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吳鉤作者簡介:吳鉤,男,西曆一九七五年生,廣東(dong) 汕尾人。著有《宋:現代的拂曉時辰》《知宋:寫(xie) 給女兒(er) 的大宋曆史》《宋仁宗:共治時代》《風雅宋:看得見的大宋文明》《宋神宗與(yu) 王安石:變法時代》等。 |
有的時代告密成風,宋朝卻立法禁止告密
作者:吳鉤
來演:作者授權 伟德线上平台 發布
原載於(yu) “我們(men) 都愛宋朝”微信公眾(zhong) 號
時間:孔子二五七一年歲次辛醜(chou) 七月十二日己亥
耶穌2021年8月19日
有一段時間,網上許多人都在討論中國的“告密文化”,論者言之鑿鑿說,“告密”屬於(yu) 中國人的國民劣根性,傳(chuan) 統文化是滋生“告密”的沃土。聽得我的心都碎了,難不成“告密”就是我們(men) 與(yu) 生俱來的文化基因,而“被告密”則是我們(men) 擺脫不掉的曆史宿命?但細一想,又覺得不對。以我這麽(me) 多年讀史的印象,在傳(chuan) 統社會(hui) ,告密行為(wei) 一直是受到主流文化排斥的,中國的主流文明以其說是“告密文化”,不如說是“反告密文化”。
過去處於(yu) 主流、正統地位的儒家文明,對告密行為(wei) 可謂深惡痛絕。孔夫子曾問他的弟子子貢:你最討厭哪些行為(wei) ?子貢說:“惡徼以為(wei) 智者,惡不遜以為(wei) 勇者,惡訐以為(wei) 直者。”這裏的“訐”,即告密。將告密當成正直的表現,是子貢最厭惡的行為(wei) 之一。
發生在親(qin) 人、朋友之間的告密行為(wei) ,由於(yu) 直接破壞了小共同體(ti) 最基本的人際信任,挑戰了人倫(lun) 底線,更是受儒家抵製。曾有一個(ge) 人告訴孔子:我們(men) 那裏有個(ge) 正直的人,發現父親(qin) 偷了人家的羊,便跑到官府舉(ju) 報了。孔子說:“吾黨(dang) 之直者異於(yu) 是。父為(wei) 子隱,子為(wei) 父隱,直在其中矣。”親(qin) 親(qin) 得相隱匿,社會(hui) 的人倫(lun) 底線才不會(hui) 被突破。用漢宣帝的話來說,“父子之親(qin) ,夫婦之道,天性也。雖有患禍,猶蒙死而存之。誠愛結於(yu) 心,仁厚之至也,豈能違之哉!自今,子首匿父母、妻匿夫、孫匿大父母,皆勿坐。其父母匿子、夫匿妻、大父母匿孫,罪殊死,皆上請廷尉以聞。”“親(qin) 親(qin) 相隱”的原則自此列入中華法係,並曆代相沿。
——不要認為(wei) “親(qin) 親(qin) 相隱”是陳腐、過時的觀念,現代西方發達國家的法律,同樣非常明確地承認公民不給親(qin) 人證罪的“親(qin) 親(qin) 相隱”權利。
當然,我也不否認,中國曆史上曾出現過競相告密的風氣。但我們(men) 需要知道,告密行為(wei) 的鼓吹者是邊緣的法家,而不是主流的儒家。商鞅主張治國要任用熱愛告密的奸民:“用善,則民親(qin) 其親(qin) ;任奸,則民親(qin) 其製。合而複之者,善也;別而規之者,奸也。章善則過匿,任奸則罪誅。”商鞅認為(wei) ,善民重視親(qin) 情,會(hui) 相互包庇;奸民則相信“爹親(qin) 娘親(qin) 不如秦王親(qin) ”,會(hui) 相互告奸。人民熱衷於(yu) 告奸,罪惡便無處逃遁。
但有意思的是,商鞅鼓勵告密,卻不能不將習(xi) 慣於(yu) 告密的人命名為(wei) “奸民”。可見在當時的道德評價(jia) 體(ti) 係中,告密行為(wei) 是為(wei) 人所不齒的。商鞅本人可能對這種道德評價(jia) 很不以為(wei) 然,但告密的反道德性質卻是商鞅無法否認的。
曆史上,但凡申韓法術大行其道的時期,告密之風便會(hui) 盛行一時,比如商鞅變法後的秦國、漢武帝時代、武則天時代、朱元璋時代以及所謂的“康雍乾盛世”。而受儒家價(jia) 值觀塑造最深刻的宋王朝,告密之風則大為(wei) 收斂。我不是說宋朝就沒有告密,而是說告密的行為(wei) 在宋朝並不受鼓勵,士大夫群體(ti) 乃至君主都自覺抵製告密,以告密為(wei) 恥。
宋真宗時,李沆任宰相。一日宋真宗問李沆:“人皆有密啟,卿獨無,何也?”密啟即秘密奏事、向皇帝打小報告。李沆對打小報告非常反感,說:“臣待罪宰相,公事則公言之,何用密啟?夫人臣有密啟者,非讒即佞,臣常惡之,豈可效尤?”李沆認為(wei) ,隻有那些品德敗壞的人才會(hui) 喜歡打小報告。
真宗的兒(er) 子仁宗當皇帝時,有一回,諫官韓絳收到同僚林獻可送來的一封書(shu) 信,信中“多斥中外大臣過失”。韓絳身為(wei) 諫官,覺得應該向皇帝報告。便將這封私信交給宋仁宗:“林獻可遣其子取書(shu) 抵臣,多斥中外大臣過失。臣不敢不以聞。”宋仁宗卻說:“朕不欲留中,恐開告訐之路。第持歸焚之。”叫他將書(shu) 信帶回去燒掉。
仁宗皇帝不想了解大臣過失、借以整飭吏治嗎?當然不是。但他深知,如果為(wei) 了掌握臣下動向而縱容告密,對政治品質的敗壞將遠甚於(yu) “中外大臣過失”本身。
宋仁宗一朝,也是宋代最自覺抑製告密政治的時期。皇祐元年(1049),台諫官李兌(dui) 、何郯、陳旭等人上書(shu) :“比歲臣僚有繳奏交親(qin) 往還簡尺者,朝廷必推究其事而行之,遂使聖時成告訐之俗。自今非情涉不順,毋得繳簡尺以聞,其於(yu) 官司請求非法,自論如律。”
意思是說,最近有些臣僚將私人書(shu) 信上交朝廷,朝廷則憑書(shu) 信私議調查臣下,弄得告密之風大盛。自今之後,除非事關(guan) 謀逆,臣僚不得交納私人通信,有司也不可收繳臣僚私信。宋仁宗批準了這一建議。這大概也是中國曆史上第一次明確申明政府不得繳納私人信件、據書(shu) 信私議定罪的立法。
宋仁宗時代,監察係統非常活躍,台諫官可以風聞奏事,這固然對執政的政府係統構成強有力的製衡,但也產(chan) 生了一些負作用——台諫官動輒上章告訐人罪,甚至根據道聽途說“暴揚(他人)曖昧之事”,以致“刻薄之態,浸以成風”。禦史呂誨於(yu) 是上書(shu) “請懲革之”。仁宗皇帝從(cong) 善如流,下詔“戒上封告訐人罪或言赦前事”,禁止官員打小報告揭發人罪。執政官若有過失、罪錯,可以公開彈劾,但不應告密,不能揭人陰私。
後來的宋神宗、哲宗時代,當變法派(他們(men) 受申韓法術影響較深)執政時,告密風氣大有複熾之勢,因為(wei) 一部分變法派官員認為(wei) ,新政的推行,需要借助告密的力量。如熙寧七年(1074),參知政事(副宰相)呂惠卿推行“手實法”,即要求老百姓自行申報不動產(chan) ,政府再按其不動產(chan) 征稅。這本非惡政,但呂惠卿為(wei) 防止有人隱瞞財產(chan) ,又“許人糾告”,鼓勵告密。結果在民間大開告密之風,“家家有告訐之憂,人人有隱落之罪,無所措手足矣”。
因而,“手實法”甫一推行,立即就受到有識之士的強烈抵製。未久,宋神宗隻好下詔廢止了“手實法”。在宋朝士大夫看來,如果一項政策導致民間告密成風,社會(hui) 便會(hui) 進入人人自危的境地,敦厚的風俗就會(hui) 被破壞殆盡,朝廷即使因此多收些稅錢又有什麽(me) 意義(yi) ?
被現在許多人視為(wei) 昏君的宋高宗,也不歡迎臣僚告密——也可能他實際上並不討厭告密,隻是因為(wei) 主流士風對告密行為(wei) 不待見,不得不表態拒絕告密。紹興(xing) 初年,高宗下詔求言,有些官員即以密奏的形式告訐同僚。高宗說:“自今上書(shu) 言事,毋有所諱。惟不許因書(shu) 告訐他人過失。”給告密者當頭撥下一盆冷水。
紹興(xing) 二十五年(1155),三省與(yu) 樞密院給高宗打了一個(ge) 報告,說:“頃者輕儇之子,輒發親(qin) 戚箱篋私書(shu) ,訟於(yu) 朝廷,遂興(xing) 大獄,因得美官。緣是之後,告訐成風。考簡牘於(yu) 往來之間,錄戲語於(yu) 醉飽之後,雖朋舊骨肉,實相傾(qing) 陷,薄惡之風,莫甚於(yu) 此。”一些輕佻的官員出於(yu) 政治投機之心,將親(qin) 戚朋友私信上的談論揭發出來,自己則因檢舉(ju) 有功而獲得美差。結果,告訐之風大興(xing) ,私人通信、茶餘(yu) 酒後的議論,都有人打小報告揭發;即便是親(qin) 兄弟,也可能被出賣。再沒有比這種賣友求榮的風氣更薄惡的了。
因此,三省與(yu) 樞密院提出建議:“乞令有司開具前後告訐姓名,議加黜罰。”即提議朝廷將那些有告密史的官員列入黑名單,“議加黜罰”。宋高宗同意這個(ge) 建議,“詔令刑部開具取旨”。這大概也是中國曆史上第一次正式在官僚係統中清理告密者。
宋高宗是一位有汙點的皇帝,比如他重用奸相秦檜,比如他冤殺嶽飛。但他對告密行為(wei) 的打擊,卻表明他至少明白一個(ge) 道理:再冠冕堂皇的告密,都不可能“告”出優(you) 良的治理秩序,因為(wei) 告密直接敗壞了公共治理的根基——人心。
我們(men) 曆史上存在過鼓勵告密的時期,也擁有過一個(ge) 明明白白“反告密”的時代——那就是宋代。我想說的是,拒絕告密、抵製告密,其實也是華夏文明的傳(chuan) 統哩。
責任編輯:近複
伟德线上平台
青春儒學
民間儒行
伟德线上平台
青春儒學
民間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