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俊】黨的理論創新:從三個代表到和諧社會理想
欄目:散思隨劄
發布時間:2011-02-21 0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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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俊
作者簡介:吳俊,深圳市儒學研究會(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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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國時論之一
黨的理論創新:從三個代表到和諧社會理想
作者:吳俊
來源:作者惠賜《儒家郵報》發表
當前中國存在一個重大的問題:全社會上下普遍缺乏理想或信念。
一個社會要保持和諧有序,光靠不斷給利益是不夠的,光靠法律監督也是不夠的,還必須全社會要有一個共同認可的社會理想。中央治理官員腐敗問題的力度不斷加大,可這個問題卻愈演愈烈,其原因就是官員普遍缺乏理想或信念,光靠法律監督是根治不了的。
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提出了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這是一次重大的理論創新。為更好地宏揚和落實這一社會理想,特提出三個建議:
1, 在黨的全國代表大會上提高“和諧社會理想”這一創新理論的地位
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提出了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任務。黨的十七大的主題是:“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繼續解放思想,堅持改革開放,推動科學發展,促進社會和諧,為奪取全麵建設小康社會新勝利而奮鬥。”
為增強全黨全國人民的凝聚力,為全黨全國人民樹立一個共同的奮鬥目標,建議黨的下一屆代表大會主題是:“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繼續解放思想,堅持改革開放,推動科學發展,為和諧社會理想而奮鬥。”
2,充實“和諧社會”的內涵為:“各齊其家,兼和天下”,使之與中華傳統文化結合起來
社會中的多數人,對於外來的意識形態或近代當代“理論”的了解和吸收,都大大少於所謂的專家。因此,一個理想或信念,要被社會中的多數人理解、接受乃至相信,就必須跟這個社會中多數人所熟悉的傳統文化結合起來。
中央對“和諧社會”的定義是:人民各盡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諧相處的局麵。要多數中國人抽象地來理解這個定義是比較困難的,因此就很難信仰它。但是如果加入中國人所熟悉的文化內涵,效果就完全不同了。對中國人而言,人民各盡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諧相處的局麵最容易在什麽地方出現呢?顯然是在家庭之中。中國自古以來就有“齊家”的說法,所謂齊家,就是在一個家庭中,人人各盡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諧相處的局麵。在家庭之外的和諧局麵,中國自古以來就有“兼善天下”的說法。如果把和諧社會的內涵補充為:“各齊其家,兼和天下”,那麽,不僅多數中國人容易接受,乃至信仰,而且中國有了一個維持世界秩序的偉大理想,從此不僅可以擺脫西方國家用西方價值觀來打壓中國的被動局麵,而且還可以超越西方國家關於世界秩序的理想,中國可以象曆史上的漢、唐、宋朝那樣,再度成為天下各國的共主。
3,應用“和諧社會理想”來培養、識別及選拔執政者
合格的執政者應該是那些心中確實懷有和諧社會理想的人。如何來識別這樣的人呢?一個途徑是考察他能不能做到齊家;另一個途徑是公開的考試,考試的內容必須要相當地難,要讓考生下多年的工夫才能掌握,而且考試的內容還要是關於如何建立和諧社會的,這樣才能有助於考生在心中樹立理想。考試教材可以由中央黨校及有關專家來編寫,考試內容要涵蓋東西方文化的各科知識。
比識別更重要的是,如何培養那些心中確實懷有和諧社會理想的人。根據中國數千年的曆史經驗,成本最低、效果最好的培養方法,就是讓孩子從小在家庭或家族中耳濡目染地學習齊家的能力。為此,國家應該大力鼓勵中國人聚族而居,增強中國人之間的凝聚力和信任度。
作者惠賜儒家中國網站發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