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國雄】清明墓祭的文化意義

欄目:禮儀祀典
發布時間:2011-04-01 0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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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墓祭的文化意義
作者:王國雄(作者係深圳孔聖堂執事)
來源:作者惠賜



    清明,農曆二十四節氣之一,亦是我國最為重要的傳統節日,是我國節氣與節俗相合的綜合節日。清明始於周代,至今已有兩千五百多年的曆史。清明者,謂物生清淨明潔。《歲時百問》日:“萬物生長此時,皆清潔而明淨,故謂之清明。”從節氣而言,清明是我國古代一個經驗性的時間坐標,反映了我國古代社會農業生產的時令順序與物候變化情況。清明時節,天暖氣清,草木萌茂,萬物複生,正是春耕春種的季節,故有“清明前後,種瓜種豆”之農諺。然清明之為清明,非僅節氣意義,更因其形上之文化意蘊。清明者,既言自然之清潔明淨,又言人心之純淨無染,更言世界之萬物同一,其彰顯的是儒家文化之親親仁民愛物之神聖價值,是增進親情、鄉情與愛國之情的節日,也是主張人與人、人與自然和諧的節日。對於國人來說,清明節是國人掃墓與祭祀的日子,更是我國慎終追遠、敦厚民德的教化節日。
    
    清明作為中華民族最重要的傳統節日,體現了儒家“報恩、追遠、崇德”孝德思想。祭祀祖先,是殷周以後中華民族最為神聖的禮儀活動。為表達後代對先祖亡靈的感懷與虔敬之情,需備豐厚的祭物。“三牲之俎,八簋之實,美物備矣。”將三牲供奉於墓塚或祖先牌位之前,三獻而饗。古人祭祀先祖,多集中在清明、中元與十月朔,三者合稱“三冥節”。其中,清明是祭祀祖上、追遠先人最為重要的節日,重在表達孝思親情。清明節掃墓與祭祀傳統由來甚久,其始於周代帝王祭祀之禮,謂之對祖先的“思時之敬”,後來民間也於清明之時掃墓祭祖,形成了中華民族祭拜與紀念祖先的一個傳統節日。每到清明,“官員士庶,俱出郭省墳,以盡思時之敬。”《清通禮》雲:“歲,寒食及霜降節,拜掃壙塋,屆期素服詣墓,具酒饌及芟剪草木之器,周胝封樹,剪除荊草,故稱掃墓。”清明掃墓是以敦化和感恩為主題的祭掃節日,體現了儒家文化慎終追遠、 敦親睦族的孝悌文化特性。掃墓的活動有二,一是修整墳墓,與先人相感。添墳掃墓既可寄托後輩哀思,亦可聯結著後人的生命和情感,庇護後人。二是燒香祭奠,寄托哀思。感懷死者,不忘其本,激勵生者,敦倫睦親。
    
    清明的掃墓祭拜既是一種追思,亦是一種追遠、崇德,反映了儒家孝悌文明的特色。《孝經》有雲,“夫孝,天之經也,地之義也,民之行也”。在儒家文化中,祖先神靈是儒家大神,其位格僅次於昊天上帝,與聖王和社稷同格,是昊天上帝的配享神,《禮記》說:“人本乎祖,此所以配上帝也”。正因為人本乎祖,所以依儒家思想,人人都應該尊祖、敬祖、崇祖。祖先神靈具有神奇超凡的威力,會庇佑後代族人並與之溝通感應。通過清明祭祖活動,後輩可以與先祖神通,並通過有血統關係的先祖代為請命,得天福佑。通過祭祖,我們不僅獲得了生物性生命延續的意義,更是獲得了社會性、文化性的形上價值。在儒家中國,祖先崇拜也具有社會教化的意義。儒家通過“生事之以禮,死葬之以禮,祭之以禮”、“慎終追遠,民德歸厚矣”的教化,把祖先崇拜由亡靈祭拜的層次提升到倫理化的祭祀,將孝德和祖先崇拜聯係起來,達之“盡哀、報恩、追遠、崇德”倫理教化之目的。故雲,“祭者,教之本也已”。
    
    對於中華民族來說,清明不僅是一個遠足踏青、親近自然、催護新生的春季節氣,更是儒家慎終追遠、敦厚民德的節日。其維係著民間家庭、房族及親屬的和睦相處,支撐著國家政治與經濟社會的穩定發展,安撫著億萬國人的精神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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