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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蜜林作者簡介:任蜜林,男,西元1980年生,山西曲沃人,北京大學哲學博士。現任中國社會(hui) 科學院哲學研究所副研究員。主要研究中國哲學史、兩(liang) 漢魏晉哲學、儒家哲學、道家哲學。著有《漢代內(nei) 學:緯書(shu) 思想通論》。 |
早期儒家人性論的兩(liang) 種模式及其影響
作者:任蜜林(中國社會(hui) 科學院哲學研究所)
來源:作者授權 伟德线上平台 發布
原載《中國哲學史》2019年第2期
時間:孔子二五七零年歲次己亥三月初七日戊寅
耶穌2019年4月11日
摘要:在早期儒家人性論思想中,除了人性善惡問題外,還有人性、物性異同關(guan) 係的問題。其大致可以分為(wei) 兩(liang) 種模式:一種是人性、物性相同模式,以《中庸》為(wei) 代表;一種是人性、物性相異模式,以孟子為(wei) 代表。在宋明以前,孟子的人性論模式居於(yu) 主流地位。由於(yu) 受到佛教、道教的刺激,從(cong) 宋明以後《中庸》的人性論模式開始受到重視。兩(liang) 種模式本來屬於(yu) 不同的理論體(ti) 係,各有其特色。但到了朱熹注“四書(shu) ”的時候,其不得不同時麵對兩(liang) 個(ge) 文本,於(yu) 是造成了其思想上的矛盾。這對其以後的儒學發展產(chan) 生了重要的影響。
人性論無疑是早期儒家最為(wei) 關(guan) 注的問題之一。自孔子提出“性相近,習(xi) 相遠”以來,早期儒家提出了不同的人性論思想,較為(wei) 著名的當屬孟子的“性善論”和荀子的“性惡論”。對於(yu) 早期儒家人性論,學界較多關(guan) 注人性的價(jia) 值方麵,即人性的善惡問題。
雖然近年來,人們(men) 對於(yu) 早期儒家人性論有了深入的認識,不再糾結字麵的意思。如對於(yu) 荀子的人性論,目前就有多種不同的看法。毫無疑問,這些看法都或多或少地推動了人們(men) 對於(yu) 早期儒家人性論的認識。
但除了人性的價(jia) 值方麵外,對於(yu) 人性的研究還涉及到一個(ge) 其與(yu) 物性異同的問題。這一問題在早期儒家並未受到足夠的認識。經過佛教、道教思想的影響,到了宋明以後,此問題逐漸凸顯出來,成為(wei) 宋明儒家探討人性論問題的主要內(nei) 容之一。但從(cong) 根源上講,人性、物性異同的問題並非源於(yu) 佛教和道教,而是在早期儒家思想中就已蘊含的問題。
早期儒家對於(yu) 人性、物性異同的問題,大致有兩(liang) 種模式:一種是人性、物性相異模式。這是自孔子以來儒家人性論的主流模式,以孟子為(wei) 代表;一種是人性、物性相同模式。
相比前一種模式,這種模式居於(yu) 比較次要的地位,以《中庸》為(wei) 代表。下麵分別對這兩(liang) 種模式作一深入的分析,然後指出它們(men) 對於(yu) 宋明以後儒家人性論思想的影響。
一、以孟子為(wei) 代表的人性、物性相異模式
先秦儒家人性論由孔子奠其基。在整部《論語》中,有兩(liang) 處提及“性”:一處為(wei) “夫子之言性與(yu) 天道,不可得而聞也”(《公冶長》);一處為(wei) “性相近也,習(xi) 相遠也”(《陽貨》)。
然孔子對於(yu) “性”論述頗簡,其具體(ti) 內(nei) 容不可詳知。其所持人性論,究竟是自然人性論,還是性善論,抑或其他方麵的內(nei) 容,無從(cong) 斷言。正如陳來所說:“相比於(yu) 孟、荀的人性論,孔子的人性論思想在《論語》中並沒有清楚呈現出來,‘性相近’的說法應當如何詮釋才能曆史地接近孔子自己的思想,並沒有接近孔子時代的資料加以支持。”[①]
然不管其內(nei) 容如何,孔子所說的“性”毫無疑問指的僅(jin) 是人性,並不包含物性。孔子還說:“鳥獸(shou) 不可與(yu) 同群,吾非斯人之徒與(yu) 而誰與(yu) ?”(《微子》)可見孔子明顯地將人類社會(hui) 與(yu) 動物區分開來,因此,其對於(yu) 人性也必然與(yu) 物性相區別。
孟子繼承了孔子這一思想,嚴(yan) 辨人、物之別。在孟子看來,人之所以能夠與(yu) 動物相區別,就在於(yu) 人具有與(yu) 動物不一樣的特性,“人之所以異於(yu) 禽獸(shou) 者幾希,庶民去之,君子存之。”(《孟子·離婁下》)人與(yu) 動物所不一樣的地方並不是很大,僅(jin) 僅(jin) 在於(yu) “幾希”的那一點點。
這“幾希”的一點點也就是他所說的“性善”。孟子認為(wei) ,“性善”是人之為(wei) 人的根據,如果失去這一點,就與(yu) 動物沒有什麽(me) 區別了。這種“性善”是通過“心善”的方式呈現出來的。
對於(yu) 此點前人多有論述,如徐複觀說:“孟子所說的性善,實際上是說的‘天之所與(yu) 我者’的‘心善’。”[②]唐君毅也說:“孟子言性,乃即心言性善,及此心即性情心、德性心之義(yi) 。所謂即心言性善,乃就心之直接感應,以指證此心之性之善。”[③]在孟子看來,人性之所以是善的,就在於(yu) 人具有“四端之心”。他說:
乃若其情,則可以為(wei) 善矣,乃所謂善也。若夫為(wei) 不善,非才之罪也。惻隱之心,人皆有之;羞惡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惻隱之心,仁也;羞惡之心,義(yi) 也;恭敬之心,禮也;是非之心,智也。仁義(yi) 禮智,非由外鑠我也,我固有之也,弗思耳矣。(《告子上》)
這是說,就人的實際情況來看,人性是可以行善的。如果其所做不善,並不是其本心造成的。這種“性善”是人本身固有的,不是外在強加於(yu) 人的。其具體(ti) 表現為(wei) “四心”,即惻隱之心、羞惡之心、恭敬之心、是非之心,分別對應於(yu) 仁、義(yi) 、禮、智“四德”。
如果無此“四心”,則人就不能稱作人,“無惻隱之心,非人也;無羞惡之心,非人也;無辭讓之心,非人也;無是非之心,非人也。”(《公孫醜(chou) 上》)可以看出,孟子通過“四心”來論證其性善(“四德”)思想。因此,孟子又說:“君子所性,仁義(yi) 禮智根於(yu) 心。”(《盡心上》)
從(cong) 上麵的分析可以看出,孟子從(cong) “心善”推出“性善”。具體(ti) 來說,惻隱、羞惡、辭讓(恭敬)、是非“四心”是“心善”的表現,仁、義(yi) 、禮、智“四德”則是“性善”的內(nei) 容。這樣看來,“心”是“性”的根本,“性”是“心”的表現。不過孟子又說:“惻隱之心,仁之端也;羞惡之心,義(yi) 之端也;辭讓之心,禮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公孫醜(chou) 上》)
與(yu) 前者相比,這裏沒有把惻隱、羞惡、辭讓、是非“四心”直接等同於(yu) 仁、義(yi) 、禮、智“四德”,而僅(jin) 僅(jin) 把它們(men) 當作仁、義(yi) 、禮、智“四德”的開端。“四心”隻是“四德”的一個(ge) 部分,也就是說,“心”在這裏成了“性”一個(ge) 組成部分。
對於(yu) 這兩(liang) 個(ge) 不同的表述,前人也有辨析,如趙岐認為(wei) 二者並無不同,其在“惻隱之心,仁之端也”一節下注曰:“端者,首也。人皆有仁義(yi) 禮智之首,可引用之。”[④]在“惻隱之心,仁也”一節下注曰:“仁義(yi) 禮智,人皆有其端,懷之於(yu) 內(nei) ,非從(cong) 外消鑠我也。求存之,則可得而用之。舍縱之,則亡失之矣。”[⑤]
不難看出,趙氏認為(wei) ,二者說的都是“四心”是“四德之端”。朱熹則用“心統性情”的思想來解釋“四心”與(yu) “四德”的關(guan) 係。他在“惻隱之心,仁也”一節下注曰:“惻隱、羞惡、辭讓、是非,情也。仁、義(yi) 、禮、智,性也。心,統性情者也。端,緒也。因其情之發,而性之本然可得而見,猶有物在中而緒見於(yu) 外也。”[⑥]
這裏以“惻隱”等“四心”為(wei) 情,以仁義(yi) 禮智“四德”為(wei) 性,心則統合二者。情是性的表現,從(cong) 其表現中能夠看到本性之善。在“惻隱之心,仁之端也”一節下,朱熹注曰:“前篇言是四者為(wei) 仁義(yi) 禮智之端,而此不言端者,彼欲其擴而充之,此直因用以著其本體(ti) ,故言有不同耳。”[⑦]
朱熹在這裏仍然延續其前麵的思想,不過對此“不言端”作了解釋,即認為(wei) 前者是從(cong) 情加以擴充才能成為(wei) 性的角度講的,後者則是因用而見其體(ti) ,即通過情以見其性,因此二者的表述有所不同。[⑧]可見,朱熹通過體(ti) 用的思想來解釋“四心”與(yu) “四德”的關(guan) 係,不過其又把“情”的思想加入進來,這顯然與(yu) 孟子的思想不同。
以上兩(liang) 種表述雖然有些差異,但並不矛盾,即都通過“心善”來說明“性善”。那麽(me) “心”何以就是“善”的呢?在孟子看來,這是天所賦予人的。因此,“心善”是人人天生就有的,而不是從(cong) 後天習(xi) 得的。孟子把這種天生的“心善”又稱作“天爵”、“良貴”。他說:
夫仁,天之尊爵也,人之安宅也。(《公孫醜(chou) 上》)
有天爵者,有人爵者。仁義(yi) 忠信,樂(le) 善不倦,此天爵也;公卿大夫,此人爵也。(《告子上》)
欲貴者,人之同心也。人人有貴於(yu) 己者,弗思耳。人之所貴者,非良貴也。(《告子上》)
在“四德”之中,仁、義(yi) 是根本,禮、智是從(cong) 屬。孟子說:“仁之實,事親(qin) 是也;義(yi) 之實,從(cong) 兄是也。智之實,知斯二者弗去是也;禮之實,節文斯二者是也。”(《離婁上》)而仁、義(yi) 二者之中,仁又是根本,仁是“人心”,義(yi) 是“人路”。
因此,在孟子思想中,仁是可以包含其他“三德”的。這樣上麵說“仁義(yi) ”是“天爵”,是人天生固有的,實際上也包含禮、智二者。而“良貴”說的也是人天生而有的善“心”,是人之所以為(wei) 人的最尊貴的表現。
可以看出,孟子認為(wei) 人之所以為(wei) 人在於(yu) 其有著與(yu) 其他動物不同的地方,即“性善”。孟子並不否認人與(yu) 動物之間相同的自然屬性,因此,在與(yu) 告子辯論的時候,他對告子“食色,性也”的觀點並未直接加以反對。
同時,孟子還提出“形色,天性也”的觀點。但孟子認為(wei) ,人性包含自然屬性和道德屬性兩(liang) 個(ge) 方麵,前者屬於(yu) 小的方麵、賤的方麵,後者屬於(yu) 大的方麵、貴的方麵。他說:
體(ti) 有貴賤,有小大。無以小害大,無以賤害貴。養(yang) 其小者為(wei) 小人,養(yang) 其大者為(wei) 大人。……飲食之人,則人賤之矣,為(wei) 其養(yang) 小以失大也。(《告子上》)
這裏小、大分別指“小體(ti) ”“大體(ti) ”。所謂“小體(ti) ”即耳目口鼻等感官的生理欲望,“大體(ti) ”則指人“心”的道德屬性。如果順從(cong) 小體(ti) ,則為(wei) 小人;反之,順從(cong) 大體(ti) ,則為(wei) 大人。
“耳目之官不思,而蔽於(yu) 物,物交物,則引之而已矣。心之官則思,思則得之,不思則不得也。此天之所與(yu) 我者,先立乎其大者,則其小者弗能奪也。此為(wei) 大人而已矣。”(《告子上》)耳目等感官的生理欲望容易受到外物的影響,從(cong) 而被蒙蔽。
而心具有“思”的主動性,這是天所賦予人獨特的能力,因此,不會(hui) 受到外物的影響。“賤”“貴”同樣相對於(yu) 人的生理屬性和道德屬性來講的。“賤”指飲食口腹之欲,“貴”指的就是前麵所說的“良貴”。
在孟子看來,如果喪(sang) 失人的“本心”,僅(jin) 僅(jin) 順從(cong) 其生理欲望,那麽(me) 就是小人、庶民。他常常用“禽獸(shou) ”來比喻這類人。孟子說:
人之所以異於(yu) 禽獸(shou) 者幾希,庶民去之,君子存之。(《離婁下》)
人之有道也,飽食、煖衣、逸居而無教,則近於(yu) 禽獸(shou) 。(《滕文公上》)
其日夜之所息,平旦之氣,其好惡與(yu) 人相近也者幾希,則其旦晝之所為(wei) ,有梏亡之矣。梏之反覆,則其夜氣不足以存;夜氣不足以存,則其違禽獸(shou) 不遠矣。(《告子上》)
這些說的都是如果喪(sang) 失“本心”,那麽(me) 就離禽獸(shou) 不遠了。因此,在與(yu) 告子辯論的時候,孟子極力反對將人性與(yu) 動物之性相等同,“然則犬之性,猶牛之性;牛之性,猶人之性與(yu) ?”(《告子上》)如果從(cong) “生之謂性”的角度來看,人與(yu) 動物沒有什麽(me) 區別,但這卻不是人之為(wei) 人的本質特征,因為(wei) 人與(yu) 動物屬於(yu) 不同的種類。孟子說:
故凡同類者,舉(ju) 相似也,何獨至於(yu) 人而疑之?聖人與(yu) 我同類者。…………故曰:口之於(yu) 味也,有同耆焉;耳之於(yu) 聲也,有同聽焉;目之於(yu) 色也,有同美焉。至於(yu) 心,獨無所同然乎?心之所同然者何也?謂理也,義(yi) 也。聖人先得我心之所同然耳。故理義(yi) 之悅我心,猶芻豢之悅我口。(《告子上》)
孟子認為(wei) ,凡是同種類的事物,都有相同的屬性。對於(yu) 美味、美色等,人類都有相同的感覺,那麽(me) 對於(yu) “心”,人類也應該有相同的內(nei) 容。孟子的這種論證正確與(yu) 否,暫且放在一邊,但其“凡同類者,舉(ju) 相似也”的邏輯卻是清楚明白的。動物與(yu) 人屬於(yu) 不同的種類,因此,其本性也必然不同。這也就是孟子為(wei) 什麽(me) 不把生理屬性當作人的本性的原因所在。
因此,孟子一再強調人的修養(yang) 工夫,從(cong) 而避免淪為(wei) 禽獸(shou) 。他說:“君子所以異於(yu) 人者,以其存心也。君子以仁存心,以禮存心。”(《離婁下》)而“存心”則能“養(yang) 性”,“盡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則知天矣。存其心,養(yang) 其性,所以事天也。”(《盡心上》)
通過上麵的分析,可以看出,孟子在人性論上一個(ge) 重要方麵就是嚴(yan) 辨人性、物性之異。其實先秦儒家關(guan) 於(yu) “性”的論述大多都是從(cong) 人的角度講的,如《尚書(shu) ·湯誥》說:“惟皇上帝,降衷於(yu) 下民,若有恒性。”《左傳(chuan) ·襄公十四年》說:“天生民而立之君,使司牧之,勿使失性。”《禮記·樂(le) 記》說:“人生而靜,天之性也;感於(yu) 物而動,性之欲也。”
《大戴禮記·文王官人》說:“民有五性,喜、怒、欲、懼、憂也。”孟子弟子公都子所列舉(ju) 的三種人性論,也都是就人來講的。荀子關(guan) 於(yu) “性”的思想雖然與(yu) 孟子相反,但也是從(cong) 人的角度來講的,如“人之性惡,其善者偽(wei) 也”(《性惡》),“散名之在人者:生之所以然者謂之性”(《正名》),等等。
在郭店竹簡中,我們(men) 也能看到類似的思想,如《性自命出》說:“凡人雖有性,心無定之誌,待物而後作”、“四海之內(nei) ,其性一也。其用心各異,教使然也”。《性自命出》還說:“牛生而長,雁生而伸,其性使然;人而學或使之也。”
這裏說的“牛性”“雁性”也是指他們(men) 的自然屬性,與(yu) 人類具有學習(xi) 能力的特性是不同的。《成之聞之》也說:“民皆有性而聖人不可慕也。”雖然以上所論“性”的內(nei) 容不盡相同,但大多從(cong) 人的角度論“性”。即使提到物性,也是在與(yu) 人性不同的角度進行論述的。
二、以《中庸》為(wei) 代表的人性、物性相同模式
與(yu) 孟子的人性、物性相異的人性論模式不同,《中庸》所代表的是一種人性、物性相同模式的人性論思想。
《中庸》開篇即對“性”作了論述:
天命之謂性,率性之謂道,修道之謂教。
這是說,“性”是從(cong) 天而來的,順此性而行,則是“道”,用此“道”來教化、治理天下民眾(zhong) ,就是“教”。那麽(me) “性”指什麽(me) 呢?鄭玄認為(wei) 此指仁、義(yi) 、禮、智、信“五常”:“天命,謂天所命生人者也,是謂性命。木神則仁,金神則義(yi) ,火神則禮,水神則信,土神則知。”[⑨]這明顯地受到了漢代思想的影響,顯然與(yu) 《中庸》思想不符。
朱熹雖然以“理”釋“性”,但同樣以“五常”為(wei) 其內(nei) 容,其說:“命,猶令也。性,即理也。天以陰陽五行化生萬(wan) 物,氣以成形,而理亦賦焉,猶命令也。於(yu) 是人物之生,因各得其所賦之理,以為(wei) 健順五常之德,所謂性也。”[⑩]這同樣不符合《中庸》的本意。
從(cong) 《中庸》全篇來看,其所說“性”指的是“誠”。其說:
自誠明,謂之性;自明誠,謂之教。
無論是“自誠明”,還是“自明誠”,都是以“誠”為(wei) 內(nei) 容的。二者的區別僅(jin) 僅(jin) 是實現方式的不同。在《中庸》作者看來,“誠”乃天道,是一切事物存在的根據。“誠者,天之道也。”“誠者,物之終始。不誠,無物。”
正因為(wei) 如此,《中庸》所講的“性”不僅(jin) 包含“人性”,而且包含“物性”。“人性”和“物性”的區別僅(jin) 在於(yu) “人”能夠通過修養(yang) 工夫來擴充、完善自己的“性”,而“物”則沒有此種工夫。因此,《中庸》又說:“誠之者,人之道也。”
對於(yu) “人”的修養(yang) 工夫,《中庸》分為(wei) 兩(liang) 種:一種是天性完備,不需要經過後天工夫就能充分體(ti) 現其“性”的人;一種是受到後天染蔽,需要經過後天不斷修養(yang) 才能充分實現其“性”的人。前者指的是聖人,後者指的是賢人與(yu) 眾(zhong) 人。《中庸》說:
誠者,不勉而中,不思而得,從(cong) 容中道,聖人也;誠之者,擇善而固執之者也。
聖人沒有經過後天的染蔽,其本身就是“天道”最完美的體(ti) 現。從(cong) 此種角度來看,其與(yu) “天道”並無區別,因此,可以用“誠者”來表示。這也就是前麵說的“自誠明,謂之性”。而一般的人則需要通過後天的工夫來實現其“性”,即通過不斷地做善事並保持固守來使其“性”顯現出來。這也就是前麵說的“自明誠,謂之教。”
對於(yu) 這兩(liang) 種方式,《中庸》分別作了論述。對於(yu) 前者,其說:
唯天下至誠,為(wei) 能盡其性;能盡其性,則能盡人之性;能盡人之性,則能盡物之性;能盡物之性,則可以讚天地之化育;可以讚天地之化育,則可以與(yu) 天地參矣。
這種天下至誠的人指的就是聖人。隻有這種人才能一開始就能充分發揮自己的先天本性。然後其還能夠把這種先天本性推廣到他人之性中,從(cong) 而使他人也能充分實現他們(men) 自己的本性。不僅(jin) 如此,聖人還能讓萬(wan) 物之性也充分地實現出來。
然後就可以參與(yu) 到自然界生生不已的變化繁育過程中。這樣就達到了“與(yu) 天地參”的境界。從(cong) 此可見,“人性”與(yu) “物性”是有共同性的,不然其就不能把“人性”擴充到“物性”之中。
對於(yu) 後者,《中庸》說:
其次致曲,曲能有誠,誠則形,形則著,著則明,明則動,動則變,變則化,唯天下至誠為(wei) 能化。
鄭玄注曰:“致,至也。曲,猶小小之事。”朱熹注曰:“致,推致也。曲,一偏也”。按照鄭玄的解釋,“致”指“至”,即上麵所講的“至誠”,意思是說,於(yu) 細小之事中雖然不能盡性,但可以體(ti) 現“至誠”這種天道。
按照朱熹的解釋,意思則是把誠這種天道推到具體(ti) 事物之中。其實這裏說的是“自明誠”的修養(yang) 工夫。所謂“致曲”,就是於(yu) “曲”中致“誠”,即在具體(ti) 事物的實踐過程中來實現自己的“性”。這種實踐活動主要指道德活動,即前麵說的“擇善而固執之者”。
既然“誠”是天下萬(wan) 物的本體(ti) ,那麽(me) 其也必然體(ti) 現在天下的每一個(ge) 事物中。這樣就能在具體(ti) 事物中認識“誠”、實現“誠”。“誠則形,形則著”等是對這一實現過程的具體(ti) 描述。這是一個(ge) 由小到大、由淺入深的過程,最終達到一種“大而化之”的地步,也就是“至誠”的境界,即“誠”完全得以實現的境地。[11]
雖然實現“誠”的工夫有著不同的方式,但其最終的境界都是一樣的。對於(yu) 這種境界,《中庸》說:
故至誠無息。不息則久,久則征,征則悠遠,悠遠則博厚,博厚則高明。博厚,所以載物也;高明,所以覆物也;悠久,所以成物也。博厚配地,高明配天,悠久無疆。如此者,不見而章,不動而變,無為(wei) 而成。
這種境界也就是“至誠”。作為(wei) 天道的“誠”體(ti) 是生生不息的,其體(ti) 現在天下的一切事物中。其具有“悠遠”“博厚”“高明”等不同的性征,對於(yu) 天下萬(wan) 物起著不同的作用。“博厚”用以承載萬(wan) 物,與(yu) 地相配;“高明”用以覆蓋萬(wan) 物,與(yu) 天相配。“悠久”用以成就萬(wan) 物,表示“誠”體(ti) 本身。
“誠”體(ti) 對於(yu) 萬(wan) 物的成就是無為(wei) 無形的,萬(wan) 物並不知道“誠”體(ti) 的這種作用。因此《中庸》又說:“天地之道,可一言而盡也:其為(wei) 物不貳,則其生物不測。”這裏的“天地之道”實際講的隻是“天道”,亦即“誠”,因為(wei) “地道”也是從(cong) “天道”而來的。
正因為(wei) 人、物有著共同的“性”,因此,人類在成就自己本性的同時,還要成就萬(wan) 物的本性。《中庸》說:
誠者,非自成己而已也,所以成物也。成己,仁也。成物,知也。性之德也,合外內(nei) 之道也,故時措之宜也。
“成己”隻是“性”之實現的開始,“成物”才是“性”之實現的目標。隻有“成己”和“成物”都做到了,“性”才完全實現。這也就是其說的“性之德也,合外內(nei) 之道也。”
從(cong) 上麵的分析可以看出,在《中庸》中,人性、物性是相同的,因為(wei) 二者有著共同的本源,即“天道”之“誠”。正因為(wei) 這種相同性的存在,才使得人類能夠幫助萬(wan) 物充分實現它們(men) 的本性,從(cong) 而達到“與(yu) 天地參”的境界。
《中庸》的這種人性、物性相同模式在早期儒家中並不居於(yu) 主流地位。從(cong) 現有文獻來看,隻有《易傳(chuan) 》的人性論思想與(yu) 其相似。《易傳(chuan) 》十篇雖然非一時一人之作,但其在思想內(nei) 容上有著前後一貫的地方,即皆對《易經》進行哲學化的解釋。因此,漢人把它們(men) 合在一起,稱作“十翼”。對於(yu) 人性,《易傳(chuan) 》亦從(cong) 天道論的角度加以論述。
如《乾·彖傳(chuan) 》說:“大哉乾元,萬(wan) 物資始,乃統天。雲(yun) 行雨施,品物流行。……乾道變化,各正性命,保合太和,乃利貞。”“乾”在《周易》中代表“天”。這是說,宇宙萬(wan) 物皆源於(yu) “天”這個(ge) 本源,故皆統合於(yu) “天”。“雲(yun) 行雨施,品物流行”是對“天”生成萬(wan) 物過程的描述。萬(wan) 物在由天道生成的過程中,各自形成自己的“性命”。
“性命”是從(cong) 不同方麵來講的,實際指的是一個(ge) 內(nei) 容。從(cong) 天道賦予萬(wan) 物之方麵來講即是“命”,從(cong) 萬(wan) 物之繼承天道的方麵來講即是“性”。對於(yu) 人性、物性之間的關(guan) 係,《易傳(chuan) 》雖然沒有明顯地說明。
但從(cong) 上麵分析來看,其顯然認為(wei) 人性、物性皆源於(yu) 天道。因此,《易傳(chuan) 》也是持人性、物性相同思想的,盡管其與(yu) 《中庸》的具體(ti) 內(nei) 容不同。
三、兩(liang) 種人性論模式不同的原因
《中庸》,一般認為(wei) 是子思所作。對於(yu) 子思、孟子,學界大多認為(wei) 其屬於(yu) 同一學派,即思孟學派。荀子最早把子思、孟子放在一起進行批評,說他們(men) “略法先王而不知其統,猶然而材劇誌大,聞見雜博。案往舊造說,謂之五行。……此真先君子之言也。子思唱之,孟軻和之。”(《非十二子》)漢代司馬遷也說:“孟軻,鄒人也。受業(ye) 於(yu) 子思之門人。”(《史記·孟軻荀卿列傳(chuan) 》)
到了宋代,理學家為(wei) 了突出儒家的“道統”,構建一個(ge) 孔子、曾子、子思、孟子的傳(chuan) 承譜係,因此把《論語》《大學》《中庸》《孟子》並稱“四書(shu) ”,成了與(yu) “五經”具有同等地位的經典。如朱熹在《中庸章句序》中說:“見而知之者,為(wei) 顏氏、曾氏之傳(chuan) 得其宗。及曾氏之再傳(chuan) ,而複得夫子之孫子思,則去聖遠而異端起矣。”[12]
隨著出土文獻的不斷發現,尤其是郭店竹簡的出土,學者對於(yu) 思孟學派的存在更加確信。如荀子批評的“五行”即是其一。以前對其解釋有著不同看法,隨著馬王堆帛書(shu) 、郭店竹簡《五行》的出土,其具體(ti) 內(nei) 容始大白於(yu) 天下。
龐樸最先指出《五行》說的仁、義(yi) 、禮、智、聖就是荀子批評的“五行”,[13]並在《中庸》《孟子》中找到相應的內(nei) 容。[14]陳來則指出《五行》經部為(wei) 子思所作、說部為(wei) 孟子所作,從(cong) 而落實了荀子“子思唱之,孟軻和之”的說法。[15]這些都說明了孟子與(yu) 子思的密切關(guan) 係。[16]
的確,從(cong) 思想內(nei) 容上看,子思、孟子有一些相似之處。如在《中庸》和《孟子》中,我們(men) 還可以發現一處二者基本相同的文字。《中庸》說:
在下位不獲乎上,民不可得而治矣。獲乎上有道:不信乎朋友,不獲乎上矣。信乎朋友有道:不順乎親(qin) ,不信乎朋友矣。順乎親(qin) 有道:反諸身不誠,不順乎親(qin) 矣。誠身有道:不明乎善,不誠乎身矣。誠者,天之道也;誠之者,人之道也。
《孟子·離婁上》說:
居下位而不獲於(yu) 上,民不可得而治也。獲於(yu) 上有道:不信於(yu) 友,弗獲於(yu) 上矣。信於(yu) 友有道:事親(qin) 弗悅,弗信於(yu) 友矣。悅親(qin) 有道:反身不誠,不悅於(yu) 親(qin) 矣。誠身有道:不明乎善,不誠其身矣。是故誠者,天之道也;思誠者,人之道也。
兩(liang) 相比較,除了個(ge) 別表述外,內(nei) 容基本相同,這也反映了《中庸》思想對於(yu) 孟子的影響。
除了相同的地方外,孟子與(yu) 子思的思想在一些地方也存在著差異。從(cong) 上麵的分析來看,二者在人性、物性的關(guan) 係上就有著明顯的不同。那麽(me) ,這種不同是什麽(me) 原因造成的呢?
從(cong) 《中庸》和孟子對於(yu) 人性的論述來看,有沒有本體(ti) 論設定是造成二者不同的一個(ge) 根本原因。在《中庸》中有一個(ge) 本體(ti) 論的設定,即天下萬(wan) 物都是由天生成的,這樣天下萬(wan) 物就從(cong) 同一個(ge) 本體(ti) 那裏繼承了同一種“天命”,此種“天命”落實到每個(ge) 具體(ti) 事物中就成了每個(ge) 具體(ti) 事物的“性”,此即“天命之謂性”。
《中庸》還對“天命”的內(nei) 容作了說明,即“誠者,天之道也。”雖然天下萬(wan) 物皆從(cong) “天命”而來,但“天命”在每個(ge) 事物中表現的情況並不相同,因此出現了種種不同的事物。人與(yu) 物的不同,在於(yu) 人能對其所有之“性”有自覺的認識,並能通過修養(yang) 工夫的方式使其充分發揮出來。
而物則沒有此種自覺、此種工夫。與(yu) 《中庸》人性論相似的《易傳(chuan) 》也有此種架構,即本體(ti) 論的設定,如其說的“乾道變化,各正性命”、“一陰一陽之謂道,繼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等等。
孟子對於(yu) 人性則沒有一個(ge) 本體(ti) 論設定。在孟子中,雖然其也認為(wei) “心”是天之所賦予的,但他強調天對人的獨特性,即認為(wei) 隻有人才有“心”的自覺。動物則沒有此種“心”、“性”,更不用談其他物種了。因此,他特別強調人、物之間的區別。
雖然在生理屬性等方麵,人與(yu) 動物有著相同的一麵,但孟子並不以此作為(wei) 人之為(wei) 人的本質特征。因此,在孟子那裏,從(cong) 人推到萬(wan) 物是缺乏基礎的。雖然他也談到“親(qin) 親(qin) 而仁民,仁民而愛物”(《盡心上》),但如果按照其人、物之辨的思想,這種推論是不能成立的。因此,從(cong) 理論上講,孟子的人性論思想是有一定缺陷的。
由於(yu) 本體(ti) 論方麵的不同,也造成了《中庸》、孟子在“性”“命”關(guan) 係方麵的不同。《中庸》有其本體(ti) 論的設定,因此,其“性”“命”關(guan) 係是上下一貫的。“命”是從(cong) 天道下降萬(wan) 物的角度講的,“性”則是從(cong) 萬(wan) 物承接天道的角度講的,二者是一體(ti) 之兩(liang) 麵,是統一的,不是分離的。在孟子思想中並沒有本體(ti) 論的設定,因此其“性”“命”關(guan) 係是分離的。
孟子認為(wei) ,對於(yu) 人來講,“性”是內(nei) 在的、主動的,是通過個(ge) 人的努力就可以實現的,“求則得之,舍則失之,是求有益於(yu) 得也,求在我者也。”(《盡心上》);“命”則是外在的、受限製的,不是通過個(ge) 人努力就一定可以實現的,“求之有道,得之有命,是求無益於(yu) 得也,求在外者也。”這種受外在條件限製的“命”,又被稱作“天”,“莫之為(wei) 而為(wei) 者,天也;莫之致而至者,命也。”(《萬(wan) 章上》)在這種情況下,“性”與(yu) “天”也是分離的。
孟子還從(cong) 人的自然屬性和本質屬性的方麵,對“性”“命”的區別作了論述:
口之於(yu) 味也,目之於(yu) 色也,耳之於(yu) 聲也,鼻之於(yu) 臭也,四肢之於(yu) 安佚也,性也,有命焉,君子不謂性也。仁之於(yu) 父子也,義(yi) 之於(yu) 君臣也,禮之於(yu) 賓主也,智之於(yu) 賢者也,聖人之於(yu) 天道也,命也,有性焉,君子不謂命也。(《盡心下》)
耳、目、口、鼻之欲,是人天生就有的自然屬性,也是先天賦予人的本能,因此可以稱作“性”。但這種自然屬性的滿足受到外在條件的限製,因此又被稱作“命”。從(cong) 其受限製的方麵來講,其就不能稱作“性”;仁、義(yi) 、禮、智等道德屬性也是先天賦予人的,也是人不能主動選擇的,因此可以稱作“命”。但這種道德屬性又是內(nei) 在的,其實現是不受外在條件限製的,因此其又可以稱作“性”。
除了上麵所講的受外在條件限製的“命”外,孟子還講“正命”,其說:“莫非命也,順受其正。是故知命者,不立乎岩牆之下。盡其道而死者,正命也。桎梏死者,非正命也。”(《盡心上》)可以看出,這種“命”是人的自然生命與(yu) 道義(yi) 擔當的統一。因此,知道“命”的人不會(hui) 站在危牆之下。而那些以身試法死亡的人則非“正命”。
這種“正命”認識了“命”的應當性,同樣不受外在的限製的,從(cong) 這方麵來講,其也就是“性”。因此,在這裏“性”“命”(“天”)又統一起來了。孟子說:“盡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則知天矣。存其心,養(yang) 其性,所以事天也。夭壽不貳,修身以俟之,所以立命也。”(同上)
從(cong) 上麵分析來看,《中庸》、孟子之所以對於(yu) 人性、物性關(guan) 係有著不同的認識在於(yu) 他們(men) 思想中是否有一個(ge) 本體(ti) 論的設定。這隻是就二者人性論思想的不同來分析的,但並不能推廣到其他一切思想體(ti) 係。
四、兩(liang) 種人性論模式的影響
《中庸》、孟子所代表的早期儒家人性論的兩(liang) 種模式,實際上反映了人性的普遍性與(yu) 特殊性的關(guan) 係問題。《中庸》認為(wei) 人性、物性有著普遍性,人性、物性的區別並不在於(yu) 其所含之“性”的不同,而在於(yu) 其能否自覺地實現其“性”。孟子則認為(wei) 人有著與(yu) 其他事物不同的特性,這才是人之為(wei) 人的本質所在。
這種思想在早期儒家“天地之性人為(wei) 貴”、“人者,五行之秀氣”等以人類為(wei) 萬(wan) 物中心觀念下,並沒有顯現出什麽(me) 問題。因此,漢唐儒家所持的人性論基本上都是從(cong) 人的角度出發的,如董仲舒的性三品說、揚雄的性善惡混說、李翱的性善情惡說等都是如此。
但隨著佛教、道教思想發展的深入,孟子的這種人性論模式逐漸暴露出其不足。佛教自東(dong) 漢末年傳(chuan) 入中國,其一開始宣揚的理論也是就人來講的。人人皆有佛性,與(yu) 儒家講的“人人皆可以為(wei) 堯舜”在理論上有著相似之處。然隨著佛教在中國傳(chuan) 播的深入,“自中唐之後,佛性思想就出現一種由眾(zhong) 生有性到萬(wan) 物有性方麵發展的傾(qing) 向。”[17]
明確提出這種思想的是天台宗的湛然。湛然提出了“無情有性”思想。在他看來,世界萬(wan) 物都是真如的表現,佛性隻是真如的另一種稱呼,因此,世界上的萬(wan) 事萬(wan) 物皆有佛性。
他說:“萬(wan) 法是真如,由不變故。真如是萬(wan) 法,由隨緣故。子信無情無佛性者,豈非萬(wan) 法無真如耶?”(《金剛錍》)、“佛性既具空等三義(yi) ,即三諦,是則一切諸法無非三諦,無非佛性。”(《大涅槃經疏》)這種思想後來為(wei) 禪宗所繼承,禪宗所說的“青青翠竹,盡是法身;鬱鬱黃花,無非般若”都是這個(ge) 意思。
從(cong) 中國思想傳(chuan) 統來看,除了《中庸》等儒家著作外,道家也有這種人性、物性相通的思想。在道家看來,世界萬(wan) 物皆是“道”的產(chan) 物,其落實到每個(ge) 事物之中便成為(wei) 每個(ge) 事物的特性,即“德”。
《莊子·天地》說:“泰初有無,無有無名,一之所起,有一而未形。物得以生,謂之德;未形者有分,且然無間,謂之命;留動而生物,物成生理,謂之形;形體(ti) 保神,各有儀(yi) 則,謂之性。”“無”是世界萬(wan) 物的本源,其落實到萬(wan) 物之中就是“德”。這種“德”又是每個(ge) 事物存在的法則,即“性”。
後來的道教也繼承了道家這種思想,到了唐代也提出了“一切萬(wan) 物,皆有道性”的思想,如潘師正說:“一切有形,皆含道性”(《道門經法相承次序》卷上)、孟安排說:“一切含識,乃至畜生、果木、石者,皆有道性也”(《道教義(yi) 樞》卷八),等等。
可以看出,到了唐代,佛教、道教都提出了世界萬(wan) 物皆有佛性或道性的理論,他們(men) 的內(nei) 容雖然有所不同,但講的都是人性、物性的普遍性問題。這種思想對於(yu) 宋明理學產(chan) 生了重要的影響。
相比佛教、道教的人性、物性普遍性思想,孟子的人性、物性相異的思想在當時就顯得不足了。因為(wei) 僅(jin) 僅(jin) 強調人性特殊性的一麵,那麽(me) 如何把人的這種特殊性推廣到其他萬(wan) 物中就成問題了。
同時,這與(yu) 儒家所實現的“天下一家,萬(wan) 物一體(ti) ”的最高理想也是相抵牾的。這也就成了宋明理學家所要解決(jue) 的問題,因此,《中庸》和《易傳(chuan) 》成了宋明理學家建構其人性論思想體(ti) 係的重要資源。
周敦頤是最先構建人性、物性統一性的理學家。周敦頤認為(wei) 世界萬(wan) 物皆由“太極”這個(ge) 本體(ti) 生成,“太極動而生陽,動極而靜,靜而生陰。靜極複動。一動一靜,互為(wei) 其根;分陰分陽,兩(liang) 儀(yi) 立焉。……二氣交感,化生萬(wan) 物。萬(wan) 物生生,而變化無窮焉。惟人也,得其秀而最靈。”[18]
既然人與(yu) 萬(wan) 物皆由“太極”生成,那麽(me) 二者在“性”上也應該有其同一性。正如朱熹注曰:“蓋人物之生,莫不有太極之道焉。”“太極”又被稱作“誠”,“‘大哉乾元,萬(wan) 物資始’,誠之源也。‘乾道變化,各正性命’,誠斯立也。”[19]可以看出,這是以《中庸》之“誠”來解釋《易傳(chuan) 》的“性命”思想。
周敦頤對於(yu) 人性、物性關(guan) 係的論述並不明顯。張載、二程對於(yu) 此問題則有明確地認識,如張載說:
性者,萬(wan) 物之一源,非有我之得私也。惟大人為(wei) 能盡其道,是故立必俱立,知必周知,愛必兼愛,成不獨成。[20]
張載認為(wei) ,世界萬(wan) 物皆由“太虛”生成,人性、物性也都源於(yu) 此。“太虛無形,氣之本體(ti) ,其聚其散,變化之客形爾;至靜無感,性之淵源。”[21]正是出自同一本源,因此,張載也講《中庸》的“盡人物之性”:“盡其性,能盡人物之性。”[22]二程也認為(wei) 人性、物性有著同一性,如:
告子雲(yun) “生之謂性”則可。凡天地所生之物,須是謂之性。皆謂之性則可,於(yu) 中卻須分別牛之性、馬之性。是他便隻道一般,如釋氏說蠢動含靈,皆有佛性,如此則不可。“天命之謂性,率性之謂道”者,天降於(yu) 下,萬(wan) 物流形,各正性命者,是所謂性也。
循其性而不失,是所謂道也。此亦通人物而言。循性者,馬則為(wei) 馬之性,又不做牛底性;牛則為(wei) 牛之性,又不為(wei) 馬底性。此所謂率性也。人在天地之間,與(yu) 萬(wan) 物同流,天幾時分別出是人是物?[23]
二程並不反對告子“生之謂性”和佛教“蠢動含靈,皆有佛性”的說法。他們(men) 認為(wei) 告子和佛教的錯誤在於(yu) 隻看到人性、物性同一性的一麵,而沒有看到人性、物性差異性的一麵。用“理一分殊”的說法來講,就是他們(men) 隻看到了“理一”,沒有看到“分殊”。可以看出,二程在這裏也用了《中庸》“天命之謂性”的說法。
張載、二程雖然意識到了人性、物性同一性的問題,但他們(men) 並沒有意識到此問題的複雜性,也沒有涉及到《中庸》、孟子兩(liang) 種人性論模式不同的問題。這一問題到了朱熹那裏才有了比較深入的討論。朱熹對於(yu) “四書(shu) ”都作了係統的注解。朱熹注解“四書(shu) ”並非還原它們(men) 的本義(yi) ,而是要把他的“理”本論思想注入到“四書(shu) ”中。
“四書(shu) ”本身並非一個(ge) 完整的整體(ti) ,在很多思想方麵存在著差異。上麵所說的《中庸》與(yu) 孟子對於(yu) 人性、物性關(guan) 係看法的不同就是一個(ge) 明顯的例子。這也就成了朱熹在注解《中庸》和《孟子》的時候不得不麵對的一個(ge) 問題。在《四書(shu) 章句集注》中,《論語集注》、《孟子集注》完成在前,《大學章句》、《中庸章句》完成在後。在《孟子》“人之所以異於(yu) 禽於(yu) 獸(shou) 者幾希,庶民去之,君子存之”下朱熹注曰:
人物之生,同得天地之理以為(wei) 性,同得天地之氣以為(wei) 形;其不同者,獨人於(yu) 其聞得形氣之正,而能有以全其性,為(wei) 少異耳。雖曰少異,然人物之所以分,實在於(yu) 此。[24]
在孟子那裏,人與(yu) 物的區別在於(yu) 人具有“性善”之性,這是其他萬(wan) 物所不能具有的。朱熹則認為(wei) 人與(yu) 物的性都源於(yu) “天地之理”,其不同的地方隻在於(yu) “天地之氣”正與(yu) 不正的區別。這與(yu) 孟子思想顯然大異。在“然則犬之性,猶牛之性;牛之性,猶人之性與(yu) ?”下朱熹說:
性者,人之所得於(yu) 天之理也;生者,人之所得於(yu) 天之氣也。性,形而上者也;氣,形而下者也。人物之生,莫不有是性,亦莫不有是氣。然以氣言之,則知覺運動,人與(yu) 物若不異也;以理言之,則仁義(yi) 禮智之稟,豈物之所得而全哉?此人之性所以無不善,而為(wei) 萬(wan) 物之靈也。[25]
與(yu) 上麵所說有所不同,這裏又強調了人性、物性在“氣”方麵是相同的,在“理”方麵則有所得全與(yu) 不全的區別。那麽(me) 人性、物性究竟是在“理”方麵相同,還是在“氣”方麵相同呢?
從(cong) 朱熹的思想體(ti) 係來看,前者是符合朱熹本人思想的,而後者則受到《孟子》“本文”的牽製。[26]因此在《中庸章句》中就不存在這一問題。在“天命之謂性,率性之謂道,修道之謂教”下朱熹注曰:
天以陰陽五行化生萬(wan) 物,氣以成形,而理亦賦焉,猶命令也。於(yu) 是人物之生,因各得其所賦之理,以為(wei) 健順五常之德,所謂性也。……性道雖同,而氣稟或異,故不能無過不及之差。[27]
在“唯天下至誠,為(wei) 能盡其性”一節下朱熹注曰:
人物之性,亦我之性,但以所賦形氣不同而有異耳。[28]
這都是說人性、物性在“理”上相同的,其區別僅(jin) 在於(yu) 所稟之“氣”的不同。
《中庸》、孟子的人性論思想屬於(yu) 不同的模式。朱熹的理論架構無疑與(yu) 《中庸》相似,因此,其在注《中庸》的時候沒有遇到困難。但對於(yu) 《孟子》,其注解就沒有那麽(me) 順暢了,因此,出現了“理同氣異”與(yu) “氣同理異”的矛盾。
對於(yu) 這個(ge) 矛盾,朱熹的學生黃商伯已經指出,朱熹當時的回答是:“論萬(wan) 物之一原,則理同而氣異;觀萬(wan) 物之異體(ti) ,則氣猶相近而理絕不同也。氣之異者,粹駁之不齊;理之異者,偏全之或異。”[29]
“理同而氣異”是本體(ti) 角度來講的,“氣相近而理絕不同”則是從(cong) 現象層麵講的。可以看出,“理絕不同”講的實際上還是“氣異”的問題,因為(wei) “理”的“偏全之或異”從(cong) 根本上講還是“氣”造成的。
可見,宋明理學家建構的哲學體(ti) 係大多都有一個(ge) 本體(ti) 論的設定,這也就使得他們(men) 在人性、物性關(guan) 係的問題上與(yu) 《中庸》的思想更為(wei) 接近。因此,周敦頤、張載、二程以及朱熹都不得不肯定人性、物性有著相同的本源。
這同時也就造成了他們(men) 思想與(yu) 孟子的矛盾,從(cong) 而不得不對這種矛盾進行解釋。這也就是二程肯定告子“生之謂性”、朱熹提出“理同氣異”與(yu) “氣同理異”兩(liang) 種矛盾說法的原因所在。
綜上可知,在早期儒家人性論中除了人性善惡的思想外,還有人性、物性關(guan) 係的思想。這種思想有著兩(liang) 種模式:一種是以《中庸》為(wei) 代表的人性、物性相同模式;一種是以孟子為(wei) 代表的人性、物性相異模式。在宋明以前,孟子的人性論模式居於(yu) 主流地位。由於(yu) 受到佛教、道教的刺激,從(cong) 宋明以後《中庸》的人性論模式開始受到重視。
兩(liang) 種模式本來屬於(yu) 不同的理論體(ti) 係,各有其特色。但到了朱熹注“四書(shu) ”的時候,其不得不同時麵對兩(liang) 個(ge) 文本,於(yu) 是造成了其思想上的矛盾。這不僅(jin) 對宋明理學產(chan) 生了重要的影響,而且對韓國儒學也產(chan) 生了深遠的影響。[30]
注釋:
[①]陳來:《竹帛〈五行〉與(yu) 簡帛研究》,生活·讀書(shu) ·新知三聯書(shu) 店2009年,第76頁。
[②]徐複觀:《中國人性論史》,華東(dong) 師範大學出版社2001年,第104頁。
[③]唐君毅:《中國哲學原論(原性篇)》,中國社會(hui) 科學出版社2005年,第13頁。
[④][清]焦循:《孟子正義(yi) 》,中華書(shu) 局1987年,第234頁。
[⑤][清]焦循:《孟子正義(yi) 》,第757頁。
[⑥][宋]朱熹:《四書(shu) 章句集注》,中華書(shu) 局1983年,第239頁。
[⑦][宋]朱熹:《四書(shu) 章句集注》,第329頁。
[⑧]關(guan) 於(yu) “四心”與(yu) “四德”的關(guan) 係問題,可參看李存山《“四端”與(yu) “四德”及其他——讀〈孟子〉辨義(yi) 四則》,《中原文化研究》2015年第5期;梁濤:《郭店竹簡與(yu) 思孟學派》,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8年,第348—350頁。
[⑨][唐]孔穎達:《禮記正義(yi) 》,北京大學出版社2000年,第1661頁。
[⑩][宋]朱熹:《四書(shu) 章句集注》,中華書(shu) 局1983年,第18頁。
[11]關(guan) 於(yu) 《中庸》此兩(liang) 種實現方式的詳細內(nei) 容,可參看任蜜林《下貫上通:〈中庸〉性命論》,《雲(yun) 南大學學報》(社會(hui) 科學版),2017年第3期。
[12][宋]朱熹:《四書(shu) 章句集注》,第15頁。
[13]龐樸:《馬王堆帛書(shu) 解開了思孟五行說之謎》,《文物》1977年第10期。
[14]龐樸:《竹帛〈五行〉篇與(yu) 思孟“五行”說》,《哲學與(yu) 文化》1999年第5期。
[15]陳來:《竹帛〈五行〉篇為(wei) 子思、孟子所作論》,《孔子研究》2007年第1期。
[16]關(guan) 於(yu) 思孟學派的論述,可參看梁濤《郭店竹簡與(yu) 思孟學派》,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8年,第34—59頁。
[17]賴永海:《中國佛性論》,江蘇人民出版社2010年,第182頁。
[18][宋]周敦頤:《周敦頤集》,中華書(shu) 局1990年,第4—6頁。
[19][宋]周敦頤:《周敦頤集》,第13頁。
[20][宋]張載:《張載集》,中華書(shu) 局1978年,第21頁。
[21][宋]張載:《張載集》,第7頁。
[22][宋]張載:《張載集》,第22頁。
[23][宋]程顥、程頤:《二程集》,中華書(shu) 局2004年,第29—30頁。
[24][宋]朱熹:《四書(shu) 章句集注》,第298—299頁。
[25][宋]朱熹:《四書(shu) 章句集注》,第332頁。
[26]李存山:《中韓儒學的“性情之辨”與(yu) “人物性之辨”》,《道德與(yu) 文明》2017年第5期。
[27][宋]朱熹:《四書(shu) 章句集注》,第17頁。
[28][宋]朱熹:《四書(shu) 章句集注》,第33頁。
[29][宋]朱熹:《朱子全書(shu) (修訂本)》(第22冊(ce) ),上海古籍出版社、安徽教育出版社2010年,第2130頁。
[30]韓國儒學史上著名的“湖、洛論爭(zheng) ”的主題之一即是圍繞著此問題展開的。關(guan) 於(yu) 此問題的研究,可參看[韓]崔英辰《韓國儒學思想研究》(東(dong) 方出版社2008年)第五章“朝鮮後期的儒學思想”、楊祖漢《從(cong) 當代儒學觀點看韓國儒學的重要論爭(zheng) 》(華東(dong) 師範大學出版社年2008年)第八章“漢儒‘人性物性異同論’及其哲學意義(yi) ”、李存山《中韓儒學的“性情之辨”與(yu) “人物性之辨”》等相關(guan) 研究。
責任編輯:近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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