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洋】共同富裕,不是要把高收入群體拉下來!

欄目:快評熱議
發布時間:2021-09-05 10:52:08
標簽:共同富裕
姚洋

作者簡介:姚洋,男,西元1964年生,江西新幹人,美國威斯康星大學發展經濟學博士。現為(wei) 北京大學國家發展研究院院長、中國經濟研究中心教授、主任,北京大學社會(hui) 科學學部委員,同時擔任《經濟學季刊》主編。著有《製度與(yu) 效率-和諾斯對話》《作為(wei) 製度創新的經濟改革》(中英文版),出版文集《自由、公正和製度變遷》《土地、製度和農(nong) 業(ye) 發展》《中國道路的世界意義(yi) 》和《穿行於(yu) 書(shu) 齋和現實之間》等。

共同富裕,不是要把高收入群體(ti) 拉下來!

作者:姚洋

來源:《環球時報》2021年8月30日



“共同富裕”是當前的熱詞。何謂共同富裕,共同富裕的路該如何走?社會(hui) 上有不少討論。

 

平均主義(yi) 不是共同富裕的目標。在計劃經濟時代,我們(men) 吃過平均主義(yi) 和“大鍋飯”的虧(kui) 。在“大鍋飯”體(ti) 製下,幹好幹壞一個(ge) 樣,幹多幹少一個(ge) 樣,民眾(zhong) 的生產(chan) 積極性不高,經濟體(ti) 係低效。我們(men) 不能再重複這樣的錯誤。

 

當前,一部分人不僅(jin) 財富來路可疑,而且高調炫耀,引起社會(hui) 的反感。但是,“殺富濟貧”不是推進共同富裕的路徑。企業(ye) 家也是社會(hui) 財富的創造者,承擔企業(ye) 失敗的風險,社會(hui) 輿論容易被“幸存者偏差”所左右,隻看到成功的企業(ye) 家,而容易忘記那些失敗的企業(ye) 家。實際上,成功企業(ye) 家的高收入是建立在失敗企業(ye) 家的損失之上的,這樣才能在全社會(hui) 層麵上,讓潛在的企業(ye) 家打平他們(men) 的期望收益和投資成本。

 

筆者認為(wei) ,共同富裕有兩(liang) 個(ge) 目標,一個(ge) 是“托底”,另一個(ge) 是“提升”。

 

“托底”就是為(wei) 所有人提供必要的社會(hui) 保障,讓民眾(zhong) 擺脫對衰老、失業(ye) 、疾病和匱乏的恐懼;“提升”就是提升民眾(zhong) 的收入能力,讓所有人能夠依靠自己的能力獲得更多的收入。社會(hui) 保障不僅(jin) 是社會(hui) 福利,也可以促進民眾(zhong) 的生產(chan) 積極性,因為(wei) 它降低了掉入貧困陷阱的風險,民眾(zhong) 就可以放開手腳,去從(cong) 事有一定風險、但回報率更高的生產(chan) 活動,比如開個(ge) 小店、發明一項新技術,或者開辦企業(ye) 等等。

 

提升民眾(zhong) 收入能力是“授人以漁”,讓低收入群體(ti) 依靠自身獲得更高的收入,縮小與(yu) 高收入群體(ti) 之間的差距。換言之,共同富裕不是要把高收入群體(ti) 的收入拉下來,而是要把低收入群體(ti) 的收入提上去。

 

這樣的目標,與(yu) 中國人的道德觀是一致的。我國古代社會(hui) 就有社會(hui) 保障機製。南方地區長期存在各種族田,為(wei) 本族成員提供基本的福利保障。宋代開始有政府承辦的福利製度,救助老弱病殘,在一定程度上實現“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儒家理想。

 

另一方麵,中國人的公平觀是建立在古老的比例原則之上的。這個(ge) 原則是軸心時代先哲們(men) 所秉持的公平原則,孔子、孟子、墨子以及亞(ya) 裏士多德都相信,一個(ge) 人得到的回報應該與(yu) 他的能力和努力成正比。儒家和墨家更是提出了政治賢能主張,認為(wei) 選賢任能是分配政治職位的原則。這些原則仍然被今天的中國人所認可,並在實踐中得到實施。

 

近日召開的中央財經委員會(hui) 第十次會(hui) 議提出構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協調配套的基礎性製度安排。

 

一次分配的原則是按要素分配。計劃經濟時代強調按勞分配,但沒有嚴(yan) 格執行,而是以“大鍋飯”為(wei) 主。改革開放成功的奧秘之一就是放棄“大鍋飯”,實行按要素分配,勞動、資本以及其他生產(chan) 要素按照它們(men) 的邊際貢獻獲得報酬。

 

從(cong) 理論上講,按要素分配是按勞分配的一種寬泛的形式,因為(wei) 勞動力之外的各種要素說到底都是勞動積累的產(chan) 物。按要素分配不僅(jin) 可以提高各種要素的生產(chan) 積極性,而且可以讓市場形成合理的要素價(jia) 格,指導資源的流向和配置,提高經濟體(ti) 係的效率。

 

二次分配是實現共同富裕的主體(ti) 。按要素分配要尊重個(ge) 人的能力和努力,同時也難免受到能力和努力之外因素的影響,因而必然導致收入和財富分配的不平等。這就需要政府通過稅收和再分配對收入和財富進行二次調節。但調節不是簡單的“削峰填穀”,把從(cong) 企業(ye) 和高收入者那裏收到的稅收分給低收入者就了事,而是精準地提高民眾(zhong) 的收入能力,這樣才能獲得持續的共同富裕。


在今天的中國,接受良好的教育是提升收入能力的關(guan) 鍵;一夜暴富的草莽英雄時代已經結束。但中國的教育水平分布不均,大城市的高等教育已經趨於(yu) 普及,而廣大農(nong) 村地區的平均教育水平才剛過初中。教育的階層固化也日趨嚴(yan) 重,子女教育水平與(yu) 父母教育水平的相關(guan) 性已經回到了上世紀30年代的水平。家庭的教育投入出現分化。中等收入群體(ti) 對子女的教育日益重視,“雞娃”和焦慮成為(wei) 常態;低收入家庭出現躺倒、放棄孩子課外輔導的狀況。

 

共同富裕的重中之重是實現教育資源的均等化。筆者認為(wei) ,實行小學和中學各五年的十年一貫製義(yi) 務教育,不僅(jin) 有利於(yu) 降低中小學生的無效競爭(zheng) ,也有利於(yu) 政府教育投入的均等化。提高農(nong) 村地區教師的待遇,吸引優(you) 秀教師長期紮根農(nong) 村學校,也是實現教育均等化的有效措施之一。

 

三次分配是厲以寧先生30多年前提出來的概念,自願是它的原則。在這方麵,一些企業(ye) 家做出了表率,他們(men) 積極投入我國的慈善事業(ye) ,是慈善捐款的主體(ti) 力量。但是,就促進共同富裕而言,三次分配隻能是錦上添花,因為(wei) 其數量畢竟是有限的;它更多的是體(ti) 現社會(hui) 的互幫互助精神,而不是強製性的再分配。最適合三次分配發揮作用的地方,是救助社會(hui) 保障無法觸及的貧困領域、對高等教育和科研的資助以及引領社會(hui) 的文化藝術事業(ye) 。

 

(作者是北京大學國家發展研究院院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