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中秋】“和而不同”蘊含的政治智慧

欄目:文化雜談
發布時間:2021-09-08 23:51:18
標簽:和而不同、政治智慧
姚中秋

作者簡介:姚中秋,筆名秋風,男,西元一九六六年生,陝西人士。現任中國人民大學國際關(guan) 係學院教授,曾任北京航空航天大學高研院教授、山東(dong) 大學儒學高等研究院教授。著有《華夏治理秩序史》卷一、卷二《重新發現儒家》《國史綱目》《儒家憲政主義(yi) 傳(chuan) 統》《嵌入文明:中國自由主義(yi) 之省思》《為(wei) 儒家鼓與(yu) 呼》《論語大義(yi) 淺說》《堯舜之道:中國文明的誕生》《孝經大義(yi) 》等,譯有《哈耶克傳(chuan) 》等,主持編譯《奧地利學派譯叢(cong) 》等。

“和而不同”蘊含的政治智慧

作者:姚中秋(中國人民大學國際關(guan) 係學院教授、曆史政治學研究中心主任)

來源:人民論壇

時間:孔子二五七一年歲次辛醜(chou) 七月廿九日丙辰

          耶穌2021年9月5日

 

“和而不同”是獨特而重要的中國政治智慧,可見於(yu) 傳(chuan) 統中國處理各種問題的做法中。上世紀90年代以來,學界對此展開相關(guan) 理論和應用性研究。然而,現有的理論研究較空泛,並且受西方多元主義(yi) 、相對主義(yi) 思潮影響,多強調“不同”。這在理論上是偏頗的,在實踐上也會(hui) 帶來誤導。筆者認為(wei) ,“和”是在尊重其成員的基礎上的組織、協調、領導活動,包括進行必要的鬥爭(zheng) ,因此是一種積極有為(wei) 的、向善的政治技藝。

 

比較政治哲學視野中的“和而不同”

 

“和而不同”一詞出自《論語·子路》:“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人們(men) 常將此理解為(wei) 人生處世之道,實則本文所論者乃作為(wei) 社會(hui) 領導—治理者的君子組織社會(hui) 、治理國家之道,屬於(yu) 政治哲學範疇。為(wei) 加深對其理解,筆者擬將其置於(yu) 更為(wei) 廣泛的思想世界中進行比較性分析,引入墨家、法家、莊子的相關(guan) 論述作為(wei) 參照,因為(wei) 他們(men) 都從(cong) 政治哲學角度談論了“不同”與(yu) “同”。

 

和而不同的前提是“不同”的內(nei) 在性和普遍性,如孟子所說:“夫物之不齊,物之情也。”天生萬(wan) 物與(yu) 人,各不相同,故“不同”是人、事、物內(nei) 在固有的狀態。對思考政治秩序的哲人來說,起始的問題就是如何對待人之間內(nei) 在的、普遍的“不同”。墨子的國家起源理論以“不同”作為(wei) 自然狀態之根本屬性:“古者民始生、未有刑政之時,蓋其語‘人異義(yi) ’。是以一人則一義(yi) ,二人則二義(yi) ,十人則十義(yi) ,其人茲(zi) 眾(zhong) ,其所謂義(yi) 者亦茲(zi) 眾(zhong) 。”義(yi) 者,宜也,“人異義(yi) ”意即人人各有其不同的生活方式。對國家起源理論而言,此可謂之初始的、自然的“不同”狀態。

 

墨子所謂初始的“不同”狀態類似於(yu) 霍布斯描述的每個(ge) 人與(yu) 所有人處在相互戰爭(zheng) 狀態的“叢(cong) 林狀態”:“是以人是其義(yi) ,以非人之義(yi) ,故交相非也。是以內(nei) 者父子兄弟作怨惡,離散不能相和合。天下之百姓皆以水火毒藥相虧(kui) 害,至有餘(yu) 力不能以相勞,腐臭餘(yu) 財不以相分,隱匿良道不以相教,天下之亂(luan) ,若禽獸(shou) 然。”因此,人必須走出初始的“不同”狀態。怎麽(me) 走出?墨子的構想是:“選天下之賢可者,立以為(wei) 天子。”然後,天子任命三公、諸侯國君,在基層立正長,而後墨子提出國家治理的根本原理,即“尚同”。“尚同”有兩(liang) 層含義(yi) :一是崇尚“同”的價(jia) 值,二是“尚”通“上”,“尚同”即同於(yu) 上,所有在下位者與(yu) 在上位者保持同一。兩(liang) 層含義(yi) 密切相關(guan) ,墨子認為(wei) ,民眾(zhong) 、官員應逐層向上看齊,所有人齊同於(yu) 天子之義(yi) 。他還主張天子上同於(yu) 天,這就對其權力有所限製。

 

法家必然同意墨家這一取向,《商君書(shu) 》中反複出現一個(ge) 詞:“作壹”,君王引導、強製所有國民僅(jin) 從(cong) 事耕與(yu) 戰。為(wei) 確保這一點,政府取消私人學術,嚴(yan) 格限製商業(ye) 活動,甚至不鼓勵人們(men) 有仁孝之類的道德。法家取消了人在價(jia) 值、觀念、職業(ye) 等各維度的不同,把所有人構造成為(wei) 實現君王確立的單一目標的工具。

 

諸子百家處在大轉型時代,均在思考好的政治秩序是什麽(me) ,如何達到。但當時社會(hui) 情形是利益分化、製度多樣、意見分歧等,被抽象為(wei) 哲學上的“不同”。墨家、法家都認定“不同”是惡的,其所構想的走出“不同”狀態的路徑是,設立單一絕對權威,統製所有人,取消一切“不同”,達到“同”即整齊劃一狀態。孔子批評其為(wei) “小人同而不和”。從(cong) 實踐上看,秦國基本做到了這一點,結果很快覆亡,證明這種政治思想是不可取的。

 

有些哲人反抗這種絕對的同,農(nong) 家有此傾(qing) 向,莊子亦然,《莊子·齊物論》中通過各種瑰麗(li) 的譬喻和嚴(yan) 密的推理,賦予“不同”以形而上學正當性,以此論證其所謂“逍遙遊”式自然的自由狀態之正當性。問題是,人保持絕對的“不同”,沒有合作、組織,何以改善其生存狀況?文明何以可能?用孔子的話來評價(jia) ,麵對“不同”,墨子、法家強求絕對的同,屬於(yu) “過”;莊子則把“不同”絕對化,屬於(yu) “不及”;“過猶不及”,均不可取。史伯、晏子所代表的中國古典思想主流與(yu) 繼承這一主流並予以發展的儒家則堅持“無過、無不及”的中道,此即“和而不同”。

 

和而不同建立在對“不同”的中道態度上:一方麵承認不同的內(nei) 在性、普遍性。墨子、法家之弊在於(yu) 隻見量的不同而未見質的不同: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年齡、性別、氣質、稟賦、偏好等自然屬性,有不同的價(jia) 值、生活方式等社會(hui) 屬性;不同的國家有不同的地理環境,有不同的宗教、習(xi) 慣、政治製度等。凡此種種“不同”是其構成要素,若予消滅,則失其本性,哪怕有秩序,對其亦無意義(yi) 。塑造良好組織、秩序的前提是,承認“不同”的內(nei) 在性。另一方麵,也不可放任“不同”,那樣就沒有社會(hui) 、沒有文明。墨家、法家認識到了把“不同”的人組織起來、塑造秩序的必要性、重要性,儒家對此沒有異議,荀子的國家起源理論的基礎命題正是:人之所以異於(yu) 禽獸(shou) 者,在於(yu) “人能群”,“人生不能無群”。人必須組織起來,以形成群內(nei) 秩序。隻是儒家的人群組織之道不同於(yu) 墨家、法家,不是強製求同,而是“和而不同”。

 

通過以上比較性分析可見,和而不同是各人內(nei) 在“不同”得到尊重基礎上的人群組織與(yu) 秩序生成之道,由此形成普遍的合作秩序,各人在其中可保有其構成性的“不同”。“和而不同”一詞的重心是作為(wei) 動詞的“和”,它是一種善的組織、協調、領導行動,可以實現秩序與(yu) “不同”的兼容。“和”是行動策略,“和而不同”是作為(wei) 其結果的良好秩序。

 

“和而不同”的關(guan) 鍵環節是作為(wei) 善的政治技藝之“和”

 

作為(wei) 一種組織、協調、領導行為(wei) ,“和”必然由某個(ge) 人或某個(ge) 緊湊型團體(ti) 作為(wei) 主體(ti) 實施。關(guan) 於(yu) 和而不同的既有討論之最大盲區在於(yu) 似乎彼此不同的要素隻要自行運轉、自發互動,即可形成良好秩序。但經濟學早已揭示,天下沒有免費的秩序,不可能存在沒有治理的良好秩序。

 

孔子說“君子和而不同”即已明示,君子是“和”的主體(ti) :君子是積極行動的人或團體(ti) ,君子是有德且有能的。“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的比較性命題說明,隻有君子的積極有為(wei) ,才可以形成兼容秩序與(yu) “不同”的“和而不同”。

 

君子、小人之別是儒家思想的中心議題,其最大區別是孔子所說的“君子喻於(yu) 義(yi) ,小人喻於(yu) 利”。以現代政治哲學詞匯言之,這是兩(liang) 類政治家或政治團體(ti) ,小人按個(ge) 人利益最大化邏輯行動,君子則有政治道德自覺,並按公共利益邏輯行動。君子的政治道德首先表現為(wei) “仁民”,尊重群體(ti) 成員的內(nei) 在不同。在此前提下,綜合運用各種機製組織、協調、領導其成員展開穩定的合作性互動,從(cong) 而同時實現個(ge) 體(ti) 的發展和群體(ti) 的繁榮。顯然,相比於(yu) 法家的強製求同,君子之“和”要付出更大努力:前者隻要簡單運用暴力進行強製即可,後者卻需要進行複雜的引導、塑造、協調等努力。治理國家不能僅(jin) 用政、刑,當先用德、禮。

 

可見,塑造和維護“和而不同”的秩序,至少要在四個(ge) 方麵努力:第一,“同民心”,這是“和而不同”的精神基礎,類似於(yu) 羅爾斯所說的交疊共識(overlapping consensus),從(cong) 治理者到被治理者均有“和”的強烈意願。為(wei) 此要進行廣泛的人文道德教化,以正人心、美風俗。第二,建立完善的倫(lun) 理、法律規則體(ti) 係。禮是習(xi) 慣形成的規範,引導人們(men) 相互協調,方可達到“和而不同”的狀態。第三,建立有助於(yu) 社會(hui) 成員進行穩定的合作性互動的組織和機製,這就是“政”,比如基層自治、民主協商、全國統一大市場等。第四,對破壞秩序的極端“不同”,予以懲罰。

 

總之,“和而不同”作為(wei) 一種人群組織、秩序生成之道,始於(yu) “不同”,終於(yu) “不同”,關(guan) 鍵環節則是作為(wei) 善的政治技藝之“和”。沒有“和”的積極有為(wei) ,就沒有“和而不同”的良好秩序。“和”的獨特之處在於(yu) ,承認“不同”,因而審慎地綜合運用德、禮、政、刑等機製,塑造、維護秩序而又兼容“不同”。此時之“不同”,已非初始的自然的“不同”,而是合作秩序中的“不同”,前者把人禁錮於(yu) 必然王國,後者則已在自由狀態,人們(men) 可以“各正性命、保合太和”。

 

構建“和而不同”的世界新秩序

 

當今世界正處於(yu) 百年未有之大變局,中國作為(wei) 這一變局中最重要的自變量,提出“人類命運共同體(ti) ”理念,學界對其已有所討論,普遍以“和而不同”作為(wei) 其基本原則。構建和維護“和而不同”的世界新秩序是一項艱巨的事業(ye) ,需要在道義(yi) 的基礎上積極有為(wei) ,進行“和”的努力。

 

反對霸權主義(yi) 。霸道就是“小人同而不和”,一國強迫其他國家接受其所謂“普世價(jia) 值”,服從(cong) 其利益。有霸權主義(yi) ,就不可能有“和而不同”的世界秩序。構建和而不同的世界新秩序,必須反對霸道。這個(ge) 鬥爭(zheng) 是長期的,因為(wei) 始終會(hui) 有國家搞大大小小的霸權主義(yi) ,因此,鬥爭(zheng) 會(hui) 貫穿於(yu) 建立和維護世界新秩序的全過程。從(cong) 理論上說,“和”不排斥鬥爭(zheng) ,相反,《周易》哲學認為(wei) ,鬥爭(zheng) 是“和”的構成部分。宋儒張載說:“有象斯有對,對必反其為(wei) ;有反斯有仇,仇必和而解。”仁者、王道、天下主義(yi) 絕不是不進行必要的鬥爭(zheng) ,而是不以消滅對方為(wei) 目的,促其轉化,最終走向“和而不同”。

 

以文教為(wei) 基礎,凝聚、構建基本“世界倫(lun) 理”。宗教分立是世界緊張、衝(chong) 突的根源之一,故有學者致力於(yu) 宗教對話、兼容,形成如下認知:“沒有一種共同的倫(lun) 理價(jia) 值與(yu) 標準就沒有宗教間的對話。”致力於(yu) 建立“和合學”的張立文先生提議:為(wei) 建立更好的世界新秩序,需努力建立超越各個(ge) 國家、民族、宗教的倫(lun) 理道德機製,建立與(yu) 全球化相適應的新的信仰體(ti) 係。中國文教恰足以作為(wei) 構建世界倫(lun) 理的基礎,因為(wei) 文教隻是教人做人,從(cong) 而避免了宗教的“諸神”之爭(zheng) ,可以提供人之為(wei) 人的普遍倫(lun) 理、價(jia) 值。

 

建立各文明、國家進行“和”的機製,如政治協調機製、經濟合作機製、文化交流機製等。經由這些機製,使各文明、各國家進行常態化的交流、交往、交易,加深相互理解,找到並持續創造合作契機。由此構建並擴大利益、價(jia) 值的交疊區域,逐漸走向人類命運共同體(ti) 。

 

總之,人、民族、國家的“不同”是普遍的,而且內(nei) 在地有離散傾(qing) 向。因此,人世間“和而不同”的秩序,不論國內(nei) 的、世界的,不論宗教的、政治的,均不可能自然地、自發地實現,而需要具有道德自覺和政治能力的人、團體(ti) 積極地“和”,即組織、協調、領導,包括必要的鬥爭(zheng) 。惟有持續進行“和”,才能塑造和維護和而不同的秩序。

 

 

責任編輯:近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