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聞約取 敦厚崇禮
——淩廷堪的治學之道
作者:穀文國
來源:《學習(xi) 時報》
時間:孔子二五七一年歲次辛醜(chou) 四月初一日庚申
耶穌2021年5月12日
淩廷堪(約1755—1809年),字次仲,祖籍安徽歙縣。據《清史稿》所載,淩廷堪是乾嘉學派的主要代表人物之一。淩廷堪博聞強記,貫通群經,尤精於(yu) 禮學,被江藩推為(wei) “一代禮宗”。淩廷堪所著《禮經釋例》一書(shu) ,用力至勤,寒暑不輟20餘(yu) 年,五易其稿始成,多發前人所未發,為(wei) 世所推崇,後人治禮,莫不從(cong) 中取益。
篤誌為(wei) 學 畢力著述
古人讀書(shu) 治學,大抵始於(yu) 立誌,一旦篤誌為(wei) 學而不改,必能有所成就。淩廷堪23歲時著《辨誌賦》明誌,自謂“托跡溟海,抱影窮巷,為(wei) 賈則苦貧,為(wei) 工則乏巧,心煩意亂(luan) ,靡所適從(cong) ,用是慨然有向學之誌焉”,“廣求聖道於(yu) 《六經》”。自從(cong) 篤誌為(wei) 學之後,淩廷堪終其一生畢力著述,即使生活中失意困頓,都不曾棄學改誌。
淩廷堪在乾隆五十八年中殿試三甲,賜同進士出身,授予知縣。但他上書(shu) 吏部,請求改到學署擔任教官,並說“必如此,吾乃可養(yang) 母治經”。隨後,淩廷堪前往安徽寧國府學署就任,將母親(qin) 和兄嫂一並接去,“孝弟安貧,謹身節用,畢力著述”。麵對當時的清貧生活,淩廷堪仍然專(zhuan) 心學問,不肯降誌辱身。他在《杞菊軒銘》中寫(xie) 道,“忍饑誦經,此外何有。以卑自安,以貧自守。潔白在躬,延年益壽”。一副傲然挺立的君子形象如在眼前。從(cong) 就任寧國府教授到辭世,淩廷堪潛心治學,在禮學、史學等方麵都取得了不凡的成就。徐世昌在《清儒學案》中稱淩廷堪之學“無所不窺,於(yu) 六書(shu) 、曆算以迄古今疆域之沿革、職官之異同、史傳(chuan) 之參錯、外屬之源流,靡不條貫,尤專(zhuan) 禮學”。除《禮經釋例》之外,淩廷堪尚有《燕樂(le) 考原》《校禮堂文集》等著述傳(chuan) 世,識見卓絕,惠澤學林。
學則不固 擇善而從(cong)
學問之事,本非向壁虛造、固守己見所能得,學人之間的往複切磋,對於(yu) 辨章學術、考鏡得失有著重要作用,這即是“三人行,必有我師焉”的奧義(yi) 所在。淩廷堪下定立誌求學的決(jue) 心之後,經常出遊訪學,在開闊自己眼界的同時,也結識了一大批通儒雅士,學問品行方麵大有增益。通過遊學,不僅(jin) 得到了前輩學人如程晉芳、翁方綱等人的提攜關(guan) 照,還與(yu) 揚州學派的代表人物江藩、焦循、阮元,以及乾嘉學派的邵晉涵、王念孫、孫星衍等相與(yu) 論學。這些都是當時的一流學者,各有專(zhuan) 長,故能疑義(yi) 相與(yu) 析。一方麵闡明經典義(yi) 理之所在,開顯聖人之道;另一方麵通經致用,在現實中求其明道救世之功。
以《禮經釋例》為(wei) 例,在此書(shu) 的撰述中,淩廷堪極少下斷語,多是如“下以己意,俟後之學者擇焉”之類,十分謙遜。遇有異議者,則先羅列眾(zhong) 說,往複辨析之後方才說“不可從(cong) ”,以示謹慎。對於(yu) 同時代學者的觀點,淩廷堪亦能做到擇善而從(cong) 。那些年齡較小的,如後來名重天下的阮元,淩廷堪也虛心請教。在《與(yu) 阮伯元孝廉書(shu) 》中說“今擬區其門類,為(wei) 《禮經釋名》一書(shu) 。年來粗有規模,到都日當以草創請正也”。對於(yu) 素來仰慕的江永、戴震,淩廷堪對於(yu) 其說也絕非一概從(cong) 之,而是既有否定,也有存疑,力圖提供一個(ge) 合理允當的說法。
從(cong) 《禮經釋例》成書(shu) 的過程來看,也能說明淩廷堪的治學態度。他曾聽聞江永著有《儀(yi) 禮釋例》,又見杭世駿《禮例序》,擔心自己所著會(hui) 與(yu) 前輩學人所作雷同,恐無必要,遂輟筆不作。等到他切實發現江永所作不過寥寥數頁,是未成之書(shu) ,杭氏又疏於(yu) 《禮經》,可謂是有誌未逮,於(yu) 是便重取舊稿,“矻矻十餘(yu) 年,稿凡數易”而成此書(shu) 。既表達了對前賢的敬意,也完成了自己的夙願。
會(hui) 通其例 實事求是
淩廷堪作為(wei) 乾嘉學派的重要一員,在考據上師承戴震一脈,尤為(wei) 注重典章製度,主張實事求是,由考據而通其義(yi) 理;又因客居揚州頗久,也受到了揚州學派的浸潤,不囿於(yu) 漢學、宋學的門戶之見,重其會(hui) 通。正是在這種治學觀念的影響下,他在禮學研究方麵取得了很高的成就,影響深遠。同是清代禮學大家的黃以周就在其《禮書(shu) 通故》中多次徵引淩廷堪的見解。
實事求是是乾嘉學派的一貫宗旨,淩廷堪對此深為(wei) 服膺,並將其運用到學問之中,作為(wei) 自己的治學準則。他認為(wei) 很多學者“於(yu) 《禮》多喜言《喪(sang) 服》之經《傳(chuan) 》,而畏言威儀(yi) 器數”,原因在於(yu) “實事求是之難而喜空言之易於(yu) 逞臆也”。禮學作為(wei) 實學,必須做到“事必求是”,而非妄憑己意。同時,他繼承了戴震“理義(yi) 存乎典章製度”的觀點,對“禮之本經”的《儀(yi) 禮》進行了深入詳細的研究,著成《禮經釋例》一書(shu) 。在淩廷堪看來,《禮經》“非他經可比,其宏綱細目,必以例為(wei) 主,有非訓詁名物所能賅者”。所以“禮儀(yi) 委曲繁重,必須會(hui) 通其例”,“不會(hui) 通其例,一以貫之,隻厭其膠葛重複”,是無法領略到聖人製禮本意的。即使大家習(xi) 以為(wei) 常的儒家尊尊親(qin) 親(qin) 思想,淩廷堪也從(cong) 紛繁複雜的禮節入手,指出“其繁縟之中,有條而不紊,非比其例而觀之,則聖人之親(qin) 親(qin) 之殺、尊賢之等,何由而見乎?”這種循例求證的路徑為(wei) 人們(men) 解經釋義(yi) 提供了十分有益的參照。
《禮經釋例》全書(shu) 共分8例,“以明同中之異,異中之同。曰通例,曰飲食例,曰賓客例,曰射例,曰變例,曰祭例,曰器服例,曰雜例”。這樣就把向來難讀的《禮經》以綱舉(ju) 目張的形式進行了分門別類的歸納,同時兼具了文字訓詁和發明禮義(yi) 的功效,融攝了考據和義(yi) 理,做到有一分證據說一分話,從(cong) 而避免了全憑己意而解經的情況。淩廷堪在《禮經釋例》的序中說,“證以群經,合者取之,離者則置之,信者伸之,疑者則闕之”,十分客觀。即使遇有疑惑,也標注出“經文不敢臆改,存此以質知者”,表明了其實事求是的治學態度。梁啟超就稱“其方法最為(wei) 科學的,實經學界一大創作也”。
以經解經 複性於(yu) 禮
經學向來難治,禮學更是難上加難,作為(wei) 禮之本經的《儀(yi) 禮》自唐以來就號稱難讀,曆代為(wei) 之作注作疏的極為(wei) 少見。淩廷堪極為(wei) 推尚此經,認為(wei) 《儀(yi) 禮》非大聖人不能作,欲明聖人之意,既要對經文、禮例進行考究,以經解經,通經明道,更要知曉禮之大本大用,複性於(yu) 禮,用之於(yu) 修身治國。
淩廷堪認為(wei) 研治《儀(yi) 禮》之時,不可以漢代經師所撰述的《傳(chuan) 》、《記》之類的“章句之餘(yu) ,雜記說禮之言”來核校和闡釋《儀(yi) 禮》之奧義(yi) 。在淩廷堪看來,《儀(yi) 禮》與(yu) 《禮經》是一回事,其地位和作用顯然高於(yu) 《禮記》,隻能“據經以正《傳(chuan) 》、《記》,未可強經以就《傳(chuan) 》、《記》也”。即使出現《傳(chuan) 》、《記》之言與(yu) 《禮經》衝(chong) 突的情況,也大多取信《儀(yi) 禮》,隻在《禮記》詮釋有可取處時才擇善而從(cong) 之。對於(yu) 前人重《禮記》而輕《儀(yi) 禮》的情況,淩廷堪仍堅持“《儀(yi) 禮》十七篇者,禮之本經也”的主張,認為(wei) 隻讀《傳(chuan) 》、《記》而不讀經,流弊甚大,不可顛倒本末。
在《複禮》一文中,淩廷堪認為(wei) “聖人之道,一禮而已矣”,“天下無一人不囿於(yu) 禮,無一事不依於(yu) 禮”,所以,“禮之外,別無所謂學也”。淩廷堪批判一些學者舍棄聖人所常言的禮,而事事附會(hui) 於(yu) 聖人所不常言的“理”的做法,針對當時大談心性的學風,明確提出“求諸禮始可以複性”的觀點,把禮貫穿在複性、修身、治國平天下之中,最終達致複性即複於(yu) 禮的境界。這樣就把儒家所講的三綱八目、人倫(lun) 五常通過禮而貫通起來,複禮即是為(wei) 仁,即是盡性,即是彰顯聖人之德於(yu) 天地之間,能使天下之人少而習(xi) 焉,長而安焉,無論賢愚都能有所依循而成就自己。所以,聖人之道之所以萬(wan) 世不易者,就在於(yu) 此。
淩廷堪的禮學思想有著鮮明的經世致用的特色,其目的並不在於(yu) 單純的學術考證,而是借由禮製考證的路徑實現其現實關(guan) 懷,開辟出一條可供時人乃至後人明道救世的道路。
責任編輯:近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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