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明】就曲阜建大教堂答《新快報》

欄目:曲阜建耶教堂暨十學者《意見書》
發布時間:2011-01-01 08:00:00
標簽:
陳明

作者簡介:陳明,男,西元一九六二年生,湖南長沙人,中國社會(hui) 科學院哲學博士。曾任中國社會(hui) 科學院世界宗教研究所儒教研究室副研究員,首都師範大學哲學係教授、儒教文化研究中心主任,現任湘潭大學碧泉書(shu) 院教授。一九九四年創辦《原道》輯刊任主編至二〇二二年。著有《儒學的曆史文化功能》《儒者之維》《文化儒學》《浮生論學——李澤厚陳明對談錄》《儒教與(yu) 公民社會(hui) 》《儒家文明論稿》《易庸學通義(yi) 》《江山遼闊立多時》,主編有“原道文叢(cong) ”若幹種。

 

 

 




新快報:有論者認為(wei) ,曲阜建教堂隻要合乎法律,反對者的意見是沒有什麽(me) 說服力的。而反對者則引用美國人反對在9•11廢墟建清真寺為(wei) 例證,認為(wei) 這是一個(ge) 文化情感和心理感受的問題。對此,您有什麽(me) 看法?


陳明:合符法律的事件隻說明它是合法的,但並不能說就不能反對,或者說反對的理由就一定不成立,例如,商業(ye) 上就有“惡意收購”概念,從(cong) 手段上看,它並不違法,有問題的是“惡意”。至於(yu) 是否有力,那要綜合具體(ti) 情況以及其他因素來看。引用911廢墟建清真寺的例證,是因為(wei) 這二者確實存在諸多相似。互相尊重對方的文化情感和心理感受,是或者應該是全球化背景下多元社會(hui) 和諧共生所要求的基本原則。雖然它具有一定模糊性,但是“其言難知,其實易行”,隻要設身處地換位思考就不難作出判斷。就在山東(dong) ,很多的宗教磨擦都是由這一原則沒有得到充分尊重而產(chan) 生的。法律沒有明確規定,這反而意味著對有關(guan) 部門更高的責任心與(yu) 管理能力的要求,而絕不意味著就可以聽之任之不作為(wei) 。


新快報:一種意見認為(wei) ,建那樣一個(ge) 教堂,事實上正是為(wei) 了滿足一部分信仰基督教的中國人的信仰自由需要,而也有反駁認為(wei) ,反對建那樣的教堂,並不是剝奪那部分基督教信仰的中國人的信仰自由,而是讓他們(men) 在尊重儒家聖地的前提下,重新選擇地方和方式建教堂。那麽(me) ,這樣的爭(zheng) 議是否可以看成是信仰自由與(yu) 文明間互相尊重之間的內(nei) 在緊張的凸顯?該如何去處理好這兩(liang) 者之間的關(guan) 係?


陳明:隻要在前麵一點上有共識,這一點上也就不會(hui) 有什麽(me) 衝(chong) 突。那個(ge) 地方原就有一個(ge) 福音堂,恢複自有其道理。作為(wei) “意見書(shu) ”聯署人,我反對或不讚成的主要是以這麽(me) 一種方式(沒有履行某種程序如聽證會(hui) )、這麽(me) 一種理由(“文明對話”)在離三孔這麽(me) 近的地方建這麽(me) 大、這麽(me) 一種風格的教堂。換言之,我反對的不是基督教,也不是建教堂,而是這個(ge) 事件中方方麵麵的“有欠禮貌”和“多少顢頇”。


新快報:有論者認為(wei) ,此次反對顯示了儒家文化的不自信,如果儒家文化經不起如此競爭(zheng) ,理當被淘汰。而事實上,我們(men) 也從(cong) 儒學學者的聯署公開信中看到了他們(men) 深切的文化憂慮。對這個(ge) 問題,您怎麽(me) 看?


陳明:任何有文化使命感的人,對自己的文化,對自己文化命運和影響力都多少會(hui) 懷有一種責任感,孔子自然是以斯文自任,亨廷頓又何嚐不是?他提出“文明衝(chong) 突論”,實際是擔心他所謂“美國性”的喪(sang) 失。我未必讚成他的觀點,但理解他的情懷,崇敬他的人格。你這裏說的所謂論者我不知道是誰?我可以肯定既不會(hui) 是真正的儒者,也不會(hui) 是真正的基督徒。有一篇發自海外的文章說“沒有某種程度都的文化焦慮,沒有文化建設上的緊迫感和責任感,不可能開啟重建和複興(xing) 中華文化的進程,也不可能把中國建設成為(wei) 真正的世界強國”,我很讚成。

至於(yu) 指責儒家文化的自信心或競爭(zheng) 力,首先我要承認,近百年來儒家文化內(nei) 部沒有提出很好的論述根據變化了的時代作出調整回應,需要自我反省。但是,也必須指出,它所要競爭(zheng) 的對象,無論是基督教或別的什麽(me) ,都是擁有各種有利位勢的,或具有“合法法律身份”、擁有各種力量支撐,或占有各種資源成為(wei) 意識形態。這次“意見書(shu) ”的一個(ge) 重點——它比反對建這個(ge) 教堂更重要十倍百倍,呼籲承認儒教的合法宗教身份,正是要爭(zheng) 取與(yu) 佛道耶回平等的法律身份或地位,成為(wei) “宗教超市”中的一員,供人選擇。有沒有競爭(zheng) 力,到那時候再作結論不遲。


新快報:從(cong) 文化的角度來看,我們(men) 是不是可以保留一個(ge) 儒學文化圈,在這個(ge) 範圍內(nei) 以展示儒家文化為(wei) 主要內(nei) 容?令人遺憾的是,在儒家文化方麵,我們(men) 目前還看不到有合理的規章和具體(ti) 法律依據。對此,您有什麽(me) 看法?


陳明:我目前在台灣,這邊的儒教文化就是以主流文化的形式存在著,是社會(hui) 和諧和生命意義(yi) 的基礎和資源。你說的“保留地”是不是印第安文化保護圈之類的東(dong) 西?你說的法律是不是美國人搞的那一套東(dong) 西?如果是這樣的話,兩(liang) 個(ge) 字:荒唐!




來源:新快報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