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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中秋作者簡介:姚中秋,筆名秋風,男,西元一九六六年生,陝西人士。現任中國人民大學國際關(guan) 係學院教授,曾任北京航空航天大學高研院教授、山東(dong) 大學儒學高等研究院教授。著有《華夏治理秩序史》卷一、卷二《重新發現儒家》《國史綱目》《儒家憲政主義(yi) 傳(chuan) 統》《嵌入文明:中國自由主義(yi) 之省思》《為(wei) 儒家鼓與(yu) 呼》《論語大義(yi) 淺說》《堯舜之道:中國文明的誕生》《孝經大義(yi) 》等,譯有《哈耶克傳(chuan) 》等,主持編譯《奧地利學派譯叢(cong) 》等。 |
《論語》論孝與(yu) 道
作者:姚中秋
來源:《論語學研究》第一輯,孔子研究院學術 輯刊,華夏出版社2018年1月
時間:孔子二五六九年歲次戊戌臘月廿三日乙醜(chou)
耶穌2019年1月28日
在《論語》中,孔子頻繁言“道”,如子曰:“誰能出不由戶?何莫由斯道也?”(《雍也》,即《論語·雍也》,下略稱篇名。)此謂道至關(guan) 重要;孔子主張,人“誌於(yu) 道”(《述而》),然後可以為(wei) 士君子;孔子謂,士君子當“篤信好學,守死善道”(《泰伯》),然後天下才有可能有道。
然而,何謂道,道由何而來,《論語》並未明言。朱子論讀書(shu) 之法:“大凡讀書(shu) ,須是熟讀。熟讀了,自精熟;精熟後,理自見得。如吃果子一般,劈頭方咬開,未見滋味,便吃了。須是細嚼教爛,則滋味自出,方始識得這個(ge) 是甜是苦是甘是辛,始為(wei) 知味。”筆者因教學需要,反複研讀《論語》,而在課堂上於(yu) 孝與(yu) 道之關(guan) 係,豁然有所心得:《論語》於(yu) 首篇論道,實以孝為(wei) 本,不論是個(ge) 人體(ti) 仁成己之道,還是君子治國之道。
《學而》篇論孝與(yu) 道
《漢書(shu) ·藝文誌》謂:“《論語》者,孔子應答弟子時人及弟子相與(yu) 言而接聞於(yu) 夫子之語也。當時弟子各有所記。夫子既卒,門人相與(yu) 輯而論篹,故謂之《論語》”。故《論語》各篇次第及篇內(nei) 各章先後,皆有其條理,而非雜亂(luan) 無章之堆積,本文討論正基於(yu) 此預設。[①]據此可斷定,第一篇《學而》為(wei) 《論語》大綱,孔子重要思想俱已提綱挈領地出現於(yu) 本篇,則其中對道之論述,當有界定道之意義(yi) ,最有助於(yu) 理解道之大義(yi) 。
“道”在《學而篇》出現五次,依次臚列如下:
有子曰:“其為(wei) 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鮮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亂(luan) 者,未之有也。君子務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為(wei) 仁之本與(yu) !”
子曰:“道千乘之國:敬事而信,節用而愛人,使民以時。”
子曰:“父在,觀其誌;父沒,觀其行;三年無改於(yu) 父之道,可謂孝矣。”
有子曰:“禮之用,和為(wei) 貴,先王之道斯為(wei) 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禮節之,亦不可行也。”
子曰:“君子食無求飽,居無求安,敏於(yu) 事而慎於(yu) 言,就有道而正焉,可謂好學也已。”
“道千乘之國”之“道”通“導”,“就有道而正焉”則在有道之後,故此兩(liang) 章可置而不論。餘(yu) 三章中之兩(liang) 章,孝、道同時出現,此當非偶然。
首先,有子“論孝悌”章,此為(wei) 整部《論語》第二章,可見其重要。本章分兩(liang) 節,此處隻討論後一節,論仁與(yu) 孝之關(guan) 係。眾(zhong) 所周知,孔子立教,以仁為(wei) 中心。何為(wei) 仁?“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雍也》)人何以至於(yu) 仁?有子指出,孝悌為(wei) 仁之本,由人對父母、兄弟的孝悌之情發育、擴充,即可至於(yu) 普遍地仁民愛物。故有子說,孝悌是成人之道的生發點,仿佛樹根,由此“上達”[②],即是成仁之道。沒有孝悌,即無此仁道,人將無以“上達”。
其次,“三年無改於(yu) 父之道”章,注疏者對此曆來多有爭(zheng) 議,焦點在於(yu) “道”字為(wei) 實抑或為(wei) 虛。一種看法認為(wei) ,“道”是虛字,何晏《論語注疏》、朱子《論語集注》即持此看法。如朱子注:
父在,子不得自專(zhuan) ,而誌則可知。父沒,然後其行可見。故觀此足以知其人之善惡,然又必能三年無改於(yu) 父之道,乃見其孝,不然,則所行雖善,亦不得為(wei) 孝矣。
尹氏曰:“如其道,雖終身無改可也。如其非道,何待三年。然則三年無改者,孝子之心有所不忍故也。”遊氏曰:“三年無改,亦謂在所當改而可以未改者耳。”
朱子所引尹、遊二氏之意甚為(wei) 明顯,但朱子在他處也謂:“道,猶事也。言道者,尊父之詞”[③]。錢穆先生順承此說:“道,猶事也。言道,尊父之辭。本章就父子言,則其道其事,皆家事也。如冠、婚、喪(sang) 、祭之經費,婚姻戚故之饋問,飲食衣服之豐(feng) 儉(jian) ,歲時伏臘之常式,孝子不忍遽改其父生時之素風。”[④]據此說,此句所謂道未必真是道,三年之所以無改,隻是因為(wei) 孝子有哀戚之情,不忍心於(yu) 改。此正可見其孝。
但顯然,若父之事不善,而子不改,則有害於(yu) 家事、國政,夫子真會(hui) 稱賞這樣的孝?故另有不少學者認為(wei) ,此“道”應為(wei) 實字,如汪中《述學·釋三九》曰:“三年,言其久也。何以不改?為(wei) 其為(wei) 道也。若非其道,雖朝沒而夕改可也。”劉開《論語補注》曰:“夫子不曰‘無改於(yu) 父之行’而曰‘無改於(yu) 父之道’,言道則非不善可知。既非不善,自不必急於(yu) 更端。”對此章所有委屈求解之努力,“蓋由看‘道’字不真,故疑而為(wei) 曲解之耳。”[⑤]據上述學者所論,子在父去世之後三年而無改者,父之道也。其隱含的意思當然是,父之所行若非道,子自當改之,而這無礙於(yu) 孝。
後一解方合孝之大義(yi) 。固然,孟懿子問孝,子曰:“無違。”但為(wei) 了防範盲從(cong) 之弊,孔子又通過自言引發樊遲之問,並特意解釋,此無違者,非無違於(yu) 父命,而是無違於(yu) 禮,“生,事之以禮;死,葬之以禮,祭之以禮。”(《為(wei) 政》)事實上,儒家一向主張對父母之過,子當勸諫,故子曰:“事父母幾諫。見誌不從(cong) ,又敬不違,勞而不怨。”(《裏仁》)《孝經》說得更為(wei) 明白:
曾子曰:“若夫慈愛、恭敬、安親(qin) 、揚名,則聞命矣。敢問子從(cong) 父之令,可謂孝乎?”子曰:“是何言與(yu) !是何言與(yu) !昔者天子有爭(zheng) 臣七人,雖無道,不失其天下;諸侯有爭(zheng) 臣五人,雖無道,不失其國;大夫有爭(zheng) 臣三人,雖無道,不失其家;士有爭(zheng) 友,則身不離於(yu) 令名;父有爭(zheng) 子,則身不陷於(yu) 不義(yi) 。故當不義(yi) ,則子不可以不爭(zheng) 於(yu) 父,臣不可以不爭(zheng) 於(yu) 君。故當不義(yi) 則爭(zheng) 之,從(cong) 父之令,又焉得為(wei) 孝乎?”
孔門中,曾子為(wei) 大孝,其論孝曰:“君子之所為(wei) 孝者,先意承誌,諭父母於(yu) 道。”(《禮記·祭義(yi) 》)在曾子看來,子承擔著引領父母入於(yu) 道之大義(yi) 。孔子稱賞閔子騫曰:“孝哉閔子騫!人不間於(yu) 其父母昆弟之言。”(《先進》)
據此可知,孔子不可能主張父所行非道而子不改方為(wei) 孝。這不是孝,而是陷父於(yu) 不義(yi) ,實為(wei) 大不孝也。故本章子於(yu) 父沒三年而不改者,不是一般的父之事,而是名副其實的父之道。孔子以為(wei) ,父沒,子續行父之道而不改,此即為(wei) 孝。此意即明,至於(yu) 父所行之非道者,無須論及。
若基於(yu) 上文所說篇內(nei) 各章次序本有條理之預設,這一點更為(wei) 肯定:上一章記孔子關(guan) 心政事,蓋儒門視為(wei) 政為(wei) 行道天下之一途。孔子為(wei) 政之道是“道之以德,齊之以禮”(《為(wei) 政》)。次於(yu) 本章者正為(wei) “有子曰禮之用”章,論禮之治理功用。在此兩(liang) 章之間,本章恰好解決(jue) 禮之生成的問題。此處之父子當為(wei) 治世之先後君子:父治理,必有所行事;父沒,子觀先父之行,確認其中可取法者,沿用不改,則其事成為(wei) 治理之慣例,也即禮。由此,禮一代接著一代累積,則為(wei) 下一章所說的“先王之道”。父之行成為(wei) 禮之關(guan) 鍵,正在子三年不改之孝。
由以上可知,孔子、儒門以為(wei) ,道生於(yu) 孝。個(ge) 體(ti) 成己安人之道及群體(ti) 治理之道,均以孝生成。無孝,不可能有這兩(liang) 個(ge) 道。然而,道何以生於(yu) 孝?不能不追溯至人之本源,而文明對比有助於(yu) 說明之。
道何以關(guan) 聯於(yu) 孝
約略而言,人類文明有兩(liang) 大樣態,分別溯源於(yu) 兩(liang) 大不同本源:中國人敬天,中國以西諸文明,尤其是閃族係神教文明,如猶太教、基督教、伊斯蘭(lan) 教,均崇拜唯一真神。
一神教核心教義(yi) 是:唯一真神造人,人被造而有原罪。那麽(me) ,人如何向善?人際如何形成良好秩序?人有原罪,當然不可能依靠自己,隻能靠神向善。在《舊約》中,唯一真神以言頒布律法,人遵循律法,即可為(wei) “義(yi) 人”,獲得拯救。在《新約》中,三位一體(ti) 之耶穌基督命人愛鄰如己,人循此命則可得神之恩典。這樣,個(ge) 人向善、人際形成良好秩序均以神為(wei) 中心,神言或者耶穌之言是其中的關(guan) 鍵,西人據此相信法律的力量。
《尚書(shu) ·呂刑》《楚語·國語》記帝堯“絕地天通”,由此而有《尚書(shu) ·堯典》“乃命羲和,欽若昊天”。欽者,敬也;若者,順也,華夏由此確立敬天[⑥]。故孔子說:“大哉堯之為(wei) 君也!巍巍乎,唯天為(wei) 大,唯堯則之。”(《泰伯》)天不同於(yu) 唯一真神。關(guan) 於(yu) 天,孔子有最準確的描述:
子曰:“予欲無言。”子貢曰:“子如不言,則小子何述焉?”子曰:“天何言哉?四時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陽貨》)
天呈現為(wei) “行”與(yu) “生”而不言。人不可能從(cong) 天那裏得到向善之全麵而具體(ti) 的辦法,比如誡命、律法,人隻能轉向人。當然,敬天之人也完全可以依靠自己,這裏同樣可見天、神之別:唯一真神造人,而人有原罪;天生人,故《中庸》曰“天命之謂性”。此性為(wei) 何?《大學》曰“大學之道,在明明德”。其下引經典解釋曰:“《康誥》曰‘克明德’,《太甲》曰‘顧諟天之明命’,《帝典》曰‘克明峻德’,皆自明也。”天生人,命人以“明德”;人既有“明德”,則自有明之之意。
人自明其本有之明德,此即成人之道,故《中庸》曰:“率性之謂道”。此道實生於(yu) 人之性,在人人之身,故《中庸》曰:“道也者,不可須臾離也,可離非道也”,並申說曰:
君子之道費而隱,夫婦之愚,可以與(yu) 知焉,及其至也,雖聖人亦有所不知焉;夫婦之不肖,可以能行焉,及其至也,雖聖人亦有所不能焉。天地之大也,人猶有所憾,故君子語大,天下莫能載焉;語小,天下莫能破焉。《詩》雲(yun) “鳶飛戾天,魚躍於(yu) 淵。”言其上下察也。君子之道,造端乎夫婦;及其至也,察乎天地。
凡庶之夫婦也有“明德”,明之不已,則可以為(wei) 君子,甚至希賢希聖。《中庸》又謂:
子曰:“道不遠人。人之為(wei) 道而遠人,不可以為(wei) 道。《詩》雲(yun) :‘伐柯伐柯,其則不遠。’執柯以伐柯,睨而視之,猶以為(wei) 遠。故君子以人治人,改而止。”
對敬天之人而言,所謂神啟、戒律之類是不可想象的,《中庸》在此明確拒絕在人之外尋找成人之方法、途徑、機製的一切努力。人的成長之路就在人身上,人循人之道而成為(wei) 人,而非在此世按神啟生活,期望獲得神恩,去往來世的天國。同樣,唯一可能而正當的治理之道就是“以人治人”,而不是以神治人。
那麽(me) ,可循之人、治人之人又是誰?隻能是自己:
忠恕違道不遠,施諸己而不願,亦勿施於(yu) 人。君子之道四,丘未能一焉:所求乎子以事父,未能也;所求乎臣以事君,未能也;所求乎弟以事兄,未能也;所求乎朋友先施之,未能也。庸德之行,庸言之謹,有所不足,不敢不勉,有餘(yu) 不敢盡。言顧行,行顧言,君子胡不慥慥爾?(《中庸》)
此即“己所不欲,勿施於(yu) 人”之恕道,其機製是推己及於(yu) 人。孔子論仁,同樣是由己以及於(yu) 人:“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能近取譬,可謂仁之方也已。”(《雍也》)相對於(yu) 人,自己為(wei) “近”;人人皆可以取自己為(wei) 譬,即可知他人之所欲,從(cong) 而做到“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中庸》之“以人治人”,具體(ti) 而言,就是以己及人,由己推人。
故孔子雖謂“仁者愛人”,但大不同於(yu) 基督教之“博愛”。蓋博愛由唯一真神要求於(yu) 人,信眾(zhong) 遵從(cong) ,則等量地愛一切人,不論其親(qin) 疏遠近。這種愛之所以廣博而無等差,恰因其非發自於(yu) 人,而受驅動於(yu) 神。神是人們(men) 相互博愛之中的介性驅動力量,沒有神,此博愛就無從(cong) 成立。
天不言,不命令人博愛,仁愛生成於(yu) 人之中。人的生命始於(yu) 父母之愛,且生而得到父母之愛,如孔子所說“子生三年,然後免於(yu) 父母之懷”(《陽貨》)。父母之慈愛,引發子女之愛的自然回流,而有孝愛之情[⑦]。此情已讓子女超乎一己,而愛他人——父母就是他人,雖然十分親(qin) 近。此愛又自然地氤氳流淌於(yu) 兄弟姐妹之間——這同樣是他人。故不需要神的博愛之命,人由自己得到生命之事件及從(cong) 自己生命開端即有之切身生活經驗,自然地體(ti) 認愛,有施愛之情,首先指向父母,而有孝愛。慈愛順流而下,孝愛則逆流而上;慈愛有其天然局限,孝愛則有擴充之可能。自覺於(yu) 孝,予以擴充,則可至於(yu) 普遍之仁愛,麵對任何人,皆可“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當然,這裏的原點始終是己,故仁愛擴充的過程是依個(ge) 體(ti) 生命之格局也即人倫(lun) ,由親(qin) 及疏地擴充,此即通常所謂“等差之愛”。對個(ge) 體(ti) 生命之成長和人際秩序之維護而言,此已足夠。
故有子曰:“君子務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為(wei) 仁之本與(yu) !”人自覺此本,它向外擴充,由親(qin) 及疏、由近及遠,由愛父母、兄弟而愛朋友鄉(xiang) 黨(dang) ,以至於(yu) 愛天下萬(wan) 物。這一擴充之路,就是仁愛之道,就是人與(yu) 人、乃至於(yu) 人與(yu) 物泛愛、互愛之道。由此道,人成己而安人。
再來討論敬天與(yu) 治理之道。
在中國以西,唯一真神頒布律法,其約束力不言而喻,至少對信眾(zhong) 而言是強製性的。故在神教背景下,人們(men) “信仰”律法,因為(wei) 律法本來就是神頒布的。則隻要信神,人必以虔敬之心遵守律法,人際自可形成良好秩序。[⑧]
但天不言,故可能對人頒布律法,除天之外,更無任何其他神聖權威頒布律法。人際形成良好秩序必定需要規則,此規則從(cong) 何而來,又如何具有足夠權威、為(wei) 人敬畏遵守?同樣隻能“以人治人”,此即“三年無改於(yu) 父之道”章之大義(yi) 所在。治理之道必出於(yu) 人的治理之行。人行而後有道,父之所行,其合於(yu) 情理而有益於(yu) 人者,於(yu) 子即為(wei) 可依循之道。君子為(wei) 政,不能不循道而治,而除此之外,不可能再有任何其他途徑、方法得到治理之道。
那麽(me) ,孝在治理之道的生成中發揮何種作用?本章前半提及誌、行的關(guan) 係,已有所提示。朱子謂:“父在時,使父賢而子不肖,雖欲為(wei) 不肖之事,猶以父在而不敢為(wei) ;然雖無甚不肖之行,而其誌可知矣。使子賢而父不肖,雖欲為(wei) 善事,而父有所不從(cong) ,時有勉強而從(cong) 父之為(wei) 者。此雖未見其善行,而要其誌之所存,則亦不害其為(wei) 賢矣。至於(yu) 父沒,則己自得為(wei) ,於(yu) 是其行之善惡,可於(yu) 此而見矣。父在時,子非無行也,而其所主在誌;父沒時,子非無誌也,其所主在行。故子曰雲(yun) 雲(yun) 也。”[⑨]當父在時,父構成外在的約束,子有其誌,未必可以行。當父沒,此外在約束不在,子有其誌,則可以行。治理之最大危險,正在於(yu) 掌握權力者無所敬畏、放縱情誌、不受約束。孔子強調“三年”,即指出一常見的經驗事實:子繼嗣君位之初,出於(yu) 剛掌權之興(xing) 奮,最有可能自我放縱。
孝則節製子之誌。孟懿子問孝,子曰:“無違。”不偏離父之所行,此即孝。當父在,無違並不難;父沒,則難。如曾子曰:“吾聞諸夫子:孟莊子之孝也,其他可能也;其不改父之臣,與(yu) 父之政,是難能也。”(《子張》)孔子讚美殷高宗“三年不言”(《憲問》)。已有治理之權的子有孝心,則父雖沒,而仍孝敬先父,屈己之誌而觀先父之行,則其誌仍受約束,且此約束已內(nei) 在化,由外在的他者之約束轉生出內(nei) 在的自我約束。三年之中,若能由此孝心養(yang) 成敬畏、自製的心態,則三年之後,雖有所改作,亦非出於(yu) 個(ge) 人之誌,而因事理之必然。
“觀”不同於(yu) 一般的視、看,子曰:“視其所以,觀其所由,察其所安”(《為(wei) 政》)。父已沒,子無從(cong) 直視先父之行,隻能觀先父行事所留下之跡,也即先父所用之人,處理政務之慣例、建立之法度。父已沒,而人仍循其所行之跡,則證明其大體(ti) 合乎情理、有益於(yu) 眾(zhong) 人,則可以為(wei) 己治國理政之道。
道者,正路也,大路也。可以是方向,也可以是方法、大義(yi) ;當其呈現為(wei) 較具體(ti) 而確定之規則、程序、製度時,則為(wei) 禮。子觀先父之所行而不改,則可形成禮,故本章下節有子曰:“禮之用,和為(wei) 貴,先王之道斯為(wei) 美。”此處“先王之道”一語雙關(guan) :在本章內(nei) 指三代聖王之道,其以禮治而得天下之和,最為(wei) 美善;呼應上一章,則指“父之道”。本章實針對上章提出“無改”之標準:先父之所行,若能塑造人際之和,則可以為(wei) 禮,也就可以不改。
由此反觀“三年無改於(yu) 父之道”章,又可見“觀”字之另一層意義(yi) 。父在而掌權、用權,依其誌而行,其所作所為(wei) 未必全然妥當。唯父沒之後,子則可以從(cong) 容觀其過往之行跡,其足可取法者,尊之以為(wei) 子為(wei) 政治理之道,於(yu) 事而言即為(wei) 禮。至於(yu) 其不合情理,甚至有害家事國政者,則廢之可也。《說文解字》:“觀,諦視也”。觀有全麵審視而揀擇之意,既言觀,則非全盤照收。不是前人之所行全都可以為(wei) 禮,唯其中合乎情理而有益於(yu) 家事國政者,方可成為(wei) 後人尊奉之禮。此為(wei) 習(xi) 慣法生成之基本機製。
盡管如此,“無改”仍有根本意義(yi) 。父沒之後,子首先當有尊先父之所行之誌,而節製自己之誌;在此基礎上,詳觀先父之所行,取其合乎情理而有益於(yu) 家事國政者,奉行之為(wei) 禮。若子於(yu) 父沒之後立刻輕改先父之道,則會(hui) 人亡政息,根本無治理習(xi) 慣可以積累,何以有禮?無禮,則權力全由治理者之誌支配,將無優(you) 良治理可言。
故孔子強調三年無改父之道,乃突出禮對治理之重要意義(yi) 。《論語》中,孔子三次強調“三年無改父之道”,除本章外,另見於(yu) 《裏仁》篇、《子張》篇。每一任治理者在掌握權力之後,不輕易改動先王之所行,則可在治理實踐中逐漸積累客觀法度,也即禮。由此,治理者之誌受到約束,有可能塑造人際之和。
“三年無改”之前提正是子之孝。孝意味著子有所敬畏,自我約束。父沒,其敬畏和自我約束幾乎完全依靠孝。唯當其孝,先人之所行才可以成為(wei) 禮;不孝,則先人雖有善行,而無以為(wei) 禮。因此,孝就是禮得以生成並在代際持續積累之前提條件。可以說,禮生於(yu) 孝。君子有孝之德,則治理實體(ti) 就可不斷積累禮;無孝之德,則不能生禮,治理始終隨心所欲,而無任何客觀法度之約束,絕不可能有善政。
故《中庸》讚曰:“武王、周公,其達孝矣乎!夫孝者,善繼人之誌,善述人之事者也。”“善繼”、“善述”就是本章之“三年無改”。武王、周公善繼、善述,由此而有“文武之道”;後王同樣繼之、述之,即便到孔子時代,也仍然“未墜於(yu) 地,在人”(《子張》),可為(wei) 孔子所取法。
孝與(yu) 禮的這一關(guan) 係,頻繁見於(yu) 《詩經》中。《大雅·文王》曰:“上天之載,無聲無臭。儀(yi) 刑文王,萬(wan) 邦作孚。”《周頌·維天之命》:“維天之命,於(yu) 穆不已。於(yu) 乎不顯,文王之德之純。假以溢我,我其收之。駿惠我文王,曾孫篤之。”其下多首,均有此義(yi) 。
由此可以理解,中國人何以重史[⑩]。由此可以理解,中國曆代政治何以重視“故事”[11]或“祖宗之法”[12]。前人之所行就是後人之法度,禮出於(yu) 前人之所行,而其為(wei) 禮之前提正在後人之孝。[13]
至此可見,作為(wei) 《論語》提綱,《學而篇》從(cong) 兩(liang) 個(ge) 麵相論述由孝而有道之大義(yi) :有子“論孝悌”章指出,仁為(wei) 人成人之道,而孝悌是其本,由孝而有人上達之道;“三年無改於(yu) 父之道”章指出,後人因而節製其誌,循先王之行,則可有為(wei) 政治理之道,可有禮依循。故成己、治人之道均以孝為(wei) 本,孝之義(yi) 大矣哉!
這一點確乎不同於(yu) 西方,因為(wei) 中國人敬天,而天不言,故必定以人知人,以人治人。由孝愛父母而又泛愛人之道,由無改於(yu) 父之道而有治理之道。人正是在父子關(guan) 係中生成道的。事實上,在猶太教、基督教經文中,神與(yu) 人也是父子關(guan) 係,甚至傳(chuan) 教人員也被尊稱為(wei) 父,但畢竟此為(wei) 擬製而不真切。
道之大義(yi) 淺說
天行有道,神可以言,此為(wei) 人類兩(liang) 大文明樣態,是中國文明與(yu) 中國以西文明之大別所在。然而,近世以來,常有人混淆兩(liang) 者而導嚴(yan) 重混亂(luan) 。如《新約·約翰福音》首章,英文明明白白地寫(xie) 道:“In the beginning was the Word,and the Wordwas with God,and the Word was God。”據此當譯為(wei) :“太初有言,言與(yu) 神同在,言就是神。”但通行本譯為(wei) :“太初有道,道與(yu) 神同在,道就是神”[14]。這一誤譯似為(wei) 彌合中西之別[15],但上文分析表明,天、神有別,而其及於(yu) 人者正在於(yu) 道、言之大別。
天最大,唯一真神最高,均為(wei) 人所不能不取法者,然取法之機製卻完全不同。神憑其言而對人享有權威,神之言就是人的律法,神的福音就是人的希望。世間有些被神揀選之人如先知或準先知,可憑借著神言而對人享有絕對權威。天不言,故任何人無以借天而言,也就無從(cong) 僅(jin) 憑其言對人享有權威。故在西方政治中,根本問題始終是主權問題,而在中國,從(cong) 無此問題。
人可影響於(yu) 人者無非言、行二者,言無力,則人隻能以其行成就道。事實上,與(yu) 神言不同,如孔子所說,天行而不已,生而不已;故人觀天之行而行、而生。所以《周易·乾卦·象傳(chuan) 》曰:“天行健,君子以自強不息。”故《論語》貫穿始終的主題是:君子重行不重言。行,然後可以有道,道就是人所行之路;不行,就沒有道。
人行而為(wei) 道,有賴於(yu) 前後之相繼。神是絕對的主權者,始終以其言單方麵命令人,人隻能服從(cong) 。在天之下,前人之所行成為(wei) 道,實非前人所能單方麵決(jue) 定者。先人無神之權威,故不可能命令後人。先父之所行之為(wei) 道,恰在父沒之後,先人已無力約束後人;故其所行,惟當自身可取,才有可能為(wei) 後人尊奉而為(wei) 道。故先人有德,是其所行可以為(wei) 道之前提,有德而自我約束,其所行才有可能為(wei) 後人之道。另一方麵,先人之所行之為(wei) 道,歸根到底取決(jue) 於(yu) 後人之孝。後人孝,敬先人之所行,則先人所行之善者可以為(wei) 道。
由此可見,道生成於(yu) 後人敬先人而自覺接續之中。先人行善,其效果彰著,後人尊崇,然後有道。道不是先人單方麵遺留、強加於(yu) 後人的,而是經由後人之認可才得以成立。由此可見人之主體(ti) 地位。從(cong) 根本上說,先人之所行能否成為(wei) 後人之道,既取決(jue) 於(yu) 先人是否有德,行而合道,也取決(jue) 於(yu) 後人是否有德,有循道之心。道生於(yu) 德,生於(yu) 先人、後人同時有德。
故子曰:“人能弘道,非道弘人。”(《衛靈公》)在神教,恰恰是神能弘人,非人弘神。神是全知全能全善的,而人隻能被動地等待上帝之命令、規範、拯救或懲罰;沒有神,沒有神之言,人就沒有任何希望。道之於(yu) 人卻是互生、共進的。父行善,父沒之後,子觀其善而循之,三年無改於(yu) 父之道,道由此而得以弘大;若子不孝,輕率改易父之道,則道無以弘大,反而衰微。道之大小也即天下是否有道,取決(jue) 於(yu) 人之自主抉擇,道不可能離人而自我實現。
“弘”字也意味著,道沒有起點。弘者,擴而大之也。神教中,神言對人而言是外在的,人唯有信神才知神言。對人而言,此為(wei) 一全新開始。在天之下,人行就有道。父之行善,因其有德,能循其先人之道,故可以為(wei) 其後人所取法;依次可以不斷上溯,而並無起點。正是在此前後相續之中,道持續弘大。
這意味著,道無所謂完備,也就無所謂完整實現。神在人外,神言見之於(yu) 經,故已完備;人依神言而行則可以得救,可以至神的國,在此人可永生,即超乎時間,此為(wei) 西人反複構想之“曆史終結論”觀念的深層依據。道不在天外,亦不在人外。天行不已,生生不已,故天道不已[16]。人所行處就是道,人行不已,變動不居,故人道同樣在生成不已的過程之中。道無所謂完備,人永遠在時間中,則曆史不可能有終點。故《中庸》曰:“《詩》雲(yun) ‘維天之命,於(yu) 穆不已’,蓋曰天之所以為(wei) 天也。‘於(yu) 乎不顯。文王之德之純。’蓋曰文王之所以為(wei) 文也,純亦不已。”道的根本屬性就是“不已”。
故中國思想絕無曆史終結論之幻覺,而始終有曆史意識。人自覺地居於(yu) 先人、後人之際,始終保持“戰戰兢兢,如臨(lin) 深淵,如履薄冰”[17]的心態,上承先人之道,下對後人負責。中國文明於(yu) 人類之重大意義(yi) 正在於(yu) 終結“曆史終結論”之幻覺,而這一曆史意識的基底就是孝。
結語
世界各大文明中,隻有中國人發展出完整的孝觀念,並被人們(men) 高度重視。《尚書(shu) ·舜典》記,四嶽推薦舜為(wei) 王位繼嗣人,理由是“瞽子。父頑,母嚚,象傲;克諧,以孝烝烝,乂不格奸”。帝堯乃曰:“我其試哉!”舜因其大孝而獲得治國平天下之機會(hui) 。
《論語》首章中兩(liang) 節揭明,不論是個(ge) 體(ti) 成人之道,還是群體(ti) 治理之道,均生成於(yu) 孝。蓋因中國人敬天,而天不言,人無以依天之言而愛人,故必在父母之愛中習(xi) 得愛人,然後有可普遍的仁愛之道;在此,孝是愛人之自覺;由此自覺而擴充,則可以上達不已而“裏仁”(《裏仁》)。天不言,人無以據天之言而治,故必循先人之所行而治;在此,孝是接續、尊重先人之行的自覺;先人之善者,後人觀而續行之,則為(wei) 治理之道,其中之規範,即為(wei) 禮。不孝,則無以有普遍愛人之道;不孝,則無以有優(you) 良治理之道。當然,此係對敬天之中國人而言。對崇拜唯一真神者而言,自可依循神之言或準神之命令、律法而愛人或治理。中西文明之大別,正在於(yu) 此。
注釋:
[①]筆者向來堅信這一點,對此問題之深入思考,深受啟發於(yu) 中國文化大學閻嘯平先生,參見閻嘯平:《遊於(yu) <論語>之藝》,台北:養(yang) 正堂文化事業(ye) 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版;另可參見楊義(yi) :《論語還原》,北京:中華書(shu) 局2015年版,第152-162頁。筆者所著《論語大義(yi) 淺說》(中國友誼出版公司,2016年版)則循此義(yi) 解讀篇章之間的關(guan) 係,並據以理解各章句之義(yi) 。
[②]《論語·憲問》載:子曰:“莫我知也夫!”子貢曰:“何為(wei) 其莫知子也?”子曰:“不怨天,不尤人。下學而上達。知我者,其天乎!”
[③]《朱子語類》卷二十二,《論語四》。
[④]錢穆:《論語新解》,北京:九州出版社2011年版,第16頁。
[⑤]“道”之不同理解,見程樹德:《論語集釋》,北京:中華書(shu) 局1990年版,第43-46頁。
[⑥]《堯典》這一章的詳盡解釋,參看姚中秋:《堯舜之道:中國文明的誕生》,北京:中國文聯出版社2016年版,第64-74頁。
[⑦]孝之發生學,可參看張祥龍之討論。比如:《孝意識的時間分析》,《北京大學學報》(哲學社會(hui) 科學版)第43卷第1期(2006年1月);《舜孝的艱難與(yu) 時間性》,《文史哲》2014年第2期;《孝道時間性與(yu) 人類學》,《中州學刊》2014年第五期。
[⑧]事實上,這構成西方政治之基本思考傳(chuan) 統,即便現代政治,也通常構造一類神之存在物,作為(wei) 權力之源,如主權、尤其是人民主權,而不管是霍布斯、洛克或盧梭都斷言,主權者之首要權力是立法權。
[⑨]《朱子語類》卷二十二,《論語四》。
[⑩]這一點的詳盡討論,可見《堯舜之道:中國文明的誕生》,北京:中國文聯出版社2016年版,第13-20頁。
[11]參見閻曉君:《兩(liang) 漢“故事”論考》,《中國史研究》2000年第1期。
[12]比如,鄧小南:《祖宗之法:北宋前期政治述略》,北京:三聯書(shu) 店,2006年版。
[13]禮的習(xi) 慣法性質及故事之成為(wei) 禮的機製,參見姚中秋:《華夏治理秩序史》,海口:海南出版社2012年版,第二卷,《封建》,第504-622頁。
[14]《聖經》(簡化字現代標點和合本),中國基督教兩(liang) 會(hui) ,2000年版,《新約》,第161頁。
[15]這一問題的各種不同意見,參見劉小楓:《道與(yu) 言:華夏文化與(yu) 基督文化相遇》,上海:上海三聯書(shu) 店,1995年版。明確反對譯之為(wei) 道者,可參看楊遠征:《言與(yu) 道:“λóγoζ”的漢譯問題》,《陝西師範大學學報》(哲學社會(hui) 科學版)第40卷第1期(2011年1月)。
[16]《禮記·哀公問》記:公曰:“敢問君子何貴乎天道也?”孔子對曰:“貴其‘不已’。如日月東(dong) 西相從(cong) 而不已也,是天道也;不閉其久,是天道也;無為(wei) 而物成,是天道也;已成而明,是天道也。”
[17]《論語·泰伯篇》:曾子有疾,召門弟子曰:“啟予足!啟予手!《詩》雲(yun) ‘戰戰兢兢,如臨(lin) 深淵,如履薄冰。’而今而後,吾知免夫!小子!”
責任編輯:近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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