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曉光出席並主持中華慈善百人論壇

欄目:公益事功
發布時間:2010-11-26 0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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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曉光

作者簡介:康曉光,男,西元一九六三年生,遼寧沈陽人。現任職中國人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中國人民大學中國公益創新研究院院長。著有《君子社會(hui) ——國家與(yu) 社會(hui) 關(guan) 係研究》《陣地戰——關(guan) 於(yu) 中華文化複興(xing) 的葛蘭(lan) 西式分析》《中國歸來——當代中國大陸文化民族主義(yi) 運動研究》《仁政——中國政治發展的第三條道路》《起訴——為(wei) 了李思怡的悲劇不再重演》《NGOs扶貧行為(wei) 研究》《法倫(lun) 功事件透視》《權力的轉移——轉型時期中國權力格局的變遷》《地球村時代的糧食供給策略——中國的糧食國際貿易與(yu) 糧食安全》《中國貧困與(yu) 反貧困理論》等。


 

 

論壇主席康曉光主持開幕式

    2010年11月25日,以“民間公益與(yu) 政府責任”為(wei) 主題,中華慈善百人論壇論在深圳華安國際大酒店召開第二次會(hui) 議。 

    中華慈善百人論壇是由徐永光、王振耀、楊團、陳健民、馮(feng) 燕於(yu) 2009年底發起設立的全球華人慈善自由討論平台,參加者為(wei) 中國大陸、港澳、台灣及海外華人中有理想和擔當的誌同道合者。論壇有組織規範和議事規則,並以推舉(ju) 方式設立了第一屆召集委員會(hui) ,有召集委員16人。

    論壇每年召開兩(liang) 至三次主題討論會(hui) ,邀集第三部門、政府和企業(ye) 界的有識之士,共商當下影響中華慈善格局的重大問題,倡導價(jia) 值理念、樹立慈善理想;建立專(zhuan) 業(ye) 共識、夯實大眾(zhong) 基礎;培育慈善組織、培養(yang) 專(zhuan) 業(ye) 人才;引領行業(ye) 發展、研究戰略問題;促進社會(hui) 創新、推動公民社會(hui) 建設。

    2010年5月16日,論壇以“富人慈善之道”為(wei) 主題在北京舉(ju) 行了第一次會(hui) 議,形成了富人慈善有利、有道、有責、有力的原則共識。

    第二次會(hui) 議參加者29人。其中來自港澳台灣及海外共9人,占31%。29人中,政界4人,企業(ye) 界4人、非營利組織8人,傳(chuan) 媒界3人,學界10人。

    本次論壇主席康曉光首先發言,他提出,本次會(hui) 議議題的核心是“政府與(yu) 社會(hui) 組織的關(guan) 係”,核心的政策建議是“合作”。而合作”必要求“自治”。隻有獨立的主體(ti) 之間才有合作可言。缺乏自主性的社會(hui) 組織,不可能充分發揮其應有的社會(hui) 效用。剝奪、壓抑社會(hui) 組織的自主性是對社會(hui) 資源的巨大浪費。他還指出,要探討“政社關(guan) 係”,首先要搞清楚現代中華文明、國家與(yu) 社會(hui) 關(guan) 係、社會(hui) 領域結構這三個(ge) 背景關(guan) 係,否則討論問題就缺乏方向、基準和選擇的判據。

    接著,會(hui) 議圍繞民間公益與(yu) 政府責任的主題,從(cong) 慈善公益組織的自治權利、現代慈善中各國政府的責任比較以及深圳市近年來在推動公民社會(hui) 方麵所做的努力和啟示等三個(ge) 方麵進行討論。

    北京師範大學教授陶傳(chuan) 進以玉樹捐贈資金匯繳風波為(wei) 起點,結合汶川地震、三峽移民案例,討論了社會(hui) 慈善公益組織在救災中為(wei) 何頻頻遭遇尷尬局麵,同時政府也未能達到預期目標的原因,對此進行了深入分析。中國社科院研究員唐鈞提出全球慈善有四種模式。而中國慈善的現行做法是組織架構靠政府,資金來源靠社會(hui) 募捐。政府總想掌管捐款,統一使用,這種做法是以“慈善”的名義(yi) “派捐。”北京大學金錦萍副教授總結了深圳市近年來的社會(hui) 改革經驗,肯定了深圳市在推動社會(hui) 組織民間化、政府向社會(hui) 組織購買(mai) 服務等方麵的積極成效,提出今後的方向應是從(cong) 政府主導下的行政管理體(ti) 製改革逐漸轉向社會(hui) 力量的自主生長。

    在全體(ti) 成員共同討論下產(chan) 生了本次論壇的“深圳共識”,認為(wei) 政府有責任為(wei) 社會(hui) 組織提供更加包容、規範、高效的法律製度,切實厘定群己權界,嗬護民間公益的自願性和主動性,切勿將慈善作為(wei) 強製的義(yi) 務推廣,切忌動用權力匯集和分配慈善資源;政府有責任盡快優(you) 化管理職能,實現公共產(chan) 品供給的多元化,為(wei) 社會(hui) 組織提供更大的作為(wei) 空間,並通過優(you) 化登記製度、稅收政策、財政支持、委托服務、能力建設等助益社會(hui) 組織發展;政府有責任加快“官辦”社會(hui) 組織治理結構的改革,盡快實現此類組織的去行政化,實現慈善生態的退耕還林,增強社會(hui) 自治功能。

    論壇呼籲政府、企業(ye) 、社會(hui) 三個(ge) 部門的有誌之士,在融會(hui) 傳(chuan) 統智慧、現實需求、實踐經驗和國際通則的基礎上,共同探索再造政府和社會(hui) 組織關(guan) 係的東(dong) 方新模式。

    來源:中國人民大學非營利組織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