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向晨】何以“歸-家” ——一種哲學的視角

欄目:學術研究
發布時間:2021-04-13 01:02:08
標簽:“家”、個體、主體、他者
孫向晨

作者簡介:孫向晨,男,西元1968年生,上海人,複旦大學哲學博士。現任複旦大學哲學學院教授、院長。著有《論家:個(ge) 體(ti) 與(yu) 親(qin) 親(qin) 》《麵對他者:萊維納斯哲學思想研究》《走進希臘化羅馬時期的哲學》《論洛克政治哲學的神學維度》《利維坦中神學與(yu) 政治的張力》等。

何以“歸-家”

——一種哲學的視角

作者:孫向晨(複旦大學哲學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

來源:《哲學動態》,2021年第3期

 

摘要

 

中國人談起“家”,一方麵有一種親(qin) 切的感覺,另一方麵新文化運動以來對於(yu) “家”文化有著激烈的批判,在現代中國哲學中也沒有足夠的理論空間來檢視“家”的問題。西方近現代“個(ge) 體(ti) -主體(ti) ”哲學中存有明顯的“欠缺”,因此在當代哲學中有大量關(guan) 於(yu) “他者”的論述以彌補“個(ge) 體(ti) -主體(ti) ”哲學的“欠缺”,但是這種“他者”哲學依然有其不足之處。來自中國哲學傳(chuan) 統的“親(qin) 親(qin) ”可以對之提出自己的答案。這種“歸家”的哲學,為(wei) 建立一種“溫暖”的世界提供了可能性。。

 

關(guan) 鍵詞:家;個(ge) 體(ti) ;主體(ti) ;他者;親(qin) 親(qin)

 

在中國文化中,“家”成了世人理解世界的一種範式,失卻了“家”也就成了魯迅先生所說的“彷徨於(yu) 無地”。曆史的積澱也曾讓“家”成為(wei) 無比的重負,可是在現代社會(hui) ,我們(men) 依然有強烈的“歸-家”衝(chong) 動。今天,我們(men) 再來談“家”,並不是簡單地重複一種人類曆史上作為(wei) 社會(hui) 組織的家庭,而是要在更普遍的意義(yi) 上重新找到一種安身立命的路徑,重新確立一種“人生在世”的方式和立場。

 

一、為(wei) 什麽(me) 要重新直麵“家”

 

我們(men) 遺忘“家”久矣。新文化運動代表了中國知識人對於(yu) 自身文化傳(chuan) 統所作的最為(wei) 徹底的批判。在“問題和主義(yi) ”“科學和玄學”等著名爭(zheng) 論之前,就有了關(guan) 於(yu) 個(ge) 體(ti) 與(yu) 家庭問題的爭(zheng) 論。作為(wei) 中國文化傳(chuan) 統核心價(jia) 值的“家”與(yu) “孝”的觀念受到猛烈衝(chong) 擊。我們(men) 所熟悉的《家》《春》《秋》這樣的小說,最直觀地體(ti) 現了對於(yu) 傳(chuan) 統“家”文化的批判。除了巴金、魯迅等人的小說講“禮教”吃人,傅斯年還寫(xie) 了篇文章叫《萬(wan) 惡之源》[1],盡管他自己也覺得頗有些聳人聽聞,但依然直指這個(ge) 萬(wan) 惡之源就是中國的“家”;吳虞寫(xie) 了著名的《家族製度為(wei) 專(zhuan) 製主義(yi) 之根據論》[2],一時間似乎找到了專(zhuan) 製主義(yi) 的文化基礎。諸如此類的負麵論述非常之多,即便到了20世紀80年代,孫隆基的《中國文化的深層結構》依然對“家”文化采取一種排斥態度。[3]近代以來,在中國形成了一種強烈的“反家非孝”立場。盡管這種批判態度有其曆史的緣由和正當性,但這樣一來,也把一個(ge) 有著深厚底蘊的領域給遮蔽了。在長達一百多年的時間裏,在哲學上我們(men) 對“家”采取了漠然的態度。

 

新文化運動以來,對於(yu) “家”在曆史上種種“機製化表達”的猛烈批判,並不能替代我們(men) 對於(yu) “家”作為(wei) 哲學問題的深層思考。除了在社會(hui) -政治層麵對於(yu) “家”進行深入的批判,是否在深層次上也存在著某種“機製”阻礙了我們(men) 對“家”的進一步思考?筆者以為(wei) ,這與(yu) 近現代關(guan) 於(yu) 中國哲學的理解有關(guan) 。馮(feng) 友蘭(lan) 曾說:“今欲講中國哲學史,其主要工作之一,即就中國曆史上各種學問中,將其可以西洋所謂哲學名之者,選出而敘述之。”[4]這樣一來,我們(men) 就先有了一種哲學框架,以西方哲學範式作為(wei) 這種框架來重新理解自己。建立這樣一種哲學框架之後,就會(hui) 遮蔽很多深邃的思想淵源。“家”就是這樣一種哲學概念,我們(men) 在西方哲學中很難找到“家”的概念,因而在近現代中國哲學中也就很難給它一個(ge) 合理的位置。重新麵對“家”的問題,看似是對一個(ge) 古老問題的重新記憶,其實意味著對於(yu) 西方哲學主導的“思想框架”有了新的突破。隻有有了這種“框架性突破”,才會(hui) 讓一些根本性概念重新呈現出來。

 

“家”的問題可以從(cong) 很多層麵來理解,包括社會(hui) 的、倫(lun) 理的、政治的、生存論的以及精神性的層麵。有些層麵我們(men) 很熟悉。這裏更強調從(cong) 哲學層麵,從(cong) 更普遍的層麵來理解“家”的問題。在中國文化傳(chuan) 統中,對於(yu) “家”的理解彰顯的是一種本體(ti) 論。作為(wei) 現代智人(homo sapiens)的後代,以這樣一種差不多的智力條件生活在地球上,會(hui) 麵臨(lin) 一係列類似的生存需求與(yu) 挑戰,於(yu) 是在不同文明傳(chuan) 統中就會(hui) 發展出各式各樣的應對方式。在這個(ge) 意義(yi) 上,從(cong) 軸心時代以來,兩(liang) 千多年的發展,中西各自形成了一種成熟文明。從(cong) 文化複興(xing) 的角度來說,新文化運動以來的文化保守主義(yi) 者們(men) 也作了很多努力,從(cong) 梁漱溟到唐君毅,從(cong) 錢穆到徐複觀,他們(men) 都努力地捍衛傳(chuan) 統價(jia) 值觀。但是,今天我們(men) 再來討論“家”在現代世界的意義(yi) ,絕不單單是從(cong) 文化本位主義(yi) 的角度就可以解決(jue) 。我們(men) 需要在哲學上有更大的突破,彰顯其更為(wei) 普遍的意義(yi) 。

 

二、“個(ge) 體(ti) -主體(ti) ”哲學“欠缺”什麽(me)

 

現代性價(jia) 值觀強調個(ge) 性解放,強調個(ge) 體(ti) 的自由權利。陳獨秀在1916年發表的《一九一六年》中就已經深入地闡發了這一點。[5]新文化運動對於(yu) 中國傳(chuan) 統的“家”“家族”的批判決(jue) 非沒有道理,他們(men) 的批判工作曾經感動了幾代人。傳(chuan) 統的“家”文化在曆史發展中確實形成了種種束縛“個(ge) 人”的禮教。要創造出一種生機勃勃的現代文明,我們(men) 必須正視與(yu) 批判曆史上形成的這些羈絆。

 

重視個(ge) 體(ti) 自由、權利與(yu) 尊嚴(yan) 的思想與(yu) 現代性的起源息息相關(guan) 。在哲學上表述為(wei) 一種“主體(ti) 性”哲學的誕生。從(cong) 笛卡爾、霍布斯、洛克、盧梭直到康德都十分關(guan) 注這一問題,比如如何確立“自我”的起點,如何建立個(ge) 體(ti) 間的平等,如何理解個(ge) 體(ti) 的自由,如何形成“權利”觀念,道德如何基於(yu) 個(ge) 體(ti) 來建構,以至最終如何形成一種“自足”的主體(ti) 觀念,近代哲學的發展完全可以看作這種“個(ge) 體(ti) -主體(ti) ”哲學概念的建構過程。細讀近代哲學的文獻,已然包含著一種對於(yu) “家”的批判,以至於(yu) 英國法學史家梅因說,現代與(yu) 傳(chuan) 統的區別就是以“個(ge) 體(ti) ”代替“家族”。[6]“個(ge) 體(ti) ”的確立是現代性的普遍命運。新文化運動以“個(ge) 體(ti) 主義(yi) ”立場批判“家”文化也是中國進入現代社會(hui) 的應有之義(yi) 。

 

但是,在這種主體(ti) 性哲學的敘事中似乎還“欠缺”了什麽(me) ?從(cong) 哲學上看,強調“自我”的笛卡爾哲學,首先就迷失在了“身-心”二元的問題上,在確立了作為(wei) “思”的主體(ti) 性之後,卻無法與(yu) “身體(ti) ”之維接續。身心二元問題成為(wei) 近代哲學的一大主題,從(cong) 伽桑狄、斯賓諾莎、萊布尼茲(zi) 都要麵對這個(ge) 問題的挑戰。在霍布斯那裏,追求“欲望”的個(ge) 體(ti) 則導致“每個(ge) 人反對每個(ge) 人”的自然狀態。自利個(ge) 體(ti) 的結合始終麵臨(lin) 著何以成為(wei) 一個(ge) 整體(ti) 的問題,從(cong) 洛克到盧梭都深思這個(ge) 問題。康德哲學以主體(ti) 的先驗性為(wei) 普遍性張目,卻既不能消化“物自體(ti) ”,也不能麵對“他者”的問題。當胡塞爾將先驗哲學推進到底的時候,卻幡然醒悟還有“唯我論”的如影隨形,直接逼迫他提出了“主體(ti) 間性”的問題。在以個(ge) 體(ti) 為(wei) 本位的主體(ti) 性哲學發展中,似乎總有所“欠缺”。近代以來的“個(ge) 體(ti) -主體(ti) ”盡管有著種種的積極意義(yi) ,但這種“個(ge) 體(ti) -主體(ti) ”哲學在其發展中似乎並不那麽(me) “自足”。

 

“個(ge) 體(ti) -主體(ti) ”是現代性的產(chan) 物。事實上,在古典世界,對於(yu) “個(ge) 體(ti) ”的存在總是心存疑慮的。黑格爾認為(wei) 雅典處死蘇格拉底,就是古典世界對於(yu) 出現獨立的“個(ge) 體(ti) ”意識的一種拒斥態度[7];柏拉圖在《會(hui) 飲篇》中,借著阿裏斯托芬之口,講述了一個(ge) 古老的“愛欲(Eros)”的故事,強調男女原本是一體(ti) ,後來被神劈為(wei) 兩(liang) 半,於(yu) 是“個(ge) 體(ti) ”的生命就成了去尋找“另一半”的活動,因此“個(ge) 體(ti) ”總是有所“欠缺”的[8];亞(ya) 裏士多德從(cong) 政治學的角度更是強調“個(ge) 體(ti) ”的“欠缺”。他說“個(ge) 體(ti) ”要麽(me) 是城邦之上的神,要麽(me) 是城邦之外的野獸(shou) ,而“人是政治的動物”,是城邦動物。[9]不僅(jin) 古典世界對於(yu) “個(ge) 體(ti) ”的獨立性充滿憂慮,在基督教世界中同樣強調個(ge) 體(ti) 的“欠缺”。因此基督教強調“個(ge) 體(ti) ”需要謙卑,要放空自我,接受神的啟示和恩典。

 

近代以來,“個(ge) 體(ti) -主體(ti) ”的哲學得到了充足的發展,似乎有了一個(ge) 大寫(xie) 的“個(ge) 體(ti) ”。從(cong) 某種意義(yi) 上說,現代世界就是在“個(ge) 體(ti) -主體(ti) ”的基礎上建立起來的。然而19世紀下半葉以來,“個(ge) 體(ti) -主體(ti) ”的“欠缺”在現代語境下被漸次展開。隨著存在主義(yi) 哲學與(yu) 文學的興(xing) 起,“個(ge) 體(ti) ”顯現出了另一個(ge) 麵向,一如克爾凱郭爾的“孤獨”個(ge) 體(ti) 、海德格爾關(guan) 於(yu) “畏”的生存論分析、加繆的“荒謬”、薩特的“惡心”。孤獨、荒謬、冷漠、虛無、抑鬱似乎成了一種普遍性的現代病。近現代建構起來的“個(ge) 體(ti) -主體(ti) ”哲學在生存論焦慮的分析之下,似乎呈現出一派“幽暗”的麵目。“個(ge) 體(ti) -主體(ti) ”哲學自身的“欠缺”也正顯現出現代世界的某種缺失。

 

三、“他者”的發現及其不滿

 

20世紀80年代,李澤厚先生出版了他研究康德哲學的《批判哲學的批判》。一時間“主體(ti) ”哲學風行天下,暗暗地應和著西方近現代哲學的發展,也接續了新文化運動的哲學精神。但正如前麵所說,主體(ti) 性哲學總是有所“欠缺”,就最直觀的一點來說,在這樣的哲學論述中,“他者”總是缺席的。因此,無論是在英美哲學,還是在歐陸哲學中,“他者”哲學都以不同的路徑,顯現在當代哲學的地平線上。維特根斯坦曾深入地思考過私人語言問題,這個(ge) 問題與(yu) “他者之心”問題密切相關(guan) :我似乎可以在我的思想觀念與(yu) 我的語言之間建立起聯係,但我如何能確知他人的語言也是如此建立起來的呢?原則上我們(men) 不能直接觀察到這種關(guan) 聯,也無法為(wei) 這種關(guan) 聯提供任何哲學基礎,因此“他者之心”是一個(ge) 謎。一種隻限於(yu) “我”的私人語言是完全無法建立起來的。任何一種規則都是建立在與(yu) “他者”共享的基礎之上。[10]因此,“他者”非常重要,但如何最終接近“他者之心”,仍莫衷一是。

 

20世紀的法國哲學界,通過科耶夫重新發現了黑格爾的“主奴辯證法”[11],它是一種特殊的確立“自我意識”的路徑。黑格爾的“自我意識”不同於(yu) 笛卡爾,不是通過自我懷疑回到“自我”,而是通過與(yu) “他者”的不斷鬥爭(zheng) 來確立“自我”。在這裏,一方麵“自我”的確立離不開“他者”,另一方麵“自我”與(yu) “他者”之間始終處於(yu) 一種緊張關(guan) 係,以致薩特哲學提出了“他人就是地獄”的命題。

 

同樣是“自我”與(yu) “他者”的張力,列維納斯則以肯定的姿態確立了“他者”對於(yu) “自我”之肆無忌憚的限製。麵對“他者之臉”,喚起了“我”的責任意識,從(cong) 而擔負起對於(yu) 世界的責任,這是一種列維納斯式“絕對他者”的觀念。這裏不單單涉及主體(ti) 間的“他者”問題,更論及一種生存論層麵“麵對麵”的他者以及“麵對麵”之中倫(lun) 理何以發生的問題。

 

在當代哲學中,無論英美傳(chuan) 統,抑或歐陸傳(chuan) 統,“他者”都是一個(ge) 不可回避的哲學問題,其發現也有一個(ge) 漫長的曆程。盡管有不同的哲學路徑,“他者”在當代都成為(wei) 了一種顯學,背後應對的正是筆者所認為(wei) 的“個(ge) 體(ti) -主體(ti) ”哲學的“欠缺”。但是,各種不同的處理“他者”的方式也依然有其自身的“不滿”之處。維特根斯坦式的“他者之心”研究終究會(hui) 走向一種行為(wei) 主義(yi) ,通過放棄內(nei) 在性,以純粹外在的方式建立“自我”與(yu) “他者”之間的規則,但“他者之心”始終不能獲得確定性。黑格爾式的“他者”則始終是“自我”的對立麵,“鬥爭(zheng) ”性掩蓋了與(yu) “他者”其他的可能性關(guan) 係。最為(wei) 全麵、細致的列維納斯式的“他者哲學”,有著很強的猶太背景。為(wei) 了確立“他者”的根本性地位,列維納斯從(cong) 根基處對整個(ge) 西方哲學傳(chuan) 統提出質疑:古希臘以來的存在論哲學,有著強烈的“同一”傾(qing) 向,是對“他者”的壓製,是對“他者”的暴力。列維納斯的“他者”學說非常精彩,但很難說有其宣稱的“普遍性”,其學說中依然有很多與(yu) 中國文化傳(chuan) 統相抵牾之處。列維納斯過於(yu) 強調“他者”的他異性,對於(yu) 中國文化傳(chuan) 統來說,他人除了“陌生”也依然有其“親(qin) 切”之處。此外,列維納斯的“他者”最後還是要引向上帝,盡管這個(ge) “上帝”是不能用“存在”來加以刻畫的。這種“超越”的神聖維度對於(yu) 中國文化傳(chuan) 統來說也是相當陌生的。

 

自新文化運動以來,我們(men) 同樣卷入了這種“個(ge) 體(ti) -主體(ti) ”的哲學之中,並以此對自身傳(chuan) 統進行了深入的反思與(yu) 批判。20世紀“他者”哲學的興(xing) 起顯然是在西方文化背景下對於(yu) “個(ge) 體(ti) -主體(ti) ”哲學的“欠缺”進行透徹反省的結果。但是,現代西方哲學發展出“他者”的種種麵目,依然有其令人“不滿”之處,各色的“他者”始終都缺乏“親(qin) 切”的麵目。因此,最後還是需要回到中國文化傳(chuan) 統之中,努力挖掘自身的思想源泉,找到自身麵對現代生活的方式。這是我們(men) 作為(wei) 現代人的責任,以此來彌補現代性“個(ge) 體(ti) -主體(ti) ”的“欠缺”,並以此來回應現代性的挑戰。

 

四、“親(qin) 親(qin) ”作為(wei) 一種哲學概念

 

對於(yu) “他者”的發現,中國文化傳(chuan) 統有自己的路徑。柏拉圖的《會(hui) 飲篇》裏通過對“愛欲(Eros)”的分析說明“個(ge) 體(ti) ”的欠缺,要尋找一個(ge) 異性的“他者”;基督教中則用神的“聖愛(agape)”來撫慰與(yu) 擁抱“他者”。在中國文化傳(chuan) 統中,卻是通過“親(qin) 親(qin) ”來彌補“個(ge) 體(ti) ”的“欠缺”。“親(qin) 親(qin) ”就是從(cong) 最親(qin) 近的親(qin) 人開始,從(cong) 中去發現“愛”的力量,並由此“推及”出去。因此《中庸》講“親(qin) 親(qin) 為(wei) 大”。《說文解字》載有:“親(qin) ,至也。從(cong) 見,親(qin) 聲。”根據清代徐灝的《說文解字注箋》:“親(qin) 從(cong) 見,則其義(yi) 起於(yu) 相見,蓋見而親(qin) 愛也。親(qin) 愛者莫如父子、兄弟、夫婦,故謂之六親(qin) 。引申為(wei) 凡切近之稱。”[12]“親(qin) ”最直接的涵義(yi) 就是“至”,就是“親(qin) 密無間”,從(cong) “見”就是看見最親(qin) 密的人而起的愛心。因此“親(qin) 親(qin) ”比“Eros”更為(wei) 源初,比“agape”更為(wei) 自然。“親(qin) 親(qin) ”之中呈現出最原初的“他者”,一種更為(wei) “親(qin) 切”的“他者”,也是人生在世遇見的第一個(ge) “他者”,是所有他者的原型。在漢語中,“他”字表達了某種距離感,在中國文化中很少用這種具有排斥感的字眼來表達人際之間的關(guan) 係,更喜歡用“四海之內(nei) 皆兄弟”的方式來表達“天下一家”。

 

“親(qin) 親(qin) ”更揭示了“個(ge) 體(ti) ”的來源。現代哲學講人的問題,都是從(cong) “個(ge) 體(ti) ”出發,從(cong) 不涉及“個(ge) 體(ti) ”是如何發生的問題,對於(yu) 其中可能的哲學問題也從(cong) 未涉及。當筆者給國外的學生講到《孝經》中所說“身體(ti) 發膚受之父母”時,他們(men) 普遍受到觸動。如此清晰的、對於(yu) 人類來說具有普遍的生存論意義(yi) 的事件卻是他們(men) 從(cong) 來沒有認真思考過的,這顯然是有所“缺失”的。在現代社會(hui) ,但凡想到人,似乎總是“個(ge) 體(ti) ”。“身體(ti) 發膚受之父母”完全成了盲點,一個(ge) 完全沒有經過哲學反思的生存論事實,而這恰恰是“親(qin) 親(qin) ”發生的原初環節。

 

王國維特別指出,自殷周以來,“親(qin) 親(qin) ”是中國文化傳(chuan) 統的核心觀念。由此鋪展出一種非常不同於(yu) 西方的生存論結構。筆者在此借用海德格爾個(ge) 體(ti) 性的“此在(Dasein)”來作為(wei) 對話者,以之顯現“親(qin) 親(qin) ”的生存論結構的獨到之處。海德格爾的“此在”非常強調“向死而在(Being-towards-death)”,作為(wei) “此在”有限性的表達。人類的生存確實是“向死而在”,這是一個(ge) 普遍性的維度。但基於(yu) “親(qin) 親(qin) ”之愛,人類的生存還有另外一個(ge) 麵向,那就是“向生而在(Being towards next generations)”。當生存麵對“下一個(ge) ”世代時,生存論結構就會(hui) 呈現出另一番麵貌。當然,不止是下一個(ge) 世代,也要麵對“上一個(ge) ”世代。筆者將其概括為(wei) 在“世代之中存在(being between generations)”,這也有別於(yu) 海德格爾所講的“在世之在(being in the world)”。這樣,我們(men) 對於(yu) 生存的理解就呈現出某些新向度,這同樣是人類普遍所具有的生存論特征。它不再局限在一個(ge) 有限的世代中來揭示人類的生存論結構,而是凸顯出人類的生命有著“一代又一代”的生存論特征,並由此揭示出“親(qin) 親(qin) ”的來源。

 

這一人類的生存論特征在中國文化傳(chuan) 統中得到了特別的強調,也就是基於(yu) “親(qin) 親(qin) ”,對於(yu) “孝”的重視。《說文解字》載有:“孝,善事父母者。從(cong) 老省,從(cong) 子,子承老也。”[13]“孝”這個(ge) 字本身,上麵是一個(ge) “老”,下麵是一個(ge) “子”,這種上下“世代”的結合代表了一種德性,一種把兩(liang) 個(ge) 世代“粘合”起來的德性。這與(yu) 西方文化非常不同。在古希臘講“四樞德”,即智慧、勇敢、正義(yi) 、節製;在基督教中講“三聖德”,即信、望、愛。在中國文化傳(chuan) 統中,孝乃德之始。親(qin) 親(qin) 而孝悌,孝悌而仁民,仁民而愛物。

 

因此“孝”在中國文化傳(chuan) 統中具有根基性的意義(yi) 。對於(yu) 國外學生來說,他們(men) 能理解馬丁·路德的“因信稱義(yi) (Justification by Faith)”。因為(wei) 在基督教的傳(chuan) 統中,“信”解決(jue) 了人與(yu) 神的關(guan) 係,解決(jue) 了生存中的“希望”問題,解決(jue) 了生命中的“不朽”問題,也解釋了“愛”的來源。而在中國文化傳(chuan) 統中,解決(jue) 這些問題的都是由“親(qin) 親(qin) ”而來的“孝”。因此在這個(ge) 意義(yi) 上,我們(men) 完全可以說中國文化中是“因孝稱義(yi) (Justification by filial piety)”。對“孝”的重視是盤活整個(ge) 文化的一個(ge) 樞紐點,它顯示出我們(men) 對於(yu) 希望、愛與(yu) 不朽的根本性理解。

 

人類是一種高度反思的動物,他對於(yu) “死亡”有一種深切的理解。因此,任何一種文明對於(yu) “不朽”都會(hui) 有自己的領悟。比如說最早的文明,古埃及就特別重視製作各種木乃伊,他通過木乃伊來追求“不朽”,基督徒通過信奉上帝得永生,佛教通過靈魂輪回來表達這種不朽。即便在中國文化傳(chuan) 統內(nei) 部也有不同理解,道教直接通過修煉追求長生不老,儒家則特別平實,就是通過生生不息、世代相續來表達生命的“不朽”。這不是一種“存在的斷裂”,而是強調一種“存在的延續”。以這種方式來理解生命就會(hui) 有種不一樣的麵向。所以,當海德格爾稱“此在”為(wei) “在世界之中存在”時,他就遺漏了人類生存的另一個(ge) 重要麵向,那就是“在世代之中存在”。在中國文化傳(chuan) 統中,“世”本身就是時間性的,它不是一個(ge) 空間性的“世界”,而是一個(ge) 時間性的“世代”。以此我們(men) 就能理解為(wei) 什麽(me) 在中國文化中,“孝”變得如此重要,它把“有限”的生存投入到“無限”的生命之鏈中。“孝”恰是一個(ge) 結合點,像鉚釘一樣,把不同的世代“焊接”起來。“家”作為(wei) “承世之辭”,正是“孝”的發源之地,也是“孝”這種德性的守護之地。因此,“家”對於(yu) 保護中國文化的生存論結構具有基礎性的重要意義(yi) 。

 

五、“個(ge) 體(ti) ”與(yu) “親(qin) 親(qin) ”

 

“親(qin) 親(qin) ”之於(yu) 中國文化傳(chuan) 統是如此重要,拙作卻依然叫《論家:個(ge) 體(ti) 與(yu) 親(qin) 親(qin) 》。[14]基於(yu) “親(qin) 親(qin) ”,中國文化傳(chuan) 統發展出一整套“家”的文化,這種文化有其曆史承載,但又受到了現代性的猛烈衝(chong) 擊。坦率地說,這種文化對於(yu) 現代“個(ge) 體(ti) -主體(ti) ”的重視是遠遠不夠的,也因此在曆史中發展出很多消極的麵向。所以我們(men) 有必要在正視“個(ge) 體(ti) -主體(ti) ”的基礎上,重新出發來正視“親(qin) 親(qin) ”在現代的意義(yi) 。獨立的“個(ge) 體(ti) ”在現代世界需要“親(qin) 親(qin) ”的牽掛與(yu) 溫暖,“親(qin) 親(qin) ”的世界也需要現代“個(ge) 體(ti) ”的拓展與(yu) 矯正。

 

現代社會(hui) 盡管有很多的負麵現象,但對於(yu) 每一個(ge) 人的自由、權利與(yu) 尊嚴(yan) 的重視確是人類文明高度的體(ti) 現,這是人類共享的現代價(jia) 值。在古典世界,從(cong) 人類的生存角度來講,似乎都更重視“整體(ti) ”,古希臘重視城邦,印度重視村社,中國更重視家族。人類想要生存下去,在曆史上就是要依靠某種“整體(ti) ”來完成。隻有在現代社會(hui) ,在充足的生存資料基礎上,人類社會(hui) 才有可能以一個(ge) 獨立的“個(ge) 體(ti) ”作為(wei) 完整的生存,才有可能將“個(ge) 體(ti) ”視為(wei) 自足的“主體(ti) ”,才可能實現對於(yu) 每一個(ge) 個(ge) 體(ti) 的尊重,這是現代文明最為(wei) 了不起的貢獻。在17、18世紀的時候,建立起了一整套現代性的話語,包括政治的、社會(hui) 的、法律的、經濟的、道德的,等等。這是一種社會(hui) 的進步。如果在過去的時代,人們(men) 會(hui) 將“成功”視為(wei) “光宗耀祖”,而極致的“懲罰”是“株連九族”。這裏不存在獨立的“個(ge) 體(ti) ”,“個(ge) 體(ti) ”淹沒在“世代之間”。現代“個(ge) 體(ti) ”有其積極意義(yi) ,這不是“親(qin) 親(qin) ”所能完全涵蓋的。

 

新文化運動有非常偉(wei) 大的曆史貢獻,對於(yu) “家族”觀念的批判有其曆史價(jia) 值。當然我們(men) 不能因此把在這背後更為(wei) 基礎的生存論結構一起拋棄。“個(ge) 體(ti) ”的確立為(wei) 現代世界的個(ge) 性解放給予了巨大推動,在此基礎上,我們(men) 如何再來麵對“親(qin) 親(qin) ”呢?我們(men) 知道,在現代性社會(hui) 興(xing) 起之時,托克維爾、馬克斯·韋伯等敏銳的思想家都強調了新教傳(chuan) 統對於(yu) 強調“個(ge) 體(ti) ”這樣一種現代世俗文明具有重大的“矯正”作用。在托克維爾看來,強調個(ge) 體(ti) 的現代文化有著肆意妄為(wei) 的內(nei) 在傾(qing) 向,新教傳(chuan) 統則禁止“個(ge) 體(ti) ”想入非非[15],以內(nei) 在的約束保障個(ge) 體(ti) 在自由環境下的成長。韋伯同樣看到基於(yu) “欲望”的現代生產(chan) 體(ti) 係如何在“新教”的約束下形成了一種正向循環。在中國文化傳(chuan) 統中,我們(men) 並沒有這樣一種新教信仰,但同樣需要麵對現代性社會(hui) 的挑戰,同樣需要麵對“個(ge) 體(ti) -主體(ti) ”哲學“主觀任性”的消極後果。因此,我們(men) 要重新來挖掘“親(qin) 親(qin) ”傳(chuan) 統,重視現代社會(hui) 中“家”的意義(yi) 。從(cong) 現代視角來看,“家”恰是一種“私人”與(yu) “公共”的混合之地,可以使人在兼顧“自利”的前提下,培養(yang) 一種“利他”的精神。霍耐特曾感歎現代個(ge) 體(ti) 主義(yi) 的傳(chuan) 統大大忽略了“家”對於(yu) 培養(yang) 一種公共精神的重要作用。[16]

 

呼籲重新重視“親(qin) 親(qin) ”的傳(chuan) 統常常會(hui) 招致嚴(yan) 重質疑:一是曆史上中國的種種“家”文化並不都是那麽(me) “光明”;二是“親(qin) 親(qin) ”會(hui) 涉及與(yu) 之相關(guan) 的血緣性、狹隘性和等級性,這些在現代社會(hui) 似乎都是難以立足的。“家”在現代社會(hui) 中更被認為(wei) 是“私人領域”,如何來麵對社會(hui) 性的危機?凡此種種都表達了人們(men) 對於(yu) “親(qin) 親(qin) ”的疑慮。

 

我們(men) 知道,王國維對殷周之際的變化有重要論述,周代強調“親(qin) 親(qin) 、尊尊與(yu) 賢賢”。大家一聽到“親(qin) 親(qin) ”就會(hui) 有一些自然的負麵反應,從(cong) “親(qin) 親(qin) ”會(hui) 聯想到“任人唯親(qin) ”。從(cong) 西周製度到孔子思想,“親(qin) 親(qin) ”的思想被泛化,而“親(qin) 親(qin) 、尊尊、賢賢”的原則是要建立一種公共的政治秩序,這是一個(ge) 相當完整的係統,絕不能望文生義(yi) 。即便古代社會(hui) ,基於(yu) “親(qin) 親(qin) ”也有其自身的平衡機製。一種文明意味著它必定是某種整全性文化,有著相互之間的製衡與(yu) 補充。在傳(chuan) 統社會(hui) ,是通過“教化”來克服“親(qin) 親(qin) ”之愛的狹隘性。中國人特別強調推己及人。有人質疑,好像我們(men) 隻能“推”到自己人,他人就推不過去了。這可能更是因為(wei) 傳(chuan) 統的整個(ge) 體(ti) 係遭到徹底破壞,現代人已經普遍缺少這樣的教化。“仁愛”確有差序結構,儒家強調“愛有等差”,但又特別強調“推己及人”。在“仁愛”中,儒家首先看重的是親(qin) 親(qin) 之“愛”的源發性,然後通過“推及”這個(ge) 重要環節,將其發揚光大,從(cong)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一直“推及”到“民胞物與(yu) ”,也就是泛愛天下。要做到這點,最重要的環節在於(yu) “教化”,它把“親(qin) 親(qin) ”之愛發展成為(wei) 一種普遍之愛。

 

對於(yu) “仁愛”,休謨也有他的分析。他看重的不是“仁愛”之中“愛”的那一麵,而是注意到了“仁愛”之偏私性(partiality)。於(yu) 是,休謨認為(wei) 這隻是人類的一種“自然德性”,要補救偏私性的局限,就要製造一種“人為(wei) 德性”。因此,強調用個(ge) 體(ti) 之間的“正義(yi) ”原則來補救“仁愛”的偏私問題,在這裏“法律”就變得非常重要。這也給我們(men) 提供了一種在現代社會(hui) 何以來矯正“親(qin) 親(qin) ”之偏狹性的另一種思路。除了傳(chuan) 統社會(hui) 強調的“教化”與(yu) “推及”,在現代社會(hui) ,我們(men) 還需要通過強調“個(ge) 體(ti) ”的自由、權利與(yu) 尊嚴(yan) ,以尊重每一個(ge) 個(ge) 體(ti) 的方式來建構一種“正義(yi) ”的社會(hui) 、政治、經濟、法律,在現代社會(hui) 為(wei) 陌生人營造更加公平正義(yi) 的環境。

 

六、“歸家”:一個(ge) “溫暖”的世界

 

“親(qin) 親(qin) ”固然在有限範圍內(nei) 為(wei) “個(ge) 體(ti) ”的成長遮風擋雨,“家”同樣是現代“個(ge) 體(ti) ”人格健全的保障,那麽(me) “親(qin) 親(qin) ”在現代世界是否還有更普遍的意義(yi) 呢?正如前麵所講,近現代所建構的“個(ge) 體(ti) -主體(ti) ”,自啟蒙以來一直強調理性的自主性、個(ge) 體(ti) 的獨立性,對於(yu) “個(ge) 體(ti) ”的情感依戀則相當漠視。現代主體(ti) 因此都成為(wei) 某種抽象的、冰涼的、冷漠的個(ge) 體(ti) ,這也是現代存在主義(yi) 為(wei) 我們(men) 所揭示的。事實上,人類除了有理性的、自律的方麵外,每一個(ge) 個(ge) 體(ti) 都有其脆弱柔軟之處,都有其情感依戀的需求。這樣的“個(ge) 體(ti) -主體(ti) ”的生存有其揮之不去的“欠缺”。“個(ge) 體(ti) -主體(ti) ”的這種“欠缺”是先天的、普遍的,隻要強調“個(ge) 體(ti) ”就始終會(hui) 存在著這樣一種普遍性的“欠缺”。整個(ge) 西方哲學傳(chuan) 統在這方麵的關(guan) 注是遠遠不夠的,這也是筆者不滿意於(yu) 康德式主體(ti) 性哲學的重要原因。西方近現代哲學上的“缺失”,主要是靠西方的傳(chuan) 統文化來補救,通過“eros”和“agape”發展出的文化來補救“個(ge) 體(ti) ”的“欠缺”。在中國文化傳(chuan) 統中,通過“親(qin) 親(qin) ”建構起來的“家”,同樣可以是對現代個(ge) 體(ti) “欠缺”的一種補救。

 

“親(qin) 親(qin) ”按中國哲學的說法是一種“良知良能”。孟子講:“人之所不學而能者,其良能也;所不慮而知者,其良知也。孩提之童,無不知愛其親(qin) 者。”(《孟子·盡心上》)這是一種普遍性情感。通過一種文化傳(chuan) 統,由“親(qin) 親(qin) ”而“孝悌”,由“孝悌而仁愛”,“家”在其中起到了關(guan) 鍵作用。親(qin) 其親(qin) ,長其長,有一個(ge) 以“愛”為(wei) 中心的“家”,這也成為(wei) 人生在世的最初方式。這同樣決(jue) 定了我們(men) 理解世界的一種原初方式。我們(men) 不是像海德格爾所說的那樣處於(yu) “被拋狀態(throwness)”,不再把世界看作一個(ge) 荒涼的、匿名的、無情的世界,而是從(cong) 一開始就有一種群體(ti) 感,就是在“世代”的嗬護中成長的。“親(qin) 親(qin) ”的原初之愛可以幫助我們(men) 建立起一種和諧互助、溫暖如春的世界,培養(yang) 起與(yu) 世界的“親(qin) 切”感。“親(qin) 親(qin) ”構建起一種溫暖情調,“家”則是讓一種“溫暖世界”得以可能的先天條件。由之,“溫”也就成了中國文化傳(chuan) 統中一個(ge) 非常重要的概念,如“直而溫,寬而栗”(《尚書(shu) ·舜典》),“望之儼(yan) 然,即之也溫”(《論語·子張》)。由“親(qin) 親(qin) ”所培養(yang) 的生活情感,帶給“個(ge) 體(ti) ”一種融和、溫暖、團結、安定的情感。“失落”似乎是現代社會(hui) 很強烈的一種情緒,“歸-家”可以為(wei) 我們(men) 找回最初的群體(ti) 感。“家園”有著強烈的庇護性,生存在這樣一個(ge) 世界,首先不是一種焦慮,而應該是一種“和樂(le) ”。孟子講君子有三樂(le) ,最基本的是一種“在家之樂(le) ”。

 

在筆者看來,感受世界的溫暖,信任世界的可靠,背後需要有一種根基性的力量,這來自於(yu) 源初的“親(qin) 親(qin) ”。在這個(ge) 意義(yi) 上,現代社會(hui) 依然要發揮“親(qin) 親(qin) ”的力量。發揮“家”的力量才能夠有一種“健全個(ge) 體(ti) ”;同時,“親(qin) 親(qin) ”能夠發展出一種生命共同體(ti) 的文化,一種溫暖世界的文化。在這個(ge) 意義(yi) 上,中國文化傳(chuan) 統依然有可能以這樣的方式貢獻於(yu) 現代世界。這樣一種文化的發展對於(yu) 現代人將會(hui) 有著積極的意義(yi) ,“歸家”是現代人的共同命運。

 

注釋
 
[1]參見傅斯年:《萬惡之源》,載張忠棟等主編《社會改革的思潮》,台北唐山出版社,2001,第339—344頁。
 
[2]參見吳虞:《家族製度為專製主義之根據論》,載張忠棟等主編《社會改革的思潮》,第325—330頁。
 
[3]參見孫隆基:《中國文化的深層結構》,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04,第194—226頁。
 
[4]馮友蘭:《中國哲學史》上冊,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2000,第3頁。
 
[5]參見陳獨秀:《一九一六年》,載張忠棟等主編《社會改革的思潮》,第3—8頁。
 
[6]參見亨利·梅因:《古代法》,沈景一譯,商務印書館,2010,第110頁。
 
[7]參見黑格爾:《哲學史講演錄》第2卷,賀麟等譯,商務印書館,1957,第90頁。
 
[8]參見柏拉圖:《會飲篇》,載《柏拉圖文藝對話錄》,朱光潛譯,人民文學出版社,1988,第243頁。
 
[9]參見亞裏士多德:《政治學》,吳壽彭譯,商務印書館,1997,第9頁。
 
[10]參見維特根斯坦:《哲學研究》,湯潮、範光棣譯,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1992,第127頁。
 
[11]參見亞曆山大·科耶夫:《黑格爾導讀》,薑誌輝譯,譯林出版社,2005,第53—60頁。
 
[12]李學勤主編:《字源》中冊,天津古籍出版社,2012,第765頁。
 
[13]李學勤主編:《字源》中冊,第742頁。
 
[14]參見孫向晨:《論家:個體與親親》,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2019。
 
[15]參見托克維爾:《美國的民主》,董果良譯,商務印書館,1996,第339頁。
 
[16]參見阿克塞爾·霍耐特:《自由的權利》,王旭譯,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13,第27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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