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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國榮作者簡介:楊國榮,男,西曆1957年生,浙江諸暨人,華東(dong) 師範大學哲學博士。現任華東(dong) 師範大學人文社會(hui) 科學學院院長、哲學係教授,中國現代思想文化研究所所長,兼任中國哲學史學會(hui) 會(hui) 長、華東(dong) 師範大學學術委員會(hui) 主任。著有《王學通論——從(cong) 王陽明到熊十力》《善的曆程:儒家價(jia) 值體(ti) 係的曆史衍化及現代轉換》《心學之思——王陽明哲學的闡釋》《理性與(yu) 價(jia) 值——智慧的曆程》《存在的澄明——曆史中的哲學沉思》《科學的形上之維——中國近代科學主義(yi) 的形成與(yu) 衍化》《倫(lun) 理與(yu) 存在——道德哲學研究》《存在之維——後形而上學時代的形上學》等。 |
何為(wei) 儒學?——儒學的內(nei) 核及其多重向度
作者:楊國榮
來源:《文史哲》2018年第5期
時間:孔子二五六九年歲次戊戌九月初三日丙子
耶穌2018年10月11日
摘 要:儒學以“仁”和“禮”為(wei) 內(nei) 在核心。作為(wei) 儒學的思想內(nei) 核,“仁”和“禮”構成了儒學之為(wei) 儒學的根本,並使儒學區別於(yu) 曆史上的其他學派。在儒學之中,“仁”和“禮”的統一既體(ti) 現於(yu) 儒家自身的整個(ge) 思想係統之中,又展現於(yu) 人之存在的各個(ge) 領域,後者包括精神世界、社會(hui) 領域以及天人之際。精神世界體(ti) 現的是人的精神的追求、精神的安頓,以及精神的提升,其具體(ti) 展開涉及宗教性、倫(lun) 理性維度,以及具有綜合意義(yi) 的精神境界。在哲學的層麵上,儒學所由以展開的社會(hui) 領域則涉及政治、倫(lun) 理,以及日常的生活世界。就人的存在而言,精神世界主要涉及人和自我的關(guan) 係,社會(hui) 領域則指向人與(yu) 人之間的關(guan) 係。而從(cong) 更廣的視域看,人的存在還同時關(guan) 乎天人之際,而儒家對天人關(guan) 係的理解,亦同樣基於(yu) “仁”和“禮”的觀念。要而言之,“仁”和“禮”的統一作為(wei) 儒學的核心觀念滲透在儒學的各個(ge) 方麵,儒學本身則由此展開為(wei) 綜合性的文化觀念係統,儒學的具體(ti) 性、真實性也體(ti) 現於(yu) 此。由此觀之,時下所謂心性儒學、政治儒學、製度儒學、生活儒學往往將儒學在某一方麵的體(ti) 現視為(wei) 儒學的全部,而陷入對儒學的片麵理解之中。
關(guan) 鍵詞:仁;禮;精神世界;社會(hui) 領域;天人之際
隨著儒學逐漸再度成為(wei) 顯學,其不同形態也開始紛然而起,政治儒學、心性儒學、製度儒學、生活儒學、社會(hui) 儒學等等先後亮相。眾(zhong) 多的“儒學”雖都冠以儒學之名,但實質上又主要側(ce) 重於(yu) 儒學的某一方麵。以上諸種形態的所謂“儒學”,或者是對曆史上儒學既成形態的再解釋,或者表現為(wei) 對儒學未來發展的思考。從(cong) 理論上看,無論是對儒學曆史形態的重新理解,抑或是對儒學未來發展的展望,都涉及一個(ge) 基本的問題,即:“何為(wei) 儒學?”盡管關(guan) 於(yu) 儒學已有不同論說,但這無疑依然是一個(ge) 需要反思的問題。
一
理解儒學,需要回到儒學自身的曆史語境。從(cong) 其原初形態看,儒學的內(nei) 涵首先體(ti) 現於(yu) “仁”和“禮”,後者同時構成了儒學的核心觀念[①]。“仁”主要關(guan) 乎普遍的價(jia) 值原則,其基本內(nei) 涵則在於(yu) 肯定人自身的存在價(jia) 值。比較而言,“禮”更多地表現為(wei) 現實的社會(hui) 規範和現實的社會(hui) 體(ti) 製。從(cong) 社會(hui) 規範這一層麵看,“禮”可以視為(wei) 引導社會(hui) 生活及社會(hui) 行為(wei) 的基本準則;在社會(hui) 體(ti) 製方麵,“禮”則具體(ti) 化為(wei) 各種社會(hui) 的組織形式,包括政治製度。儒家的基本價(jia) 值取向是“仁者愛人,有禮者敬人”(《孟子·離婁下》)。其中蘊含著對“仁”和“禮”的雙重肯定。而在以上論域中,“禮”與(yu) “義(yi) ”具有相通之處。“義(yi) 者,宜也”(《禮記·中庸》),引申為(wei) “當然”。“義(yi) ”作為(wei) 當然之則,可以視為(wei) 規範層麵之“禮”的內(nei) 化形式。“仁”與(yu) “義(yi) ”的相關(guan) 性,因而與(yu) “仁”和“禮”的統一性相一致。
“仁”作為(wei) 價(jia) 值原則,首先涉及情感的凝聚和情感的溝通。情感的凝聚關(guan) 乎內(nei) 在的精神世界,情感的溝通則以人與(yu) 人之間的交往為(wei) 指向。比較而言,“禮”在社會(hui) 規範的層麵上,主要指向理性的秩序和理性的引導,理性的秩序關(guan) 乎社會(hui) 共同體(ti) 的存在形態,理性的引導則側(ce) 重於(yu) 以理性的方式製約人的行為(wei) 。
“仁”和“禮”固然各有側(ce) 重,但所側(ce) 重的兩(liang) 個(ge) 方麵並非截然分離。“仁”以情感的溝通和情感的凝聚為(wei) 其主要的方麵,但並不排斥人與(yu) 人之間的理性關(guan) 聯。關(guan) 於(yu) “仁”,孔子有兩(liang) 個(ge) 值得關(guan) 注的界說。首先是以“愛人”規定“仁”:“樊遲問仁。子曰:‘愛人’。”(《論語·顏淵》)“愛人”既以肯定人的內(nei) 在價(jia) 值為(wei) 前提,又包含情感關(guan) 切,它所側(ce) 重的是“仁”的內(nei) 在的情感凝聚和情感溝通。孔子關(guan) 於(yu) “仁”的另一重要界說是:“克己複禮為(wei) 仁。”(《論語·顏淵》)“克己複禮”更多地表現為(wei) 對理性規範的認同和接受,後者同時涉及理性的引導和理性的製約。這樣,“仁”既有內(nei) 在的情感側(ce) 重,同時也兼及理性之維。就“禮”而言,與(yu) 之相關(guan) 的首先是“理”:“禮也者,理之不可易者也。”(《禮記·樂(le) 記》)即使儒家之外的文獻,也肯定“禮”與(yu) “理”的關(guan) 聯:“故禮者,謂有理也。理也者,明分以諭義(yi) 之意也。”。(《管子·心術上》)這裏的“理”既指條理、法則,也涉及依據這種條理法則對人的知和行的製約,所謂“理也者,明分以諭義(yi) 之意”便關(guan) 乎後一方麵。與(yu) 之相應,“禮”與(yu) “理”的以上關(guan) 聯,側(ce) 重的是“禮”的理性秩序義(yi) 及理性引導義(yi) 。不過,在與(yu) “理”相關(guan) 的同時,“禮”並非與(yu) “情”完全隔絕,《郭店楚簡》所謂“禮因人之情而為(wei) 之”(《語叢(cong) 一》),便表明了這一點。類似的觀念也見於(yu) 儒家的其他文獻:“禮者,因人之情而為(wei) 之節文,以為(wei) 民坊者也。”(《禮記·坊記》)這裏的“因人之情”,便關(guan) 乎“禮”與(yu) 情感溝通和情感凝聚之間的聯係。基於(yu) 情感的這種人與(yu) 人之間的溝通,在以下看法中得到了更具體(ti) 的肯定:“禮尚往來,往而不來,非禮也;來而不往,亦非禮也。”(《禮記·曲禮上》)在此,“禮”展示了製約人與(yu) 人之間相互交往、相互溝通的這一麵。
作為(wei) 儒學的內(nei) 在核心,“仁”和“禮”同時構成了儒學之為(wei) 儒學的根本之點,儒學與(yu) 其他學派的內(nei) 在區別,也與(yu) 之相關(guan) 。這裏可以首先對儒學與(yu) 墨家作一比較。墨家提出“兼愛”,這一觀念在肯定人道價(jia) 值方麵,與(yu) 儒家的“仁”具有相通之處:盡管“仁”基於(yu) 親(qin) 親(qin) 之情,“兼愛”則並未賦予親(qin) 親(qin) 以優(you) 先性,後來的儒家學者(尤其是理學家)一再由此辨析“仁”與(yu) “兼愛”的差異,但在關(guan) 切人這一點上,二者確實有一致之處。然而,墨家對“禮”總體(ti) 上持批評態度,其“非樂(le) ”“節葬”的主張以及對“親(qin) 疏尊卑”“昏(婚)禮威儀(yi) ”(《墨子·非儒下》)等的抨擊,從(cong) 不同維度體(ti) 現了這一點。這種取向,具有重於(yu) “仁”而輕於(yu) “禮”的特點。後來的佛家在某種意義(yi) 上也與(yu) 墨家有相近之處,他們(men) 主張慈悲為(wei) 懷、普度眾(zhong) 生,在這方麵與(yu) “仁”和“兼愛”並不相悖,但同時對“禮”所規定的倫(lun) 理責任(包括家庭倫(lun) 理)和社會(hui) 義(yi) 務(包括政治義(yi) 務),則疏而遠之,從(cong) 儒學的角度看,其中同樣蘊含有見於(yu) “仁”而無見於(yu) “禮”的趨向。
相對於(yu) 墨家之疏離“禮”,法家更傾(qing) 向於(yu) 化“禮”為(wei) “法”。“禮”與(yu) “法”在注重規範性這一點上,有相通之處。但“禮”建立於(yu) 情理之上,具有引導性的特點;“法”則以法理為(wei) 基礎,表現為(wei) 非人格、冷冰冰的律令,並具有強製性的特點。法家總體(ti) 上已由“禮”而走向“法”。與(yu) 此相應的是對“仁”道的拒斥:談到法家之時,曆史上常常以“刻薄寡恩”來形容,“刻薄寡恩”與(yu) “仁”彼此相對。在以上方麵,法家與(yu) 注重“仁”和“禮”統一的儒家形成了明顯的差異。
道家從(cong) 另一層麵表現出來對“仁”和“禮”的疏離。老子曾指出:“絕仁棄義(yi) ,民複孝慈。”(《老子》第十九章)盡管對“絕仁棄義(yi) ”有各種不同的解說,但其對“仁”和禮義(yi) 不予認同的立場,無疑顯而易見。這一價(jia) 值立場與(yu) 道家注重自然原則,對人文或文明化的規範持批評和懷疑的態度,總體(ti) 上前後一致。在這一方麵,道家與(yu) 儒家注重“仁”和“禮”的統一,同樣形成了某種對照。
作為(wei) 儒學的核心,“仁”和“禮”的統一既體(ti) 現於(yu) 儒家自身的整個(ge) 思想係統,又展現於(yu) 人的存在的各個(ge) 領域。以下從(cong) 相關(guan) 的方麵對此作一考察。
二
首先需要關(guan) 注的是精神世界這一層麵。從(cong) 總體(ti) 上看,精神世界體(ti) 現的是人的精神的追求、精神的安頓、以及精神的提升。在精神世界中,“仁”和“禮”的統一具體(ti) 展現於(yu) 三個(ge) 維度,即宗教性的維度、倫(lun) 理的維度,以及具有綜合意義(yi) 的精神境界。
在宗教性的層麵,終極關(guan) 切是無法回避的問題。按其本義(yi) ,終極關(guan) 切意味著不限定於(yu) 人的當下存在或此在形態,而是以“極高明”為(wei) 精神取向。孟子曾指出:“盡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則知天矣。”(《孟子·盡心上》)這裏的“天”可以視為(wei) 超驗意義(yi) 上的存在,從(cong) 人之心、性指向天,相應地包含著某種終極關(guan) 切的意味。需要注意的是,在儒家那裏,以上視域中的終極關(guan) 切,同時建立在“仁”之上。“仁”作為(wei) 儒家的核心價(jia) 值,肯定的是人之為(wei) 人的內(nei) 在價(jia) 值,與(yu) 之相聯係,基於(yu) “仁”的終極關(guan) 切,同時指向對人自身存在的關(guan) 懷。這一意義(yi) 上的終極關(guan) 切的特點,在於(yu) 不離開這個(ge) 世界:它既非否定人自身或離開此在,也不同於(yu) 以彼岸世界為(wei) 指向的所謂“超越”,而更多地側(ce) 重於(yu) 人自身的成長、提升、完成。這裏應當對時下比較流行的所謂“內(nei) 在超越”論作再思考。在這一論域中,“超越” (transcendent)沿襲了西方宗教中的相關(guan) 觀念,意味著走向絕對的、無條件的、無限的存在;而在“超越”之前冠以“內(nei) 在”則試圖表明,儒學所具有的這種所謂“超越性”,同時呈現“內(nei) 在性”(immanent)。事實上,在儒學那裏,終極關(guan) 切並沒有走向以上視域中的“超越”。這裏的關(guan) 鍵點,首先在於(yu) 儒學的終極關(guan) 切始終與(yu) “仁”這一觀念聯係在一起,正是以“仁”為(wei) 核心,使儒家的終極關(guan) 切一開始便以人自身的存在為(wei) 關(guan) 切焦點,從(cong) 而避免了離開人的此在而麵向彼岸的“超越”。
在儒家那裏,終極關(guan) 切同時涉及“禮”。前麵提及,“禮”與(yu) “理”相關(guan) ,並內(nei) 在地蘊含理性的精神。與(yu) 理性精神的這種聯係,使儒家的終極關(guan) 切既有別於(yu) 宗教的迷狂,也不同於(yu) 非理性的蒙昧追求。從(cong) 早期開始,儒家便對超驗的存在保持了某種距離,孔子“不語怪、力、亂(luan) 、神”(《論語·述而》),主張“敬鬼神而遠之”(《論語·雍也》),已體(ti) 現了清醒的理性立場。即使在“天者,百神之君也,王者之所最尊也”(《春秋繁露·郊義(yi) 》)這一類似乎具有超驗性質的表述背後,也不難看到如下理性的取向:借助超驗之天的權威,以製衡世上之“君”[②]。在此,“禮”作為(wei) 儒學的核心觀念之一,從(cong) 另一方麵製約著儒家的終極關(guan) 切。不難注意到,在仁、禮、現實之人、超驗之天(神)以上四重關(guan) 係中,“仁”主要體(ti) 現為(wei) 愛人,“禮”則更多地表現為(wei) 敬神;前者關(guan) 乎價(jia) 值關(guan) 切,後者則滲入了理性意識。
精神世界不僅(jin) 關(guan) 乎具有宗教性的終極關(guan) 切,而且包含更為(wei) 現實的道德麵向。以“仁”為(wei) 內(nei) 核,精神世界中的倫(lun) 理麵向首先表現為(wei) 德性的完善,即所謂“仁德”或以“仁”為(wei) 內(nei) 涵的德性,包括仁愛的取向、基於(yu) 惻隱之心的普遍同情、天下的情懷,等等。這種德性的重要特點之一是包含善的精神定向或善的精神定勢,始終以自我的成就和天下的安定(內(nei) 聖外王)為(wei) 價(jia) 值目標。這也可以視為(wei) “仁”在倫(lun) 理意義(yi) 上的精神世界的體(ti) 現。
如前所述,與(yu) “仁”相聯係的“禮”既展現為(wei) 現實社會(hui) 規範,也可以內(nei) 化為(wei) 理性的原則。在精神世界這個(ge) 維度上,“禮”則既表現為(wei) 普遍的倫(lun) 理規範,也體(ti) 現為(wei) 內(nei) 在的理性觀念,二者從(cong) 不同方麵規定著人的品格和德性的培養(yang) 。儒家要求自我確立理性的主導地位,抑製和克服感性的衝(chong) 動,避免僅(jin) 僅(jin) 跟著欲望走,等等,都體(ti) 現了基於(yu) “禮”的理性精神。荀子曾指出:“凡治氣養(yang) 心之術,莫徑由禮。”(《荀子·修身》)所謂“治氣養(yang) 心”,主要以德性的培養(yang) 為(wei) 內(nei) 容,而在荀子看來,內(nei) 在德性培養(yang) 的最好途徑,即是依循於(yu) “禮”,這裏的“禮”,主要表現為(wei) 內(nei) 化的理性原則。
可以看到,在精神世界的倫(lun) 理之維,“仁”和“禮”的統一具體(ti) 表現為(wei) 德性完善和理性自覺之間的統一。《大學》中講“正心誠意”,也蘊含了“仁”和“禮”這兩(liang) 個(ge) 方麵對倫(lun) 理世界的影響。“正心”更多地側(ce) 重於(yu) 以理性的原則來規範、約束人的倫(lun) 理觀念,“誠意”則首先表現為(wei) 基於(yu) “仁”的要求,完善內(nei) 在道德意識,使之真正成為(wei) “實有諸己”的真誠德性。在這一意義(yi) 上,“正心誠意”無疑從(cong) 一個(ge) 方麵體(ti) 現了倫(lun) 理之維的精神世界所內(nei) 含著“仁”和“禮”的統一。
儒家精神世界更一般的形式,體(ti) 現於(yu) 精神境界。精神境界同時包含宗教性、倫(lun) 理等多重方麵,從(cong) 而具有綜合性的特點。精神境界在儒家那裏有不同的表現形態,這裏可以基於(yu) 張載的相關(guan) 論述,作一大致說明。張載曾提出如下著名論點:“為(wei) 天地立心,為(wei) 生民立道,為(wei) 去聖繼絕學,為(wei) 萬(wan) 世開太平。”[③]這些表述從(cong) 不同方麵展現了儒家精神境界的具體(ti) 內(nei) 容。
所謂“為(wei) 天地立心”,也就是人通過自身的認識和實踐活動,為(wei) 自然(天地)確立價(jia) 值的目標和價(jia) 值的方向。自然本無價(jia) 值目標,其價(jia) 值目標乃是通過人自身的觀念和活動而賦予的。對儒學而言,人是世界中唯一具有創造力量的存在,人之為(wei) 人的根本特點在於(yu) 他具有這種創造力量,後者使之能夠賦予自然(天地)以意義(yi) 。“人為(wei) 天地立心”首先便從(cong) 價(jia) 值的層麵上,突顯了人的創造力量以及人賦予世界以意義(yi) 的能力。比較而言,“為(wei) 生民立道”主要涉及人和人自身的關(guan) 係:人類的曆史走向和發展方向取決(jue) 於(yu) 人自身。所謂“為(wei) 去聖繼絕學”,更多地表現為(wei) 延續文化的曆史命脈:“去聖之學”體(ti) 現了社會(hui) 文化在思想層麵的沉積,後者同時表現為(wei) 文化的曆史命脈,這一意義(yi) 上的“繼絕學”,則在於(yu) 延續這種文化的曆史命脈。“為(wei) 萬(wan) 世開太平”所指向的,是終極意義(yi) 上的價(jia) 值目標,在儒家那裏,這既關(guan) 乎人類永久安平的遠景,又包含使人類走向真正完美形態的價(jia) 值理想。
可以看到,以上觀念概括起來包含兩(liang) 個(ge) 方麵,其一是理想的意識,其二是使命的意識。所謂精神境界,從(cong) 實質的內(nei) 涵看,即表現為(wei) 理想意識和使命意識的統一。在儒學那裏,這一意義(yi) 上的精神境界始終沒有離開“仁”和“禮”的交融。“為(wei) 天地立心,為(wei) 生民立道”等取向首先體(ti) 現了人應當追求的理想,它同時又規定了人的使命,即化以上理想為(wei) 現實。作為(wei) 理想,以上取向體(ti) 現的是“仁”的價(jia) 值原則:無論是從(cong) 人出發為(wei) 自然(天地)確立價(jia) 值方向,還是為(wei) 人自身規定曆史走向,抑或追求人類永久安平的遠景,都可以視為(wei) 以人的關(guan) 切為(wei) 核心的“仁”道觀念的具體(ti) 化。從(cong) 使命的層麵看,以上取向則與(yu) “禮”所滲入的內(nei) 在責任和義(yi) 務相聯係:“禮”作為(wei) 普遍的“當然之則”(規範),包含應當如何的要求,後者關(guan) 乎責任和義(yi) 務,精神境界中內(nei) 含的使命意識,則表現為(wei) 這種責任和義(yi) 務觀念的引申。
三
在體(ti) 現於(yu) 精神世界的同時,儒學的具體(ti) 內(nei) 涵又展開於(yu) 社會(hui) 領域。從(cong) 傳(chuan) 統的觀念看,這裏所謂社會(hui) 領域包括“家國天下”這樣廣義(yi) 的存在空間;從(cong) 哲學層麵來說,它涉及的則是政治、倫(lun) 理、以及日常的生活世界等方麵。
從(cong) 政治上之維看,基於(yu) “仁”的政治關(guan) 切首先在總體(ti) 上表現為(wei) 對仁政、王道、德治等政治理念的追求。孔子提出仁道的觀念,強調“為(wei) 政以德”,主張對民眾(zhong) “道之以德”(《論語·為(wei) 政》)。到了孟子那裏,仁道觀念便進一步引向仁政的學說。仁政學說和儒家所追求的王道、德治等觀念緊密的聯係在一起,其中包含對人的多方麵關(guan) 切,這種關(guan) 切同時體(ti) 現了“仁”的內(nei) 在精神。
比較而言,在政治領域,“禮”首先表現為(wei) 確定度量界限,建立包含尊卑等級的社會(hui) 秩序。荀子在考察“禮”的起源時,曾對此作了具體(ti) 考察:“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則不能無求,求而無度量分界,則不能不爭(zheng) 。爭(zheng) 則亂(luan) ,亂(luan) 則窮。先王惡其亂(luan) 也,故製禮義(yi) 以分之,以養(yang) 人之欲,給人之求。”(《荀子·禮論》)所謂“度量分界”也就是確定社會(hui) 成員的不同社會(hui) 地位,為(wei) 每一種地位規定相應的權利和義(yi) 務。在缺乏如上社會(hui) 區分的條件下,社會(hui) 常常會(hui) 陷入相爭(zheng) 和紛亂(luan) 的境地;而當所有的社會(hui) 成員都各安其位,互不越界之時,整個(ge) 社會(hui) 就會(hui) 處於(yu) 有序的狀態。在此,“禮”的核心的方麵便體(ti) 現於(yu) 通過確立度量界限,建立起一定的社會(hui) 秩序。
以上是“仁”和“禮”的統一在儒家政治中的總體(ti) 體(ti) 現。在具體(ti) 的政治實踐展開過程中,政治的運作同時涉及實質的方麵和形式的方麵。從(cong) “仁”的觀念出發,儒家往往比較注重政治實踐主體(ti) 的內(nei) 在人格和德性在政治生活中的作用。從(cong) 政治哲學的角度來說,對政治主體(ti) 及其內(nei) 在品格德行的注重屬於(yu) 政治實踐中實質的方麵。從(cong) 孔子、孟子到荀子,儒家在思考國家治理、政治運作之時,往往把政治實踐的主體(ti) 放在主導性的地位。對他們(men) 而言,國家是否得到治理,社會(hui) 是否陷於(yu) 紛亂(luan) ,等等,總是與(yu) 政治實踐主體(ti) 即君臣自身的品格、能力聯係在一起。儒家比較注重所謂賢能政治,《孟子》《禮記》《荀子》都一再強調政治主體(ti) 應當具備賢與(yu) 能的品格。對賢能的這種注重,源於(yu) 儒家“仁”的觀念,儒學對政治實踐中實質性方麵的關(guan) 注,也與(yu) 之相關(guan) 。
在形式的層麵,儒家對政治領域的考察更多地與(yu) “禮”的觀念聯係在一起。從(cong) 肯定“禮”出發,對政治實踐運行過程的思考往往會(hui) 引向對政治規範、政治體(ti) 製等等的注重,與(yu) 之相應的是由“禮”而接納“法”。前麵提到,法家的政治走向是化“禮”為(wei) “法”。相形之下,儒家則始終不放棄“禮”的主導性,其特點在於(yu) 通過“禮”而在政治實踐中接納“法”,或者說,由“禮”而入“法”。在儒家關(guan) 於(yu) 政治實踐運行過程的具體(ti) 考察中,不難看到由注重“禮”而進一步關(guan) 注“禮”和“法”的理論取向。荀子的以下論點便體(ti) 現了這一點:“禮者,法之大分”(《荀子·勸學》),“法者,治之端也”(《荀子·君道》),“非禮,是無法也”(《荀子·修身》),“治之經,禮與(yu) 刑”(《荀子·成相》),如此等等。由“禮”而接納“法”,由“禮”而入“法”,最後引向“禮”“法”交融,構成了儒家在政治哲學上的重要趨向。這一特點也體(ti) 現於(yu) 政治實踐的層麵:在儒學獨尊的漢代,政治的實際運作便表現為(wei) 所謂“霸王道雜之”(《漢書(shu) ·元帝紀》),後者所體(ti) 現的,實質上即是以“禮”為(wei) 主導的禮法統一。從(cong) 治國的層麵看,以“禮”為(wei) 主導的禮法統一所側(ce) 重的,主要是政治實踐的形式之維。
就政治哲學的角度而言,“禮”以度量分界建構社會(hui) 秩序,同時又關(guan) 乎社會(hui) 正義(yi) 。如前所述,度量分界的實際意義(yi) 在於(yu) 把人區分為(wei) 不同等級和地位,同時為(wei) 每一等級和地位中的人規定各自的權利和義(yi) 務。後者在否定的方麵要求個(ge) 體(ti) 不可彼此越界,從(cong) 肯定的方麵看則意味著每一個(ge) 體(ti) 都可以得其應得:在界限範圍之內(nei) ,個(ge) 體(ti) 可以得到與(yu) 其身份、地位一致的社會(hui) 資源。這一意義(yi) 上的得其應得,從(cong) 一個(ge) 方麵體(ti) 現了正義(yi) 的要求——自亞(ya) 裏士多德以來,得其應得都被理解為(wei) 正義(yi) 的基本規定之一。就此而言,通過“禮”而建構起理性的秩序,同時也為(wei) 從(cong) 形式的層麵走向正義(yi) 提供了某種可能。
可以看到,基於(yu) “仁”的賢能政治與(yu) 以“禮”為(wei) 主導的禮法統一,構成了儒家政治哲學的兩(liang) 個(ge) 相關(guan) 方麵,它可以視為(wei) “仁”和“禮”的交融這一儒家核心觀念在政治領域的具體(ti) 體(ti) 現。按其內(nei) 涵,“仁”所指向的是人與(yu) 人之間的溝通,包括建立在情感之上的人際關(guan) 聯,由此達到社會(hui) 成員彼此和諧相處。“禮”則側(ce) 重於(yu) 區分界限,亦即為(wei) 不同個(ge) 體(ti) 規定不同的等級和地位,使之各有相應的義(yi) 務和權利,彼此相分,互不越界,由此建立社會(hui) 秩序。概要而言,基於(yu) “禮”而分界限、建秩序與(yu) 基於(yu) “仁”而合同異、趨和諧,構成了儒學總的政治取向。儒家所說的“禮之用,和為(wei) 貴”(《論語·學而》),也從(cong) 一個(ge) 方麵體(ti) 現了這一點:禮本言其“分”,“仁”則以“和”為(wei) 指向,“禮”所規定的人際之“分”,需要通過“仁”而引向社會(hui) 的和諧,由此,“仁”和“禮”也從(cong) 不同側(ce) 麵展示了它們(men) 在政治生活中的作用。
與(yu) 政治的運作相關(guan) 的社會(hui) 領域,是倫(lun) 理關(guan) 係和倫(lun) 理實踐。事實上,政治和倫(lun) 理在儒家那裏往往難以截然相分。倫(lun) 理既關(guan) 乎精神世界,也體(ti) 現於(yu) 社會(hui) 領域,精神世界中的倫(lun) 理之維,更多地表現在觀念層麵。在社會(hui) 領域,倫(lun) 理則通過人的具體(ti) 存在、人與(yu) 人之間的關(guan) 係,以及人的實際行為(wei) 而展現。
從(cong) 現實的社會(hui) 領域考察人的倫(lun) 理之維,通常麵臨(lin) 兩(liang) 個(ge) 方麵的問題,其一,“成就什麽(me) ?如何成就?”,其二,“做什麽(me) ?如何做?”“成就什麽(me) ?如何成就?”主要是以人格的完善、品格的培養(yang) 為(wei) 目標,涉及的是道德實踐的主體(ti) 。換言之,它關(guan) 心的是道德實踐主體(ti) 本身如何生成或成就什麽(me) 樣的道德主體(ti) 。“做什麽(me) ?如何做?”則更多地表現為(wei) 行為(wei) 的關(guan) 切:相對於(yu) 道德實踐主體(ti) ,它更為(wei) 關(guan) 注道德行為(wei) 本身。在儒家那裏,與(yu) “仁”和“禮”的統一這一核心的觀念相聯係,以上兩(liang) 個(ge) 問題以及與(yu) 之相關(guan) 的不同關(guan) 切也彼此關(guan) 聯。首先,從(cong) “仁”的觀念出發,儒家把成就德性、完善人格提到了重要的地位。如所周知,儒家有“成己”和“成人”之說,其內(nei) 涵在於(yu) 把“成就什麽(me) ”作為(wei) 主要關(guan) 切點。與(yu) “仁”相關(guan) 的是“禮”,在社會(hui) 領域,“禮”的倫(lun) 理之維更多地表現為(wei) 現實的社會(hui) 倫(lun) 理規範。一般而言,倫(lun) 理規範重在指導人們(men) 的行為(wei) 選擇和行為(wei) 展開。與(yu) 之相應,“禮”的關(guan) 切點也更多地指向人的具體(ti) 行為(wei) 過程,包括人在不同的情景中應該選擇什麽(me) 樣的行為(wei) ,在實踐過程中應當如何依“禮”而行,等等。這些問題首先與(yu) 前麵提到的“做什麽(me) ?如何做?”聯係在一起。
曆史地看,以上兩(liang) 個(ge) 問題往往分別與(yu) 不同的倫(lun) 理趨向相涉。“成就什麽(me) ?如何成就?”每每被視為(wei) 所謂德性倫(lun) 理的問題。德性倫(lun) 理所側(ce) 重的首先是道德主體(ti) 的完善,其內(nei) 在的理論旨趣在於(yu) 通過人的成就,以達到道德主體(ti) 的完美,並進一步以道德主體(ti) 的完美來擔保道德行為(wei) 的完善。“做什麽(me) ?如何做?”則更多地與(yu) 行為(wei) 的關(guan) 切聯係在一起,這種關(guan) 切在倫(lun) 理學上屬規範問題。規範倫(lun) 理首先指向人的行為(wei) ,如何在行為(wei) 層麵合乎道德規範,是其關(guan) 心的主要問題。在倫(lun) 理學上,儒家常常被看作是德性倫(lun) 理的代表。確實,如前所述,與(yu) 注重“仁”相聯係,儒家將德性(仁德)放在重要地位。然而,儒家同時處處以“禮”為(wei) 關(guan) 注點,“禮”作為(wei) 普遍規範,以行為(wei) 的製約為(wei) 其指向。從(cong) 現實層麵看,與(yu) “仁”和“禮”的交融相關(guan) 聯,儒家既關(guan) 注“成就什麽(me) ,如何成就”這一類德性倫(lun) 理的問題,也關(guan) 切“做什麽(me) ,如何做”等規範倫(lun) 理意義(yi) 上的問題。不難注意到,在社會(hui) 領域的倫(lun) 理維度上,“仁”和“禮”的關(guan) 聯具體(ti) 表現為(wei) 德性倫(lun) 理和規範倫(lun) 理的統一。盡管在儒學的演進中,不同的人物常常表現出相異的側(ce) 重,如朱熹較多地表現出對規範或規範的形上形態(天理)的關(guan) 切,相比較而言,在王陽明這樣的哲學家中,內(nei) 在德性(良知)則成為(wei) 其優(you) 先的關(guan) 注點,但從(cong) 總體(ti) 上看,以“仁”和“禮”的關(guan) 聯為(wei) 前提的德性和規範的統一,構成了儒家在倫(lun) 理學上的主導取向。
在儒學的演化過程中,政治和倫(lun) 理彼此相關(guan) ,總體(ti) 上表現為(wei) “仁”和“禮”的統一。孔子所提出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論語·顏淵》),便已體(ti) 現了以上趨向。具體(ti) 而言,“君君、臣臣”更多地涉及政治領域,“父父、子子”則與(yu) 道德人倫(lun) 相關(guan) 聯,兩(liang) 者的共同特點在於(yu) 都在實質的層麵指向“仁”和“禮”的溝通。一方麵,在個(ge) 體(ti) 人格之維,“君君、臣臣”要求“君”和“臣”都要合乎各自的準則:即“君”應有“君”的品格,“臣”要像“臣”的樣子。另一方麵,從(cong) 具體(ti) 實踐過程看,“君”和“臣”都應各自履行其承擔的政治義(yi) 務:君應履行“君”之職,“臣”也同樣應如此。這裏體(ti) 現了政治領域中實質層麵(政治品格)與(yu) 形式層麵(政治規範)的不同要求。與(yu) 之相關(guan) 的“父父、子子”主要是側(ce) 重於(yu) 倫(lun) 理之維。這裏同樣涉及“仁”和“禮”:一方麵,“父父、子子”關(guan) 乎親(qin) 子之情,後者體(ti) 現了“仁”的精神,另一方麵,其中也包含親(qin) 子之間的道德責任,後者與(yu) “禮”的要求相聯係。無論從(cong) 政治之域看,抑或從(cong) 倫(lun) 理之維考察,“君君、臣臣、父父、子子”都體(ti) 現了“仁”和“禮”的相關(guan) 性。
社會(hui) 領域的另一個(ge) 重要方麵,是日常生活或生活世界。現代政治學往往區分國家與(yu) 個(ge) 體(ti) (私人),並以兩(liang) 者之間的社會(hui) 區域為(wei) 所謂“公共空間”或“公共領域”。儒學沒有對此作這樣嚴(yan) 格的區分,但寬泛而言,這裏將要討論的日常生活或生活世界近於(yu) 上述視域中的社會(hui) 空間,關(guan) 乎日常處世、日常行事的方方麵麵。日常生活展開於(yu) 人的日常存在,生活與(yu) 生存也具有相關(guan) 性,在此意義(yi) 上,日常生活無疑具有本體(ti) 論意義(yi) 。不過,在儒學中,日常生活更具體(ti) 地表現為(wei) 日用常行。在家庭之中,有事親(qin) 事兄等日常的行為(wei) 。在家庭之外,則關(guan) 涉鄉(xiang) 鄰交往,後者構成了傳(chuan) 統社會(hui) 重要的社會(hui) 活動空間,如何做到長幼有序、尊老愛幼,等等,是其間需要應對的日常問題。在朋友之間的交往中,朋友有信、朋友之間有情有義(yi) ,等等,構成了基本的要求。在師生關(guan) 係中,則涉及尊師重道、灑掃應對等日常行為(wei) 。以上的日用常行既包含基於(yu) “仁”的情感溝通,也涉及禮儀(yi) 的形式和禮儀(yi) 的規範。
日常生活的展開,以多樣的人倫(lun) 關(guan) 係為(wei) 背景;人在生活世界中的共在和交往,既關(guan) 乎規矩,也涉及情感,後者總是滲入了“仁”的精神。孔子認為(wei) ,能普遍地做到“恭、寬、信、敏、惠”,即意味著達到了“仁”(《論語·陽貨》)。“恭、寬、信、敏、惠”便涉及情感的溝通,它構成了儒家視域中人與(yu) 人之間日常交往的基本要求。與(yu) 之相輔相成的是“禮”:“講信修睦,尚辭讓,去爭(zheng) 奪,舍禮何以治之?”(《禮記·禮運》)對儒家而言,禮本來即以“辭讓”為(wei) 題中之義(yi) ,所謂“辭讓之心,禮之端也”(《孟子·公孫醜(chou) 上》),便表明了這一點。在政治領域,“禮”主要表現為(wei) 通過確立度量分界,以擔保社會(hui) 秩序,在日常生活中,“禮”則一方麵為(wei) 日常交往提供禮儀(yi) 形式和禮儀(yi) 規範,另一方麵又通過辭讓等要求,避免人與(yu) 人之間的日常紛爭(zheng) ,以保證交往的有序性。禮在政治領域和日常生活中的以上二重規定體(ti) 現了禮本身的相關(guan) 方麵,荀子和孟子則在一定意義(yi) 上分別側(ce) 重於(yu) 其中一個(ge) 方麵。從(cong) 人的日常活動看,以辭讓為(wei) 內(nei) 在要求的“禮”從(cong) 不同方麵為(wei) 人與(yu) 人之間的和諧交往提供了前提:“尊讓絜敬也者,君子之所以相接也。君子尊讓則不爭(zheng) ,絜敬則不慢,不慢不爭(zheng) ,則遠於(yu) 辨矣。不鬥不辨,則無暴亂(luan) 之禍矣。”(《禮記·鄉(xiang) 飲酒義(yi) 》)可以看到,“仁”與(yu) “禮”從(cong) 不同意義(yi) 上構成了日常生活有序展開所以可能的條件。以人與(yu) 人的交往而言,“尊老愛幼”更多地體(ti) 現“仁”的要求,“長幼有序”則首先體(ti) 現了“禮”的內(nei) 在規定,兩(liang) 者在顯現交往過程多重內(nei) 涵的同時,也表明了日常生活的展開過程與(yu) “仁”和“禮”的相關(guan) 性。
四
就人的存在而言,精神世界主要涉及人和自我的關(guan) 係,社會(hui) 領域指向的則是人與(yu) 人之間的關(guan) 係,政治、倫(lun) 理、日常生活等社會(hui) 領域都以人與(yu) 人之間的互動為(wei) 內(nei) 容。從(cong) 更廣的視域看,人的存在同時關(guan) 乎天人之間。在儒家那裏,對天人關(guan) 係的理解,同樣體(ti) 現了“仁”和“禮”統一的觀念。大致而言,以上意義(yi) 中的天人關(guan) 係既有形而上的維度,也有倫(lun) 理的方麵。
在形而上的層麵,儒家對天人關(guan) 係的理解首先表現在強調人為(wei) 天地之心:“人者,天地之心也。”(《禮記·禮運》)人為(wei) 天地之心的實際所指即“仁”為(wei) 天地之心。關(guan) 於(yu) 這一點,從(cong) 朱熹的以下論述中便不難看到:“蓋仁之為(wei) 道,乃天地生物之心,即物而在。”[④]與(yu) 張載所說的“為(wei) 天地立心”相近,人(仁)為(wei) 天地之心的具體(ti) 內(nei) 涵,也就是人為(wei) 自然確立價(jia) 值目標和價(jia) 值的方向。康德在晚年曾將上帝視為(wei) “人與(yu) 世界的內(nei) 在精神”[⑤]。這裏的“內(nei) 在精神”也關(guan) 乎價(jia) 值意義(yi) ,康德在將人和世界的價(jia) 值意義(yi) 與(yu) 上帝聯係起來的同時,似乎也表現出以上帝為(wei) 價(jia) 值意義(yi) 的終極根據的趨向。相對於(yu) 此,儒家以人(仁)為(wei) 天地之心,顯然體(ti) 現了不同的價(jia) 值取向。在這裏,“仁”作為(wei) 儒學的核心,同時製約著儒家對天人關(guan) 係的理解,並由此賦予自然(天)以價(jia) 值意義(yi) 。
與(yu) “仁”在天人之辨中的體(ti) 現相聯係的,是從(cong) “禮”出發規定天和人的關(guan) 係。在儒家看來,天地有分別,自然也有序,天地之序與(yu) 社會(hui) 之序之間,存在著連續性:“大禮與(yu) 天地同節”“禮者,天地之序也”“在天成象,在地成形。如此,則禮者天地之別也”(《禮記·樂(le) 記》)。從(cong) 形上之維看,這裏所強調的是天道與(yu) 人道的相關(guan) 性。按儒家的理解,天地之序既構成了“禮”所表征的社會(hui) 秩序之形上根據,又展現為(wei) 基於(yu) “禮”的社會(hui) 之序的投射,天地之序與(yu) 社會(hui) 秩序通過“禮”而相互溝通。張載對以上關(guan) 係作了更具體(ti) 的論述:“生有先後,所以為(wei) 天序;小大、髙下相並而相形焉,是謂天秩。天之生物也有序,物之既形也有秩。知序然後經正,知秩然後禮行。”[⑥]“天序”與(yu) “天秩”體(ti) 現的是自然之序,“經”與(yu) “禮”則關(guan) 乎社會(hui) 之序。在張載看來,經之正、禮之行源於(yu) “天序”和“天秩”,天道(自然之序)構成了人道(社會(hui) 之序)的根據。
“仁”和“禮”與(yu) 天人之辨的以上關(guan) 聯,主要從(cong) 形上的層麵體(ti) 現了兩(liang) 者對儒學理解和規定天人關(guan) 係的內(nei) 在製約。天人之際,既涉及人與(yu) 自然(天地)的關(guan) 係,又與(yu) 人自身的存在形態相關(guan) ,二者都包含倫(lun) 理之維。在形上的視域中,天人關(guan) 係以“合”(關(guan) 聯)為(wei) 特點,相對於(yu) 此,兩(liang) 者在倫(lun) 理的層麵則呈現出“分”(區別)的態勢,後者首先表現為(wei) 人的本然(天)形態與(yu) 人化(人)形態之分。從(cong) 肯定人的內(nei) 在價(jia) 值出發,儒學始終注重把握人之為(wei) 人的根本點,並由此將人與(yu) 自然之域的存在區別開來,儒家的人禽之辯,便以此為(wei) 關(guan) 注點。對儒家而言,人不同於(yu) 禽獸(shou) 的根本點,就在於(yu) 人受到“禮”的製約:“是故聖人作,為(wei) 禮以教人。使人以有禮,知自別於(yu) 禽獸(shou) 。”(《禮記·曲禮上》)禽獸(shou) 作為(wei) 動物,屬廣義(yi) 的自然對象(天),人則不同於(yu) 自然(天)意義(yi) 上的存在,而人與(yu) 自然存在(禽獸(shou) )之分,首先便基於(yu) “禮”。在此,“禮”作為(wei) 現實的社會(hui) 規範,同時也為(wei) 人形成不同於(yu) 自然(天)的社會(hui) (人化)品格提供了擔保。
在儒家那裏,人禽之辨同時關(guan) 聯著文野之別。這裏的“野”大致屬自然(天)或前文明的存在狀態,“文”則指文明化或具有人文意義(yi) 的存在形態。儒家要求人的存在由“野”而“文”。從(cong) 內(nei) 在的方麵看,由“野”而“文”意味著獲得仁德等品格,並形成人文的價(jia) 值取向;從(cong) 外在行為(wei) 過程看,由“野”而“文”則要求行為(wei) 合乎“禮”的規範,趨向文明的交往方式。前文曾提及,“禮”的具體(ti) 作用包括“節文”,這裏的“節”主要與(yu) 行為(wei) 的調節和節製相聯係,“文”則關(guan) 乎形式層麵的文飾。以“禮”為(wei) 規範,人的言行舉(ju) 止、交往方式逐漸地趨向於(yu) 文明化的形態。這一意義(yi) 上的文野之別既是天人之辨的延續,也滲入了“仁”與(yu) “禮”的互動。
當然,倫(lun) 理意義(yi) 上的天人關(guan) 係既有上述天人相分的一麵,也包含天人關(guan) 聯的維度。在儒學之中,這種相關(guan) 性首先體(ti) 現為(wei) 將“仁”的觀念引申和運用於(yu) 廣義(yi) 的自然(天)。儒學從(cong) 孟子開始,便主張“仁民而愛物”(《孟子·盡心上》)。這裏包含兩(liang) 個(ge) 方麵。首先是“仁民”,即以仁道的原則對待所有人類共同體(ti) 中的成員,與(yu) 之相關(guan) 的“愛物”則要求將仁道觀念進一步引用於(yu) 外部自然或外部對象,由此展現對自然的愛護、珍惜。這一意義(yi) 上的“愛物”,意味著在倫(lun) 理(生態倫(lun) 理)意義(yi) 上肯定天人的相合。《禮記》提出了“樹木以時伐”(《祭義(yi) 》)的觀念,孟子也主張“斧斤以時入山林”(《孟子·梁惠王上》),即砍伐樹木要合乎“天”(自然)的內(nei) 在法則,而非僅(jin) 僅(jin) 基於(yu) 人的目的。這裏既蘊含著保護自然的觀念,也基於(yu) “仁”道原則而肯定了天與(yu) 人之間的統一。
除了“仁民愛物”,天人關(guan) 係還包含另一方麵,後者體(ti) 現於(yu) “讚天地之化育”等觀念。對儒家而言,人不僅(jin) 應“成己”,而且有責任“成物”,後者意味著參與(yu) 現實世界的生成,所謂“讚天地之化育”,便以這一意義(yi) 上的“成物”為(wei) 指向。以上觀念蘊含兩(liang) 方麵前提:其一,人具有參與(yu) 現實世界的生成之能力;其二,人生活於(yu) 其間的世界並不是本然的洪荒之世,而是與(yu) 人自身的活動息息相關(guan) ,其中處處包含著人的參與(yu) 。“讚天地之化育”不僅(jin) 體(ti) 現了人對世界的責任意識,而且滲入了人對世界的關(guan) 切意識:在參與(yu) 世界形成的過程中,人承擔對於(yu) 世界的責任與(yu) 人關(guan) 切這個(ge) 世界表現為(wei) 彼此相關(guan) 的兩(liang) 個(ge) 方麵。對世界的這種關(guan) 切和承擔對世界的責任既體(ti) 現了“仁”的意識,也涉及“禮”的觀念。如前所述,“禮”作為(wei) 普遍的規範,以“當然”(應當如此)為(wei) 形式,其中蘊含著內(nei) 在的責任意識和義(yi) 務意識,“仁”則一開始便表現出了對人與(yu) 世界的普遍關(guan) 切。由仁民而愛物,即從(cong) 一個(ge) 方麵體(ti) 現了這一點;對天人關(guan) 係的如上理解,則從(cong) 另一個(ge) 方麵體(ti) 現了“仁”和“禮”統一的觀念。
可以看到,儒學以“仁”和“禮”為(wei) 其思想的內(nei) 核,“仁”和“禮”的統一作為(wei) 儒家的核心觀念同時滲入儒家思想的各個(ge) 方麵,並體(ti) 現於(yu) 精神世界、社會(hui) 領域、天人之際等人的存在之維。在哲學的層麵,“仁”和“禮”的關(guan) 聯交錯著倫(lun) 理、宗教、政治、形而上等不同的關(guan) 切和進路,儒學本身則由此展開為(wei) 一個(ge) 綜合性的文化觀念係統:儒學之為(wei) 儒學,即體(ti) 現於(yu) 這一綜合性的係統之中。借用康德關(guan) 於(yu) 感性和知性關(guan) 係的表述,可以說,有“仁”和“禮”的內(nei) 核而無多方麵展開的儒學是空的或抽象的,有多重方麵而無內(nei) 核的儒學,則缺乏內(nei) 在靈魂或主導觀念,二者都各有所偏。儒學的具體(ti) 性、真實性,即體(ti) 現於(yu) 它的綜合性或內(nei) 核的多方麵展開上。時下所謂心性儒學、政治儒學、製度儒學、生活儒學,等等,似乎都僅(jin) 僅(jin) 抓住了儒學的某一方麵或儒學在某一領域的體(ti) 現:如果說,心性儒學主要涉及儒學有關(guan) 精神世界的看法,那麽(me) ,政治儒學、製度儒學、生活儒學等則分別以儒學在政治、倫(lun) 理領域,以及生活世界的展開形態為(wei) 關(guan) 注點。儒學在某一方麵的體(ti) 現和儒學的本身或儒學的本來形態,應當加以區分。以儒學的某一個(ge) 方麵作為(wei) 儒學的全部內(nei) 容,往往很難避免儒學的片麵化。當然,從(cong) 曆史上看,儒學在其衍化過程中,不同的學派和人物每每有各自的側(ce) 重,但不能因為(wei) 儒學在曆史中曾出現不同側(ce) 重或趨向而把某種側(ce) 重當作儒學的全部內(nei) 容或本然形態。儒學在具體(ti) 演化過程中的側(ce) 重與(yu) 本來意義(yi) 上的儒學不應簡單加以等同。要而言之,對儒學的理解,需要回到儒學自身的真實形態,後者與(yu) “仁”和“禮”的核心觀念及其多重展開無法分離。
注釋:
[①] 關(guan) 於(yu) 仁和禮的內(nei) 涵及其與(yu) 儒學的曆史關(guan) 係,可參閱楊國榮:《儒學:本然形態、曆史分化與(yu) 未來走向——以“仁”與(yu) “禮”為(wei) 視域》,《華東(dong) 師範大學學報》(哲學社會(hui) 科學版)2015年第5期。相關(guan) 內(nei) 容在此從(cong) 略。
[②] 參見楊國榮:《善的曆程》,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五章。
[③] 張載著,章錫琛點校:《張載集》,中華書(shu) 局,1978年,第376頁。
[④] 朱熹:《仁說》,朱傑人、嚴(yan) 佐之、劉永翔主編:《朱子全書(shu) 》第23冊(ce) ,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2年,第3280頁。
[⑤] Kant,Opus Postumum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3), 240.
[⑥] 張載著,章錫琛點校:《張載集》,第1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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