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飛龍】反修例運動與兩製融合難題

欄目:諫議策論
發布時間:2019-08-15 00:46:55
標簽:反修例運動
田飛龍

作者簡介:田飛龍,男,西元一九八三年生,江蘇漣水人,北京大學法學博士。現任中央民族大學法學院副院長、副教授、全國港澳研究會(hui) 理事。著有《中國憲製轉型的政治憲法原理》《現代中國的法治之路》(合著)《香港政改觀察》《抗命歧途:香港修例與(yu) 兩(liang) 製激變》,譯有《聯邦製導論》《人的權利》《理性時代》(合譯)《分裂的法院》《憲法為(wei) 何重要》《盧梭立憲學文選》(編譯)等法政作品。

反修例運動與(yu) 兩(liang) 製融合難題

作者:田飛龍

來源:作者授權伟德线上平台發表,原載《中國評論》2019年8月號

時間:孔子二五七零年歲次己亥七月十三日壬午

          耶穌2019年8月13日

 

引言:一起命案引發的社運風暴

 

香港是“購物天堂”、自由港和旅遊天堂,在這些自由和繁榮背後,人們(men) 想不到香港還是一個(ge) “逃犯天堂”。由於(yu) 香港未能建立與(yu) 內(nei) 地、澳門、台灣及其他一些司法管轄區的逃犯移交互助協議,亦未能建立一種確保效率和信任的個(ge) 案移交製度,導致香港與(yu) 外部司法管轄區的逃犯移交陷入某種製度窪地。這對於(yu) 香港的法治、安全及國際司法合作構成不利影響。陳同佳案,一起香港居民殺害香港女友的刑事案件,由於(yu) 港台之間缺乏逃犯移交協議,也缺乏有效的個(ge) 案移交製度,導致嫌疑人遲遲不能受審伏法。由於(yu) 司法證據的完整性與(yu) 唯一性,如果逃犯不能及時移交,即便在香港提起訴訟亦難以獲得足夠證據支撐定罪量刑,最終仍然放縱犯罪。特區政府本於(yu) 彌補本港法治漏洞的單純動機,啟動對本港逃犯條例之修訂,試圖在“協議移交”之外創設“個(ge) 案移交”製度,以便利香港與(yu) 未簽署移交協議的司法管轄區之間開展逃犯移交互助合作。此次修例由個(ge) 案引發,但其意義(yi) 確實在於(yu) 填補香港法治的固有漏洞。

 

作為(wei) 法治社會(hui) ,香港人對於(yu) 這一修法行為(wei) 本應理解和支持。特區政府乃至中央亦未曾預料修法過程如此一波三折,甚至引發了多次抗議性的大遊行,6月9日及12日的遊行更是達到了人數及壓力展示的峰值,據稱超過了2003年反23條立法的大遊行。遊行是非暴力的,是合法的,但其展現的反對派議題掌控力和組織動員力是驚人的,所施加的政治壓力包括包圍甚至占領立法會(hui) 的運動威懾策略,已經超越特區政府管治能力的常規限度。國際勢力尤其美國更是在貿易戰之際將反修例運動視為(wei) 對華施壓的一張牌,對香港反對派提供了史無前例的政治支持,不僅(jin) 有反對派訪美時極高規格(副總統、國務卿、眾(zhong) 議院議長均有接見)的政治禮遇和鼓勵,更有通過多種形式的在地輔導與(yu) 支援。台灣獨派團體(ti) 甚至民進黨(dang) 政府對此次香港反修例運動提供了最大強度的介入和支持,以“太陽花學運”的全套技戰法予以實戰性輔導,以最大限度汙名化“一國兩(liang) 製”,撈取最大的選舉(ju) 政治利益。來自國際勢力的超強支援一掃反對派占中之後的政治頹勢,如同煥發了“第二春”,通過係列大遊行展示了極強的街頭動員與(yu) 極限施壓能力。大遊行之後,特區政府考慮到降低政治衝(chong) 突烈度及修複法治秩序,宣布無限期暫停修例,並開始檢討政策錯失,聚焦經濟民生。然而反對派將特區政府的妥協包容視為(wei) 軟弱可欺,進一步升級抗爭(zheng) 力度,終於(yu) 在7月1日爆發了暴力占領立法會(hui) 的“港版太陽花運動”,造成反修例運動的極高潮,但也因其過度使用暴力及嚴(yan) 重破壞法治的惡劣性質而造成道德正當性基礎的自我消解。暴力占領立法會(hui) 也同時帶動香港社運民意的拐點到來,運動由盛轉衰。

 

 

 

反修例遊行圖源網絡

 

此次反修例運動以逃犯條例修訂爭(zheng) 議為(wei) 導火索,實質上牽引出香港回歸以來的多層次矛盾衝(chong) 突以及兩(liang) 製根本性的融合鴻溝,更有對新時代中央香港管治政策總體(ti) 方向的對抗和背反。此次社運風暴甚至使資深的香港法律學者亦觀察失準,比如陳弘毅教授在運動中期曾撰文評析這是“完美風暴”,立場傾(qing) 向於(yu) 肯定市民抗爭(zheng) 的合法性及結果,但7月1日暴力占領立法會(hui) 之後即刻發表個(ge) 人獨立聲明,反對社運暴力破壞法治,反對公民黨(dang) 偏袒社運主張。

 

占中之後的香港治理策略,中央已明確轉向“依法治理”和“有序融合”,反對派的極限施壓即便有超強的外部支持亦不可能逆轉這一管治新方向。隻是對抗強度會(hui) 升級,中央的管治與(yu) 融合措施會(hui) 加強。問題是,此次反修例運動再次暴露了央港關(guan) 係深層次結構性矛盾並未真正解決(jue) ,香港在回歸22年之際依然是嚴(yan) 格的“製度離島”,“一國兩(liang) 製”的全麵準確實施依然麵臨(lin) 嚴(yan) 峻挑戰。但我們(men) 正可以借此機會(hui) 更好診斷香港問題,思考和提出結構性的治理對策。

 

一、修例觸發恐懼:法律問題政治化

 

特區政府在準備修例草案時未能充分估計反對派的政治反彈能力及國際勢力的幹預能力。最初的修例草案在逃犯移交的罪名範圍、起刑點以及逃犯程序權利保障上確有不完善之處。特區政府的考慮可能偏於(yu) 簡單,以為(wei) 逃犯條例本來就有“協議移交”製度,此次不過是確立一種無協議條件下的“個(ge) 案移交”製度,對罪名和起刑點未做認真考量及精簡處理。按照既往逃犯移交法律操作,對無協議的移交需要立法會(hui) 以附屬立法方式逐案討論通過,程序控製較嚴(yan) 格,也因此較為(wei) 拖遝冗長,而且立法會(hui) 審議必然涉及政治化問題,於(yu) 司法處理亦有所不妥。根據修例草案,“個(ge) 案移交”由特首主導,無需立法會(hui) 個(ge) 案審議,其效率和程序簡便性大為(wei) 增加。盡管仍有司法監督,但特首的移交決(jue) 定法院通常很難更改。正是由於(yu) 修例引起了“個(ge) 案移交”決(jue) 定權從(cong) 立法會(hui) 主導向行政主導的製度性轉移,這就不僅(jin) 悄然改變了香港的立法與(yu) 行政關(guan) 係,也刺激了潛在“逃犯”的切身安全感和自由權利。對於(yu) 可能涉及移交範疇的香港人以及在港逃犯而言,特首與(yu) 中央的密切關(guan) 係使得特首決(jue) 策的可信度降低,內(nei) 地司法與(yu) 法治的不健全又增加了對不公正審判的恐懼感。對內(nei) 地法治的不信任是反修例大遊行的主因。

 

 

 

新聞發布會(hui) 圖源網絡

 

經過6月前兩(liang) 次大遊行以及國際社會(hui) 某些勢力的強力施壓,特區政府已對條例草案有所修正:其一,縮小可移交罪名的範圍,由46種罪名縮減至屬於(yu) 最嚴(yan) 重刑事犯罪的37種罪名,符合國際逃犯移交慣例;其二,大幅提高移交起刑點,確定為(wei) 7年以上刑期的重罪才移交;其三,實行“雙重犯罪”原則,被移交者的行為(wei) 必須在香港及移交目的地同時構成犯罪;其四,本港的司法監督程序,即特首的移交決(jue) 定可以受到法院司法複核。在6月9日晚間特區政府針對大遊行的官方回複中,這些修例草案的要點及較為(wei) 健全的保護性法律程序已清晰列出,然而反對派及大遊行民眾(zhong) 並不買(mai) 賬,依然共同沉浸於(yu) 一種“送中惡法”的政治魔咒之中。

 

這裏就存在了“一國兩(liang) 製”下香港“法律問題政治化”的一般邏輯:隻要是有利於(yu) 國家主權、安全與(yu) 發展利益的立法和決(jue) 策,反對派都一概視為(wei) 破壞香港司法獨立與(yu) 自由的“惡法”。這種邏輯在23條立法、國民教育計劃、政改決(jue) 定、一地兩(liang) 檢決(jue) 定甚至大灣區規劃決(jue) 策等重大事項上皆然。反對派理解的“一國兩(liang) 製”仍然是“井水不犯河水”,是“兩(liang) 製”與(yu) “一國”的象征性連接與(yu) 實質性疏離的狀態。這種特定的狀態是回歸初期的事實,但卻不是“一國兩(liang) 製”的初衷初心,也不是“一國兩(liang) 製”的規範狀態。反修例大遊行顯示出香港反對派仍然沒有走出“逢中必反”的邏輯怪圈,仍然以緊密聯係及融入西方體(ti) 係作為(wei) 安全感的唯一來源。

 

反對派積極抗拒“一國”對“兩(liang) 製”的合理正當整合,抗拒基本法上涉及“一國”法律利益條款在本地立法中的具體(ti) 化。這種取向及其現實化的政治表現,必然進一步刺激中央循著“全麵管治權”軌道加強對香港自治權的監督與(yu) 塑造,加強對香港社會(hui) 的國民教育,加強對危害國家安全行為(wei) 的立法與(yu) 行政管控。反對派亦十分清楚僅(jin) 以一己之力無法對抗中央合法且合理的製度整合,包括大灣區的經濟社會(hui) 融合,於(yu) 是加大了對外求援的力度,甚至如黃之鋒之流不惜要求美國製裁香港,以自殘方式逼迫中央讓步。就像占中一樣,修例已經由法律問題政治化,大遊行更是將政治問題街頭化乃至於(yu) 民粹化。反對派經由此次“士氣大漲”後的持續性滋擾行為(wei) 亦將有增無減,這些都將進一步考驗特區政府管治能力,亦考驗中央管治權威和智慧。

 

二、社運超限戰:占中並不如煙

 

6月以來的大遊行及暴力升級事件表明,占中並不如煙,占中範式已經成為(wei) 香港反對派社會(hui) 運動的固有技戰法。此次更是多有繼承和升級。占中之後,尤其經曆政改失敗,香港在一段時期內(nei) 轉入“經濟民生”的重建,在林鄭特首的親(qin) 民有為(wei) 風格及中央相對寬鬆的融合發展策略下,似乎香港問題已有結構性解決(jue) 的趨勢。外部來看,特朗普主義(yi) 下對“香港牌”的放鬆使用甚至閑置,對傳(chuan) 統顏色革命效用的質疑及經費斷供,一度導致香港反對派偃旗息鼓。加之占中之後香港青年本土派向傳(chuan) 統泛民主派政治奪權,亦造成反對派話語、路線和力量的分裂重組,甚至有碎片化趨勢。然而,中美貿易戰使得“香港牌”與(yu) “台灣牌”一樣重新變得更為(wei) 重要,美國支持香港反對派的傳(chuan) 統路線在美國國家利益的驅使下重新激活並發揮作用。美國不僅(jin) 以《香港政策法》審議評估為(wei) 武器威脅取消香港單獨關(guan) 稅區地位,更以超強的社會(hui) 運動動員與(yu) 支持再次挑起香港漸然低穀化的街頭抗爭(zheng) 。

 

 

 

7月香港發生襲警事件圖源網絡

 

如今,香港街頭政治重新“滿血複活”,反對派更是意圖“二次占中”,有社運超限戰之趨勢。與(yu) 占中追求普選相比,此次社會(hui) 運動設定的核心價(jia) 值目標是“安全”,香港每一個(ge) 人的自由安全。普選或為(wei) 政治民主的進步訴求,但並非每一個(ge) 人都關(guan) 切,然而反對派炮製的“自由安全”卻是香港每一個(ge) 人的核心關(guan) 切。反對派誤讀修例草案,汙名化內(nei) 地司法與(yu) 法治,以多種形式製造恐怖性話語和場景,刺激了香港人內(nei) 心對國家政治體(ti) 製與(yu) 法治的深刻不信任及恐懼感。占中尚且是在香港一地爭(zheng) 取普選,無論是否爭(zheng) 取到,香港依然故我,不過是政治民主尋求“增量化”的失敗。逃犯移交則不是“增量化”失敗,而是“存量化”失敗,是固有自由權利的某種減損和威脅。即便是想象中的可能性,人們(men) 總是對權利減損或待遇惡化更為(wei) 敏感。盡管特區政府剔除了商界犯罪和政治性犯罪的移交可能性,香港反對派仍然有效製造出了全民性恐懼。

 

這種港式恐怖感的來源正是150餘(yu) 年的“殖民史觀”對回歸20餘(yu) 年之“愛國愛港史觀”的絕對優(you) 勢。作為(wei) 香港人,對內(nei) 地的記憶和理解受到殖民史、內(nei) 地革命運動史、全球化民主史、香港本土主義(yi) 等多重因素的長期影響和塑造,對國家的不信任已深埋於(yu) 曆史深處及意識形態之中。“一國兩(liang) 製”的初始設計過於(yu) 偏重回歸形式及回歸後對內(nei) 地經濟現代化的直接功用,在香港的“去殖民化”以及主權秩序的憲製設計上有所偏差,造成回歸後的“人心不歸”以及香港精英層與(yu) 西方勢力的緊密利益與(yu) 價(jia) 值聯盟關(guan) 係。

 

占中運動盡管失敗,但占中作為(wei) 一場全新的港式社會(hui) 運動,卻為(wei) 反對派所充分理解、認同及反複模仿。如今,6月的係列大遊行證明這種繼承和模仿是成功的。當然,最困難和危險的時刻還不是6月9日,而是7月1日的立法會(hui) “淪陷”時刻。相應地,二次占中已經演變為(wei) 占領立法會(hui) 。2014年台灣發生占領立法院的太陽花運動,對香港占中有著直接影響和啟發。2019年,香港反對派占領立法會(hui) 並成功癱瘓立法,則進一步塑造了香港社會(hui) 運動的曆史記錄和顛峰體(ti) 驗。循此演化,今後的23條立法、國民教育條例等絕無可能順利通過。反對派任意升級政治對抗、在中美貿易戰之際變相站隊美國一邊的政治行為(wei) ,可能有短期功利性的斬獲,但長遠來看必然遭遇重大政治失敗,中央更不信任,香港民主之路也因此會(hui) 更加艱難。香港反對派及國內(nei) 某些學者趁機倡議的“重啟政改”論更是火上澆油,不合時宜,將持續置香港於(yu) “過度政治化”陷阱,加重本土主義(yi) 政治對抗和撕裂社會(hui) 效應,遲滯香港與(yu) 大灣區及國家發展主場戰略的融合進程,是不負責任的空乏之論。

 

三、七一風暴:勇武路線的非法擴展

 

香港反修例運動潮起潮落,因七一占領立法會(hui) 的極限暴力而迅速走向衰落,社運勇武路線盛極而衰。此次事件因特區政府主推逃犯條例修訂引入“個(ge) 案移送”製度而起,最初觸及商界大佬安危顧慮,繼而波及香港普通市民對內(nei) 地體(ti) 製與(yu) 法治的深刻疑慮甚至恐懼,進而有美國、台灣等外部勢力根據各自“戰略性利益”強勢介入,推波助瀾。運動初期,特區政府對修例風險嚴(yan) 重估計不足,隻作為(wei) 普通立法事務對待,預期社會(hui) 不會(hui) 產(chan) 生較大反彈。這裏存在香港“公務員治港”的政治判斷與(yu) 風險管控的視野和能力局限。由於(yu) 危機管控及回應上的某些錯失,以及香港積累已久的舊仇新怨,7月1日例行性的民主大遊行沒有成為(wei) 焦點,激進的本土青年以圍攻和占領立法會(hui) 的勇武路線而占據了各大媒體(ti) 頭條,也刷新了香港“社運暴力化”的全新記錄,對香港法治造成嚴(yan) 重損害。

 

 

 

7月1日,香港立法會(hui) 遭不法分子衝(chong) 擊及短暫占領圖自港媒

 

此次社運的暴力化在6月份的諸般事件中已有端倪:其一,此次運動對標“太陽花學運”,不使用暴力是無法達成占領立法會(hui) 之最高目標的,因此青年黑衣派的政治焦點從(cong) 來不在所謂的遊行廣場,而在立法會(hui) 議事廳;其二,通過網絡社交軟件Telegram等進行的政治動員口令與(yu) 指南中已包含暴力的擇機使用及避險技法;其三,青年運動人士尤其是學生被教導和灌輸一種偏狹的正義(yi) 觀、責任感甚至獻身精神,導致出現個(ge) 別學生自殺事件,為(wei) 勇武抗爭(zheng) 賦予更大的道德化色彩;其四,占中之後反對派內(nei) 部一直存在和平路線和勇武路線的分裂和對抗,勇武路線在香港法治與(yu) 社會(hui) 壓力下一直未能充分展現正當性和吸引力,甚至其代表性人物梁天琦被判六年監禁,此次運動中本土主義(yi) 青年迫切希望改變勇武路線的受壓製狀態,標榜自身抗爭(zheng) 的道德正當性與(yu) 有效性;其五,特區政府及香港警方的過度克製在某種程度上被解讀為(wei) 軟弱,給肇事者以某種錯覺,導致其一步步升級暴力,直到無可挽回的地步。

 

暴力因素的焦點化,導致此次社運的道德合法性基礎麵臨(lin) 解體(ti) 風險。實際上,7月1日圍攻立法會(hui) 現場已經出現了反對派內(nei) 部的分裂症候:其一,有部分原定參與(yu) 大遊行及圍攻立法會(hui) 的示威人士中途退回,表示與(yu) 已經異化的運動保持距離,劃清界限;其二,嚴(yan) 正聲明反對暴力的香港精英團體(ti) 與(yu) 人士越來越多,顯示香港民意拐點臨(lin) 近,早期支持者已不再支持,沉默著也不再沉默;其三,泛民主派部分議員苦勸青年黑衣派未果,甚至遭到辱罵推搡,顯示運動內(nei) 部和平路線與(yu) 勇武路線的顯著分歧;其四,現場出現數起青年黑衣派毆打無辜人士及製作使用危險武器的事件,引起現場示威人士的嚴(yan) 重不滿。這些分裂症候和現場暴力場景經過現場無數家媒體(ti) 及智能手機拍照、錄音的多途徑擴散,為(wei) 全世界各個(ge) 角落的各種人士所見證和驚愕。衝(chong) 突場景裏少有警察的鎮暴行為(wei) ,更多是青年黑衣派的暴力升級。也許香港內(nei) 外對於(yu) 修例仍然分歧極大,但對於(yu) 運動過程出現的極端暴力則不可能有第二種立場,必然是共同反對。說到底,一切政治與(yu) 法律文明的根本,在於(yu) 提供和平生活秩序,如果和平不可得,那麽(me) 人們(men) 所追求的自由、民主、法治、人權又附著何處呢?以暴力摧毀社會(hui) 秩序,是一種自我扮演成社會(hui) 公敵的行為(wei) 。是暴力的升級以及占領立法會(hui) 的極端巔峰英雄主義(yi) 體(ti) 驗,從(cong) 道德根基處解體(ti) 了這場運動的正當性。

 

 

 

 

 

立法會(hui) 內(nei) 一片狼藉圖源網絡

 

在7月1日慶祝回歸22周年的慶典講話中,林鄭特首再次提出政策檢討及側(ce) 重經濟民生方向,指出了後運動階段政府管治的基本方向,預期高度政治敏感性的相關(guan) 立法議題會(hui) 暫予擱置。

 

總之,反修例運動的異化及本土激進派對“一國兩(liang) 製”底線的衝(chong) 擊和挑戰,試圖同時傷(shang) 害國家利益和香港根本利益,追求一種虛無縹緲的“本土完全自治”或“港獨”迷夢,這是國家和香港需要共同加以反對和遏製的。我相信香港大部分法律人(除了部分政治化的政客型律師)會(hui) 支持政府依法檢控以恢複法治秩序的,這不僅(jin) 是他們(men) 的職業(ye) 倫(lun) 理和生命線,也是香港繁榮穩定的本地基石。

 

四、重思一國兩(liang) 製:融合難題凸顯

 

這不是一場“完美風暴”,而是香港民主民粹化及抗爭(zheng) 暴力化的“法治暗黑時刻”。如果我們(men) 對這場反修例運動進行分期的話,大致可以分為(wei) 如下三個(ge) 階段,從(cong) 中可以觀察評估此次社運的變質與(yu) 異化:

 

第一階段為(wei) 2019年2月-5月,特區政府立法闖關(guan) 階段,以快速立法程序尋求逃犯條例修訂以提供個(ge) 案正義(yi) 和彌補法律漏洞,動機善良,操作程序及方法有誤,引致社會(hui) 反彈,反修例運動興(xing) 起,政府立法進程遭遇挫折。在第一階段,反對派成功地將“法律問題政治化”,利用民眾(zhong) 恐懼心理和對內(nei) 地法治的片麵理解展開了超強的政治動員,釋放出不斷增強的社會(hui) 政治壓力。

 

第二階段為(wei) 2019年6月,反修例運動巔峰階段,出現數十萬(wan) 人的數次大遊行,釋放強烈的反對性民意,政府權衡利弊,決(jue) 定無限期暫停修例並檢討政策錯失。第二階段的大遊行規模和人數創下香港回歸以來之最,對特區政府管治權的癱瘓效應放大到前所未有之程度。這種異常的政治景象完全超出了一般人對香港的認知和理解,我們(men) 看到了一幅“強社會(hui) 、弱政府”的艱難管治場景。《聯邦黨(dang) 人文集》的核心教誨之一就是,政府必須首先有權威和能力進行統治,才能提供民主善治的係列公共品。特區政府表麵上是“行政主導”,實質麵臨(lin) 著“四座大山”即立法會(hui) 拉布、能動主義(yi) 司法複核、過於(yu) 保守的公務員體(ti) 係及不斷激進化的社會(hui) 運動之重重“圍困”而難以有效施政,這是“一國兩(liang) 製”下香港本地管治的特殊製度困境,特首即便能力再強亦難以有效騰挪。此次運動之後,如何加強行政主導的製度保障也是應當研究的重要課題。

 

第三階段為(wei) 2019年7月之後,以七一占領立法會(hui) 事件為(wei) 標誌,反修例運動的基本訴求以政府暫停立法而得到回應,部分激進人士占領立法會(hui) 、癱瘓管治權的暴力行為(wei) 早已超出運動原初指向,而異化為(wei) 一種隱約指向國家、直接針對特區政府、嚴(yan) 重衝(chong) 擊“一國兩(liang) 製”與(yu) 基本法秩序的勇武抗爭(zheng) 路線的新範式。這一新範式是香港民主運動的質變和災變,特區政府應當依法檢控和遏製,香港泛民主派應當主動切割以避免遭受奪權及侵蝕,維護香港民主政治的基本道德底線。第三階段應當是運動降溫退場,特區政府實現民意逆轉,推動“政治問題法律化”,依法嚴(yan) 格精準檢控以明晰合法抗爭(zheng) 界限的理性收尾階段。

 

 

 

圖源網絡

 

不過,此次大遊行及七一風暴亦表現出新時代香港與(yu) 內(nei) 地融合的實質性難題以及香港管治的結構性困難,不得不察:

 

第一,香港對內(nei) 地體(ti) 製與(yu) 法治的不信任仍然是根深蒂固的。這不僅(jin) 來源於(yu) 香港法治與(yu) 西方的完全一致性及香港人的製度優(you) 越感,而且來源於(yu) 內(nei) 地法治與(yu) 治理現代化進程未能充分完成及結構性成熟,甚至內(nei) 地近些年出現的“左轉”現象更加劇香港人的融合疑慮。

 

第二,反修例大遊行暴露出中央在港管治權的不健全和虛弱性。“一國兩(liang) 製”下的高度自治權本來是中央基於(yu) 信任而授予香港地方的,但卻被香港反對派及外國勢力濫用來對抗中國國家利益。蓬佩奧的一席話甚至超過了中央的多次喊話,中央之外複有中央,美國對香港的超強影響力和“影子管治權”不容忽視。

 

第三,特首權威及行政主導製受到進一步衝(chong) 擊。基本法確立的盡管不是最為(wei) 典型的行政主導製,但偏向於(yu) 行政主導製,尤其突出特首對特區及國家的雙重負責製,但這一體(ti) 製在回歸以來麵臨(lin) 香港本地的四座大山而漸趨弱勢化:立法會(hui) 拉布、司法複核、社會(hui) 運動及公務員保守性抵製。即便是林鄭特首這樣的資深“公務員”仍然麵臨(lin) 這樣的結構性困局。

 

第四,大灣區融合麵臨(lin) 多重製度與(yu) 文化障礙。大灣區為(wei) “一國兩(liang) 製”和香港發展提供了通向未來的妥當道路,但香港精英對此懷有疑慮,害怕“被規劃”,害怕喪(sang) 失香港特性與(yu) 自主性,害怕香港融入灣區就是降低國際地位,害怕內(nei) 地體(ti) 製與(yu) 法治更強有力的體(ti) 係性整合。這些害怕背後仍然是對西方的根本留戀及對國家體(ti) 製和發展前景的不信任。

 

第五,台灣對“一國兩(liang) 製”的汙名化及對香港反對派的政治支持不容忽視。大遊行發生後,台灣陸委會(hui) 及蔡英文乘機“抽水”,一方麵從(cong) 自由民主普適價(jia) 值角度力挺香港反對派,另一方麵汙名化“一國兩(liang) 製”,嚇阻堵塞台灣民眾(zhong) 對“一國兩(liang) 製”台灣方案及兩(liang) 岸民主協商的意願與(yu) 空間。

 

第六,此次大遊行中的反對派社會(hui) 動員組織技術大有進步,建製派進退失據,形式偏舊,戰力不強,需要檢討改進。建製派的社交媒體(ti) 動員能力、議題與(yu) 議程掌控能力、宣傳(chuan) 話語的更新及係統化能力以及與(yu) 民意敏感性的精準互動能力均較反對派有較大差距。如何增強建製派的論述、行動及民意溝通能力,是修例暫停之後建製陣營政治檢討的重點議題。

 

總之,大遊行及七一風暴標誌著占中範式重新歸來且有暴力升級,也標誌著中美貿易戰下“香港牌”再度升溫,更折射出香港行政主導製的現實困境及中央在港管治能力的結構性短板。從(cong) 具體(ti) 事件而言,條例經特區政府修訂後已經基本完善,反對派的政治要求超過合理範圍,政府退無可退,中央亦不可能退,條例通過問題不大。從(cong) 長期管治來看,大遊行暴露出香港反對派向“忠誠反對派”轉型的失敗,也暴露出美國在香港“影子管治權”的強大影響力,進一步坐實了香港存在“國家安全漏洞”的製度軟肋。這些症候是“一國兩(liang) 製”麵對的真實挑戰,也是香港問題複雜性及國際政治秩序急劇變遷必然帶來的現象。同樣經曆占中考驗,特區政府及中央亦在政治與(yu) 法律上成熟不少,尤其在中美貿易戰下,國家體(ti) 製與(yu) 法律秩序正在經曆更為(wei) 嚴(yan) 謹和理性的調整與(yu) 重構,相信此次逃犯條例爭(zheng) 議及相應的政治鬥爭(zheng) 經驗,亦可進一步提升國家應對“一國兩(liang) 製”製度挑戰及美國全方位施壓的綜合治理能力。

 

 

 

圖源網絡

 

民族複興(xing) 無坦途,這是世界曆史給出的基本教誨。“一國兩(liang) 製”內(nei) 蘊堅韌的國家理性,即國家對港澳的高度自治授權與(yu) 港澳對國家持續貢獻力的理性結合。中央治港的出發點始終在於(yu) 確保香港高度自治和繁榮穩定的同時推動香港對國家的現代化與(yu) 國際化做出更大的貢獻,實現國家發展與(yu) 香港發展的互利雙贏,並以此雙贏結果在政治上說服國內(nei) 其他地區持續接受香港高度自治的特殊憲製性地位。新時代的香港角色不再是單純依靠歐美體(ti) 係服務國家初期現代化,而是深度參與(yu) 和支持國家的“一帶一路”及粵港澳大灣區戰略,支持國家正在主導及展開的全球治理新秩序的建構行為(wei) 。香港反對派一葉障目,自私偏狹,美國則基於(yu) 全球戰略利益遏製中國,哪張牌好用哪張,香港隻是被利用,甚至可能被犧牲。隻有國家是香港利益和發展前途的最終責任人。“一國兩(liang) 製”決(jue) 定了國家不可能放棄香港,目前的大遊行及政治法律爭(zheng) 議不過是融合發展觸及到的陣痛而已,但陣痛之後是新生,香港各界應當有所警醒,增強信心、責任感和理性行動力。

 

 

責任編輯:近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