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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曉光作者簡介:康曉光,男,西元一九六三年生,遼寧沈陽人。現任職中國人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中國人民大學中國公益創新研究院院長。著有《君子社會(hui) ——國家與(yu) 社會(hui) 關(guan) 係研究》《陣地戰——關(guan) 於(yu) 中華文化複興(xing) 的葛蘭(lan) 西式分析》《中國歸來——當代中國大陸文化民族主義(yi) 運動研究》《仁政——中國政治發展的第三條道路》《起訴——為(wei) 了李思怡的悲劇不再重演》《NGOs扶貧行為(wei) 研究》《法倫(lun) 功事件透視》《權力的轉移——轉型時期中國權力格局的變遷》《地球村時代的糧食供給策略——中國的糧食國際貿易與(yu) 糧食安全》《中國貧困與(yu) 反貧困理論》等。 |
原標題《義(yi) 利之辨 ——“公益與(yu) 商業(ye) 關(guan) 係國際研討會(hui) ”主旨發言》
作者:康曉光
來源:作者授權伟德线上平台發表
時間:孔子二五六九年歲次戊戌九月十四日丁亥
耶穌2018年10月22日
【編者按:2018年10月22日,中國人民大學中國公益創新研究院、敦和公益基金會(hui) 聯合主辦,南都公益基金會(hui) 支持的“公益與(yu) 商業(ye) 關(guan) 係國際研討會(hui) ”上,中國人民大學中國公益創新研究院院長康曉光教授發表的主旨發言《義(yi) 利之辨》。】
問題
改革開放時代,市場勢力摧毀了此前的公益模式,建立了全新的公益模式。該模式以市場為(wei) 基礎,承認私有製和市場的正當性,承認基於(yu) 市場的初次分配的正當性,正視初次分配不平等並主張用溫和的方式緩解不平等,肯定出於(yu) 自願的再分配(公益事業(ye) ),政府通過稅收政策鼓勵公益事業(ye) ,社會(hui) 通過道德和輿論激勵公益行為(wei) 。
對於(yu) 公益而言,政治和經濟,既是積極的力量,又是消極的力量;既可以支持、推動公益,又可以打壓、扭曲公益。市場化,市場的建立與(yu) 深化,為(wei) 現代公益開辟了道路,奠定了基礎,提供了資源,做出了不容忽視的、曆史性的貢獻。政府也發揮了積極作用,提供了一個(ge) 差強人意的法律框架。與(yu) 此同時,權力和資本又企圖使公益成為(wei) 自己得心應手的婢女。改革開放以來,在公益發展的初期,公益組織的“對手”隻有一個(ge) ,那就是“政府”。隨著市場化改革的深入,第二個(ge) “對手”出現了,這就是“資本”。但是,人們(men) 對資本缺乏警惕,一是由於(yu) 不熟悉,二是因為(wei) 存在一個(ge) 熟悉的、也是更強大的“對手”。毫不誇張地說,今日中國,資本控製公益的深入和強度絲(si) 毫不亞(ya) 於(yu) 政府。財大氣粗的資本,憑借資金優(you) 勢,通過資助項目,主導公益組織的活動方向和領域;掌握媒體(ti) ,控製各類論壇,整合研究與(yu) 出版,獲得了強大的話語權。時至今日,資本已經在中國公益領域穩定地確立了自己的霸權。對於(yu) 公益而言,資本和權力一樣,既是天使,又是魔鬼。
本文的目的是探討當下中國的公益與(yu) 商業(ye) 關(guan) 係,尤其是關(guan) 注一種不健康的傾(qing) 向——公益商業(ye) 化、政商合流閹割公益,探究其背後的理念與(yu) 行動邏輯,尋求解決(jue) 之道。對於(yu) 公益來說,這是重大的問題,也是基礎性的問題;是中國的問題,也是世界的問題;是當下的問題,也是未來的問題,因此值得我們(men) 認真對待。
政治與(yu) 行政管理框架
在中國,公益與(yu) 商業(ye) 關(guan) 係,既受公益與(yu) 商業(ye) 的影響,又受政治的影響,因此要探討公益與(yu) 商業(ye) 關(guan) 係,不能局限於(yu) 公益與(yu) 商業(ye) ,必須將其置於(yu) 政治之中。實際上,政治是塑造公益與(yu) 商業(ye) 關(guan) 係的最重要的力量。所以,為(wei) 了理解當下中國的公益與(yu) 商業(ye) 關(guan) 係,首先要了解與(yu) 公益相關(guan) 的政治與(yu) 行政管理框架。
首先建立並得到不斷完善的是政治控製框架——“行政吸納社會(hui) ”。
在對外開放、市場經濟、權威主義(yi) 的條件下,一方麵,政府不可能徹底根除社會(hui) 自主力量,另一方麵,又不願意放任這些勢力自由成長。那麽(me) ,政府會(hui) 怎麽(me) 做呢?在政府看來,社會(hui) 組織具有“雙重功能”,作為(wei) 集體(ti) 行動的組織載體(ti) ,具有挑戰政府權威的潛能,作為(wei) 公共服務的提供者,又能夠為(wei) 政府拾遺補缺。而政府本身也具有“雙重職能”,作為(wei) 統治者,尤其是權威主義(yi) 政體(ti) 的執政者,要壟斷政治權力,同時要為(wei) 社會(hui) 提供“足夠的”公共服務。這樣一來,兩(liang) 者之間,既存在衝(chong) 突的必然性——在爭(zheng) 奪政治權力方麵,又存在合作的可能性——在提供公共服務方麵。政府必然選擇雙重策略,一方麵遏製社會(hui) 組織的政治挑戰潛能,一方麵利用它的公共服務功能;表現在政策上,就是“分類控製”,不搞“一刀切”,根據社會(hui) 組織的政治挑戰潛能分類限製,根據它們(men) 所提供服務的性質分類扶持;其結果就是造就一批既能提供服務,又對政府沒有危害的社會(hui) 組織。由於(yu) 這些社會(hui) 組織具有“西方式非政府組織”的某些功能,所以它們(men) 在某種程度上實現了對其西方對應物的“功能替代”。
近十年來,借鑒新公共管理,進一步完善了行政吸納社會(hui) ,主要表現為(wei) 在社會(hui) 服務領域,通過購買(mai) 服務,更加有效地利用和控製社會(hui) 組織。
隨著經濟、社會(hui) 和文化的發展,基本公共服務成為(wei) 剛性需求,高級需求亦不斷湧現而且日益多樣化,這對政府的供給能力提出了越來越高的要求,實際上,遠遠超出了其能力邊界。與(yu) 此同時,民間力量快速發展,提供公共服務的潛力也大幅提升。對政府來說,民間力量的壯大,一方麵,提高了“利用”的價(jia) 值,另一方麵,也增加了“壓製”的成本。在這種情勢下,完善“利用”民間力量的方式,一方麵,可以改善公共服務狀況,提高政府的績效合法性;一方麵,也提升了功能替代的水平,進而降低了“壓製”的成本。
新公共管理是最近四十年盛行於(yu) 歐美公共管理領域的“主流範式”。在理論上,新公共管理拓寬了公共行政學的視野,將關(guan) 注的範圍從(cong) “政府內(nei) 部”拓展到“政府外部”。在實踐中,新公共管理重視激發公營、私營和誌願部門的積極性,使之協同行動起來,共同解決(jue) 社會(hui) 問題。為(wei) 此,新公共管理開發了一係列理念、思路和工具,如公共服務供給市場化、放權、分權、政府購買(mai) 、競爭(zheng) 性招標、第三方評估等等。更為(wei) 重要的是,這些理念、思路和工具,獨立於(yu) “政體(ti) ”類型,能夠與(yu) 多種政體(ti) 兼容並包,例如,權威主義(yi) 政府也可以“無障礙地”將其“為(wei) 我所用”。
在市場背景下,如何利用社會(hui) 力量提供公共服務,中國政府毫無經驗,既沒有相應的理論,也沒有成型的政策,更沒有切實可行、運用自如的工具。來自西方的“新公共管理”為(wei) 其填補了這一空白。通過“選擇性吸收”新公共管理的策略和工具,政府將大量的公共服務事務移交給社會(hui) 組織,將自己從(cong) 直接提供服務的繁雜事務中解脫出來,使自己專(zhuan) 注於(yu) “掌舵”;同時,給予社會(hui) 組織更大的發揮作用的空間,從(cong) 而更好地利用社會(hui) 組織的服務能力。通過政府購買(mai) 服務,聯係、支持、籠絡、引導各種社會(hui) 組織,自下而上地整合社會(hui) 力量,使其發揮拾遺補缺的作用。這樣一來,在完善公共服務職能的同時,有效地控製快速發展的民間力量,同時又避免了政府權力的削弱,達到了“寓管製於(yu) 利用之中”的實際效果。實際上,通過選擇性地吸收新公共管理,政府豐(feng) 富了控製手段,其掌控能力不但沒有弱化,反而得到了強化。可見,通過將新公共管理“嵌入”行政吸納社會(hui) ,政府進一步完善了行政吸納社會(hui) 。
閹割公益
最近十年來,在中國公益領域中,興(xing) 起了一股跨界與(yu) 融合的浪潮。做公益不再是專(zhuan) 業(ye) 公益組織的“專(zhuan) 利”,個(ge) 人或幾個(ge) 朋友合夥(huo) 發起和組織公益活動蔚然成風,做公益的企業(ye) 越來越多而且企業(ye) 做的公益也越來越精彩,媒體(ti) 主持的公益項目也是轟轟烈烈。公益組織形式也越來越豐(feng) 富,非正式組織、網絡型組織、基於(yu) 互聯網的平台、虛擬組織紛紛湧現。圍繞公益的合作無處不在,公益領域內(nei) 部的合作蓬勃發展,跨界合作日益深化。比跨界合作更深刻的是融合,公益領域吸納其它領域的要素,其它領域亦吸收公益要素。廣泛而深入的跨界與(yu) 融合帶來了公益的“彌散化”,公益要素進入各個(ge) 領域,公益滲透個(ge) 人和社會(hui) 生活的方方麵麵,成為(wei) 一種普遍的生活方式。原有的各種界限被打破了,出現了一些難以辨識的行動和組織類型,如公益營銷、社會(hui) 企業(ye) 、影響力投資等等,公益活動與(yu) 非公益活動、公益組織與(yu) 非公益組織的差別不再清晰可辨。
毫無疑問,這股浪潮帶來了公益的拓展與(yu) 深化,但是混雜其中的“支流”也在牽引公益偏離正道,例如愈演愈烈的“公益商業(ye) 化”,而被濫用的“社會(hui) 企業(ye) ”就是公益商業(ye) 化的典型。
作為(wei) 鼓勵社會(hui) 創新的態度,作為(wei) 籌集公益資源的新渠道(吸引資金以“投資”的形式進入公益領域,在“捐贈”之外另辟蹊徑),作為(wei) 引導商業(ye) 資源向公益靠攏的努力,作為(wei) 公益行動主體(ti) 多元化的新發展,社會(hui) 企業(ye) 值得充分肯定。在我的心目中,正當的社會(hui) 企業(ye) 運動,應當是商業(ye) 向善的潮流,而不是公益向商業(ye) 靠攏的潮流;是公益引領商業(ye) 的結果,而不是商業(ye) 影響公益的結果。然而,在當下中國,社會(hui) 企業(ye) 在發揮積極作用的同時,也在發揮消極的作用,而且後者更為(wei) 突出。
這種“消極作用”首先表現為(wei) 一係列“主張”,例如,隻有主要收入來自出售服務和產(chan) 品的公益組織才有可能是可持續的,依賴捐贈的公益組織必然是不可持續的;公益的所有權形式和治理結構必然導致低效率,隻有商業(ye) 的所有權形式和治理結構才有可能帶來高效率;社會(hui) 企業(ye) 不僅(jin) 僅(jin) 是一種新型的非營利組織,而且是原有非營利組織的替代者;更有甚者,為(wei) 了使表述在邏輯上更加完善,甚至質疑道德的功能和人類利他的可能性。這些消極的“主張”及其“實踐”對公益造成了嚴(yan) 重的危害:其一,強調“收費”的自然而然的後果就是將社會(hui) 組織的活動局限於(yu) 服務領域,從(cong) 而大大壓縮了社會(hui) 組織的功能,而被壓縮掉的那些功能恰恰是社會(hui) 組織最寶貴的功能,也是當下中國最迫切需要同時也最為(wei) 稀缺的功能。何為(wei) 社會(hui) 組織的功能?答曰:提供社會(hui) 服務!這個(ge) 答案沒有錯,但是不完整。社會(hui) 組織還有更為(wei) 重要的功能:
(1)社會(hui) 組織能夠滿足人的結社需求;
(2)社會(hui) 組織是人類集體(ti) 行動的組織載體(ti) ;
(3)社會(hui) 組織是誌趣相投的人追求共同目標的工具。正如哈貝馬斯所言,在“政治係統”和“經濟係統”之外,需要給人類“留下”或“開辟”一個(ge) “生活世界”,而社會(hui) 組織就是“生活世界”的最重要的建製之一。
(4)社會(hui) 組織是公民參與(yu) 社會(hui) 和政治生活的“工具”。沒有這個(ge) “工具”的支撐,有效的公共參與(yu) 根本就無從(cong) 談起。
(5)社會(hui) 組織是公眾(zhong) 製衡權力和資本的工具。在強大的權力和資本麵前,一盤散沙的個(ge) 人無足輕重,隻有組織起來才有力量。
(6)社會(hui) 組織是“社會(hui) 化”的重要主體(ti) ,承擔文化傳(chuan) 承與(yu) 創造的職能。
(7)社會(hui) 組織是社會(hui) 創新的發動機,肩負著探索未來,開拓人類生活新邊疆的曆史使命。
由此可見,強調“服務”就是閹割社會(hui) 組織的功能,使社會(hui) 組織淪為(wei) 權力和資本的配角。其二,將企業(ye) 的所有權形式、決(jue) 策權分配模式以及激勵機製引入公益領域,強化了金錢的權力,擴大了金錢的支配範圍,壓縮了“生活世界”的空間。其三,過分抬高社會(hui) 企業(ye) ,貶損公益組織,模糊公益與(yu) 商業(ye) 的邊界,勢必侵蝕公眾(zhong) 的公益熱情,誤導資源流向,使本來就不足的公益資源流向商業(ye) 。其四,最嚴(yan) 重的是,強化利己主義(yi) ,貶低利他主義(yi) ,危及公益的根基。
商業(ye) 對公益的滲透、支配,乃至殖民統治,完全符合政府的利益,也得到了政府的“加持”。例如,新近推出的《慈善法》就將“民辦非企業(ye) 單位”改為(wei) “社會(hui) 服務機構”。這一不動聲色的改動意味深長。“社會(hui) 服務機構”與(yu) “社會(hui) 企業(ye) ”具有天然的親(qin) 和性——兩(liang) 者的主要活動領域均局限於(yu) “服務”。在中國的社會(hui) 企業(ye) 浪潮中,商界的無意為(wei) 之(專(zhuan) 注“服務”,忽略社會(hui) 組織的其他功能)與(yu) 政府的有意為(wei) 之(隻要社會(hui) 組織提供“服務”,限製其他功能的發揮),其實際後果都是“閹割公益”。可以說,當下中國的社會(hui) 企業(ye) 熱潮是另類的官商合謀,是威權主義(yi) 與(yu) 市場原教旨主義(yi) 在公益領域的合流,而社會(hui) 企業(ye) 正是政商合流閹割公益的“抓手”。利用新公共管理的技術手段,借助社會(hui) 企業(ye) 這個(ge) “抓手”,政府對社會(hui) 組織的管控得到了商業(ye) 力量的(無意的)支持,行政吸納社會(hui) 也因此更加完善更加有效了。
主流公益模式批判
何為(wei) 公益?公益何為(wei) ?
公益是利他的事業(ye) 。何謂“他”?“他”不局限於(yu) 某個(ge) 具體(ti) 的個(ge) 人,“他”是與(yu) 我相對的一切,我之外的一切。“他”可以是個(ge) 人、群體(ti) 、社會(hui) ,也可以是宇宙中的一切,可以是當下的,也可以是未來的,還可以是已經成為(wei) 過去的。利他使人超越對自我的關(guan) 切,自覺自願地不求回報地為(wei) 他謀福祉。所以,公益必然是超越性的,超越所有部門,超越過去與(yu) 當下,為(wei) 了人類的利益而思考並行動。公益必須掙脫既有的束縛,保持人類創造的旺盛的活力,持續地開拓人類世界的新天地。公益的使命就是創造更加美好的世界。公益是追求至善的事業(ye) 。
在中華思想體(ti) 係中,“義(yi) ”與(yu) “利”是一對重要的範疇。“義(yi) ”指“當然”、“應當”。凡表現或發揮人之所以為(wei) 人者的行為(wei) ,即應當的;反之即不應當的。“利”指能維持或增進人之生活者,亦即能滿足人之生活需要者。利有“公利”與(yu) “私利”之分。凡僅(jin) 能滿足一人之生活需要,或且損害人群之生活者,謂之私利。凡能滿足大眾(zhong) 之生活需要的,則謂之公利。大體(ti) 說來,“義(yi) ”即為(wei) “謀公利”,“利”即為(wei) “謀私利”。尊重合理的私利,崇尚公利,但是並不反對合情合理的私利,所反對的僅(jin) 僅(jin) 是損公肥私的私利,概而言之,“義(yi) 利兼顧,以義(yi) 製利”,這就是中華義(yi) 利觀。
在資本主義(yi) 時代,就公益與(yu) 商業(ye) 關(guan) 係而言,中華義(yi) 利觀的基本主張是:利他與(yu) 利己均是人類的天性;利他必須弘揚,合情合理的利己也必須予以尊重和保護;更為(wei) 重要的是,要用利他之心馴化被市場釋放和強化的貪婪,用公益馴化唯利是圖的商業(ye) ,此所謂“義(yi) 利兼顧,以義(yi) 製利”。
何為(wei) 健康的公益與(yu) 商業(ye) 的融合?
公益要素滲透商業(ye) 領域,商業(ye) 更加富有利他精神。與(yu) 此同時,公益借鑒一些商業(ye) 的技術,以提升管理水平和運行績效。
公益與(yu) 商業(ye) 的“融合”是不分主從(cong) 的融合嗎?
不是!不是不分主從(cong) 的,而是有主有從(cong) 的——公益為(wei) “主”,商業(ye) 為(wei) “從(cong) ”。公益在“用”的層麵吸納商業(ye) 的要素,吸納的是工具性的東(dong) 西,吸納的目的是提高自身的效率。在“體(ti) ”的層麵,公益沒有絲(si) 毫妥協,不是越來越“利己”,而是更加堅定、厚實、有效地“利他”。公益借鑒商業(ye) 的一些有用的做法,隻是意味著公益注重效率,公益更加有效了,並不意味著公益喪(sang) 失了利他精神,轉而投入利己的泥沼。商業(ye) 在“體(ti) ”的層麵吸納公益的要素,在自己的“目的”中注入更多的利他的成分,吸納的是價(jia) 值性的東(dong) 西,即所謂“以義(yi) 製利”。就人類文明發展的趨勢而言,以利他為(wei) 根基的公益是中流砥柱,毫不動搖,是為(wei) “主”;以利己為(wei) 目的的商業(ye) 是附從(cong) ,越來越趨向利他,是為(wei) “從(cong) ”。為(wei) 什麽(me) 公益應當引領商業(ye) ,而不是相反?因為(wei) 公益追求的是公利,商業(ye) 追求的是私利,而公利高於(yu) 私利。
然而,在現實之中,公益的處境極為(wei) 尷尬。相對於(yu) 權力和資本,公益是確定無疑的弱者。在日常運行中,公益主要發揮補台、拾遺補缺、溜須拍馬的作用,就像一個(ge) 跑龍套的小跟班。這也許是置身於(yu) “市場+權威主義(yi) ”環境中的公益的必然命運。那麽(me) ,置身於(yu) “市場+憲政民主”環境中的公益就能滿足我們(men) 對公益的期待嗎?更進一步地追問,即便新自由主義(yi) 公益模式達到了自身的理想狀態就是“可欲的”嗎?市民社會(hui) 是資本主義(yi) 的有機組成部分,它既是資本主義(yi) 的批評者,又是資本主義(yi) 的維護者,主要功能是彌補資本主義(yi) 的缺陷,對資本主義(yi) 的基本結構毫無批判能力。不平等是資本主義(yi) 市場賴以運轉的激勵機製,不平等也是資本主義(yi) 市場的必然結果,而新自由主義(yi) 公益模式又是資本主義(yi) 的有機組成部分,想依靠它緩解、克服資本主義(yi) 造成的不平等,可能嗎?顯然,這樣的公益不能滿足我們(men) 對理想公益的期待,不符合理想公益的標準。但是,時至今日,我們(men) 還沒有一個(ge) 超越新自由主義(yi) 公益範式的切實可行的替代方案。
公益之蛙需要從(cong) 溫水中醒來。公益需要一套新的價(jia) 值觀、行動方式、組織形式、法律框架、社會(hui) 支持體(ti) 係。公益存在於(yu) 更大的人類世界之中,公益受到它的限製,公益也可以為(wei) 改變它做出貢獻。所以,新的公益必須與(yu) 新的世界一道出現。
公益“新紀元”是可能的嗎?
我寧願相信它是可能的!那麽(me) ,這種可能性源於(yu) 何處?一是人性使然,二是社會(hui) 發展使然。首先,同情心、惻忍之心、愛人之心是人與(yu) 生俱來的天性。人能夠愛,這是人之為(wei) 人的本質規定,這也是人類向善的最深厚的力量源泉。其次,馬斯洛的理論把個(ge) 人需求和社會(hui) 需求的當前關(guan) 注點,與(yu) 個(ge) 人成長階段和社會(hui) 發展階段關(guan) 聯起來,很好地解釋了這一現象——隨著個(ge) 人的成長、社會(hui) 的發展,個(ge) 人和社會(hui) 的利他性需求上升。馬斯洛的需求理論告訴我們(men) ,人類發展的過程就是低級需求不斷滿足的過程,就是需求層次不斷提升的過程,就是利他精神逐步豐(feng) 盈的過程,就是利他精神越來越有力地約束、征服利己之心的過程。這就是人類發展、社會(hui) 進步的最核心的內(nei) 涵與(yu) 本質。所以,馬斯洛理論預言了,隨著人類社會(hui) 將持續進步,利他性需求也將持續提升,公益事業(ye) 將越來越發達。
基於(yu) 對人性的信心,對人類社會(hui) 發展趨勢的信心,一種樂(le) 觀精神由此而生。這種樂(le) 觀精神將鼓舞人類將公益事業(ye) 推向巔峰。
責任編輯:姚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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