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子“天論”中的人學觀
作者:紀洪濤(曲阜師範大學中華禮樂(le) 文明研究所特聘研究員)
來源:《光明日報》
時間:孔子二五七零年歲次庚子五月初二日丙申
耶穌2020年6月22日
荀子是戰國末期集儒學大成的思想家。《荀子》之“天論篇”集中論述了荀子對天的認識。細究文本,“天論篇”之表象在於(yu) 言天,而其旨歸卻在論人,荀子在天與(yu) 人對勘的結構中以天論人,闡述了深刻的人學思想,體(ti) 現了中華文化的辯證天人觀。
“天行有常”是天人關(guan) 係的邏輯前提
《荀子·天論》開篇即雲(yun) :“天行有常,不為(wei) 堯存,不為(wei) 桀亡。”闡明天按照“常道”運行,不以人的道德意誌為(wei) 轉移,祛除了人對天的神性崇拜的迷思,將天視為(wei) 獨立於(yu) 人的自然之物。荀子身處的時代,政治敗亂(luan) ,“亡國亂(luan) 君相屬,不遂大道而營於(yu) 巫祝,信禨祥”,人祈天、畏天、怨天、慕天,將治亂(luan) 吉凶歸因於(yu) 上天。而荀子認為(wei) 天並非具有人格意誌的神,它是按照其自身的常道運行的獨立於(yu) 人的存在,人類“應之以治則吉,應之以亂(luan) 則凶”,吉凶禍福皆在於(yu) 人類自身。如果人“循道而不貳,則天不能禍”,如若人“倍道而妄行,則天不能使之吉”,“受時與(yu) 治世同,而殃禍與(yu) 治世異,不可以怨天,其道然也”。荀子以“天行有常”的邏輯前提,推導出“天人之分”的重大命題,指出“明於(yu) 天人之分,則可謂至人矣”,要人正確地認識天與(yu) 人各自的職分,不可將自己要盡的職分托之於(yu) 上天,而要遵循“治道”的要求,由人自己主宰治亂(luan) 吉凶。
荀子明於(yu) 天人之分的思想,為(wei) 人類重新厘定了人在宇宙中的位置,以理性驅逐了神秘主義(yi) 的蒙昧,將人從(cong) “拘而多畏”的天人關(guan) 係下解放出來,為(wei) 人類正確認識自我,進而挺立人的主體(ti) 性,發揮人的能動性掃清了思想障礙。
“製天命而用之”是天人關(guan) 係的思想樞要
“天人之分”廓清了神秘主義(yi) 天人論的迷霧,但荀子並非要讓人與(yu) 天分途而行。相反,荀子認為(wei) 人與(yu) 天是緊密聯係的,他也是在天人相係的思想視域中論述人的存在的,與(yu) 同時代思想家不同的是,荀子大膽為(wei) 天祛魅,割斷了天與(yu) 人的宗教神性聯係,建立起天人之間的新的客觀實在聯係。荀子認為(wei) 人來源於(yu) 自然,“列星隨旋,日月遞炤,四時代禦,陰陽大化,風雨博施,萬(wan) 物各得其和以生,各得其養(yang) 以成”,人與(yu) 自然萬(wan) 物一樣,是陰陽運化而成。同時,人又要靠自然來長養(yang) ,離開自然人不能自我養(yang) 育。荀子說“財(裁)非其類,以養(yang) 其類,夫是之謂天養(yang) ”,人要利用自然萬(wan) 物來養(yang) 育自己,人必須“備其天養(yang) ”,不可“棄其天養(yang) ”,如果違背這種“天養(yang) ”之道,則謂之“大凶”。在荀子看來,上天養(yang) 人本身即是“天行有常”這一概念中的應有之義(yi) 。
天養(yang) 如何實現?荀子闡述道:“大天而思之,孰與(yu) 物畜而製之!從(cong) 天而頌之,孰與(yu) 製天命而用之!望時而待之,孰與(yu) 應時而使之!因物而多之,孰與(yu) 騁能而化之!思物而物之,孰與(yu) 理物而勿失之也!”荀子認為(wei) ,要實現為(wei) 天所養(yang) ,人不可消極等待,必須“製天命而用之”。製,《說文解字》解釋為(wei) “裁也”。荀子認為(wei) 雖然“天行有常”,但人卻可以裁製天命,按照天的規律去“用天”,騁能而化之,施展人的聰明智慧,讓天生成比自然狀態更多的物產(chan) 為(wei) 人所用。荀子的“用天”思想,特別強調了人麵對自然的主觀能動性。在天人之分的關(guan) 係結構中,人不是被動的、消極的,而是進取有為(wei) 的,這正是對“天人之分”觀念的深化與(yu) 圓融。道家也持自然之天的觀念,但道家的天人關(guan) 係中,人對待自然是完全順從(cong) 、消極無為(wei) 的,並且要求人最終回歸到自然狀態,這就從(cong) 某種意義(yi) 上泯滅了人作為(wei) 宇宙靈長的價(jia) 值和意義(yi) 。荀子的“製天命而用之”的思想,一方麵是對道家天人觀的揚棄,在堅持自然之天的觀念的同時,避免了陷入消極無為(wei) 的泥沼,充分肯定了人自身的價(jia) 值獨立性;另一方麵,又避免了將天人之分誤解為(wei) 天人隔絕、斬斷天人聯係,從(cong) 而為(wei) 其天地人相參的思想開辟了理論路徑。
需要加以辨明的是,有人認為(wei) 荀子“製天命而用之”,就是主張“人定勝天”,會(hui) 導致人破壞自然,最終遭到大自然的懲罰,將人與(yu) 自然的關(guan) 係引向衝(chong) 突與(yu) 對抗。這顯然是曲解了荀子本意。通觀《荀子》全文,未見一處有“勝天”的說法,而是多次強調要“循道不忒”“應時而使之”等按照天的規律“用天”的觀念,甚至認為(wei) 聖人是“清其天君,正其天官,備其天養(yang) ,順其天政,養(yang) 其天情,以全其天功”,這清、正、備、順、養(yang) 、全諸字的運用,完全沒有一絲(si) 逆天、違天、悖天的意思。
“人與(yu) 天地參”是天人關(guan) 係的至高境界
明於(yu) 天人之分,做到“製天命而用之”,這使人從(cong) 天的宰製下解放出來,依靠自然世界實現人的長養(yang) 無虞,但人與(yu) 天的關(guan) 係如果僅(jin) 僅(jin) 停留在養(yang) 和用的層麵,人之為(wei) 人的高貴性便無法真正實現。荀子以“人與(yu) 天地參”來表達他思想中天人關(guan) 係的至高境界。他說:“天有其時,地有其財,人有其治,夫是之謂能參。”“治”,即是指“強本而節用,則天不能貧;養(yang) 備而動時,則天不能病”,是人按照天的常道來治理社會(hui) ,也就是遵循了天之常,盡到了人之分。參,楊倞、王先謙先生注為(wei) “參於(yu) 天地”,參,即是三,並列之意。一方麵,荀子認為(wei) ,人有其治之後,人麵對天取得了物質生存的獨立性,可與(yu) 天地並立。另一方麵,荀子在“儒效篇”中說,人“習(xi) 俗移誌,安久移質;並一而不二,則通於(yu) 神明,參於(yu) 天地矣”。在“不苟篇”中說,君子崇人之德,揚人之美,“言己之光美,擬於(yu) 舜、禹,參於(yu) 天地”。參於(yu) 天地又是指人積善為(wei) 學,達到君子的人格境界之後,人麵對天地獲得了精神人格的獨立性。所以,荀子所說的人與(yu) 天地並立,是指人相對於(yu) 天獲得了物質和精神的雙重獨立,二者缺一不可。
在此,須對“參”字的理解稍加深化。遭荀子批判的思孟學派重要典籍《中庸》有言:“唯天下至誠,為(wei) 能盡其性;能盡其性,則能盡人之性;能盡人之性,則能盡物之性;能盡物之性,則可以讚天地之化育;可以讚天地之化育,則可以與(yu) 天地參矣。”參,猶助也,認為(wei) 人具有至誠之德,則可以參與(yu) 輔助天地化育。但從(cong) 《荀子》文本來看,荀子所謂的“參”,隻是“並立”之意,難以解讀出“輔助”的意思。這與(yu) 荀子之“天行有常”的思想相一致,在荀子看來,人有其治是人按照天的規律來擺脫天的宰製,但“天有常道”之規律並不會(hui) 因人的影響而改易。在此,荀子守牢了其“自然之天”的思想疆界,這也就避免了為(wei) “勝天論”開啟思想端緒。荀子“人與(yu) 天地參”中的天人關(guan) 係,既非人與(yu) 天的彼此戰勝,也不是彼此隔絕,而是人與(yu) 天的友好型夥(huo) 伴關(guan) 係。在這種天人關(guan) 係中,人沒有壓倒天,天亦不可奴役人,天與(yu) 人既彼此聯係又相互獨立,這是天人關(guan) 係的最優(you) 狀態。
需要再次辨明的是,有人批評荀子將天祛魅之後,天失去了神性,但也完全物質化了,抽空了天對人的價(jia) 值性,人因而也失去了價(jia) 值根基。對此,我們(men) 必須結合《荀子》的文本加以辨析。通觀《荀子》全文,除去前文引述的“天行有常”“製天命而用之”“人與(yu) 天地參”中所使用的天的概念之外,天在荀子那裏還有以下幾種用法:一是將天視為(wei) 人生命之來源,如“天地者,生之始也”“天地合而萬(wan) 物生”“天地生之,聖人成之”。二是天為(wei) 人間“高之極”,如“至高謂之天,至下謂之地”“故天者,高之極也;地者,下之極也”。三是天代表一種人不可更改的先驗秩序,如“人主仁心設焉,知其役也,禮其盡也,故王者先仁而後禮,天施然也”“天之立君,以為(wei) 民也”。在這些用法中,天都具有一種超驗的自然秩序的含義(yi) ,是先於(yu) 人、獨立於(yu) 人而又為(wei) 人力所不逮的,並且完全沒有神秘性,也沒有道德意誌,但對人來說,仍然是有價(jia) 值有意義(yi) 的。因為(wei) 人的生命來源於(yu) 天,而且天還是一種自然秩序的代表,所以天對於(yu) 人而言仍是崇高而不可蔑視的。隻是這種價(jia) 值不是來自於(yu) 神,而是來源於(yu) 一種人文價(jia) 值。認為(wei) 荀子祛除了天的神性,也就祛除了天對人的價(jia) 值性的看法,顯然是從(cong) 宗教主義(yi) 的價(jia) 值維度去評價(jia) 非宗教主義(yi) 的荀子,而在理論視野中遮蔽了荀子主張的人文主義(yi) 價(jia) 值。
荀子“天論”中的人學觀蘊含著一個(ge) 內(nei) 在的、嚴(yan) 謹的邏輯結構。“天行有常”是其邏輯前提,將時人從(cong) 對天的崇拜迷思中解放出來,讓人重塑理性回歸人間治道;“製天命而用之”繼而闡明人隻有發揮對天的主觀能動性才可實現自我的生存與(yu) 發展,讓人在宇宙中有所依托和憑借;“人與(yu) 天地參”最終為(wei) 人確立了價(jia) 值高度,建立起人與(yu) 自然之間友好而不衝(chong) 突,長養(yang) 而不相害的並立關(guan) 係。
荀子的人學觀,因時應物,切中時弊,圓融周徹,是先秦時期人學思想的高峰。它為(wei) 我們(men) 推動中華優(you) 秀傳(chuan) 統文化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提供了寶貴資源。
責任編輯:近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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