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子】儒家憲政與先人的權利——對康曉光先生《儒家憲政論綱》的粗淺理解

欄目:思想探索
發布時間:2011-06-02 0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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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儒家憲政與先人的權利
    ——對康曉光先生《儒家憲政論綱》的粗淺理解
    作者:木子
    來源:作者賜稿《儒家郵報》
    時間:西曆2011年6月3日
    
    
    
    《儒家憲政論綱》是康曉光先生的又一力作。我在學習了這篇文章之後,深受啟發,對“儒家憲政”問題有了更深入的認識。同時,在閱讀的過程中,我對康先生的思想也有一些粗淺的理解和疑問。這理解和疑問主要是在康先生關於“儒家憲政”與“先人權利”邏輯關係方麵。現提出來,望方家指正。
    
    康先生的文章係統闡述了康先生關於實現“儒家憲政”的理論論證和實現途徑。文章認為,當下中國存在 “政治正當性危機”,而“正當性危機的解決之道”是“承續儒家道統,建立儒家憲政,把中國政府的正當性建立在對中華五千年道統的繼承和對現代民主政治的吸納之上。在憲政結構下,憲法原則采用儒家義理,建立強有力的憲法審查製度,在此前提下,儒家可以吸收多黨製、競爭性的普選製度、權力分立、有限政府等理念和製度,進而實現傳統與現代的融合。”
    
    為了論證他的“儒家憲政”的“正當性”,他提出,“中國”這個國家是由“中華民族”所創造,因此,“中國”的主權應該歸中華民族所有。然後,他將“中華民族”與“中國人民”做了區分。他認為,當下生活在中國、建設國家的一個個具體的中國人都屬於“中國人民”,“中國人民”是活在中國的“當代人”,而“中華民族”則不僅包括了“當代人”,而且包括了“先人”(幾千年來曾生活在中國、現已不存在的死人)和“後人”(將來可能生活在中國但現在還不知道在哪裏的未來人)。這樣,他便把當下的實實在在的“中國”歸為無數死人、無數未來人和有限當代人的國家,進而把本來屬於當代人的活人的政治權利變成了死人和虛擬的未來人的政治權利。如此以來,作為與當前中國政治改革關係最為密切者、當代憲政的實際執行者和受用者的“當代人”便失去了“憲政”的決定權,失去了選擇國家政治路線的權利;這是因為,死人永遠多於活人,“先人”永遠多於“當代人”,“中國人民”永遠隻是“中華民族”中微不足道的幾個成員;而且,隨著曆史的前進,活著的人終究要死去,現在屬於“中國人民”的成員會越來越多脫離“人民”而成為單純抽象的“中華民族”成員,中國人民(活著的中國人)在中華民族(主要是死人)麵前的話語權將越來越少。甚至可以說,相比於有無限成員的“中華民族”(死人和未來人的數量是無限的)的話語權,有限的“中國人民”(哪怕是十幾億人,也是一個有限的數字)關於國家發展方向的話語權,可以忽略不計。這樣,他在談到“國家憲政”時主要是指當下十幾億人生活的國家的具體憲政,而在談到“國家主權”、“中華民族”時則主要是指一個抽象概念(這個抽象概念既可以指代曾在曆史上存在、現在已不存在的無數人,但也可以不指代任何具體的個人。)於是,他便將具體的當下的國家政治發展路線問題或“憲政”問題的決定權交給了“先人”。
    
    可是,這裏有一個問題,那就是,“先人”與“當代人”屬於不同的時代,生活在不同的曆史環境和政治環境中,“先人”的政治權利應該在“先人”的時代去向皇帝爭取,怎麽可以穿越時間隧道跑到今天這個時代來要政治權利?即使在“先人”自己的時代,在“先人”活著的時候,他們對那個時代的政治問題,都不存在統一的政治立場,他們的政治訴求也不同。比如對“井田製”、“封建製”,不同的先人就有不同的政治觀點。到了今天,他們怎麽會不僅“複活”起來,表達政治訴求,而且還能達成一個統一的政治訴求呢?對這個問題,康先生似乎沒有做出詳細說明,他隻是指出,先人應該在當代的“國家憲政”中具有自己的表決權,而且是決定性的表決權。
    
    即便是先人真的有關於當代“憲政”的決定權,可是,先人已經死了,他們想在今天這個時代爭取什麽樣的政治權利,表達什麽樣的政治態度、政治立場,這誰能知道呢?誰去替他們表達呢?對這個問題,康先生好像已有明確回答。按照他的思想,“儒家道統”是所有“先人”的政治代表,因此,堅持儒家道統是當代中國憲政的前提基礎,中國的“憲政”建設應該在堅持儒家道統的前提下按照儒家的理念去推動。然而這又有一個問題,那就是,“儒家道統”實際上也是一個抽象概念。盡管康先生羅列了從孔子以來的儒家道統思想,可是實際上儒家道統在不同的學者那裏的具體表述也不同,曆史上曾出現過不同的儒家道統譜係。韓愈有韓愈的儒家道統譜係,朱熹有朱熹的儒家道統譜係,王陽明有王陽明的儒家道統譜係,蔣介石有蔣介石的儒家道統譜係(從三皇五帝,經孔子、孫中山,到蔣介石)。因而,如果不考慮具體的各個不同的道統譜係,隻是籠統地談論“儒家道統”,那麽“儒家道統”就是一個模糊的抽象概念。當然,我們也可以說,盡管不同學者的道統譜係有所不同,但所有的道統譜係都有一個共同特點,那就是把自己確立為繼先聖絕學、得不傳之秘的道統傳人。按照這個邏輯,那決定當代中國“憲政”方向、享有中國“國家主權”、代表整個“中華民族”的“儒家道統”的體現者就是今天的那些信仰儒教、主張儒教立國的人。這樣,生活在當代的少數自覺信仰儒教的人,便成了古往今來的整個“中華民族”(主要是先人)的代表,具有中國一切政治問題的最大決定權。他們本來在當代政治版圖中屬於極少數,可是經過這個巧妙的概念轉換,一旦放到整個“中華民族”中,他們便成了最大多數“中華民族”的代表,成了整個國家主權的合法擁有者和整個國家命運的當然決定者。
    
    至於文章中提到的“後人的權利”,實際上是“先人權利”的邏輯補充。既然提到“先人的權利”,就總應該提到“後人的權利”,這樣才顯得邏輯嚴密。但是,“後人”到底怎樣思考問題,我們怎麽知道呢?當然,“當代人”為了子孫後代,應該遵循可持續發展原則。但是,可持續發展的問題主要還是經濟問題,主要是物質財富的利用方式問題,無涉於政治問題。如果“後人”的政治權利,也要“當代人”給予保證,那按照這一邏輯,“當代人”也可以向“先人”要求政治權利,我們應該向三皇五帝、秦皇漢武那裏要我們的選舉權,——這不是很荒唐的事嗎?我感覺,今天的“當代人”的政治狀況,應主要從當今的社會現實中去找原因;“當代人”政治權利的多或少,都是由“當代人”決定的,“當代人”應該向當代的掌權者那裏去爭取政治權利,而不應向“先人”要權利,也不需要以“先人”為借口去爭取當代的權利(我們如果崇敬“先人”,就最好不要把他們裹到“當代人”的政治鬥爭中,免得他們淪為“當代人”為自己爭奪權利的工具,淪為當代政治的犧牲品。)不但政治權利如此,即使經濟權利也是如此,“當代人”不可能到“先人”那裏去爭取經濟權利。經濟關係,本質上是現實社會的人際關係,是活著的人與活著的人之間的關係。再者,在經濟權利方麵,所謂“當代人”追求可持續發展,為子孫後代謀福利,實際上不是“後人”來當今時代爭取經濟權利,甚至不是在實現“後人”的權利,而是“當代人”在為自己爭取權利。這種關於可持續發展的權利爭奪,一種方麵是“當代人”為了爭取自己的經濟權利,保護好自己的生存環境而提出的一種戰略,另一方麵是“當代人”為自己的未來生存,特別是為了自己子孫的生存而爭取物質利益的行動,這種所謂“當代人的子孫的利益”實際上仍是“當代人”本身的利益的另一種呈現,本質上仍是活著的“當代人”的利益。當然,“後人”畢竟還未出生,他們想在當前的“國家憲政”建設中表達什麽意見,還不太好說。因此,當前的“國家憲政”如何推行,這還得主要看“先人”的意思。而“先人”已逝,無發言說,所以,歸根到底,還是要聽那些接續先人道統的“當代人”的話。
    
    以上是我就文章所涉某些問題的一點粗淺理解。總體感覺,康先生的這篇文章,如同他以往的某些文章一樣,體現當代儒者的曆史使命感,表達了一種以儒教立國的政治理想。但是,這些問題很複雜,理解起來也比較難,還望大家指點。
    
        作者惠賜儒家中國網站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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