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等恩》:喪(sang) 服禮製史裏的宗法與(yu) 孝道
作者:孟仲人
來源:澎湃新聞
時間:孔子二五七零年歲次庚子正月廿五日辛卯
耶穌2020年2月18日
故事的主人公是明太祖朱元璋。
洪武七年(1374),孫貴妃去世。貴妃生前沒有產(chan) 下皇子,因此明太祖命貴妃長期撫養(yang) 的周王朱橚,以生母的喪(sang) 服(“慈母服”)來行三年斬衰之禮。這一下子引起了禮部官員的反對,因為(wei) 按照傳(chuan) 統《儀(yi) 禮》的規定,隻有父親(qin) 過世之後,才能服三年斬衰。母親(qin) 去世則需根據父親(qin) 是否在世,分為(wei) 父親(qin) 身故,為(wei) 母親(qin) 服齊衰三年(較斬衰次一等);父親(qin) 在世,為(wei) 母親(qin) 服齊衰杖期,即服喪(sang) 一年。既然朱橚的皇帝父親(qin) 還在世,那麽(me) 服三年斬衰,無論從(cong) 服製還是從(cong) 年限都不合古禮。
眾(zhong) 所周知,朱元璋雖然出身貧寒,但自從(cong) 躍登寶位之後,潛心苦讀儒家經典。朱元璋讀書(shu) 或許可說是頗具“批判精神”,他常常不讚同儒家聖賢所言,比如他對孟子“民貴君輕”的說法就不以為(wei) 然。同樣的,朱元璋對禮部官員執著於(yu) 古禮,感到非常不可理解。他認為(wei) 父、母對於(yu) 子女的恩情是同樣,而喪(sang) 禮中卻偏要將同樣的恩情分出個(ge) 輕重,甚至父親(qin) 若健在,遇母親(qin) 逝世則不過守喪(sang) 一年,實在太違背人情。所以朱元璋做出了一個(ge) 重要的決(jue) 斷,他要改變喪(sang) 服製度,讓同樣的恩情在喪(sang) 服製度中予以同樣的表現,人子為(wei) 父母、庶子為(wei) 其母,都服斬衰三年。而且,朱元璋還製作了《孝慈錄》一書(shu) ,作為(wei) 明代喪(sang) 服製度的定本,甚至將其列入《大明律》中,成為(wei) 影響深遠的定製。
蕭琪在《父母等恩:<孝慈錄>與(yu) 明代母服的理念及其實踐》(東(dong) 方出版中心,2019)中,便從(cong) 這個(ge) 故事展開來她對“母服”的研究。
《父母等恩:〈孝慈錄〉與(yu) 明代母服的理念及其實踐》,蕭琪著,東(dong) 方出版中心2019年8月出版,240頁,52.00元
從(cong) 儒家的經典來說,父母等恩不等服雖然有違背人情的一麵,但這樣的設置卻對維係父係宗法製度,有著極為(wei) 重要的意義(yi) 。雖然“親(qin) 親(qin) ”是製禮時重要的倫(lun) 理原則,但正所謂“天無二日、土無二王、國無二君、家無二尊”,雖然父母與(yu) 子女的親(qin) 情相同,但是卻要區分開來,要強調“父母有別”,因此“尊尊”自然淩駕於(yu) “親(qin) 親(qin) ”之上,父服要遠比母服來得隆重,而形成“禮勝於(yu) 情”的製度。
這種對於(yu) 母親(qin) 之恩的忽略,從(cong) 女性主義(yi) 的視角來說,也代表著傳(chuan) 統宗法社會(hui) 中對女性地位的長期忽略。所以以常理來看,當女性統治者出現之時,自然會(hui) 立刻著手改變這種忽略母恩、違背人情的喪(sang) 服製度,即所謂“緣情製禮”。果然,武則天就主張,為(wei) 了報答母親(qin) 生養(yang) 勞瘁之恩,不論父親(qin) 在世與(yu) 否,人子為(wei) 母親(qin) 都須服齊衰三年之喪(sang) 。她說“禽獸(shou) 之情,猶知其母”,將母子之情視作為(wei) 禽獸(shou) 亦有之“常情”,因此人既然有情,就應當在禮法中加以重視和維護,而不是簡單地忽略與(yu) 排斥。因此,過往的研究者大多據此認為(wei) 武則天的女性身份、女主幹政的政治行為(wei) ,是理解唐代改製的重要突破口。
可實際上需要注意的是,武則天雖然主張孝子對母親(qin) 恩情的回報,與(yu) 父親(qin) 是否在世無關(guan) ,但始終沒有將母服提升至與(yu) 父服相同的地位。應當說,武則天時期的母服改製始終未能突破“家無二尊”的製禮原則。所以縱使當時有儒生提出,聖人製禮是要“別禽獸(shou) 、異夷狄”,卻很難否認母親(qin) 恩情需要回報,也無法阻止武則天的母服改製。
真正的突破正是在明太祖朱元璋的母服改製。將父母等恩與(yu) 父母等服直接對應起來,則完全突破了禮製中的“家無二尊”。唐、明兩(liang) 次母服改製的對比,正如蕭琪在書(shu) 中所說,“認為(wei) 女性統治者為(wei) 母的經驗,是母服製度發生變革的關(guan) 鍵,但此一說法若放在明代的喪(sang) 服改革中,則顯然失去效用。”不過在蕭琪來看,明太祖的改製更多地是其個(ge) 人對於(yu) 孝道、治國、製禮觀念的結果,也就是說直到此時,以孝、親(qin) 親(qin) 、尊尊為(wei) 基礎的喪(sang) 服製度實際上還是一般人所接受的知識、觀念,也形塑著他們(men) 的行為(wei) 。
但是,自從(cong) 明太祖改製以後,明代社會(hui) 也出現了一係列的改變。蕭琪在書(shu) 中提到,明代中前期的士人不少都相當擁護太祖之製,認為(wei) 《孝慈錄》中恰當地展現了母子之情,所謂“禮以義(yi) 起而緣乎人情”,所以縱使現實的製度違背了儒家的經典,在他們(men) 來看卻是對聖賢道理的進一步發展。這樣也就牽出一個(ge) 問題,“孝”應當如何被表達?
“孝”是中國文化中最為(wei) 重要的關(guan) 鍵詞之一,以政治來說,從(cong) 兩(liang) 漢、魏晉直至明清,“孝治天下”的倡言屢見不鮮;以社會(hui) 而言,夫人孺子耳熟能詳的故事中,“二十四孝”不可或缺。除了比較短的幾段時間裏,“孝”曾被質疑其存在是否必然,此外的大多數時候“孝”都是傳(chuan) 統中國鞏固家庭、形塑社會(hui) 、維係統治的價(jia) 值基石之一。因此,“孝”不僅(jin) 是個(ge) 人的品質與(yu) 行為(wei) ,在重視家庭、家族、宗法的古代,更是代際之間最重要的連接點,並且與(yu) 禮、法共同構成一定的社會(hui) 軌範。所以,以個(ge) 人的行為(wei) 來說,“孝感天地”或有種種不合常理的行為(wei) 舉(ju) 動,但禮儀(yi) 製度中的孝卻須遵循一定的限度。
《孝慈錄》和“父母同斬”的喪(sang) 服製度彌補了禮製中對母親(qin) 之恩的忽視,將孝子之情得以充分地展現。可是,由邏輯上來說,這種情感的表達又衝(chong) 擊了宗法製度的根基。所以,隨著明朝衰亡,明末清初士人反思明朝政治得失之風興(xing) 起,《孝慈錄》和“父母同斬”的喪(sang) 服製度受到了顧炎武等人的群起撻伐。這些士人認為(wei) 宗法製度從(cong) 根基上動蕩,是整個(ge) 社會(hui) 走向衰敗、乃至明清鼎革、夷夏之變的原因。
可是,對於(yu) 情感的認識卻早已深入人心。蕭琪在書(shu) 中也關(guan) 注到,對《孝慈錄》的撻伐似乎局限於(yu) 古禮的考據,而沒有影響社會(hui) 生活中對“今律”的遵循。所以到了清代,“父母同斬”的喪(sang) 服製度廣泛地滲入萬(wan) 民生活之中。換而言之,在學術與(yu) 生活交錯的不同維度,存在有對父母喪(sang) 服的不同理解和對“父母等恩”的共同信奉,這是相當重要也饒富趣味的發現。
需要注意的是,從(cong) 明初到清代,雖然對現實的禮製是否要符合儒家的經典,士人往往有不同的意見,但對“母親(qin) 之恩”卻萬(wan) 人同親(qin) 。這其實也帶來了一個(ge) 新的問題,人倫(lun) 情感雖百代之前亦有,可對情感的社會(hui) 認識是否曆百代而不變呢?正如明初母服改製,是與(yu) 明太祖個(ge) 人的思想、觀念緊密相關(guan) ,但由此對一般人“母親(qin) 之恩”的認識產(chan) 生了怎樣的改變?社會(hui) 認識的轉型又對一般人的知識、思想與(yu) 觀念產(chan) 生了怎樣的聯動?這些問題在蕭琪筆下的多個(ge) 案例中都隱隱有所體(ti) 現,也值得我們(men) 進一步思考。
或許應當說,對於(yu) 今天的讀者來說,蕭琪的這本書(shu) 不僅(jin) 僅(jin) 是一本曆史學的研究,實際上也打開了今日與(yu) 往時的情感溝通。雖然過往的製度大多數已經崩潰,但是其中所透露出的母子之情、家庭關(guan) 係,也是今天的讀者不得不麵臨(lin) 的難題。
責任編輯:近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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