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風】走出偏見的牢籠——《儒家倫理爭鳴集》書評

欄目:儒家倫理暨“親親相隱”爭鳴
發布時間:2010-11-26 0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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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中秋

作者簡介:姚中秋,筆名秋風,男,西元一九六六年生,陝西人士。現任中國人民大學國際關(guan) 係學院教授,曾任北京航空航天大學高研院教授、山東(dong) 大學儒學高等研究院教授。著有《華夏治理秩序史》卷一、卷二《重新發現儒家》《國史綱目》《儒家憲政主義(yi) 傳(chuan) 統》《嵌入文明:中國自由主義(yi) 之省思》《為(wei) 儒家鼓與(yu) 呼》《論語大義(yi) 淺說》《堯舜之道:中國文明的誕生》《孝經大義(yi) 》等,譯有《哈耶克傳(chuan) 》等,主持編譯《奧地利學派譯叢(cong) 》等。

 


  

    當代關於儒學的嚴肅討論,往往是由荒唐的論點引爆的。 

    2000年,一位名叫劉清平的學者發表文章《論孔孟儒學的血親團體性特征》,對儒家倫理思想提出嚴厲批評。這篇文章還有一點專業性,隨後於2002年發表的文章就淺顯易懂,題為《美德還是腐敗?——析〈孟子〉中有關舜的兩個案例》,結論是:“對於現實生活中某些屢見不鮮的腐敗現象的滋生蔓延,儒家的血親情理精神也應該說是難辭其咎,無法推卸它所應當承擔的那一部分責任”。 

    此論一出,部分致力於儒家思想研究的學者嘩然。一場學術爭論就此爆發。本書就收錄了十八位作者的三十一篇論戰性文章。不過,書中的大部分文章所討論的並不是,儒家倫理思想是不是腐敗的溫床。這樣的命題也太幼稚了。要兩千年前的聖賢為今人的腐敗、枉法和裙帶風承擔責任,這樣的論斷竟然可以堂而皇之地出現《哲學研究》之類的核心期刊上,也算是當代學界一大諷刺。 

    如書名所示,論戰文章主要討論了儒家“親親互隱”觀念的倫理、法律含義及其在當代法治建設背景下的恰當性。 

    劉清平等學者從儒家典籍中找到三個案例,證明儒家以血親團體性為特征的倫理原則,有悖於現代法治精神,而造成徇私枉法。其中最為簡單的一個案例見於論語:有個人告訴孔子,他有個朋友,父親偷羊,兒子作證,使其父親被定罪。孔子則回答說,我們對於“直”(公道、正義)的理解則與此不同,我們的原則是,父為子隱,子為父隱。父親不告發兒子的犯罪,兒子也不能就父親的犯罪作證。 

    劉清平等學者對此予以嚴厲的批評。實際上,很多學者似乎都會讚成這種批評,並將源於西方的法治與中國傳統對立起來,以證明欲建立法治社會、公民社會,就需要清算儒家倫理思想。相信不少人士都會讚成這樣的批評。怎麽可以隱瞞不報。很不幸,這種自以為深刻的批評,在很大程度上,源於對西方傳統和中國傳統的雙重誤解。 

    一方麵,是對西方的誤解。以容隱為例,誠如本書中不少文章所已指出的,西方法律傳統大多承認親屬容隱。對此,筆者還可補充一點,教會一直可以對違犯世俗法律者提供庇護,這也可以算另一種類型的“容隱”。《舊約·民數記》35:9-34,詳盡記錄了耶和華啟示給摩西關於設立庇護城的律法,凡誤殺人者,隻要逃入庇護城中,即可免於世俗司法權力之追究。類似內容又見之於《申命記》19:1-13,《約書亞記》20:1-9。 

    到中世紀,則形成了教堂庇護權。1989年1月,英國警察衝入曼徹斯特一所教堂,抓走了在那裏避難以逃避驅逐出境命運的斯裏蘭卡人。教堂牧師強烈抗議說,這是中世紀以來教堂庇護權第一次遭到踐踏。此事當時曾引起法學界廣泛關注。英國正是在13世紀以來逐漸形成現代法治製度的,而沒有一位偉大的普通法法律家認為,教堂庇護權妨礙了法治。 

    然而,對於西方的曆史、製度、思想傳統之複雜性,一百多年來,國人卻是囫圇吞棗,不屑了解,而滿足於漫畫式的解讀。比如,對於西方倫理思想,國人所接受的,就是以啟蒙運動為代表的、基於原子化的個人主義的思想傳統,並將其視為西方之全部,而完全忽視了自亞裏士多德經中世紀經院哲學一直到蘇格蘭道德哲學等豐厚的思想傳統。對於政治製度,隻簡單地知道雅典民主製和孟德斯鳩的三權分立,而完全忽視了羅馬、英國和美國的共和製度和混合政體。對於法律,隻知道大陸法傳統,而對普通法傳統幾乎一無所知。人們眼中的西方,極端偏狹。 

    另一方麵,學人及對於中國古典的製度與思想之複雜性,也缺乏必要了解。比如,那些批評親親相隱者,對於該原則之曆史背景及倫理與法律內涵,似乎並未進行深入考察,同樣滿足於漫畫式的描述。大部分進行中西文化對比的論著,通常就是集漫畫之大成者。而普通人受教育者所接受的,正是這樣的形象。因而,張口就是“兩千年專製”、“反自由”、“反法治”的傳統雲雲。 

    這雙重誤解導致了巨大的文化災難。學者們根據自己的偏狹理解,編造出關於西方製度或思想的模型,而它被等同於現代化、等同於先進文化,作為致力於追求的目標。以此與同樣偏狹的關於中國傳統製度與思想的模型相對照,人們立刻得出結論:中國傳統需要全部打爛,深入批判,才有可能浴火重生。很多學者更是以19世紀、20世紀的西方為範本,而苛責兩千年的古代中國,從而犯了另一種形式的“錯置具體性的謬誤”。 

    翻閱這本文集,其實是一件令人傷感的事。西方對中國的衝擊已經有一百多年了,最初的震撼理應早成曆史,理性的探究才是尋求真理的正道。但很多中國學人仍然不能心平氣和地對待自己的傳統,平等地對待西方傳統與中國傳統。不時會有人提出一些羞辱古人智力、見識和道德的荒謬問題,而另一些學者進行批駁的時候,也難免帶上激情。貌似熱鬧的大辯論,其實並未產生什麽有價值的學術成果。筆者去年曾經參與的讀經大辯論如此,本次關於儒家親親相隱倫理思的討論,辯論雙方似乎同樣有過多的激情。 

    或許有點神秘,在人類曆史上,思想的創新,往往始於向古典的回歸,尤其是在政治、法律、倫理、宗教問題上。苛責先賢,無損於先賢,隻能使自己走火入魔,把偏見當作真理,把荒謬當作創新。被現代化焦慮症困擾上百年的中國學者,能否走出自己編織的偏見的牢籠,從而開辟出中國古典傳統進行對話、並以自己為中介讓中、西兩個偉大傳統進行對話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