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guan) 於(yu) 朱學勤的博士論文涉嫌抄襲的調查結論
學術規範字[2010]9號
2010年7月11日,《東(dong) 方早報》刊登記者石劍峰的報道《朱學勤博士論文被指涉嫌抄襲》,稱“不願透露真實身份網友指出,朱學勤與(yu) 汪暉存在頗多相似學術規範問題”。報道引述Isaiah在網上發表的6篇文章,認為(wei) 朱學勤的論文存在學術不規範,“將間接引用偽(wei) 裝成直接引用”;大量引用西方學者的研究材料,卻未加以注明。同時刊登了《早報對話Isaiah 》的采訪記錄。7月13日,朱學勤致函校學術規範委員會(hui) ,要求“啟動調查機製,辨明是非,還我清白”。為(wei) 此,校學術規範委員會(hui) 決(jue) 定予以調查。
石劍峰曾與(yu) 本委員會(hui) 葛劍雄委員聯係,提供了據稱是Isaiah主動提供的兩(liang) 個(ge) 網絡鏈接,但事後Isaiah予以否認,石劍峰也再未提供任何其他內(nei) 容。
據Isaiah文章所列舉(ju) 的內(nei) 容,以及網上署名“邢玉思”的文章《“道德理想國”的建成——〈道德理想國的覆滅〉任選一節的文本分析》,對照朱學勤博士論文《道德理想國和覆滅——從(cong) 盧梭到羅伯斯庇爾》(上海三聯書(shu) 店,2003年10月第2版,以下簡稱朱文)的相關(guan) 章節,朱文的確存在一些注釋不規範(如漏注、誤注、將間接引文注為(wei) 直接引文等)之處,還存在外文翻譯上的一些錯誤或不確切之處。但朱文在《序》中已對國內(nei) 外相關(guan) 的學術史作了概述,對前人的貢獻與(yu) 已有論著基本都已說明。在第一章開頭就注明了布羅姆《盧梭和道德共和國》一書(shu) ,全書(shu) 同樣的注釋有十多處,失注的部分屬一般性敘述。對部分轉引自《羅伯斯庇爾傳(chuan) 》中的史料注為(wei) 直接引文一事,該書(shu) 作者陳崇武作為(wei) 朱文答辯委員會(hui) 成員,在評審過程中並未提出異議,且同意對朱文做出好評。
北京大學曆史教授高毅於(yu) 7月14日證明,他與(yu) 朱學勤早有學術交往。朱文出版前,朱學勤曾就引用高毅的博士論文通電話征得了高的同意。朱文引用高毅論著部分有9處注釋,書(shu) 後開列的中西參考文獻中這些論著已列出,並在序中致謝。高毅認為(wei) ,關(guan) 於(yu) 朱學勤抄襲其博士論文及科研成果的說法“完全是罔顧事實,根本不能成立”。
楊小剛於(yu) 8月8日證明,朱學勤《陽光與(yu) 閃電》一文係為(wei) 其所譯《姊妹革命:美國革命與(yu) 法國革命啟示錄》一書(shu) 所作序言,而此書(shu) 的翻譯即出於(yu) 朱學勤的推薦。他認為(wei) ,序言本應與(yu) 該書(shu) 一起出版,引用該書(shu) 部分內(nei) 容而未予注明實屬正常。以後朱學勤的序因故未能為(wei) 該書(shu) 采用,故單獨發表於(yu) 《萬(wan) 象》雜誌,後又作為(wei) 附錄收入朱文。對此,朱學勤在朱文的《跋》中已作說明。在此序未與(yu) 原書(shu) 一起發表的情況下,朱學勤未核對原書(shu) ,並做出相應的說明或注釋,確係學術上不夠嚴(yan) 謹,但不能據此斷言他抄襲原書(shu) 。
綜合以上情況,學術規範委員會(hui) 認為(wei) ,盡管朱文中涉嫌抄襲而被舉(ju) 報的部分在學術規範方麵存在一些問題,但Isaiah對其剽竊抄襲的指控不能成立。
複旦大學學術規範委員會(hui)
2011年1月7 日
來源:複旦大學網站https://news.fudan.edu.cn/announce/?announceid=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