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正】善惡觀念的古今之變 —— 以“哪吒”和“敖丙”的形象為例

欄目:思想評論
發布時間:2020-09-09 16:43:02
標簽:哪吒、善惡、敖丙
王正

作者簡介:王正,男,西元1983年生於(yu) 北京,北京大學文學與(yu) 哲學雙學士,山東(dong) 大學哲學碩士(師從(cong) 顏炳罡教授),中國社會(hui) 科學院哲學博士(師從(cong) 李存山研究員),北京大學高等人文研究院博士後(合作導師杜維明教授)。現就職於(yu) 中國社會(hui) 科學院哲學研究所副編審,研究方向為(wei) 先秦儒學、儒家道德哲學、儒家工夫論,著有《先秦儒家工夫論研究》,《先秦儒家道德哲學十論》等。

善惡觀念的古今之變

—— 以“哪吒”和“敖丙”的形象為(wei) 例

作者:王正

來源:作者授權伟德线上平台發表,原載《道德與(yu) 文明》2020年第2期

 

〔摘要〕:“哪吒”和“敖丙”的形象並不是一成不變的,而是在《封神演義(yi) 》《哪吒鬧海》《哪吒之魔童降世》這三部最具代表性的文藝作品中呈現出古今的流變,這種流變背後正是善惡觀念的古今之變。如果說《封神演義(yi) 》中的哪吒和敖丙之爭(zheng) 體(ti) 現的是何者所掌握的天命更高這一觀念,《哪吒鬧海》中的兩(liang) 者之爭(zheng) 是對群眾(zhong) 利益作為(wei) 善標準這一價(jia) 值判準的體(ti) 現,那麽(me) 《哪吒之魔童降世》則體(ti) 現了一種個(ge) 體(ti) 性的複雜善惡觀念。這其中的古今之變,對我們(men) 當下如何過“道德的”生活,具有啟發意義(yi) 。

 

〔關(guan) 鍵詞〕:哪吒 敖丙 善惡

 

2019年暑期公映的動畫電影《哪吒之魔童降世》(以下簡稱《哪吒》)引爆了票房,成為(wei) 一個(ge) 獨特的文化現象。哪吒這樣一個(ge) 源自印度的神靈形象,在中國獲得了民眾(zhong) 極大的喜愛,徹底完成了中國化的轉變:他不僅(jin) 成了道教中的護法大神,更成為(wei) 很多地方民間信仰的對象,尤其是成功進入了曆代中國的文化表達載體(ti) ——無論是古典小說,還是現代動畫。也正因如此,在各個(ge) 時代的不同哪吒表達中,實際上蘊含了當時人們(men) 對哪吒這一形象及其背後故事的理解,而哪吒和敖丙之爭(zheng) 所包含的不同時代之善惡觀念,非常值得我們(men) 深入玩味與(yu) 思考。本文以《封神演義(yi) 》《哪吒鬧海》《哪吒》三部在哪吒流傳(chuan) 史上最具代表性的文藝作品為(wei) 代表,考察哪吒和敖丙之爭(zheng) 背後善惡觀念的古今之變。

 

 

 

一、天命善惡觀:《封神演義(yi) 》對哪吒暴行的辯護

 

在《封神演義(yi) 》的表達中,哪吒和敖丙的善惡之分並不是因著什麽(me) 具體(ti) 的善惡行為(wei) 與(yu) 道德認識之差異產(chan) 生的,而是根源於(yu) 一個(ge) 更偉(wei) 大的曆史事件或神話事件,這就是《封神演義(yi) 》的主題故事——武王伐紂。在中國曆史中,武王伐紂是一件具有文明轉型意義(yi) 的事件,王國維的《殷周製度論》就對殷周之際的轉變意義(yi) 予以了深刻揭示:殷周之變是一種文明的轉變,尤其是武王伐紂後周公的製禮作樂(le) 使得中國文化真正轉向了禮樂(le) 文明和德性文明【1】(124-137)。的確,如果說殷商時代是一個(ge) 無善惡的天命主宰一切的時代;那麽(me) ,周代則轉變為(wei) 以德性為(wei) 天道之內(nei) 涵的人文時代,善惡價(jia) 值被容攝進對至高主宰者的理解中。但是這裏麵有一個(ge) 很重要的區分,就是天命與(yu) 天道的關(guan) 係問題。

 

天命是至上者的命令,它本身是無所謂善惡的,如紂王就說“我生不有命在天”(《尚書(shu) ·西伯戡黎》),這是講他認為(wei) 他之為(wei) 王本身乃是由天命指定的,因此不可能被改易;天道則是至善的所在,是以德性為(wei) 判斷標準的天的規則,如周王朝之所以興(xing) 起就在於(yu) 文王、武王都是有德的。後世中國曆代的王朝建立者,都要通過論證他們(men) 自身因為(wei) 具有充分德性、進而代表天道所以獲得了天命。儒家則始終堅持道統和政統的兩(liang) 分並以道統來規範政統,也就是以理想化的天道來規範現實上天命的體(ti) 現者——現實君王。當然,這些理解更多是為(wei) 統治者和士大夫等社會(hui) 的“大傳(chuan) 統”所認可的,而在以《封神演義(yi) 》等小說所代表的民間理解中,對神秘不可知、不可抗的天命的認定則是民間“小傳(chuan) 統”的認同所在。

 

在《封神演義(yi) 》中,武王伐紂事件被演繹為(wei) 一個(ge) 至上天神預定的結果,因此可以看作小傳(chuan) 統將大傳(chuan) 統容納進自身的一種嚐試,也就是說,在《封神演義(yi) 》的理解中,天命是最重要的,天道是次要的。也即善惡是後天產(chan) 生的,是因著天命的確定而產(chan) 生的。所以在小說言說哪吒和敖丙之爭(zheng) 時,這兩(liang) 個(ge) 人物其實並沒有明確的善惡可分:哪吒是一個(ge) 雖然情有可原但畢竟殺人在先的非善者,敖丙則是一個(ge) 為(wei) 了自身集團爭(zheng) 合理利益的非惡者。可是在小說作者的言說背後,哪吒對敖丙的殺害則是在天命的大前提下發生的一個(ge) 無所謂善惡甚至在某種程度上來講是善的事件。為(wei) 了更好地理解這一事件背後的善惡觀念,讓我們(men) 回到這個(ge) 故事的幾個(ge) 重要節點上來。

 

首先,哪吒的誕生。《封神演義(yi) 》首先確認了哪吒的前身是一件法寶——靈珠子,這就意味著他本身是一個(ge) 珍貴的、帶有某種先天善意義(yi) 的存在。繼而小說作者指出靈珠子之所以要降生為(wei) 哪吒,是元始天尊、太上老君、靈寶道君三位至上神的集體(ti) 決(jue) 定,也就是天命的體(ti) 現,所以他的行為(wei) 本身是帶有正當性的,一切阻礙他的人和物都是非正當性、非善的。因此,雖然哪吒的誕生是一件非正常事件——懷胎三年,但是他的誕生又是一件帶有異象的神秘事件,而這正昭示著他天然就與(yu) 眾(zhong) 不同。

 

其次,哪吒鬧海事件的最初原因。在《封神演義(yi) 》中,哪吒鬧海這個(ge) 對哪吒和敖丙一生產(chan) 生根本影響的事件,其實僅(jin) 僅(jin) 起源於(yu) 哪吒乘涼這樣一個(ge) 日常生活事件,而之所以最終促生了那樣一個(ge) 激烈衝(chong) 突的後果,乃由於(yu) 兩(liang) 個(ge) 因素:一是哪吒對法寶的不經意使用,影響到了龍宮的生活,雖然哪吒自身並不知道這件事情,但在一般理解上,哪吒這個(ge) 行為(wei) 確實造成了對他人生活的壞影響,所以可以被理解為(wei) 一種不知情的惡,但對於(yu) 這種惡的解決(jue) 本來可以是非常和平地完成的。可惜第二個(ge) 重要因素出現了,這就是夜叉李艮的逞凶行為(wei) :當龍王派夜叉來探問情況的時候,其實龍王和夜叉是占據道德理由的,但可惜李艮的探問方式使得他們(men) 的道德理由不僅(jin) 喪(sang) 失了,而且轉化為(wei) 無理。李艮在和哪吒簡短對話後,就試圖采取極端暴力的方式——用鋼叉殺死哪吒,這就在一瞬間將極低程度的日常道德矛盾升級為(wei) 劇烈的暴力衝(chong) 突,而哪吒出於(yu) 自我防衛的合理性,將李艮予以反殺。可見,在這兩(liang) 個(ge) 節點上,哪吒由處於(yu) 最初不知情的惡這一並沒有較大的道德虧(kui) 欠情況,發展到逐漸占據了道德的理由。

 

再次,哪吒和敖丙之爭(zheng) 最終激烈演化而不可調和的根本原因,在於(yu) 雙方並不就可溝通的善惡情況進行對話與(yu) 協調,而是直接根據各自自身的天命立場進行爭(zheng) 鬥,從(cong) 而使尚可調和的爭(zheng) 端演變為(wei) 不可調和的矛盾。當敖丙對哪吒進行指責的時候,他並沒有根據哪吒所遭受的事實情況進行,而是試圖從(cong) 李艮的身份上進行討伐以占據理由高地——李艮是天庭任命的,帶有一定的天命色彩。顯然,在敖丙那裏,善惡並不是重要的,誰掌握天命才是最重要的。但可惜的是,這次他的天命遭逢了一個(ge) 更大的天命——至上神對哪吒行為(wei) 正當性的認可,所以他的下場隻能是和李艮一樣:被哪吒打死。而同樣的命運相繼發生在龍王敖廣和石磯娘娘身上,他們(men) 本身並非不占據善的理由——因為(wei) 哪吒相繼殺害了他們(men) 的親(qin) 人,但是他們(men) 的這種道德理由在哪吒的天命那裏,根本不值一提。

 

最後,在《封神演義(yi) 》的哪吒鬧海故事中,唯一可以與(yu) 哪吒之天命抗衡的道德觀念,是孝。在小說的演繹中,隻有當涉及父母與(yu) 哪吒的關(guan) 係時,哪吒所承載的天命才需要適當讓步,如他對李靖夫婦的割股還親(qin) ,接連幾位仙人對哪吒與(yu) 李靖關(guan) 係的調和等,都表明父子關(guan) 係的不可破壞是任何一個(ge) 神聖天命都不可以傷(shang) 害的,其他如兄弟關(guan) 係等,在哪吒的偉(wei) 大天命麵前都是次一等的。這表明即使在更多認可天命的民間小傳(chuan) 統中,對孝的認可也是非常強大的,也就是說,孝本身就是一種至高無上的天命,因為(wei) 孝這個(ge) 道德完全符合一般民眾(zhong) 的利益和對生活的理解。

 

在《封神演義(yi) 》的哪吒鬧海故事中,哪吒和敖丙的善惡屬性是非常模糊的,尤其是哪吒的善惡狀態是多次轉換的,所以其實敖丙並不代表惡,哪吒也不代表善,他們(men) 事實上都是天命的代表,隻不過各自代表的天命層級不同:哪吒所體(ti) 現的天命是由至上神給予的,而敖丙的天命則是較低層次的,所以哪吒對敖丙天然具有善的高地,任何對哪吒行為(wei) 造成障礙的人和物都可以被定義(yi) 為(wei) 惡,除了孝所涉及的對象。可見,天命的善惡觀是當時的人生活中大小事件的一個(ge) 重要理解維度。顯然,這樣一種理解不僅(jin) 與(yu) 當時宋明理學的大傳(chuan) 統相違背,而且與(yu) 民間的佛教輪回信仰也有衝(chong) 突,但是它為(wei) 一般民眾(zhong) 理解宏大曆史事件的發生和生活中的偶然性事件提供了足以填補心靈空白的理論,所以成為(wei) 當時善惡觀中十分重要的一端。當然,這樣一種善惡觀是不合乎理性的,作為(wei) 一種前現代的觀念,當曆史發展進入近現代社會(hui) 後,自然要被淘汰。

 

二、民眾(zhong) 利益的善惡觀:《哪吒鬧海》對善惡的判別

 

如果說《封神演義(yi) 》中的哪吒和敖丙在人間的道德層麵是無明顯善惡可分的,那麽(me) 1979年版的《哪吒鬧海》則對此進行了充分的善惡賦義(yi) 。這種具體(ti) 的改變可以從(cong) 三個(ge) 方麵來理解。

 

第一,《哪吒鬧海》為(wei) 龍王一族作為(wei) 惡的代表給予了清楚設定。在正片未開始的片頭序曲中,山青水綠的陳塘關(guan) 一片祥和,突然,大海變色、四條妖龍騰躍而出,它們(men) 先是掀翻了過往的船隻,接著通過水、火、風、雪將森林中自由自在生活的動物們(men) 趕入海中以作自己的吃食。顯然,在故事尚未開始的時候,《哪吒鬧海》的製作者就已經將四海龍王作為(wei) 故事中的反麵角色確定了下來。按照《哪吒鬧海》的故事發展,龍王已經多日不給陳塘關(guan) 下雨,對百姓的生產(chan) 生活造成了極大傷(shang) 害,為(wei) 此,陳塘關(guan) 百姓向海中投入大量祭品以祈求龍王降下甘霖。但是龍王對雞鴨魚肉等祭品不屑一顧,要求百姓們(men) 予以童男童女的進貢,這樣,龍王和百姓之間的衝(chong) 突瞬間就升級了。即龍王不僅(jin) 是不作為(wei) 的庸神,更成了要殺人、吃人的惡神,其行為(wei) 的惡性被完全建立起來了。而其之所以為(wei) 惡,就在於(yu) 他們(men) 的所作所為(wei) 不僅(jin) 是與(yu) 民眾(zhong) 的需求對立的,而且還是傷(shang) 害民眾(zhong) 、反民眾(zhong) 的。

 

第二,《哪吒鬧海》對哪吒與(yu) 李艮的爭(zheng) 鬥進行了與(yu) 《封神演義(yi) 》不同的敘述,從(cong) 而使哪吒的正義(yi) 形象得到了全麵確立。李艮從(cong) 龍宮來到人間不再是詢問龍宮搖晃的理由,而是奉龍王旨意索要童男童女,這就使得他從(cong) 一個(ge) 無善惡的使者變成了一個(ge) 秉持惡的理由的使者或惡的執行者。一方麵,他擅自捏造天條對幼女進行賦罪,並進行了暴力抓捕以供龍王享用;另一方麵,當哪吒對他進行阻攔時,他不僅(jin) 態度惡劣,而且依仗龍王的勢力試圖將哪吒作為(wei) 童男予以擒抓。這樣,他就不再是《封神演義(yi) 》中那個(ge) 最初無善惡屬性、最後亦不過因為(wei) 行為(wei) 魯莽而被打死的低級神靈,而是徹底變成了一個(ge) 不分善惡、為(wei) 惡勢力代言、代惡勢力行凶的惡神。由此,哪吒的自衛與(yu) 對他的反抗便具有了完全的正義(yi) 性,哪吒成了善的代表。這裏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哪吒鬧海》的製作者將《封神演義(yi) 》中哪吒將李艮打死的情節改成了打傷(shang) ,這樣,哪吒的行為(wei) 就在正義(yi) 性的基礎上還具有了恰當性,表明他並不是一個(ge) 最開始就對惡人痛下殺手的人,而是一個(ge) 手下留情的正義(yi) 者。

 

第三,哪吒和敖丙之爭(zheng) 是《哪吒鬧海》善惡之爭(zheng) 的集中體(ti) 現。《哪吒鬧海》將哪吒之善和不得不殺人、敖丙之惡與(yu) 必須被殺,予以了理由充分的表達。《哪吒鬧海》中敖丙出場就是一副飛揚跋扈的樣子,他和哪吒相遇後,不僅(jin) 出言不遜、自以為(wei) 是,而且表達了他們(men) 龍族已經將幼女吃掉的惡行,進而派出手下對哪吒進行了以殺死為(wei) 目標的傷(shang) 害,由此,敖丙作為(wei) 徹底惡的形象已經無可置疑的被確立起來——他不僅(jin) 性格惡,而且言語惡,尤其行為(wei) 惡,真正是一個(ge) 徹頭徹尾的惡人,所以他的被殺就等於(yu) 惡的被消滅。與(yu) 此相應,哪吒顯然是在忍無可忍的情況下才不得不反擊的,所以他最後殺死敖丙也就不再是天命大小之爭(zheng) ,而是善戰勝了惡、正義(yi) 戰勝了邪惡。

 

由上可見,1979年版動畫電影對哪吒和敖丙予以了善惡分明的建構。顯然,經過了近現代化啟蒙的中國人,不再對古代中國人所具有的神秘天命信仰具有任何信念,因此製作者必須對哪吒和敖丙之爭(zheng) 給予重新理解,即建立起恰當的道德理由,才能說服當時的觀眾(zhong) 。這樣,傳(chuan) 統故事中的天命觀念被拋棄了,而天道觀念被以另外一種形式建立起來,這就是人們(men) 對善惡的理解與(yu) 認識。在古代中國,這種天道觀念和天命觀念是糾纏在一起的,而在現代人們(men) 的理解中,它則可以獨立出來,構成足夠的道德理由:代表民眾(zhong) 利益的就是善的,違背、侵害民眾(zhong) 利益的就是惡的。由此,與(yu) 武王伐紂事件相關(guan) 的哪吒鬧海事件也可以在這樣一種善惡觀念下被理解與(yu) 敘述:違背、侵害民眾(zhong) 利益的龍王一族當然是惡的,而保護民眾(zhong) 利益的哪吒必然是善的。

 

在《哪吒鬧海》中,製作者借哪吒之口對這種善惡觀有一句清晰的表述:“他們(men) 不講理,成天禍害人。”不講理,表明龍族蠻橫、傲慢,欺淩他者已經成為(wei) 習(xi) 慣;禍害人,表明龍族的行為(wei) 是對民眾(zhong) 利益的傷(shang) 害,是惡的、不正義(yi) 的。可以看到,在1979年,人們(men) 所秉持的道德觀念已經和傳(chuan) 統中國的道德觀念產(chan) 生了很大不同,附加在善惡上的天命觀、命定論被徹底清除,善惡本身成為(wei) 道德與(yu) 否的關(guan) 鍵,而如何判別善惡的標準則在於(yu) 是否代表民眾(zhong) 的利益。顯然,這種善惡觀是中國近現代化的重要成果:一方麵,經由新文化運動、文字普及運動等,傳(chuan) 統中國人思想中迷信天命、運數的觀念得到了很大程度的清理,從(cong) 而可以更加理性地看待世界;另一方麵,1949年之後人們(men) 對古代中國和近現代中國曆史發展進程的理解得到了曆史唯物主義(yi) 的定義(yi) 與(yu) 教育,民眾(zhong) 利益成了人們(men) 判分好壞、善惡的標準。《哪吒鬧海》這部動畫電影將《封神演義(yi) 》中的神話大背景進行了抽離,哪吒是奉天命而生、肩負著武王伐紂先行官這一偉(wei) 大使命的論說在其中沒有任何呈現,可以說,這是對古代中國以天命為(wei) 善惡所在的觀念的徹底棄絕。也正因此,《哪吒鬧海》的作者必須用一種新的善惡觀念來改編舊有故事,這樣才能讓哪吒的行為(wei) 重新具有正當性,由此,哪吒被塑造成了陳塘關(guan) 百姓利益的保護者,而敖丙則被描繪成侵害民眾(zhong) 利益的為(wei) 惡者。

 

總之,《哪吒鬧海》與(yu) 《封神演義(yi) 》的敘事與(yu) 價(jia) 值判斷產(chan) 生了很大不同,這表明在1979年的中國,人們(men) 不再按照前現代的道德價(jia) 值觀念生活,而是按照現代化的善惡觀念生活。而且,這個(ge) 時期的善惡觀是十分清晰的,是以民眾(zhong) 利益或者說集體(ti) 利益為(wei) 判別標準的,它表明當時的時代是一個(ge) 以集體(ti) 性生活為(wei) 主的時代。而這種善惡觀念在進入21世紀後發生了變化。

 

三、個(ge) 體(ti) 善惡的混雜:《哪吒》對善惡的複雜理解

 

如果說《封神演義(yi) 》的敘述背後是一套天命觀念,而《哪吒鬧海》是按照集體(ti) 主義(yi) 價(jia) 值觀進行演繹的話,那麽(me) ,《哪吒》這部動畫電影則是按照個(ge) 體(ti) 化的思路來重新闡釋哪吒和敖丙之爭(zheng) 的。它雖然重新引入了天命的、命定的色彩,但卻是對天命、命定的反抗,電影中哪吒借用道教術語“我命由我不由天”表達的,就是這樣一種個(ge) 體(ti) 生命對天命命定論的徹底抵抗;它雖然重視陳塘關(guan) 百姓在故事中的推進作用,也強調哪吒的正當行為(wei) 應當是保護民眾(zhong) 利益的,但是它更多地將筆墨放在哪吒和敖丙兩(liang) 個(ge) 個(ge) 體(ti) 的命運和遭遇上,而陳塘關(guan) 百姓隻作為(wei) 一種附屬因素出現,所以它呈現出一種更加複雜化而以個(ge) 體(ti) 性為(wei) 主的善惡觀念。

 

故事一開始就對哪吒和敖丙的誕生予以了戲劇化描寫(xie) :在《哪吒》中,哪吒和敖丙的共同出身是混元珠,這顆神珠不再是純善的,而是仙氣和魔氣混雜的。這種先天的混雜性,預示著哪吒和敖丙的善惡屬性不再清晰,所以盡管至上神元始天尊將混元珠硬生生地煉化為(wei) 靈珠和魔丸兩(liang) 顆,即嚴(yan) 格區分善惡;但是在他們(men) 化生為(wei) 人時,卻發生了根本性的顛倒:本應作為(wei) 靈珠化身誕生為(wei) 正麵人物的哪吒被偷換為(wei) 惡的魔丸,而善的靈珠被運化為(wei) 原本是反麵人物的敖丙。這種先天的混雜和後天的顛倒,決(jue) 定了哪吒和敖丙的善惡發生了根本轉移,也就是說,如果按照傳(chuan) 統中國的天命善惡觀,雖然這裏麵有事實性的顛倒,但是既然靈珠和魔丸也即先天的善與(yu) 惡已定,那麽(me) 敖丙便是善的,哪吒就是惡的,所以哪吒和敖丙之爭(zheng) 就應當是敖丙戰勝哪吒。可這顯然與(yu) 故事的描述不符,所以《哪吒》的製作者就必須重新為(wei) 哪吒和敖丙之間的衝(chong) 突建立新的闡釋模式。

 

這種新的闡釋模式是哪吒對自身命運的反抗——魔丸的最大命運在於(yu) 三年後被天雷咒所摧毀,也就是哪吒從(cong) 生下來那一刻起,他死去的時間和方式就是確定的、是天命所定的。那麽(me) ,哪吒將如何麵對這一根本性的命運呢?在這一過程中,哪吒經過了數次反複,從(cong) 完全不知情到懷疑自己為(wei) 惡的出身,再到被父母善意的謊言欺騙自己為(wei) 靈珠轉世、是善的代表,再到最後徹底清楚了自己的命運,一波三折的變化令哪吒的命運選擇成了本片的最後焦點所在。好在父母親(qin) 情的嗬護、師傅愛心的維持甚至是和敖丙的友情,使哪吒這一本為(wei) 惡的魔丸最終不僅(jin) 成了陳塘關(guan) 百姓的守護者,而且毅然決(jue) 然地選擇了對抗自己的命運,並且最終獲得了成功。顯然,在這樣一種闡釋下,哪吒和敖丙之爭(zheng) 變成了次要矛盾,而個(ge) 體(ti) 化的命運才是本片處理的最重要問題。也因此,《哪吒》對哪吒和敖丙的描述也不再是善惡明確的了。

 

敖丙因為(wei) 是靈珠轉世,所以不僅(jin) 先天是善的化生,而且影片對他的形象也進行了全新的美化,尤其是對他之所以為(wei) 惡予以了迥然不同以往的描繪。在《哪吒》中,敖丙是一個(ge) 背負了改變種族困苦命運的孤獨少年,他雖然自己本質善良,但他所屬的龍族卻是看似為(wei) 神、實則妖族,而且遭遇著悲慘的永恒命運。因此,敖丙的先天善性和他的種族屬性之間具有一種巨大的張力,而他承擔的改變種族命運的計劃,又一開始就被設計為(wei) 作惡和欺騙的方式,所以他不得不通過不正當的手段來進行活動。由此,敖丙的作惡不再是主動為(wei) 惡,他自身更不是本性為(wei) 惡,而是被動作惡和善惡糾結的。這樣,敖丙和哪吒的關(guan) 係就不再是善惡的絕對衝(chong) 突,而是兩(liang) 種命運的衝(chong) 突,但事實上這兩(liang) 種命運又不是絕對衝(chong) 突的,所以他們(men) 可以在《哪吒》中成為(wei) 朋友,且敖丙可以幫助哪吒共同抵抗哪吒最終的天命。

 

也就是說,在《哪吒》的處理中,哪吒和敖丙的善惡之爭(zheng) 是弱於(yu) 兩(liang) 者的命運尤其是哪吒的個(ge) 體(ti) 命運問題的。應當說,《哪吒》其實還是以民眾(zhong) 利益為(wei) 善惡之別的主要標準的:當哪吒表現魔童特色而搞惡作劇並傷(shang) 害到陳塘關(guan) 的百姓時,他被百姓們(men) 認知為(wei) 惡的;當哪吒拯救小女孩卻被百姓誤解時,他被製作者處理為(wei) 一種因為(wei) 認知遮蔽而受到委屈的善。當敖丙幫助哪吒拯救小女孩而打跑為(wei) 惡的夜叉時,他顯然是善的;當敖丙為(wei) 了龍族之私而要水淹陳塘關(guan) 的時候,百姓們(men) 當然以其為(wei) 惡的。不過,與(yu) 這種明顯的善惡不同相對應,《哪吒》又為(wei) 我們(men) 呈現了更加複雜的善惡:哪吒的惡作劇其實是一種對自身身份的迷惘,他因為(wei) 出生時的特殊性、與(yu) 他人的迥然不同性,而被民眾(zhong) 認定為(wei) 妖怪,顯然,民眾(zhong) 在這裏是犯錯在先的、是認知受到偏見遮蔽的,他們(men) 其實不應因為(wei) 對其他對象的認知不足就將之理解為(wei) 帶有惡屬性的妖,所以哪吒的刻意惡作劇其實是對民眾(zhong) 誤解的一種反抗,所以也並不能被理解為(wei) 單純的為(wei) 惡;而敖丙在進行最大的惡——水淹陳塘關(guan) 的時候,不僅(jin) 是十分猶豫的,而且是建立在一種對自身種族所遭受的不公正待遇之反抗上——既然人們(men) 對龍族甚至妖族的偏見如同大山一般難以改變,那麽(me) 他寧可通過為(wei) 惡、犧牲一部分人的惡的手段,來實現最終改變人們(men) 偏見這一善的目的,所以敖丙的惡也不能被認知為(wei) 徹底的惡。可見,在《哪吒》中,哪吒和敖丙的善惡屬性是混雜不清的,他們(men) 的善惡為(wei) 各種他人的道德判斷與(yu) 誤解、自身的身份認知與(yu) 困境所籠罩,而無法簡單地進行善惡判別。

 

因此在更深層的意義(yi) 上,我們(men) 可以發現《哪吒》對人自身道德屬性的更深刻理解和當下時代所麵對的善惡問題的更複雜性。無論是《封神演義(yi) 》的曆史與(yu) 神話背景,還是《哪吒鬧海》的集體(ti) 主義(yi) 價(jia) 值觀與(yu) 敘事,背後都有著較之個(ge) 人的個(ge) 體(ti) 性更加宏大的思想觀念與(yu) 價(jia) 值背景,而在《哪吒》中,顯然這兩(liang) 種宏大背景都趨於(yu) 隱退,而個(ge) 體(ti) 性的人本身更加強烈地凸顯在觀眾(zhong) 麵前【2】。在這裏,哪吒和敖丙雖然有著深厚的先天屬性和族群背景,但是他們(men) 的生存本身並不僅(jin) 僅(jin) 是被先天和族群所決(jue) 定的,而是因著各自內(nei) 心對世界、對他人、對事物的理解而自由生發的。雖然他們(men) 最終選擇的結果既是符合集體(ti) 利益的價(jia) 值觀的,也是符合觀眾(zhong) 對他們(men) 命運之期盼的,但這一結果的形成並不是簡單的:哪吒和敖丙都經曆了艱辛的成長過程和痛苦的人生選擇——哪吒那頑童甚至劣童的生活樣態之所以最終得以改變,在於(yu) 父母始終如一的關(guan) 愛、老師無微不至的關(guan) 懷、民眾(zhong) 中時而出現的一點善意以及敖丙給予他的友情,其中但凡有一點欠缺,哪吒的行為(wei) 結果就會(hui) 大大不同;同樣,作為(wei) 完美者的形象的敖丙,其實他內(nei) 心的糾結與(yu) 苦悶較之哪吒恐怕更甚,種族的重托、師傅的教導等無一不在壓迫、逼迫著他為(wei) 惡,但其本心的善良和在與(yu) 哪吒交往中感受到的人的可愛,使他最終艱難地做出了為(wei) 善的抉擇。顯然,哪吒和敖丙的善惡屬性在他們(men) 不斷的內(nei) 心鬥爭(zheng) 和行為(wei) 變化中是流轉不止的,他們(men) 直到最後一刻,才真正明白了善惡所在,並真正下決(jue) 心選擇為(wei) 善。

 

可見,《哪吒》實際上是在述說著我們(men) 作為(wei) 一個(ge) 個(ge) 體(ti) 在當下現實生活中的道德生活狀況:當我們(men) 作為(wei) 獨立的個(ge) 體(ti) 降生在這個(ge) 現代性甚至後現代性的世界上的時候,就已經有各類既定的善惡觀念存在了,所以我們(men) 當然不是生活在“無知之幕”下,而是我們(men) 的生活無時無刻不被各類先天的、後天的、理想的、現實的價(jia) 值選項充斥著;雖然我們(men) 的生活受到各類外在因素的正麵或者負麵的影響,但是我們(men) 到底是選擇善還是選擇惡甚至選擇何種善何種惡,並不是由他者或者由先天(天命)決(jue) 定的,而是最終要由我們(men) 自己這個(ge) 個(ge) 體(ti) 做出選擇的【3】。這樣,個(ge) 體(ti) 選擇成了這個(ge) 時代人的道德生存的基本底色。由此,我們(men) 可以說現在是一個(ge) 真正“為(wei) 仁由己”的時代,是一個(ge) 人因著個(ge) 體(ti) 自由選擇而決(jue) 定道德與(yu) 否的真正的“道德的”時代;但與(yu) 此同時,我們(men) 也可以由個(ge) 體(ti) 選擇推演出道德多元主義(yi) 甚至道德虛無主義(yi) 的結果,而這方麵思想的社會(hui) 影響之深、之大,正可謂怎麽(me) 想象都不為(wei) 過,所以現在亦可謂一個(ge) 真正的“無道德的”時代【4】。對於(yu) 如何在這樣一個(ge) “無道德的”時代過“道德的”生活,《哪吒》並沒有給出一個(ge) 令人滿意的答案,它唯一的提示在於(yu) :無論是哪吒還是敖丙,都沒有對任何一個(ge) 外在的善惡定義(yi) 給予輕易的、完全的相信,他們(men) 始終在自己的生命過程中、在自己與(yu) 其他人事物的互動中,不斷困惑糾結、反躬自問、實踐探尋,以求發現自己的道德理念和善惡認同所在。當然,他們(men) 最終所達到的道德理念與(yu) 善惡認同很可能就是現實的價(jia) 值標準所在,但這種切身的經曆過程,意味著他們(men) 作為(wei) 個(ge) 體(ti) 之生存是鮮活的,而他們(men) 最終將會(hui) 有充足的信念與(yu) 力量投入真正的“道德的”生活中去。

 

注釋:
 
作者簡介:王正,中國社會科學院哲學研究所副編審,哲學博士(北京100732)。
 
【1】王國維.殷周製度論[M]//王國維集:第4冊.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8.
 
【2】這樣一種發展有著重要的道德觀念變革意義,正如查爾斯·泰勒指出的:“我們起初的自我認識是深深地根植在社會裏。……隻有到後來,我們才逐漸認識到自己首先是自由的個體。……是道德世界的一次深刻變革。”參見〔加〕查爾斯·泰勒:《現代社會想象》,林曼紅譯,譯林出版社2014年版,第57頁。
 
【3】這種道德生活狀況在很大程度上其實是一種健康的道德狀況,如陳來認為:“我們的視角是真正倫理學和道德學的,以個人基本道德為核心,認為近代以來最大的問題是政治公德取代個人道德、壓抑個人道德、取消個人道德,並相應地忽視社會公德,使得政治公德、社會公德和個人道德之間失去應有的平衡。因此,恢複個人道德的獨立性和重要性,並大力提倡社會公德,是反思當代中國道德生活的關鍵。”參見陳來:《儒學美德論》,三聯書店2019年版,第80頁。
 
【4】正如迪蒙指出的,一方麵“個體主義是現代社會的基本價值”,另一方麵現代人又從“事物的秩序中抽去其秩序”。
 
參見〔法〕路易·迪蒙:《論個體主義:人類學視野中的現代意識形態》,桂裕芳譯,譯林出版社2014年版,第15、20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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