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英傑】“學術理想國”不會從天上掉下來
欄目:思想動態
發布時間:2011-01-19 08:00:00
“學術理想國”不會從天上掉下來
作者:魏英傑
來源:中國青年報 2011年01月18日 09 版
時隔半年,喧鬧一時的“朱學勤涉嫌抄襲案”波瀾再起。複旦大學學術規範委員會近日公布“朱案”結論:朱學勤博士論文《道德理想國的覆滅》的確存在不規範之處,但“對其剽竊抄襲的指控不能成立”。早前發生的“汪暉涉嫌抄襲案”,由此也再度回歸公眾話題中心。
去年3月,學者王彬彬撰文指出清華大學教授汪暉的博士論文《反抗絕望》多處存在抄襲,引起國內(外)學界一陣軒然大波。7月份,網上出現署名Isaiah的帖子,直指上海大學教授朱學勤的博士論文《道德理想國的覆滅》存在抄襲嫌疑。隨後,朱學勤致函複旦大學學術規範委員會,請求“啟動調查機製,辨明是非,還我清白”,獲受理。
汪暉與朱學勤均為國內著名學者,被人視作思想界領軍人物。兩位學者的博士論文都讓人給翻出來,被指存在抄襲嫌疑,這自然不是件小事。從參與論戰的學者之數量與“重量”,更可以說“汪朱涉嫌抄襲案”乃2000年“長江讀書獎”以來國內思想界最重大的一次學術事件。在上次事件中,今日加入“戰團”的不少學者亦為當時的主角。蓋因如此,無論“汪案”還是“朱案”都有被扭曲化解讀的傾向,許多人認為“事情並非如此簡單”,乃至於提升至派係之爭的“高度”。
事實上,不管事件有沒有這般複雜,關鍵還是要搞清楚涉嫌作品是不是真的抄襲了。如果存在剽竊行為,那誰也沒有辦法幫他(當然也不應該幫);如果事實證明抄襲指控不成立,無論舉報者是否匿名或者是誰指派來的,這反倒證明了當事者學術人格的清白。
很遺憾,各路人馬先是圍繞“汪暉事件”爭議數月,報道連篇累牘,評論層出不窮,公開信、簽名書漫天飛,一路吵到“朱學勤事件”爆發,然後很多人這才發現:國內人文學界在“誰來判定抄襲”、“如何判定抄襲”等問題上,居然仍缺乏具有可操作性的學術規範細則以及相應的學術調查機製。
這不能不讓人感慨:學術規範模糊、監督機製缺席,抄襲行為焉能不大行其道!在某種意義上,這已經超越“汪朱事件”等個案,而成為當前最值得關注的根本性問題。如何建立一套嚴格的、可操作的學術監督體係,已然擺在了人們麵前。
朱學勤的導師是法國現代史專家金重遠先生,博士論文答辯又由著名學者王元化先生主持。王元化稱:“主持朱學勤的學位論文答辯這件事,是導致我在九十年代進行反思的重要誘因。”可見這篇論文在他眼裏的分量有多重。盡管如此,這部作品在今天看來,連朱學勤自己也承認存在不規範之處。這從側麵說明,直至上世紀八九十年代,國內人文學界仍處於“有學術而失規範”的狀況。
寫作也好搞學術也罷,哪些東西是人家的,哪些東西是自己的,這個道理本來就該清清楚楚。學術研究從來都是站在他人的肩膀上眺望,因此不可不對腳底下的肩膀心存敬畏。把他人的學術成果當作“墊腳石”,總該做個記號表示致敬,否則以後別人踩在你的肩膀上卻吭都不吭一聲,恐怕自己也會覺得受到了侮辱和損害。更何況,西學東漸已有百年以上曆程,沒有建立起相應的學術規範,這無論如何也說不過去。
有些學者總喜歡談“學術共同體”。今天看來,這個詞值得重新審視。首先,這個“學術共同體”應當是相對於外在壓力而言,即對外追求和維護學術自由,排除任何非學術因素的幹擾與打壓。其次,“學術共同體”不該成為拉幫結派的代名詞。學術研究乃一個人的事業,理應追求人格獨立,而不可輕易為他人背書。第三,“學術共同體”更多應當強調的是“共同規則”,即遵循通行的學術規範,在此基礎上構建書寫與交流的學術空間。缺乏學術規範,不僅可能雞同鴨講,而且難免抄襲成風,流弊叢生。
學術自由、人格獨立、講求規範,三者不可或缺。這個“學術的理想國”不可能一下子就從天上掉下來,它需要人們一塊磚頭一塊磚頭地壘起來。
從這個角度看,“朱學勤事件”無疑具有積極的、富於建構性的意義。朱學勤自覺請求相關學術機構介入調查,且不管他出於什麽想法,這等於為國內建立健全人文學術規範開啟了一道縫隙。他這麽做不僅為其他被舉報涉嫌抄襲者樹立了表率,國內學術機構也有望借此探索如何製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學術規範與監督體係。這是在“汪暉事件”中所看不到的一個亮點。
複旦大學學術規範委員會不妨借助“朱學勤事件”,討論製定一套適用於高校的學術倫理與規範。例如,學術論文該怎麽寫,具體到什麽程度算作抄襲,該如何啟動學術調查程序,對各種學術不端行為該怎麽處理……據了解,這在西方大學都有成文規範,不同學科各有所不同,並且會定期進行修改、更新。如果複旦大學率先製定相關規則,就算隻通行於本校,也仍然不失“開風氣之先”。此外,複旦大學不妨公布詳細調查過程,朱學勤也不妨將相關陳詞公諸於眾,這也是推動建立國內人文學科規範的一個辦法。
時至今日,“汪朱事件”已然對國內學術界造成了深刻影響。同樣緊迫的一個問題是,應當盡快著手建立相關學術規範與監督體係,並納入學術界的常規工作,改變目前這種“各說各話”的混亂格局與無聊討論。在今天,不管這派那派的學者都應當有個基本共識:主義盡可不同,規範不可不一致。無規範不學術,遑論就此建立起“學術的理想國”。
當然,複旦大學的結論並非最終的、惟一的學術判決書。不僅“汪案”,包括“朱案”也仍未蓋棺論定。隻不過,朱學勤“開胸驗肺”的勇氣和複旦大學的介入調查讓人看到了一絲亮光,而汪暉及相關機構的“沉默是金”卻使人擔憂:“朱案”或將成為孤例,“汪案”卻可能變成應對抄襲風波的“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