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沛 貝淡寧】以年齡為基礎的家庭正序:辯護及其限定

欄目:學術研究
發布時間:2021-06-22 14:18:35
標簽:家庭
貝淡寧

作者簡介:貝淡寧(Daniel A. Bell),男,西曆一九六四年出生於(yu) 加拿大蒙特利爾。 一九九一年獲牛津大學哲學博士(政治學)。現為(wei) 山東(dong) 大學政治學與(yu) 公共管理學院院長,清華大學教授。著有《賢能政治》(中信出版社,2016年)《社群主義(yi) 及其批評》(牛津大學出版社一九九三、生活·讀書(shu) ·新知三聯書(shu) 店二〇〇一)、《中國新儒家: 變革的社會(hui) 中的政治和日常生活》(普林斯頓大學出版社二〇〇八年、上海三聯書(shu) 店二〇一〇)、《超越自由民主》(上海三聯書(shu) 店二〇〇九年)等。

以年齡為(wei) 基礎的家庭正序:辯護及其限定

作者:汪沛 貝淡寧

來源:《中山大學學報》(社會(hui) 科學版)2021年第3期


摘    要:現代社會(hui) 的家庭對於(yu) 代際之間層秩的含混不清,導致了慈愛與(yu) 孝愛的時間之流的紊亂(luan) 。通過分析家庭這一傳(chuan) 統共同體(ti) 的現代困境,厘清慈愛與(yu) 孝愛的界限,由此倡導慈愛與(yu) 孝愛的不斷重新發現與(yu) 更新,並提出在具體(ti) 條件限定基礎上重建以年齡為(wei) 基礎的家庭正序。

 

作者簡介:汪沛,複旦大學中國研究院;貝淡寧(Daniel A.Bell),加,山東(dong) 大學政治學與(yu) 公共管理學院 

 

現代社會(hui) 中的家庭早就已經傾(qing) 向於(yu) 去掉層秩(hierarchy)【1】而趨於(yu) 扁平化。父母以做孩子的“朋友”為(wei) 豪,孩子以和父母甚至祖父母稱兄道弟為(wei) 榮,家庭看起來成了同一輩人以兄弟姊妹相稱的場域,但明處、暗處代際的矛盾似乎又從(cong) 未退場。近代中國“破家非孝”的思潮看似獲得了巨大成功——翦滅了家庭中的層秩——卻是不徹底的。當今中國的家庭依舊麵臨(lin) 著古代家庭的層秩問題,尤其當父母暴力幹涉成年子女選擇專(zhuan) 業(ye) 、就業(ye) 、婚姻、甚至養(yang) 育孩子這些成年人本來應該為(wei) 自己做決(jue) 定的問題的時候,拿那些和父母之間稱兄道弟的情誼想要蒙混過關(guan) 就幾乎不可能。虛偽(wei) 地取消家庭內(nei) 部層秩卻帶來了切實的痛苦後果,孩子從(cong) 小沒學會(hui) 做孩子,要和父母做“朋友”難道不是揠苗助長地被迫成了“小大人”麽(me) ?而成年的孩子又不像成年人,因為(wei) 他們(men) 從(cong) 小就處在假的成年狀態,以至於(yu) 根本沒有成長,還是父母幼稚的、平輩的“兄弟姊妹”。

 

在日常的討論甚至學術的語言中,似乎錯的都是等級,仿佛扁平化家庭內(nei) 部關(guan) 係之後就能解放每一個(ge) 家庭成員了。這裏存在一個(ge) 可能的方案是:真正徹底地取締家庭內(nei) 部的層秩關(guan) 係。但這個(ge) 方案的可行性又有多高?“幼有所長,老有所終”已經不僅(jin) 僅(jin) 隻是儒家的倫(lun) 理常識。幼子誰來養(yang) ,老人又依靠誰?這裏存在真實的求助與(yu) 依賴關(guan) 係。在家庭內(nei) 部,人和人之間存在的並不是同一性(sameness)的關(guan) 係。那麽(me) ,在具體(ti) 的倫(lun) 理語境中,依據不同的倫(lun) 理價(jia) 值,必然存在排序:家庭中的層秩就是真實且必然存在的倫(lun) 理事實。但是何種層秩是合理的?這種合理的層秩——我們(men) 稱之為(wei) 正序(just hierarchy)【2】——又應該基於(yu) 何種理由?對於(yu) 這種正序,是不是需要一些具體(ti) 限定?

 

本文接下來會(hui) 討論現代家庭因為(wei) 缺乏層秩而導致的新病症,並給出解決(jue) 思路——重建以年齡為(wei) 基礎的家庭正序——最後對所提供的方案加以限定,使其更貼合中國社會(hui) 的現實。

 

一、傳(chuan) 統家庭的現代病

 

當中國的哲學家在今天重新討論家與(yu) 孝的問題【3】,我們(men) 需要意識到現代家庭的疾病並不僅(jin) 僅(jin) 是百年前文人所批評的那個(ge) 部分,有一個(ge) 更紊亂(luan) 的部分亟待正視——如果連正視的勇氣都需要積攢很久才能出現,就遠遠談不上亟待解決(jue) ——也就是家庭內(nei) 部層秩消失帶來的代際混亂(luan) ,而代際混亂(luan) 也直接帶來了時間的無序,時間的無序會(hui) 直接帶來道德的墮落【4】。暴力壓平家庭內(nei) 部層秩的後果就為(wei) 家庭帶來了代際混亂(luan) 的現代病。張祥龍認為(wei) ,孝愛“從(cong) 根本上講是親(qin) 子關(guan) 係中的一種,而親(qin) 子關(guan) 係首先是時間關(guan) 係,即代表過去的父母親(qin) 和代表未來的子女的當下共同存在;換句話說,父母親(qin) 對子女的慈愛和子女對父母的依戀及孝愛,兩(liang) 者交織成活生生的現實家庭生活。家從(cong) 根本上看就是代際生存時間的生發境域”【4】。近代中國“非孝毀家”意在打消這個(ge) 部分,而當今的家庭卻扭曲了時間關(guan) 係。

 

按照張祥龍的現象學詮釋,孝愛的出現契機之一就是人類子女去養(yang) 育自己的子女之時,“過去父母的養(yang) 育與(yu) 當下為(wei) 人父母的去養(yang) 育,交織了起來,感通了起來。當下對子女的本能深愛,在本能的記憶中溝通了,反轉出現了,蒼老無助的父母讓他/她不安了,難過了,甚至恐懼了。於(yu) 是,孝心出現了”【5】。對於(yu) 一些幸運的人,孝意識的時間觸擊是一種實存的瞬間。但是也有很多人的經曆是,他們(men) 還遠遠不至於(yu) “蒼老無助”,甚至還非常精神抖擻的父母,要強勢幹預孫輩的養(yang) 育和教育,在此之前他們(men) 或許已經強勢幹預了子女的婚姻和工作。不安、難過、恐懼,這些情緒遲遲無法出場,對於(yu) 這些不那麽(me) 幸運的人,是不是要等到父母發禿齒搖,徹底變為(wei) 一個(ge) 生理上的完敗弱者的形象之時,“孝意識的時間觸擊”才有可能會(hui) 出現【6】。

 

或許問題是不是應該轉變為(wei) ,孝愛與(yu) 慈愛都需要主體(ti) 極為(wei) 強烈而分明的時間意識,這種清晰的時間意識搭建起家庭的層秩,否則父母也不代表過去,子女也難以代表未來,當下共在是一團混亂(luan) 。在古代,個(ge) 人或許同時屬於(yu) 家族、宗族等等更大的共同體(ti) ,從(cong) 不曾單單隻屬於(yu) 自己的父母。但是大家族支離之後,核心家庭成了普遍現象。這時候子女似乎可以單純地隻屬於(yu) 父母了。父母養(yang) 育子女的不易成了父母可以將子女當作所有物的理由,似乎生恩可以自然地換來所有權和處置權。這實在是對於(yu) 生生之道的極大扭曲和誤解。

 

父母生養(yang) 子女,同時也意在延續自己的生命。子女的出生給壽數“猶有盡時”的父母帶來了新的生命篇章。但這嶄新的生命時間是子女的降生開啟的,這一開啟是天(地)人之倫(lun) 的“理一”分殊到父(母)子之倫(lun) 的具體(ti) 展現,“既然‘天地之大德曰生’,而‘天地之心為(wei) 仁’,那麽(me) ,生生就是天地之仁心的具體(ti) 表現。既然天地與(yu) 萬(wan) 物之間的生與(yu) 被生的關(guan) 係類同於(yu) 父母與(yu) 子女的關(guan) 係,那麽(me) ,天地之心所包含的那種愛也類同於(yu) 父母對子女的那種愛,也即我們(men) 一般所理解的慈愛”【7】。天地生萬(wan) 物卻不會(hui) 附體(ti) 於(yu) 任何一物,而父母生養(yang) 子女如果意在霸占、附體(ti) 、偷盜子女的時間,那麽(me) 人類的繁衍就成了無意義(yi) 的自我複製與(yu) 喃喃自語。

 

父母給予子女生命,同時子女也給予了父母新的生命體(ti) 驗。在子女所帶來的新的時間與(yu) 生命樂(le) 章之時,父母的生命中也出現了新的可能性。這種可能性需要父母來親(qin) 自確證。父母如果不通過關(guan) 愛和撫育子女來體(ti) 會(hui) 生命中的新角色、新境遇,甚至新挑戰、新困境,那麽(me) 子女對於(yu) 父母就沒有真正的時間性的意義(yi) ,父母對於(yu) 子女的生恩也同時落空。子女多的父母有時候喜歡揀選自己偏愛的孩子。重男輕女,甚至因為(wei) 重視生男孩,而要把女嬰流產(chan) 掉,這都是父母在主動地揀選自己未來的可能。很多被流產(chan) 的女嬰恰恰因為(wei) 他們(men) 的父母,尚未出生就走上歸途。那些熱衷於(yu) 揀選自己孩子的父母,揀選的是他們(men) 對於(yu) 未來的具體(ti) 想象,所體(ti) 現的也是對於(yu) 他們(men) 當下自我的認知。子女的出生就已經曆了父母的揀選,不健康的嬰兒(er) 很多遭到遺棄,健康的兒(er) 童還需要同自己的兄弟姐妹或者同齡人去競爭(zheng) 以博得父母歡心。父母通過這種揀選和認定來延續自己的生命,危險的是父母也可以通過這種揀選和認定霸占明明屬於(yu) 孩子的未來的時間。我們(men) 需要反思的是,天地生萬(wan) 物有這種揀選麽(me) ?這些熱衷於(yu) 揀選的父母生養(yang) 子女究竟在哪個(ge) 意義(yi) 上可以理一分殊天地之大德?

 

我們(men) 或許不得不承認,慈愛的困難與(yu) 孝愛的困難其實不相上下。但是在我們(men) 的語境中,這兩(liang) 種感情有了層次的差異。慈愛似乎出於(yu) 天然,不用習(xi) 得;而孝順則需要更多良知的喚醒,需要一個(ge) “孝意識的時間觸擊”。然而,慈愛不需要一個(ge) “慈意識的時間觸擊”麽(me) ?或許我們(men) 應該承認,不僅(jin) 孝愛不是物理上自然地現成就有的,慈愛同樣也不是。未經過深刻時間化過程的愛都是無明甚至有害的,慈愛甚至先於(yu) 孝愛需要主體(ti) 自行進行這種時化的自我啟蒙。“格物之物首先就是指親(qin) 子關(guan) 係。”【8】父母養(yang) 育孩子,尤其是嬰兒(er) 的時候,總有很多瞬間忽然體(ti) 會(hui) 到稚子的純真可愛、無辜嬌弱以及對自己的無限信任、依賴甚至無端崇拜,在這些瞬間,父母也獲得了自己唯一性的確立。因為(wei) 他們(men) 是這個(ge) 孩子的父母,在體(ti) 會(hui) 稚子對父母的熱愛之時,也決(jue) 心要保護、養(yang) 育和陪伴這個(ge) 孩子——當下這個(ge) 時刻中、與(yu) 代表未來的時間的關(guan) 係裏,愛意的源頭自然地開示出來——這一親(qin) 子關(guan) 係是唯一而且獨特的。親(qin) 子關(guan) 係源於(yu) 自然,但又不能隻靠天然維係。如果沒有父母一次又一次地親(qin) 自確證的時刻,親(qin) 子關(guan) 係就止於(yu) 生育這樣生物性的層麵,而不具備倫(lun) 理性的內(nei) 涵,遑論分有天地生生之德。

 

“幼有所長,老有所終”,其實就是相應於(yu) “慈意識的時間觸擊”和“孝意識的時間觸擊”這兩(liang) 個(ge) 深刻的時化經驗所出現的時刻。真實的倫(lun) 理生活總是建立在複雜的社會(hui) 關(guan) 係之中,親(qin) 子關(guan) 係是其中最為(wei) 親(qin) 密的一種。要意識到這種至親(qin) 至愛的親(qin) 子關(guan) 係中的界限,其實並不容易。感情尤為(wei) 純真,界限就尤其模糊。但如果父母的時間之流與(yu) 子女的時間之流一旦出現紊亂(luan) ,子女就再也不是父母生命的延續,而隻是父母生命的複製;父母也不再是子女的來處,而隻是子女的僵化模板。父母對子女的慈愛僵化為(wei) 一種控製,子女對父母的孝順會(hui) 被這種控製逼迫得蕩然無存,而等父母真的老邁到不能自理,子女對父母的孝順又會(hui) 僵化為(wei) 對父母的控製。

 

親(qin) 子關(guan) 係中的慈愛需要不斷地通過父母的主動意識去激發和煥新,就像孝愛也需要一些特定的時間點去激發一樣。讓子女真正成為(wei) 子女,而不是父母的小奴隸;讓父母成為(wei) 父母,而不是子女世界中的全能神。這種自我身份的發現和確認,需要親(qin) 子關(guan) 係的雙方都清晰意識到自己的時間之流。尤其當家庭的層秩被虛偽(wei) 的特定價(jia) 值夷為(wei) 平地,本該出場的“慈愛”被化妝為(wei) “稱兄道弟”的平輩情誼,很自然地,“孝順”就會(hui) 被父母對子女的時間的霸占與(yu) 附體(ti) 而擠壓得毫無出場的空間與(yu) 時機。

 

如果我們(men) 認為(wei) 有層秩的家庭是“傳(chuan) 統”價(jia) 值,那麽(me) 拒不承認層秩又無法不在層秩之中的家庭則必然沾染時間之流錯亂(luan) 墮落的“現代”疾病。就像賀麟所言:“有許多人表麵上好像很新,滿口的新名詞、新口號,時而要推翻這樣,打倒那樣,試考查其實際行為(wei) ,有時反作傳(chuan) 統觀念的奴隸而不自覺……既不能保持舊有文化的精華,又不能認識新時代的真精神。”【9】孫向晨《論家:個(ge) 體(ti) 與(yu) 親(qin) 親(qin) 》意在拯救家庭,他呼籲“在現代世界,重新為(wei) ‘家’正名;讓我們(men) 在新文化運動一百多年之後重新出發”【10】,意味著我們(men) 需要以謹慎的進步主義(yi) 態度,或者說進步的保守主義(yi) 態度來對傳(chuan) 統和現實進行雙重檢討,在“家”這一傳(chuan) 統價(jia) 值中推陳出新,挽救家,也安頓個(ge) 體(ti) 。本文的主張則是正視家庭層秩,為(wei) 慈愛與(yu) 孝愛正名,基於(yu) 此重新確立家庭正序,在這呼應與(yu) 天地之心的正序裏安頓個(ge) 體(ti) 。

 

二、家庭正序的構造

 

在家庭之中,老年人和年輕人之間存在層秩上的差異,是中國家庭倫(lun) 理文化的核心。例如,盡管對人性的出發點完全不同,孟子和荀子都認同,在家庭裏,人與(yu) 人之間應該有以年齡為(wei) 基礎的層秩差異。基於(yu) 年齡的等級製度植根於(yu) 孝愛的理念。我們(men) 應該尊重年長的家庭成員,並將這種敬意延伸到所有老年人【11】。

 

每個(ge) 已知的社會(hui) 都接受父母和孩子之間的這種理智和能力上的差異,就像亞(ya) 裏士多德在《尼各馬可倫(lun) 理學》中反複不停地提起年輕人需要聽從(cong) 父兄的教導,猶如靈魂中情感的部分聽從(cong) 理性的部分那樣。父母顯然擁有超過孩子的知識和美德,所以父母應該將孩子養(yang) 育為(wei) 優(you) 秀的年輕人。當孩子們(men) 成年後——例如十八歲左右——在西方,人們(men) 默認成年子女和他們(men) 的父母是平等的,家庭中基於(yu) 年齡的層秩關(guan) 係不再合理。在中國,尤其是古代,父母繼續對成年子女擁有某種形式的不平等權威,同時成年子女應該為(wei) 年邁的父母服務。當討論家庭正序的時候,這些常識的差異是我們(men) 思考的起點。

 

那麽(me) ,支持成年子女和父母之間基於(yu) 年齡的正序的論據是什麽(me) 呢?我們(men) 在此討論六個(ge) 論點,希望可以構成基於(yu) 年齡的家庭正序的有力論證。

 

第一個(ge) 論點是這種基於(yu) 年齡的正序喚起了互惠的價(jia) 值。父母在我們(men) 小的時候就照顧我們(men) ,當他們(men) 年老體(ti) 弱的時候,成年的子女有義(yi) 務照顧年邁的父母。在西方,成年子女也會(hui) 照顧父母,但這隻能理解為(wei) 他們(men) 的個(ge) 人選擇。成年子女照顧父母,在西方社會(hui) 不被視為(wei) 一種天然的倫(lun) 理要求。在中國並非如此,成年子女必須照料體(ti) 貼他們(men) 年老的父母,這一規範通常會(hui) 通過法律手段得以強化。我們(men) 相信中國未來也將在提供老年護理方麵發揮更大的製度作用【12】。盡管如此,我們(men) 有義(yi) 務贍養(yang) 父母的想法並不一定必然轉化為(wei) 年邁的父母與(yu) 成年子女之間的層秩關(guan) 係:一個(ge) 不恰當的比方或許是,我們(men) 也有義(yi) 務照顧家裏的寵物,但寵物不是我們(men) 的主人。因此,我們(men) 需要更多的論據來證明這種家庭正序。

 

第二個(ge) 論點則是依據從(cong) 經驗中學習(xi) 的價(jia) 值。在這一點上,就連動物也是如此:動物群體(ti) 中的領袖往往是更為(wei) 年長、更有經驗的【13】。人類可以有意識地長期致力於(yu) 學習(xi) ,以拓寬他們(men) 的智力與(yu) 視野。學習(xi) 是一個(ge) 永無止境的積累知識的過程,由於(yu) 閱讀和學習(xi) 是一個(ge) 耗時的過程,老年人更有可能有時間閱讀和學習(xi) 。因此,在其他條件不變的情況下,成年子女需要尊重和格外重視年邁父母的智力判斷。但是這個(ge) 前提條件其實很脆弱。例如在數學或物理等學科中,最好的智力工作往往是由二三十歲的青年科學家完成的。如今,年輕人經常需要向年邁的父母(和祖父母)傳(chuan) 授現代電子產(chan) 品的使用方法,這些設備對於(yu) 日常生活至關(guan) 重要。因此,僅(jin) 這點論據還無法支持基於(yu) 年齡的家庭正序。

 

第三個(ge) 論點有賴於(yu) 情商的價(jia) 值【14】。一般來說,情緒智力——通常是指社交技巧,例如自我意識、自我調節能力和理解他人的能力——通常會(hui) 隨著時間的推移而增加。隨著年齡的增長,我們(men) 會(hui) 經曆不同的角色——例如與(yu) 工作場所的上司、同事和下屬打交道——並加深在特定角色中的經驗——具有十年經驗的社區組織者應該比新來參加工作的組織者更有經驗。因此,隻要我們(men) 保持對自我完善的追求和對社會(hui) 互動的渴望,就更懂得何以要與(yu) 不同類型的人合作。事實證明,科學研究也有相似的洞見:“可以肯定的是,情商會(hui) 隨著年齡的增長而增加。”Fredda Blanchard-Field的研究比較了年輕人和老年人對壓力的反應,“研究結果表明,在解決(jue) 情緒衝(chong) 突時,老年人比年輕人更具社交敏銳度。他們(men) 更有能力做出維持人際關(guan) 係的決(jue) 定……她發現隨著年齡的增長,我們(men) 的情緒也變得愈發柔順——我們(men) 能夠根據自己的情商和以往的經驗適應不斷變化的情況,並且因此在大體(ti) 上比年輕人更容易做出更好的決(jue) 策”【15】。其他研究表明,老年人似乎特別擅長快速釋放負麵情緒,因為(wei) 他們(men) 重視社會(hui) 關(guan) 係,而不是更在乎社會(hui) 關(guan) 係破裂而帶來的自我滿足感【15】。簡而言之,我們(men) 有充分理由在家庭環境中賦予理智而年長的父母權力——給他們(men) 更多的發言權——因為(wei) 他們(men) 更有可能具有較高的社交能力。這可能都是可以支撐家庭正序的社會(hui) 科學論證。但是,在這點上有一個(ge) 極端的可能性在於(yu) 社交技能高超的反社會(hui) 分子,他們(men) 情商遠遠超出普通人,與(yu) 僵化遲鈍的人相比,他們(men) 會(hui) 更有效地操縱人心以達到不道德的目的。因此,情商這一理由仍不充足。

 

第四個(ge) 論點在於(yu) 道德進步的價(jia) 值【16】。亞(ya) 裏士多德在《尼各馬可倫(lun) 理學》第6卷談到實踐智慧的時候,認為(wei) 培育這種美德所需要的最重要因素是時間。《論語》中眾(zhong) 所周知的一句話是孔子對自己一生的概述:“吾十有五而誌於(yu) 學。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順。七十而從(cong) 心所欲不逾矩。”在當代中國,這句話往往遭到曲解:例如,三十歲的人認為(wei) 孔子是在說他們(men) 應該在事業(ye) 上站穩腳跟。但孔子所回顧的是他本人道德提升的過程,隨著年齡的增長,他的道德直覺提升了,他的心靈境界也日益完善。為(wei) 什麽(me) 他認為(wei) 道德會(hui) 隨著年齡的增長而提高呢?文本裏講得不是那麽(me) 清楚,但老年人有更大的道德判斷能力的一個(ge) 原因或許是,他們(men) 不太可能被情欲奴役。柏拉圖在《理想國》裏也有類似的討論,情欲隨著年齡的增長而減弱,情欲和行善之間的衝(chong) 突可能會(hui) 減少,老年人的情欲更容易控製,更容易服從(cong) 於(yu) 道德原則。盡管如此,我們(men) 都知道並不是所有的老年人在道德上都值得尊重,所以還需要更多的論據來論證基於(yu) 年齡的家庭正序。

 

第五個(ge) 論點援引了經濟平等的價(jia) 值。張泰蘇認為(wei) ,在近代早期的中國,以輩分為(wei) 基礎的社會(hui) 等級維護了非常持久的社會(hui) 經濟平等。與(yu) 近代早期英格蘭(lan) 的類似製度相比,清代和民國的財產(chan) 製度往往給較為(wei) 貧窮的社會(hui) 階層提供了更多的經濟保護:“清代和民國的財產(chan) 製度相對來說的‘平等主義(yi) ’傾(qing) 向,源於(yu) 中英兩(liang) 國農(nong) 村社區分配社會(hui) 地位和排序的不同方式。等級森嚴(yan) 的‘儒家’宗族網絡主導著中國大多數村莊的社會(hui) 和經濟生活。在這些網絡中,一個(ge) 人的地位和排序在很大程度上毋寧是取決(jue) 於(yu) 他的年齡和輩分,而不是個(ge) 人財富。這讓許多低收入家庭享受到了與(yu) 其財富極不相稱的地位和排序。”【17】換句話說,家庭和村莊層麵基於(yu) 年齡的等級實際上對社會(hui) 層麵的經濟平等有一定促進作用:如果人們(men) 因為(wei) 年齡而不是因為(wei) 財富而被賦予等級之中更高的分位,國家就不會(hui) 那麽(me) 專(zhuan) 注地傾(qing) 向於(yu) 製定有利於(yu) 富人的政策,而總體(ti) 效果將是——相對於(yu) 不那麽(me) 重視老年人的社會(hui) ——財富分配的合理化。當然,這樣的政策自身是存在問題的,因為(wei) 它基於(yu) 一種迂腐的父權假設:在傳(chuan) 統的中國社會(hui) ,隻有老年男性才有實質性的權力。在性別平等已經成為(wei) 常識的今天,如果我們(men) 擔心財富分配的極端不平等,原則上應該同時努力賦予家庭和當地社區中的老年男性與(yu) 女性以權力。不過,更大的問題或許是操作層麵的問題。張泰蘇反對經濟平等的“社會(hui) 主義(yi) ”道路,理由是這條道路涉及太多的脅迫,包括強有力的國家監管和自上而下蠻橫的財富分配。盡管賦予家庭和當地社區的老年人權力並不會(hui) 導致太多的脅迫,但是可以想象並幾乎可以肯定,社會(hui) 上的其他人會(hui) 強烈反對這樣的措施。

 

第六個(ge) 論點有關(guan) 和諧的價(jia) 值。儒家對和諧的思考取決(jue) 於(yu) 這樣一種觀念:在發生衝(chong) 突的情況下,有一個(ge) 擁有最終決(jue) 定權的“決(jue) 定者”。如果沒有“決(jue) 定者”,各派係社會(hui) 各自為(wei) 政,爭(zheng) 搶不休,就很容易破壞社會(hui) 和諧。在政治上的理想情況是,“決(jue) 策者”應該是德才兼備的公職人員。家庭不是(也不應該是)選賢任能的場所:家庭應該以愛和非正式的規範來管理,讓年邁的父母在他們(men) 能夠掌控家庭權柄之前接受一係列智商、情商和道德測試是荒謬的。但是,賦予年老的家庭成員以權力是有意義(yi) 的,因為(wei) 他們(men) (1)對家庭有誠摯的情感和付出,(2)經驗最多,知識也最豐(feng) 富,(3)情商更高,(4)更有可能控製他或她的動物屬性。盡管肯定有很多不符合這些條件的老年長輩,但家庭中年長的成員更有可能具備這些特質,因為(wei) 不符合這些條件的年輕一輩或許更多。此外,賦予家庭裏長輩以權力也可能促進共同體(ti) 中更多的經濟平等。無論如何,我們(men) 總有一個(ge) 很好的理由賦予家庭中年長的父母以權力。

 

本文對於(yu) 家庭內(nei) 部正序的論證,可以先告一段落。在展開對這一正序的條件限定之前,我們(men) 需要補充一個(ge) 非常重要的因素,也就是人在家庭正序之中的角色地位不是一成不變的,基於(yu) 年齡的正序中的角色和地位會(hui) 隨著時間的推移而變化。孩子會(hui) 長大成人,也會(hui) 有自己的孩子,他們(men) 最終會(hui) 對自己的成年子女擁有與(yu) 其父母曾經有過的同樣的權力。從(cong) 這個(ge) 意義(yi) 上說,基於(yu) 年齡的正序與(yu) 永久固定的基於(yu) 種族或性別的等級相比,是根本不同的,因為(wei) 在這裏,一個(ge) 人有機會(hui) 體(ti) 會(hui) 身份和地位的轉變。此外,成年子女和年邁的父母之間的正序往往以角色完全顛倒而告終。超過一定的年齡,年邁的父母往往會(hui) 因為(wei) 身體(ti) 和精神的惡化而失去自理能力。例如在阿爾茨海默氏症患者中,年邁的父母確實會(hui) 隨著時間的推移而逐漸喪(sang) 失理智能力,以至於(yu) 他們(men) 最後會(hui) 變得像無助的嬰兒(er) 一樣。在這一點上,正序之中的角色完全顛倒了,此時自然由成年子女來負責決(jue) 策家庭事務【18】。

 

三、正序的限定與(yu) 愛的界限

 

需要重申的是,我們(men) 反對任何層秩變得僵化,而任何具有結構性的存在總是傾(qing) 向於(yu) 僵化的。家庭之中尤為(wei) 如此,任何一方濫用自己在家庭中的決(jue) 策權,都是自私而愚昧的。父母養(yang) 育子女,所以習(xi) 慣了子女弱小、無助、嬌柔的樣子,卻忘了子女已經長大成人,應該對自己的生活負責。子女侍奉年邁的父母有時候又會(hui) 完全複製父輩的專(zhuan) 斷與(yu) 霸道,家庭僵化的層秩關(guan) 係不過是倒轉了而已。正序首先是正心,慈愛和孝愛發端於(yu) 體(ti) 會(hui) 到代表過去的父母與(yu) 代表未來的孩子在當下的共同存在,而要達到這一點殊為(wei) 不易,我們(men) 在具體(ti) 層麵還需要加以更多的限定。

 

第一,處於(yu) 家庭正序最底層的年輕家庭成員可以而且應該批評犯下道德錯誤的長輩。在儒家傳(chuan) 統中,即使是年幼的孩子也有義(yi) 務批評道德錯誤的父母,《孝經·諫諍章》就明確表達了這一點:“故當不義(yi) ,則子不可以不爭(zheng) 於(yu) 父,臣不可以不爭(zheng) 於(yu) 君。故當不義(yi) ,則爭(zheng) 之。從(cong) 父之令,又焉得為(wei) 孝乎!”【19】

 

第二,一般認為(wei) ,在衝(chong) 突情況下,成年子女理應服從(cong) 年邁的父母,但從(cong) 實際上來講,這說得通嗎?在關(guan) 涉個(ge) 人重要事務,比如說選擇大學、選擇專(zhuan) 業(ye) 、選擇工作、選擇戀愛和婚姻的伴侶(lv) 時,成年子女也並不需要盲目聽從(cong) 父母的意見。家庭正序中的權力不對稱結構並沒有給予父母過分的權柄,我們(men) 也不讚成父母親(qin) 自操持成年子女的人生大事。慈愛與(yu) 孝愛是有邊界的,邊界在於(yu) 任何一方不可以入侵、霸占、附體(ti) 另一方的時間之流,在一方感到窒息和痛苦時,盲目地強迫雙方沉浸在無明之愛中是不可取的。

 

第三,盡管我們(men) 提倡當衝(chong) 突出現時,父母可以成為(wei) 家庭事務的“決(jue) 定者”,但這不一定意味著在家庭生活的方方麵麵,這個(ge) “決(jue) 定者”都能行使否決(jue) 權。這可能意味著成年子女在做出一些重要的個(ge) 人決(jue) 定時有義(yi) 務谘詢年邁的父母,而年邁的父母卻不能總是霸道地使用一票否決(jue) 權。如果“決(jue) 定者”總是行使否決(jue) 權,無意於(yu) 摧毀整個(ge) 家庭時間之流的連續性。

 

第四,基於(yu) 年齡的家庭正序不代表基於(yu) 性別的等級在家庭中是合理的。我們(men) 雖然訴諸儒家對於(yu) 家庭的價(jia) 值觀,但是絕對否認這種基於(yu) 性別的等級,而更傾(qing) 向於(yu) 采納儒家對於(yu) 孝愛的論述,一個(ge) 人慕父母而不隻是慕父親(qin) 或者隻是慕母親(qin) ,而父母愛子女也不隻會(hui) 愛兒(er) 子或者僅(jin) 僅(jin) 愛女兒(er) 。尤其在家庭中不該有這種性別歧視。

 

第五,兄弟姐妹之間基於(yu) 年齡的正序並非是刻板教條的。值得思考的是,長兄、長姊對於(yu) 弟弟、妹妹的權威或許取決(jue) 於(yu) 年齡差距。例如兩(liang) 姐妹隻相差十一個(ge) 月,年長的一方就很難承載這種權威。但是,如果兩(liang) 兄弟之間有二十歲的差距,那麽(me) 就很有可能出現“長兄如父”的情況了。

 

第六,需要極度警惕親(qin) 子之間的話語裏微妙的霸淩【20】。公共討論中通常會(hui) 批判夫妻之間的暴力,稱之為(wei) “家庭暴力”;校園裏以大欺小、恃強淩弱,稱之為(wei) “校園暴力”。似乎父母對於(yu) 孩子的暴力不算家庭暴力,而是大眾(zhong) 天然地可以接受的。

 

第七,我國《刑法》第二百六十條規定了“虐待罪”,指的是“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經常以打罵、捆綁、凍餓、限製自由、淩辱人格等方法,從(cong) 肉體(ti) 上和精神上進行摧殘迫害,情節惡劣的行為(wei) ”。雖有法條,但虐待孩子的新聞層出不窮,而那些明明已經違法的家長絲(si) 毫不受約束,完全是家庭中僵化的、扭曲的層秩的體(ti) 現,社會(hui) 和司法部門應該更積極有效地介入和幹預。

 

最後,政府在製定有關(guan) 孝道的法律時應該慎之又慎。畢竟基於(yu) 年齡的家庭正序需要滿足的條件其實極為(wei) 複雜,現實中也並不總能滿足這些條件。例如,年邁的父母不致力於(yu) 自我提升,而霸道地幹涉成年子女的個(ge) 人生活;或者年長父母患有精神疾病,不能為(wei) 自己的行為(wei) 負責;或者父母因為(wei) 惡言惡行被社會(hui) 所隔絕、離群索居,旨在拉住子女同歸於(yu) 盡;或者父母有意地不僅(jin) 不幫助子女還要傷(shang) 害他們(men) 。立法的目的不是要以國家意誌強迫公民盡孝,而應開示慈愛與(yu) 孝愛的倫(lun) 理內(nei) 涵,引導公民勉力踐履。

 

當我們(men) 談論理念的時候,也會(hui) 警醒它與(yu) 現實的差距。受困於(yu) 時間錯亂(luan) 的現代病的家庭數不勝數,但我們(men) 希望至少能夠揭示這一病因。豆瓣曾經有一個(ge) 成員超過十萬(wan) 的小組名為(wei) “父母皆禍害”(Anti-Parents),每個(ge) 令人窒息的帖子背後都有一個(ge) 層秩混亂(luan) 的家庭,而當事人總是那麽(me) 無解而困苦。成人之道需要倫(lun) 理關(guan) 係之中的榜樣,父母本身應該成為(wei) 子女的榜樣,但這種層秩關(guan) 係不必過於(yu) 僵化。對時間意識的啟示和深化更有體(ti) 會(hui) 的人就應該承擔起榜樣的作用,主動地推動層秩關(guan) 係的健康化。希望這些當年的年輕人能夠避免活成自己最討厭的樣子,在養(yang) 育自己的子女之時,不斷去體(ti) 會(hui) “慈意識的時間觸擊”,與(yu) 自己的子女共同建構健康的親(qin) 子關(guan) 係。等年邁的父母看到自己的子女用一些不同於(yu) 他們(men) 的方式來愛孩子的時候,他們(men) 的“慈意識的時間觸擊”或許也會(hui) 被重新激發,進而促進成年子女與(yu) 年邁父母之間慈愛與(yu) 孝愛的健康關(guan) 係。

 

在父母和子女都能意識到慈愛與(yu) 孝愛的界限,在家庭乃至家族的時間之流清晰而暢通的時候,家庭內(nei) 部的正序就自然地出現了。盡管在事實裏,家庭內(nei) 部不總是具有正序,與(yu) 層秩有關(guan) 的問題層出不窮,但這不就是人類倫(lun) 理生活的真相嗎?真實存在的、活生生的人總是充滿了缺陷,但不斷努力在與(yu) 他者的倫(lun) 理關(guan) 係——首先是家庭關(guan) 係——理解自身、糾正錯誤、踐行美德,不才是真正地彰顯人性光輝麽(me) ?我們(men) 不可以再繼續用平等、友愛、稱兄道弟這些詞匯,去粉飾家庭內(nei) 部基於(yu) 自然的年齡差異和輩分區別而天然存在的層秩關(guan) 係,而是需要正視並在倫(lun) 理實踐中找到糾正的機會(hui) 。假想的完美與(yu) 真實的缺陷相比,實在過於(yu) 誘人。拒絕層秩、批判等級容易,而看清虛假的平等太難,尤其對於(yu) 天然地處在這種層秩關(guan) 係下遊的人來說。在討論以年齡為(wei) 基礎的家庭正序之時,我們(men) 當然認可父母與(yu) 子女在尊嚴(yan) 上是絕對平等的,但是如果不去正視並且不斷糾正家庭內(nei) 部的層秩,這種平等就很容易遭到褻(xie) 瀆和摧毀。

 

為(wei) 了追求真正的平等,就需要重建並且維護真實的正序。人類倫(lun) 理實踐的起點總在家庭之中,隻有過去與(yu) 未來的時間之流在當下的家庭之愛中清晰呈現,才能為(wei) 民族與(yu) 文化的未來奠定真正的正義(yi) 基礎。

 

注釋
 
1感謝王剛毅教授建議我們用“層秩”這個相對中性化的詞來翻譯“hierarchy”。首先中文裏“等級”這個詞,就像英文裏的“hierarchy”一樣,已經是學者研究與公共討論的禁忌,其次“社會等級”在中文語境中往往使人聯想到“社會階層”,這會導致誤解。“層秩”保留了“層次秩序”這樣的含義,也有利於避免一些偏見和誤會。但是“層秩”一詞對於大部分讀者來說又過於陌生,所以我們會視具體語境用“等級”“層秩”“分位”或“等級層秩”來翻譯“hierarchy”。
 
2感謝陳建洪教授建議將just hierarchy翻譯為“正序”。
 
3 相關的論述有,張祥龍:《家與孝》,北京: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2017年;孫向晨:《論家:個體與親親》,上海: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2019年;唐文明:《仁感與孝應》,《哲學動態》2020年第3期。
 
4 張祥龍:《〈尚書·堯典〉解說:以時、孝為源的正治》,北京: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2015年,第68,78頁。
 
5 張祥龍:《家與孝》,第105頁。
 
6 這一部分的更多討論參見汪沛《孝順的尷尬與慈愛的局限》,《中華讀書報》2020年9月30日。
 
7 唐文明:《仁感與孝應》,《哲學動態》2020年第3期。
 
8 張祥龍:《家與孝》,第148頁。
 
9 賀麟:《五倫觀念的新檢討》,載《戰國策》1940年第3期,後收入氏著《文化與人生》,上海:上海文藝出版社,2001年。
 
10 孫向晨:《論家:個體與親親》,第4頁。
 
11 值得注意的是,孝愛並不是簡單地認為孩子就應該服從父母的想法。
 
12 在具有儒家傳統的其他國家也是如此:在新加坡,未得到物質支持的父母可以將成年子女告上法庭,這一法律在孝道方麵具有重要意義,參見http://eresources.nlb.gov.sg/infopedia/articles/SIP_1614_2009-11-30.html。
 
13  Peter Wohlleben,The Inner Life of Animals,Vancouver/Berkeley:Greystone Books,2017,p.114.
 
14 參見Daniel A.Bell,The China Model,Princeton: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2016,pp.95-96。
 
15 Stephen S.Hall,Wisdom:From Philosophy to Neuroscience,New York:Vintage Books,2010,pp.228-229,p.255.
 
16 參見Daniel A.Bell,China’s New Confucianism,Princeton: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2008,p.153。
 
17  Zhang Taisu,“Social Hierarchies and the Formation of Customary Property Law in Pre-Industrial China and England,”The American Journal of Comparative Law 62,2014,p.71.
 
18 這部分的更多討論參見Daniel A.Bell,Wang Pei,Just Hierarchy,Princeten University Press,2020。
 
19 阮元校刻:《十三經注疏》,北京:中華書局,1980年,第2558頁。
 
20 參見汪沛:《孝順的尷尬與慈愛的局限》,《中華讀書報》,202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