲望並不蘊含趨惡的因子,那麽(me) 就完全沒有必要去控製它、引導它。可見,孟子多處強調人人生而具有善端的同時,並未否認人之天性中具有趨惡的因子。

 

三、自覺成善與(yu) 教而成善

 

既然生而具有的善端如此微弱,易於(yu) 趨惡的因子又是那麽(me) 強大,人如何實現相對之完善呢?

 

學界在闡釋孟子性善論時,往往認為(wei) ,孟子主張人人能夠自發向善。這一闡釋大致不差,但意猶未盡。

 

孟子確實說過,每個(ge) 人都有大致相同,傾(qing) 向於(yu) “理”“義(yi) ”的心——“理義(yi) 之悅我心,猶芻豢之悅我口。”這裏所謂“芻豢之悅我口”代指人的感覺能力與(yu) 感覺傾(qing) 向。前麵已經論述過,孟子認識到,人的感覺能力與(yu) 感覺傾(qing) 向往往是自然而然發用出來的,不需要心的有意識參與(yu) 。孟子既然說,“理義(yi) 之悅我心,猶芻豢之悅我口”,那麽(me) 也就意味著,心傾(qing) 向於(yu) “理義(yi) ”也是自然而然發用的。對此,孟子還用了其他比方來說明這一道理。在《告子上》中,孟子說:“人性之善也,猶水之就下也。人無有不善,水無有不下。”延伸孟子的意思,水自然向下流這是水自然而然的屬性,人性亦如水,自然而然向善。孟子在《公孫醜(chou) 上》中又說,人人都知道把四端之善心“擴而充之”,而且四端之心的擴充,“若火之始然,泉之始達”,似乎也在說明人是自然向善的。

 

其實,孟子對於(yu) 人如何才能實現相對完善,還有其他表述。《告子上》載,公都子曾問孟子,均是人,為(wei) 什麽(me) 卻有“大人”與(yu) “小人”的區別。孟子回答說:“從(cong) 其大體(ti) 為(wei) 大人,從(cong) 其小體(ti) 為(wei) 小人。”公都子進一步深究:“鈞是人也,或從(cong) 其大體(ti) ,或從(cong) 其小體(ti) ,何也?”孟子回答說:“耳目之官,不思而蔽於(yu) 物,物交物,則引之而已矣。心之官則思,思則得之,不思則不得也。此天之所與(yu) 我者,先立乎其大者,則其小者不能奪也,此為(wei) 大人而已矣。”“大體(ti) ”指“心思理義(yi) ”,“小體(ti) ”指“縱恣情欲”【7】。孟子在這裏強調,心能思考的功能是“天之所與(yu) 我者”,即與(yu) 生俱來的功能。但心與(yu) 生俱來的思考功能並不像“縱恣情欲”一樣“不思”而自發,而是有意識的、自覺的、主動的思考活動。心的這種活動又可以稱為(wei) “存其心”“盡其心”【8】。隻有自覺“存其心”“盡其心”,才能把與(yu) 生俱來的善端擴而充之,使之從(cong) 萌芽狀態發展成為(wei) 相對的完善。

 

同時,孟子雖然特別強調“人皆可以為(wei) 堯舜”,人人都有自成其善的能力。但他同時也充分認識到,如果不接受來自他者的優(you) 質教育,人是很難自我實現相對完善的。他在《滕文公上》中說得很清楚:“人之有道也,飽食暖衣,逸居而無教,則近於(yu) 禽獸(shou) 。聖人有憂之,使契為(wei) 司徒,教以人倫(lun) :父子有親(qin) ,君臣有義(yi) ,夫婦有別,長幼有敘,朋友有信。”可見,人雖然生而具有善端,但如果自由發展,不施加來自他者的良好教育,最終還是與(yu) 禽獸(shou) 相差無幾。正因為(wei) 如此,孟子一再強調,要“謹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義(yi) ”。(《梁惠王上》)

 

綜合來看,孟子強調教化的重要性,在於(yu) 塑造人性。塑造人性的基本方式有兩(liang) 種:一種是正麵的方式,即激活、顯發、弘大天賦的善端;另一種方式,即抑製惡端,使之有意識地別於(yu) 禽獸(shou) ,遠離禽獸(shou) 。後一種方式孟子講得較少,但並不意味孟子不重視,更不意味孟子沒有認識到。

 

四、人性善惡混論的價(jia) 值

 

前麵的分析足見,孟子特別強調,人人生而具有善端,且人人都可以自我擴充善端,這是孟子性善論的重心。但孟子同時也清楚地看到,人之天性中具有強大的趨惡因素,而且這一因素常常會(hui) 遮蔽善端的有效擴充。因此,綜合起來看,孟子其實充分認識到人性善惡混的基本事實。從(cong) 這個(ge) 角度上講,其認識又與(yu) 人性善惡混論頗多相通,甚至可以說,孟子的人性論實質上也是人性善惡混論。顯然,孟子的人性論是接著孔子的人性論而來的。孔子講天賦人性相近,但後天習(xi) 染相遠。不過,孔子並未講天賦人性到底有哪些具體(ti) 內(nei) 容。而孟子則用大量筆墨,揭示了天賦相近的人性裏麵,蘊含了“相近”的“善端”。同時,其論說中又暗示了天賦相近的人性裏麵也蘊含了“相近”的“惡端”。隻不過,對“惡端”的暗示不是他立論的重心與(yu) 目的罷了。待到戰國末期,荀子接續孔孟,毫不掩飾地把人性中的惡端揭示了出來。

 

承認孟子的人性論實質上也是性善惡混論,不僅(jin) 不會(hui) 拉低孟子人性論的理論高度,反而能夠更好地從(cong) 理論上回答現實善惡之本源的問題,而且也更加符合人類生命現象的本真狀態,同時,承認人性善惡混也更加有助於(yu) 德性培養(yang) 與(yu) 社會(hui) 治理。

 

眾(zhong) 所周知,某一事物之所以如此,必然存在之所以能夠如此的根據。這種根據,前人或稱之為(wei) “道”,或稱之為(wei) “理”。從(cong) 人之所以如此的“道”“理”上講,既然人生而具有各種屬性,那麽(me) ,決(jue) 定各種屬性存在的“道”“理”就必然存在,這種“道”“理”是超越具體(ti) 形而下存在的形而上存在,“道”“理”本身超越於(yu) 善惡之上,無所謂善惡。【9】

 

不過,隻要人類存在,決(jue) 定人生而具有各種屬性的“道”“理”就不可能空懸而無著落,而是最終要發用於(yu) 人身,發用於(yu) 人身的具體(ti) 屬性如果尚未對他人產(chan) 生任何影響,其實也本無所謂善惡。善惡應該界定為(wei) 人與(yu) 人之間發生某種互動之後,人類社會(hui) 約定俗成對這種互動產(chan) 生的影響進行的倫(lun) 理評判。【10】

 

作為(wei) 人,發用於(yu) 身的具體(ti) 屬性不可能存在於(yu) 真空之中,而是往往會(hui) 對他人產(chan) 生一定的影響,人類社會(hui) 進而會(hui) 對這些影響做出或善或惡的價(jia) 值判斷。假設我們(men) 除去後天的影響因素不考慮,僅(jin) 僅(jin) 從(cong) 與(yu) 生俱來的天性方麵追尋導致或善或惡之影響的根源,無疑是這些與(yu) 生俱來的屬性最終導致了或善或惡的影響。進一步講,本來無所謂善惡的那些與(yu) 生俱來的屬性,卻可能導致或善或惡的影響。換句話說,本來無所謂善惡的那些與(yu) 生俱來的屬性具有導致或善或惡影響的可能性。事實上,這種可能性極其複雜,體(ti) 現在每個(ge) 人身上,至少同時具備導致向善發展、向惡發展、向不善不惡發展這三類不同性質的可能性。除去後天影響因素不考慮,從(cong) 或善、或惡、或不善不惡的結果追溯導致這些結果的人之天性的根源,則是因為(wei) 原本無所謂善惡的屬性卻蘊含了或向善、或向惡、或向不善不惡發展的可能性,善的結果發源於(yu) 善的因子,惡的結果發源於(yu) 惡的因子。毫無例外,任何人身上都生而具有這三種屬性,從(cong) 這個(ge) 意義(yi) 上講,人之天性,趨善趨惡的兩(liang) 種因子又是同時並存的。

 

再從(cong) 個(ge) 體(ti) 生命在社會(hui) 現實中的具體(ti) 表現來講,情況則更為(wei) 複雜。從(cong) 人與(yu) 人之間的橫向對比來看:有善多於(yu) 惡的人;有惡多於(yu) 善的人;有善惡大致相當的人。從(cong) 每個(ge) 人的生命曆程來講:有此時此境善者,彼時彼境惡者;有此時此境善多於(yu) 惡者,彼時彼境惡多於(yu) 善者;有此時此境、彼時彼境善惡相當者……種種情形,不一而足。但無論怎麽(me) 講,從(cong) 個(ge) 體(ti) 的整個(ge) 人生曆程來看,唯全善無惡、全惡無善之人絕不存在,而善惡並存則更加接近生命現象的實際狀況。

 

不惟如此,承認人性善惡混,還更加有助於(yu) 德性培養(yang) 與(yu) 社會(hui) 治理。承認人有善性,作為(wei) 行為(wei) 主體(ti) ,就應自覺擴充本有的善性,使之發展壯大;作為(wei) 社會(hui) 的管理者,就應充分信任他人具有自我向善的能力,而不總是懷疑他人,進而處處幹預之。承認人有惡性,作為(wei) 行為(wei) 主體(ti) ,就應努力發揮心的主動性,努力控製自身的惡性,使之不膨脹,不對他人和社會(hui) 造成傷(shang) 害;作為(wei) 社會(hui) 的管理者,則需充分認識到人的惡性,進而以道德化育之,以製度、法律規範之。總之,充分認識人性善惡混的事實,最終目的仍然是“教人以善”。【11】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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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程顥、程頤.二程集·二程外書(卷四)[M].北京:中華書局,1981.
 
注釋:
【1】參見阮元《性命古訓》、傅斯年《性命古訓辨證》、徐複觀《中國人性論史》(先秦篇)的相關梳理。近些年公布的郭店楚墓竹簡《性自命出》、上博簡《情性論》亦為如此。
 
【2】 比如朱熹說:“未有天地之先,畢竟是先有此理。”“若無此理,便亦無天地。”(《朱子語類》,北京:中華書局,1986年,第1頁。)“做出那事,便是這裏有那理。凡天地生出那物,便都是那裏有那理。”(《朱子語類》第2582頁。)
 
【3】荀子已經意識到這一問題,他在《正名篇》中說:“名無固宜,約之以命。約定俗成謂之宜,異於約則謂之不宜。”
 
【4】 原文無此“性”字,整理者何文光雲,“‘謂’下疑脫‘性’字。”(戴震:《孟子字義疏證》,北京:中華書局,1982年,第37頁。)其說甚是。
 
【5】正如朱熹所說:“人之有形有色,無不各有自然之理,所謂天性也。踐,如踐言之踐。蓋眾人有是形,而不能盡其理,故無以踐其形;惟聖人有是形,而又能盡其理,然後可以踐其形而無歉也。”(《四書章句集注·孟子集注》第338頁)
 
【6】注意,孟子並未全部否定感官欲望,隻是說感官欲望並不完全可靠。
 
【7】此為趙岐的解釋。見趙岐注,孫奭疏:《孟子注疏》第314頁。
 
【8】《孟子·盡心上》載孟子語雲:“盡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則知天矣。存其心,養其性,所以事天也。殀壽不貳,修身以俟之,所以立命也。”
 
【9】 不少思想家認為,超越倫理之善惡的狀態才是至善,且常常直接稱之為“善”,同時又把倫理之善也稱之為“善”。比如,王陽明說:“無善無惡者理之靜,有善有惡者氣之動。不動於氣,即無善無惡,是謂至善。”(吳光、錢明、董平、姚延福編校:《王陽明全集》,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第33頁)諸如王陽明等思想家的這種做法造成了概念的互相纏繞,甚至理論的混亂。為了避免纏繞與混亂,方便表述與理解,我們認為,不如大大方方把超越倫理之善惡的狀態直接稱之為“無善無惡”。
 
【10】今天一些主張“性樸論”的學者,也許正是認為,人天生具有的屬性還未對他人產生任何影響,無所謂善惡,故稱為“性樸”較好。
 
【11】錢大昕雲:“孟子言性善,欲人之盡性而樂於善;荀子言性惡,欲人之化性而勉於善:立教雖殊,其教人以善則一也。”(轉自王先謙《荀子集解·考證上》,北京:中華書局,1988年,第15頁。)認識到人性善惡混,目的亦是“教人以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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