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中天】這樣的“孔子”不離奇嗎——與秋風先生商榷
欄目:批評爭鳴
發布時間:2011-03-12 08:00:00
這樣的“孔子”不離奇嗎——與秋風先生商榷
作者:易中天
來源:2011-03-11 南方周末
南方周末編者按
傳統文化與現代文化,何處可合,何處須分,老樹是否可以發新枝?現代文明是否有缺陷,如果有,缺陷何在?轉型中國該如何更好地走向“現代化”?這些,應是尚待繼續思考的課題。繼2010年12月2日刊發《究竟如何看待傳統文化———杜維明VS袁偉時》,2011年1月21日刊發易中天先生《我們從儒家那裏繼承什麽,又該怎麽繼承》後,本期《南方周末·大參考》繼續刊發易先生相關文章,供讀者參考,亦期待有來自各界的更多真知灼見,郵箱:zhiyongd@gmail.com。
■周天子確實跟各路諸侯訂了盟約。這決非自由選擇的結果,毋寧說是政治妥協的產物。
■禮治,是自上而下維護統治秩序的;法治,則是自下而上保護公民權利的。
■孔子也隻能提出,君臣雖不平等,卻必須對等。
□易中天
君臣,是“契約關係”嗎
最近,讀了秋風先生的一些文章,比如《你可能不認識的孔子》(2011年1月24日《南方人物周刊》)。總的感覺,是秋風先生對先秦政治史和思想史,有著自己獨到的見解。這些見解很睿智,也很深刻,確實振聾
發聵,引人深思。遺憾的是,有些話說過頭了,有些話說太滿了,還有一些則純屬想象,近乎神話。結果,在秋風先生那裏,便高論迭出,也怪論迭出;妙論迭出,也謬論迭出。
比如秋風先生將教科書上的“封建社會”,稱為“人類學術史上最離奇的一個概念”,我就完全讚成。什麽叫“封建”?簡單地說,就是天子分天下為若幹“國”,指定國君(諸侯),世襲;諸侯再分“國”為“家”,指定家君(大夫),也世襲。前者叫“封土建國”,後者叫“封土立家”,合起來簡稱“封建”。這樣的製度,就叫“封建製”,也叫“邦國製”。西周、東周、春秋,都是邦國時代。戰國,是“半邦國時代”,即“帝國的前夜”。秦漢以後,進入帝國時代,不再“封土建國”(個案例外),怎麽還會是“封建社會”?笑話!
不過,秋風先生說,封建時代(即邦國時代)的君臣,是自由人之間訂立的“契約關係”,恐怕就更離奇了。眾所周知,契約,是立約雙方根據自己的真實願望和自由意誌,進行自由選擇的結果。這裏說的“自由”,包括以下內容:一、他可以選擇與張三訂約,也可以選擇與李四;二、他可以選擇訂約,也可以選擇不訂;三、訂約以後,如果雙方同意,還可以解約。那麽請問,比如孔夫子,能夠做這樣的選擇嗎?
秋風先生認為可以。因為孔子可以選擇魯公為君,也可以選擇其他諸侯,比如齊公或衛公。這種選擇是雙向的、自由的。選擇以後的君臣關係,也是可以解除的。比如孔子到齊國找工作,齊景公原本打算聘用他,後來又反悔,孔子也就回國,誰也不欠誰的。又比如陽虎要孔子出來做官,孔子不肯,陽虎也沒辦法。再比如,孔子受聘於衛出公,但一言不合,就離開衛國,同樣誰都不欠誰的。這樣看,秋風先生的說法,並非沒有道理。他說孔子
那會兒,沒什麽“愛國主義”。孔子願意定居魯國,多半因為“周禮盡在魯”,也對。
但我們不要忘記,孔子不講“愛國主義”,是因為他講“天下主義”。天下,才是他心之所係。實際上,當時在“家”(大夫領地)、“國”(諸侯領地)之上,還有“天下”;在家君(大夫)和國君(諸侯)之上,還有“天子”。天下才是最大的“國”,天子才是最高的“君”。你可以不愛魯國,卻不能不愛天下;你可以不臣於魯君,卻不能不臣於周王。畢竟,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孔夫子,他能夠選擇不做“王臣”嗎?伯夷和叔齊,不就因此才餓死在首陽山嗎?那可不能叫“自由選擇”,隻能叫“死路一條”。
由此可見,封建時代(即邦國時代)的君臣,從根本上講是不可選擇的。不但周天子與周臣民,就連許多次一級、次兩級、次多級的君臣關係,也都不可選擇。我們要問,君臣關係的社會基礎、理論基礎和心理基礎是什麽?父子。君如父,所以叫“君父”;臣如子,所以叫“臣子”。沒有“父父子子”,就沒有“君君臣臣”。請問,父子是契約關係嗎?當然不是!父子關係是可以選擇的嗎?當然不能!那麽,以此為基礎的君臣關係,難道就可選擇?當然也不能。別忘了,封建製,是由宗法製來維係的;而宗法製的核心,則是“嫡長子繼承製”。有繼承權的,就是君;沒有的,就是臣。家、國、天下,都如此。君臣關係,幾乎剛一生下來就規定好了,根本就沒得選。
更何況,周天子也並非天下人之所選舉。他的王位,他的天下,都是他按照“叢林原則”,用拳頭硬打出來的。這就是眾所周知的“伐紂戰爭”,秋風先生莫非也要否認?當然,戰爭結束以後,周天子確實跟各路諸侯訂了盟約。諸侯們奉他為“天下共主”,他則為諸侯們“封土建國”。但這決非自由選擇的結果,毋寧說是政治妥協的產物。因為參加“伐紂戰爭”的,不但有周武王的兄弟子侄,還有非姬姓的其他部落和部落國家。他們都要分享勝利成果。就連戰敗國(殷商),也要安置。周武王自己,又沒秦始皇那麽牛,可以一口吃了那胖子。這就隻能“排排坐,吃果果”,隻能“以土地,換和平”。說得難聽一點,這跟黑社會的坐地分贓,其實沒什麽兩樣。與法治社會之契約,其差別更不能以道裏計。秋風先生以契約精神說君臣關係,豈非“猴吃麻花———滿擰”?
禮治,是“自由的保障”嗎
由於把封建(邦國)時代的君臣,看作自由人之間的契約關係,秋風先生進而宣稱“禮治就是自由的保障”。理由,是認為“禮為君對臣可以行使的權力劃定一個界限,從而劃出一片屬於臣的自由空間”。
這話看起來很有道理,其實大可商量。沒錯,西周、東周、春秋,臣與臣民,確實有較大的自由度。比如諸侯如何治國,天子是不管的。大夫怎樣齊家,諸侯也不管。但這固然是盟約所定,更是情勢使然。那麽大一片土地,以當時的條件,周天子就算想管,恐怕也鞭長莫及。何況某些諸侯,比如楚人,原本就有自己的地盤。他們的國家,其實是自己建立的。周王的“封建”,實在是“順水人情”。那好,既然管不了,不如“抓大放小”。隻要諸侯們承認他的“共主名分”和“至尊地位”,也就拉倒。剩下的事情,不妨讓各人自己打理。至於各國諸侯與大夫,原本就是一家子,自然也不難做到“君臣共治”和“家國自治”。
顯然,封建也好,禮治也好,“劃出自由空間”也好,都是妥協的結果,而妥協的前提是實力。周天子實力最強,卻又沒有強到可以獨吞天下的程度。這才製定出一個既“利益均沾”,又“尊卑有序”的方案。這就是“封建製度”。要維護這個製度,並保證大家彬彬有禮、客客氣氣地和平共處,就必須有遊戲規則,也必須有貴族精神。這又有了“禮樂製度”。至於領地、爵位、血統、財產的繼承,則依照“宗法製度”。這就是西周三大製度(宗法、封建、禮樂)的秘密,也是周王朝延續八百年之久的秘密。
可惜,君子之澤,五世而斬。等到周王室衰敗,維持秩序的,就隻能是諸侯中的“超級大國”。這就是“春秋五霸”。再等到周王室威權盡失,“超級大國”就紛紛變成“獨立王國”。這就是“戰國七雄”。這個時候,禮也壞,樂也崩,天下大亂,諸子蜂起。最後,孔夫子“批判的武器”,還是擋不住秦始皇“武器的批判”,封建製也就讓位於郡縣製,邦國製也就讓位於帝國製。奇怪嗎?不奇怪。
當然,我們應該承認,周人的三大製度,很高明,很智慧。而且,正是因為有製度的保證,這八百年才成為後世幾乎無法企及的黃金時代,留下了許多讓後人津津樂道、羨慕不已的東西。其中,就包括秋風先生激賞的“自由空間”。
這無疑是值得肯定的。問題是,享有這“自由空間”的,難道隻有實行禮治的西周、東周和春秋?未必。事實上,即便在漢代以後的帝國時代,民間仍有相當的自由。老百姓們隻要交稅完糧不造反,統治者並不會去幹預他們的生活。政令行使,止於縣級。縣級以下,鄉民自治。農林牧副、婚喪嫁娶,甚至簡單的民事糾紛,都由他們自己打理,豈能沒有“自由空間”?完全沒有的,也許隻有商鞅變法之後的秦公國、秦王國和秦帝國。
或許秋風先生會說,這正是拜禮治傳統所賜呀!就算是吧,那也有限。比方說,婚戀的自由,禮治就不會給你。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那是不可逾越的雷池。但在法治社會,自由戀愛,簡直就天經地義。法治給予我們的空間,豈非更大?
原因也很簡單。禮治,是自上而下維護統治秩序的;法治,則是自下而上保護公民權利的。因此,法治不會介入私人空間,隻會限製政府權力。也因此,法治有兩條原則,一條叫作“凡是法律沒有規定不能做的,就是公民可以做的”,另一條叫“凡是法律沒有規定可以做的,就是政府不能做的”。顯然,依照法治精神,公民的自由度,應該比政府大。那麽請問,禮治會有這樣的精神嗎?周公也好,孔子也好,會主張臣民比君主更自由嗎?既然如此,我們還能說,周代的禮治是“人類所能設想的最好的規則之治”嗎?真正能夠給予自由以保障的,隻能是法治啊!
當然,我說的,是現代意義上的法治,不是法家主張的那個。
孔子,開啟了“平等之門”嗎?
事實上,禮治有一個先天的致命傷,那就是它必須維護等級製度。這可是沒有辦法的事情。因為禮樂製與封建製、宗法製,是“三位一體”的。甚至,它的功能,就是維護封建製和宗法製。而我們知道,封建製也好,宗法製也好,都是等級製。依照封建製,人分三等:貴族、平民、奴隸;貴族又分四等:天子、諸侯、大夫、士;諸侯也分五等:公、侯、伯、子、男。依照宗法製,貴族的配偶分兩等:妻和妾;兒子也分兩等:嫡子和庶子;嫡子又分兩等:嫡長子和次子。所有這些,都得靠“禮”來規範和維護。比方說,平民男子成年以後,隻能戴頭巾,叫“幘”。貴族才能戴帽子,叫“冠”。貴族當中,士的規格又最低,隻能加冠,不能加冕。天子、諸侯、大夫,才有資格“冠冕堂皇”。這就是禮。又比方說,天子的樂舞,八佾(八人一行,站成八行;或二人一行,站成八行);諸侯,六佾;大夫,四佾;士,二佾。這也是禮。所以,季孫氏大夫家使用了天子規格的“八佾”,孔子就說“是可忍孰不可忍”(《論語·八佾》);子路要用諸侯的規格給孔子治喪,也遭到孔子的痛罵(《論語·子罕》)。這並不奇怪。孔子終其一生,都在極力維護和複興周禮,他怎麽能容忍“僭越”?
那麽請問,這樣的孔子,會主張平等嗎?
沒錯,孔子確實是用“仁”這個概念,重新對“禮”進行了闡釋,甚至改革。孔子的仁,也確實有“把人當人”,即“人其人”的意思。但,所謂“把人當人”,隻不過是“不能當牲口”。比方說,反對“人殉”(用活人殉葬)和“人牲”(殺人做犧牲)。甚至就連用人形俑殉葬,孔子也反對,謂之“始作俑者,其無後乎”(《孟子·梁惠王上》)。這無疑體現了一種素樸而偉大的人道主義精神,卻絲毫不意味著他反對等級製度,因為“人分九等”和“把人當人”並不矛盾。比方說,君子和小人,都是人。你不能把小人看作“非人”,卻也不能看作“大人”。這就正如嫡子和庶子都是兒子,嫡庶之別又不能不講。既承認大家都是人,又區分親疏、貴賤、長幼、尊卑,才是儒家之“仁”。既主張人道主義,又維護等級製度,也才是儒家的理念。儒家,怎麽可能開啟“平等之門”?
實際上,儒家的“仁愛”之所以遭人詬病,就因為這種愛,是有差別、有等級、不平等的。主張人與人之間平等相待、平等相愛的,是墨家。那種無差別、無等級、都平等的愛,則叫“兼愛”。如果兼愛和仁愛都是平等的愛,如果“仁的根本含義”真像秋風先生所說的那樣,是“人人平等相待”,墨家何苦要反儒?
很清楚,開啟“平等之門”的,隻可能是“非儒家”(包括墨家、道家、法家),孔子則隻能在這扇大門前徘徊、猶豫、糾結。是的,作為當時最偉大的思想家,他不可能一點都意識不到平等的重要性。要知道,那可是人類的共同價值。但是,作為封建禮治最堅定的捍衛者,他又不能不維護等級製度。這是他無法克服的內在矛盾。
何況孔子還有一道無論如何也邁不過去的坎兒,這就是“君臣父子”。君臣父子,尤其是君臣,怎麽會是平等關係,又怎麽可能平等呢?變成“哥們”麽?秋風先生說,是平等簽約的雙方。哈,那又何必叫“君臣”,叫“甲方乙方”得了!
其實就連秋風先生,也不得不承認一個事實,即“稱臣必須俯首”。用他的原話說,就是“一個人俯下身來對另一個人說,我把我的人身交給你,全心服侍你”。這,難道還是平等?所以,孔子也隻能提出,君臣雖不平等,卻必須對等。君不能隻有權利,沒有義務;臣也不能隻有義務,沒有權利。至少,你得客客氣氣,我才兢兢業業,也就如此而已。這離“平等之門”,隻怕還遠著呢(孟子離此門比孔子更近,暫不討論)!
更何況,我實在無法想象,在一個人人平等的社會裏,有哪個真正自由的人,會心甘情願地向另一個人叩首稱臣。反正我是不會的。我寧肯沒有那賜予的土地,寧肯一無所有地四處流浪,哪怕“冬天的風啊夾著雪花,把我的淚吹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