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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輝作者簡介:羅輝,男,西曆一九六八年生,江西吉安人,現供職於(yu) 吉安縣博物館,副研究館員。 |
漢承秦製嗎
作者:羅輝
來源:作者授權 伟德线上平台 發布
時間:孔子二五六九年歲次戊戌七月廿一日乙未
耶穌2018年8月31日
學界有“漢承秦製”之說,如果我們(men) 不稍加細思,僅(jin) 僅(jin) 粗略一對照兩(liang) 朝的某種製度,似乎有那麽(me) 回事。當然,這裏的“製”指的是政治製度。然而秦漢兩(liang) 朝畢竟有根本的區別,“漢承秦製”此種說法就有必要作些深究了。
不同於(yu) 之前周朝的封建製形式——周天子是為(wei) 天下共主,單從(cong) 表象看,似乎秦製和漢製屬於(yu) 君主專(zhuan) 製製度。首先粗略來看秦製和漢製有那些名目。
一是皇帝製度。皇帝製度為(wei) 暴君贏政創製,漢朝因之。皇帝製度下包括有皇位繼承製、後宮製度,以及因皇帝製度而產(chan) 生的三種特殊勢力——宗室、外戚、宦官。
二是輔政製度。輔政製度包括和丞相製、三公製、內(nei) 朝與(yu) 尚書(shu) 。
丞相應是秦朝之前的商周和戰國時期的塚(zhong) 宰、相變化而來的。《史記·秦本紀》(武王)二年,“初置丞相,樗裏疾、甘茂為(wei) 左右丞相。”丞相之名出於(yu) 此。秦贏政時設左右丞相,秦二世時,右丞相馮(feng) 去疾自殺,左丞相李斯被處死,拜趙高為(wei) 丞相,因趙高是宦官,所以稱之為(wei) 中丞相。漢初時設置丞相一人,掌丞天子,助理萬(wan) 機,高祖十一年更名相國。漢孝惠帝、高後時設置右、左丞相。秦尚左,而漢尚右。漢文帝時,右丞相周勃病免,陳平為(wei) 丞相,隻一人。
三公製。丞相製下則是太尉與(yu) 禦史大夫。秦及漢初,其實沒有三公之製,因為(wei) 古有三公,因此泛稱丞相、太尉、禦史大夫為(wei) 三公。太尉,秦時稱國尉,但不常見;漢初則置廢不常。禦史大夫,原是秦官,掌副丞相,實為(wei) 皇帝的秘書(shu) 長,奉皇帝之旨下丞相。西漢中葉以古製改丞相製為(wei) 三公製,即丞相、大司馬、大司空。
內(nei) 朝與(yu) 尚書(shu) 。內(nei) 朝製是漢武帝為(wei) 打破丞相掌權傳(chuan) 統、收攬政權而設置的相當於(yu) 皇帝的雇問團,非正常製度。
尚書(shu) ,戰國時代有“掌書(shu) ”“主書(shu) ”之職,後演變為(wei) 秦漢的尚書(shu) 。尚書(shu) 本為(wei) 少府小吏,在殿中主發書(shu) ,故曰尚書(shu) ,亦稱中台。《漢官儀(yi) 》:“秦代,少府遣吏四人在殿中,主發書(shu) ,故號尚書(shu) ,尚猶主也。漢因秦置之,故尚書(shu) 為(wei) 中台,謁者為(wei) 外台,禦史為(wei) 憲台,謂之三台。”因為(wei) 掌書(shu) 與(yu) 皇帝接近,最易得皇帝信任,職權漸漸崇大,組織亦漸擴大麵製度化,進而漸漸代替禦史大夫為(wei) 皇帝的秘書(shu) 機關(guan) (三公製行後,禦史大夫更為(wei) 大司馬,脫離皇帝秘書(shu) 的地位,尚書(shu) 更可乘機代替禦史大夫成為(wei) 皇帝秘書(shu) 之職),因而常代表皇帝行事。
三是中央政務分職機關(guan) ——諸卿寺
漢代中央政務分行機關(guan) ,通常稱為(wei) “九卿”,按《周禮·考工記》匠人:“外有九室,九卿朝焉。”而秦及漢初實無“九卿”之名,九卿之稱,大約從(cong) 漢武帝時及其以後見於(yu) 史傳(chuan) 。西漢的九卿,其實不止九數,大約凡秩中二千石都是卿,真正的九卿製度大概三公製同時成立。
太常:位居諸卿之首,掌宗廟禮儀(yi) 。秦稱奉常,漢景帝時改稱太常。
郞中令:為(wei) 皇帝親(qin) 兵,源自戰國,武帝太初元年更名為(wei) 光祿勳。
衛尉:景帝時更名為(wei) 中大夫令,掌宮門衛屯兵。
太仆:掌輿馬。
廷尉:秦官,景帝更名為(wei) 大理,武帝複名為(wei) 廷尉,掌刑獄。
典客:秦官,掌諸歸義(yi) 蠻夷及諸侯。景帝中六年更名大行令,武帝太初元年更名大鴻臚。
宗正:秦官,掌皇帝親(qin) 屬。
治粟內(nei) 史:秦官。景帝後元年更名大農(nong) 令,武帝太初元年更名大司農(nong) 。掌諸錢穀金帛諸貨幣。
少府:掌山海池澤之稅及市租,以供皇室用度。
以上九者為(wei) 東(dong) 漢之九卿,大概西漢三公製實行後就已如此。
中尉:秦官,掌徼循(巡)京師(宮外)。武帝太初元年更名執金吾。
內(nei) 史:後分為(wei) 左右內(nei) 史,右內(nei) 史更名京兆尹,左內(nei) 史更名左馮(feng) 翊。
主爵都尉:內(nei) 史掌京師幾內(nei) ,主爵掌管列侯,更名為(wei) 右扶風後,與(yu) 京兆尹、左馮(feng) 翊稱為(wei) 三輔,分掌幾內(nei) 數十縣,既為(wei) 中央官,又為(wei) 地方官,但皆位列於(yu) 九卿。
上列諸卿在秦及漢初亦往往稱為(wei) “令”,如“光祿勳”曰“郎中令”;“衛尉”曰“中大夫令”;“大司農(nong) ”曰“大農(nong) 令”;“大鴻臚”曰“大行令”,則以“卿”統“令”之整齊製度就是較後之事例。並由這些稱謂可看出,秦漢之初雖然沒有“九卿”之製,但漢代之卿許多是由秦代之卿演變而來。
四是地方行政製度
秦滅六國以後,對地方的行政控製采取的是郡縣製度,而漢初對地方的管理開始采取的行政製度是郡縣與(yu) 封建雙軌並行製度,直至漢景帝、武帝以後經過全麵削藩,封建王國名存實亡,王國行政權全操於(yu) 中央任命的國相手中,才形成表麵上的郡與(yu) 國雙軌製,實際上已為(wei) 單軌製,與(yu) 秦朝相同。
以上是秦漢時代大概的政治製度架構。由上可知,僅(jin) 從(cong) 製度的名稱和架構看,兩(liang) 朝似乎非常相似。不同之處僅(jin) 在於(yu) :一是西漢中葉以古製議改丞相製為(wei) 三公製,即丞相、大司馬、大司空。二是卿製名目上有許多不同,西漢武帝以後也似乎依古製將卿製稱為(wei) 九卿製。三是地方行政製度,秦朝為(wei) 郡縣製形式,漢代則經過漢初的郡縣與(yu) 封建兩(liang) 製並行,後因各種不穩定因素,先是消除異姓王,接著削弱同姓王,至漢景帝、武帝以後,封建王國徒有名稱,行政權全操於(yu) 中央任命的國相手中,其實與(yu) 一般郡無異,因而此時表麵上仍為(wei) 郡與(yu) 國雙軌製,實際上已為(wei) 單軌製,與(yu) 秦朝相同。筆者以為(wei) ,這就是人們(men) 看到的“漢承秦製”版本。
然而,如果我們(men) 進一步追究秦漢兩(liang) 朝政治製度所具有的實際內(nei) 容,我們(men) 將看到,秦漢兩(liang) 朝的政治製度實際上差別非常之大。
先說皇帝製度。秦嬴政本來就自認為(wei) 功過五帝而自稱皇帝,然而為(wei) 了突顯其高居億(yi) 萬(wan) 人之上,還把百姓貶稱“黔首”,貶到與(yu) 奴隸接近的地步,從(cong) 而建立皇帝製度無以複加地抬高自己,此種製度區別於(yu) 一般的君主專(zhuan) 製,完全是暴君極權製度。而且,秦朝的皇帝製權力大得沒有邊際,是集行政、司法、考選、監察於(yu) 一身。嬴政之時,“天下事無論大小皆決(jue) 於(yu) 上,上至以衡石量書(shu) ,日夜有呈,不中呈,不得休息。”(《史記·秦始皇本紀第六》)可見一切政事由皇帝自行處理。或許是嬴政害怕其大權會(hui) 旁落,其在世時也未預立太子,以致導致後來趙高串通李斯竄改詔書(shu) ,改立胡亥。由此可知,秦朝的皇帝製度不是一般的君主專(zhuan) 製之製,完全是暴君極權統治製度。
漢朝建立,因襲了秦朝的皇帝製度,但漢朝的皇帝製度明顯地與(yu) 秦朝不同,是一種君主製製度形式。正因為(wei) 如此,漢朝的皇帝製度就不怎麽(me) 集權了。可以說,漢朝的國家政事,幾乎都是委政於(yu) 丞相,由丞相全權處理。同時,漢代通常預立皇子為(wei) 太子,以嫡長子為(wei) 原則,太子既立,不能輕易更動。叔孫通曰:“太子天下之本,本一搖,天下震動。”(《漢書(shu) ·酈陸朱劉叔孫傳(chuan) 第十三》)太子居於(yu) 東(dong) 宮,設置官屬師傅以下,組織頗龐大,如同一小朝廷。
漢代皇帝製度其權力起初可以說是主要受到秦亡教訓而比較注重德教方麵的限製,且傳(chuan) 承一久,皇帝權力也受到相當限製。一是之前皇帝所著為(wei) 律,不得違背;二是有朝議製度,招集權盡管在皇帝或其實際情況如皇後、內(nei) 朝領袖,而參議人員無固定限製,總由皇帝詔勅決(jue) 定,或指定主持人。參議人員可各抒己見,若與(yu) 眾(zhong) 不同,亦可就少數意見與(yu) 多數意見一同奏上。議事範圍極廣,例如涉及:君主廢立、大封拜、重大法案。三是天譴。儒家在當時君主製廣為(wei) 群民百姓接受的曆史局限情況下,提出了以天意限製君權的主張,漢武帝時大儒董仲舒以災異說力倡“屈君以伸天”。董仲舒在與(yu) 漢武帝的對策中說:“國家將有失道之敗,而天乃先出災害以譴告之,不知自省,又出怪異以警懼之,尚不知變,而傷(shang) 敗乃至。以此見天心之仁愛人君而欲止其亂(luan) 也。自非大亡道之世者,天盡欲扶持而全安之,事在強勉而已矣。”(《漢書(shu) ·董仲舒傳(chuan) 第二十六》)因此,儒家認為(wei) ,君主行政不僅(jin) 要對民眾(zhong) 負責,更要對天負責;而“天視自我民視,天聽自我民聽”,故歸根結底,行政善惡仍由民眾(zhong) 的觀感反應出來。上天對君主行政的善惡,可以以“祥瑞”與(yu) “災異”分別表示賞罰。當民眾(zhong) 遭遇困苦起而反抗推翻君主,也是因為(wei) 天看見皇帝始終不改悔,故“不複譴告,更命有德。”
次說丞相製度。秦在戰國商鞅之後,所任用的相當於(yu) 相來輔政的人員一般都是客卿,大凡這些客卿,為(wei) 了屁股下的位置,往往都是逢迎君王的。到了秦朝嬴政時期,也不例外。李斯作為(wei) 客卿任秦嬴政的左丞相之位,完全就是在長君之惡和逢君之惡,於(yu) 此,筆者有《李斯此廝》長文敘述,此不贅。之後到二世胡亥時期,因胡亥完全是個(ge) 貪安逸享樂(le) 的糊塗蟲,被中丞相趙高玩弄於(yu) 股掌之中,身死國滅。因此,完全可以說,秦代的丞相製度完全是為(wei) 秦的極權專(zhuan) 製服務。
而漢朝,初期封拜丞相的必定要是列侯,公孫弘不是列侯,但拜相即封為(wei) 平津侯,“其以為(wei) 故事。”漢朝的丞相,也按例由禦史大夫升任。漢的丞相不但本身地位崇高,皇帝也待以殊禮。《通典》記載:在輿為(wei) 下,禦座則起(皇帝遇到丞相時,乘車要下車,坐著要起立,以示對丞相敬禮);疾病視之數,死則臨(lin) 吊之,廢宗廟之祭,公卿以下皆會(hui) 葬。因為(wei) 地位太崇,形成“將相不辱”、“不對理陳冤”之習(xi) 慣。丞相不接受審判,若丞相真有罪,則會(hui) 送丞相牛、酒,以示丞相應自殺。丞相相府組織頗龐大,有僚佐長史、司直及以下諸曹掾屬,需要開閣養(yang) 士(還可招賢)。
丞相職權無所不包,《漢書(shu) ·百官表卷十九》:“丞相……金印紫綬,掌丞天子,助理萬(wan) 機。”就權力行使而言有:朝議領導權、被谘詢權、諫諍權、封駁權與(yu) 不平署權、奉行權、奏行權等,一切大政皆參決(jue) 。就用人權而言:有任命與(yu) 推薦權。衛宏《漢舊儀(yi) 》:“舊製,令六百石以上尚書(shu) 調拜遷;四百石長相,至二百石,丞相調除。”可見中上級官吏皆由尚書(shu) (皇帝秘書(shu) 處)任命,丞相能直接任命的權力很有限,但推薦權則甚大。如《漢書(shu) ·竇田灌韓傳(chuan) 第二十二》:“當是時,丞相入奏事,坐語移日,所言皆聽。薦人或起家至二千石,權移主上。上乃曰:‘君除吏已盡未?吾亦欲除吏!’”有懲罰權,就是高級官員有過,雖說應先奏請,然後懲罰,但重大情節,可先罰後奏。如《漢書(shu) ·公孫劉田王楊蔡陳鄭傳(chuan) 第三十六》:戾太子敗出城,司直田仁部不閉城門,屈氂欲斬仁。禦史大夫暴勝之謂丞相曰:“司直吏二千石,當先請,奈何斬之!”上聞之,責大夫曰:“司直縱反者,丞相斬之,法也,大夫何以擅止之!”勝之惶恐自殺。又《漢書(shu) ·爰盎晁錯傳(chuan) 第十九》:晁錯為(wei) 內(nei) 史犯了罪,丞相申屠嘉奏請誅之,未得批準。“罷朝,因怒謂長史曰,吾當先斬以聞。乃先請,固誤”。有主計(記薄:戶口、財政收支、囚犯、建築等)考課權,《漢書(shu) ·張周趙任申屠傳(chuan) 第十二》:“明習(xi) 天下圖書(shu) 計籍,又善用算律曆,故令蒼以列侯居相府,領主郡國上計者。”《漢書(shu) ·魏相丙吉傳(chuan) 第四十四》:“歲競,丞相課其殿最,奏行賞罰而已。”
秦嬴政時,一切政事由皇帝自行處理,而丞相製度隻是純為(wei) 暴君皇帝服務的器具。漢代則不然,皇帝雖掌握國家最高權力,但一般政務原則上完全交付丞相,由丞相全權處理;丞相又將地方政務交付郡國守相全權處理。到漢惠帝時,其生性寬厚,更加信賴蕭何。曹參蕭規曹隨,呂後、文景也都遵循舊章。到雄主漢武帝時,此丞相製度才發生改變。
再次說地方行政製度。秦朝采取的是郡縣製,而漢初統治地方的政策,為(wei) 適應當時客觀形勢,采取郡縣與(yu) 封建雙軌並行製度。隻是因為(wei) 有諸多的原因及不穩定因素,才先是消滅了異姓王,後又因同姓諸王的叛亂(luan) ,而全麵消弱同姓諸王勢力。直至漢景帝、武帝以後,封建王國名存實亡,王國行政權全操於(yu) 中央任命的國相手中,其名為(wei) 封建王國,實與(yu) 一般郡無異,因而此時表麵上仍為(wei) 郡與(yu) 國雙軌製,實際上已為(wei) 單軌製,與(yu) 秦朝相同。
但漢代的政令卻是反秦之弊,漢代地方行政完全不似秦朝以無道的極權專(zhuan) 製法家法令繩索天下。嚴(yan) 耕望先生在《中國政治製度史綱》一書(shu) 中總結漢代地方行政製度之優(you) 點如下:(1)地方長官在其轄境有完整且強有力的軍(jun) 政權,可獨斷獨行,不受任何牽製,故行政效率極高。且郡國一百有多,各郡國地方不大,其強固的軍(jun) 政權力不會(hui) 形成對中央的威脅。(2)郡、縣長官一定要用他郡人,但其屬吏一定要有本郡本縣人,故長官對於(yu) 屬吏雖有絕對控製權,但不能任用私人,屬吏雖自治本鄉(xiang) ,但須絕對服從(cong) 長官命令。(3)登仕之途徑,主要的是由地方長官就屬吏中或轄境之平民中選拔優(you) 秀分子,送到中央。隻有在地方上表現其能力與(yu) 德行,才能以求上進之機會(hui) ,故人才得以分布在四方,地方行政亦得以辦得好。不像後代,人才集中到中央,一為(wei) 地方小吏,便無出路機會(hui) ,行政辦事亦沒有積極性。(4)地方自治的精神為(wei) 曆代所不及。
由上可知,秦漢兩(liang) 朝的政治製度表麵上相似處頗多,實際上是有本質的不同。
由此就出現了一個(ge) 這樣的問題,為(wei) 什麽(me) 表麵看來秦漢政治製度似乎是“漢承秦製”,但事實上其內(nei) 涵差別卻是如此之大,產(chan) 生的結果也是極端的不同?下來,筆者試圖從(cong) 一些方麵來探討論事實上的秦製和漢製之間有著根本差異的原因。
一、兩(liang) 朝製度產(chan) 生的曆史背景不同。
無容置疑,秦朝政治製度產(chan) 生的曆史背景是秦滅六國的過程中產(chan) 生的。那這是一個(ge) 什麽(me) 樣的曆史呢?
我們(men) 知道,周朝曆史發展到春秋時代,已經開始禮崩樂(le) 壞,但不管怎樣,還是有一定的良好社會(hui) 秩序,有尊王攘夷的霸道,“春秋無義(yi) 戰,彼善於(yu) 此,則有之矣。”(《孟子·盡心章句下》)但是到了戰國時代,各國之間常常互相爭(zheng) 鬥,動輒爆發戰爭(zheng) ,“爭(zheng) 地以戰,殺人盈野;爭(zheng) 城以戰,殺人盈城,”社會(hui) 步入一種崇尚詐力和暴力動蕩的狀態,相互之間的爭(zheng) 戰不是以仁義(yi) 為(wei) 指導,而是進入一種誰更詭詐更暴力就能成為(wei) 贏家的逆淘汰時期。而秦國在秦孝公之時,任用商鞅實行變法,隻重耕戰,嚴(yan) 酷刑法,百姓的任務就是種地和打仗這一個(ge) 出路,其它的東(dong) 西都不能搞,實現了原始的國家主義(yi) 和軍(jun) 國主義(yi) 。這樣,商鞅之法將秦國整個(ge) 國家就摶在一起,驟然強大起來,秦國的軍(jun) 隊當時就成為(wei) 了最能打仗的軍(jun) 隊,被稱為(wei) 虎狼之師,軍(jun) 人憑殺人多少定軍(jun) 功。此後,秦國總體(ti) 上來一直對東(dong) 方六大諸侯國攻城略地、殺人盈野的進攻態勢。到秦贏政時,任用無道法家韓非、李斯和兵家尉繚等人手腕和策略,一一消滅東(dong) 方六大諸侯國,終於(yu) 在這場大規模的逆淘汰戰爭(zheng) 中徹底勝出,建立了一個(ge) 統一的暴力帝國。
因逆淘汰暴力而成功的慣性使得秦贏政一統天下後考慮的根本不是接下來該如何治理好天下,而是考慮來如何的宰製天下。基於(yu) 這種背景,秦贏政全麵拋棄古製,結合戰國期間長期以來的為(wei) 戰爭(zheng) 服務的政治製度而建立了秦朝的政治製度。
而漢王朝的政治製度,雖說也是以戰爭(zheng) 來結束戰爭(zheng) 統一天下的曆史背景下所建立的,但是這種曆史背景卻與(yu) 秦滅亡六國的統一背景完全不同。
由於(yu) 秦王朝的暴虐統治,陳勝吳廣率先舉(ju) 義(yi) 於(yu) 大澤鄉(xiang) ,於(yu) 是天下豪傑之士雲(yun) 起響應。從(cong) 秦末各路英雄豪傑紛紛舉(ju) 事的動機上來看,陳勝吳廣在大澤鄉(xiang) 舉(ju) 義(yi) 、劉邦在沛縣的起義(yi) 無疑是正義(yi) 的,是為(wei) 了推翻暴秦的義(yi) 舉(ju) 。而項氏叔侄的會(hui) 稽舉(ju) 事,雖然也有為(wei) 了推翻暴秦的正義(yi) 內(nei) 涵,或者還有為(wei) 楚國之滅而複仇的因素,但主要的動機則是想趁秦末大亂(luan) 之時不擇手段地大撈一筆,以至稱王稱霸橫行無忌。這個(ge) 我們(men) 隻要從(cong) 項氏叔侄舉(ju) 事之初襲殺同盟殷通、吞同是起兵舉(ju) 事的秦嘉部隊和滅秦之戰的所作所為(wei) 就可看得出來。尤其是在項梁死亡,項羽奪得楚軍(jun) 的領導權之後,更是好殺無忌,坑殺降卒、屠燒鹹陽,簡直成了暴秦第二。
推翻暴秦之後,項羽自恃力量強大自任西楚霸王,違背楚懷王之約孤弱劉邦,將之貶入漢中。分封天下時,將重要的、富饒的地方分封給自己的親(qin) 信將領,而對其他各路豪傑、以及六國之後則分封於(yu) “醜(chou) ”地,即如陳餘(yu) 所說:“項羽為(wei) 天下宰,不平。今盡王故王於(yu) 醜(chou) 地,而王其群臣諸將善地,逐其故主趙王,乃北居代,餘(yu) 以為(wei) 不可。”(《史記·項羽本紀第七》)對於(yu) 楚懷王,裝模作樣地尊稱為(wei) 義(yi) 帝後,把義(yi) 帝驅趕到偏遠的長沙郴這個(ge) 地方,並在義(yi) 帝遷徏路上幹脆將之謀殺掉。
劉邦這個(ge) 人雖然毛病不少,愛喝酒、女人,好罵人、羞辱人,等等;可是劉邦又有著天性所具有的讓人不能及的地方,有大義(yi) 之仁,又有擔當。比如,當劉邦還是亭長的時候送徒役去驪山做勞工,一路上有人逃亡,劉邦索性把大家都放了;沛縣父老及子弟舉(ju) 義(yi) 起事,當時沒有誰肯做首領,“蕭、曹等皆文吏,自愛,恐事不就,後秦種族其家,盡讓劉季。”“眾(zhong) 莫敢為(wei) ,乃立季為(wei) 沛公。”(《史記·高祖本紀第八》)因此劉邦才起而擔當。劉邦和項羽,可以說是兩(liang) 人性格特點恰恰相反。項羽狹隘殘暴、嫉賢妒能、師心自用、頑固自是,卻又見人恭敬慈愛,實乃小仁小義(yi) ;劉邦雖然出身底層,但天性豪邁豁達,寬宏大度卻是不拘小節,尤其是後來接受讀書(shu) 人(儒生)熏陶,德性有著大的提升。所以當時楚懷王朝廷商議派軍(jun) 西入鹹陽時,認為(wei) 劉邦是最合適的人選,以為(wei) “獨沛公素寬大長者,可遣”,而認為(wei) 項羽,“今項羽僄悍,今不可遣。”(《史記·高祖本紀第八》)事實上也是如此,劉邦的軍(jun) 隊確實也可稱得上仁義(yi) 之師,故而西行幾乎沒有遭到重大的抵抗就進入了鹹陽。由於(yu) 劉邦一路上能夠善待天下百姓,解除秦朝惡政給百姓的壓迫,故而劉邦是各路軍(jun) 隊中最得民心的,關(guan) 中百姓更是唯恐劉邦不為(wei) 秦王。尤其是項羽不但坑殺降卒幾十萬(wan) ,而且在秦鹹陽已經投降了的情況下,卻還要殺入進去,“屠燒鹹陽秦宮室,所過無不殘破。”(《史記·項羽本紀第七》)由此,項羽和劉邦在獲得民心民意方麵,劉邦已是完勝,而項羽則是完敗。楚漢之爭(zheng) 的勝負其實已決(jue) 。
由於(yu) 項羽的不仁不義(yi) ,激起各路諸侯的紛紛反抗,劉邦也從(cong) 漢中殺回,暗渡陳倉(cang) 還定三秦,至此,開始了曆史上著名的楚漢戰爭(zheng) 。
楚漢戰爭(zheng) 盡管經過多次拉鋸,但劉邦集團靠著得了民心民意,以弱勝強,最終打敗了項羽集團,嬴得了天下。
從(cong) 秦亡,到楚項氏之敗,而劉邦集團最後取得勝利,我們(men) 看到,這的的確確是正義(yi) 戰勝邪惡,是屬於(yu) 順淘汰的一幕曆史畫麵。劉邦一方的得民心民意,是在真真實實行動中取得的,而完全不是靠忽悠的。正因為(wei) 如此,劉邦集團在建立漢朝的過程中,也是深知民心民意的重要,深深懂得在未來的行政之中要懲前前之弊,勿蹈秦亡之覆徹。
本著此原則,漢製漢政與(yu) 秦製秦政大有不同,也是理所當然。“司徒掾班彪曰:漢承亡秦絕學之後,祖宗之製因時施宜。”(《漢書(shu) ·韋賢傳(chuan) 第四十三》)
二、兩(liang) 朝製度設置的治理理念不同。
秦贏政一統天下後,因慣性使然,建章設製的根本目的是為(wei) 了如何來宰製天下、控製萬(wan) 民。
秦嬴政滅亡六國一統江山之後,所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建立皇帝製度。嬴政將其滅人之國的罪看作是平定天下之大功,命令丞相、禦史研究稱帝號事宜,以誇耀其“功勞”,垂之於(yu) 後世。“今名號不更,無以稱成功,傳(chuan) 後世。其議帝號。”(《史記·秦始皇本紀第六》)討論結果提議:“‘古有天皇,有地皇,有泰皇,泰皇最貴。’臣等昧死上尊號,王為(wei) ‘泰皇’。命為(wei) ‘製’,令為(wei) ‘詔’,天子自稱曰‘朕’。”(《史記·秦始皇本紀第六》)而嬴氏根據提議別出心裁地將“泰皇”改稱為(wei) “皇帝”。“皇”“帝”都有“君”“王”的意思,“皇”又有美、大之意;“帝”是諦也,言天下之號也。“皇”“帝”都有表明德合天地、讓天下人歸往的意思。因此,“皇”和“帝”的古義(yi) 是指,當一個(ge) 人的道德修養(yang) 與(yu) 能力達到了與(yu) 天地貫通、讓天下人歸往之時,天下人就都願意讓他來管理大家的公共生活,引導教化大家,於(yu) 是所有人推舉(ju) 他為(wei) 最高管理者,稱之為(wei) “皇”或“帝”。而嬴氏是完全憑借武力征服而得的天下,那麽(me) 其稱號為(wei) “皇帝”,則完全是僭越。為(wei) 此,嬴政還不讓人們(men) 對其行徑予以議論,下令廢除傳(chuan) 統的諡法,並且想入非非的以計數形式來稱其所謂的皇帝之名,自己給自己稱始皇帝,之後就是二世三世,以至萬(wan) 世無窮。“朕聞太古有號毋諡,中古有號,死而以行為(wei) 謐。如此,則子議父,臣議君也,甚無謂,朕弗取焉。自今已來,除諡法。朕為(wei) 始皇帝。後世以計數,二世三世至於(yu) 萬(wan) 世,傳(chuan) 之無窮。”(《史記·秦始皇本紀第六》)但是令嬴氏沒有想到的是,之後才十五年不到二世,秦國就滅亡了,其族也滅亡了。
關(guan) 於(yu) 設置丞相製度,秦國在贏政之前的相一般都是用客卿以方便集權。秦國到了贏政上位時,仍然是隨順過去習(xi) 慣任用客卿為(wei) 丞相,其目的也是為(wei) 了讓丞相製度完全完全聽命於(yu) 皇帝,這些客卿基於(yu) 身份原因也隻有逢迎君王,才能有可能繼續留在秦地做官。故而從(cong) 曆史史實中,我們(men) 也看到秦朝丞相李斯是極盡了長君之惡和逢君之惡的角色。
對於(yu) 地方的統治,秦嬴氏滅六國後,就如何來全麵控製全國、設立何種製度作了討論。當時任廷尉的李斯則認為(wei) 實行郡縣製容易控製,以防止天下人的野心。這對於(yu) 熱衷極權的嬴氏來說,這種便於(yu) 加強對地方控製、防止宗室、大夫或諸侯分權的郡縣治理製度,當然樂(le) 於(yu) 采用了。至於(yu) 以後會(hui) 不會(hui) 象之後淳於(yu) 越又重新提出來反對此製時,指出郡縣製所存在的缺點:“今陛下有海內(nei) ,而子弟為(wei) 匹夫,卒有田常、六卿之臣,無輔拂,何以相救哉?事不師古而能長久者,非所聞也。”(《史記·秦始皇本紀第六》)秦嬴政也不去管了!郡縣製相對於(yu) 封建製來講,雖然是因時代而形成,但因是為(wei) 了方便集權更是為(wei) 了方便極權的一種管理體(ti) 製,故此種製度總的來說是曆史上的一個(ge) 倒退。但從(cong) 形勢發展來講,春秋尤其是戰國混亂(luan) 幾百年,人心思定,雖說之前夏商周都是封建製,但到戰國及秦時代,實行郡縣製多少也是有一定積極意義(yi) 。
由此,秦把天下分為(wei) 三十六郡,每郡都設置守、尉、監。自己自稱皇帝,把自己抬到了至高無上的地位後,還把人民貶稱“黔首”,貶到與(yu) 奴隸接近的地步。至此,秦贏氏建立的這套極權專(zhuan) 製的製度體(ti) 係,成為(wei) 了秦皇帝一人控製天下萬(wan) 民的工具,以實現其“黑白定於(yu) 一尊,利益出於(yu) 一孔”的孜孜以求的妄想。
但漢朝製度設置的理念明顯地與(yu) 秦朝不同。先從(cong) 稱帝感情上來說,秦贏政認為(wei) 自己掃除六國,功蓋古今,其稱皇帝完全是一種目空一切、唯我最尊的淩人氣勢。而漢王劉邦的稱帝,無論如何,還是具有古代先王的遺風,有謙卑虛懷的風度。“(漢五年)正月,諸侯及將相相與(yu) 共請尊漢王為(wei) 皇帝。漢王曰:‘吾聞帝賢者有也,空言虛語,非所守也,吾不敢當帝位。’群臣皆曰:‘大王起微細,誅暴逆,平定四海,有功者輒裂地而封為(wei) 王侯。大王不尊號,皆疑不信。臣等以死守之。’漢王三讓,不得已,曰:‘諸君必以為(wei) 便,便國家。’甲午,乃即皇帝位氾水之陽。”(《史記·高祖本紀第八》)當然,之後之漢帝,也沒有誰敢於(yu) 狂妄到其功德超過高祖、蓋過三皇五帝的。包括漢文帝的繼位,也是再四謙讓,戰戰競競,深感恐難負天下萬(wan) 民重托。
而且,劉邦在事實上也想效法周朝,建都洛陽,分封建國,純以德王天下。但結果在婁敬和張良的詳細分析周初和現實的形勢的情況下,才決(jue) 定建都秦地關(guan) 中。(漢五年五月),“高祖欲長都雒陽”(《史記·高祖本紀第八》),“已而問婁敬,婁敬說曰:‘陛下都洛陽,豈欲與(yu) 周室比隆哉?’上曰:‘然。’婁敬曰:‘陛下取天下與(yu) 周室異。周之先自後稷,堯封之邰,積德累善十有餘(yu) 世。公劉避桀居豳。太王以狄伐故,去豳,杖馬箠居岐,國人爭(zheng) 隨之。及文王為(wei) 西伯,斷虞芮之訟,始受命,呂望、伯夷自海濱來歸之。武王伐紂,不期而會(hui) 孟津之上八百諸侯,皆曰紂可伐矣,遂滅殷。成王即位,周公之屬傅相焉,乃營成周洛邑,以此為(wei) 天下之中也,諸侯四方納貢職,道裏均矣,有德則易以王,無德則易以亡。凡居此者,欲令周務以德致人,不欲依阻險,令後世驕奢以虐民也。及周之盛時,天下和洽,四夷鄉(xiang) 風,慕義(yi) 懷德,附離而並事天子,不屯一卒,不戰一士,八夷大國之民莫不賓服,效其貢職。及周之衰也,分而為(wei) 兩(liang) ,天下莫朝,周不能製也。非其德薄也,而形勢弱也。今陛下起豐(feng) 沛,收卒三千人,以之徑往而卷蜀漢,定三秦,與(yu) 項羽戰滎陽,爭(zheng) 成皋之口,大戰七十,小戰四十,使天下之民肝腦塗地,父子暴骨中野,不可勝數,哭泣之聲未絕,傷(shang) 痍者未起,而欲比隆於(yu) 成康之時,臣竊以為(wei) 不侔也。且夫秦地被山帶河,四塞以為(wei) 固,卒然有急,百萬(wan) 之眾(zhong) 可具也。因秦之故,資甚美膏腴之地,此所謂天府者也。陛下入關(guan) 而都之,山東(dong) 雖亂(luan) ,秦之故地可全而有也。夫與(yu) 人鬥,不搤其亢,拊其背,未能全其勝也。今陛下入關(guan) 而都,案秦之故地,此亦搤天下之亢而拊其背也。高帝問群臣,群臣皆山東(dong) 人,爭(zheng) 言周王數百年,秦二世即亡,不如都周。上疑未能決(jue) 。及留侯明言入關(guan) 便,即日車駕西都關(guan) 中。”(《史記·劉敬叔孫通列傳(chuan) 第三十九》)
當然,筆者在此不是要來美化劉邦,事實上劉邦無論是在戰爭(zheng) 年代,還是在太平年代,所行之道為(wei) 王霸相雜之道,不過相較秦政的無道則是天壤之別、是是非正邪之別。但劉邦確實感受到要汲取秦朝不二世而國亡族滅的深刻教訓,因而比較注重以仁德來治天下。史書(shu) 中也有多處記載劉邦向臣下請教如何避免重蹈秦朝覆轍,從(cong) 而使天下得以長治久安。典型有劉邦與(yu) 當時大儒陸賈之間的論政:“陸生時時前說稱詩書(shu) 。高帝罵之曰:‘乃公居馬上而得之,安事詩書(shu) !’陸生曰:‘居馬上得之,寧可以馬上治之乎?且湯武逆取而以順守之,文武並用,長久之術也。昔者吳王夫差、智伯極武而亡;秦任刑法不變,卒滅趙氏。鄉(xiang) 使秦已並天下,行仁義(yi) ,法先聖,陛下安得而有之?’高帝不懌而有慚色,乃謂陸生曰:‘試為(wei) 我著秦所以失天下,吾所以得之者何,及古成敗之國。’陸生乃粗述存亡之徵,凡著十二篇。每奏一篇,高帝未嚐不稱善,左右呼萬(wan) 歲,號其書(shu) 曰‘新語’。”(《史記·酈生陸賈列傳(chuan) 第三十七》)
漢代的丞相製度也是受到後世學者的較高肯定。漢朝的丞相製度天然地就具有責任政府的角色。這種情況應該源於(yu) 漢朝建立之前的楚漢戰爭(zheng) 時期,蕭何長期居守後方,並且支援前方,一切大小政務無不由蕭何操辦。所謂“鎮國家,撫百姓,給餽饟,不絕糧道,吾不如蕭何。”(《史記·高祖本紀第八》)正是漢劉邦的心理話。這也是漢朝的丞相製度得以成為(wei) 類似責任政府的緣由。這種責任形式情況一直延續到漢武帝初期。嚴(yan) 耕望先生認為(wei) 漢代製度可稱為(wei) “集權的信托製度”,“似約與(yu) 近代責任內(nei) 閣製略相當,惟此製並無理論基礎,更無法律基礎。”(《中國政治製度史綱》)
漢代的地方政治製度設置幾經波折,最後至景帝、武帝時,雖仍然名義(yi) 上是郡國製並行,但在實際上則是郡縣製度。顯然,這種製度的設立過程既是基於(yu) 實際形勢的需要,也是基社會(hui) 安定的考慮。而且,漢代的地方政治製度行政也是一種相似委托代理的責任形式,中央政府機構(丞相府)對地方政治並不直接插手,而隻是每年進行考核,即主計,對地方郡國的戶口、財政收支、囚犯、建築等起先考課。孝文皇帝為(wei) 了要了解國事,在一次上朝時向左右丞相問話:
問右丞相勃曰:“天下一歲決(jue) 獄幾何?”勃謝曰:“不知。”問:“天下一歲錢穀出入幾何?”勃又謝不知,汗出沾背,愧不能對。於(yu) 是上亦問左丞相平。平曰:“有主者。”上曰:“主者謂誰?”平曰:“陛下即問決(jue) 獄,責廷尉;問錢穀,責治粟內(nei) 史。”上曰:“苟各有主者,而君所主者何事也?”平謝曰:“主臣!陛下不知其駑下,使待罪宰相。宰相者,上佐天子理陰陽,順四時,下育萬(wan) 物之宜,外鎮撫四夷諸侯,內(nei) 親(qin) 附百姓,使卿大夫各得任其職焉。”孝文帝乃稱善。(《史記·陳丞相世家第二十六》)
由此可知漢丞相製度的相似責任內(nei) 閣性質,同時也可讓我們(men) 間接中央政府對在方政府的類似委托性質。史書(shu) 記載漢宣帝時,丞相丙吉曾視察地方,決(jue) 不隨意插手地方事務,而是謹守丞相在歲末的考課本分,被部下讚揚識大體(ti) 。
吉又嚐出,逢清道群鬥者,死傷(shang) 橫道,吉過之不問,掾史獨怪之。吉前行,逢人逐牛,牛喘吐舌,吉止駐,使騎吏問:“逐牛行幾裏矣?”掾史獨謂丞相前後失問,或以譏吉,吉曰:“民鬥相殺傷(shang) ,長安令、京兆尹職所當禁備逐捕,歲竟丞相課其殿最,奏行賞罰而已。宰相不親(qin) 小事,非所當於(yu) 道路問也。方春少陽用事,未可大熱,恐牛近行,用暑故喘,此時氣失節,恐有所傷(shang) 害也。三公典調和陰陽,職當憂,是以問之。”掾史乃服,以吉知大體(ti) 。(《漢書(shu) ·魏相丙吉傳(chuan) 第四十四》)
三、兩(liang) 朝政府通過製度實施的政令不同。
任何一個(ge) 政府的製度要進行運作,政令法度製度的統一是必須的政製。一個(ge) 正常政府,其推行政令和法度的目的一是為(wei) 了社會(hui) 良好運作,使民眾(zhong) 能安居樂(le) 業(ye) ;再是為(wei) 了讓社會(hui) 趨於(yu) 公平和正義(yi) 。而暴秦的統一法令,並不是為(wei) 了民眾(zhong) 的安居樂(le) 業(ye) 和社會(hui) 的公平和正義(yi) ,完全是以法令來控製萬(wan) 民,是為(wei) 了服務於(yu) “皇帝”一人的極權野心。因此嬴氏專(zhuan) 用獄吏,以吏為(wei) 師,一切事情都依法律決(jue) 定,刻薄而不講仁愛、恩惠、和善、情義(yi) ,一任嚴(yan) 刑酷法,犯了法也總不能得到寬赦。“專(zhuan) 任獄吏,獄吏得親(qin) 幸。博士雖七十人,特備員弗用。丞相諸大臣皆受成事,倚辨於(yu) 上……天下之事無小大皆決(jue) 於(yu) 上”(《史記·秦始皇本紀第六》)嬴氏的酷法行政使得全天人下簡直都成了罪人!我們(men) 從(cong) 其征發受過宮刑、徒刑的七十多萬(wan) 人到渭水南修建阿房宮這一事例中,就讓人可想而知黎民百姓是生活在一種怎樣的社會(hui) 狀態之中!
到了秦二世時期,趙高與(yu) 胡亥深知得位不正,“乃更為(wei) 法律,於(yu) 是群臣諸公子有罪,輒下高,令鞠治之。殺大臣蒙毅等,公子十二人僇死鹹陽市,十公主矺死於(yu) 杜,財物入於(yu) 縣官,相連坐者不可勝數。”(《史記·李斯列傳(chuan) 第二十七》)於(yu) 是大搞肅反運動,大肆捕殺嬴氏諸公子公主及朝中大臣,搞得朝中大小臣工人人自危,心思叛心。又繼續嬴政時期大搞工程建設,建造阿房宮,修築直道、馳道,賦稅越來越重,兵役勞役沒完沒了。為(wei) 了保護一係列惡法惡政的實施,秦王朝來行督責之術,以“稅民深者為(wei) 明吏,”“殺人眾(zhong) 者為(wei) 忠臣。”(《史記·李斯列傳(chuan) 第二十七》)從(cong) 而導致陳勝、吳廣揭竿首義(yi) ,天下英雄豪傑蜂擁而起,一起來推翻這個(ge) 萬(wan) 惡的政府。
而到了漢人代,先是劉邦入關(guan) 時,召諸縣父老豪傑曰:“父老苦秦苛法久矣,誹謗者族,偶語者棄巿。吾與(yu) 諸侯約,先入關(guan) 者王之,吾當王關(guan) 中。與(yu) 父老約,法三章耳:殺人者死,傷(shang) 人及盜抵罪。餘(yu) 悉除去秦法。諸吏人皆案堵如故。凡吾所以來,為(wei) 父老除害,非有所侵暴,無恐!且吾所以還軍(jun) 霸上,待諸侯至而定約束耳。”(《史記·高祖本紀第八》)由此可推斷出,劉邦還定三秦後,讓蕭何鎮守並治理關(guan) 中,蕭何在關(guan) 中的政令也就不可能沿用秦時惡法。蕭何本是文吏,之所以隨同劉邦起義(yi) 並成為(wei) 重要骨幹,自然深受深知秦朝惡法的危害。此時有機會(hui) 讓他大展手手足,全權治理關(guan) 中,豈有不在法令製度深加改革?!劉邦與(yu) 項羽等諸侯逐鹿中原,幾起幾落,但關(guan) 中百姓一直都是劉邦堅強的後盾,一直都是無怨無悔地為(wei) 前線輸送兵源和財源。如果蕭何治理關(guan) 中仍然使用秦朝酷法,那是送走一個(ge) 暴秦又迎來一個(ge) 暴秦,老百姓怎麽(me) 能夠可能做到這一點?史書(shu) 說:“其後四夷未附,兵革未息,三章之法不足以禦奸,於(yu) 是相國蕭何攈摭秦法,取其宜於(yu) 時者,作律九章。”(《漢書(shu) ·刑法誌第三》)雖說《漢律九章》已經失傳(chuan) ,具體(ti) 內(nei) 容不得而知,但相對於(yu) 秦法有很大不同是肯定的。
到漢惠帝四年,“省法令妨吏民者;除挾書(shu) 律。”(《漢書(shu) ·惠帝紀第二》)高後元年,詔曰:“前日孝惠皇帝言欲除三族罪、妖言令,議未決(jue) 而崩。今除之。”(《漢書(shu) ·高後紀第三》)漢文帝時,“選張釋之為(wei) 廷尉,罪疑者予民,是以刑罰大省,至於(yu) 斷獄四百,有刑錯之風。”又下詔廢除肉刑,並全麵進行刑製改革。(《漢書(shu) ·刑法誌第三》)
以上是講的漢朝政治治理中消極方麵——廢除秦苛法成就,而積極方麵則就是,漢朝建立後部分實行了儒家之治,一是製訂了有禮製,再是在很大程度上進行了德治,下麵隻是簡單概述。
周朝禮文崩壞後,“諸侯逾越法度,惡禮製之害己,去其篇籍。遭秦滅學,遂以亂(luan) 亡。漢興(xing) ,撥亂(luan) 反正,日不暇給,猶命叔孫通製禮儀(yi) ,以正君臣之位。”(《漢書(shu) ·禮樂(le) 誌第二》)叔孫通製定的漢禮儀(yi) 法雖不完備,但也是足以垂統後嗣。近現代有學者撻伐孫叔通所製之禮,顯然責貶過份。禮製主要是用來約束官員及上層社會(hui) 人士的,如他們(men) 沒有了禮法的約束,一般百姓怎麽(me) 辦?比如,不與(yu) 民爭(zheng) 利是傳(chuan) 統社會(hui) 的禮製,就象當今社會(hui) ,官員及其親(qin) 屬都參與(yu) 到經濟行為(wei) 上來與(yu) 民爭(zheng) 利,平民百姓如何經營?
漢朝注重德治也是有目共睹的。撫恤百姓,輕徭薄賦,與(yu) 民休息,是漢朝建立後社會(hui) 治理的基本形態。正因為(wei) 如此,漢朝建立不久,就迎來了近幾百年未有的類似小康之治——文景之治。如劉邦稱帝後,漢朝建立之初,天下還不安寧,諸侯先後有反叛的,已為(wei) 相國的蕭何治理天下是這樣的:“相國為(wei) 上在軍(jun) ,乃拊循勉力百姓,悉以所有佐軍(jun) ,如陳豨時。”(《史記·蕭相國世家第二十三》)看,完全與(yu) 秦法是兩(liang) 回事,而是一種有真正意義(yi) 的社會(hui) 治理。而“當孝惠、高後時,百姓新免毒蠚,人欲長幼養(yang) 老。蕭、曹為(wei) 相,填以無為(wei) ,從(cong) 民之欲而不擾亂(luan) ,是以衣食滋殖,刑罰用稀。”(《漢書(shu) ·刑法誌第三》)而“景帝即位,因修靜默。勉人於(yu) 農(nong) ,率下以德。製度斯創,禮法可則。”(《史記·孝景本紀第十一》)
《漢書(shu) 》對文帝讚曰:
讚曰:孝文皇帝即位二十三年,宮室、苑囿、車騎、服禦無所增益。有不便,輒弛以利民。嚐欲作露台,召匠計之,直百金。上曰:“百金,中人十家之產(chan) 也。吾奉先帝宮室,常恐羞之,何以台為(wei) !”身衣弋綈,所幸慎夫人衣不曳地,帷帳無文繡,以示敦樸,為(wei) 天下先。治霸陵,皆瓦器,不得以金、銀、銅、錫為(wei) 飾,因其山,不起墳。南越尉佗自立為(wei) 帝,召貴佗兄弟,以德懷之,佗遂稱臣。與(yu) 匈奴結和親(qin) ,後而背約入盜,令邊備守,不發兵深入,恐煩百姓。吳王詐病不朝,賜以幾杖。群臣袁盎等諫說雖切,常假借納用焉。張武等受賂金錢,覺,更加賞賜,以愧其心。專(zhuan) 務以德化民,是以海內(nei) 殷富,興(xing) 於(yu) 禮義(yi) ,斷獄數百,幾致刑措。嗚呼,仁哉!(《漢書(shu) ·文帝紀第四》)
《漢書(shu) 》對武帝讚曰:
漢承百王之弊,高祖撥亂(luan) 反正,文、景務在養(yang) 民,至於(yu) 稽古禮文之事,猶多闕焉。孝武初立,卓然罷黜百家,表章《六經》。遂畤谘海內(nei) ,舉(ju) 其俊茂,與(yu) 之立功。興(xing) 太學,修郊祀,改正朔,定曆數,協音律,作詩樂(le) ,建封禪,禮百神,紹周後,號令文章,煥焉可述。後嗣得遵洪業(ye) ,而有三代之風。如武帝之雄材大略,不改文、景之恭儉(jian) 以濟斯民,雖《詩》、《書(shu) 》所稱,何有加焉!(《漢書(shu) ·武帝紀第六》)
四、兩(liang) 朝製度的思想文化背景不同。
製度的背景是文化。秦漢兩(liang) 代之所以製度和政令都有著實質的不同,關(guan) 鍵在於(yu) 支持秦漢建章設置的思想文化不同。支持秦製產(chan) 生的是商韓法家思想。而支持漢製製訂的是準儒家思想。
關(guan) 於(yu) 先秦法家,餘(yu) 東(dong) 海先生將之分為(wei) 管晏法家和商韓法家。筆者很讚同這個(ge) 分別,因為(wei) 這麽(me) 一分,讓我們(men) 分清了是非善惡。管晏法家是良性法家,也可說是霸道法家,尊王攘夷,假仁假義(yi) ,信義(yi) 成霸,“如其仁”;而商韓法家是惡性法家,也可說是無道法家,專(zhuan) 任刑法,傷(shang) 恩薄厚,去仁成暴,“何其毒”!有點學者把秦的統治之道稱為(wei) 霸道,是錯誤的,是不明王霸之辯。
其實,說秦製的文化背景是商韓法家思想,其實那也算不上是什麽(me) 思想,完全是在講一套如何來控製天下民眾(zhong) 的手段。
商法家指商鞅的《商君書(shu) 》,其表達的思想主要是:國君治理國家,權力由國君一人掌握,爵位利祿出於(yu) 君主一人。要使國家強大,必須嚴(yan) 酷刑罰,要輕罪重刑,這樣犯輕罪的事不會(hui) 發生,犯重罪的事也沒有,從(cong) 而達到以刑罰消滅刑罰。要窮民、愚民、弱民,這樣,民弱國強,民愚則易治。排斥良民,任用奸人,“以良民治,必亂(luan) 至削;以奸民治,必治至強”,“用善則民親(qin) 其親(qin) ,任奸則民親(qin) 其製”。不能任用《詩》《書(shu) 》談說之士(儒生)、處士(隱逸)、勇士、技藝之士(手工業(ye) 者)與(yu) 商賈之士這五民,否則會(hui) 導致臣民“輕其君”、“非其上”、“輕其禁”、“議其上”,挑戰國家權威。民眾(zhong) 隻能老老實實為(wei) 國家種田,其它的都不能搞,也不準遷徙。打擊商人的商業(ye) 行為(wei) ,使之感到經商無前途,從(cong) 而甘心於(yu) 為(wei) 國家種田。對外鼓勵效死作戰,國家窮也要從(cong) 事作戰,國家富也要從(cong) 事作戰給以各種獎罰,百姓的任務就是種地和打仗這一個(ge) 出路。利益、俸祿、官職、爵位隻根據在戰爭(zheng) 中的功績賜給;從(cong) 卿相、將軍(jun) 、一直到大夫和平民百姓,有不聽從(cong) 君主命令、違反國家法令的,全都平等地處以刑罰;無論什麽(me) 門第,統一接受有關(guan) 戰爭(zheng) 教育,不能從(cong) 事和接受其它方麵的教育,隻有那些能打仗的人,才能踏進富貴的大門,即使貴族無軍(jun) 功也不授爵,這就是“壹賞,壹刑、壹教”。
韓法家指韓非的《韓非子》。韓非崇尚商鞅,《韓非子》一書(shu) 主要是講了君主如何利用法、術、勢相結合的理論來控製臣民,從(cong) 而實現其專(zhuan) 製極權的目的。
秦無道法家赤祼祼地宣揚滿足極權專(zhuan) 製領袖的無盡欲望,以至不屑於(yu) 任何虛假和虛謙。李斯在其《行督責書(shu) 》整篇都是講君主要建立嚴(yan) 明的法令,嚴(yan) 厲對臣子和百姓督責:君主不但要全麵掌握為(wei) 君之道,更要有對下行使督責的統治術,這樣才能專(zhuan) 製天下而不受任何約束,恣意享受極致的樂(le) 趣。而堯、禹為(wei) 天下獻身的人,世俗的評價(jia) 予以尊重,就失去了之所以尊賢的用心,這是絕大的錯誤。堯、禹這樣做是把天下當作自己的“鐐銬”,這是不能督責的過錯。隻有對臣民嚴(yan) 加督責,他們(men) 就不敢不竭盡全力為(wei) 君主效命,而且要嚴(yan) 厲地督責輕罪,百姓才不敢犯法,因為(wei) 輕罪尚且嚴(yan) 厲督責,何況犯有重罪呢?還有君主排斥仁義(yi) 之人、諫說論理之臣、烈士死節之行這三種人,就能獨掌統治大權以駕馭言聽計從(cong) 的臣子,建立嚴(yan) 明的法製,自身就能尊貴而權勢威重。這樣,群臣百姓想補救自己的過失都來不及,哪裏還敢圖謀造反?(《史記·李斯列傳(chuan) 第二十七》)
正是由於(yu) 商韓法無道法家如此有毒思想,才導致了秦製這個(ge) 惡製。
說支持漢製製訂的是準儒家思想,應該是如實判斷。漢初采取休養(yang) 生息政策,上層人物盛行黃老之學,實際就是道家學說,所以後世人們(men) 往往認為(wei) 漢初完全是道家治國。當然,由於(yu) 漢初上層人物確實在治國中采取了道家清靜無為(wei) 理念,這種不擾民、不折騰的態度於(yu) 休養(yang) 生息自然是非常有利,利於(yu) 整個(ge) 社會(hui) 從(cong) 戰爭(zheng) 創傷(shang) 中恢複起來。而且,由於(yu) 漢初製訂的製度和法令中還免不了夾雜暴秦的秦法秦令,道家清靜無為(wei) 的治國理念對那些惡法起了大大的消解作用。這一點,我們(men) 從(cong) 曹參任丞相的行政中可看出。曹參在齊任相時就是信奉清靜無為(wei) ,故而到中央後“擇郡國吏木詘於(yu) 文辭,重厚長者,即召除為(wei) 丞相史。吏之言文刻深,欲務聲名者,輒斥去之。”“參見人之有細過,專(zhuan) 掩匿蓋之,府中無事。”(《史記·曹相國世家第二十四》)曹參為(wei) 政選用木納厚重的人為(wei) 官吏,排斥言文刻深的刀筆者;對於(yu) 手下人有小過錯的,一力幫他們(men) 掩蓋。蓸參的這種為(wei) 政事實接近儒家,不過隻是在消極意義(yi) 上接近,還不懂得用儒家理念培養(yang) 和選用人才。
漢初以儒家學說治國理念頗重。於(yu) 此,餘(yu) 東(dong) 海先生有《漢初政治論——準儒家時代》一文論述,故可說漢朝初期的製度設置的思想背景為(wei) 準儒家思想。關(guan) 於(yu) 漢朝初期政治思想為(wei) 準儒家時代,餘(yu) 先生文中多有論述,筆者隻在此作點補充。
一是漢朝的建立,也是眾(zhong) 多儒生參與(yu) 的結果,並為(wei) 漢朝建立貢獻巨大功勳,筆者有《秦末儒生為(wei) 漢朝建國所立功勳敘述》予以較為(wei) 詳細的解說。二是為(wei) 輔助劉邦建立漢朝的兩(liang) 位重要謀士張良、陳平,雖說他們(men) 是信奉道家的人物,但實際上他們(men) 的學養(yang) 很有儒家風範,自然不會(hui) 排斥儒家。史書(shu) 記載,張良曾經在淮陽學習(xi) 禮法,即學儒。後刺殺暴君嬴政未遂逃亡,遇圯上老人得授《太公兵法》,故史書(shu) 稱張良為(wei) 道家。而陳平對自己輔助漢室多用陰謀有所反醒:“我多陰謀,是道家之所禁。吾世即廢,亦已矣,終不能複起,以吾多陰禍也。”(《史記•陳丞相世家第二十六》)可知其實際還是崇尚儒家仁義(yi) 之道。鏟平諸呂勢力後,丞相陳平、太尉周勃等使人迎代王,是為(wei) 孝文帝。之所以迎代王,因其年長,“仁孝寬厚。太後家薄氏謹良。且立長故順,以仁孝聞於(yu) 天下,便。”(《史記·呂太後本紀第九》)這一立帝理念和對文帝的評價(jia) ,完全是儒家的標準。三是景帝至武帝初期,外戚“竇太後好黃帝、老子言,帝及太子諸竇不得不讀黃帝、老子,尊其術。”(《《史記·外戚世家第十九》)但這一時期,儒家思想仍然在上層社會(hui) 存在,並影響政治:竇太後愛其少子梁孝王,意欲立為(wei) 太子,大臣及袁盎等以“漢家法周道立子”相勸阻,太後也隻得作罷;另是趙綰、王臧被黜,但事件的直接導火索並非思想傾(qing) 向之爭(zheng) ,而是“建元二年,禦使大夫趙綰請無奏事東(dong) 宮”(《史記·魏其武安侯列傳(chuan) 第四十七》),要求直接剝奪竇太後的政治權力;還有魏其侯、武安侯俱好儒術,雖然很讓竇太後不滿,但二人仍然活躍於(yu) 景帝、武帝時期。由此說明黃老思想並不能一統天下,儒家對朝廷的影響還是比較大。四是漢朝初期國家政令包括皇帝下的詔書(shu) ,也一般都是符合儒家標準。
五、兩(liang) 朝製度實施產(chan) 生的結果不同。
從(cong) 曆史的實踐中我們(men) 看到,秦贏政統一天下後,秦製秦政實施的結果是暴秦罪惡集團肆意荼毒天下萬(wan) 民:大興(xing) 土木沒完沒了,遷移百姓妄意任行,焚書(shu) 坑儒禁鉗口舌,以盤剝百姓越刻為(wei) 良吏,以殺人越多為(wei) 忠臣;又加之以窮兵黷武,窮奢極欲。最後結果是秦朝不二世而亡,曆時僅(jin) 十五年;秦贏氏一族全部被滅絕幹淨,秦的文武大臣們(men) 如李斯、趙高、蒙恬等也都全部身死族滅,而且,絕大多數都是滅於(yu) 它們(men) 自己人的手中。正所謂“罪惡沒有贏家,惡因必結惡果”,豈是虛言?!
漢朝製度雖在名稱上與(yu) 秦製有不少相似,但製度內(nei) 容則完全是不同的;漢初雖有些法令有所沿用秦法,但由於(yu) 漢初政治以道家無為(wei) 和儒家德治,大部消解了有關(guan) 惡法的危害。而且漢製漢法到漢中期已完全撇開了秦製秦法影響,建立了一套由儒家為(wei) 指導思想的製度禮法。漢製漢法實施的結果是,漢朝前後維持了約四百餘(yu) 年,這豈是偶然!?漢朝建立後,實行休養(yang) 生息,“孝惠、高後之時,海內(nei) 得離戰國之苦,君臣俱欲無為(wei) ,故惠帝拱己,高後女主製政,不出房闥,而天下晏然,刑罰罕用,民務稼穡,衣食滋殖。”(《史記·呂太後本紀第九》)之後,先後有文景之治,漢武盛世,孝宣之治,光武中興(xing) ,明章之治,永元之隆。後世之人盛推大漢,自然不是空穴來風。而且,劉氏家族一脈,二千多年延綿下來,後福無窮,人口繁盛,劉姓人數是中國姓氏人口中最多的人數之一。沒有祖宗之德,憑何澤延百世?反觀暴君贏氏,其遺業(ye) 又安在哉?
六、小結
秦製與(yu) 漢製在稱謂上確實有不少的同類似的地方,但實際上其本質和內(nei) 容完全不同的。秦製是屬於(yu) 極權君主專(zhuan) 製,是惡製,其所行之法也是惡法,秦製秦法根源於(yu) 的商韓法家思想是惡性思想,是有毒的黒色思想。漢製則是屬於(yu) 君主製下的禮法製度,所行之法也基本上是良法,這是源於(yu) 漢初的準儒家思想及儒家思想。誠然,君主製有其曆史局限和弱點,君主開明的話社會(hui) 治理優(you) 良,君主昏庸的話社會(hui) 治理混亂(luan) 。但無論如何,漢朝製度的初期設置及之後相應的完善,從(cong) 曆史上來說還都是良性的,而且有優(you) 秀的儒家思想作保障,即使某個(ge) 時期發展到走下坡路的時候,社會(hui) 道德根基還在。因此漢之後的二千多年以來,即便經過改朝換代,後朝也基本上是沿用前朝製度法令和儒家的指導思想文化,之後一般就出現小康盛世,社會(hui) 重新恢複活力。
注釋:本文有關(guan) 秦漢製度的敘述參閱嚴(yan) 耕望著《中國政治製度史綱》一書(shu) 。
責任編輯:姚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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