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海燕】傳統“七夕”可以成為“中國情人節”

欄目:散思隨劄
發布時間:2018-08-16 20:2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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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海燕

作者簡介:孫海燕,筆名孫齊魯,男,西元一九七八年出生,山東(dong) 鄄城人,中山大學中國哲學專(zhuan) 業(ye) 博士。現為(wei) 廣東(dong) 省社會(hui) 科學院哲學與(yu) 宗教研究所副研究員。主要研究方向為(wei) 儒家哲學、中國思想史、人性論等,發表學術論文20餘(yu) 篇,出版學術專(zhuan) 著《陸門禪影下的慈湖心學——一種以人物為(wei) 軸心的儒家心學發展史研究》。

原標題:與(yu) 其正本守源,何如因勢利導?——對傳(chuan) 統“七夕”可否成為(wei) “中國情人節”的再思考

作者:孫海燕(廣東(dong) 省社會(hui) 科學院哲學與(yu) 宗教研究所)

來源:作者賜稿

時間:孔子二五六九年歲次戊戌七月初六庚辰

          耶穌2018年8月16日

 

夏日的酷暑尚未散盡,一年一度的“七夕”又翩然而至。很多青年戀人,正開始盤算著如何歡度他們(men) 的“中國情人節”了。在商業(ye) 媒體(ti) 的炒作下,很多上了年齡的人,對這類花哨的時代風氣也變得見怪不怪。有人還老有少心,模仿起西方的“情人節”,給自己心愛的人買(mai) 點禮物,牽手逛個(ge) 街什麽(me) 的,藉此重溫一下曾經的浪漫。但對於(yu) 一些研究中國傳(chuan) 統文化,略知“七夕”來龍去脈的學者來說,卻不免皺起眉頭,心底下犯起了嘀咕:傳(chuan) 統“七夕”真的可以嬗變為(wei) “中國情人節”嗎?

 

是啊,“七夕”真得可以嬗變為(wei) “中國情人節”嗎?這實在是一個(ge) 見仁見智的現代話題。據我個(ge) 人的觀察,民俗界學者似乎對此多持明確的反對態度。舉(ju) 個(ge) 切身的例子吧,2013年,我因特殊因緣,以會(hui) 務人員和學者的雙重身份,參加過一次廣州某區的“乞巧節”學術會(hui) 議,還提交了一篇題為(wei) 《傳(chuan) 統乞巧節可以變身為(wei) 中國式情人節嗎?——基於(yu) 廣州乞巧文化未來發展的一種新思考》的文章。

 

我文章的大意是說:對文化遺產(chan) 當然要精心保護,但又不能單純地為(wei) 保護而保護,最好的保護是激活其人文化成的現實功用。從(cong) 起源和本質看,“七夕”遠古對星辰的崇拜,後演變為(wei) 女子祈巧、祈福的節日,活動也僅(jin) 限於(yu) 女子一方,愛情並非其主題,確實算不上的“中國情人節”。中國人真正的“情人節”是“上巳節”,即農(nong) 曆三月三,青年男女在這天一起踏青、遊玩、結交異性。但問題是,後者早已消失在曆史文化的荒煙蔓草中,未來也不可能起死回生,今天又有多少人知道它的名字,說清楚它的內(nei) 容呢?相比之下,反倒是充滿著“鵲橋”、“牛郎織女”堅貞愛情故事的“七夕”更為(wei) 人們(men) 喜聞樂(le) 見,更符合男女間的心理期盼。何況這一節日,在我國近世風俗的流變中,也越來越具有愛情的元素。我們(men) 與(yu) 其眼睜睜地讓西方“情人節”在神州大地招搖過市,何妨“將錯就錯”,在這一心理文化潮流中順水推舟,為(wei) 其正名,補其虛歉,促其新生,將“七夕”打造成具有“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妻子好合,如鼓琴瑟”格調的“中國式情人節”,藉此以宣教男女雙方應有的責任、性情與(yu) 美德呢?從(cong) 諸多因素看,傳(chuan) 統的“乞巧”節目當然可以專(zhuan) 門保留,但不能在此方麵膠柱鼓瑟,一味追求什麽(me) 源頭上的清冽純正,像廣州某村這樣,僅(jin) 靠一批老年婦女擺擺“七娘”,展示一下瀕臨(lin) 失傳(chuan) 的手工絕活,是沒有多大文化生命力的。至於(yu) 有些人患潔癖症似地排斥“乞巧節”的愛情元素,更是違背文化和人性的內(nei) 在規律,竊期期以為(wei) 不可。唯有衝(chong) 破既有的觀念藩籬,轉以男女之愛為(wei) 主題,詠《關(guan) 雎》之詩,歌窈窕之章,上接民族文化之大流,才能賦予“七夕”以長久的內(nei) 在生命力。

 

我的上述觀點雖不乏知音,但不料遭到幾位民俗學者的反對。我至今清楚地記得,在大會(hui) 的閉幕總結中,著名民俗學家烏(wu) 丙安先生(按,烏(wu) 先生不久前剛剛辭世)還專(zhuan) 門對此觀點痛加斥責。他以一種近乎嘲諷的口吻說:“這種看法太幼稚!乞巧節絕不能成為(wei) 中國的情人節!你們(men) 不是要講創新嗎?哼,告訴你們(men) 吧,我雖然這把年紀,但早你們(men) 幾年就玩微信了!”(此是語言大意)烏(wu) 先生的這幾句批評,事實上也未必針對我本人,最多是針對社會(hui) 上的這類聲音罷了。隻是我這人涵養(yang) 不高,當時又以為(wei) 他是在說我,一時心裏頗感不爽。

 

我事後也曾回頭想,像烏(wu) 先生這樣的名家前輩,當然不屑讀我這類無名小輩的外行文章。但他的這番話是不是有感而發,或基於(yu) 他對“情人節”概念的負麵理解呢?眾(zhong) 所周知,在西方文化中,“情人節”源於(yu) 基督教,又叫聖瓦倫(lun) 丁節或聖華倫(lun) 泰節,即在每年的2月14日,男女雙方互送禮物以表達愛意或友好,是一個(ge) 充滿了愛情、鮮花、賀卡和巧克力的浪漫節日。但問題是,在現代的流行文化中,中文“情人”二字已被汙名化,有大家心領神會(hui) 的特殊含義(yi) 。加上商業(ye) 文化對“七夕”的庸俗化渲染,譬如某廣場舉(ju) 辦接吻大獎賽啦,某網站或超市搶購“情趣”用品啦,某酒店推出“情侶(lv) 房”啦,諸如此類,都讓“情人節”散發出一種荷爾蒙的氣息。如果將“七夕”打造成這樣的“中國情人節”,對其當然是一種玷汙與(yu) 破壞,不用說烏(wu) 先生及其他民俗學者會(hui) 反對,我本人也是會(hui) 截然反對的。但我那篇文章,對其中的道理說得明明白白啊!

 

事實上,就本人的性情而言,多少還是有些文化懷古情結的,很少想到什麽(me) 文化“創新”之類。我何嚐不知,傳(chuan) 統文化的價(jia) 值,在於(yu) 她的穩定性,在於(yu) 她能以化民成俗、潛移默化的方式,塑造一個(ge) 民族的文化心理,構築一個(ge) 民族的精神家園。故對於(yu) 一些學者主張原汁原味地保護民族的“非物質文化遺產(chan) ”,我即便不能完全讚同,但還是知其苦心而深懷敬意的。無論如何,在一百多年來,我們(men) 這個(ge) 民族,對自己的文化造了太多的孽,欠了太多的債(zhai) ,丟(diu) 了太多不該丟(diu) 的東(dong) 西,以致於(yu) 全民陷入了一種唯西方文化是尚的“集體(ti) 無意識”(事實上,這也很難真正學到西方文化的好處)。再加上遇到這個(ge) 日新月異的文化快餐時代,我們(men) 倘能多盡一份文化守望者的責任,多搶救性地保護一份物質或非物質“文化遺產(chan) ”,就是在多挽救一份民族和曆史的記憶,多延續一縷文明的血脈。在這點上,我們(men) 確實應有超越現實功利的眼光、襟懷和定力,切忌盲目性地跟著時風轉。同時,我也敢說,很多傳(chuan) 統文化樣式,根本不需要什麽(me) “發展”與(yu) “創新”,比如像京劇、書(shu) 法、詩詞等傳(chuan) 統文化樣態,至少現階段的主要任務是保護和傳(chuan) 承,你盲目生硬地摻進一些現代性的洋玩意,美其名曰發展創新,實則破壞了它們(men) 原有的文化積澱與(yu) 審美意境,隻能搞得不倫(lun) 不類,擾亂(luan) 其秩序,加速其滅亡。當今書(shu) 法界不是常有一些粉墨登場的跳梁小醜(chou) ,宣揚什麽(me) “前衛”“流行”書(shu) 風,以致於(yu) 書(shu) 壇的“醜(chou) 書(shu) ”橫行嗎?倘有人主張全麵恢複繁體(ti) 字,我還會(hui) 毫不保留地舉(ju) 雙手表示讚成呢!


我想,當年幾位民俗學者反對將“七夕”打造成“情人節”,也可能基於(yu) 這類考量和心理吧。時間一晃五年過去了,慚愧的是,這其間我也沒讀過什麽(me) 民俗學著作,更沒有專(zhuan) 門研讀烏(wu) 丙安先生的相關(guan) 論著。對“七夕”可否成為(wei) “中國情人節”一事上,我的態度仍沒有什麽(me) 改變。我始終認為(wei) ,無論從(cong) 曆史文化的發展大勢,從(cong) 民俗文化的因革損益之道,還是從(cong) 普遍性的人性心理上,反對者的聲音都未免顯得清高固執,不近情理。

 

老實說,我當初寫(xie) 的那篇文章,多少是有感而發。記得當年與(yu) 會(hui) 時,該活動已舉(ju) 辦多年。綜合來看,主辦方將此節日定位為(wei) “賽巧會(hui) ”,亮點主要集中在一批民間藝人“擺(拜)七娘”上,這堪稱一場傳(chuan) 統的手工藝品展覽。從(cong) 網上的照片看,那琳琅滿目、爭(zheng) 奇鬥豔、別具匠心的精美工藝品委實令人歎為(wei) 觀止。文化節當然也有一些“鵲橋會(hui) ”之類的節目,愛情元素不少,但並不十分凸顯,活動主體(ti) 也多是中老年婦女而非年輕女性。我注意到,其中有位女性民間藝人,極力反對將“乞巧節”打造成“中國情人節”,認為(wei) 隻有某村“擺七娘”之類的活動,才算得上真正的乞巧活動。

 

這類節慶活動,固然有助於(yu) “非物質文化遺產(chan) ”的保護,也足以使腳步匆匆的現代人偶發思古之幽情,但給人的印象總是“辦節慶”的意味濃而“過節日”的意味弱。不錯,近年來不少地方政府確實越來越重視對傳(chuan) 統文化的保護與(yu) 發揚,一些富裕的地區,僅(jin) 僅(jin) 依靠政府的力量,就可以將“乞巧節文化節”辦得有聲有色。但我也隱約感受到此類節慶活動背後主辦方的刻意經營之苦。試想,若政府部門一旦不再提供財力、人力和組織等方麵的支持,加上一批對“拜七娘”活動情有獨鍾的藝人逐漸老去,這一活動還能有聲有色地開展下去嗎?

 

愚以為(wei) ,那種執意將“乞巧節”與(yu) “情人節”撇清關(guan) 係的論調可以休矣。從(cong) 長遠看,這種畫地為(wei) 牢的觀念,並不利於(yu) “乞巧”文化的發展。愛情固然不是傳(chuan) 統“乞巧節”的核心內(nei) 容,但以前“不是”並不意味著今後便不能“是”。隨著現代文明的發展,傳(chuan) 統的一些典雅的製作工藝和情感記憶,如果沒有愛情這一人類永恒主題的充分滲透與(yu) 補入,終將是一朵極易凋零的花,即使支持者寧願花錢費力,也很難再活色生香地代代傳(chuan) 襲下去。

 

總之,我的觀點是:愛情的氣氛越濃,“七夕”的生命力便越強大。“巧”是要乞的,“七娘”是要擺的,但局限於(yu) 此,誠百害而無一利。未來的“七夕”,可將其與(yu) 愛情觀、家庭倫(lun) 理、性教育、家風建設等結合起來。政府也應該因勢利導,化民成俗,使古老的“七夕”得以涅槃重生,煥發其強勁的生命力。所謂“星星之火,可以燎原”,長此以往,在推廣一些年後,說不定“七夕”真的成為(wei) 每個(ge) 中國人都十分珍視的“情人節”了。

 

 責任編輯:柳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