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為祥】“踐行”還是“踐形”?——王陽明“知行合一”的根據、先驅及其判準

欄目:學術研究
發布時間:2020-04-02 00:34:57
標簽:知行之學、知行合一、踐形、踐行、身心之學
丁為祥

作者簡介:丁為(wei) 祥,男,西曆一九五七年生,武漢大學哲學博士。現任職陝西師範大學哲學係教授。著有《實踐與(yu) 超越——王陽明哲學的詮釋、解析與(yu) 評價(jia) 》《熊十力學術思想評傳(chuan) 》《虛氣相即——張載哲學體(ti) 係及其定位》《發生與(yu) 詮釋——儒學形成、發展之主體(ti) 向度的追尋》等。

“踐行”還是“踐形”?

——王陽明“知行合一”的根據、先驅及其判準

作者:丁為(wei) 祥(陝西師範大學哲學係教授)

來源:作者授權伟德线上平台發表,原載《哲學動態》2020年第1期

時間:孔子二五七零年歲次庚子三月初八日癸酉

          耶穌2020年3月31日

 

摘要:

 

自《尚書(shu) 》起,中國人便形成了一種建立在認知基礎上的“踐行”係統,此後,由於(yu) 傳(chuan) 統天命觀的崩塌和德性生命的凸顯及其個(ge) 體(ti) 化落實,因而從(cong) 孔子起,經過子思、孟子之繼起闡發,儒家又形成了一種建立在個(ge) 體(ti) 之慎獨、誠意基礎上的“踐形”係統。所以到了宋明理學,其知行觀便既有發自認知係統基礎上的“踐行”係統,也有以《孟子》《大學》為(wei) 基礎的“踐形”係統;而王陽明的“知行合一”說,則屬於(yu) 從(cong) “踐形”係統出發對於(yu) 程朱建立在認知基礎上之“踐行”係統的一種根本性扭轉。這一扭轉,固然在一定程度上幹擾了人們(men) 的認知程序,卻由此凸顯了道德理性與(yu) 認知理性的深層分歧及其不同的人生作用。

 

關(guan) 鍵詞:踐行;踐形;知行合一;身心之學;知行之學;

 

一、問題的提出

 

十多年前,筆者曾撰寫(xie) 《踐形與(yu) 踐行——宋明理學中兩(liang) 種不同的功夫係統》(以下簡稱《踐形與(yu) 踐行》)一文,並刊發於(yu) 《中國哲學史》2009年第1期。該文提出自《尚書(shu) 》起,中國人便形成了一種建立在認知基礎上的“踐行”係統。此後,從(cong) 孔子起,經過子思、孟子的繼起闡發,儒家又形成了一種建立在個(ge) 體(ti) 之慎獨、誠意基礎上的“踐形”係統。而到了宋明理學,其知行觀既有發自認知係統基礎上的“踐行”係統,也有以《孟子》《大學》為(wei) 基礎的“踐形”係統;王陽明的“知行合一”則屬於(yu) 從(cong) “踐形”係統出發對於(yu) 程朱建立在認知基礎上之“踐行”係統的一種根本性扭轉。多年來,筆者曾為(wei) 王陽明“知行合一”說的這一本意及指向不懈陳言1,但“踐行”的說法始終是人們(men) 對王陽明“知行合一”說的一個(ge) 基本歸類;而對現代社會(hui) 來說,當人們(men) 將現實生活中建立在認知基礎上的政策、法規之類的觀念一並落實於(yu) “踐行”之後,“踐行”也就成為(wei) 王陽明“知行合一”說之一種既無法分割也無法辯解的主要意旨了。但這等於(yu) 是以王陽明所明確反對之程朱理學的知行觀來理解王陽明的“知行合一”說。

 

為(wei) 什麽(me) 這樣說呢?因為(wei) “踐行”本來就指踐之於(yu) “行”、落實於(yu) “行”,而“踐之於(yu) 行”的規定本身就明確預設了“知”的先在性,因而所謂“踐行”也就隻能是對“先在之知”的一種兌(dui) 現和落實,並且隻能建立在認知的基礎上,所以它可以說是建立在“知先行後”基礎上的一個(ge) 必然結論。以之對應於(yu) 宋明理學的知行觀,那麽(me) 這種觀點正代表著程朱知行觀的基本指向。

 

關(guan) 於(yu) 程朱理學的知行觀,從(cong) 程頤舉(ju) 例說明的“譬如人欲往京師,必知是出那門,行那路,然後可往。如不知,雖有欲行之心,其將何之”(《程氏遺書(shu) 》卷十八),到朱子所強調的“義(yi) 理不明,如何踐履”(《朱子語類》卷九),以及朱子所謂的“夫泛論知行之理,而就一事之中以觀之,則知之為(wei) 先,行之為(wei) 後,無可疑者”2,都明確肯定了認知的先在性,並且也隻有在認知先在的基礎上,才能有所謂“踐行”的兌(dui) 現、落實問題。所以,當人們(men) 以所謂“踐行”來詮釋並歸結王陽明的“知行合一”說時,一方麵是以程朱所認可的“踐行”“踐言”之類的兌(dui) 現與(yu) 落實來理解王陽明的思想,另一方麵也等於(yu) 徹底抹平了陽明心學在知行觀上與(yu) 程朱理學的基本分歧,從(cong) 而使其“知行合一”說完全成為(wei) 一種缺乏具體(ti) 針對的無謂之論。也就是說,如果王陽明的“知行合一”說就是“踐行”“踐言”之類的兌(dui) 現與(yu) 落實之意,那麽(me) 其非但沒有提出的必要,而且即使提出了,其含義(yi) 也原本就包含在程朱理學的知行觀中。

 

顯然,以“踐行”“踐言”之類來理解王陽明的“知行合一”說,無疑是把陽明心學與(yu) 程朱理學的知行觀給混淆了,或者說起碼是以“踐行”來詮釋“踐形”了。實際上,所謂“踐行”“踐言”包括“踐履”等,都是程朱知行觀中原本就有的含義(yi) ,宋明理學中也沒有哪位理學家的理論探討不以“踐行”為(wei) 指向。因而,這完全可以說是宋明理學中的一種“通識”或“共法”。在這一背景下,要麽(me) 王陽明的“知行合一”說原本就沒有提出的必要,或者即使提出了,其含義(yi) 也並不超出朱子知行觀的關(guan) 懷之外;要麽(me) 王陽明的“知行合一”說就有其獨特的價(jia) 值所在。

 

那麽(me) 兩(liang) 者的分歧究竟何在呢?這就是“踐行”與(yu) “踐形”的差別。關(guan) 於(yu) 這一點,筆者的《踐形與(yu) 踐行》一文已經提出了一種原則性的說明。但問題在於(yu) ,人們(men) 為(wei) 什麽(me) 會(hui) 通過“踐行”來理解“踐形”,從(cong) 而總是以朱子的知行觀來解釋王陽明的“知行合一”說,或強行將陽明的“知行合一”說歸結於(yu) 程朱的知先行後觀呢?實際上,從(cong) 黃宗羲的《明儒學案》起,人們(men) 就已經在朱子知行觀的基礎上來理解王陽明的“知行合一”說了。在《明儒學案》中,黃宗羲對王陽明的“知行合一”說作了如下的評介和說明:

 

先生致之於(yu) 事物,致字即是行字,以救空空窮理,隻在知上討個(ge) 分曉之非。乃後之學者測度想象,求見本體(ti) ,隻在知識上立家當,以為(wei) 良知,則先生何不仍窮理格物之訓,先知後行,而必欲自為(wei) 一說邪?3

 

以知識為(wei) 知,則輕浮而不實,故必以力行為(wei) 功夫。良知感應神速,無有等待,本心之明即知,不欺本心之明即行也,不得不言“知行合一”。此其立言之大旨,不出於(yu) 是。3

 

在黃宗羲的這兩(liang) 段點評中,前者是從(cong) “致良知”的角度而論,所以說是“以救空空窮理,隻在知上討個(ge) 分曉之非”,尤其是其批評時儒“隻在知識上立家當”以及其所反問的“先生何不仍窮理格物之訓,先知後行,而必欲自為(wei) 一說”,說明黃宗羲清楚地知道王陽明的“知行合一”說確實有別於(yu) 朱子的先知後行說。但到了後麵一段,黃宗羲又認為(wei) “良知感應神速,無有等待,本心之明即知,不欺本心之明即行,不得不言知行合一”。本來,僅(jin) 就黃宗羲的“本心之明即知,不欺本心之明即行”一點來看,可以說是對“知行合一”說的一種最為(wei) 簡潔的詮釋,但他又以“良知感應神速,無有等待”來說明知與(yu) 行之間沒有時間間隔,並以此來說明王陽明知與(yu) 行的“合一”“並在”特征,這又表明,黃宗羲仍然是站在朱子先知後行說的基礎上來理解王陽明的“知行合一”說的。正因為(wei) 這一原因,所以當黃宗羲讀到程頤的“人謂要力行,亦隻是淺近語。人既能知見,豈有不能行”4和“知之深,則行之必至,無有知而不能行者”(《程氏遺書(shu) 》卷十五)時,就深深地感歎道:“伊川先生已有‘知行合一’之言矣。”4這說明,黃宗羲確實是站在程朱的先知後行說——知與(yu) 行之前後一致性的基礎上,來理解王陽明的“知行合一”說的,不過他是以“良知感應神速,無有等待”作為(wei) 過渡,並以之來縮短知與(yu) 行之間的“時間差”而已。

 

當然,如果我們(men) 要繼續追溯,其實這樣的誤解甚至發生得更早。比如王陽明的大弟子徐愛,他在與(yu) 陽明討論“知行合一”說時所提出的“如今人盡有知得父當孝、兄當弟者,卻不能孝、不能弟,便是知與(yu) 行分明是兩(liang) 件……古人說知行做兩(liang) 個(ge) ,亦是要人見個(ge) 分曉,一行做知的功夫,一行做行的功夫,即功夫始有下落”5,表明人們(men) 確實是在“知行做兩(liang) 個(ge) ”的常識背景下來理解王陽明的“知行合一”說的。甚至就是王陽明本人,他在宣講“知行合一”說時也碰了不少的釘子,他回憶說:“吾始居龍場,鄉(xiang) 民言語不通,所可與(yu) 言者乃中土亡命之流耳;與(yu) 之言知行之說,莫不忻忻有入。久之,並夷人亦翕然相向。及出與(yu) 士夫言,則紛紛同異,反多扞格不入。何也?意見先入也。”6王陽明將人們(men) 對其“知行合一”說的不理解簡單歸結為(wei) 朱子知行觀的“意見先入”,這說明他過分看輕了這種“意見”的力量,殊不知,當一種意見在和人們(men) 的常識結合起來並得到常識的支持和證明之後,就會(hui) 形成一種頑強的思維習(xi) 慣和理解路徑。今天人們(men) 對“知行合一”說的理解之所以一定要歸結到建立在先知後行基礎上的“踐行”——知與(yu) 行的前後一致性上,正是出於(yu) 一種在思維慣性基礎上所形成的理解路徑;而要徹底弄清並扭轉這種思維慣性和理解路徑所導致的誤解,就必須深入理解王陽明提出“知行合一”說的問題意識。因為(wei) 隻有深入理解陽明所以提出此說的問題意識,“知行合一”說的具體(ti) 指謂才能真正明晰起來。

 

二、“知行合一”提出的問題意識及其曆史根據

 

王陽明的“知行合一”說提出於(yu) 龍場大悟的次年(1509),其時正是王陽明步入仕途的第十年。那麽(me) 在這十年中,究竟是哪些問題、哪些現象深深地刺激了王陽明,從(cong) 而使其不得不提出一種與(yu) 朱子知行觀相逆反、相對立的思想主張呢?讓我們(men) 從(cong) 王陽明步入仕途說起。

 

1499年,28歲的王陽明以“榜眼”通過科舉(ju) 考試,並以“觀政工部”獲得了他的第一任官員身份。但到職不久,“時有星變,朝廷下詔求言,及聞達虜猖獗,先生複命上邊務八事”7,這就是王陽明對明代朝廷政治首次發聲的《陳言邊務疏》,其中寫(xie) 道:“今之大患,在於(yu) 為(wei) 大臣者外讬慎重老成之名,而內(nei) 為(wei) 固祿希寵之計;為(wei) 左右者內(nei) 挾交蟠蔽壅之資,而外肆招權納賄之惡。習(xi) 以成俗,互相為(wei) 奸。”8很明顯,這是王陽明對明代官場風氣的一個(ge) 總體(ti) 評價(jia) 和明確批評,他認為(wei) 當時的官場已經墮落為(wei) 一個(ge) 言不由衷而又內(nei) 外背反的世界。十多年後,當王陽明在轉任朝廷、地方等一係列職務之後,又對明代的學術風氣提出了如下批評:“後世不知作聖之本是純乎天理,卻專(zhuan) 去知識才能上求聖人。以為(wei) 聖人無所不知,無所不能,我須是將聖人許多知識才能逐一理會(hui) 始得。故不務去天理上著工夫,徒弊精竭力,從(cong) 冊(ce) 子上鑽研,名物上考索,形跡上比擬,知識愈廣而人欲愈滋,才力愈多而天理愈蔽。”9“天下所以不治,隻因文盛實衰,人出己見,新奇相高,以眩俗取譽。徒以亂(luan) 天下之聰明,塗天下之耳目,使天下靡然爭(zheng) 務修飾文詞,以求知於(yu) 世,而不複知有敦本尚實、反樸還淳之行:是皆著述者有以啟之。”9前一段可以說是針對那種專(zhuan) 門從(cong) “知識才能上求聖人”之學術風氣的一種明確批評;後一段則可以說是直揭前述學風的根源,這就是“文盛實衰,人出己見,新奇相高,以眩俗取譽”的社會(hui) 風氣。

 

在這一背景下,我們(men) 就可以理解王陽明對“身心之學”的倡導了。錢德洪《王陽明年譜》對陽明34歲有如下記載:“學者溺於(yu) 詞章記誦,不複知有身心之學。先生首倡言之,使人先立必為(wei) 聖人之誌。聞者漸覺興(xing) 起,有願執贄及門者。至是專(zhuan) 誌授徒講學。”10這是說,在1505這一年,王陽明已經確立了其一生“專(zhuan) 誌授徒講學”的誌向。而在《王陽明年譜長編》中,束景南先生把陽明在該年為(wei) 自己所撰寫(xie) 的“座右銘”作為(wei) 對這一記載之補充性的說明:“明道先生曰:‘人於(yu) 外物奉身者,事事要好,隻有自家一個(ge) 身與(yu) 心卻不要好;苟得外物好時,卻不知道自家身與(yu) 心已自先不好了也。’延平先生曰:‘默坐澄心,體(ti) 認天理。若於(yu) 此有得,思過半矣。’右程、李二先生之言,予嚐書(shu) 之座右。”11在這兩(liang) 處記載中,有兩(liang) 個(ge) 值得咀嚼的關(guan) 鍵環節:(1)“使人先立必為(wei) 聖人之誌”。關(guan) 於(yu) 這一點,我們(men) 可再補充以王陽明的如下說明:“夫誌,氣之帥也,人之命也,木之根也,水之源也。源不濬則流息,根不植則木枯,命不續則人死,誌不立則氣昏。是以君子之學,無時無處而不以立誌為(wei) 事。”12由此,陽明又明確指陳了當時的時代病症:“誌於(yu) 道德者,功名不足以累其心;誌於(yu) 功名者,富貴不足以累其心。但近世所謂道德,功名而已;所謂功名,富貴而已。”13這說明,王陽明當時提倡的“立誌”無疑是從(cong) 超越富貴、超越功名之道德的角度展開的,所以他認為(wei) 學者必須堅持“先立必為(wei) 聖人之誌”。(2)身心之學。關(guan) 於(yu) 身心之學,陽明的“座右銘”以及他為(wei) 自己所樹立的明道、延平的榜樣已經有所說明,即必須把“先立必為(wei) 聖人之誌”落實到自家的身心日用上來,而不是脫離自家的身心實踐來談“立誌”。這說明,王陽明的“使人先立必為(wei) 聖人之誌”一定是發乎本心而又能夠見之於(yu) 自家身心日用與(yu) 道德實踐的。顯然,與(yu) 當時官、學兩(liang) 界之內(nei) 外背反、心口不一的風氣相比,陽明的身心之學無疑是一種針對時代病症的糾偏補弊之學。

 

關(guan) 於(yu) 身心之學,十五年後(1520),王陽明在《答羅整庵少宰書(shu) 》中還有一段非常精彩的闡發,這就是從(cong) 與(yu) “口耳之學”相對立的角度來闡發其心學所以為(wei) 身心之學的根本特征:“夫德之不修,學之不講,孔子以為(wei) 憂……然世之講學者有二:有講之以身心者,有講之以口耳者。講之以口耳,揣摸測度,求之影響者也;講之以身心,行著習(xi) 察,實有諸己者也,知此則知孔門之學矣。”14對於(yu) 身心之學,陽明雖然隻以“行著習(xi) 察,實有諸己”八個(ge) 字來概括,但實際在陽明看來,這八個(ge) 字就足以說明整個(ge) “孔門之學”了。因為(wei) 孔門之學的根本特征,就在於(yu) “行著習(xi) 察,實有諸己”。顯然,這就是王陽明所一貫強調的身心並到的“知行合一”之學,當然也就是其在“與(yu) 徐愛論學”中所提出的“隻說一個(ge) 知已自有行在,隻說一個(ge) 行已自有知在”15的“知行本體(ti) ”之學。

 

實際上,關(guan) 於(yu) 身心之學的這種身心並到、“知行合一”的“踐形”特征,作為(wei) 儒家心性之學開創者的孟子就有非常明確的說明:

 

形色,天性也;惟聖人然後可以踐形。(《孟子·盡心上》)

 

君子所性,仁、義(yi) 、禮、智根於(yu) 心,其生色也,睟然見於(yu) 麵,盎於(yu) 背,施於(yu) 四體(ti) ,四體(ti) 不言而喻。(同上)

 

如果說前一條標誌著“踐形”的提出——隻有聖人的德性,才可以使人的形色之性充其極,那麽(me) 後一條便可以說是對“踐形”最恰切的解釋。顯然,所謂“踐形”可以作如下概括:在“仁、義(yi) 、禮、智根於(yu) 心”的基礎上,君子的內(nei) 在德性立即就會(hui) 以睟麵盎背的方式當下表現於(yu) 其舉(ju) 手投足之間,從(cong) 而使其自然天性完全成為(wei) 道德理性發用流行的表現;甚至那些與(yu) 君子相反的小人,在這一點上也具有與(yu) 君子完全相同的表現,所謂“小人閑居為(wei) 不善,無所不至,見君子而後厭然,掩其不善,而著其善。人之視己,如見其肺肝然,則何益矣。此謂誠於(yu) 中,形於(yu) 外,故君子必慎其獨也”(《禮記·大學》)。所以,無論是對於(yu) 君子還是小人,都無法逃脫誠於(yu) 中、形於(yu) 外之理,因而也都是對“踐形”的現身說法,當然也可以說是對身心之學的一種說明。

 

孟子這一“誠中形外”16的“踐形”說還可以得到出土文獻的證實。在湖北荊門郭店出土的戰國楚簡中,為(wei) 思孟學派所高揚的仁、義(yi) 、禮、智、聖(信)五種基本的德性都被明確加以“形於(yu) 內(nei) ”的要求,而且認為(wei) 隻有“形於(yu) 內(nei) ”的行為(wei) 才是真正的“德之行”:

 

仁形於(yu) 內(nei) 謂之德之行,不形於(yu) 內(nei) 謂之行。義(yi) 形於(yu) 內(nei) 謂之德之行,不形於(yu) 內(nei) 謂之行。禮形於(yu) 內(nei) 謂之德之行,不形於(yu) 內(nei) 謂之行。智形於(yu) 內(nei) 謂之德之行,不形於(yu) 內(nei) 謂之行。聖形於(yu) 內(nei) 謂之德之行,不形於(yu) 內(nei) 謂之行。17

 

為(wei) 什麽(me) 作為(wei) 人之德性表現的仁、義(yi) 、禮、智、聖(信)全都被加以“形於(yu) 內(nei) ”的規定和要求呢?這是因為(wei) ,作為(wei) 人之外在顯現的行為(wei) ,如果僅(jin) 僅(jin) 從(cong) 其外在舉(ju) 止上看是無從(cong) 區別甚或難以區別的,但它們(men) 是否“形於(yu) 內(nei) ”、是否有其內(nei) 在根據,則成為(wei) 一般行為(wei) 與(yu) 真正“德之行”加以區別的標準。很明顯,郭店楚簡對於(yu) “德之行”的要求,主要集中在“形於(yu) 內(nei) ”一點上;而作為(wei) 真正道德的行為(wei) ,其要求也恰恰是以“誠中形外”、身心並到為(wei) 特征的。考慮到郭店楚簡有兩(liang) 千多年的沉埋曆史,其與(yu) 王陽明也存在著一千七、八百年的時間間隔,那麽(me) ,對於(yu) 王陽明所倡導的“行著習(xi) 察”“誠中形外”的身心之學來說,我們(men) 也就隻能用儒家本身的內(nei) 在思想譜係與(yu) 道德實踐的內(nei) 外一致性來說明了。

 

最為(wei) 奇特的一點還在於(yu) ,在郭店楚簡中,孔子的“仁”或者被書(shu) 寫(xie) 為(wei) 上身下心,或者被寫(xie) 為(wei) 上千下心。這說明,孔子所創立的仁學,原本就被先秦儒家視為(wei) 內(nei) 外並到、主客一貫的身心之學;至於(yu) 所謂上千下心,顯然是就“仁”之普遍性與(yu) 人倫(lun) 共通性而言的。能夠證明這一點的是,在《論語》中,孔子對於(yu) “知”有如下要求:“知及之,仁不能守之,雖得之,必失之。知及之,仁能守之,不莊以蒞之,則民不敬。知及之,仁能守之,莊以蒞之,動之不以禮,未善也。”(《論語·衛靈公》)在孔子對於(yu) “知”的分析中,為(wei) 什麽(me) 既要堅持“知及之,仁能守之”,同時還要堅持“莊以蒞之”,並且認為(wei) “動之不以禮,未善也”呢?很明顯,孔子對於(yu) “知”的這種層層加碼式的解析,其所凸顯的正是身心一貫、內(nei) 外一致的要求。而這一點,也正是孟子“踐形”精神與(yu) 陽明身心之學一致堅持的共同特征。

 

如果從(cong) 這個(ge) 角度看,那麽(me) 明代官、學兩(liang) 界之內(nei) 外背反、心口不一的風氣便正是王陽明身心之學所以提出的問題意識;而孔子之“仁學”、孟子之“踐形”以及郭店楚簡所強調的“德之行”,則完全可以說是王陽明身心之學與(yu) “知行合一”之教的曆史根據。正是為(wei) 了對治這種內(nei) 外背反、心口不一的風氣,才有了王陽明對身心之學與(yu) “知行合一”之教的推崇與(yu) 倡導。

 

三、“知行合一”的理學根據及其演變

 

在《踐形與(yu) 踐行》一文中,筆者當時隻是根據“詞章記誦之學”(極而言之,也可稱之為(wei) “口耳之學”)與(yu) “身心之學”的基本分歧,原則性地提出了“宋明理學中兩(liang) 種不同的功夫係統”,以揭示知識追求與(yu) 道德修養(yang) 之間的歧義(yi) 性。所以,筆者隻是根據理學家對於(yu) “踐形”與(yu) “踐行”之不同運用來劃分這兩(liang) 種不同的功夫係統。今天,當我們(men) 重新麵對這一問題時,則不僅(jin) 可以看到宋明理學家對於(yu) 孟子“踐形”精神的闡發,而且也可以看到從(cong) “踐形”到“踐行”的過渡和演變,本文副標題“王陽明‘知行合一’的根據、先驅及其判準”,就既指陽明的理學先輩對於(yu) “踐形”精神的闡發,同時也涉及從(cong) 建立在德性基礎上的“踐形”是如何向著知識追求基礎上之“踐行”過渡和演變的。

 

十多年前,筆者發現張載是明確采取了“踐形”之說的,雖然其“踐形”隻見於(yu) 《西銘》中的“違曰悖德,害仁曰賊;濟惡者不才,其踐形,唯肖者也”(《正蒙·西銘》)一句,但由於(yu) 整個(ge) 《西銘》是從(cong) 乾父坤母的角度來闡發儒家的天人合一精神的,因而其所謂“其踐形,唯肖者也”,絕不僅(jin) 僅(jin) 是指某人對其父母德性的繼承,而主要是指其對天地之德的秉承。如果再結合張載對於(yu) 群經的解讀及其對荀子、揚雄的批評,18則可以看出張載確實是一位真正繼承了孟子精神的理學家。

 

張載的“踐形”精神主要體(ti) 現在被其懸掛於(yu) 學堂雙牗的東(dong) 、西兩(liang) 銘中。關(guan) 於(yu) 《西銘》,人們(men) 已經詮釋得很多,自從(cong) 其為(wei) 學界所知,就被二程將之與(yu) 《大學》一起並立為(wei) 施教的教典。19由此以往,從(cong) 每一代理學家到每一位理學研究者,幾乎無不重視對《西銘》的研究和闡發,因為(wei) 《西銘》確實揭示了儒家天人一德的道德理想。而從(cong) 程顥的“渾然與(yu) 物同體(ti) ”到王陽明的“天地萬(wan) 物一體(ti) 之仁”,無一不是從(cong) 對《西銘》精神的繼承而來。這一現象說明,《西銘》代表著宋明理學家的共同理想。

 

但《西銘》所揭示的道德理想究竟應當從(cong) 哪裏做起呢?這就不能不提到《東(dong) 銘》。東(dong) 、西兩(liang) 銘之所以被張載作為(wei) “訂頑”“砭愚”分置於(yu) 作為(wei) 整本《正蒙》之歸結的《乾稱》篇之首尾兩(liang) 段(《東(dong) 銘》甚至代表著整個(ge) 《正蒙》的歸結——它是全書(shu) 的最後一段),尤其體(ti) 現了這一深意。所以,如果說《西銘》代表著張載為(wei) 理學所提出的人生理想,那麽(me) 要實現這一理想,就首先應當起步於(yu) 《東(dong) 銘》;而《東(dong) 銘》雖然不及《西銘》那樣光彩奪目,卻充滿著人生道德實踐中紮紮實實的禁邪防微功夫。《東(dong) 銘》全文如下:

 

戲言出於(yu) 思也,戲動作於(yu) 謀也。發乎聲,見乎四支(肢),謂非己心,不明也;欲人無己疑,不能也。過言非心也,過動非誠也。失於(yu) 聲,繆迷其四體(ti) ,謂己當然,自誣也;欲他人己從(cong) ,誣人也。或者以出於(yu) 心者歸咎為(wei) 己戲,失於(yu) 思者自誣為(wei) 己誠,不知戒其出汝者,歸咎其不出汝者,長傲且逐非,不知孰甚焉!(《正蒙·乾稱》)

 

在這篇百字短箴中,張載為(wei) 什麽(me) 要以“戲言”“戲動”作為(wei) 開篇呢?因為(wei) 這就是日常生活中最常見的現象。以日常現象作為(wei) 主要對象進行叮嚀提撕,正體(ti) 現著張載對《西銘》之道德理想的落實及其日常實踐的起步。對於(yu) 人在日常生活中的這種常態表現,張載明確揭示出其真相與(yu) 實質:“戲言出於(yu) 思也,戲動作於(yu) 謀也。”張載為(wei) 什麽(me) 要對日常生活中的這種常態表現進行如此嚴(yan) 厲的指陳呢?這是因為(wei) ,凡是人的行為(wei) ,隻要“發乎聲,見乎四支(肢),謂非己心,不明也;欲人無己疑,不能也”。在這裏,所謂“不明”,自然是指主體(ti) 缺乏基本的自覺與(yu) 自察。至於(yu) 所謂“不能”,則如《大學》所揭示的“人之視己,如見其肺肝然”一樣,因而所謂“戲言”“戲動”,於(yu) 己,無疑是一種失察——缺乏基本的自覺;對人而言,則又必然會(hui) 招致他人的不能不起之疑。所以對於(yu) 這種“失於(yu) 聲,繆迷其四體(ti) ”的現象,隻能歸結為(wei) 主體(ti) 的“自誣”與(yu) “誣人”了;如果還要以“己戲”,即“戲言”“戲動”,或所謂“己誠”——包括所謂“過言”“過動”,來為(wei) 自己辯解的話,那就隻能是“長傲且逐非,不知孰甚”了。20

 

在張載這一短箴中,最重要的一點在於(yu) 揭示出“戲言出於(yu) 思也,戲動作於(yu) 謀也”,所謂“戲”,恰恰表現著人內(nei) 在最為(wei) 真實的一麵。那麽(me) ,張載為(wei) 什麽(me) 能夠作出如此斷言呢?這就是孟子的“踐形”原則以及《大學》所謂的“誠中形外”之理,正是所謂“踐形”,才使人的一切外在的行為(wei) 、動作成為(wei) 其內(nei) 在世界的表現;正是所謂“誠中形外”之理,才使其內(nei) 在與(yu) 外在世界完全成為(wei) 一並彰顯的關(guan) 係,從(cong) 而也就有了所謂“人之視己,如見其肺肝然”的結果。所以說,儒家的“慎獨”首先是針對儒者自己的。而正是“踐形”原則及“誠中形外”之理,使張載明確提出“戲言出於(yu) 思也,戲動作於(yu) 謀也。”就是說,現實生活中所有的“戲言”“戲動”,都是人內(nei) 在世界的真實顯現,都有其內(nei) 在的真實原因,從(cong) 而不期而然地以所謂“戲”的方式表現出來:如果以“戲言”“戲動”來自我安慰,那必然是一種“自誣”;如果以此自我辯解從(cong) 而欲他人之從(cong) ,那又必然是一種“誣人”。這樣一來,在現實生活中,內(nei) 與(yu) 外、戲與(yu) 誠,就在“踐形”的基礎上統一起來了。

 

張載之後,儒家的“踐形”原則乃表現在程顥的思想中,其《定性書(shu) 》《識仁篇》等都是對“踐形”精神的最好體(ti) 現,特別值得一提的是程明道與(yu) 王安石關(guan) 於(yu) 變法之“上壁”與(yu) “捉風”的爭(zheng) 論,而明道對於(yu) 安石之批評也典型地表現出一種“踐形”精神:

 

先生嚐語王介甫曰:“公之談道,正如說十三級塔上相輪,對望而談曰,相輪者如此如此,極是分明。如某則憨直,不能如此,直入塔中,上尋相輪,辛勤登攀,邐迤而上,直至十三級時,雖猶未見相輪,能如公之言,然某卻實在塔中……至相輪中坐時,依舊見公對塔談說此相輪如此如此。介甫隻是說道,雲(yun) 我知有個(ge) 道,如此如此。隻佗說道時,已與(yu) 道離。佗不知道,隻說道時,便不是道也。有道者亦自分明,隻作尋常本分事說了。孟子言堯、舜性之,舜由仁義(yi) 行,豈不是尋常說話?”(《程氏遺書(shu) 》卷一)

 

從(cong) 這一段來看,程明道顯然是主張“直入塔中”,並以“與(yu) 道為(wei) 一”的方式來說塔說道且言說相輪的,這與(yu) 王安石在“對望”基礎上的“說相輪”顯然屬於(yu) 不同的進路。關(guan) 於(yu) 兩(liang) 者這一分歧的分析,餘(yu) 英時先生有非常精到的考辨21,我們(men) 這裏隻要指出其相互之間的不同進路就可以了。至於(yu) 程明道對王安石“對塔說相輪”的批評,也完全可以對應於(yu) 王陽明對其弟子席元山的如下感慨:“大抵此學之不明,皆由吾人入耳出口,未嚐誠諸其身。譬之談飲說食,何由得見醉飽之實乎?”22

 

但在宋明理學的發展中,隨著時代形勢的變遷23,原本自子思、孟子以來一直作為(wei) 儒家傳(chuan) 統的“踐形”也開始改變其內(nei) 涵。這種改變從(cong) 程伊川獻身於(yu) 師道而致力於(yu) “格物致知”之學的闡發,就已經開始,並直到朱子而完成了從(cong) “踐形”向“踐行”的演變。當然,在朱子的用語中,“踐形”依然作“踐形”,但其含義(yi) 已經開始走向“踐行”了。且看朱子對於(yu) “踐形”的辨析和說明:

 

“踐形”之說來諭得之,但說得文義(yi) 未分明耳。熹謂“踐形”如“踐言”之“踐”,程子所謂“充人之名”是也。蓋人之形色莫非天性,如視則有明,聽則有聰,動則有節,是則所謂天性者,初不外乎形色之間也。但常人失其性,故視有不明,聽有不聰,動有不中,是則雖有是形而無以踐之。惟聖人盡性,故視明聽聰而動無不中,是以既有是形而又可以踐其形也。可以踐形,則無愧於(yu) 形矣。如此推說,似稍分明。24

 

朱子這一詮解主要集中在兩(liang) 點上:(1)其對“踐形”所下的定義(yi) ,即“‘踐形’如‘踐言’之‘踐’”。從(cong) 朱子這一定義(yi) 式的解讀上,就可以看出其對“踐形”的語義(yi) 進行了“踐言”式的轉移,而其引程子“充人之名”一說尤其表現了這一點。但孟子的“踐形”主要是指“誠中形外”,是指在“仁、義(yi) 、禮、智根於(yu) 心”的基礎上睟麵盎背表現的一時並到性,也是內(nei) 在、外在世界的一貫性與(yu) 一時並到性的呈現;而朱子之“踐言”包括程頤“充人之名”的說法,則僅(jin) 僅(jin) 指對“言”和“人”的兌(dui) 現與(yu) 落實,並且也是以“言”與(yu) “人”的先在性為(wei) 前提的。之所以會(hui) 形成這樣一種轉移,主要是因為(wei) 朱子有著強烈的外向求知的願望與(yu) 學理背景。(2)對“天性”的解讀。孟子的“天性”主要是指人內(nei) 在的食色之性,並認為(wei) 隻有聖人的德性才能使這種食色之性充其極、得到最好的發揮,而朱子這裏則通過“視則有明,聽則有聰,動則有節”的方式,對人的天性進行自然之性式的擴展與(yu) 運用,因而作為(wei) 其反襯的對象,人性也就成為(wei) “常人失其性,故視有不明,聽有不聰,動有不中”之類的非自然天性式的運用對象。在這裏,孟子明確以聖人之德作為(wei) 內(nei) 在主宰,而朱子完全是以常人天性作為(wei) 主宰的,所以才有“常人失其性,故視有不明”之類的表現。這樣看來,所謂的聖人“盡性”,就僅(jin) 僅(jin) 成為(wei) 一種“視明聽聰而動無不中,是以既有是形而又可以踐其形也”,如此一來,儒家的聖人也就僅(jin) 僅(jin) 成為(wei) “視明聽聰而動無不中”——對自然天性之自然運用式的典範了。

 

當然,如果僅(jin) 就人之自然天性而言,那麽(me) 朱子這樣的詮解也許並不算錯。但在孟子的語境中,其主要在於(yu) 強調“惟聖人然後可以踐形”,而這一點又是以“君子所性,仁、義(yi) 、禮、智根於(yu) 心”為(wei) 前提的;但在朱子的詮解中,人之天性完全成為(wei) 符合自然之理式的運用了,這就缺失甚或遊離了人之德性的貫通性與(yu) 內(nei) 在主宰性。所以,雖然朱子仍在運用“踐形”概念,但其“踐形”實際上已經“踐言”“踐行”化了。作為(wei) “踐言”,固然還可以理解為(wei) 對聖賢教誨的一種兌(dui) 現與(yu) 落實;但作為(wei) “踐行”,則隻有在先知後行的基礎上才能提出,並且也隻有在“知”之先在性的前提下才能發揮其兌(dui) 現和落實作用了。

 

但由於(yu) 朱子的這一詮解不僅(jin) 符合人們(men) 的一般認知進程,而且也是符合一般認知進程中的生活常識的,所以就形成了一種以客觀宇宙論與(yu) 主體(ti) 認識論互補的思想譜係,從(cong) 而又成為(wei) 一種理解與(yu) 詮釋的進路。正是在這一背景下,王陽明立足於(yu) 孟子“踐形”精神的“知行合一”說才會(hui) 麵臨(lin) “扞格不入”的格局;陽明之後,其“知行合一”說之所以又陷於(yu) “紛紛同異”之論,正是因人們(men) 從(cong) “踐行”的角度來理解“踐形”所造成的。25

 

四、身心譜係與(yu) 知行係統的歧義(yi) 與(yu) 兩(liang) 難

 

從(cong) 主觀上看,朱子無疑是一個(ge) 主知主義(yi) 者,其知行觀也是以知先行後為(wei) 基礎的。這就決(jue) 定了他不僅(jin) 要以其所理解的《大學》來詮釋《四書(shu) 》,而且就在《大學》內(nei) 部,他也要通過對“格物致知”的“補傳(chuan) ”來突出其認知關(guan) 懷。所有這些,都說明“格物致知”就是朱子人生的第一序關(guan) 懷。那麽(me) ,其所突出的“格物致知”是否就是要探索客觀世界的自然之理呢?雖然在具體(ti) 的講學中,朱子為(wei) 了說明人倫(lun) 道德之“所當然”也常常會(hui) 引證物理世界之“所以然”,但從(cong) 根本上說,其“格物致知”並不是要指向自然而探索物理世界的。近代以來,由於(yu) 受到西方對象認知理性的刺激,人們(men) 便不斷地加重傳(chuan) 統文化中科學認知的比重,於(yu) 是,程朱的“格物致知”之學便被詮釋為(wei) 對客觀世界及自然規律的探索和認知,但這並不符合朱子的本懷。因為(wei) 曾經陶醉於(yu) 一草木一器用並進行“格物致知”探討的陳齊仲,就遭到了朱子的嚴(yan) 厲訓斥:“且如今為(wei) 此學而不窮天理、明人倫(lun) 、講聖言、通世故,乃兀然存心於(yu) 一草木一器用之間,此是何學問?如此而望有所得,是炊沙而欲其成飯也。”26這說明,雖然朱子極為(wei) 重視“格物致知”,但其“格物致知”說到底並不是要探索客觀世界的自然規律,而是要“窮天理、明人倫(lun) 、講聖言、通世故”。從(cong) 朱子對“格物致知”的這一規定來看,應當說其更根本的指向還是人倫(lun) 道德之理。但從(cong) 其前邊對孟子“踐形”說的理解來看,明顯是將孟子引向了對人之自然天性的外在認知一路。而就其對孟子思想認知之客觀性而言,似乎也存在著較大的距離,比如徐複觀就明確指出:“朱元晦雖用了這大的氣力解孟子,但他與(yu) 程伊川一樣,在根本上和孟子思想有一大扞格,即是他常把孟子的心性本是一層的東(dong) 西,看成兩(liang) 層的東(dong) 西;理出於(yu) 性而藏於(yu) 心;理在心之上,亦即在心之外。所以孟子的理是自內(nei) 流出,而朱元晦則常解為(wei) 是從(cong) 外麵撿來;《孟子集注》一書(shu) ,在此種地方,幾無一不錯。”27徐複觀的這一批評,正揭示了朱子與(yu) 孟子在思想譜係上的錯謬:孟子屬於(yu) 主體(ti) 道德實踐型的思想譜係,而朱子則屬於(yu) 客觀宇宙論與(yu) 主體(ti) 認知論互補的譜係,所以對孟子來說,“心性本是一層的東(dong) 西”,但在朱子看來,卻隻能成為(wei) “理在心之上,亦即在心之外”了。而朱子對孟子“踐形”說之“踐行”化詮釋,正是其客觀宇宙論與(yu) 主體(ti) 認知論互補視角作用的結果,所以他一定要將主體(ti) 道德實踐之身心並到的學理,扭轉為(wei) 一種外向的認知且通過“踐行”來落實的學理。在這一格局下,朱子之不解孟子也就成為(wei) 一種必然了。但這種必然並不是一個(ge) 認知能力的問題,而是一種認知方向以及由此決(jue) 定的人之理性層級的問題。

 

從(cong) 認知方向來看,道德實踐的認知方向必然是道德內(nei) 省或者說主要是通過道德內(nei) 省來實現的,但當朱子通過對“格物致知”的外向詮釋之後,就使人倫(lun) 道德之理不斷地被認識化,這就必然麵臨(lin) 著人倫(lun) 道德之理被稀釋的危險,加之朱子本人又不斷地通過自然世界之“所以然”來論證、支撐其人倫(lun) 道德之“所當然”,就又存在著一種將人文自然化的危險。所以,朱子對於(yu) 人倫(lun) 道德之理進行的認識化詮釋,從(cong) 認知方向上看,本身就是一個(ge) 南轅北轍的選擇。再從(cong) 人類的理性層級來看,道德本身無疑屬於(yu) 價(jia) 值理性,而價(jia) 值理性永遠是和主體(ti) 結合在一起的,並且也隻能通過主體(ti) 內(nei) 省的方式來生成,但當朱子通過外向的“格物致知”進行具體(ti) 化落實時,原本道德理性中的價(jia) 值觀因素也就存在著通過價(jia) 值稀釋的方式所表現出來的知識化之危險,而知識本身又是無法擔當價(jia) 值賦予或價(jia) 值生成之責任的。雖然朱子也從(cong) 根本上堅持“格物致知”的方向就是要“窮天理、明人倫(lun) 、講聖言、通世故”,但其通過窮格自然事物之“所以然”所表現出來的知識追求根本無法擔當這一重任。這樣一來,從(cong) 人類的理性層級來看,雖然朱子哲學的指向是價(jia) 值理性,但其實現這一指向之手段無疑屬於(yu) 知識理性。從(cong) 前者出發以向後者落實必然要通過主體(ti) ,但朱子哲學的主體(ti) 往往是認知性的主體(ti) ,而認知性的主體(ti) 是根本擔不起價(jia) 值理性的責任的;如果從(cong) 後者出發以向前者提升,則又存在著一個(ge) 能否“貫通”的問題,因為(wei) 知識理性的積累並不必然走向價(jia) 值理性。

 

正是從(cong) 這個(ge) 角度看,陽明心學才充分表現出對朱子學的糾偏與(yu) 補弊意義(yi) ,而這一點尤其表現在其身心之學的形成上。在此之前,陽明通過對朱子學的多番實踐,從(cong) “格竹子”到實踐朱子的“讀書(shu) 之法”,都可以視為(wei) 陽明主體(ti) 性精神所以生成的預演。雖然人們(men) 可以批評陽明的“格竹子”並不是對朱子“格物致知”方法的正確運用,28但無論是陽明“格竹子”失敗後“無他大力量去格物”29的感喟,還是其實踐朱子“讀書(shu) 之法”失敗後對朱子學“物理吾心終若判而為(wei) 二”30的體(ti) 會(hui) ,其實都是沿著主體(ti) 性的方向一路走來的。所以,陽明在34歲時對於(yu) 身心之學的倡導,首先就要樹立“使人先立必為(wei) 聖人之誌”的主體(ti) 性精神,其次便是明確批評世儒時風的“溺於(yu) 詞章記誦,不複知有身心之學”的現象,至於(yu) 其後來在《答羅整庵少宰書(shu) 》中以“行著習(xi) 察,實有諸己”來規定身心之學就更是一種典型的主體(ti) 性精神了。所以,所謂龍場大悟也就是以“聖人之道,吾性自足,向之求理於(yu) 事物者誤也”30的方式明確宣告了其主體(ti) 性精神的確立;到了第二年,陽明便有“始論知行合一”之教,從(cong) 而使其龍場大悟的主體(ti) 性精神與(yu) “知行合一”的功夫追求連成了一個(ge) 整體(ti) ,同時又始終是圍繞著主體(ti) 道德實踐的身心之學展開的。

 

但主體(ti) 性精神並不是一種無所不包而又無所不能的主體(ti) 宣諭,它必須首先回答主體(ti) 道德之知的來源問題。朱子將人倫(lun) 道德之“所當然”訴之於(yu) 自然世界之“所以然”固然不能真正解決(jue) 道德之知的起源問題,而陽明僅(jin) 僅(jin) 通過所謂“向之求理於(yu) 事物者誤也”的“聖人之道,吾性自足”也同樣不能解決(jue) 道德之知的來源問題。在這種狀況下,陽明就隻能求之於(yu) 通過時代傳(chuan) 承並通過個(ge) 體(ti) 積澱所表現出來的道德常識來解決(jue) 問題了。所以,從(cong) 陽明早年的“心自然會(hui) 知:見父自然知孝,見兄自然知弟,見孺子入井自然知惻隱,此便是良知,不假外求”31,到其晚年論良知時所強調的“爾那一點良知,是爾自家的準則。爾意念著處,他是便知是,非便知非,更瞞他一些不得”32,實際上都是從(cong) 現實個(ge) 體(ti) 之道德常識的積澱而來的。這就出現了一個(ge) 重大問題:雖然陽明可以通過主體(ti) 性精神解決(jue) 價(jia) 值之源問題,但從(cong) 道德之知到貫徹道德之知所必須的自然物理之知又如何實現呢?如果不能解決(jue) 這一問題,那麽(me) 陽明心學充其量隻能停留於(yu) 對朱子學之糾偏補弊的層麵上,卻始終無法發揮其對時代的推動作用。那麽(me) ,王陽明又將如何解決(jue) 這一問題呢?

 

對於(yu) “知”這樣一個(ge) 重大問題,王陽明實際上是分三步來解決(jue) 的。首先,在確立主體(ti) 性精神的價(jia) 值理性層麵,他對於(yu) “知”采一種明確排斥的態度,比如他在“拔本塞源論”中就明確宣告:“此聖人之學所以至易至簡,易知易從(cong) ,學易能而才易成者,正以大端惟在複心體(ti) 之同然,而知識技能非所與(yu) 論也。”33顯然,在確立價(jia) 值根源這一層麵上,王陽明對知識理性是一種明確排斥的態度。其次,對於(yu) 關(guan) 乎人之生存包括國計民生之類的重大問題之知,陽明又認為(wei) 可以在德性優(you) 先的前提下來成就人的各種才能:“學校之中,惟以成德為(wei) 事,而才能之異或有長於(yu) 禮樂(le) ,長於(yu) 政教,長於(yu) 水土播植者,則就其成德,而因使益精其能於(yu) 學校之中。”33這就如同他論良知之於(yu) 節目時變、規矩之於(yu) 方圓長短的關(guan) 係一樣:“規矩誠立,則不可欺以方圓,而天下之方圓不可勝用矣;尺度誠陳,則不可欺以長短,而天下之長短不可勝用矣;良知誠致,則不可欺以節目時變,而天下之節目時變不可勝應矣。”33這是要求必須把德性優(you) 先的原則作為(wei) 內(nei) 在主宰,而貫注於(yu) 對知識才能的追求和成就活動中。最讓人叫絕的在於(yu) 第三步,即把知識才能交給那些對知識才能有特別興(xing) 趣的異能之士,聖人則主要通過“問人”的方式來解決(jue) 問題。陽明說:“聖人無所不知,隻是知個(ge) 天理;無所不能,隻是能個(ge) 天理。聖人本體(ti) 明白,故事事知個(ge) 天理所在,便去盡個(ge) 天理。不是本體(ti) 明後,卻於(yu) 天下事物都便知得,便做得來也。天下事物,如名物度數、草木鳥獸(shou) 之類,不勝其煩。聖人須是本體(ti) 明了,亦何緣能盡知得?但不必知的,聖人自不消求知;其所當知的,聖人自能問人。”32聖人也不過是“知個(ge) 天理”“能個(ge) 天理”而已,不再是“於(yu) 天下事物都便知得,便做得來也”;對於(yu) “不必知的,聖人自不消求知;其所當知的,聖人自能問人”。對於(yu) 聖人以“問人”的方式來解決(jue) 人生中的問題,這幾乎是漢唐以來包括朱子語境中根本不可能出現的,但陽明不僅(jin) 讓其成為(wei) 一種正常現象,而且還與(yu) 其以“精金”34論聖人保持著同一理路。這就說明,王陽明的德性與(yu) 聖人關(guan) 懷確實是“知識技能非所與(yu) 論也”的。

 

王陽明對知識問題的這種處理方式曾使餘(yu) 英時將其視為(wei) 宋明理學中“反智識主義(yi) ”的代表人物:“白沙、陽明所代表的反智識主義(yi) ,在明代儒學史上誠占有主導的地位。”35不過,餘(yu) 英時有時也會(hui) 得出一些看似矛盾的看法,如對於(yu) 同一個(ge) 王陽明,他又有如下評價(jia) :“王陽明學說的出現把儒學內(nei) 部反智識主義(yi) 的傾(qing) 向推拓盡致。說王學是儒家反智識主義(yi) 的高潮並不含蘊王陽明本人絕對棄絕書(shu) 本知識之意。從(cong) 他的思想立場上看,博學對於(yu) 人的成聖功夫言,隻是不相幹。所以我們(men) 既不必過分重視它,也不必著意敵視它。”36乍看起來,餘(yu) 先生的這一評說似乎有前後矛盾之嫌,實際上,餘(yu) 英時對王陽明的理解是非常清楚的,這就是與(yu) 知識相比,王陽明更強調道德的優(you) 先性與(yu) 超越性,而在肯定道德理性的絕對性與(yu) 超越性的基礎上,王陽明並不反對對知識的追求,因為(wei) 知識技能畢竟也是貫徹道德良知必不可少的手段與(yu) 方法。

 

在王陽明處理知識問題這依次遞進的三步中,既存在著一個(ge) 聖人“問人”的問題,也存在著一個(ge) 將“不必知”的知識技能交給異能之士來自由追求並自行解決(jue) 的問題。而陽明心學的這一走向與(yu) 朱子學最後對德性的疏離,雖然他們(men) 在走向與(yu) 具體(ti) 表現上完全相反,卻從(cong) 根本上涉及了德性與(yu) 知識、身心之學與(yu) 先知後行之學的關(guan) 係問題;而這一問題的解決(jue) ,又使我們(men) 不得不回到“踐行”與(yu) “踐形”的不同傳(chuan) 統。

 

五、“踐形”與(yu) “踐行”究竟應當如何統一

 

既然“踐行”與(yu) “踐形”分屬於(yu) 中國文化中的兩(liang) 種不同傳(chuan) 統,那麽(me) 我們(men) 究竟應當通過誰來理解誰呢?在這方麵,朱子和陽明可以說是兩(liang) 位先驅,而朱子學與(yu) 陽明學也可以說是最值得我們(men) 咀嚼的兩(liang) 種模板或兩(liang) 種不同進路。

 

朱子的“踐行”說代表著將德性知行化,而這一知行化的走向,既存在著將主體(ti) 擬對象化的問題,又存在著將道德知識化的危險。這就是王陽明所批評的“卻專(zhuan) 去知識才能上求聖人”以及“使天下靡然爭(zheng) 務修飾文詞,以求知於(yu) 世,而不複知有敦本尚實、反樸還淳之行:是皆著述者有以啟之”,實際上,這正是朱子將“踐形”演變為(wei) “踐行”之後的一種必然走向。那麽(me) 王陽明以“身心之學”之“踐形”要求直接介入知行關(guan) 係與(yu) 知識領域的情況又如何呢?這裏首先存在著一個(ge) “踐形”與(yu) 知識領域及其概念含義(yi) 之“扞格不入”的問題,所以王夫之就認為(wei) 王陽明的“知行合一”說是“知者非知,而行者非行也”37。亦即王陽明是以道德“踐形”的方式進入到知識“踐行”的領域,這必然會(hui) 導致人們(men) 在理解與(yu) 接受上的諸多困難。王陽明又通過對知識問題之依次遞進式的處理,將知識技能的問題全然交給那些異能之士去自由追求,這在一定程度上等於(yu) 放棄了道德對於(yu) 知識技能的內(nei) 在主宰及統攝作用。這樣看來,陽明學與(yu) 朱子學似乎同樣麵臨(lin) 著一種兩(liang) 難的格局。

 

但我們(men) 必須看到,無論是道德“踐形”之身心問題還是知識追求之“踐行”問題,它們(men) 都必須統一於(yu) 現實的人生。而在現實人生中,既沒有人能夠做到純粹“踐形”的一生,也沒有人是僅(jin) 僅(jin) “踐行”的一生。因為(wei) 如果是純粹“踐形”的一生,那必然是終生都生存於(yu) 一個(ge) 已知的世界,並對這個(ge) 世界的一切事務都了然於(yu) 胸,這就成為(wei) 一個(ge) 沒有發展、沒有變化,也沒有新知生成的世界;相反,如果僅(jin) 僅(jin) 是“踐行”的一生,那就必然會(hui) 惶惶於(yu) 唯知是求,其結果也必然會(hui) 陷入理學家們(men) 所共同承認的“故遂終身不行,亦遂終身不知”38之困局了。事實上,現實人生本來就是“踐行”與(yu) “踐形”的統一,也是認知追求與(yu) 道德實踐的統一。既然如此,那麽(me) 所謂“踐行”與(yu) “踐形”也就必須統一起來,問題在於(yu) ,究竟應當由誰來統一以及如何實現這種統一?

 

當問題轉向這一角度之後,我們(men) 必須承認,“踐行”與(yu) “踐形”之間本來就是一種可以相互包含的關(guan) 係。就是說,不僅(jin) “踐形”包含著“踐行”的因素,其實“踐行”也包含著“踐形”的因素,問題在於(yu) ,究竟應當如何認知兩(liang) 者的這種相互包含關(guan) 係以及如何調整兩(liang) 者的關(guan) 係。從(cong) “踐行”對“踐形”的包含來看,其關(guan) 係主要是一種外延上的包含關(guan) 係,就是說,在一種見之於(yu) 客觀的“踐行”活動中,它有可能包含著“踐形”的因素,但並不必然就含有這一因素。因為(wei) 作為(wei) “踐行”之“踐”,隻是一種對“知”或“言”的見之於(yu) 客觀行為(wei) 的兌(dui) 現與(yu) 落實活動,在這一過程中,它既有可能包含著身心並到、“知行合一”的因素,也可能並不包含這些因素,而僅(jin) 僅(jin) 是一種純粹見之於(yu) 客觀行為(wei) 的活動。因為(wei) “踐行”之“踐”本來就是對“知”或“言”的一種兌(dui) 現與(yu) 落實,它並不要求越出“知”與(yu) “言”的界限之外。但是,如果“踐行”對“踐形”的包含要從(cong) 外延的層麵進展到內(nei) 涵的層麵,那就必須首先使“踐行”提升到“踐形”的層麵,而要達到這一層麵,並不僅(jin) 僅(jin) 是一個(ge) 張大範圍的問題,而是必須麵臨(lin) 一個(ge) 人的理性層次提升的問題,也就是說,必須從(cong) 知識理性的層麵提升到價(jia) 值理性的層麵。而這一提升,就是“轉識成智”,從(cong) 而使人從(cong) 意識生成的層麵提升到“末那識”的層麵,並且必須從(cong) 作為(wei) “意根”之“末那識”的層麵完成這一根本性的轉向。這就遠遠超出了“踐行”所要求的理性層次。

 

從(cong) “踐形”對“踐行”的包含來看,“踐形”本身就包含著“踐行”的因素,且這種包含就是一種內(nei) 涵上之當下具足的包含。就是說,作為(wei) 身心並到的“踐形”,其本身就包含著睟麵盎背的因素,因為(wei) 如果全然沒有見之於(yu) 客觀外在的活動,則所謂內(nei) 在世界根本就無從(cong) 顯現。如果借用王陽明的話來表達,那就是“良知不由見聞而有,而見聞莫非良知之用……蓋日用之間,見聞酬酢,雖千頭萬(wan) 緒,莫非良知之發用流行,除卻見聞酬酢,亦無良知可致矣”39。顯然,所謂“亦無良知可致”就是指“踐形”之不能離開“踐行”,並且必須發用流行於(yu) “踐行”活動之中。所以說,“踐形”對於(yu) “踐行”的包含是從(cong) 內(nei) 涵的角度展開的,而且其包含也是當下必具性的包含。

 

從(cong) 這個(ge) 角度看,“踐形”與(yu) “踐行”並非處於(yu) 同一層麵,“踐形”屬於(yu) 道德與(yu) 價(jia) 值理性的層麵,其最基本的要求是身心並到、“知行合一”,從(cong) 而使外在的睟麵盎背全然成為(wei) 內(nei) 在世界的表現。這就是孔子對於(yu) “知”既要求“知及之,仁能守之”,同時又要求“莊以蒞之”,並且認為(wei) “動之不以禮,未善也”的原因。但對於(yu) “踐行”來說,根本無法提出這樣的要求,因為(wei) 能否“踐行”隻是一個(ge) 認識論之知行觀——所謂先知後行的問題,而且它隻有是否見之於(yu) 客觀這一個(ge) 標準。這可能正是郭店楚簡的《五行》篇全然將是否“形於(yu) 內(nei) ”作為(wei) 是否屬於(yu) “德之行”之標準的根本原因。

 

注釋:
 
1參見丁為祥:《王陽明“知行合一”之內解內證》,《哲學與文化》2016年第8期;《王陽明“知行合一”的本意及其指向》,《孔學堂》2016年第3期。
 
2朱熹:《答吳晦叔》九,載《朱熹集》第4冊,四川教育出版社,1996,第1970頁。
 
3黃宗羲:《明儒學案·姚江學案》,載《黃宗羲全集》第13冊,浙江古籍出版社,2012,第185頁;第189頁。
 
4黃宗羲:《宋元學案·伊川學案》,載《黃宗羲全集》第5冊,第695頁;第695頁。
 
5王守仁:《語錄》一,載《王陽明全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第3—4頁。
 
6錢德洪:《刻文錄敘說》,載《王陽明全集》,第1574—1575頁。
 
7錢德洪:《王陽明年譜》一,載《王陽明全集》,第1225頁。
 
8王守仁:《陳言邊務疏》,載《王陽明全集》,第285頁。
 
9王守仁:《語錄》一,第28頁;第8頁。
 
10錢德洪:《王陽明年譜》一,第1226頁。
 
11束景南:《王陽明年譜長編》一,上海古籍出版社,2017,第357頁。
 
12王守仁:《示弟立誌說》,載《王陽明全集》,第260頁。
 
13王守仁:《與黃誠甫》,載《王陽明全集》,第161頁。
 
14王守仁:《答羅整庵少宰書》,載《王陽明全集》,第75頁。
 
15王守仁:《語錄》一,第6頁。
 
16孟子對“誠中形外”的表達與《大學》稍微有異,《大學》的表達是“此謂誠於中,形於外,故君子必慎其獨也”,而孟子則表達為“有諸內,必形諸外”(《孟子·告子下》),但其精神是完全一致的。
 
17湖北荊門博物館編:《郭店楚墓竹簡·五行》,文物出版社,1998,第149頁。
 
18張載雲:“知人而不知天,求為賢人而不求為聖人,此秦漢以來學者大蔽也。”(《宋史·張載傳》)張載又曰:“孔孟而後,其心不傳,如荀、揚皆不能知。”(《經學理窟》)
 
19“尹彥明見伊川後,半年方得《大學》《西銘》看。”(《朱子語類》卷九十五)
 
20張載的《東銘》實際上是包含著“戲言”“戲動”與“過言”“過動”兩麵的,兩麵的統一才體現出張載《東銘》的全麵含義及其思考的深刻性。但本文這裏隻能就“戲言”“戲動”立論,至於“過言”“過動”及其兩麵的統一,當另作專文加以闡發。
 
21餘英時:《朱熹的曆史世界——宋代士大夫政治文化的研究》,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2011,第40—42頁。
 
22王守仁:《與席元山》,載《王陽明全集》,第180頁。
 
23這裏所謂時代形勢的變遷,是指經過唐末五代農民戰爭的打擊,傳統的貴族社會已經消除殆盡,新崛起的宋代幾乎成為一個“平民社會”(錢穆語)。隨著科舉製的完善、印刷術的推廣,宋代社會出現了大量出身於下層的讀書人,朱子突出認知精神的《四書章句集注》連同其格物致知之學正好適應了這一時代的需要。
 
24朱熹:《答吳晦叔》十,載《朱熹集》第4冊,第1973頁。
 
25關於朱子與孟子以及王陽明思想的分歧,我們也可以從西方漢學家的研究中得到一個旁證。如瑞士的現象學家耿寧就明確指出:“盡管他們二人(朱熹與孟子——引者注)都屬於‘儒家學派’,而且朱熹在他編注《四書》時對《孟子》做了注疏,並且在其他地方也一再地與孟子發生聯係,他們思想的視域卻依然處在對立方向上的。孟子試圖將倫理學建立在本原的善的‘心’之秉性(anlage)或傾向上,即建立在人的‘主體’的秉性或傾向上;對他來說,倫理的教化就在於將人性中原有的(angelet)善的萌芽加以完善。(而朱子所偏重的——引者按)宇宙論方麵的東西在這裏不起作用。”參見耿寧:《人生第一等事——王陽明及其後學論“致良知”》,倪梁康譯,商務印書館,2016,第48—49頁。
 
26朱熹:《答陳齊仲》,載《朱熹集》第4冊,第1792頁。
 
27徐複觀:《孟子知言養氣章試釋》,載《中國思想史論集》,台北學生書局,1959,第153—154頁。
 
28岡田武彥指出:“王陽明在‘格竹’時卻不這樣認為,他希望通過‘格竹’立刻悟出總合天地萬物的大的‘一理’。他沒有看到分殊之理,而是直接來探求大的‘一理’,因此說他的做法更接近於道家和禪家的做法。”參見岡田武彥:《王陽明大傳——知行合一的心學智慧》,馮瑩瑩等譯,重慶出版社,2015,第74頁。
 
29王守仁:《語錄》三,載《王陽明全集》,第120頁。
 
30錢德洪:《王陽明年譜》一,第1224頁;第1228頁。
 
31王守仁:《語錄》一,第6頁。
 
32王守仁:《語錄》三,第92頁;第97頁。
 
33王守仁:《語錄》二,第55頁;第54頁;第50頁。
 
34陽明雲:“所以謂之聖,隻論精一,不論多寡。隻要此心純乎天理處同,便同謂之聖。若是力量氣魄,如何盡同得!後儒隻在分兩(量)上較量,所以流入功利。若除去了比較分兩的心,各人盡著自己力量精神,隻在此心純天理上用功,即人人自有,個個圓成,便能大以成大,小以成小,不假外慕,無不具足。此便是實實落落明善誠身的事。”王守仁:《語錄》一,第31頁。
 
35餘英時:《從宋明儒學的發展論清代思想史》,載《論戴震與章學誠》,台北東大圖書公司,1996,第320頁。
 
36餘英時:《從宋明儒學的發展論清代思想史》,第315—316頁。
 
37王夫之接著說:“知者非知,然而猶有其知也,亦惝然若有所見也;行者非行,則確乎其非行,而以其所知為行也……是其銷行以歸知,終始於知,而杜足於履中蹈和之節文,本汲汲於先知以廢行也”。參見王夫之:《尚書引義·說命中二》,載《船山全書》第2冊,嶽麓書社,2011,第312頁。
 
38王守仁:《語錄》一,第5頁。
 
39王守仁:《語錄》二,第7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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