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曉光】中國的慈善藍海

欄目:演講訪談
發布時間:2021-10-05 21:02:52
標簽:慈善藍海
康曉光

作者簡介:康曉光,男,西元一九六三年生,遼寧沈陽人。現任職中國人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中國人民大學中國公益創新研究院院長。著有《君子社會(hui) ——國家與(yu) 社會(hui) 關(guan) 係研究》《陣地戰——關(guan) 於(yu) 中華文化複興(xing) 的葛蘭(lan) 西式分析》《中國歸來——當代中國大陸文化民族主義(yi) 運動研究》《仁政——中國政治發展的第三條道路》《起訴——為(wei) 了李思怡的悲劇不再重演》《NGOs扶貧行為(wei) 研究》《法倫(lun) 功事件透視》《權力的轉移——轉型時期中國權力格局的變遷》《地球村時代的糧食供給策略——中國的糧食國際貿易與(yu) 糧食安全》《中國貧困與(yu) 反貧困理論》等。

中國的慈善藍海

作者:康曉光

來源:作者授權伟德线上平台發表

時間:孔子二五七一年歲次辛醜(chou) 八月廿五日壬午

          耶穌2021年10月1日

 

財富分配不平等,是重大而緊迫的問題,也是基本且長期的問題。共同富裕,是重大而緊迫的任務,也是基本且長期的任務。財富分配格局是三次分配共同作用的結果。所以,為(wei) 了實現共同富裕,需要同時調整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

 

時下“第三次分配”已成為(wei) 慈善領域的熱門話題,討論聚焦於(yu) 慈善組織與(yu) 第三次分配的關(guan) 係,而且已有一些文章發表。本文僅(jin) 就我認為(wei) 重要的、但未被觸及的議題發表一點感想。

 

第三次分配是現代慈善的主要功能之一。何謂“慈善”?慈善的本質是“利他”。利他的要件有四:其一,以增進他人福祉為(wei) 目的;其二,不求回報;其三,自己有所損失;其四,出於(yu) 自願。“利他”之“他”,不限於(yu) “他人”,可以涵蓋自己之外的一切人、物、事,可以是熟悉的親(qin) 屬、朋友、同事、同鄉(xiang) 、同學,也可以是陌生人;可以是個(ge) 體(ti) ,也可以是群體(ti) ;可以是人,也可以是物與(yu) 事,乃至宇宙間的一切存在。按照時下有關(guan) 第三次分配的流行定義(yi) ,第三次分配屬於(yu) 利他,而且是直接有助於(yu) 共同富裕的利他。

 

慈善組織並非唯一的慈善行動主體(ti) 。利他可以通過慈善組織來完成,即以慈善組織為(wei) 中介,也可以不經由這個(ge) 中介而完成。例如,熟人(親(qin) 人、朋友、同事、同學、同鄉(xiang) )之間的捐贈;再如,通過水滴籌、輕鬆籌等互聯網平台實施的捐贈(據估算截至2020年5月,不到5年間,兩(liang) 者合計籌款700億(yi) 元,發生了30億(yi) 次捐贈)。這些自願地拿出自己的錢財、以造福他人為(wei) 目的、不求回報的行為(wei) ,都是合格的利他行為(wei) ,與(yu) 人們(men) 對慈善捐贈的樸素認識是一致的。顯然,它們(men) 並未經由慈善組織,而受益者也不是“不確定的多數”,但是,它們(men) 都可以合情合理地被認定為(wei) 慈善捐贈。現在的問題是,《慈善法》將它們(men) 置於(yu) 自己的調整範圍之外,將慈善局限於(yu) 以慈善組織為(wei) 中介的慈善,以受益者為(wei) 不確定的多數來界定捐贈,而忽視了其他形式的慈善和捐贈。實際上,不以慈善組織為(wei) 中介的慈善、不以不確定的多數為(wei) 對象的捐贈,所發揮的作用更加重要。然而,此類更加重要的慈善和捐贈卻被以“贈與(yu) ”之名打發掉了。

 

中國文化不是個(ge) 人本位的,而是家庭本位的。不同於(yu) 基於(yu) 個(ge) 人主義(yi) 和基督教教義(yi) 的“博愛”,中國文化講“仁愛”。博愛宣揚一視同仁,仁愛主張差序之愛。“立愛自親(qin) 始”,我們(men) 在家庭生活中學會(hui) 愛人,再將這種愛推而廣之,及於(yu) 他人,乃至宇宙間的萬(wan) 事萬(wan) 物。“行仁之方”是“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己所不欲,勿施於(yu) 人”。通過貫徹忠恕之道,推己及人,由近及遠,修齊治平,直至四海一家、天下一人。所以說,仁愛不是博愛,但仁愛包含了博愛。仁愛更符合人情、更自然,因而也更有生命力。

 

中國的慈善傳(chuan) 統,也是從(cong) 愛親(qin) 人起步,推及陌生人,所謂“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乃至花鳥魚蟲山川大河,所謂“親(qin) 親(qin) 而仁民,仁民而愛物”。這一傳(chuan) 統仍然活在當今中國。現實之中,家庭內(nei) 部的互助,朋友、同事、同學、同鄉(xiang) 之間的互助,無所不在,無時不在,形式多樣,數額巨大,發揮了難以估量的積極作用。這不是第三次分配嗎?這就是第三次分配!這是自發的、普遍的、持久的第三次分配,是低成本、高效率的第三次分配,是“無為(wei) 而無不為(wei) ”的第三次分配,甚至就是中國第三次分配的主渠道。過去如此,今天仍然如此。可悲的是,這種古今一貫的現實,法律不予承認,政府視而不見,學界裝聾作啞,任其自生自滅。

 

所有的文化都要麵對一組相同的問題,每一種文化都會(hui) 創造出一套獨特的解決(jue) 這些問題的方案,包括價(jia) 值觀、思維方式、行為(wei) 規範、製度設置。慈善,第三次分配,也是如此。中國有中國的慈善,西方有西方的慈善,過去是如此,現在和將來也是如此。相互借鑒,取長補短,各美其美,並行不悖,才是人間正道。

 

在當今中國,要促進共同富裕,要充分發揮第三次分配的功能,不能隻盯著慈善組織,不能隻想著發揮慈善組織的作用,還要關(guan) 注其他主體(ti) 所做的慈善;不能隻看到指向陌生人的捐贈,還要重視熟人之間的捐贈;不能隻鼓勵狹義(yi) 的現代慈善形式,還要弘揚傳(chuan) 統慈善並使之現代化。隻有這樣,才有可能看到完整的慈善,才能真正完善第三次分配。否則必然是撿了芝麻而丟(diu) 了西瓜,以今非古,數典忘祖,食洋不化,邯鄲學步。

 

尊重、繼承、發揚文化傳(chuan) 統和慈善傳(chuan) 統,正視活生生的現實,承認生活中的慈善,拓展法律中的慈善,創造有中國特色的現代慈善。隻有這樣,才能創造出紮根中華曆史文化土壤的生氣勃勃的現代慈善,才能最有效地完善第三次分配,促進共同富裕事業(ye) 的成功。

 

最後,借用一個(ge) 時髦的術語“藍海”重申我的想法:不以慈善組織為(wei) 中介的、《慈善法》不予調整的、而生活中又無處不在的慈善就是中國慈善的“藍海”。這是大有作為(wei) 的慈善天地,也是建設中華現代慈善的重中之重。

 

責任編輯:近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