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劍】也說“父子相隱”

欄目:文化雜談
發布時間:2021-04-13 00:54:46
標簽:父子相隱

也說“父子相隱”

作者:劉劍(首都師範大學文學院博士生)

來源:《光明日報》

時間:孔子二五七一年歲次辛醜(chou) 二月廿九日戊子

          耶穌2021年4月10日

 

若論起20餘(yu) 年來《論語》研究的熱點,“父子相隱”無疑是討論最為(wei) 激烈的話題之一。自2002年《哲學研究》第2期發表了劉清平質疑儒家“親(qin) 親(qin) 相隱”合理性(合法性)的文章以後,這場爭(zheng) 論便一發不可收,並逐漸聚焦於(yu) 對“父子相隱”合理性的辯論,而郭齊勇、鄧曉芒、梁濤、廖名春等知名學者的積極參與(yu) ,使這場爭(zheng) 論掀起了一個(ge) 又一個(ge) 高潮,至今討論不衰。

 

 

“父子相隱”見於(yu) 《論語·子路》篇:

 

葉公語孔子曰:“吾黨(dang) 有直躬者,其父攘羊,而子證之。”孔子曰:“吾黨(dang) 之直者異於(yu) 是。父為(wei) 子隱,子為(wei) 父隱,直在其中矣。”

 

本章曆來存在許多爭(zheng) 議,但古今有別。古人的爭(zheng) 論焦點主要集中於(yu) “直躬”及“攘”的含義(yi) 。相較而言,古人對今人最為(wei) 關(guan) 切的“父子相隱”並沒有花費多少筆墨,甚至可以說,古人並未把“父子相隱”當成一個(ge) 問題。而由於(yu) “親(qin) 親(qin) 相隱”的爭(zheng) 論,今人自然把孔子之語,特別是其中“隱”的含義(yi) ,作為(wei) 解讀“父子相隱”乃至“親(qin) 親(qin) 相隱”合理性的關(guan) 鍵。

 

澳門大學王慶節粗略總結認為(wei) ,今人對於(yu) “隱”的觀點大致可分為(wei) 兩(liang) 類:一是“隱瞞說”。隱瞞說又可分為(wei) “隱匿”(積極)、“隱諱”(消極)兩(liang) 種,複旦大學劉清平、華中科技大學鄧曉芒等大體(ti) 持此類觀點。二是“隱矯說”。如上海師大王弘治、清華大學廖名春主張“隱”當是“檃栝”之“檃”的通假字,有糾正或矯正之意。武漢大學郭齊勇先生則從(cong) 《論語》內(nei) 證出發,以“言及之而不言謂之隱”(《季氏》)為(wei) 是。此外,還有“隱諫說”“隱任說”“隱痛說”等多種說法。各說或都有其合理的一麵,筆者擬從(cong) 語境與(yu) 語言邏輯的角度對本章進行分析,為(wei) 論述方便,本文以“隱瞞”釋“隱”。

 

 

在今人的爭(zheng) 論中,一般會(hui) 為(wei) “父為(wei) 子隱”“子為(wei) 父隱”補充不同前提,或可稱為(wei) 雙前提論,通常翻譯即:(兒(er) 子攘羊,)父親(qin) 為(wei) 兒(er) 子隱瞞;(父親(qin) 攘羊,)兒(er) 子為(wei) 父親(qin) 隱瞞。但筆者試著按語境和邏輯將雙前提論帶入本章原文:

 

葉公語孔子曰:“吾黨(dang) 有直躬者,其父攘羊,而子證之。”孔子曰:“吾黨(dang) 之直者異於(yu) 是。(父攘羊,)父為(wei) 子隱,(子攘羊,)子為(wei) 父隱,直在其中矣。”

 

與(yu) 通行的翻譯對照,即出現了矛盾:首先,在翻譯版本中,“兒(er) 子攘羊”與(yu) 葉公語的語境前提“其父攘羊”主體(ti) 不一,邏輯上不能平順地承接過渡,且從(cong) 帶入的本章原文看,此處仍應為(wei) “父攘羊”(父親(qin) 攘羊);其次,解讀孔子之語,出現了“兒(er) 子攘羊”(子攘羊)與(yu) “父親(qin) 攘羊”(父攘羊)兩(liang) 個(ge) 前提,為(wei) 了說明與(yu) 楚躬之直相異的魯人之直,為(wei) 何要增加一個(ge) 前提?

 

裴植已經注意到了這種語境與(yu) 邏輯上的問題,並將原文重新斷句為(wei) “父為(wei) ,子隱;子為(wei) ,父隱”,“為(wei) ”即“做”“幹”,“隱”即“沉默”“回避”,巧妙地避開了語境前提的問題,與(yu) 葉公語的邏輯完美銜接。但是,第一,自古以來並未出現過這種斷句,屬於(yu) 裴氏自創,過於(yu) 巧妙,略顯牽強;第二,這樣斷句仍未解決(jue) 雙前提論是否合理的問題。

 

“父子相隱”邏輯與(yu) 翻譯中存在的矛盾,使得雙前提論的“攘羊”主體(ti) 出現了一次置換。單看孔子之語,可以說翻譯並無問題;但如果要考慮葉公之語並實現邏輯上的承接過渡,則邏輯定然優(you) 先於(yu) 翻譯。不能實現邏輯上的圓融自洽,準確翻譯也無從(cong) 說起。但若按邏輯,“父攘羊,父為(wei) 子隱,子攘羊,子為(wei) 父隱”,則又出現了“父攘羊”與(yu) “父為(wei) 子隱”、“子攘羊”與(yu) “子為(wei) 父隱”看似抵牾的情況。

 

這源於(yu) 對“為(wei) ”字的理解有所不同。通行翻譯中的“為(wei) ”今讀去聲,表示行為(wei) 的對象,或可釋為(wei) “替”。但“為(wei) ”還有一個(ge) 陽平的讀音,可以表示被動,如《論語·子罕》“出則事公卿,入則事父兄,喪(sang) 事不敢不勉,不為(wei) 酒困,何有於(yu) 我哉”,《莊子·徐無鬼》“夫堯,畜畜然仁,吾恐其為(wei) 天下笑”。本章中,“為(wei) ”應該作被動解,因此按雙前提論,可以翻譯為(wei) :父親(qin) 攘羊,父親(qin) 被兒(er) 子隱瞞;兒(er) 子攘羊,兒(er) 子被父親(qin) 隱瞞。

 

 

方今之世,圍繞“父子相隱”聚訟不已,但對本章的解讀幾乎無一例外都采用了雙前提論。增加前提固然也可通釋本章,但總有些畫蛇添足的意味。比如,葉公語中躬的身份是子,是子證父,以證躬之直;孔子語中,按雙前提論,是子隱父、父隱子,以證父子之直,唯“吾黨(dang) 之直者”是順著葉公“吾黨(dang) 有直躬者”而來,是指代(類似)直躬這樣麵對父親(qin) 犯罪是否該證父之罪的子之角色,這就形成了二人對一人的局麵。再如,依雙前提論,“直在其中矣”的“其中”代指“父為(wei) 子隱”“子為(wei) 父隱”兩(liang) 個(ge) 獨立的部分。應當指出,這種可能性是存在的,但並不是本章的最優(you) 解。

 

從(cong) 語境來看,孔子所說的“吾黨(dang) 之直者”對應直躬是毫無疑問的,所謂“直者”指的應該是一個(ge) 人,不是兩(liang) 個(ge) 人。那麽(me) “父子相隱”又如何理解呢?

 

這應該從(cong) 傳(chuan) 統倫(lun) 理中的教化責任說起。“孝悌”是孔子經常提及的內(nei) 容,《論語》中記述了很多孔子教導弟子及伯魚的話。啟蒙讀物《三字經》就提到“子不教,父之過”,這在孔子時代就是如此。孔子教導伯魚“不學詩,無以言”“不學禮,無以立”,父親(qin) 對子女有天然的教化責任。從(cong) “父子相隱”角度說,父親(qin) 的過失被兒(er) 子隱瞞,兒(er) 子盡到了孝道,但作為(wei) 父親(qin) ,教導子女,也是天然的義(yi) 務,而父親(qin) 攘羊,可以說是以身失則,沒有盡到榜樣的作用,會(hui) 給子女帶來負麵效應。

 

就直道而言,父親(qin) 攘羊肯定理屈,而兒(er) 子替父親(qin) 隱瞞罪行,也是理屈的。原本該以身作則的父親(qin) ,因為(wei) 自己理屈,所以在麵對兒(er) 子同樣理屈的行為(wei) 時,不適宜對子女提出批評,反而隻能以包容的心態接受子女的孝道。所以,麵對兒(er) 子為(wei) 自己掩飾的謊言(或行為(wei) ),父親(qin) 也為(wei) 兒(er) 子的謊言(或行為(wei) )再進行掩飾,使謊言(或行為(wei) )得以周圓。也就意味著“父為(wei) 子隱”“子為(wei) 父隱”兩(liang) 種行為(wei) 本身都具有不正義(yi) 性,這是孔子說“吾黨(dang) 之直者異於(yu) 是(直躬)”“直在其中矣”的原因。正因為(wei) 兩(liang) 種行為(wei) 都不“直”,所以在父子相互理解與(yu) 包容的同時,倫(lun) 理的價(jia) 值才得到最大呈現。

 

所以,本章可以翻譯為(wei) :葉公告訴孔子說:“我們(men) 這裏有一個(ge) 能行直道的人,他父親(qin) 盜竊羊,他出來證明了。”孔子說:“我們(men) 這裏能行直道的人與(yu) 此不同。父親(qin) (攘羊的不直行為(wei) )被兒(er) 子隱瞞,兒(er) 子(隱瞞父親(qin) 攘羊的不直行為(wei) )被父親(qin) 隱瞞,直道便在其中了。”

 

 

理解“父子相隱”應立足於(yu) 父子天倫(lun) 。父子天倫(lun) 不同於(yu) 一般倫(lun) 理。《周易·序卦》曰:“有天地然後有萬(wan) 物,有萬(wan) 物然後有男女,有男女然後有夫婦,有夫婦然後有父子,有父子然後有君臣,有君臣然後有上下,有上下然後禮儀(yi) 有所錯。”《論語·學而》:“父在,觀其誌;父沒,觀其行;三年無改於(yu) 父之道,可謂孝矣。”可見父子天倫(lun) 的重要性。

 

本章與(yu) 《孟子·告子上》所說的“魚”與(yu) “熊掌”、“生”與(yu) “義(yi) ”的取舍類似。直躬證父,是舍父而取法;父子相隱,是舍法而取天倫(lun) 。換而言之,孔子並不是不重視羊主人的利益,而是更重視人倫(lun) 的價(jia) 值。孔子曰:“弟子入則孝,出則悌,謹而信,泛愛眾(zhong) ,而親(qin) 仁。”(《學而》)齊景公問政,孔子對曰:“君君,臣臣,父父,子子。”(《顏淵》)有若曰:“君子務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為(wei) 仁之本與(yu) !”(《學而》)可見,孔子不僅(jin) 把人倫(lun) 當成仁禮的重要內(nei) 容之一,更把它上升到了立德修身、齊家治國的高度,並用於(yu) 教育弟子。

 

孔子主張“父子相隱”優(you) 先於(yu) “證父攘羊”,並非罔顧羊主人的利益。倘若把父子的倫(lun) 理角色去除,對葉公語稍加修改,“吾黨(dang) 有直躬者,見人攘羊,而其證之”,則其合理性就成立了。《鄉(xiang) 黨(dang) 》:“廄焚。子退朝,曰:‘傷(shang) 人乎?’不問馬。”是就牲畜而言,在孔子心中,其重要性是要讓位於(yu) 人的,這也正是孔子仁禮思想的體(ti) 現。郭齊勇先生認為(wei) ,不能簡單地以公私義(yi) 利二分法來理解親(qin) 人間的關(guan) 係及對親(qin) 人關(guan) 係的維護。因此,對於(yu) “攘羊”一事,應當就事論事,不能脫離語境、放大損失,使孔子之本意不顯,舍“熊掌”而取“魚”者也。

 

當代中國雖然宗族已經基本消失,但社會(hui) 仍是由家庭組成的,倫(lun) 理建設仍然是文化建設的重要內(nei) 容,在法治前提下的倫(lun) 理建設理應受到重視和傳(chuan) 揚。

 

 

責任編輯:近複

 

微信公眾號

伟德线上平台

青春儒學

民間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