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驕鍵】建構—認同結構:國族認同的儒家式化解之道

欄目:思想評論
發布時間:2020-03-31 08:07:26
標簽:國族、禮教

建構—認同結構:國族認同的儒家式化解之道

作者:胡驕鍵(副教授,山東(dong) 大學儒學高等研究院博士生)

來源:《探索與(yu) 爭(zheng) 鳴》2020年第2期

時間:孔子二五七零年歲次庚子三月初六日辛未

          耶穌2020年3月29日

 

國族認同問題不僅(jin) 是現代中國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的問題,也是許多國族都存在的問題。儒家禮教傳(chuan) 統其實存在著一個(ge) 一般性的關(guan) 於(yu) 國家“建構—認同”的基本結構。隻是,自新文化運動以來對儒家禮教傳(chuan) 統內(nei) 涵的錯位認識,使得這個(ge) 結構一直隱而不顯。澄清儒家禮教的基本結構,並在現代性的基礎之上重建儒家禮教,或許能為(wei) 解決(jue) 全球性國族認同問題提供一種儒家式化解之道。

 

一、建構與(yu) 認同的一體(ti) 性

 

在一般性理解中,認同某個(ge) 對象,意味著主體(ti) 把自身視作某一對象的組成部分,把自身歸屬於(yu) 它,奉獻於(yu) 它。這種理解其實存在一個(ge) 嚴(yan) 重問題:主體(ti) 認同一個(ge) 先在於(yu) 他、外在於(yu) 他的實體(ti) 是何以可能的?這類似於(yu) 哲學上的“認識論”困境,即主體(ti) 如何能夠走出自身的內(nei) 在性去切中外在於(yu) 他的客體(ti) ?如果認同真的就是把主體(ti) 自身投放給一個(ge) 外在於(yu) 自身、異於(yu) 自身的對象的話,無異於(yu) 是讓那個(ge) 對象來奴役自身。那麽(me) ,主體(ti) 就不是一個(ge) 真正意義(yi) 上的主體(ti) ,而是一種奴隸人格。因此,認同絕不是把主體(ti) 自身投放給一個(ge) 異己者。

 

隻有當認同的對象與(yu) 主體(ti) 的存在、主體(ti) 的生活融為(wei) 一體(ti) 的時候,這個(ge) 對象才是主體(ti) 的對象。問題是怎麽(me) 才能使對象與(yu) 主體(ti) 融為(wei) 一體(ti) 呢?隻有對象是主體(ti) 在生活中建構起來的對象時,這個(ge) 對象才是主體(ti) 的對象,這個(ge) 對象才能與(yu) 主體(ti) 融為(wei) 一體(ti) ,而不是異於(yu) 和外在於(yu) 主體(ti) 的東(dong) 西。因此,主體(ti) 的認同其實是以主體(ti) 的建構為(wei) 前提的,主體(ti) 隻能認同自身建構起來的對象。從(cong) 這個(ge) 意義(yi) 來說,認同的本質就是“我建構,我認同”。

 

主體(ti) 去建構“屬我的”對象的過程,實際上是主體(ti) 在去生活之中建構一個(ge) 屬我的生活世界的過程。正是在主體(ti) 的去生活之中,主體(ti) 建構出了自身身處其中的生活世界,這個(ge) 生活世界可以呈現為(wei) 不同層次和形態,如呈現為(wei) 家族、宗族、社區、城邦、國家等等。在主體(ti) 的去生活之中,不但建構了主體(ti) 的生活世界,同時也建構著主體(ti) 自身。主體(ti) 正是在去生活的過程才使主體(ti) 成其為(wei) 主體(ti) 自身。正是這一雙向建構保證著主體(ti) 與(yu) 所其建構對象的渾然一體(ti) 性關(guan) 係,而生活乃是這一雙向建構的本源。因此,建構與(yu) 認同乃是生活這一本源性事情的不同顯現麵向。主體(ti) 參與(yu) 建構才能帶來主體(ti) 的認同,主體(ti) 有認同就意味著主體(ti) 參與(yu) 了建構。

 

建構與(yu) 認同一體(ti) 性關(guan) 係的通道是什麽(me) 呢?是秩序。

 

主體(ti) 去生活而建構的生活世界一定是有個(ge) 有序的生活世界,無序的生活世界根本就不是生活世界。秩序就是生活世界之所以能成其為(wei) 一個(ge) 生活世界者,秩序就是生活世界的內(nei) 核。秩序,在儒家就是禮;秩序又意味著一種規訓和教化,在儒家也就是禮教。禮教貫通建構與(yu) 認同事實上也就是禮教展開的兩(liang) 個(ge) 方向:

 

首先,建構有序的生活世界的過程,實質上是主體(ti) 教化、規訓,進而改變既有生活世界的秩序的過程,因為(wei) 主體(ti) 總是已然在一定的有序生活世界之中生活著,這是主體(ti) 的生活“際遇”[1]。建構生活世界不是平地起樓,而是對既有生活世界的馴化,建構就落實在主體(ti) 對既有生活世界的規訓、教化之中;其次,認同也落實在教化之中。主體(ti) 教化、規訓生活世界的過程同時也是主體(ti) 規訓、教化自身的過程,即主體(ti) 更好地把自我置身於(yu) 其所建構起來的生活世界之中的過程,這實質是主體(ti) 的一種自我教化,自我規訓。因此,所謂禮教就是主體(ti) 自身建構一個(ge) 屬我的生活世界並讓自身置身於(yu) 此生活世界之中。建構,落實在禮教活動之中;認同,也落實禮教活動之中。禮教貫通著建構與(yu) 認同這兩(liang) 端。

 

二、禮教內(nei) 含的國家“建構—認同”結構

 

國家不過是主體(ti) 所建構的生活世界的一種形態而已。因此,儒家禮教其實內(nei) 含著一個(ge) 一般意義(yi) 上的國家“建構—認同”基本結構,這個(ge) 結構可從(cong) “為(wei) 國以禮”和“以禮為(wei) 教”兩(liang) 個(ge) 麵向來觀察。

 

國家建構事實上是由一係列製度規範、禮節儀(yi) 文所建構起來的。國家就坐落在一係列製度規範、禮節儀(yi) 文之中。不管君主製、貴族製還是民主共和製的國家,隻要是國家,就一定會(hui) 實行某種“製”,也就是一定會(hui) 實行某種“禮”,不會(hui) 有不實行某種“製”、某種“禮”的國家,這就是“為(wei) 國以禮”(《論語﹒先進》),或說“以禮定國”[2]。禮,就是國之所以為(wei) 國者。有什麽(me) 樣的禮,就有什麽(me) 樣的國。所以,禮才“固國家,定社稷”[3]。秦漢以後每一個(ge) 王朝在立國之初進行“改正朔、易服色”的製禮活動,就是一種“為(wei) 國以禮”的表現。

 

誰來製定國禮?如何製定國禮?製禮定國的既不是聖王,也不是梟雄。王莽可謂聖人,項羽亦可謂梟雄。但此二人均以一己主觀意誌製定國禮,都失敗了。製禮的主體(ti) 乃是一定生活方式所造就的社會(hui) 主體(ti) 。社會(hui) 主體(ti) 就是社會(hui) 行動的基本單位,是社會(hui) 生活的實體(ti) 。社會(hui) 主體(ti) 無疑指的是人,但不一定是單個(ge) 的人,而是人展開其生活的形態。在前現代,社會(hui) 主體(ti) 是一種集體(ti) 性的存在形態,如宗族、家族等;在現代社會(hui) ,社會(hui) 主體(ti) 才是一種個(ge) 體(ti) 性的存在形態。

 

製禮的目的其實是為(wei) 了處理社會(hui) 主體(ti) 之間的利益問題。因此,製禮須要正義(yi) 以製禮。儒家的正義(yi) 原則有兩(liang) 條:正當性原則和適宜性原則[4]。正當性原則的實質內(nei) 涵其實是仁愛原則,包括社會(hui) 主體(ti) 的自愛和仁愛(亦即愛人,或曰“一體(ti) 之仁”、“一視同仁”)兩(liang) 個(ge) 層次。正當就是要在社會(hui) 主體(ti) 的自愛自利和愛人利人之間取得平衡;適宜性原則是指要依據社會(hui) 主體(ti) 的不同形態而采取不同的方式來實現社會(hui) 主體(ti) 的自愛自利和愛人利人之間的平衡。仁愛原則是禮之不可變者,適宜性原則是禮之所以損益的根據。

 

“為(wei) 國以禮”,亦即國家建構,實際上也是一種“以禮為(wei) 教”。具體(ti) 的製禮建國乃是社會(hui) 主體(ti) 對既有國家秩序進行的一種批判性建構,批判性建構有兩(liang) 種類型:改革性批判和革命性批判。改革性批判指社會(hui) 主體(ti) 對國家事務的理論批判和社會(hui) 主體(ti) 參與(yu) 、監督國家事務等;革命性批判當然就是暴力推翻既有國家秩序,然後重建國家秩序。秦漢以後的禮教主要表現為(wei) 改革性批判,如理學家企圖以“道統”馴化“治統”的努力。先秦儒家禮教思想中其實有明顯的革命性批判思想。如《孟子﹒梁惠王下》就說:“聞誅一夫紂矣,未聞弑君也。”所以,“為(wei) 國以禮”其實是“以禮為(wei) 教”的一種表現方式,即社會(hui) 主體(ti) 以正義(yi) 之禮馴化國家。唯其如此,才能保證國家對社會(hui) 主體(ti) 來說是“我的”國家。

 

國家認同同樣落實於(yu) 社會(hui) 主體(ti) 對自身的“以禮為(wei) 教”之中,即把自身調教為(wei) 更適合置身於(yu) 其建構的國家之中,這其實就是社會(hui) 主體(ti) 的自我教化、自我建構,也是禮教的國家認同麵向。比如,西周時代,宗族乃是社會(hui) 生活的主體(ti) ,維持宗族作為(wei) 社會(hui) 主體(ti) 的穩定性和持久性,就是通過宗族之禮把個(ge) 體(ti) 的人牢牢的吸納進宗族之中。通過宗族之禮的教化,宗族穩固的成為(wei) 超乎個(ge) 人之上的社會(hui) 生活的主體(ti) 、實體(ti) 。從(cong) 個(ge) 人視角看過去,這種成就社會(hui) 主體(ti) 的自我教化主要表現為(wei) 一種道德教化,教化人成為(wei) 孝子忠臣。隻有個(ge) 人做了孝子,宗族作為(wei) 社會(hui) 主體(ti) 才能穩定、持久;社會(hui) 主體(ti) 穩定了,社會(hui) 主體(ti) 建構的國家才能穩定。

 

由此,我們(men) 可以繪製一個(ge) 以禮教貫穿國家建構與(yu) 國家認同兩(liang) 端的關(guan) 係圖:

 

 

 

正義(yi) 以製禮實際是對國家的教化,亦即國家建構;同時也意味著對社會(hui) 主體(ti) 自身的教化和建構,這一建構的雙向性自然也意味著認同的雙向性:國家認同社會(hui) 主體(ti) ,把社會(hui) 主體(ti) 視作自身的構成要素,仁愛以待;社會(hui) 主體(ti) 認同國家,視國家為(wei) “我的”國家,而與(yu) 自身痛癢相關(guan) 。

 

三、新禮教與(yu) “國族建構-國族認同”

 

國族(nation state)是國家的現代形態,而現代社會(hui) 的主體(ti) 是個(ge) 體(ti) 。因此,以個(ge) 體(ti) 公民為(wei) 主體(ti) 的製禮和教化就是現代新禮教的兩(liang) 個(ge) 基本麵向。

 

個(ge) 體(ti) 公民如何製作國族之禮呢?還是秉持中國正義(yi) 論的兩(liang) 條正義(yi) 原則。首先,適宜性原則就體(ti) 現為(wei) 以個(ge) 體(ti) 為(wei) 製禮的主體(ti) ,這是新禮教之所以為(wei) 新禮教者。其次,仁愛原則要求個(ge) 體(ti) 公民製禮建國的必須實現個(ge) 體(ti) 公民在自愛和愛人之間的平衡。個(ge) 體(ti) 公民的自愛自利保證著個(ge) 體(ti) 權利的優(you) 先性,守護著個(ge) 體(ti) 的自由;個(ge) 體(ti) 之間的仁愛則保證著每一個(ge) 公民之間的平等。由此,新禮教之“為(wei) 國以禮”麵向乃是儒家緣情製禮傳(chuan) 統的現代形態,而且這種以情感為(wei) 國族之禮正當性基礎的國族建構之路,也是區別於(yu) 西方國族建構的重要特征。西方的國族建構之路,不管是洛克式道路,還是盧梭式道路,都是把人視作理性的自利者,而新禮教是把人視作仁愛的存在者。所以,新禮教的“為(wei) 國以禮”不是照搬西方國族建構的現成理論,而是儒家禮教傳(chuan) 統關(guan) 於(yu) 國家建構的現代轉型。新禮教的“為(wei) 國以禮”既是現代的,也是民族的。

 

新禮教之“以禮為(wei) 教”麵向的具體(ti) 展開就是公民的自我教化和公民對國族的教化兩(liang) 個(ge) 方麵。

 

在公民的自我教化這一邊,就是要使個(ge) 體(ti) 成其為(wei) 現代意義(yi) 上的公民,使個(ge) 體(ti) 成為(wei) 擁有國族建構能力的公民,使個(ge) 體(ti) 意識到他/她所具有的不可被隨意剝奪和要求讓渡的權利,當然也要使個(ge) 體(ti) 意識到作為(wei) 一個(ge) 獨立自由的主體(ti) 所必須承擔的責任和義(yi) 務,使個(ge) 體(ti) 成為(wei) 一個(ge) 愛者、仁者。相比於(yu) 前現代舊禮教教人做孝子忠臣那種道德教化來說,新禮教的這種公民教育還有一個(ge) 重要特征就是對個(ge) 人進行理性的啟蒙教育,以使其擁有成為(wei) 合格公民的能力,使公民有能力把自身從(cong) 傳(chuan) 統的、習(xi) 慣的、自然的、被監護的或臣民的狀態中解放出來,並積極主動去參與(yu) 國族建構,同時也建構起自身。

 

在公民對國族進行教化這一邊,主要表現為(wei) 公民對國族政治事務的參與(yu) 、批評和監督。公民對國族事務的參與(yu) 、批評和監督的過程本質上就是製作國族之禮的過程,也即國族建構的過程。正是這種公民對其所建構國族進行的教化、規訓,才保證著國族不至淪為(wei) 公民的異己之物,而成為(wei) 超越個(ge) 體(ti) 公民之上的吞噬了個(ge) 體(ti) 公民獨立性的“超人的集體(ti) 人格”[5],才保證國族是每一個(ge) 作為(wei) 社會(hui) 主體(ti) 的“公民的”國族。由此,公民對國族才有著最本源的認同。國族也不至於(yu) 朝極端民族主義(yi) 和總體(ti) 主義(yi) (totalitarianism)的方向演化。曆史地看,新禮教的這一邊恰是舊禮教顯得較為(wei) 乏力的一邊,因此是新禮教應予以高度重視的一邊。

 

要言之,新禮教的國族“建構—認同”一體(ti) 性思路保證了國族並非外在於(yu) 公民的一個(ge) 異己實體(ti) 。國族乃是公民自身所建構的生活世界的一個(ge) 層麵。建構、教化、認同三者渾然一體(ti) 。任何提升國族認同水平的意圖,都不能不顧國族建構的維度,否則,極有可能是把人重新馴化為(wei) 臣民而不是公民,而這樣的馴化並不能真正帶來國族認同水平的提升。在新禮教的“為(wei) 國以禮”和“以禮為(wei) 教”結構中,國族每天都在被教化,每天都在建構著,自然,每天都在贏取著公民的認同。

 

注釋:
 
[1]黃玉順:《愛與思》(增補本),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2017年,第321頁。
[2]“以禮定國”是筆者化用《大戴禮記﹒盛德》:“以之禮則國定”的說法。
[3]賈誼:《新書》,閻振益、鍾夏校注,北京:中華書局,2000年,第214頁。
[4]黃玉順:《中國正義論綱要》,《四川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09年第5期。
[5]裏亞·格林菲爾德:《民族主義:走向現代的五條道路》,王春華等譯,上海:三聯書店,2010年,第196頁。

 

 

責任編輯:近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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