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靈溪畔,為(wei) “海濱鄒魯”奠基
——理學家陳襄與(yu) 古靈書(shu) 院
作者:方彥壽
來源:《福建日報》
時間:西曆2018年12月10日
“海濱鄒魯”與(yu) “古靈學派”
說到“海濱鄒魯”,馬上就會(hui) 讓人想到“海濱四先生”陳襄、鄭穆、周希孟和陳烈。這四位都是閩縣或侯官人,閩縣、侯官,指的都是今天的福州。
要談“海濱鄒魯”,首先不能不回應網上有人提出的“海濱鄒魯在哪裏”這個(ge) 問題,網上的答案五花八門,有說廣東(dong) 潮州的,有說泉州的,有說莆田的。正確的答案,應該是福州。為(wei) 什麽(me) ?明代莆田名士黃仲昭《八閩通誌·學校》說:“蓋閩人知學雖已久,至(常)袞大興(xing) 學校而始盛也。自時厥後,閩之文物駸駸與(yu) 上國齒,至宋遂有‘海濱鄒魯’之稱。”明確告知,到宋代才有“海濱鄒魯”這一美稱,其地點則是在“閩”。那麽(me) ,宋初儒學發展最有影響的地區何在?答案也是,在福州。
清代以前,研究兩(liang) 宋、下迄元代儒學學派發展史最權威的著作是黃宗羲的《宋元學案》,羅列了宋元儒家學派近百家。其中,閩粵兩(liang) 省在宋初時間最早、影響最大的就是有“海濱四先生”之譽的以陳襄為(wei) 首的“古靈學派”,列在近百家學派的第五家。前四家是胡璦(陝西)的安定學派、孫複(山東(dong) )的泰山學派、戚同文(山東(dong) )的高平學派、歐陽修(江西吉州)的廬陵學派。都不在海濱。而四先生倡道閩中的時間,則與(yu) 他們(men) 幾乎同時。
《宋元學案》說:“安定、泰山並起之時,閩中四先生亦講學海上。”從(cong) 時間和影響上來看,開“海濱鄒魯”之先河的,自然是以有宋代閩中“理學倡道第一人”之譽的陳襄和以他為(wei) 代表的“海濱四先生”無疑。
古靈書(shu) 院的重要意義(yi)
以陳襄為(wei) 首的“古靈學派”的曆史貢獻,首先體(ti) 現在促進福州理學書(shu) 院文化和教育事業(ye) 的發展上。
陳襄(1017年—1080年),字述古,號古靈。他是早期福建理學的先驅者。陳襄創建的古靈書(shu) 院,地點在侯官城西南約60裏的古靈溪之濱(今福州市南通鎮古城村)。周圍有古靈山,峰名文筆峰。關(guan) 於(yu) 古靈書(shu) 院,地方誌書(shu) 多為(wei) 三言兩(liang) 語,它的重要意義(yi) ,也一向為(wei) 學界所忽視。
由於(yu) 宋代重文輕武,科舉(ju) 是讀書(shu) 人入仕的捷徑。在書(shu) 院的教學中,要把當時與(yu) 科考沒有多少關(guan) 係的理學列為(wei) 書(shu) 院的主要課程是很難的,而陳襄卻成功地做到了這一點。所以《宋史·陳襄傳(chuan) 》對以他為(wei) 首的四先生有如是評價(jia) :
時學者沉溺於(yu) 雕琢之文,所謂知天盡性之說,皆指為(wei) 迂闊而莫之講。四人者始相與(yu) 倡道於(yu) 海濱,聞者皆笑以驚,守之不為(wei) 變,卒從(cong) 而化,謂之“四先生”。
“知天盡性之說”即孔孟的儒家學說。“知天”是對宇宙天地的探考,“盡性”則是通過盡心知性而知天。儒家學說,尤其是宋明理學,探討的主要理論課題,天人關(guan) 係是其中最重要的內(nei) 容,此即“知天盡性”。作為(wei) 宋明新儒學在閩中的開拓者,陳襄的學術思想及其講學的內(nei) 容,已基本涉及後來被朱熹等閩學者所廣泛關(guan) 注的“理”“誠”“道”“性”“情”等理學範疇。陳襄和他的三位誌同道合的友人,以大輅先輪的勇氣,將理學引入福州的書(shu) 院,辛勤地耕耘。
陳襄之後,一直到北宋後期,才有理學家遊酢、楊時等在閩北創建書(shu) 院,傳(chuan) 道講學。此後隨著南宋朱熹學派的興(xing) 起,閩中書(shu) 院如武夷精舍、考亭書(shu) 院方能在全國產(chan) 生巨大影響。從(cong) 這個(ge) 意義(yi) 上來說,陳襄所創建的古靈書(shu) 院,在福建書(shu) 院史和閩學發展史上意義(yi) 重大。
興(xing) 學重教的民本實踐
一般來說,曆史上的理學家,往往都是教育家,陳襄也不例外。《宋史》說他“蒞官所至,必務興(xing) 學校”,所以,在他任職過的福建浦城、浙江仙居和杭州、江蘇常州等,要編寫(xie) 古代教育史,往往少不了要寫(xie) 到陳襄。
陳襄的教育思想也頗具特色。他提倡學校教育以道德教化為(wei) 先,使學生成為(wei) 仁人君子,進而推廣到全社會(hui) ,達到“興(xing) 治美俗”的作用。
近現代以來,對理學家的評價(jia) ,有一個(ge) 偏見,認為(wei) 理學家隻會(hui) 空談心性,不幹實事。但事實並非如此。比如陳襄,就可以列舉(ju) 出許許多多為(wei) 國為(wei) 民辦實事的例子,被後人譽為(wei) 是“忠憤激發,忘身許國”(宋陳公輔語)。
陳襄在各地擔任地方官時,是以“民間利疾”、興(xing) 利除廢為(wei) 要務,興(xing) 學校,修水利,重民事,事無巨細,凡事親(qin) 力親(qin) 為(wei) 。任河陽知縣時,當地農(nong) 民不懂種水稻,陳襄便劃出兩(liang) 百畝(mu) 地作示範田,並教當地人如何種植水稻。
官常州時,因大運河穿過境內(nei) ,每年積水不能通暢流入長江,造成常州、蘇州長年水患,陳襄發動民眾(zhong) 開渠引水,解決(jue) 了這個(ge) 難題。
《宋史》還記載說,陳襄“平居存心以講求民間利病為(wei) 急。既亡,友人劉尋視其篋,得手書(shu) 累數十幅,盈紙細書(shu) ,大抵皆民事也。”是說他在日常生活中,非常重視民間疾苦,去世後,朋友幫他整理行囊,發現他的筆記數十幅,小字細書(shu) ,所記內(nei) 容都是有關(guan) 民生疾苦的事。
陳襄的民本實踐,還深刻地影響了理學集大成者朱熹。比如,朱熹在任漳州知州時,為(wei) 了移風易俗,促進當地的民風向善,就曾經專(zhuan) 門引用陳襄的《勸諭文》。這是一篇著名的以振興(xing) 社會(hui) 道德教育,美厚社會(hui) 民風,複興(xing) 禮義(yi) 之俗的政論短文。全篇正文僅(jin) 94字,提出了:
為(wei) 吾民者,父義(yi) 、兄友、弟敬、子孝。夫婦有恩,男女有別,子弟有學,鄉(xiang) 閭有禮。貧窮患難,親(qin) 戚相救;婚姻死喪(sang) ,鄰保相助。無墮農(nong) 桑,無作盜賊,無學賭博,無好爭(zheng) 訟;無以惡淩善,無以富吞貧。行者遜路,耕者遜畔,班白者不負戴於(yu) 道路,則為(wei) 禮義(yi) 之俗矣。
文中提出了正確處理家庭成員和鄰裏、鄉(xiang) 親(qin) 的關(guan) 係,告誡鄉(xiang) 民要向善,多做好事,不做壞事,以此來複興(xing) 禮義(yi) 之俗。朱熹對此文極為(wei) 讚賞,略加改動數字,加上注解,並作跋語,改題為(wei) 《揭示古靈先生勸諭文》,張榜公示,曉諭民眾(zhong) ,希望能“互相勸戒”,“保內(nei) 如有孝子順孫,義(yi) 夫節婦,事跡顯著”,“當依條旌賞”;其不率教者,當“依法究治”。(《朱文公文集》)除此之外,陳襄的“格君心之非,吾徒事也”這一觀點,也深刻地影響了朱熹,成為(wei) 朱子“正君心,黜邪佞,恤民隱”政治思想的理論來源之一。
責任編輯:近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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