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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朝暉作者簡介:毛朝暉,男,西元1981年生,湖南衡陽人,新加坡國立大學哲學博士。曾任南洋理工大學新加坡華文教研中心副研究員,中山大學哲學係(珠海)副研究員,現任華僑(qiao) 大學哲學與(yu) 社會(hui) 發展學院特聘研究員,新加坡南洋孔教會(hui) 董事。研究方向為(wei) 儒家哲學、經學與(yu) 中國思想史。 |
唐文治的經學“大義(yi) ”及其對漢宋、中西的會(hui) 通
作者:毛朝暉
來源:作者授權伟德线上平台發布,原載《孔子研究》2021年第5期
摘要:現代經學麵臨(lin) 兩(liang) 個(ge) 突出的挑戰:第一個(ge) 挑戰是如何處理經學內(nei) 部長期存在的漢宋之爭(zheng) ;第二個(ge) 挑戰是如何回應西方科學方法的挑戰。作為(wei) 晚清民國之際江南地區著名的教育家和經學家,唐文治對這兩(liang) 個(ge) 問題提出了創造性的回應。他的治經方法旨在超越漢宋之爭(zheng) 而回歸孔子,在“孔門家法”的旗幟下,他以孔子及孔門經說“大義(yi) ”為(wei) 歸,既超越了漢宋,也會(hui) 通了漢宋。麵對西方科學的衝(chong) 擊,唐文治吸收西方科學的研究方法,提出通過經義(yi) 分類對經書(shu) 展開專(zhuan) 門研究,發掘經書(shu) 中的專(zhuan) 門知識以與(yu) 西方科學展開對話。唐文治的治經方法不但旨在會(hui) 通漢宋,而且試圖會(hui) 通中西。在這兩(liang) 個(ge) 方麵,唐文治堪稱傳(chuan) 統經學自我整合與(yu) 現代革新的一個(ge) 典範。
關(guan) 鍵詞:唐文治 治經方法 漢宋 中西
唐文治是晚清民國之際江南地區著名的教育家和經學家。在1935年的讀經大辯論中,他的意見被刊登在《教育雜誌》“讀經問題”專(zhuan) 輯的首位,並被該刊主編何炳鬆列為(wei) 幾位絕對讚成讀經的代表之一。[1]不但如此,唐文治還提出了獨樹一幟的“讀經救國”論。[2]他主張:“欲複興(xing) 中國,必先複孔子之精神。欲複孔子之精神,在教師能講經,學生能讀經。”[3]他認為(wei) 複興(xing) 經學是複興(xing) 中國必要的學術基礎。問題是在新時代如何講經、讀經?這裏還涉及一個(ge) 方法論問題。在新舊學術的劇烈轉型中,要在現代學術中延續經學教學與(yu) 研究,就必然會(hui) 麵臨(lin) 兩(liang) 個(ge) 突出的挑戰:第一個(ge) 挑戰是如何處理經學內(nei) 部長期存在的漢宋之爭(zheng) ,第二個(ge) 挑戰是如何回應西方科學方法的挑戰。本文旨在闡述唐文治的治經方法及其對兩(liang) 大挑戰的創造性回應。
一、抉發經學“大義(yi) ”
唐文治治經的一個(ge) 突出特點是對經學“大義(yi) ”的凸顯。在他的經學著作中,大部分著作如《孝經大義(yi) 》、《四書(shu) 大義(yi) 》、《洪範大義(yi) 》、《尚書(shu) 大義(yi) 》、《詩經大義(yi) 》、《禮記大義(yi) 》、《周易消息大義(yi) 》等,都以“大義(yi) ”作為(wei) 書(shu) 名。此外,還有一些著作如《十三經提綱》,雖然不以“大義(yi) ”作為(wei) 書(shu) 名,但也是對群經大義(yi) 的提綱。可以說,抉發經學“大義(yi) ”是唐文治一以貫之的治經宗旨。[4]
這一宗旨在唐文治後來的治經和教學中日趨明朗。1920年,唐氏出任無錫國學專(zhuan) 修館館長。上任伊始,唐氏明確揭櫫《無錫國學專(zhuan) 修館學規》。他在其中提出:“吾館所講經學,不尚考據瑣碎之末,惟在攬其宏綱,抉其大義(yi) ,以為(wei) 修己治人之務。”[5]又說:“吾館為(wei) 振起國學,修道立教而設,緬懷往哲,能無奮興(xing) 。”[6]可知,唐氏標舉(ju) 的經學“大義(yi) ”是指“修道立教”的宏綱,目的則在“修己治人”。
現以《孝經大義(yi) 》為(wei) 例,具體(ti) 說明唐文治所理解的經學“大義(yi) ”。唐氏在該書(shu) 自序中說:“今歲複理而修飾之,增補之,深有感於(yu) 《易傳(chuan) 》明訓‘天地之大德曰生’,用特為(wei) 是務本之論,書(shu) 諸簡端。天下萬(wan) 世為(wei) 人子者儻(tang) 能葆此悱惻纏綿不可解之至性,好生之德洽於(yu) 寰宇,庶幾乎天下和平,災害可以不生,禍亂(luan) 可以不作。”[7]這表明,唐氏所抉發的《孝經》“大義(yi) ”的主要內(nei) 容是其中的“務本之論”和“好生之德”,其目的在於(yu) “庶幾乎天下和平,災害可以不生,禍亂(luan) 可以不作”。也就是說,所謂“大義(yi) ”乃是以道德為(wei) 核心的經典詮釋,其主要關(guan) 懷則在於(yu) 道德教育及其政治功能,即唐氏所謂天下和平、災害不生、禍亂(luan) 不作。正如鄧國光先生所說,唐氏抉發經學“大義(yi) ”的目的是“務求體(ti) 現經世與(yu) 教化之初衷”。[8]
唐文治以抉發“大義(yi) ”作為(wei) 治經宗旨是基於(yu) 他對於(yu) 晚清漢學的批判。有學者已經指出,早在少年求學階段,唐氏就從(cong) 他的業(ye) 師王祖畬那裏接觸到這種批判的傾(qing) 向。[9]其後,唐文治在其經學研究中更是明確提出他自己對於(yu) 晚清漢學的批判:
蓋向之所雲(yun) ,鉤稽故訓,辨析名物之學,降至今世,其弊則已不可究極,或析言而破律,或碎義(yi) 而逃難,往往刺取古經一字一義(yi) ,解說至累千萬(wan) 言,聚訟而不能決(jue) ;又其甚者,分別門戶,當著書(shu) 之始,先存一淩駕古人之心,於(yu) 是穿鑿附會(hui) ,泛剽舊典,務使其說之新奇,足以駭學者之耳目而後止;而於(yu) 是古聖人之微言大義(yi) ,所以勸善懲惡,蘇世覺民之旨,則迷謬不省,甚或斥為(wei) 空言,而以為(wei) 非漢學家之宗旨。[10]
不難看到,唐文治對於(yu) 晚清漢學的批判主要體(ti) 現為(wei) 三個(ge) 方麵。第一,晚清漢學流於(yu) 繁瑣支離。所謂“或析言而破律,或碎義(yi) 而逃難,往往刺取古經一字一義(yi) ,解說至累千萬(wan) 言,聚訟而不能決(jue) ”,便充分反映了當時的末流之弊。第二,晚清漢學造成人心不正。清代後期,漢學家為(wei) 了憑借考據以爭(zheng) 強鬥勝,往往容易陷入一種“先存一淩駕古人之心,於(yu) 是穿鑿附會(hui) ,泛剽舊典,務使其說之新奇,足以駭學者之耳目而後止”的不端心態。第三,晚清漢學背離了通經致用的傳(chuan) 統。在這種風氣下,很多漢學家放棄了“微言大義(yi) ”的闡發,對“勸善懲惡,蘇世覺民之旨”並不留意,甚至索性“斥為(wei) 空言,而以為(wei) 非漢學家之宗旨”。
事實上,這種批判並不限於(yu) 王祖畬、唐文治師徒,而是道鹹以來晚清經學的共同潮流。鄧秉元先生指出:“唐文治的學術淵源本來便是道鹹以來不拘門戶、經世致用的經學傳(chuan) 統,所以在學術上仍然大體(ti) 繼承發揮此派的見解。”[11]張昭軍(jun) 先生也指出,盡管漢學在晚清仍有相當影響力,但晚清特別是“鴉片戰爭(zheng) ”以後,“由於(yu) 學術環境的變化,漢學、宋學勢力的消長,漢宋調和成為(wei) 儒學的主流趨向。”[12]從(cong) 上文的考察來看,唐文治對晚清漢學的批判態度顯然既有師承的影響,也有時代的刺激。不過,下文將要指出,唐文治在晚清民國之際經學史上的真正貢獻並不在於(yu) 其調和漢宋的會(hui) 通努力,而在於(yu) 其提出了一種獨特的會(hui) 通漢宋的方法論。
同樣至關(guan) 重要的是,唐文治以抉發“大義(yi) ”作為(wei) 治經宗旨是基於(yu) 他對“經學”本質的認識。唐氏認為(wei) :
經典所載,不外興(xing) 養(yang) 與(yu) 興(xing) 教兩(liang) 大端。興(xing) 養(yang) 者何?救民命是也。興(xing) 教者何?正人心是也。鄙人常兢兢以此六字為(wei) 教育宗旨。[13]
用經學的術語來說,“正人心”的突出代表便是宋儒的心性之學,“救民命”的突出代表則是漢儒的通經致用之學。這透露了唐文治對漢學、宋學本質的根本認識:二者宗旨有別,各有所長;而“經學”的本質,實不外乎心性修養(yang) 與(yu) 經世致用,或“興(xing) 教”與(yu) “興(xing) 養(yang) ”兩(liang) 大端。關(guan) 於(yu) 二者的關(guan) 係,唐氏明確提出“以理學為(wei) 體(ti) ,以經濟為(wei) 用”[14]。也就是說,經學本質上不外乎“理學”與(yu) “經濟”兩(liang) 個(ge) 維度,而經書(shu) 之所以尊為(wei) “經”,乃是由於(yu) 它們(men) 承載了中國文化中有關(guan) “正人心”與(yu) “救民命”的大義(yi) 。既然這兩(liang) 個(ge) 維度構成體(ti) 用關(guan) 係,那麽(me) ,真正的心性之學就必須要能夠經世致用,真正的經世致用之學也必須基於(yu) 心性之學並彰顯心性之學。二者雖然各趨一端,實則是明體(ti) 達用、即用見體(ti) 、體(ti) 用不離的關(guan) 係。
正是基於(yu) 上述“經學”本質的認識,唐文治才提出獨樹一幟的“讀經救國”論:
夫救國而要以讀經何也?經者,萬(wan) 事是非之標準,即人心是非之標準也。……經正則庶民興(xing) ,庶民興(xing) 則斯無邪慝矣。經者,常道也。知常則明,明常道則明是非,政治、倫(lun) 理之是非於(yu) 經中求之,理財、教育、兵事、外交之是非亦於(yu) 經中求之。[15]
這即是說,經學研究的根本目的是抉發承載在經典中的“常道”。經典中承載的“常道”是一個(ge) 民族或一種文化在曆史流變中不變的價(jia) 值內(nei) 核,用唐文治的話說,它既是心性修養(yang) 維度的“人心是非之標準”,也是經世致用維度的“萬(wan) 事是非之標準”。根據唐氏的理解,經學對於(yu) 現代政治、倫(lun) 理、理財、教育、兵事、外交等方方麵麵,依然具有永恒的指導意義(yi) 。在這一點上,鄧秉元先生的論述富有啟發性:“經學所要捍衛的是人心的‘秉彝之良’,這是上天所賦,人人共有,而使人類超出物化的東(dong) 西。”[16]這意味著,在變動不居的曆史洪流中,人類稟賦於(yu) 上天的心性良知有其恒常不變的性質。正是基於(yu) 這一觀念,經學對於(yu) 現代人的心性修養(yang) 依然具有指導意義(yi) 。值得特別重視的是,基於(yu) 唐氏的上述論述,經學的現代價(jia) 值並不局限於(yu) 個(ge) 人道德或心性修養(yang) 領域,而是也能指導社會(hui) 實務或經世致用領域。賅言之,唐文治所說的“大義(yi) ”便是承載在經典中的“常道”,即心性修養(yang) 維度和經世致用維度中恒常的價(jia) 值標準,也即是唐氏自己所說的“修己治人之務”。
二、“孔門家法”與(yu) 漢宋會(hui) 通
眾(zhong) 所周知,漢宋之爭(zheng) 是清代經學的一大分野。[17]鼎革以後,現代經學研究究竟何去何從(cong) ?二者能否實現會(hui) 通與(yu) 統一?這是唐文治必須回應的第一個(ge) 方法論挑戰。
必須首先說明的是,“漢學”、“宋學”的名稱雖屬後起,但漢儒與(yu) 宋儒在治經方法上確實存在顯著的差異。周予同指出,“漢學”名稱的采用是在清代乾嘉“漢學”複興(xing) 的時候;“漢學”一詞乃由於(yu) 與(yu) “宋學”對峙而成立。[18]嘉慶、道光年間,甚至還出現了漢宋論戰的理論專(zhuan) 著,其中最具代表性的當推江藩的《漢學師承記》和方東(dong) 樹的《漢學商兌(dui) 》。在《漢學師承記》中,江藩聲稱:“藩綰發讀書(shu) ,授經於(yu) 吳郡通儒餘(yu) 古農(nong) 、同宗艮庭二先生,明象數製度之源,聲音訓詁之學,乃知經學一壞於(yu) 東(dong) 西晉之空談,再壞於(yu) 南北宋之道學。”[19]江氏以兩(liang) 漢為(wei) 經學正統,兩(liang) 晉、兩(liang) 宋都是對兩(liang) 漢經學的破壞,並以象數製度與(yu) 聲音訓詁代表漢儒的治經方法。他還批評道:“濂、洛、關(guan) 、閩之學,不究禮樂(le) 之源,獨標性命之旨,義(yi) 疏諸書(shu) ,束之高閣,視如糟粕,棄等弁髦,蓋率履則有餘(yu) ,考鏡則不足也。”[20]在這裏,他以“率履”和“考鏡”作為(wei) 漢宋治經方法的根本區分。方東(dong) 樹在《漢學商兌(dui) 》中則反唇相譏說:“今漢學家牽就援引,以張其門戶,謂訓詁之學,直接唐、虞、周、孔正傳(chuan) ,欲以黜程朱而代其統,以義(yi) 理為(wei) 下,以訓詁為(wei) 上,失其本而成為(wei) 異端邪說矣!”[21]方氏認為(wei) ,漢學家的治經方法是“以訓詁為(wei) 上”,反之,他們(men) 反對的宋儒則是以涵泳義(yi) 理作為(wei) 主要的治經方法。方氏認為(wei) 漢學家貶黜程朱的目的是為(wei) 了“代其統”,即奪取經學的正統地位。值得注意的是,盡管江、方二人立場不同,但他們(men) 都承認漢儒與(yu) 宋儒的治經方法存在截然的對立。
唐文治也十分重視漢宋治經方法的分野,他認為(wei) 漢學家與(yu) 宋學家各有自己的“家法”。漢學家強調治經“家法”,這已是學界熟知的事實。皮錫瑞指出:“漢人治經,各守家法;博士教授,專(zhuan) 主一家。”[22]他認為(wei) 晚清漢學家也繼承了這一傳(chuan) 統:
國朝經師,能紹承漢學者,有二事。一曰傳(chuan) 家法,如惠氏祖孫父子,江、戴、段師弟,無論矣。惠棟弟子有餘(yu) 蕭客、江聲。聲有孫沅,弟子有顧廣圻、江藩。藩又受學餘(yu) 蕭客。王鳴盛、錢大昕、王昶皆嚐執經於(yu) 惠棟。錢大昕有弟大昭,從(cong) 子塘、坫、東(dong) 垣、繹、侗。段玉裁有婿龔麗(li) 正,外孫自珍。金榜師江永。王念孫師戴震,傳(chuan) 子引之。孔廣森亦師戴震。具見《漢學師承記》。他如陽湖莊氏《公羊》之學,傳(chuan) 於(yu) 劉逢祿、龔自珍、宋翔鳳;陳壽祺《今文尚書(shu) 》《三家詩》之學,傳(chuan) 子喬(qiao) 樅;皆淵源有自者。一曰守專(zhuan) 門。阮元雲(yun) :“張惠言之《虞氏易》,孔廣森之《公羊春秋》,皆孤家專(zhuan) 學也。”……家法、專(zhuan) 門,後漢已絕,至國朝乃能尋墜緒而繼宗風。傳(chuan) 家法則有本原,守專(zhuan) 門則無淆雜。名家指不勝屈,今姑舉(ju) 其犖犖大者。[23]
其實,對於(yu) 漢學家而言,家法與(yu) 專(zhuan) 門乃是一事。因為(wei) ,家法本身就意味著專(zhuan) 門之學,而專(zhuan) 門之學也是家法的特色。例如,上引皮氏所言“陽湖莊氏《公羊》之學,傳(chuan) 於(yu) 劉逢祿、龔自珍、宋翔鳳;陳壽祺《今文尚書(shu) 》《三家詩》之學,傳(chuan) 子喬(qiao) 樅;皆淵源有自者。”這表明,家法本身就包含了專(zhuan) 門之學。而阮元所說“張惠言之《虞氏易》,孔廣森之《公羊春秋》,皆孤家專(zhuan) 學也”則表明,專(zhuan) 門之學大抵亦有家法傳(chuan) 承。
有趣的是,唐文治強調宋學與(yu) 漢學一樣,都有“家法”。他的老師黃以周告訴他:“昔之儒者尚專(zhuan) 經,故能由一經盡通諸經。今之學者欲無經不通,乃至一經不通。”[24]以《易經》為(wei) 例,黃以周指導他先讀漢學家惠棟、張惠言、焦循的著作,然後讀宋學家朱震、項安世、吳澄的著作。不難發現,唐文治所受的“家法”並非專(zhuan) 指漢學,而是兼有漢、宋“家法”。後來,唐氏撰《十三經提綱》,也謹守黃氏之教,兼重漢、宋“家法”。其中,他專(zhuan) 門撰寫(xie) 了《先儒說易家法義(yi) 例》,自《易傳(chuan) 》以下,他認為(wei) 漢代易學最重要的是鄭玄、荀爽、虞翻三家,清儒惠棟、張惠言、姚配中繼承的是漢易“家法”;宋代易學最重要的是程頤、朱熹、楊萬(wan) 裏、項安世四家,清儒李光地繼承的是宋易“家法”。至於(yu) “家法”的具體(ti) 內(nei) 容,我們(men) 不妨以虞翻為(wei) 例。唐文治指出:“虞翻傳(chuan) 孟喜《易》,發明十二辟卦,消息旁通之正,以六十四卦皆歸於(yu) 《既濟》定。”[25]可知,唐氏所謂“家法”是指某一家所發明的經學義(yi) 例,隻要這些義(yi) 例合符“修己治人之務”,便都是唐氏所謂的“大義(yi) ”。
如此,則各家的“家法”是否會(hui) 各執一偏,無法相通了呢?
唐文治認為(wei) ,“家法”並非治經的終極目的,治經的終極目的是借徑“家法”以抉發經學“大義(yi) ”。以治《孟子》為(wei) 例,他批評晚清漢學大師焦循尊奉戴震一家之《孟子》學:“夫漢學家崇尚家法,墨守一先生之言,不敢有所出入。焦氏《孟子正義(yi) 》主張戴東(dong) 原學,而揚波逐靡,必欲儕(chai) 孟子於(yu) 荀卿之流,蒙不知其所謂家法者安在?”[26]盡管焦循繼承了戴震的《孟子》學“家法”,換言之,焦氏治《孟子》算是有“家法”的;但是,在唐文治看來,戴震的《孟子》學“必欲儕(chai) 孟子於(yu) 荀卿之流”,這隻是戴氏的一家之學,與(yu) 漢宋諸儒相承之說皆不符合。由此可知,任何“家法”都隻是通向本經“大義(yi) ”的門徑,但不能確保其符合本經的“大義(yi) ”。在這個(ge) 意義(yi) 上,唐文治對於(yu) “家法”的重視,恰恰是為(wei) 了會(hui) 通“家法”而超越“家法”;既看到了“家法”的重要性,也看到了“家法”的局限性。因此,唐氏治經,主張漢宋兼采,最終以抉發經學“大義(yi) ”為(wei) 最高鶻的。當有人問他“子治《詩》以何家為(wei) 宗?”他的答複是:“吾治經,知孔門家法而已。近代諸家,僅(jin) 供參考,非所宗也。”[27]這段話非常重要,因為(wei) ,它清楚表述了唐氏治經的根本立場,即,近代諸家的“家法”都隻是僅(jin) 供參考,治經的終極目的不是漢、宋“家法”,而是“孔門家法”。
所謂“孔門家法”,是指孔子及孔門經說的“大義(yi) ”。以治《易經》為(wei) 例,唐文治提出:“《易》之為(wei) 書(shu) ,廣大悉備,仁者見仁,智者見智,而支離穿鑿、馳騁私臆者亦複不少。學者何由而辨其是非?曰:惟折中於(yu) 聖《傳(chuan) 》而已。”[28]複以治《詩經》為(wei) 例,唐氏指出:“學《詩》家法,創自孔子,傳(chuan) 自曾子、子思、孟子。孔子讚《鴟鴞》之詩曰:‘為(wei) 此詩者,其知道乎!能治其國家,誰敢侮之?’讚《烝民》之詩曰:‘為(wei) 此詩者,其知道乎!故有物必有則,民之秉彝也,故好是懿德。’皆用一二字點綴詠歎,而義(yi) 躍如。”[29]不難看出,唐氏所謂的“孔門家法”是以孔子及孔門經說為(wei) 根據與(yu) 歸宿。同時,這也說明,唐氏所說的經學“大義(yi) ”是指孔子及孔門所闡發的本經大義(yi) 。無疑,漢、宋“家法”都有助於(yu) 學者更好地把握本經大義(yi) ;然而,要是“家法”之間存在衝(chong) 突,則應以孔子及孔門對本經義(yi) 理的闡釋作為(wei) 最高依據。鄧國光先生指出,唐氏“講究家法,終歸‘會(hui) 通’,‘會(hui) 通’指義(yi) 理,此義(yi) 理指向世道人心,是唐文治經學的關(guan) 節。”[30]的確,唐氏治經是由漢、宋“家法”而會(hui) 歸“孔門家法”。經此詮釋,漢、宋治經方法的對立便被消解了,二者在“孔門家法”的最高標準和最終歸宿中獲得了會(hui) 通與(yu) 統一。
三、經義(yi) 分類與(yu) 中西會(hui) 通
在現代學術體(ti) 製中繼續經學研究必須麵對的第二個(ge) 方法論挑戰是現代科學方法的挑戰。
首先需要交代的是唐文治對於(yu) 科學的基本認識。第一,他認為(wei) 科學重視專(zhuan) 門研究。1906年,唐文治建議學部引進西方科學教育:“學部更宜厘定章程,綜計天下學生數目,除國文武備應令必習(xi) 外,應酌定學國際外交、法律政治者若幹成,農(nong) 工商各業(ye) 者若幹成,聲光化電各科者若幹成。”[31]這說明,唐文治心目中的“科學”就是國際外交、法律、政治、農(nong) 、工、商、聲、光、化、電等專(zhuan) 門研究。1907年,唐氏擔任郵傳(chuan) 部上海高等實業(ye) 學堂監督,又提出:“所有學科程度謹按照《奏定章程》並參酌東(dong) 西洋實業(ye) 教育製度……其大要在造就專(zhuan) 門人才,尤以學成致用振興(xing) 全國實業(ye) 為(wei) 主”[32]。這更表明,唐氏說的“專(zhuan) 門”是參照近現代西方的教育體(ti) 製以及與(yu) 此相應的西方學術分科,即所謂“東(dong) 西洋實業(ye) 教育製度”。
第二,唐文治認為(wei) 科學偏重器物層麵的研究。他認為(wei) “科學尚實”[33];而且認為(wei) :“近人謂泰西之格物即吾儒之格物,混道與(yu) 器為(wei) 一,欲以一材一藝之長,侈談平治,而民生實受其病。裘君之言曰:‘科學方法治天下,未免錯誤。吾儒所格者事理,西人所格者物質。’斯言也,可謂一矢破的。”[34]在唐文治看來,科學與(yu) 儒學的研究對象各有偏重,科學偏重“物質”的研究,儒學偏重“事理”的研究;科學屬於(yu) “器”或“藝”的範疇,而儒學則屬於(yu) “道”的範疇。
由於(yu) 唐文治認為(wei) 科學偏重器物層麵的研究,因而他認為(wei) 科學隻相當於(yu) 中國傳(chuan) 統的“經世”之學的範疇,而不能成為(wei) 義(yi) 理或“道”的範疇。為(wei) 此,他提出:“學經濟者,誠能以桴亭先生(陸世儀(yi) )之學為(wei) 先導,則向所謂駔商市儈(kuai) 、矜情飾貌之徒,自無由托足其際。而本吾聖賢之道、忠君愛國之心以治西學,又安有好利誇誕、營私誤國之弊耶?”[35]這就是說,傳(chuan) 統的“經濟”或現代的“西學”都必須以“聖賢之道、忠君愛國之心”進行道德奠基。否則,就會(hui) 充斥“駔商市儈(kuai) 、矜情飾貌之徒”,滋生“好利誇誕、營私誤國之弊”。類似地,他又說:“道德,基礎也;科學,屋宇垣墉也。彼淹貫科學,當世寧無其人?然或忘身徇利,一旦名譽掃地,譬諸基礎未築,則屋宇垣墉勢必為(wei) 風雨所飄搖而不能久固。如此者,由道德之不明也。”[36]這同樣是強調科學必須建立一個(ge) 自身以外的學術基礎,用唐氏的概念來說,這個(ge) 能夠作為(wei) 科學的學術基礎無疑就是“道德”。
於(yu) 是,唐文治提出道德與(yu) 科學的關(guan) 係是“體(ti) 用”關(guan) 係。他認為(wei) :“教育根本在性情,措諸躬行則為(wei) 道德,再輔以近代科學,斯為(wei) 體(ti) 用兼全。”[37]科學能否經世致用,關(guan) 鍵在於(yu) 科學研究者的性情與(yu) 道德。與(yu) 此類似,他提出:“吾願諸生勤究物之質,更培養(yang) 性之靈,庶幾乎體(ti) 用兼有,以捍外侮而致太平矣。”[38]唐文治並不輕視科學,他也強調“勤究物之質”;但與(yu) 此同時,他強調研究科學的人必須加強性情與(yu) 道德修養(yang) ,即“培養(yang) 性之靈”,隻有這樣,才能體(ti) 用兼備,明體(ti) 達用。否則,重用忽體(ti) ,最終將“為(wei) 風雨所飄搖而不能久固”,則不能達其用。
然而,道德有賴於(yu) 學術的陶養(yang) ,否則即為(wei) 空言。唐文治認為(wei) ,中國傳(chuan) 統道德的學術基礎是經學。前文已經提到,唐氏認為(wei) :“經者,常道也。知常則明,明常道則明是非,政治、倫(lun) 理之是非於(yu) 經中求之,理財、教育、兵事、外交之是非亦於(yu) 經中求之。”[39]所謂“明是非”,是指價(jia) 值標準。唐文治認為(wei) 中國政治、倫(lun) 理等方方麵麵的價(jia) 值標準應“於(yu) 經中求之”。根據這一邏輯,道德的墮落就是由於(yu) 廢經所致。唐文治認為(wei) :“人心之害孰為(wei) 之?廢經為(wei) 之也!廢經而仁義(yi) 塞,廢經而禮法乖,廢經而孝悌廉恥亡,人且無異於(yu) 禽獸(shou) 。”[40]因此,唐氏認為(wei) 隻有複興(xing) 經學,才能作興(xing) 道德;隻有作興(xing) 道德,科學才有正確的價(jia) 值導向,才能獲其利而去其弊。
基於(yu) 對經學、道德、科學關(guan) 係的辨析,唐文治認識到經學與(yu) 科學也是“體(ti) 用”關(guan) 係。他明確提出:“道、藝兼資。科學自宜特重,惟當以孟學為(wei) 體(ti) ,純而益求其純;以科學為(wei) 用,精而益致其精。夫如是,乃可以救心,乃可以興(xing) 國。”[41]這裏所謂“孟學”,即《孟子》學。當然,唐氏絕非認為(wei) 隻有《孟子》才與(yu) 道德修養(yang) 相關(guan) ,而是認為(wei) 《孟子》在群經中尤為(wei) “適合於(yu) 現代學校教育的人生讀物和政治課本”[42],正是在這一點上,他才特別表彰《孟子》。這個(ge) 觀點是唐氏的晚年定論,值得特別重視,因為(wei) 它實際上構成了唐文治接納科學的理論框架。
必須指出,唐文治認為(wei) 經學的“大義(yi) ”並不限於(yu) 道德領域,而是兼涉知識領域。這種認識始於(yu) 他對西方政治學的關(guan) 注。早在1918年,他就提出“嚐欲編《中國政治學》一書(shu) ”[43],但其後並未付諸實施。1920年,唐文治主講無錫國學專(zhuan) 修館,他在《學規》中特別提出“政治學”一目。在其中,他抒發了以下的感慨:
嚐歎歐美各國俱有政治學,吾國獨無編輯專(zhuan) 書(shu) 。設有外人負笈來學政治,茫然無以應,可恥孰甚。諸生須知吾國之政教號令,風俗掌故,具詳於(yu) 經史之中,宜仿蘇東(dong) 坡讀書(shu) 之法,分類學之,則大綱既舉(ju) ,自得時措之宜矣。[44]
這裏值得注意的是,“政治”雖然是中國固然名詞,但“政治學”則是一門西方社會(hui) 科學。唐文治提出根據經史來闡發中國的“政治學”,這透露唐氏已有取法西方科學的意向。事實上。1922-1923年間,唐氏撰寫(xie) 了一係列政治學“大義(yi) ”,包括《禮治法治論》二篇、《政本審六氣論》一篇、《不忍人之政論》三篇、《地方自治論》、《學校論》、《文化論》、《選舉(ju) 論》、《財政論》、《兵政論》、《表論》各一篇。唐氏將這些論文列為(wei) 計劃中《政治學大義(yi) 》一書(shu) 的本論部分,俟後出版。盡管這部書(shu) 最後未能完成,但1928年出版的《尚書(shu) 大義(yi) 》延續了這一設想,此書(shu) 內(nei) 篇言考據,外篇言義(yi) 理,共收經義(yi) 文章二十篇,專(zhuan) 以《尚書(shu) 》闡發“政治學”,大致落實了唐氏根據經學建立“中國政治學”的初衷。值得注意的是,唐氏這一係列建構“中國政治學”的努力是有鑒於(yu) “歐美各國俱有政治學,吾國獨無編輯專(zhuan) 書(shu) ”,而“政治學”的概念也是直接取自西方科學。
那麽(me) ,經學與(yu) 科學具體(ti) 如何會(hui) 通呢?
在具體(ti) 的解經實踐中,唐文治提倡經義(yi) “分類”的方法。也就是說,他提出對經學的“大義(yi) ”進行分類,分類的宗旨是以經學的“大義(yi) ”為(wei) 體(ti) ,以科學為(wei) 用。這一理念,唐氏清楚地表述在《孟子分類簡明讀本》中。[45]在該書(shu) 中,他明確提出:“道、藝兼資。科學自宜特重,惟當以孟學為(wei) 體(ti) ,純而益求其純;以科學為(wei) 用,精而益致其精。夫如是,乃可以救心,乃可以興(xing) 國。”[46]今就《茹經堂文集四編》所收各篇題辭來看,該書(shu) 篇目依次為(wei) 論戰學、尊孔學、貴民學、孝弟學、政治學、心性學、教育學、論辯學、氣節學、社會(hui) 學、大同學、周易學十二篇。其中,政治學、教育學、社會(hui) 學等門類都取自西方科學的科目,其餘(yu) 則是中國經學固有的一些比較重要的義(yi) 理門類。總之,唐氏的經義(yi) 分類,一方麵旨在凸顯經學對科學的道德奠基,一方麵旨在說明經學與(yu) 科學在知識上也能夠會(hui) 通。
顯然,唐文治的經義(yi) “分類”表現出兩(liang) 個(ge) 突出的新特點。第一,借鑒西方科學的研究方法,提倡對經書(shu) 進行分類和專(zhuan) 門研究。唐氏自稱:“鄙人於(yu) 《詩》、《禮》、《左傳(chuan) 》皆有分類讀本。”[47]但從(cong) 現存文獻看,唐氏並無《左傳(chuan) 》專(zhuan) 著,而隻有《詩經大義(yi) 》、《禮記大義(yi) 》二種。以《詩經大義(yi) 》為(wei) 例,唐氏將《詩經》的經文按義(yi) 理分為(wei) 倫(lun) 理學、性情學、政治學、社會(hui) 學、農(nong) 事學、軍(jun) 事學、修辭學、義(yi) 理學八類。其中,除“性情學”、“義(yi) 理學”二類以外,其他六類都是西方科學的門類。與(yu) 《孟子分類簡明讀本》相比,《詩經大義(yi) 》更多地采納了西方科學的門類。
第二,發掘經書(shu) 中的專(zhuan) 門知識,以與(yu) 西方科學會(hui) 通。仍以《詩經大義(yi) 》為(wei) 例,唐氏在《詩經倫(lun) 理學序》中說:“西國之倫(lun) 理學實吾國所謂道德學,而吾國之倫(lun) 理學,則五倫(lun) 之秩序,道德所由昉也。”[48]但是,他沒能說明西國倫(lun) 理學的具體(ti) 內(nei) 容,沒有論證為(wei) 什麽(me) 西方的倫(lun) 理學就是中國的道德學,也沒有說明中國的“五倫(lun) ”與(yu) 西方“倫(lun) 理”的差異。又如,《詩經社會(hui) 學序》說:“西儒言:‘社會(hui) 學者,在增進人類之知識,保障人權之發舒,研究各種社會(hui) 情偽(wei) ,彰往察來,窮之至乎其極,而求所以改良進化之方。’吾今研究《詩經》社會(hui) 學,則稍異於(yu) 是。竊謂是非善惡、清濁賢奸,乃社會(hui) 之大關(guan) 鍵也。”[49]毋庸諱言,唐氏對於(yu) 西方社會(hui) 學的介紹和比較還非常粗略。盡管如此,值得我們(men) 關(guan) 注的是,唐氏用經義(yi) 分類的方法來發掘中國社會(hui) 學的大義(yi) ,並試圖立足於(yu) 《詩經》的大義(yi) 來回應西方社會(hui) 學的知識與(yu) 理論,這一創造性詮釋無疑增強了傳(chuan) 統經學的現代性。
四、結論
作為(wei) 新舊大變革時代的經學家,唐文治既承擔了賡續傳(chuan) 統的使命,又富有現代革新意識。這種現代意識突出地表現在他對於(yu) 現代經學兩(liang) 大挑戰的方法論回應。
唐文治的治經宗旨是抉發經學“大義(yi) ”。他所理解的“大義(yi) ”具有兩(liang) 個(ge) 維度,一是指導個(ge) 人心性修養(yang) 的道德指南,二是處理社會(hui) 各領域實務的價(jia) 值標準。基於(yu) 這一宗旨,唐氏分別提出“孔門家法”和經義(yi) 分類對漢宋、中西進行會(hui) 通。唐氏認為(wei) ,漢、宋各有“家法”,但治經的終極目標不是漢、宋“家法”,而是借徑漢、宋“家法”以上達“孔門家法”。一言以蔽之,唐氏的治經方法旨在超越漢宋之爭(zheng) 而回歸孔子,在“孔門家法”的旗幟下,他兼采漢宋,而以孔子及孔門經說的“大義(yi) ”作為(wei) 最高標準與(yu) 最終歸宿,從(cong) 而實現漢宋的會(hui) 通與(yu) 統一。
麵對西方科學的衝(chong) 擊,唐文治由起初的忽視西學轉而主張在經學研究中吸收科學方法,有鑒於(yu) 此,他創造性地提倡經義(yi) 分類的治經方法。首先,他借鑒西方科學重視專(zhuan) 門研究的特點,提出對經書(shu) 展開專(zhuan) 門研究。實際上,他積極倡導的經義(yi) 分類研究很大程度上是以西方的學術分科作為(wei) 分類框架。其次,他重視發掘經書(shu) 中的專(zhuan) 門知識及其原理,試圖以此與(yu) 西方科學的知識與(yu) 理論開展對話,盡管他理想中基於(yu) 經學大義(yi) 的實質性中西對話尚屬粗略,但他的方法論意圖相當明確。唐氏對經義(yi) “分類”的提倡帶有鮮明的中西會(hui) 通的現代意識;但同時,他始終秉持儒家立場,堅持經學與(yu) 科學的體(ti) 用關(guan) 係。總之,唐氏基於(yu) 抉發經學“大義(yi) ”的治經宗旨,一麵用“孔門家法”的旗幟會(hui) 通了漢宋,一麵用經義(yi) 分類的方法會(hui) 通了中西,成為(wei) 晚清民國之際傳(chuan) 統經學自我整合與(yu) 現代革新的一個(ge) 典範。
注釋
[1] 《教育雜誌》編輯部:《全國專家對於讀經問題的意見》,福州,福建教育出版社,2016年,第4頁。
[2] 毛朝暉:《救國何以必須讀經?——唐文治“讀經救國”論的理據》,載《鵝湖月刊》2018年第9期。
[3] 唐文治:《孟子尊孔學題辭》,《茹經堂文集四編》,台北,文海出版社,1974年,第1642頁。
[4] 唐文治的經學著述經曆了從“大義”到“新讀本”再到“分類讀本”的發展過程,而抉發“大義”的努力則貫穿始終。參見毛朝暉:《“大義”、“新讀本”、“分類讀本”——唐文治編纂經學教科書的理念與實踐》,載《經學研究集刊》第26期(2019年5月)。
[5] 唐文治:《無錫國學專修館學規》,《茹經堂文集一編》,台北,文海出版社,1974年,第195頁。
[6] 唐文治:《無錫國學專修館學規》,《茹經堂文集一編》,第192頁。
[7] 唐文治著;鄧國光輯釋;歐陽豔華,何潔瑩輯校:《唐文治經學論著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9年,第3846頁。
[8] 唐文治著;鄧國光輯釋;歐陽豔華,何潔瑩輯校:《唐文治經學論著集》,《弁言》,第1頁。
[9] 毛朝暉:《“大義”、“新讀本”、“分類讀本”——唐文治編纂經學教科書的理念與實踐》,載《經學研究集刊》第26期(2019年5月)。
[10] 唐文治:《書<< span="">左傳考釋>後》,《茹經堂文集二編》,台北,文海出版社,1974年,第 863頁。
[11] 鄧秉元:《唐文治與經學在近代的回潮》,載《中華讀書報》2018 年5月23日第15版。
[12] 張昭軍:《晚清民初的理學與經學》,北京,商務印書館,2007年,第46頁。
[13] 唐文治:《南洋大學演說稿》,《茹經堂文集六編》,台北,文海出版社,1974,第2085-2086頁。
[14] 唐文治:《與李生頌韓書》,《茹經堂文集二編》,第723頁。
[15] 唐文治:《<< span="">讀經救國論>序》,《茹經堂文集二編》,第790頁。
[16] 鄧秉元:《唐文治與經學在近代的回潮》,載《中華讀書報》2018 年5月23日第15版。
[17] 張昭軍:《晚清民初的理學與經學》,第26-45頁。
[18] 周予同著;朱維錚編:《周予同經學史論著選編(增訂版)》,北京,人民出版社,1996年,第323頁。
[19] 江藩,方東樹:《漢學師承記(外二種)》,北京,中華書局,1998年,第8頁。
[20] 江藩,方東樹:《漢學師承記(外二種)》,第6頁。
[21] 江藩,方東樹:《漢學師承記(外二種)》,第314頁。
[22] 皮錫瑞著;周予同注釋:《經學曆史》,北京,中華書局,1959年,第75頁。
[23] 皮錫瑞著;周予同注釋:《經學曆史》,第320-321頁。
[24] 唐文治:《黃元同先生學案》,《茹經堂文集一編》,第166-167頁。
[25] 唐文治:《十三經提綱》,上海,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2015年,第8頁。
[26] 唐文治:《讀焦理堂<孟子正< span="">義>》,《茹經堂文集二編》,第630-631頁。
[27] 唐文治著;鄧國光輯釋;歐陽豔華,何潔瑩輯校:《唐文治經學論著集》,第1077頁。
[28] 唐文治:《十三經提綱》,第8頁。
[29] 唐文治:《十三經提綱》,第51頁。
[30] 鄧國光:《唐文治經學研究——20世紀前期朱子學視野下的經義詮釋與重構》,載《中國經學》第九輯,桂林,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12年,第18頁。
[31] 唐文治:《蓄艾編》,載王桐蓀,胡邦彥,馮俊森等選注:《唐文治文選》,上海,上海交通大學出版社,2005年,第96頁。
[32] 唐文治:《谘呈重訂章程和宗旨》,載劉露茜、王桐蓀編:《唐文治教育文選》,西安,西安交通大學出版社,1996年,第18-19頁。
[33] 唐文治:《谘郵傳部轉谘學部文》,載劉露茜、王桐蓀編:《唐文治教育文選》,第39-40頁。
[34] 唐文治:《<廣思辨< span="">錄>序》,《茹經堂文集四編》,第1702頁。
[35] 唐文治:《上沈子培先生書》,《茹經堂文集二編》,第702-703頁。
[36] 唐文治:《學校培養人才論》,《茹經堂文集二編》,第99-100頁。
[37] 唐文治:《上海永康中學增建思齊齋記》,《茹經堂文集六編》,第2183頁。
[38] 唐文治:《上海交通大學工程館記》,《茹經堂文集三編》,台北,文海出版社,1974年,第1401頁。
[39] 唐文治:《<< span="">讀經救國論>序》,《茹經堂文集二編》,第790頁。
[40] 唐文治:《十三經讀本》,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5年,《自序》,第6a-6b頁。
[41] 唐文治:《孟子教育學題辭》,《茹經堂文集四編》,第1650頁。
[42] 虞萬裏:《唐文治孟子研究管窺》,載《史林》2016年第2期。
[43] 唐文治:《示鬱兒書》,《茹經堂文集二編》,第729頁。
[44] 唐文治:《無錫國學專修館學規》,《茹經堂文集一編》,第201-202頁。
[45] 此書未能出版,但序文與各篇題辭保留在《茹經堂文集四編》中。1947年,唐文治在此書的基礎上出版《孟子救世編》十卷,篇目略有出入。
[46] 唐文治:《孟子教育學題辭》,《茹經堂文集四編》,第1650頁。
[47] 唐文治:《讀經史子集大綱及分類法》,載唐文治著;虞萬裏導讀;張靖偉整理:《唐文治國學演講錄》,上海,上海交通大學出版社,2017年,第5頁。
[48] 唐文治著;鄧國光輯釋;歐陽豔華,何潔瑩輯校:《唐文治經學論著集》,第1103頁。
[49] 唐文治著;鄧國光輯釋;歐陽豔華,何潔瑩輯校:《唐文治經學論著集》,第120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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