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餘治平】親親”而“分封”:“天下共主”之成敗——公羊家政治哲學一個基本原則的使用與效果分析

欄目:學術研究
發布時間:2021-05-29 11:44:52
標簽:公羊學
餘治平

作者簡介:餘(yu) 治平,男,西元 1965生,江蘇洪澤人,複旦大學哲學博士。現任上海交通大學人文學院哲學係教授。著有《唯天為(wei) 大——建基於(yu) 信念本體(ti) 的董仲舒哲學研究》《忠恕而仁——儒家盡己推己、將心比心的態度、觀念與(yu) 實踐》《董子春秋義(yi) 法辭考論》《春秋公羊夷夏論——儒家以文明教化為(wei) 本位的一種天下秩序設計》《做人起步<弟子規>——脩禮立教以找回一種向善的生活方式》《周公<酒誥>訓:酒與(yu) 周初政法德教祭祀的經學詮釋》等。

親(qin) 親(qin) ”而“分封”:“天下共主”之成敗

 ——公羊家政治哲學一個(ge) 基本原則的使用與(yu) 效果分析

 作者:餘(yu) 治平

來源:作者授權伟德线上平台發布,原載《中山大學學報》(哲社版)2021年第3期 


【內(nei) 容摘要】周代的政製、禮法、宗廟、祭祀維係於(yu) 血緣倫(lun) 理,都與(yu) 公羊家的“親(qin) 親(qin) ”原則相關(guan) 聯。“嫡長子繼承法”是周人的製度創新,解決(jue) 了夏商以來王權交接的問題,具有裏程碑意義(yi) 。周王分封遵循“褒有德”、“尊勤勞”,血緣親(qin) 屬優(you) 先,兼顧異姓戰功。“封建親(qin) 戚”是對血緣關(guan) 係的絕對信任,借助宗法力量而維護王權核心利益。周天子作為(wei) 盟主並不擁有天下疆土統治權,隻充當首領。柳宗元否認諸侯能倍加愛護封國之土田人口,其勢力過大卻挑戰朝廷權威,乃至“禮樂(le) 征伐自諸侯出”。秦“失在於(yu) 政,不在於(yu) 製”,封建必將被郡縣所取代。但分封製激活了地方,加速土地開發與(yu) 人口繁殖,促進經濟發展、文化振興(xing) ,催生貴族階層,則也是事實。整個(ge) 西周曆代天子都把精力消耗在為(wei) “親(qin) 親(qin) ”確立製度體(ti) 係、處理複雜血緣關(guan) 係上,可依然有不斷的親(qin) 親(qin) 相害,應該認真反省這種政治方式。

 

【關(guan)  鍵 詞】親(qin) 親(qin)  封建 天下共主 柳宗元 政治哲學

 

【作者簡介】餘(yu) 治平,上海交通大學長聘教授,博士生導師,董仲舒國際儒學研究院院長。中華孔子學會(hui) 董仲舒研究委員會(hui) 會(hui) 長。

 

 

 

董仲舒曰:“五帝三王之治天下,不敢有君民之心,什一二稅。教以愛,使以忠,敬長老,親(qin) 親(qin) 而尊尊,不奪民時”。【2】神話傳(chuan) 說時代,無論是母係氏族,還是父係氏族,雖尚無“君民”之政治體(ti) 製,但卻可以建構出“親(qin) 親(qin) 尊尊”之社會(hui) 秩序,其至三代,則已獲得官民的普遍認同。作為(wei) 公羊家政治哲學一個(ge) 基本原則的“親(qin) 親(qin) ”,在許多儒家經典文本中含義(yi) 皆指愛親(qin) ,即親(qin) 愛其父母雙親(qin) ;常與(yu) “尊尊”並舉(ju) ,後者則指敬長,尊重其上司領導。《詩·小雅·伐木序》:“親(qin) 親(qin) 以睦友,友賢不棄,不遺故舊,則民德歸厚矣。”孔穎達《疏》曰:“王者既能內(nei) 親(qin) 其親(qin) ,以使和睦;又能外友其賢而不棄,不遺忘久故之恩舊而燕樂(le) 之。”【3】王者淳化民風民德必先從(cong) 讓人們(men) 親(qin) 愛其父母雙親(qin) 、家族親(qin) 屬開始,然後再擴展到其朋友、故舊。《春秋經·成公元年》:“秋,王師敗績於(yu) 茅戎。”周天子的軍(jun) 隊竟然被晉國所打敗,顯然已經臉麵全無。《穀梁傳(chuan) 》曰:“不言戰,莫之敢敵也。為(wei) 尊者諱,敵不諱敗;為(wei) 親(qin) 者諱,敗不諱敵。尊尊、親(qin) 親(qin) 之義(yi) 也。然則孰敗之?晉也。”【4】孔子不書(shu) 晉國與(yu) 王師大戰,而隻書(shu) 王師敗北,顯然是刻意為(wei) 天子、為(wei) 尊者避諱,體(ti) 現出儒家的一項重要倫(lun) 理原則,即親(qin) 愛值得親(qin) 愛的人,尊重值得尊者的人。楊樹達稱:“分莫尊於(yu) 天子。”【5】隻字不提“晉”的書(shu) 法,就是對晉國犯上作亂(luan) 行徑的譴責和懲罰,臣不伐君,子不犯父。晉國雖勝,但於(yu) 道義(yi) 猶敗。相對集中地闡發“親(qin) 親(qin) ”、“尊尊”之含義(yi) ,則是《禮記》一書(shu) ,不過多在治喪(sang) 、祭祀語境裏呈現出來。其《大傳(chuan) 》曰:“上治祖禰,尊尊也;下治子孫,親(qin) 親(qin) 也;旁治昆弟,合族以食,序以昭繆,別之以禮義(yi) ,人道竭矣。”這裏的尊尊,指“治上而殺”,自父、祖而上,向過去追溯。而“親(qin) 親(qin) ”,則指“治下而殺”,【6】自子孫而下,向未來延伸;並且還必須以飲食之禮親(qin) 待宗族的兄弟,以辨清上下尊卑等級之差別。但親(qin) 親(qin) 、尊尊之道在《禮記》文本語境中也已超越出普通的道德倫(lun) 理規範,而開始被充塞進政治、經濟、法律、文化、宗教、禮教等實踐內(nei) 容,頗有開放化、豐(feng) 富化的欲求和趨勢,而不再停留在喪(sang) 服製度的單純概念規定層麵上。

 

一、宗法之製,嫡子繼承

 

縱觀三代文明,“鬱鬱乎文哉”,其周也。監於(yu) 夏、商,啟發後世,有所繼承,還能夠總結創新,“禮樂(le) 日備,文物日富”【7】而蔚為(wei) 大觀。周人璀璨的製度文明,體(ti) 現於(yu) 政製、禮法、宗廟、祭祀、典章方麵的優(you) 秀成果,其實都維係於(yu) 血緣倫(lun) 理,因而也都與(yu) 儒家“親(qin) 親(qin) ”政治哲學原則相關(guan) 聯。周人“親(qin) 親(qin) ”原則的使用與(yu) 落實,則使血緣關(guan) 係之脈絡流變更加明了清晰,有助於(yu) 人們(men) 追根尋源,建立和穩定宗法秩序。親(qin) 親(qin) 原則對於(yu) 血緣譜係確立、家族秩序建構的積極作用和重要貢獻,也應該首先被人們(men) 所承認。《禮記·喪(sang) 服四製》曰:“門內(nei) 之治,恩揜義(yi) ;門外之治,義(yi) 斷恩。”一方麵,以恩為(wei) 仁,以濃濃恩情行親(qin) 親(qin) 之事。而另一方麵,則以義(yi) 為(wei) 理,以王道正義(yi) 行尊尊之事。家庭倫(lun) 理中,是“恩揜義(yi) ”,“門內(nei) 之親(qin) ,恩情既多,揜藏公義(yi) ”,而“得行私恩,不行公義(yi) ”;而在社會(hui) 倫(lun) 理中,則是“義(yi) 斷恩”,“朝廷之間”、走向人群共同體(ti) ,則“當以公義(yi) 斷絕私恩”。【8】春秋、戰國,盛行“恩揜義(yi) ”;及至秦漢之後,則開始“義(yi) 斷恩”,已成為(wei) 帝國意識形態工具的儒家則公開要求人們(men) 以此“資於(yu) 事父以事君,而敬同”,事君必須等同於(yu) 事父,家國同構,忠孝一體(ti) 而不二,進而則使“貴貴、尊尊”成為(wei) “義(yi) 之大者也”。【9】帝國統治者們(men) 移孝作忠,蓄意放大親(qin) 恩關(guan) 係,將其投射到君臣一倫(lun) 之中,而進行忠孝互釋,把“自然道德關(guan) 係轉換為(wei) 政治道德關(guan) 係,以父子比附君臣,以父子之自然的唯一性確立君主的絕對權威”,【10】顯然是綁架親(qin) 親(qin) ,為(wei) 君天子、臣諸侯夯實精神基礎,也是在做悄無聲息的意識形態灌輸和滲透工作。

 

王國維《殷周製度論》曰:“欲觀周之所以定天下,必自其製度始矣。周人製度之大異於(yu) 商者,一曰立子立嫡之製,由是而生宗法及喪(sang) 服之製,並由是而有封建子弟之製,君天子臣諸侯之製;二曰廟數之製;三曰同姓不婚之製。此數者,皆周之所以綱紀天下。其旨則在納上下於(yu) 道德,而合天子、諸侯、卿、大夫、士、庶民以成一道德之團體(ti) 。周公製作之本意,實在於(yu) 此。”11顯然,周人的製度創新主要表現在涉及王位繼承的“立子立嫡之製”、有關(guan) 祖宗國家社稷祭祀的“廟數之製”、規定宗族婚姻關(guan) 係的“同姓不婚之製”三大主要方麵。這是周王“綱紀天下”、影響此後數千年不衰的最大亮點和最重要的天下治理智慧,值得今人認真挖掘和積極承續。縱觀有周一代君王統禦實踐的理路,便不難發現其目標旨意、實施路徑都有一種泛親(qin) 親(qin) 主義(yi) 傾(qing) 向和泛道德主義(yi) 要求:讓政治道德化,讓道德政治化;使社會(hui) 血親(qin) 化,使社會(hui) 宗法化。周王率先以德治國,“納上下於(yu) 道德”,不過,他們(men) 並不是把道德作為(wei) 治理手段,而是以道德為(wei) 治理目標與(yu) 理想。不同於(yu) 夏、商兩(liang) 朝基於(yu) 不同契約而在中華大地所形成的諸侯邦國共同體(ti) 或原始部族聯盟,周天子則“合天子、諸侯、卿、大夫、士、庶民以成一道德之團體(ti) ”,其所建立和竭力維護的則是一個(ge) 經由道德而凝聚上上下下、內(nei) 內(nei) 外外所有人的政治共同體(ti) 。

 

為(wei) 了及時革除殷商傳(chuan) 位之弊端,周公基於(yu) 親(qin) 親(qin) 原則而發明了“嫡長子繼承法”,以鞏固剛剛興(xing) 起的周人政權,這顯然是周人的一項製度創新,夏商以來長期所懸而未決(jue) 的政治接班人遴選問題終於(yu) 有了一個(ge) 暫時還算滿意的解決(jue) 方案,因而具有重要的曆史裏程碑意義(yi) 。【12】王國維說:“舍弟傳(chuan) 子之法,實自周始。當武王之崩,天下未定,國賴長君;周公即相武王克殷勝紂,勳勞最高,以德以長,以曆代之製,則繼武王而自立,固其所矣。而周公乃立成王而已攝之,後又反政焉。攝政者,所以濟變也;立成王者,所以居正也。自是以後,子繼之法遂為(wei) 百王不易之製矣。”周武王死,無論是按照殷商兄終弟及之製,還是依據個(ge) 人的德性水平、才情檔次、統禦能力,甚至還是震懾四方諸侯、鞏固周室基業(ye) 的迫切現實需要,從(cong) 這三個(ge) 方麵看,都輪到周公立馬即位,並且是刻不容緩。然而,周公卻沒有這麽(me) 做,而是把王位退讓給武王之長子——年幼的成王。周公在當時可能是既攝政,又稱了王的。《禮記》之《文王世子》曰:“成王幼,不能蒞阼。周公相,踐阼而治。”《明堂位》也稱:周公“踐天子之位,以治天下”。以相位,攝取行政,登過基,稱了王。《荀子·儒教》更直言不諱地說:“武王崩,成王幼,周公屏成王而及武王,以屬天下。”王先謙解曰:“屏,蔽。及,繼。屬,續也”【13】,言之鑿鑿,武王—周公—成王,構成了一個(ge) 短暫的周世傳(chuan) 承譜係。《春秋公羊傳(chuan) ·莊公三十二年》:“魯一生一及,君已知矣。”何休《解詁》曰:“父死子繼曰生,兄死弟繼曰及。”【14】武王死後,周公蓋住成王,而繼承武王,按照殷商王位繼承“兄終弟及”之製度,也屬於(yu) 正常,不為(wei) 篡逆。【15】不過,周公的品德、風格非常高尚,他不貪婪王位,對權力不上癮,七年一到即致政成王,又三年則豐(feng) 京養(yang) 老。周公遵循自己所親(qin) 手創設的王位繼承製度,堪稱一個(ge) 曆史典範,曆來為(wei) 儒家所謳歌與(yu) 頌揚。

 

作為(wei) 人道的親(qin) 親(qin) 法則,具有超強的內(nei) 驅力和原動力。《大傳(chuan) 》曰:“是故,人道親(qin) 親(qin) 也。親(qin) 親(qin) 故尊祖,尊祖故敬宗,敬宗故收族,收族故宗廟嚴(yan) ,宗廟嚴(yan) 故重社稷,重社稷故愛百姓,愛百姓故刑罰中,刑罰中故庶民安,庶民安故財用足,財用足故百誌成,百誌成故禮俗刑,禮俗刑然後樂(le) 。《詩》雲(yun) :‘不顯不承,無斁於(yu) 人斯’,【16】此之謂也。”【17】源發於(yu) 人心內(nei) 在的一條“親(qin) 親(qin) ”法則,竟然可以撬動起王道之玄機而催生出天下大治的和洽局麵。從(cong) 親(qin) 親(qin) 開始,經過尊祖、敬宗、收族,而達到嚴(yan) 宗廟、重社稷,然後愛百姓、正刑罰,而促成庶民安、財用足,百誌成,禮俗刑,最終則實現天下美樂(le) 圓融,萬(wan) 物大同,重顯文王之政的熠熠光輝,“人樂(le) 之而無厭也”。【18】

 

辨清嫡庶關(guan) 係,最初的動機顯然是為(wei) 確立王儲(chu) 、天子即位做準備的,因而不過是上古中國統治者明確繼承權的一種手段和工具。王國維說:“嫡庶者,尊尊之統也”,親(qin) 疏遠近之分別,事關(guan) 天子大位置定奪,不可不謹慎。“其效及於(yu) 政治者,則為(wei) 天位之前定,同姓諸侯之封建,天子之尊嚴(yan) ”,周王試圖在親(qin) 親(qin) 係統中確立嫡長子的優(you) 先地位,以純潔的血緣關(guan) 係為(wei) 依據,以親(qin) 情的最高含量為(wei) 尺度,而建構王權繼承的正統性和可靠性。依靠先君的人為(wei) 主觀指定,單憑德行、才華、能力、品性都會(hui) 惹出爭(zheng) 議,不確定因素太多,唯有血緣嫡庶之分別最有說服力,天所賜與(yu) ,命所注定,不服不行。這在上古中國的政治生活中,其實也不失為(wei) 一種行之有效的確定接班人方法,因為(wei) 它可以用幾乎為(wei) 零的成本而保持王權交接的平穩進行,而避免許多殘酷的宮廷鬥爭(zheng) ,甚至根本就不需要付出任何流血的代價(jia) 。

 

二、“褒有德”,“尊勤勞”

 


分封建侯的真正成熟則在有周一代,它以一種體(ti) 製化、規範化的方式呈現於(yu) 世,由此所濫觴的宗法傳(chuan) 統,彪炳於(yu) 史,而影響深遠。柳宗元說:“周有天下,裂土田而瓜分之,設五等,邦群後。布履星羅,四周於(yu) 天下,輪運而輻集;合為(wei) 朝覲會(hui) 同,離為(wei) 守臣扞城。”【19】建政之後,周王,瓜分國土,豆剖疆域,建立五等勳爵官僚體(ti) 係,使諸侯分布於(yu) 天下,守衛天子,屏護京師,形成眾(zhong) 星捧月之勢,以血緣關(guan) 係為(wei) 主體(ti) 的分封製度進一步獲得加強和完善,而幾乎達到了頂峰的狀態。其所封諸侯的地理範圍,王國維說:“開國之初,建兄弟之國十五,姬姓之國四十,大抵在邦畿之外 ,後王之子弟亦皆使食畿內(nei) 之邑。”【20】周王分封種類繁多而密,涉及麵廣大,宋人李昉《太平禦覽·封建部》引《周禮》、《史記》、《漢書(shu) 》、《東(dong) 觀漢記》等古籍文獻,而列出:“異姓王封”、“公封”、“伯封”、“子封”、“男封”、“同姓封”、“外戚封”、“以公相封”、“功臣封”、“討亂(luan) 定策封”、“奉使封”、“尊賢繼絕封”、“死王事子孫封”、“異域降封”、“雜恩澤風”、“雜名號封”、“宦者封”、“遜讓封”、“誅貶封”等專(zhuan) 目【21】,任何一種名頭,都有自己的理由,盡顯天子親(qin) 親(qin) 之恩的浩蕩與(yu) 博大,其雖非全部在周,卻也大多起源於(yu) 周。

 

據司馬遷在《漢興(xing) 以來諸侯王年表》中稱,周王分封王侯遵循了兩(liang) 大原則,一是“褒有德”,二是“尊勤勞”,主要考慮本姓血緣親(qin) 屬,兼顧有戰功業(ye) 績的異姓。王取天下之後,坐定江山,享用勝利果實,本族人可以有份,外姓人間或也能分得一杯羹。“周封五等:公,侯,伯,子,男”,所以後人則有“五等之封”、“九州之伯”以“夾輔周室”之說。【22】分別封伯禽、康叔於(yu) 魯國、衛國,各占地方圓四百裏,“親(qin) 親(qin) 之義(yi) ,褒有德也”。分封既是天子表達“親(qin) 親(qin) ”感情的道德需要,博施恩澤於(yu) 至親(qin) ,又是天子鞏固政權的現實需要,促進地方開發與(yu) 社會(hui) 穩定。“親(qin) 親(qin) 之義(yi) ”可以借助於(yu) 分封製度而獲得充實和豐(feng) 滿,分封製度也可以借助於(yu) “親(qin) 親(qin) ”的外衣而表現得更具有溫情厚誼。異姓的分封,“太公於(yu) 齊,兼五侯地”,則以示對功臣的尊重。“武王、成、康所封數百,而同姓五十五,地上不過百裏,下三十裏,以輔衛王室。”【23】周王所封異姓王絕對數量盡管還超過了周人同姓,但其所占麵積卻未必很大,否則便又會(hui) 對周人新興(xing) 政權構成嚴(yan) 重威脅。

 

武王滅商之後,周室經過文王,特別是在周公攝政期間,大規模地把土地、人口分賞王室子弟和異姓功臣。這樣做,在當時則可能是迫於(yu) 鞏固克殷勝利果實、穩定周人政權的現實需要。柳宗元說:當時“歸周者八百焉,資以勝殷,武王不得而易”【24】,這麽(me) 多諸侯跟隨周王打仗,幫助對付強殷王朝,浴血奮戰,萬(wan) 死不辭,現在取得勝利了,是不可以不賞賜以土地和人口的,否則他們(men) 就會(hui) 立馬翻臉而敗壞新政。周王定都鎬京,它的地理位置顯然偏於(yu) 西北,其實很不利於(yu) 統治幅員遼闊的東(dong) 方疆土,也不利於(yu) 管控和監督前殷遺民。武王分封,除了同宗、功臣,還有堯、舜、禹及商湯的舊族、後裔。封薑太公於(yu) 齊,封周公於(yu) 魯,封邵康公於(yu) 燕……。“武庚叛亂(luan) ”事件發生後,周公則把殷商遺民這類比較危險的群體(ti) 拆散到各地去,以瓦解並削弱他們(men) 的力量。同時也征服了許多小國,把嫡係姬姓貴族可靠的成員,如文王、武王、周公兄弟的後人分封到各地,以圖為(wei) 周室建立有益的拱衛屏藩。這樣便不僅(jin) 鞏固了政權統治,更擴大了周朝的勢力影響。【25】《荀子·儒效》稱,周公“兼製天下,立七十一國,姬姓獨居五十三人”,【26】封爵的對象顯然以同宗為(wei) 主。《左傳(chuan) ·僖公二十四年》則具體(ti) 記載記曰:“昔周公吊二叔之不鹹,故封建親(qin) 戚以蕃屏周。管、蔡、郕、霍,魯、衛、毛、聃,郜、雍、曹、滕,畢、原、酆、郇,文之昭也。邘、晉、應、韓,武之穆也。凡、蔣、邢、茅、胙、祭,周公之胤也。”【27】當時受封的大多數都是文王、武王的昭穆兄弟,或子孫後裔,肥水不外流,旁姓人家還得立下過戰功才行。“封建親(qin) 戚”的哲學基礎就在於(yu) 對血緣關(guan) 係的絕對信任,親(qin) 親(qin) 至上,希圖借助於(yu) 宗法的力量而切實維護王權在天下範圍內(nei) 的核心利益,打虎還是親(qin) 兄弟,上陣莫過父子兵。相比於(yu) 非血緣紐帶,畢竟“以親(qin) 屏周”才最為(wei) 可靠,無疑是周王統治所離不開的有效力量。故周天子的分封,又可區別為(wei) “內(nei) 服”、“外服”兩(liang) 大板塊。內(nei) 服,為(wei) 周王直接領導和統治;而外服,則由各路諸侯分別管轄。“世襲的繼承與(yu) 反複原理貫穿了外、內(nei) 服,支撐起整個(ge) 周王朝權力結構。”【28】血緣與(yu) 非血緣的差別往往成為(wei) 天子與(yu) 不同諸侯親(qin) 疏、遠近關(guan) 係的決(jue) 定依據。

 

按照周王所實行的“分封製”,天子既然把天下疆域的土地都劃分給大小諸侯而加以經營和管理了,那麽(me) ,天子手中到底還剩下些什麽(me) 權力呢?天下還能不能形成一個(ge) 中央權威或王權核心呢?周王的勢力會(hui) 不會(hui) 被削弱而蒙受損失呢?《詩經·小雅·穀風之什·北山》所說的“率土之濱,莫非王土”,這種充滿詩情畫意的浪漫表達方式,似是而非,很容易讓人誤會(hui) 而以為(wei) 周天子的王權無限而威滿天下呢。但事實上的周天子能勢已經掏空,周王是所有諸侯的共主而已,政不己出,大權旁落,而隻具有象征性、標誌性的王者意義(yi) 。共主,往往產(chan) 生於(yu) 人類文明早先階段,當在原始國家尚未形成之時,必須是有功、有德、有影響力的人才行,其地位和作用相當於(yu) 各個(ge) 部落所共同推舉(ju) 和接納的“盟主”,但又不同於(yu) 春秋時代的“諸侯長”。【29】王者所建立的、未必真正統一的中央政權,則必須被各個(ge) 分封王國、諸侯國所共同承認,類似於(yu) 後來的“宗主國”。王國維指出,“自殷以前,天子諸侯、君臣之分,未定也”,政治等級與(yu) 秩序起先還沒有真正形成。“諸侯之於(yu) 天子,猶後世諸侯之於(yu) 盟主,未有君臣之分也”,【30】即便到周初,可能還是這麽(me) 一個(ge) 狀況。不可以用後世大一統的思維去理解封建製,周天子的地位、作用與(yu) 權力皆不可比擬於(yu) 秦漢之後的皇帝。易中天也曾說過:“夏,就是部落國家的時代;商,就是部落國家聯盟的時代;周,就是國家聯盟的時代;秦漢以後,則進入統一國家時代。”【31】因為(wei) 周王的這種盟主事實上並不擁有完整的天下疆土的統治權,而隻相當於(yu) 一個(ge) 有權威、有德性因而也有一定號召力和影響力的“首領”,其許多權力在王位確立的一開始就已經分散到諸侯手中了。

 

盡管王國維在《殷周製度論》裏說過:周人的“天子之尊,非複諸侯之長而為(wei) 諸侯之君”,並以當時的服製為(wei) 證,“其在喪(sang) 服,則諸侯為(wei) 天子斬衰三年,與(yu) 子為(wei) 父、臣為(wei) 君同”,【32】具有君臣等級的“諸侯之君”顯然是對盟友關(guan) 係的“諸侯之長”的超越和突破。然而,準確而嚴(yan) 格地說,秦始皇統一中國之前的曆代“君主”或“君王”的身份都還隻是聯盟政治體(ti) 的“首領”,而並不具備“皇帝”的性質、特征與(yu) 權力,更不可能定於(yu) 一尊。因為(wei) 天下的土地實際上都已經不再屬於(yu) 周王室自身所有了,而分別由獲得封地的大小諸侯所掌控,唯有他們(men) 才可以擁有使用和分配土地上的一切資源與(yu) 收益,他們(men) 隻需向周王室繳納一定的貢賦即可盡到義(yi) 務。諸侯與(yu) 天子的這種關(guan) 係,頗類似於(yu) 中世紀歐洲各個(ge) 王國與(yu) 羅馬教廷的關(guan) 係,現代意義(yi) 上的聯邦製度多少就是以之為(wei) 基礎的。

 

三、“私其土,子其人”?

  

柳宗元《封建論》一文批評過人們(men) 對分封製度的一個(ge) 錯誤認識就是,“封建者,必私其土,子其人,適其俗,修其理,施化易也。守宰者,苟其心,思遷其秩而已,何能理乎?”但凡受到天子分封的諸侯大多能夠把封國之土田和人口都當作自家所有,倍加愛護自己的財產(chan) ,把這片土地上的人民當作自家的孩子看待和疼愛,讓當地的風俗變好,把那裏的社會(hui) 環境治理得好,於(yu) 是,王道教化施行起來就較為(wei) 容易。但郡縣製的州縣地方長官,卻總抱著應付交差、得過且過的工作態度,對地方的感情投入合認同相對不足,心思往往隻盯著職務升遷,臨(lin) 時觀念比較強,這樣怎麽(me) 可能把地方治理好呢?!

 

柳宗元則予以明確否定,然後,便對比了周、秦、漢之治所導致的不同曆史效果,而予以直接反駁。“周之事跡,斷可見矣”,情況很顯然。“列侯驕盈,黷貨事戎。大凡亂(luan) 國多,理國寡。侯伯不得變其政,天子不得變其君。私土子人者,百不有一。”西周末期開始,諸侯就驕橫跋扈,忘本僭越而吃裏扒外了。“世亂(luan) 義(yi) 廢,背上不臣”【33】現象已較為(wei) 普遍。方國之中,局麵亂(luan) 的是多數,秩序好的則很少見。先是諸侯擅政,天子無權幹預方國君王之接班人的選擇,世襲繼承,不接受周天子的另外委任,隻在朝廷備一個(ge) 案即可;後來則是大夫擅政,諸侯方伯在其一國之內(nei) 也當不了家了。能夠把地方治理得好的諸侯,數量還不到百分之一,少得可憐。諸侯勢力過大,直接挑戰中央權威。周代“失在於(yu) 製,不在於(yu) 政”,政體(ti) 製度不好,即便遇有德行好的君王,也無力挽回天下分裂之大勢。

 

在柳宗元看來,相形之下,“秦之事跡,亦斷可見矣”,恰好可以與(yu) 周製形成一種鮮明反差。“有理人之製,而不委郡邑,是矣。有理人之臣,而不使守宰,是矣。郡邑不得正其製,守宰不得行其理。酷刑苦役,而萬(wan) 人側(ce) 目。”秦代的頂層是有治理天下的製度創新的,權力不下沉,排除了郡邑行政首長專(zhuan) 權的可能,應當予以充分肯定。培養(yang) 精於(yu) 國家治理的在朝大臣,而不放手使用地方官,這無疑是正確的。然而,有秦一代為(wei) 什麽(me) 郡縣不能正確發揮良好製度的作用,郡守、縣令也不能很好地治理地方呢?主要是因為(wei) ,殘酷的刑罰、繁重的勞役,導致萬(wan) 民怨恨。秦代“失在於(yu) 政,不在於(yu) 製”,其核心價(jia) 值體(ti) 係、政治決(jue) 策、行政執行有嚴(yan) 重問題,而郡縣製本身還是值得肯定的。

 

至於(yu) “漢興(xing) ,天子之政行於(yu) 郡,不行於(yu) 國,製其守宰,不製其侯王。”施行郡、國雙軌製,皇帝的政策號令可以暢行於(yu) 郡縣之內(nei) ,而受阻於(yu) 封國之中。皇帝隻能控製郡縣的行政長官,而管不住各國的諸侯王。“侯王雖亂(luan) ,不可變也,國人雖病,不可除也。及夫大逆不道,然後掩捕而遷之,勒兵而夷之耳。大逆未彰,奸利浚財,怙勢作威,大刻於(yu) 民者,無如之何。”諸侯國王盡管治理無方,甚至還胡作非為(wei) ,但天子也不能撤換他們(men) ;封國的民眾(zhong) 盡管深受禍害,朝廷也無法解除他們(men) 的痛苦。隻有等到諸侯王叛亂(luan) 造反了,才有理由把他們(men) 逮捕、流放,或率兵討伐乃至剪滅他們(men) 。當他們(men) 的罪惡尚未充分暴露的時候,盡管他們(men) 非法牟利、搜刮錢財,依仗權勢作威作福,給民眾(zhong) 造成嚴(yan) 重傷(shang) 害,朝廷也不能對他們(men) 怎麽(me) 樣,哪怕動一根汗毛都不行。

 

柳宗元在《封建論》一文的最後,分析了封建製有世卿世祿的深刻危害。他首先從(cong) 普遍規律層麵開說,“夫天下之道,理安斯得人者也。”按照天下常理,國家治理得好、社會(hui) 安定,就得人心,有擁戴。而最重要的路徑則還是用人,用好人,“使賢者居上,不肖者居下,而後可以理安”,顯然,在全天下範圍內(nei) 選拔國家治理人才,讓賢者上、不肖者下,應該成為(wei) 皇帝天下治理的最基本原則。然而,分封製始終所遵循的卻是世襲辦法,接班人的選擇隻能局限在宗族血緣內(nei) 部,而不對社會(hui) 開放。“今夫封建者,繼世而理;繼世而理者,上果賢乎,下果不肖乎?則生人之理亂(luan) 未可知也。”世代傳(chuan) 遞下來的繼承權,卻不能保證賢者在上、不肖者在下。王侯接班人的質量得不到保證,封國內(nei) 的人民享有太平還是遭遇禍亂(luan) ,也就隻能聽天由命了。柳宗元指出,“將欲利其社稷以一其人之視聽,則又有世大夫世食祿邑,以盡其封略,聖賢生於(yu) 其時,亦無以立於(yu) 天下,封建者為(wei) 之也。豈聖人之製使至於(yu) 是乎?”這就是分封製的問題了,想要對國家有利、統一人民的思想,同時又想擁有世襲地位與(yu) 權力而一直統治他們(men) 的封地、占盡了諸侯國的全部國土。這種狀況下,即使有聖人賢人出生在那個(ge) 時代,也會(hui) 沒有立足之地而無能為(wei) 力。分封製如果是一種“聖人之製”,也斷不至於(yu) 淪落到這種程度吧!終了,柳宗元則再次重申,實施郡縣製度,“非聖人之意也,勢也。”所以說,這不是聖人的本意,而是形勢發展的必然結果,也可以說是一種不得不的曆史選擇。

 

柳宗元對封建製的評價(jia) 是完全消極的。他是完全站在中央集權、皇帝統治的立場上來看待問題的,盡管他自己並未完全意識到自己的立場傾(qing) 向。《封建論》一文寫(xie) 於(yu) “永貞革新”失敗之後,被貶官於(yu) 遙遠的蠻荒之地——永州,這使得柳宗元能夠靜下心來認真反思政治改革的得失,尤其對君王用人唯賢的問題體(ti) 會(hui) 尤深。他以體(ti) 製內(nei) 官員的身份,對比、總結分封與(yu) 郡縣兩(liang) 種製度之異同、優(you) 劣,顯然必須站在頂層統治者的角度看待問題。其身份應該屬於(yu) 已經被既得利益所收買(mai) 的那一類政客,外加一點儒家知識分子的氣息。實際上,假如換一個(ge) 角度,站在地方治理、地方發展、地方搞活的立場上;假如他隻是一個(ge) 寓居鄉(xiang) 裏的窮秀才,或者一個(ge) 行走於(yu) 南北東(dong) 西的商賈,他則必然會(hui) 得出另一種結論。分封未必如他所說得那麽(me) 糟,郡縣也未必如他所暢想得那麽(me) 好。作為(wei) 一種天下治理方式的封建製,如果真的漏洞百出,夏、商、周三代,惶惶一千五百年中那些具有先見之明的許多聖王也早就該變革其製了,也不至於(yu) 容忍其存在和延續那麽(me) 長久吧,又何必等到秦始皇才做出一個(ge) 了結呢?!郡縣製所導致的中央高度集權、地方一潭死水,則是柳宗元所沒有顧及與(yu) 正視的。他生活在中唐鼎盛之時代,經濟發達,疆域廣大,政治環境總體(ti) 上寬鬆自由,社會(hui) 持續穩定安定,多數皇帝也都沒有那麽(me) 不可一世而麵目猙獰。郡縣製的弊病尚未完全暴露出來,因而他便不可能切身體(ti) 驗到後來明、清時代皇權獨尊之下地方政治的苦害,朝廷任命下來的守宰之臣對郡縣根本就無法做到“私其地”、“子其人”,地方治理幾乎一直處於(yu) 停擺狀態。專(zhuan) 製統禦之下萬(wan) 千民眾(zhong) 生活之艱難和萬(wan) 馬齊喑的窒息,黃宗羲、顧炎武、戴名世、呂留良的感受,則是柳宗元所不可能感受得到的。而在人才選拔機製方麵,郡縣之製未必真正能夠讓賢者居上而不肖者居下,科舉(ju) 製雖然能夠讓貧寒子弟有機會(hui) 晉階官僚體(ti) 製,但那隻是小眾(zhong) 人群,更大多數的人才則處於(yu) 被閑置、被壓製、被埋沒的未開發狀態,社會(hui) 是死的,權力係統的垂直分布、高壓實施則始終無法激活各行各業(ye) 人才的求知欲和創造欲。武帝徹底廢除封建國王之後,中國曆史上再也沒有出現過“養(yang) 士”的風潮,稷下學宮的“百家爭(zheng) 鳴”、淮南王門內(nei) “賓客、方術之士數千人”,則景象不再。

 

四、“統一之反也”

 

分封製當然也有它的好處,否則,作為(wei) 一種政治體(ti) 製,它就不可能足以支撐起上古中國數代王朝那麽(me) 長久的曆史。依據血脈之力,借助於(yu) 分封製度,周王室在統治集團內(nei) 部確立和形成了“周王—諸侯—卿大夫—士”的等級序列,可以有效延伸天子對地方的管控,促進邊遠地區開發與(yu) 發展,構造遍布天下的道路網絡,實質性地擴大王室的統治區域和勢力範圍,讓周文化覆蓋了整個(ge) 黃河中下遊地區,密切了同周邊落後部族的關(guan) 係。眾(zhong) 多的諸侯方國逐步形成對周王室眾(zhong) 星捧月般的政治格局,有利於(yu) 早日結束夏、商兩(liang) 朝部族林立、各自為(wei) 王的混亂(luan) 狀態,才使得周天子逐步成為(wei) 了天下共主和統治核心,周王朝得以有效延續了近三百年的統一與(yu) 強盛,此間所形成和確立的文明體(ti) 係對此後兩(liang) 千多年的中國曆史產(chan) 生了決(jue) 定性的影響。

 

分封製因為(wei) 增加了諸侯的自由度,封國之內(nei) 的一切政經文武之事自處自治,享受著充分的自由權利,所以顯然加速了全國的土地開發、人口繁殖、經濟發展和文化振興(xing) 。分封製度下的地方權利獲得了極大的尊重和保護,諸侯紮根封國,情係地方,而始終都能夠把本土之事當回事,而不敢輕忽。“這樣的封建國家作為(wei) 地方安定勢力,在力學上是必要的。畢竟這些地方政權會(hui) 把地方上的紛擾作為(wei) 自己的責任去解決(jue) ,中央政府在萬(wan) 事交托之後自己便可以高枕無憂了。”王侯及其封國之內(nei) 的大小官員,不是“走讀生”,因而肯定很少會(hui) 形成隻有天子委派下來的官員才會(hui) 有的那種臨(lin) 時觀念、交差心理。而更何況,“封建國家為(wei) 了自己的利益,盡可能地擴張領土,重複不斷地進行征服。”【34】中央政權弱化的春秋、戰國,正是作為(wei) 文明塑型的“軸心”時代,諸子並出,百家爭(zheng) 鳴,思想解放,精神自由的大好璀璨局麵,這恰恰不太可能出現在中國曆史上任何一個(ge) 統一政權時期。

 

清人袁枚《再書(shu) <封建論>後》指出:“賴有封建,然後棲棲皇皇,之衛、之齊、之陳蔡、之梁、之宋、之滕,幾幾乎有可行之勢,而諸侯敬,子弟從(cong) ,則聲名愈大,千萬(wan) 年後,猶知遵奉為(wei) 師,使聖人生於(yu) 郡縣之世,三試明經不第,則局促於(yu) 一邦,姓氏湮列沉,亦遁世無悶已耳,安見其有以自立於(yu) 天下耶?”【35】封建分治,地方搞活,天下寬舒,人民輕鬆,而如果在鐵板一塊的郡縣政體(ti) 下,在皇權高度集中的時代裏,在科舉(ju) 製的人才選拔氛圍中,湯、文、武、周公、孔、孟、荀之類的聖賢還能夠集群式地湧現出來嗎?漢唐之後,郡縣製一旦固化,“大一統”政治加強,中國人的思維取向則完全轉向內(nei) 在,其創新功能被閹割,進步基因長期處於(yu) 被壓製的狀態,激活不了,整個(ge) 社會(hui) 則幾乎窒息,而裹足不前,難以再對世界文明做出它應有的貢獻。所以,呂思勉說:“封建者,統一之反也”,【36】這也難怪在柳宗元《封建論》一頓痛扁之後,卻仍然不乏分封製的提倡者和推崇者,代不絕人。郡縣製中央集權所導致的一人作威作福、萬(wan) 民水深火熱,所引發的罪惡和仇恨,則簡直就是罄竹難書(shu) 。而如果論地方開發、區域繁榮與(yu) 基層搞活之功,縱觀中國曆史三千餘(yu) 年,正如葛劍雄所說:“在清朝之前的那些統一王朝,盡管幅員廣大,但在開發邊遠地區和落後地區方麵的貢獻往往還不如分裂、分治政權。”【37】而分裂、分治的政權下,郡縣製大多已經名存實亡,缺乏統一中央政府的集權約束和管製,地方便有機會(hui) 可以自行其是了。

 

分封製也第一次大規模地催生出中國曆史上的真正貴族階層,《禮記·王製》曰:“王者之製祿爵,公侯伯子男,凡五等。天子之田方千裏,公侯田方百裏,伯七十裏,子男五十裏。不能五十裏者,不合於(yu) 天子,附於(yu) 諸侯曰附庸。”鄭玄注曰:“周公攝政致大平,斥大九州之界,製禮成武王之意,封王者之後為(wei) 公,及有功之諸侯。”【38】天子為(wei) 王,為(wei) 共主,下轄諸侯。諸侯則下轄卿大夫若幹,譬如,晉國六卿中則有韓氏、趙氏、魏氏、智氏、範氏、中行氏等。這個(ge) 群體(ti) 就是中國最早的貴族階層,他們(men) 的爵位等級、文化教育、行為(wei) 舉(ju) 止、服飾娛樂(le) 、婚姻家庭、稅賦徭役、征伐出討、養(yang) 士儲(chu) 才等等,都要遵循嚴(yan) 格的禮製規範,不可僭越。貴族階層的存在對君王天下治理的穩定、社會(hui) 良善風氣的形成都能夠發揮很好的引領作用,有一種積極的示範效應,不可替代。

 

然而,正如錢穆所說:“到了秦、漢統一,由封建轉為(wei) 郡縣,古人稱‘化家為(wei) 國’,一切貴族家庭都倒下了,隻有一個(ge) 家卻變成了國家。於(yu) 是他家的家宰,也就變成了國家的政治領袖。”【39】分封廢除,貴族階層隨即煙消雲(yun) 散,風光難再。郡縣製強調尊尊,樹立並維護最高權威,崇尚武力和權力,所依據的是拳頭說了算的“叢(cong) 林法則”,誰有能耐誰就上,誰都可以當皇帝。而君子、好人往往又鬥不過小人、流氓,最終則多是小人、流氓得勝為(wei) 王。於(yu) 是,王朝興(xing) 廢與(yu) 更替,總伴有置對方於(yu) 死地的毀滅性打擊,血流成河,生靈塗炭,其對社會(hui) 財富、文明、秩序的破壞性遠高於(yu) 貴族政治時代。具有文化教養(yang) 、社會(hui) 擔當和自由靈魂的貴族精神的消失,無論如何都是中國曆史的一大遺憾和損失。縱觀中國曆史的過往裏程,“親(qin) 親(qin) ”的階段太短,“尊尊”的時期太久,而屬於(yu) 個(ge) 體(ti) “人人”的年代卻遲遲不來,甚至還看不到任何曙光。貴族精神剛剛產(chan) 生還沒發育成熟,就被攔腰截斷了,而“官本位”、權力至尊、皇權崇拜卻可以橫行兩(liang) 千餘(yu) 年而不衰竭,至於(yu) 個(ge) 體(ti) 主義(yi) 、法權理念、自由主義(yi) 卻也步履維艱,始終還沒有露麵,難以為(wei) 我們(men) 這個(ge) 族群所認同和接納,則不能不是近五百年中國落後、挨打而不能為(wei) 人類文明做出應有偉(wei) 大貢獻的一個(ge) 重要原因。

 

五、天子架空:“禮樂(le) 征伐自諸侯出”

 

當然,分封製的弊端也很明顯,柳宗元《封建論》站在反封建的立場上予以曆數:封建製“曆於(yu) 宣王,挾中興(xing) 複古之德,雄南征北伐之威,卒不能定魯侯之嗣。陵夷迄於(yu) 幽、厲,王室東(dong) 徙,而自列為(wei) 諸侯。厥後問鼎之輕重者有之,射王中肩者有之,伐凡伯、誅萇弘者有之,天下乖戾,無君君之心。”【40】武王建政,周公為(wei) 了保護王權而大行分封於(yu) 天下,但誰知諸侯的勢力則一發而不可收拾,到了周宣王之時,則已經超越於(yu) 天子掌控的能力所及。周宣王為(wei) 革除父王暴政的影響,任用召穆公、周定公、尹吉甫等大臣,致力於(yu) 恢複文、武、成、康時期的政策,整肅朝綱,征戰荊楚、西戎、淮夷,緩和不安定局麵,縱然他有中興(xing) 周室之功,能夠讓諸侯又重新來朝,但也還不能決(jue) 定魯國之君的接班人。至周幽王、周厲王把王室東(dong) 遷洛都之後,竟然把自己安排在與(yu) 諸侯同等、並列的地位上,“威分於(yu) 陪臣之邦”。東(dong) 周之後,諸侯的力量更不可遏製,僭越、非禮之事屢屢發生,向周天子詢問傳(chuan) 國九鼎的輕重,用箭頭射傷(shang) 天子的肩膀,討伐天子大臣凡伯,逼迫天子殺死大夫萇弘。天下秩序紊亂(luan) 不堪,諸侯再也不把天子當天子看待了,“君君之心”已經蕩然無存。

 

時間一久,血緣關(guan) 係也是靠不住的,隔代嬗衍,感情則必然有所淡化、有所蛻化。政治統禦的基礎如果僅(jin) 僅(jin) 建立在心理情感之上,則也不行。分封之初的那種濃鬱的親(qin) 親(qin) 之恩到了西周後期,就已經變得稀疏而單薄,血脈之力已經懸於(yu) 一線,所以柳宗元稱:“餘(yu) 以為(wei) 周之喪(sang) 久矣,徒建空名於(yu) 公侯之上耳。”周朝之真正滅亡並不在嬴政手中,而應該更早,在它被諸侯架空的時代就已經開始,甚至分封製度一施行就決(jue) 定它的必然崩潰。這顯然是馬後炮式的教訓總結,分封製本身在最初也有它的曆史正當性。至於(yu) 發展到後來出現了問題,後世君王不能及時修改完善乃至改弦易撤而導致滅頂之災禍,則應該是另一回事,錯在人之懶政,不能做出適當變更與(yu) 改革,而不在這種製度本身。諸侯國藐視周天子,經常有意無意地不把天子、王室放在眼裏,周天子的至尊權威,不斷受到挑戰,而諸侯則逐漸形成尾大不掉的地方武裝割據勢力,進而彼此爭(zheng) 霸稱雄,大國兼並小國,同姓諸侯國彼此開戰,“兵革不休,以有諸侯”【41】,這種混戰的局麵直接威脅著中央朝廷的政治統治和底層的基本民生。後來秦始皇推行郡縣製的一個(ge) 重要原因就是它看到了分封製導致的戰亂(luan) 禍害,“使秦無尺土之封,不立子弟為(wei) 王、功臣為(wei) 諸侯者,使後無戰攻致患。”【42】春秋時期,“分封製”的各種弊端紛紛顯露,諸侯勢力一步步發展、壯大,周王室則逐漸衰微,周王作為(wei) “天下共主”的地位日趨喪(sang) 失,過去盛行的“禮樂(le) 征伐自天子出”之“天下有道”局麵,則慢慢被“禮樂(le) 征伐自諸侯出”(《論語·季氏》)之“天下無道”形勢所取代。錢穆說:“古製非天子不得變禮樂(le) ,專(zhuan) 征伐,此乃一統之道。”43春秋公羊學大一統的第一原理就是,天下定於(yu) 一尊,權力、禮教、政務、思想、文化、法律應該統一於(yu) 天子,以便形成最高、最後的政治權威。孔子的一句“禮樂(le) 征伐自天子出”,尊天子而卑諸侯,君天子而臣諸侯,尊尊重於(yu) 親(qin) 親(qin) ,天子的利益應該高於(yu) 諸侯的利益,在建基於(yu) 濃厚血緣關(guan) 係的周人宗法係統中,特別強調王權的嚴(yan) 肅性和絕對優(you) 先性,其實就蘊含著後世公羊家“大一統”的思想源頭。【44】就在周人行分封八百多年之後,李斯向始皇帝直陳其弊:“周文王所封子弟同姓甚眾(zhong) ,然後屬疏遠,相攻擊如仇讎,諸侯更相誅伐,周天子弗能禁止。”【45】同姓諸侯一開始似乎還能夠顧及昭穆手足之情誼,守信修睦,然而,隨著日後各自利益的成長需要,越來越稀薄的血緣關(guan) 係已經遏製不住各自欲望的暴漲勢頭,親(qin) 戚也未必全都靠得住,拳拳相加、大打出手、置對方於(yu) 死地的相互殘殺則是常有的事。可見,“分封製”已經走到了它的曆史盡頭。

 

分土、分財、分權、分立、分治是分封製度概念規定的應有之義(yi) ,擁有相對獨立的決(jue) 斷權和相對自由的處理權,所以,其弊端,“聖人”也早已有覺察,一開始就知道,但又不得不采用。雖不完備、不盡善,但也沒有更好的選擇,政治從(cong) 來就是一種在優(you) 劣利弊之間做出權衡的遊戲。按照柳宗元在《封建論》中的分析,“封建者,更古聖王堯、舜、禹、湯、文、武而莫能去之。蓋非不欲去之也,勢不可也。”上古聖王代代相因,一直推行分封製度,實際上是情勢所迫,而並不是不想廢除。盡管“夏、商、周、漢封建而延,秦郡邑而促”,如果人們(men) 隻被三代采用分封製而保持政權長久、秦朝建立郡縣製卻國祚短促的暫時表象所迷惑,那就太缺乏遠見卓識了,因為(wei) 這種暫時表象遠遠解釋不了這個(ge) 問題:在實施郡縣製秦朝之後的中國,為(wei) 什麽(me) 卻能夠暢行兩(liang) 千年之久。

 

柳宗元稱:“夫殷、周之不革者,是不得已也。蓋以諸侯歸殷者三千焉,資以黜夏,湯不得而廢;歸周者八百焉,資以勝殷,武王不得而易。徇之以為(wei) 安,仍之以為(wei) 俗,湯、武之所不得已也。夫不得已,非公之大者也,私其力於(yu) 己也,私其衛於(yu) 子孫也。”夏、商、周的封建製,延續了很久都沒有做出任何實質性的變革,各自都有自己的無奈,都出於(yu) 一定程度的不得已。在商滅夏的過程中,夏王的“三千”諸侯竟然都歸順了殷王,成為(wei) 黜夏、扶殷的主體(ti) 力量。商湯成事之後,不敢不對他們(men) 進行分封建侯,否則他們(men) 就又會(hui) 成為(wei) 新興(xing) 政權的破壞力量。周武王推翻殷商王朝的時候,也遇到同樣的問題,紂王的“八百”諸侯,統統倒戈,助力武王討伐強殷王朝,武王當然不敢貿然廢除分封製,害怕得罪這些諸侯。就這樣慢慢延續下來,竟然演變成各朝天子實行天下治理的一種習(xi) 慣性做法,遵守了便心安理得,違反了則心有餘(yu) 悸。即便像商湯、周武王這樣的聖王也不得已而為(wei) 之。他們(men) 的“不得已”,其實也並非出於(yu) 什麽(me) 了不起的公心,不過也懷著一顆不可告人的為(wei) 己私心,即要讓前朝諸侯為(wei) 自己效力,以保護自己的江山王權穩固和子孫後代利益。於(yu) 是,便形成一種想廢除分封製卻又廢除不了、反倒對之形成路徑依賴並在無意中予以加固和強化的惡性循環。


結語

   

縱觀《春秋》242年間,臣殺君、子殺父之類的血親(qin) 篡弑事件發生得太多了,情感之切近,手段之凶殘,反差太大,簡直難以直視,詫異驚魂而惋惜痛心,不斷跌破人們(men) 所能夠承受的倫(lun) 常底線,孔子因而一律予以載錄,並大加刺譏貶討。而對於(yu) 弑君之親(qin) ,《春秋》經“書(shu) 日”,詳細記載事件發生的具體(ti) 時間,以示確鑿,印象深刻,而令人無法忘記。莊公八年,“冬,十有一月,癸未,齊無知弑其君諸兒(er) 。”公孫無知,是齊僖公的侄兒(er) ,齊襄公的族弟,不念昭穆恩情,殺死族兄襄公而自立。文公十八年,“夏,五月,戊戌,齊人弑其君商人。”齊懿公,名商人,為(wei) 齊桓公的庶子,齊昭公之弟。齊昭公死,太子舍即位。未踰年,商人殺死侄兒(er) 而自立,主政三年後,因為(wei) 驕橫,民眾(zhong) 不附,被仆人所殺。【46】桓公二年,“春,王正月,戊申,宋督弑其君與(yu) 夷”。督,字華父,宋國大夫,宋戴公之孫,宋殤公的堂叔。與(yu) 夷,是宋殤公,宋宣公之子。身為(wei) 大夫的堂叔華父,竟然殺死了身為(wei) 君主的侄兒(er) 與(yu) 夷。文公十六年,“冬,十有一月,宋人弑其君處臼。”宋昭公,名處臼,諡昭,《穀梁傳(chuan) 》、《左傳(chuan) 》名“杵臼”,宋成公的少子。《史記·宋微子世家》曰:“成公卒。成公弟禦殺太子及大司馬公孫固而自立為(wei) 君。宋人共殺君禦而立成公少子杵臼,是為(wei) 昭公。”禦自立為(wei) 君,史稱宋廢公。宋昭公昏庸無道,庶弟公子鮑聯合其嫡祖母、宋襄公夫人王姬殺死昭公,鮑立。為(wei) 了篡奪得王位,竟然要聯手進行父子殺、兄弟殺、祖孫殺,血親(qin) 倫(lun) 理早已蕩然無存。親(qin) 親(qin) 之痛,尤以為(wei) 烈,國家治理的製度建構則必然突破封建親(qin) 戚而另辟路徑。整個(ge) 西周的曆代天子幾乎把時間和精力都消耗在為(wei) “親(qin) 親(qin) ”確立製度體(ti) 係、處理複雜血緣眷屬關(guan) 係的問題上了,絞盡腦汁,費盡心思,可最終也都沒能夠解決(jue) 好。處於(yu) 社會(hui) 統治之頂層的親(qin) 親(qin) 相仇、親(qin) 親(qin) 相害、親(qin) 親(qin) 相殺,至春秋、戰國時代則愈演愈烈,膿鼓瘡破,一敗塗地,一片狼藉。所以,親(qin) 親(qin) 的這種政治方式的確到了該做出認真反省的時候了。

 

1.本文為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重大項目《董仲舒傳世文獻考辨與曆代注疏研究》(19ZDA027)、上海交通大學“董仲舒學者支持計劃”《春秋“大一統”的觀念興起與曆史影響研究》(HS-SJTU2020A01)的階段性成果。
 
2.【清】乾隆三十八年抱經堂刻本影印,【漢】董仲舒:《春秋繁露·王道第六》,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第二五頁。
 
3. 李學勤主編:《十三經注疏》(標點本),【漢】毛亨,鄭玄;【唐】孔穎達:《毛詩正義·小雅·伐木序》(中),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1999年,第576頁。
 
4.顧馨、徐明校點:《春秋穀梁傳·成公元年》,沈陽:遼寧教育出版社,1997年,第75頁。
 
5.楊樹達:《春秋大義述·尊尊第二十》,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第一六七頁。
 
6.潛苗金:《禮記譯注·大傳》,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2007年,第419頁。
 
7.錢穆:《論語新解·八佾》,北京: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2002年,第67頁。
 
8.李學勤主編:《十三經注疏》(標點本),【漢】鄭玄,【唐】孔穎達:《禮記正義·喪服四製》(下),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1999年,第1673頁。
 
9.乃至於“為君亦斬衰三年,以義製者也”,見陳戍國點校:《禮記·喪服四製》,長沙:嶽麓書社,1989年,第548頁。
 
10.劉廣明:《宗法中國——中國宗法社會形態的定型、完型和發展動力》,南京:南京大學出版社,2011年,第168頁。
 
11.【清】王國維:《殷周製度論》,見《觀堂集林》卷第十,北京:中華書局,1959年,第453頁。
 
12.周人初興之時,也無傳位之法,隨意性較大。太王古公亶父傳位於第三兒子季曆,而讓長子泰伯、次子仲雍遷居江東,建立虞國,而成為勾吳始祖。後來,季曆又傳子姬昌,是為文王。參閱【美】楊寬:《西周史》,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373頁。
 
13.【清】王先謙:《荀子集解·儒效》,沈嘯寰、王星賢整理,北京:中華書局,2012年,第114頁。
 
14.張豈之主編:《十三經注疏》,【漢】何休,【唐】徐彥:《春秋公羊傳·莊公三十二年》,刁小龍整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第三三九頁。
 
15.關於周公“攝政稱王”之事的考辨,可參閱餘治平:《周公<酒誥>訓:酒與周初政法德教祭祀的經學詮釋》,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8年,第23—36頁。
 
16.參閱雒江生編著:《詩經通詁·周頌一·清廟》,西安:三秦出版社,1998年,第八三七頁。
 
17.陳戍國點校:《禮記·大傳》,長沙:嶽麓書社,1989年,第415頁。
 
18.李學勤主編:《十三經注疏》(標點本),【漢】鄭玄,【唐】孔穎達:《禮記正義·大傳》,第1011頁。
 
19.【唐】柳宗元:《封建論》,見《柳宗元集·第三卷·論》,北京:中華書局,1979年,第七0、七一頁。
 
20.【清】王國維:《殷周製度論》,見《觀堂集林》(上),第466頁。
 
21.參閱馮天瑜:《“封建”考論》,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2006年,第75、76頁。
 
22.【宋】馬端臨:《文獻通考》卷二六0《封建考二·周封建之製》,見《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台北:商務印書館,2008年,第610冊,第210頁。
 
23.【漢】司馬遷:《史記》卷十七《漢興以來諸侯王年表》,長沙:嶽麓書社,1988年,第147頁。
 
24.【唐】柳宗元:《封建論》,見《柳宗元集·第三卷·論》,第七四頁。
 
25.條件比較優越的中原地區,一般都是姬姓嫡係的封國,多為文王、武王、周公之子。異姓諸侯王分封到中原地區,或是為了安撫前殷貴族,如宋國;或是為了監視宋國,如杞、葛、鄢、許、陳國;或是為了感恩親戚,如摯、疇國;或是為了安危朝廷重臣,如武王的司寇蘇忿生的蘇國。見【美】楊寬:《西周史》,第389頁。
 
26.參閱【清】王先謙:《荀子集解·儒效》,北京:中華書局,2012年,第115頁。
 
27.蔣冀騁標點:《左傳·僖公二十四年》,長沙:嶽麓書社,1988年,第76頁。
 
28.【日】鬆井嘉德:《周的國製——以封建製與官製為中心》,刁小龍譯,見【日】佐竹靖彥主編:《殷周秦漢史學的基本問題》,第78頁。
 
29.據勞榦的研究,大約從商代開始,中國的共主已經稱王,不過,王在當時的地位究竟如何,與當時的“諸侯”究竟是什麽關係,現在尚不能做出詳明的回答。但可以肯定的則是,“到了周代,王的地位總算比較清楚。王已經成為封建國家中的正式領袖,王在許多封建國家之中,的確有他的固定的法律地位。”但到了春秋時代,邊遠的楚國、吳國、越國都曾經稱王。戰國時代,中原的大國也都先後稱王了,這就使得王不再是全國共主的稱號。參見《漢代政治組織的特質及其功能》,見《漢代政治論文集》,台北:藝文印書館,中華民國六十五年,第1243頁。諸侯國使用“王”的稱謂,無疑是對周禮的一種僭越,屬於破格行為。
 
30.【清】王國維:《殷周製度論》,見《觀堂集林》(上),第466、467頁。
 
31.易中天:《帝國的終結——中國古代政治製度批判》,上海:複旦大學出版社,2007年,第126頁。至於夏朝之前的遠古時代,易中天則說:“傳說中的女媧,就是母係氏族社會的時代;伏羲,就是父係氏族社會的時代;炎、黃,就是部落的時代;堯、舜、禹,就是部落聯盟的時代”。於是,母係氏族社會、父係氏族社會、部落、部落聯盟、部落國家、部落國家聯盟、國家聯盟、統一國家,中國曆史有八大階段,這種劃分顯然適合了中國曆史的實際情況,值得向全社會、向公共話語係統做推廣和普及。
 
32.【清】王國維:《殷周製度論》,見《觀堂集林》(上),第467頁。至於說,“此周初大一統之規模,實與其大居正之製度相待而成者也”,則更顯得樂觀。周王雖行封建,但因為天下諸侯依然習慣於夏商時代的那種盟友關係,而根本適應不了“諸侯之君”的使喚。而所謂“大一統”、“大居正”,也隻是包括孔子、子夏等人在內的後世儒者想象出來的理想製度形式,而絕非周初之政治現實。
 
33.參閱鍾肇鵬主編:《春秋繁露校釋·玉杯第二》,石家莊:河北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七0頁。
 
34.【日】宮崎市定:《宮崎市定解讀<史記>》,北京:中信出版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77頁。甚至還可以說,封建國家就如同古代羅馬的殖民地,它們不僅用於維持地方的穩定,而且還會發揮殖民地再生產的作用。諸侯國王不是僅僅從地方抽血,上繳朝廷,而更善於發展地方,經營地方,致力於使地方活起來。在動機上、理論上和實踐上,他們都不應該不顧地方死活而竭澤而漁。
 
35.【清】袁枚:《小倉山房文集》卷二十一《再書封建論後》,轉引自馮天瑜:《“封建”考論》,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2006年,第73頁。
 
 36.呂思勉:《中國製度史》,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85年,第442頁。
 
 37.葛劍雄:《統一與分裂:中國曆史的啟示》(增訂版),北京:中華書局,2008年,第171、172頁。
 
 38.李學勤主編:《十三經注疏》(標點本),【漢】鄭玄,【唐】孔穎達:《禮記正義·王製》(上),第332頁。
 
 39.錢穆:《中國曆代政治得失》,北京: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2005年,第5頁。
 
40.【唐】柳宗元:《封建論》,見《柳宗元集·第三卷·論》,第七一頁。
 
41.【漢】司馬遷:《史記》卷十六《秦楚之際月表》,第147頁。
 
42.【漢】司馬遷:《史記》卷八十七《李斯列傳》,第648頁。
 
43.錢穆:《論語新解·季氏》,北京: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2002年,第430頁。
 
44.關於親親、尊尊的問題,《禮記·喪服小記》曰:“親親、尊尊、長長,男女之有別,人道之大者也。”孔穎達疏曰:“親親,謂父母也。尊尊,謂祖及曾祖、高祖也。長長,謂兄及旁親也。”見李學勤主編:《十三經注疏》(標點本),【漢】鄭玄,【唐】孔穎達:《禮記正義·喪服小記》(中),第966頁。以親親解分封、以尊尊解郡縣顯然遠離並跳出了孔穎達的這種解釋範圍。其疏解《喪服小記》顯然局限於禮製,而“大一統”、郡縣製語境下的親親、尊尊則超越了家庭講政治,盡管也脫不開天子與諸侯的血緣關係。
 
45.【漢】司馬遷撰,【宋】裴駰集解,【唐】司馬貞索隱,【唐】張守和正義:《史記三家注》卷六《秦始皇本紀》,第二三九頁。
 
46.劉尚慈:《春秋公羊傳譯注·文公十八年》,北京:中華書局,2010年,第330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