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餘東海作者簡介:餘(yu) 東(dong) 海,本名餘(yu) 樟法,男,屬龍,西元一九六四年生,原籍浙江麗(li) 水,現居廣西南寧。自號東(dong) 海老人,曾用筆名蕭瑤,網名“東(dong) 海一梟”等。著有《大良知學》《儒家文化實踐史(先秦部分)》《儒家大智慧》《論語點睛》《春秋精神》《四書(shu) 要義(yi) 》《大人啟蒙讀本》《儒家法眼》等。 |
位卑言高豈是罪——孟言“位卑而言高,罪也”正解
作者:餘(yu) 東(dong) 海
來源:作者賜稿
時間:孔子二五六九年歲次戊戌七月十五日己醜(chou)
耶穌2018年8月25日
孟子說:“位卑而言高,罪也。”常有人引用孟子此言來阻止或批評民眾(zhong) 和知識分子議論政治、批判現實,也曾有名家引用此言婉勸東(dong) 海不要議論朝廷、構造儒憲。都是對孟言的誤解亂(luan) 用。孟子此言有其特定語境和含義(yi) 。原文如下:
孟子曰:“仕非為(wei) 貧也,而有時乎為(wei) 貧;娶妻非為(wei) 養(yang) 也,而有時乎為(wei) 養(yang) 。為(wei) 貧者,辭尊居卑,辭富居貧。辭尊居卑,辭富居貧,惡乎宜乎?抱關(guan) 擊柝。孔子嚐為(wei) 委吏矣,曰:會(hui) 計當而已矣。嚐為(wei) 乘田矣,曰:牛羊茁壯長而已矣。位卑而言高,罪也;立乎人之本朝而道不行,恥也。”(《孟子•萬(wan) 章下》)
士君子入仕,不是因為(wei) 貧窮,而是為(wei) 了行道。但在家貧親(qin) 老的特殊情況下,也不妨為(wei) 貧而仕。為(wei) 貧而仕,就不能貪圖高位厚祿,應該辭尊辭富,無妨抱關(guan) 擊柝,做個(ge) 低級官吏,像孔子為(wei) 委吏乘田那樣。為(wei) 貧而仕,沒有言責,更沒有行道的責任,不必與(yu) “立乎人之本朝”那樣責任自擔。《正義(yi) 》:“此章指言國有道則能者處卿相,國無道則聖人居乘田。量時安卑,不受言責,獨善其身者也。”
“位卑言高,罪也”,是指政治無道之時“位卑言高”容易獲罪,並非指“位卑言高”本身有罪。倡導暢所欲言、言者無罪,反對以言入罪,是儒家一貫的政治態度。有位者言論非禮,可以削職為(wei) 民(最重的處罰),不能入之以罪。至於(yu) 無位庶民,更應享有議政自由。子產(chan) 不毀鄉(xiang) 校,博得孔子讚歎。顧炎武說:“天下有道則庶民不議。然則政教風俗,苟非盡善,即許庶民之議矣。”(《日知錄》)
至於(yu) 文化人、士君子,議政治論時事,獻良策建良言,放淫辭辟邪說,傳(chuan) 真理倡正義(yi) ,覺後知覺後覺,更是當行本色,哪管自己位高位卑,有位無位。陸遊說:“位卑未敢忘憂國”,顧炎武說:“天下興(xing) 亡,匹夫有責。”真正憂國憂民,敢負起天下興(xing) 亡之責,就不能無言,不能逃避現實不問政治。
如果“位卑言高”本身有罪,言論罪和文字獄豈非擁有了聖經依據?如果“位卑言高”本身有罪,曆代無數正人君子包括孔孟在內(nei) ,無不有罪、無非罪人矣。
位卑言高,乃古來儒門習(xi) 以為(wei) 常的宿習(xi) 。西漢梅福,少年求學長安,《尚書(shu) 》和《穀梁春秋》專(zhuan) 家。曾為(wei) 南昌縣尉,後去官返家,仍常上書(shu) 言政。漢成帝時,大將軍(jun) 王鳳專(zhuan) 勢擅朝。京兆尹王章平素忠直,譏刺王鳳,為(wei) 其所誅,群下莫敢正言,朝政日非。梅福以一縣尉之小官卑位《上書(shu) 言王鳳專(zhuan) 擅》,提醒皇帝廣攬賢士,虛心納諫,並警惕權臣“勢隆於(yu) 君”。
其奏章洋洋數千言,《資治通鑒》全文照轉,說明了司馬光對其人其言的重視。其奏章中有一句話堪稱警句:“天下以言為(wei) 戒,最國家之大患也。”章上,被斥為(wei) “邊部小吏,妄議朝政”,險遭殺身之禍。梅福因此掛冠而去。漢成帝久不生育,無繼嗣,梅福曾上書(shu) 建議建三統,並請封孔子之世以為(wei) 殷後。書(shu) 中說:
“臣聞不在其位,不謀其政。政者職也,位卑而言高者罪也。越職觸罪,危言世患,雖伏質橫分,臣之願也。守職不言,沒齒身全,死之日,屍未腐而名滅,雖有景公之位,伏曆千駟,臣不貪也。故願一登文石之陛,涉赤墀之塗,當戶牖之法坐,盡平生之愚慮。”(《漢書(shu) -楊胡朱梅雲(yun) 傳(chuan) 》)
很顯然,梅福並不以位卑言高、越職言事為(wei) 罪。相反,以“越職觸罪”為(wei) 榮。如果自己“守職不言”,那才是可恥的。
或謂“位卑而言高,罪也”的罪,應釋為(wei) 過失,位卑言高是一種過失。此解不當。位卑言高,固非罪,也非過。蓋位卑言高,乃曆代大儒之常態,孔門弟子、孔孟程朱都有位卑言高時。四書(shu) 五經無不論及王道之高,孔子作《春秋》,以布衣而言天子之事,更是位卑言高的典型,連他自己都說,知我罪我,其惟春秋。難道這是孔子自承有罪或有過嗎。
言論有過無過,關(guan) 鍵在其言如不如實,合不合理,合不合宜,正不正確,正不正義(yi) ,不在其人位之高卑,或者有位無位。官員言論有過,也隻能紀律處分,不能法律懲罰。
如果位卑言高有罪,越職高言犯法觸罪,那麽(me) 毫無疑問,罪在法律,罪在政治,罪在上層建築。就像清朝文字獄盛行,非言者之罪,更非儒家之罪。那是清朝有違儒家經典和王道原則所致,是滿族主義(yi) 、君本主義(yi) 兩(liang) 種政治傾(qing) 向苟合的惡果。
還有,不在其位不謀其政,君子不失人不失言,君子能群不能孤僻,和諧為(wei) 貴不可好鬥,入鄉(xiang) 隨俗入國問禁,無道則隱明哲保身……諸如此類經言儒理,都曾被用來消除知識分子議論政治、批判現實的衝(chong) 動,無非誤解濫用。尤其是儒家學者,如此亂(luan) 用儒經聖言,借用文革兩(liang) 句名言,這叫打著儒旗反儒旗,親(qin) 者痛而仇者快。
責任編輯:柳君
伟德线上平台
青春儒學
民間儒行
伟德线上平台
青春儒學
民間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