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琦】從正誠之學到堯舜之治:朱熹帝學思想探析

欄目:《原道》第37輯、學術研究
發布時間:2020-03-08 13:56:35
標簽:大學、帝學、朱熹
王琦

作者簡介:王琦,女,西元1976年生,湖南邵陽人,湖南大學嶽麓書(shu) 院中國哲學博士。現任長沙理工大學教授。主要從(cong) 事儒家哲學、經筵講義(yi) 等領域的研究,著有《論語探微》(中南大學出版社2018年)等。

從(cong) 正誠之學到堯舜之治:朱熹帝學思想探析

作者:王琦﹡

來源:作者授權 伟德线上平台 發布

          原載於(yu) 《原道》第37輯,陳明  朱漢民,湖南大學出版社2019年11月

時間:孔子二五七零年歲次庚子二月十五日庚戌

          耶穌2020年3月8日

 

[內(nei) 容提要]

 

從(cong) 首次提出以《大學》為(wei) 帝學到其經筵講學之際的32年間,朱熹從(cong) 未放棄過對“帝學”的思索與(yu) 建構,力圖以《大學》“正心誠意”之學,正君心立綱紀,塑造理想帝王,成就堯舜之治。格物致知以明理是正君心之前提,誠意正心以修身是正君心之關(guan) 鍵,齊家治國平天下之術的實施是君心正而後綱紀立的自然延伸,體(ti) 現了朱熹以理學原則規範帝王及政治的理想追求,其實質就是以道統規範治統,限君權而出治道。

 

[關(guan) 鍵詞]

 

朱熹  大學  帝學  正心誠意  正君心 立綱紀  堯舜之治

 

自從(cong) 範祖禹首先提出“帝王之學謂之‘大學’”的理念後,[①]宋代士大夫們(men) 紛紛以《大學》為(wei) 思想武器,通過經典義(yi) 理的重新詮釋,力圖建構帝王之學,以堯舜聖王為(wei) 目標,引導帝王為(wei) 學修身、治國理政,成就君德帝業(ye) ,寄寓政治理想。首先對其進行係統思考與(yu) 理論探討的是朱熹。

 

通過對朱熹文集的梳理,我們(men) 發現,早在紹興(xing) 三十二年(1162),朱熹就在《壬午應詔封事》中提出“帝王之學不可以不熟講”,[②]帝王當以《大學》為(wei) 正學而“躋之堯舜之盛”。[③]之後,他還撰寫(xie) 了《癸未垂拱奏劄》《庚子應詔封事》《辛醜(chou) 延和奏劄》《戊申延和奏劄》《戊申封事》《乙酉擬上封事》等係列“帝學”封事與(yu) 奏劄,希望通過“講學明理而導之於(yu) 前,定計所以養(yang) 氣而督之於(yu) 後,任賢所以修正而經緯乎其中”,[④]以學術影響帝王及政治,成就堯舜聖王之治,解決(jue) 南宋的政治危機與(yu) 社會(hui) 問題。當朱熹有機會(hui) 奏對時,有人曾善意地提醒他:“‘正心誠意’之論,上所厭聞”,戒勿以為(wei) 言。朱熹斷然拒絕道:“吾平生所學,惟此四字,豈可隱默以欺吾君乎?”[⑤]紹熙五年(1194),朱熹擔任煥章閣待製兼侍講,為(wei) 宋寧宗講學之時,再次全麵總結了其帝學思想,發揮《大學》經義(yi) ,撰寫(xie) 《經筵講義(yi) 》進講。

 

從(cong) 首次提出以《大學》為(wei) 帝學到其經筵講學之際的32年間,朱熹從(cong) 未放棄過對“帝學”的思索與(yu) 建構。其恒定不變的主題就是以《大學》“正心誠意”之學,正君心立綱紀,[⑥]成就君德帝業(ye) ,重構政治社會(hui) 秩序,實現儒家的王道理想。然而長期以來,學界更多的是關(guan) 注朱熹以《大學》建構四書(shu) 學新理學體(ti) 係的研究,而忽視了其作為(wei) 士大夫以《大學》建構帝學,力圖以學術指導政治,得君行道,致君堯舜的一麵,從(cong) 而無法真正理解朱熹平生精力盡在《大學》的根本原因。[⑦]

 

那麽(me) ,如何以《大學》之道引導帝王成就堯舜之治呢?朱熹認為(wei) “人主之學當以明理為(wei) 先”,“是理既明,則凡所當為(wei) 而必為(wei) ,所不當為(wei) 而必止,莫非循天之理,而非有意、必、固、我之私也。”[⑧]而所謂的“致知、格物,是窮此理;誠意、正心、修身,是體(ti) 此理;齊家、治國、平天下,隻是推此理。”[⑨]因此,要實現致君堯舜的理想目標,首先就要通過格物致知以明理,而後做誠意正心的修身工夫,最終達致家齊、國治、天下平的目標。

 

一、格物致知以明理:為(wei) 學最為(wei) 先務

 

朱熹認為(wei) ,在成就聖王的道路上,格物致知乃是“《大學》第一義(yi) ”,“修

 

己治人之道無不從(cong) 此而出”,[⑩]是帝王為(wei) 學修身的首務。那麽(me) ,什麽(me) 是格物致知?如何格物致知以明理呢?

 

1.格物致知的內(nei) 涵。所謂的“格,至也。物,尤事也”,“格物”就是“窮至事物之理,欲其極處無不到也”。[11]也即即物求理,窮而至之,達致對事物之理極致的認識。所謂“致知”,則是“致,推極也。知,尤識也。推極吾之知識,欲其所知無不盡也”,是將格物所窮之理推至極致,“則知之在我者,亦隨所詣而無不盡矣”。[12]從(cong) 格物到致知是認識逐漸深化的過程,“格物隻是就一物上窮盡一物之理,致知便隻是窮得物理盡後,我之知識亦無不盡處,若推此知識而致之也。此其文義(yi) 隻是如此才認得定,便請依此用功。但能格物,則知自至,不是別一事也”。[13]兩(liang) 者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格物是致知的基礎與(yu) 條件,致知是格物的深化與(yu) 完成;格物是對事物的研究、分析、歸納而獲得之“理”,致知是對所獲之“理”的應用與(yu) 推演。合而言之,格物致知就是通過向外即事窮理,向內(nei) 推致吾心,使得“內(nei) 外昭容、無所不盡”。[14]外物之理與(yu) 我心之理融會(hui) 貫通,達到心與(yu) 理一,獲得對“共同之理”的認識。

 

2.格物致知的可能性與(yu) 必要性。格物致知何以可能且成為(wei) 必要呢?這是因為(wei) “萬(wan) 物各具一理,而萬(wan) 理同出一原,此所以可推而無不通也”。正是由於(yu) 萬(wan) 物共同之理的存在,使得格物致知成為(wei) 可能,“以其理之同,故以一人之心而於(yu) 天下之理無不能知”。可從(cong) 具體(ti) 事物的分殊之理達致對天地萬(wan) 物共同之理的認識。同時,萬(wan) 物除了理一之外,還有氣稟“清濁偏正之殊”與(yu) 物欲“淺深厚薄之異”,因而造成了聖與(yu) 愚、人與(yu) 物的不同,“以其稟之異,故於(yu) 其理或有所不能窮也。理有未窮,故知有不盡。知有不盡,則其心之所發必不能純於(yu) 義(yi) 理而無雜乎物欲之私。此其所以意有不誠、心有不正、身有不修,而天下國家不可得而治也”。氣稟與(yu) 物欲的不同,使得格物致知成為(wei) 必要。否則任其發展下去,則會(hui) 給天下國家的治理帶來災難性的後果。因此,“昔者聖人蓋有憂之”,通過小學而進乎大學之教,“窮究天下萬(wan) 物之理而致其知識,使之周遍精切而無不盡也”。[15]在萬(wan) 物一體(ti) 的終極境界與(yu) 分殊之理間,通過格物致知,不斷地探知世界與(yu) 自身,體(ti) 認萬(wan) 事萬(wan) 物之理,確定自己與(yu) 世界的有機聯係,提升其生命價(jia) 值。

 

3.格物致知的方法。如何格物致知以明理呢?可根據不同事物,從(cong) 不同途徑入手,“或考之事為(wei) 之著,或察之念慮之微,或求之文字之中,或索之講論之際,使於(yu) 身心性情之德,人倫(lun) 日用之常,以至天地鬼神之變、鳥獸(shou) 草木之宜,莫不見其所當然而自不容己者”。具體(ti) 問題具體(ti) 分析,“推類以通其餘(yu) ”,“今日格一件,明日格一件”,但得一道而入,於(yu) 一事上窮盡,便可透過現象探究其本質與(yu) 規律(理),同時,以主敬主一、莊整齊肅、收斂其心等方式,“從(cong) 容反覆而日從(cong) 事乎期間”,持之以恒,真積力久,“以至於(yu) 一日脫然而貫通焉,則於(yu) 天下之理皆有以究其表裏精粗之所極,而吾之聰明睿知亦皆有以極其心之本體(ti) 而無不盡矣”。[16]萬(wan) 物之“理”與(yu) 心中之“理”相互印證,在日用倫(lun) 常中達致對天地萬(wan) 物之“理一”的認識,知其所當然與(yu) 所以然,為(wei) 個(ge) 體(ti) 安身立命,參讚天地化育奠定基礎。

 

4.格物致知的對象與(yu) 實質。朱熹格物致知的對象,雖然包括鳥獸(shou) 草木等自然物理,但其所“窮”之理的重心,卻是君臣、父子、夫婦、長幼、朋友等社會(hui) 人倫(lun) 與(yu) 道德之理。[17]因而其格物致知的實質是“所以求知至善之所在”。[18]通過與(yu) 外界事事物物的接觸,在日用倫(lun) 常的踐履中,體(ti) 認自身天賦之“明德”,充分發揮主體(ti) 的道德自覺性,依循天理而行,不斷地摒去氣質、物欲之蔽,以至於(yu) 明明德於(yu) 天下而臻於(yu) 至善。所以朱熹說,“格物致知之說者,所以使之即其所養(yang) 之中而發其明之之端也”。[19]也即程頤所說的“‘致知在格物’,非由外鑠我也,我固有之也。因物有遷,迷而不知,則天理滅矣,故聖人欲格之”。[20]格物致知是通過事事物物分殊之理的窮究,達致對“共同之理”的體(ti) 認,明白“至善”之所存,並不斷地擴充其天賦“明德”之性,“因其已明之端而致其明之之實”,誠意正心而修身立德。[21]沒有格物致知的“求知至善之所在”的“知止”努力,就沒有“自誠意以至於(yu) 平天下”的“求得夫至善而止之”的“得止”效驗。[22]

 

如果帝王及其子弟在“為(wei) 臣為(wei) 子之時”沒有通過“涵養(yang) 其本原”的“格物致知”功夫,幼時不知“小學之教”,長大之後就“無以進乎大學之道”,一旦“君臨(lin) 天下之日”,則“決(jue) 無所恃以應事物之變而製其可否之命”,“其心乃茫然不知所以禦之之術”,使得中外大小之臣皆得以“欺蔽眩惑於(yu) 前,騁其疑義(yi) 於(yu) 後”,將給國家帶來大危大累。所以作為(wei) 帝王應當“深思猛省,痛自策勵”,求其放心,實下功夫,“涵養(yang) 本源而致其精明,以為(wei) 窮理之本”,使得“奸言邪說無足以亂(luan) 其心術”,方可以秉本執要,達致對天下的治理。[23]可見,朱熹將格物致知以明理作為(wei) 帝王為(wei) 學之首務,目的就在於(yu) 就是要樹立天理的最高權威,將帝王納入天理所規範的範圍,讓其認識到學為(wei) 堯舜的依據就在於(yu) 天理所賦的“明德”之性中,從(cong) 而引導帝王“深察天理,以公聖心,廣求賢忠,以修聖政”,[24]提升道德的自覺性與(yu) 自律性,按照理學的原則立身行事與(yu) 治國理政,實現天下大治。

 

二、誠意正心以修身:“正君心”之關(guan) 鍵

 

如果說格物、致知是“窮”此“理”而明善的“知”之始,那麽(me) 誠意、正心則是“體(ti) ”此“理”而逐漸臻於(yu) 至善的“行”之始,是引導帝王於(yu) 天理、人欲的隱微處做工夫,用道心克製人心,摒棄氣質物欲之弊而“得此道於(yu) 身”,[25]正其心術以立紀綱的關(guan) 鍵階段。

 

1.帝王之心正與(yu) 不正的根源。朱熹認為(wei) ,雖然心具有“至虛至靈,神妙不測”而“提萬(wan) 事之綱”的功能,[26]但是心之所主,又有天理、人欲之異。所謂“天理”乃“此心之本然”,是“道心”的體(ti) 現;所謂的“人欲”,就是“此心之疾疢”,為(wei) “人心”之發用。[27]天理與(yu) 人欲,道心與(yu) 人心,一個(ge) 原於(yu) 性命之正,一個(ge) 生於(yu) 形氣之私,其“所以為(wei) 知覺者不同”。人物之生,無不是理、氣和合的結果,隻要有人之形,雖上智,不能無人心;雖下愚,不能無道心,這是人人之所同。[28]作為(wei) “本心之善”的道心,其體(ti) 至微,隱而難見,在外界“利欲之攻,不勝其眾(zhong) ”的誘惑下,“其間心體(ti) 湛然、善端呈露之時,絕無僅(jin) 有”,[29]天理之善與(yu) 道心之微難以呈現,是以危殆而不安。道心與(yu) 人心、天理與(yu) 人欲,常“雜於(yu) 方寸之間”,不時地交戰於(yu) 其中。[30]如果循道心與(yu) 天理而行,則“其心公而且正”;如果循人心、人欲而行,則“其心私而且邪”,二者一分,則“公私邪正之塗判矣”,從(cong) 而產(chan) 生“公而正者逸而日休,私而邪者勞而日拙”,國家治亂(luan) 之效“大相絕者”,然究其根源,其發端處卻“在夫一念之間”。[31]如對此“不知所以治之”,心無所主,就會(hui) 產(chan) 生“危者愈危,微者愈微”的後果,而致“天理之公,卒無以勝乎人欲之私”,[32]物欲橫流,風俗頹敗,國家動亂(luan) 。因而天理與(yu) 人欲,道心與(yu) 人心的發端、萌芽處,即是做正心修身功夫的關(guan) 鍵點。

 

2.誠意正心以修身。

 

《大學》言:“欲誠其意者,先致其知。”[33]又言:“知至而後意誠”。[34]誠意是與(yu) 致知相續相貫的過程。朱熹說“意雖心之所發。然誠意工夫卻隻在致知上做來。若見得道理無纖毫不盡處,即意自無不誠矣。”[35]因而窮盡此理而知至之後,就必須根據所體(ti) 認到的“天理”,“實其心之所發,欲其一於(yu) 善而無自欺也”,[36]依循天理之本然,嚴(yan) 分道心與(yu) 人心、天理與(yu) 人欲之別,“察乎二者之間而不雜”,“守其本心之正而不離”,[37]一切依循天理而行,做到“有主於(yu) 中,有地可據,而致謹於(yu) 隱微之間也”,致使是非得失“皆有以剖析於(yu) 毫厘之間”,[38]心有所主而不為(wei) 私欲所移,居敬持誌,終日儼(yan) 然,常存此心,在惟微惟危處紮紮實實地做為(wei) 善去惡、明理誠善的修身功夫。日日從(cong) 事於(yu) 期間,無少中斷,“必使道心常為(wei) 一身之主,而人心每聽命焉”,道心主宰人心,“其動靜語默,出入起居,惟吾所使,而無不合於(yu) 理”,[39]致使私欲淨盡,天理流行。這些都是“皆所以正吾心而為(wei) 天下萬(wan) 事之本也。此心既正,則視明聽聰,周旋中禮,而身無不正。是以所行無過不及而能執中,雖天下之大,而無一人不歸吾之仁”。[40]所謂“正其本,萬(wan) 事理”,勞少而功多,身修而國治,臻於(yu) 至善,優(you) 入聖域,反之則“差之毫厘,繆以千裏”,“天下之事,無急於(yu) 此。”[41]

 

由此可見,誠意正心是將個(ge) 體(ti) 通過格物致知而認識到的天理,進一步內(nei) 化於(yu) 心、外化於(yu) 行的踐履過程,是知“道”、體(ti) “道”進而得“道”於(yu) 身,最終實現致明明德於(yu) 天下的關(guan) 鍵階段。沒有格物致知的窮理工夫,誠意正心便失去了內(nei) 在的依據與(yu) 行動方向;沒有誠意正心的惟精惟一工夫,格物致知所窮之理便無處安放而流於(yu) 空虛。格物致知是誠意正心的基礎與(yu) 前提,而誠意正心則是格物致知的延伸與(yu) 深化,格物致知與(yu) 誠意正心共同構成了具有儒家理性主義(yi) 與(yu) 實踐精神的修身功夫。隻要抓住了正心修身這個(ge) 根本,則可推之天下國家亦舉(ju) 而措之耳,治理天下也就順理成章,如同運諸掌上般容易。這就是“大學之道”所謂的本末先後的為(wei) 學修身之序,展現了儒家以修身為(wei) 本而及於(yu) 天下國家的內(nei) 聖外王之道。

 

三、家齊國治而後天下平:“立綱紀”之要

 

通過格物致知以窮理明善,誠意正心以修身立德的工夫,引導帝王“正君心”而立定天下之大本之後,接著就是要將帝王體(ti) 認到的“天理”推之於(yu) 家國天下,具體(ti) 化為(wei) 一係列齊家、治國、平天下之術,方可紀綱立而天下治。

 

(一)齊家之術

 

相對於(yu) 帝王治國平天下而言,齊家是根本,“故人主之家齊,則天下無不治;人主之家不齊,則未有能治其天下者也。”[42]帝王之“齊家”與(yu) 普通百姓不同,包括了太子的培養(yang) 、後妃近侍、外戚權貴等多種關(guan) 係的處理。

 

1.擇師傅以輔皇儲(chu) 。從(cong) 江山穩固與(yu) 國家治理的角度而言,皇太子的教育是其中最首要的問題。“天下之命係於(yu) 太子,太子之善在於(yu) 早諭教與(yu) 選左右。教得而左右正,則太子正,太子正而天下定矣。”[43]皇太子教育當首重擇師傅而得其人。因而“必選端方正直、道術博聞之士與(yu) 之居處”;別置師傅賓客,以“發其隆師親(qin) 友、尊德樂(le) 義(yi) 之心”;“罷去春坊使臣,而使詹事、庶子各複其職”,“防其戲慢媟狎、奇邪雜進之害”;又置“讚善大夫,擬諫官以箴闕失”,使得皇太子朝夕所處而親(qin) 密無間者,無非正人,習(xi) 於(yu) 正而正。此外,還需皇帝以時召之,言傳(chuan) 身教,從(cong) 容啟迪,“凡古先聖王正心修身、平治天下之要”,帝王自身“所服行而已有效,與(yu) 其勉慕而未能及、愧悔而未能勉者,傾(qing) 倒羅列,悉以告之”,則“聖子神孫皆將有以得乎帝王“傳(chuan) 心之妙”,而使得宗廟社稷永固,傳(chuan) 之無窮。[44]

 

2.正家人及其左右。(1)定正位,分嫡庶。在夫妻的關(guan) 係處理中,要求“男正位乎外,女正位乎內(nei) ,而夫婦之別嚴(yan) 者,家之齊也。”分清楚男女、夫婦各自的位置與(yu) 職責。內(nei) 外之分、夫婦之別不可以易位。在妻妾關(guan) 係的關(guan) 係處理中,則要求“妻齊體(ti) 於(yu) 上,妾承接於(yu) 下,而嫡庶之分定者,家之齊也。”[45]妻妾的位置、嫡庶的分別要有定分,不能僭越。(2)戒聲色,杜請托。在宮闈內(nei) 外,帝王要注意“采有德、戒聲色、近嚴(yan) 敬、遠技能”,多親(qin) 近賢德之人,“內(nei) 言不出,外言不入,苞苴不達,請謁不行”。[46]以端莊齊肅的態度,明辨是非,讒言不入,正身以德,使“後妃有《關(guan) 雎》之德,後宮無盛色之譏”,無一人敢“恃恩私以亂(luan) 典常,納賄賂而行請謁”,這即是“家之正也。”[47](3)戒貴戚,正左右。帝王退朝之後,在從(cong) 容燕息之間,務必使陪侍左右的“貴戚近臣、攜仆奄尹”,各恭其職,上憚不惡之嚴(yan) ,下謹戴盆之戒,無一人敢通內(nei) 外、竊威福,招權市寵,以紊朝政”,從(cong) 而使得“內(nei) 自禁省,外徹朝廷”,均秉持公理正義(yi) 而行,無外戚近習(xi) 亂(luan) 政,從(cong) 而正家人而及於(yu) 左右,“有以達於(yu) 朝廷而及於(yu) 天下焉。”[48]

 

(二)治國平天下之術

 

在以《大學》作為(wei) 帝王之學來指導帝王成聖德出聖治的封事奏劄中,朱熹結合自己擔任地方官多年的政治經驗與(yu) 南宋的社會(hui) 實踐,提出了一係列的治國平天下之術,其要點如下:

 

1.親(qin) 賢臣遠小人而明體(ti) 統。朱熹認為(wei) “小人進則君子退,君子親(qin) 則小人必疏,未有可以兼收並蓄而不相害者也。”[49]因而君主當正心修身,循天理公聖心,從(cong) “為(wei) 宗社生靈萬(wan) 世無窮之計”出發,而“不為(wei) 燕私近習(xi) 一時之計”,選拔剛明公正之人作為(wei) 輔相,遠離“作奸欺、植黨(dang) 與(yu) 、納貨賂”的奸佞小人。[50]明確“人主以論相為(wei) 職,宰相以正君為(wei) 職”,君臣各守其職,各盡其力,不相侵奪,然後體(ti) 統正而朝廷尊,天下之政必出於(yu) 一而無多門之蔽。同時,“又公選天下直諒敢言之士,使為(wei) 台諫給舍,以參其議論”,使帝王“腹心耳目之寄,常在於(yu) 賢大夫而不在於(yu) 群小,陟罰之柄,常在於(yu) 廊廟而不處於(yu) 私門。”[51]從(cong) 而建立“鄉(xiang) 總於(yu) 縣,縣總於(yu) 州,州總於(yu) 諸路,諸路總於(yu) 台省,台省總於(yu) 宰相,而宰相兼統眾(zhong) 職,以與(yu) 天子相可否而出政令”的君臣共治天下,互相製衡的政治運行機製,防止君主因一己之私而朝政獨斷,“宰相、台省、師傅、賓友、諫諍之臣”皆得其守,各司其職,確保體(ti) 統明而綱紀立,朝廷正而天下萬(wan) 事無不得正。[52]

 

2.振綱紀選賢才以厲風俗。朱熹認為(wei) “四海之廣,兆民至眾(zhong) ,人各有意,欲行其私,善為(wei) 治者,乃能總攝而整齊之,使之各循其理而莫不敢如吾誌之所欲者,則先有綱紀以持之於(yu) 上,而後有風俗以驅之如下也。”所謂的振綱紀就是“辨賢否以定上下之分,核功罪以公賞罰之私也。”其實質就是任賢使能,賞罰分明。因而需“宰執執秉而不敢失,台諫補察而無所私,人主又以其大公至正之心恭己於(yu) 上而照臨(lin) 之”,君臣皆以公心,各守其職,各盡其力,“是以賢者者必上,不肖者必下,有功者必賞,有罪者必刑,而萬(wan) 事之統無所缺也。”所謂“風俗”就是“使人皆知善之可慕而必為(wei) ,皆知不善之可羞而必去”。如果在上位者綱紀既振,則在下之人,不待“黜陟刑賞一一加於(yu) 身”,自將“各自矜奮,更相勸勉”以去惡從(cong) 善,“而禮儀(yi) 之風、廉恥之俗已丕變矣。”反之,如果“至公之道不行於(yu) 上,是以宰執、台諫不得其人,黜陟刑賞多出於(yu) 私意,而天下之俗遂至於(yu) 靡然不知名節行檢之可貴,而唯阿諛軟熟、奔競交結之為(wei) 務”,風俗頹壞,士風不振。因而,朝廷綱紀以及在上位者的表率作用,依然是天下風俗轉變的重要因素。[53]

 

3.紓民困修軍(jun) 政而攘夷狄。朱熹認為(wei) ,節用愛人是先聖治國之要旨。其緣由即在於(yu) “國家財用皆出於(yu) 民,如有不節而用度有闕,則橫賦暴斂,必將有及於(yu) 民者。雖有愛人之心,而民不被其澤矣。”老百姓是國家的根本,財政用度皆取之於(yu) 民,因而愛人者必先節用,乃是不易之理。但是從(cong) 宋代建國以來的實際情況來看,其“取於(yu) 民者,比之前代已為(wei) 過厚,重以熙豐(feng) 變法,頗有增加。”尤其是建炎以來,“地削兵多,權宜科須,又複數倍,供輸日久,民力已憚”。其根源一是“諸路上供多入內(nei) 帑,是致戶部經費不足,遂廢祖宗破分之法”,二是軍(jun) 費負擔過重,將帥不得其人。因而要紓解民困,就必須從(cong) 兩(liang) 個(ge) 方麵入手,一是“還內(nei) 帑之入於(yu) 版曹、複破分之法於(yu) 諸路,然後大計中外冗費之可省者,悉從(cong) 廢罷”,從(cong) 源頭減輕老百姓的賦稅負擔;二是擇將帥核軍(jun) 籍,汰浮食廣屯田,以節約軍(jun) 費,充實軍(jun) 儲(chu) ,則民力可紓,軍(jun) 政可修,國力日強,最終實現攘夷狄複國仇,收故土的理想。[54]

 

四、結語

 

朱熹為(wei) 什麽(me) 會(hui) 以《大學》為(wei) 帝學以正君心立綱紀呢?這是因為(wei) 朱熹認為(wei) “人君之學與(yu) 不學,所學之正與(yu) 不正”,直接關(guan) 係到“天下之治亂(luan) ”。[55]在君主集權製度下,帝王身係天下之重,“天下之事,其本在於(yu) 一人,而一人之身,其主在於(yu) 一心。故人主之心一正,則天下之事無有不正;人主之心一邪,則天下之事無有不邪”。[56]帝王的一言一行決(jue) 定了天下之風向與(yu) 國家之興(xing) 亡,因此要成就堯舜般的聖帝明王之業(ye) ,確保國家長治久安,就必須從(cong) 權力的源頭正君心立紀綱,防止君主因個(ge) 人私欲對國家正常政治生態與(yu) 運行機製的破壞。然而“綱紀不能以自立,必人主之心術公平正大,無偏黨(dang) 反側(ce) 之私,然後綱紀有所係而立”。綱紀的樹立有待於(yu) 君主之心正,而“君心不能以自正”,又有待於(yu) 師傅賢臣“講明義(yi) 理之歸,閉塞私邪之路,然後乃可得而立。”[57]選擇何種經典與(yu) 學問正君心立綱紀直接關(guan) 係到國家之興(xing) 衰治亂(luan) 。

 

由於(yu) 《大學》作為(wei) “古者聖帝明王之學”,承載了《六經》的經旨脈絡與(yu) 與(yu) 堯舜聖聖相傳(chuan) 的精一、執中之道,[58]體(ti) 現了“聖人做天下的根本”,“明此以南麵,堯之為(wei) 君也;明此以北麵,舜之為(wei) 臣也”。[59]為(wei) 帝王與(yu) 為(wei) 士大夫提供了一條由內(nei) 聖通向外王的修身立德、治國平天下的為(wei) 學綱領與(yu) 實踐路徑,凡是“後之君子欲修己治人而及於(yu) 天下國家者”,必不可“舍是而他求”。[60]如果帝王能夠“少留聖意於(yu) 此遺經”,通過“延訪真儒”,講學明理,[61]以《大學》指導其正心修身、治國理政的實踐,則可以“秉本執要,酬酢從(cong) 容,取是舍非,賞善罰惡,而奸言邪說無足以亂(luan) 其心術”,[62]從(cong) 而實現“正心以正朝廷,正朝廷以正百官,正百官以正萬(wan) 民”的王道政治。[63]這也是朱熹多年來一直孜孜不斷地詮釋《大學》,建構學術與(yu) 政治思想體(ti) 係的根本原因。

 

雖然朱熹也自知其“正心誠意”之學,“疑若迂闊陳腐而不切於(yu) 用”,[64]但他之所以不計後果地向帝王進獻大學之道,即使是“屢進不合而不敢悔者”,就在於(yu) 這是他從(cong) 國家長治久安出發,“竭其平日憂國之誠”而撰寫(xie) 的“治體(ti) 之要”,[65]如能引導帝王“緝熙帝學以繼跡堯、舜”,[66]“循天理、公聖心以正朝廷之大體(ti) ”,[67]掌握天下國家治理之要道,“上有補於(yu) 聖明,下無負於(yu) 所學”,[68]朱熹即使是“退伏岩穴,死無所憾”。[69]其以《大學》為(wei) 思想框架建構帝王之學,作為(wei) “正君心立綱紀”的思想武器,也無非是希望從(cong) 為(wei) 治的源頭與(yu) 根本出發,以儒家的價(jia) 值理念引君於(yu) 道,影響帝王的心性修養(yang) 與(yu) 政治實踐,實現堯舜之治。其中,格物致知以明理是正君心之前提,誠意正心以修身是正君心之關(guan) 鍵,齊家治國平天下之術的實施是君心正而後綱紀立的自然延伸,體(ti) 現了朱熹以理學原則規範帝王及政治的理想追求,其實質就是以道統規範治統,限君權而出治道,具有一定的政治批判意義(yi) 。同時,他又將其理想的實現寄寓於(yu) 君主的道德自覺,在實際操作中缺乏製度與(yu) 法律上的製約,因而又具有曆史的局限性。

 

作者簡介

 

王琦,長沙理工大學設計藝術學院、馬克思主義(yi) 學院教授,湖南汨羅屈子書(shu) 院執行院長,博士,碩士研究生導師。主要從(cong) 事儒家哲學、藝術哲學與(yu) 傳(chuan) 統文化研究。國家社科基金《宋代<四書(shu) >經筵講義(yi) 研究》項目主持人,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宋學源流》子課題負責人,出版了《朱熹帝學思想研究》(台灣)、《論語探微》、《梁啟超與(yu) 近代中國學術師承》等專(zhuan) 著。

 

﹡王琦,長沙理工大學設計藝術學院教授,哲學博士。本文係國家社科基金項目“宋代《四書(shu) 》經筵講義(yi) 研究”(16BZX056)的階段性研究成果。

 

注釋:
 
[①]範祖禹:《帝學校釋》,陳曄校釋,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2015年版,第31頁。
 
[②]朱熹:《壬午應詔封事》,《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11,《朱子全書》第20冊,上海古籍出版社、安徽教育出版社2010年版,第571頁。
 
[③]朱熹:《壬午應詔封事》,第572-573頁。
 
[④]朱熹:《壬午應詔封事》,第596頁。
 
[⑤]脫脫等:《朱熹傳》,《宋史》卷429,中華書局1985年版,第12757頁。
 
[⑥]朱熹:《庚子應詔封事》,《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11,《朱子全書》第20冊,第580頁。
 
[⑦]朱熹曰:“某於《大學》用工甚多。溫公作《通鑒》,言:‘臣平生精力,盡在此書。’某於《大學》
 
亦然。”見黎靖德《朱子語類》卷14,中華書局1986年版,第258頁。
 
[⑧]朱熹:《癸未垂拱奏劄二》,《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13,《朱子全書》第20冊,第633頁。
 
[⑨]黎靖德:《朱子語類》卷15,中華書局1986年版,第312頁。
 
[⑩]朱熹:《答宋深之》,《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58,《朱子全書》第23冊,第2773頁。
 
[11]朱熹:《經筵講義》,《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15,《朱子全書》第20冊,第707頁。
 
[12]朱熹:《經筵講義》,第696-697頁。
 
[13]朱熹:《答黃子耕》,《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51,《朱子全書》第22冊,第2377-2378頁。
 
[14]朱熹:《經筵講義》,第697頁。
 
[15]本段所引均出自朱熹:《經筵講義》,第708-709頁。
 
[16]本段所引均出自朱熹:《經筵講義》,第708-709頁。
 
[17]黎靖德:《朱子語類》卷15,第284頁。
 
[18]朱熹:《經筵講義》,第696頁。
 
[19]朱熹:《經筵講義》,第694頁。
 
[20]程顥、程頤:《二程集》,中華書局1981年版,第316頁。
 
[21]朱熹:《經筵講義》,第694頁。
 
[22]朱熹:《經筵講義》,第696頁。
 
[23]朱熹:《經筵講義》,第709-710頁。
 
[24]朱熹:《延和奏劄二》,《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13,《朱子全書》第20冊,第642頁。
 
[25]關於“道”與“德”的關係,朱熹曰:“道者,古今共由之理,……德,便是得此道於身。”見:黎靖德《朱子語類》卷13,第231頁。
 
[26]朱熹:《行宮便殿奏劄二》,《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14,《朱子全書》第20冊,第669頁。
 
[27]朱熹:《延和奏劄二》,第639頁。
 
[28]朱熹:《戊申封事》,《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11,《朱子全書》第20冊,第591頁。
 
[29]朱熹:《己酉擬上封事》,《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12,《朱子全書》,第20冊,第619頁。
 
[30]朱熹:《戊申封事》,第591頁。
 
[31]朱熹:《延和奏劄二》,第639頁。
 
[32]朱熹:《戊申封事》,第591頁。
 
[33]朱熹:《經筵講義》,第696頁。
 
[34]朱熹:《經筵講義》,第697頁。
 
[35]朱熹:《答王子合》,《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49,《朱子全書》第22冊,第2262頁。
 
[36]朱熹:《經筵講義》,第710頁。
 
[37]朱熹:《戊申封事》,第591頁。
 
[38]朱熹:《經筵講義》,第712頁。
 
[39]朱熹:《戊申封事》,第591頁。
 
[40]朱熹:《戊申封事》第591頁。
 
[41]朱熹:《癸未垂拱殿奏劄一》,第633頁。
 
[42]朱熹:《己酉擬上封事》,第619頁。
 
[43]朱熹:《己酉擬上封事》,第622頁。
 
[44]朱熹:《戊申封事》,第598-599頁。
 
[45]朱熹:《己酉擬上封事》,第619頁。
 
[46]朱熹:《己酉擬上封事》,第619頁。
 
[47]朱熹:《戊申封事》,第592頁。
 
[48]朱熹:《戊申封事》,第592頁。
 
[49]朱熹:《己酉擬上封事》,第620頁。
 
[50]朱熹:《戊申封事》,第599-600頁。
 
[51]朱熹:《己酉擬上封事》,第623-624頁。
 
[52]朱熹:《庚子應詔封事》,第586頁。
 
[53]朱熹:《己酉擬上封事》,第624-625頁。
 
[54]朱熹:《己酉擬上封事》,第625-626頁。
 
[55]朱熹:《壬午應詔封事》,第572頁。
 
[56]朱熹:《己酉擬上封事》,第618頁。
 
[57]朱熹:《庚子應詔封事》,第586頁。
 
[58]朱熹:《庚子應詔封事》,第586頁。
 
[58]朱熹:《壬午應詔封事》,第572頁。
 
[59]黎靖德:《朱子語類》卷14,第250頁。
 
[60]朱熹:《經筵講義》,第692頁。
 
[61]朱熹:《壬午應詔封事》,第573頁。
 
[62]朱熹:《經筵講義》,第710頁。
 
[63]朱熹:《戊申封事》,第614頁。
 
[64]朱熹:《癸未垂拱奏劄二》,第633頁。
 
[65]朱熹:《戊申封事》,第613-614頁。
 
[66]朱熹:《壬午應詔封事》,第579頁。
 
[67]朱熹:《延和奏劄二》,第641頁。
 
[68]朱熹:《戊申封事》,第613-614頁。
 
[69]朱熹:《戊申封事》,第59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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