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彪】學術“私律”與“莫須有”——評王彬彬批汪暉《反抗絕望》一文

欄目:思想動態
發布時間:2010-07-10 0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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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術“私律”與“莫須有”——評王彬彬批汪暉《反抗絕望》一文
作者:鍾彪  
 
 
《文藝研究》2010年3月號刊發的《汪暉<反抗絕望——魯迅及其文學世界>的學風問題》(以下簡稱《學風問題》)中,王彬彬對汪暉在1988年完成、1990年代初出版的著作《反抗絕望》的批評主要有兩個方麵,一是論述語言的文理不通;二是抄襲與剽竊。[1]汪暉被人批評語言晦澀或文理不通不是第一遭,這一方麵王彬彬沒有什麽“創新”,他在文章中用了一大半的篇幅來做汪暉文字的刀斧手,是想表明:非如此就無法撐得起這篇文章。但是改別人的“病句”之所以能夠改到《文藝研究》上,是因為他在後麵藏了個“殺手鐧”,那就是汪暉的“抄襲與剽竊”。這年頭,說誰“剽竊”,基本上就是把他置於“千夫所指”的位置,別在學術圈混了,這是一種置人於死地的指控,不可謂不嚴重。也因此,需要探個究竟。
 
 
  一
 
 
  王彬彬在文章開頭部分說了自己是如何“發現”抄襲痕跡的,即《反抗絕望》整體上比較晦澀,但有時也會遇到幾段平實曉暢的話,於是對這種突變產生疑惑,做了查考,最後發現這些話原來是從其他人的書中“抄來的”。[2]我剛讀這篇文章的時候,的確被這樣講出來的故事吸引了,歎道,王彬彬很神。
 
 
  不過接著讀下去,就有一種被欺騙的感覺。王彬彬舉的第一個證據,是《反抗絕望》第58至第59頁一段話與李澤厚《中國現代思想史論》一段話之間的關係,開始分析了這兩段話的相近之處,以及前者對後者的改寫,似乎鐵證如山,但是,緊接著王彬彬說汪暉在中間其實做了注釋,“提示讀者‘參見’李澤厚《中國現代思想史論》”。[3]
 
 
  人家已經注明“參見”了,為什麽還指人家“抄襲”?且不說這本書成於1980年代和90年代之交(學術界大規模討論學術規範之前),即使在今天,將“參見”式引用當作抄襲,道理在什麽地方?
 
 
  王彬彬是這樣論述“參見”式注釋與抄襲之間的關係的:
 
 
  在這裏,有必要對“參見”這個注釋用語做點辨析。這裏的“參”,乃“參考”之意。做出某種論述後,讓讀者“參見”某書某文,意思是說:在那本書那篇文章裏,也有對這個問題的論述,讀者如有興趣,或如果要深入研究這個問題,不妨去“參考”一下。當用“參見”做注釋時,就表明自己是獨立進行了這番論述,與那本書那篇文章沒有淵源關係;就表明自己的論述不是對那個作者的“引用”,而隻是“英雄所見略同”。所以,原原本本地、或攪拌式地剽襲他人,卻又做一個“參見”的注釋,稱之為“掩耳盜鈴”,是很恰當的。[4]
 
 
  為了尋找“剽竊”的證據,王彬彬顯然對“參見”做了狹隘化的處理。如果王彬彬給“參見”的注釋下的這個定義是正確的,那麽這個定義一定會成為改革開放三十餘年來中國學術界影響最大、“成就”最大的定義之一。它打造了一台威力達到恐怖級別的辨別儀器,足以把三十餘年來無數學者的無數著作都戴上“抄襲或剽竊”的帽子!
 
 
  在學術研究的過程中,參見和引用別人的研究成果,不僅是應該的,而且是必然的,沒有任何一個學者可以從頭壘一座泰山,恰恰相反,合格的學者必須參考前人的研究成果,否則作為整體的學術研究工作就沒辦法推進,這是最基本的常識。比如,參見康德《純粹理性批判》,難道是說必須和康德“英雄所見略同”?相反,凡是宣稱自己在參見的時候,都是“英雄所見略同”,要不就是吹牛,要不就是撒謊。
 
 
  我暫且按照他的說法,來掃描一下案頭隨手可及的幾本書,有關“參見”的例子俯拾皆是:
 
 
  一類是,不僅用了“參見”、“參看”或者“參閱”等注釋用語,而且堂而皇之地在正文中用引號標注直接引文。從王彬彬的角度來看,這是大模大樣、原原本本的“抄襲”。
 
 
  如,陳來《古代思想文化的世界》(三聯書店,2002年12月版)166頁這樣論述:有學者把《左傳》引詩之方分別為“斷章取義”、“摭句證言”、“先引以發其下”、“後引以承其上”、“意解以申其意”、“合引以貫其義”等。
 
 
  作者對這一句的注即為“參看楊向時《左傳賦詩引詩考》,中華叢書,1972年,64頁。”在這裏,陳來當然不會認為“參看”隻是用來表示“自己是獨立進行了這番論述”,正文部分也明顯包含了直接引用。此處的直接引用提示,所引著作有更詳細的論述。
 
 
  又如,羅誌田《國家與學術:清季明初關於“國學”的思想論爭》(三聯書店,2003年1月版)34頁:梁啟超於1897年提出:“有君史,有國史,有民史。……”……“……,如斯而已。”
 
 
  作者對此的注釋是,“參見梁啟超:《續譯列國歲計政要敘》,《飲冰室合集·文集之二》,59-60頁。”這裏也是用“參看”來表示直接引用。
 
 
  再如,陳平原《中國現代學術之建立》(北京大學出版社,1998年2月版)13頁: 首先,“西學東漸”乃大勢所趨,章太炎等人之“救學弊”,至多不過是“扶微業,輔絕學”。
 
 
  作者對此的注釋是,“參閱章太炎的《救學弊論》和《國學會會刊宣言》,均見《章太炎全集》第五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5年。”[5]
 
 
  可見,在實際應用中,“參見”和“見”都可用於引導直接引用。
 
 
  另一類是,“參見”等詞用於間接引用的場合,但這些間接引用仍然是引用,絕不是王彬彬所說的,“用‘參見’做注釋時,就表明自己是獨立進行了這番論述,與那本書那篇文章沒有淵源關係;就表明自己的論述不是對那個作者的‘引用’,而隻是‘英雄所見略同’。” 從王彬彬的角度來看,這是“掩耳盜鈴式”的“抄襲”:將別人的話原原本本地抄下來,或者抄錄時稍作文字上的調整,沒有冒號、沒有引號,但做一個注釋,讓讀者“參見”某某書。[6]
 
 
  如,陳來《古代思想文化的世界》193-194頁:根據童書業的看法,卿大夫分置側室、貳宗,……這些側室、貳宗往往有室、有家、有邑、有臣,其後代在春秋戰國的地位日漸重要。(引者注:中間省略部分無直接引語。)
 
 
  作者對此的注釋為“參看童書業《春秋左傳研究》,153-154頁。”
 
 
  又如,羅誌田《國家與學術》54頁: 但庚子前此類“調和滿漢”的觀念在民間相當流行,後來提倡革命的章太炎也曾同意孔子紀年說,……並寫出《客帝匡謬》,公開進行自我批判。
 
 
  作者的注釋為“參見湯誌鈞編:《章太炎年譜長編》上冊,中華書局,1979年,81-111頁。”
 
 
  再如,陳平原《中國現代學術之建立》306頁:清理這一思想背景,必須在拋棄“挑戰—應戰”的研究模式的同時,防止過分執著中國史自身的“劇情主線”因而漠視西學的巨大影響。
 
 
  此處注釋為“參閱柯文著、林同奇譯《在中國發現曆史》第四章,北京:中華書局,1989年。”[7]
 
 
  這兩類用“參見”為引用做注釋的情況都非常普遍,這裏隻是隨手舉了幾例。從這些現象的普遍程度來看,可以從中歸納“參見”一詞運用於注釋的沿用成習的慣例。目前“參見”等詞的習慣用法,既可以表示直接引用,也可以表示間接引用,還可以表示王彬彬所說的“與那本書那篇文章沒有淵源關係”的獨立論述。
 
 
  王彬彬沒有從已有的具普遍性的語言現象中理解詞語含義的意識,而且在論證的關鍵環節給出詞語釋義的時候,也沒有引證對此一詞語的權威解釋。因此,從王彬彬對“參見”的解釋如此偏狹來看,這一認定汪暉“抄襲”的關鍵依據根本站不住腳。作為中文係教授的閱讀積累難道不會提醒他,“參見”的習慣用法其實有多種?像王彬彬這樣喜歡琢磨人家的語文水平並且“誨人不倦”的人士,為什麽要刻意隱瞞“參見”的其他的用法呢?王彬彬大概已經感覺到自己對“參見”用法的斷定並不牢靠,因此在篇章安排上沒有把對“參見”式抄襲的指證作為首要的重點。
 
 
  在王彬彬批評汪暉、強調“學風”的時候,他對“參見”一詞所做的辨析既沒有引用已有的與此有關的學術規範,沒有引用已有的與此有關的討論(並不是沒有),也沒有援引此前與此有關的“案例”,沒有“回頭”看一看至今為止中國學術界運用“參見”式注釋的大體狀況,隻是通過他自己的詞語釋義就確定了一條分辨是否“抄襲與剽竊”的學術規範,而從目前已有(還不論1980年代末、1990年代初這一時期的具體學術規範)的學術規範來看,並無王彬彬這種將部分“參見”式注釋視為抄襲的明確規定或者慣例。就此而言,究竟是誰的“學風”有問題呢?
 
 
  還有的地方,王彬彬毫不掩飾地指黑為白。例如,汪暉在《反抗絕望》第68頁對列文森《梁啟超與中國近代思想》(四川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46頁的引用,已有“列文森:《梁啟超與中國近代思想》,第46頁”的注釋,而且其中並無“參見”二字。即使此處沒有用引號標注所引詞句,也隻是稍與現在的習慣不合而已,王彬彬則有膽量說,“讀者應該已經笑起來了!”,認為這是“對勒文森的剽襲”!
 
 
  在一個批評者開始隨意踐踏他人的名譽的時候,他對自己的品格也已經棄若敝履。但是《文藝研究》作為在業內有較高地位的雜誌,對“‘參見’式抄襲”這類與既有的引注習慣存在嚴重衝突的說法,竟然毫無進一步辨析的意識,如果不是急於製造聳人聽聞的話題,應該不至於在編輯方麵出這樣的紕漏。
 
 
  其實,隻是從九十年代以後,學術界才大規模開始倡導學術規範化。《反抗絕望》的編輯出版正好處於1988-1991年這一段眾所周知的特殊時期,當時具體的學術規範狀況與今天有很大的不同。汪暉在該書重印時的對“主要參考書目”的“注”中說:“本書初版時,應出版社要求,刪去了全部參考書目。現在這份書目是重新編定的。”[8]在今天,出版社提出這樣的要求是難以想象的,但在八十年代和九十年代初期,這卻是常態。不用說《反抗絕望》成稿的1980年代,就是到了現在,中國人文社科學界也不像美國那樣有明確的寫作格式規定,或者用《MLA 格式手冊》(《美國現代語言學會研究論文作者手冊》),或者用《芝加哥寫作格式手冊》。因此目前在論文格式、注釋方式、語匯使用上有相當大的混淆,包括對“參見”等詞的使用場合或範圍缺乏清晰說明,這對治學的確帶來了一定的困擾。也許以後可以製定統一的中文論文格式,並通過不斷修訂來完善,來解決這一難題。但是,格式問題絕不應該成為對學術思想的遮蔽。如果認為八十年代的文章格式不規範,八十年代的文章就都不足觀,這就本末倒置了。
 
 
  在王彬彬所指出的例子中,的確存在三處脫注現象,但它們都緊鄰“參見”式注釋。一是《反抗絕望》第59頁“從上個世紀40年代起,魏源在他的《海國圖誌》中就提出了‘以夷製夷’和‘師夷長技以製夷’兩大主張……由認識和要求學習西方資本主義經濟製度進到認識和要求學習西方資本主義政治製度,……‘任務本身,隻有當它所能借以得到解決的那些物質條件已經存在或至少是已在形成的過程中的時候,才會發生的。’”其中“龔自珍、魏源、馮桂芬還多少停留於‘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的傳統圈子內打轉”引自李澤厚《中國近代思想史論》第57頁的內容。但《反抗絕望》第59頁這一段在結束處未注明對《中國近代思想史論》第57頁的引用,也未注明對《中國近代思想史論》第38-39頁的引用。緊接此處的下一段第一句“如果說龔自珍、魏源、馮桂芬還多少停留於‘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的傳統圈子內打轉,王韜、馬建忠、薛福成、鄭觀應、陳熾實行資產階級代議製的政治學術還帶有極端狹隘的地主資產階級自由派的階級特征”(第59-60頁)則給出了注釋:“以上參見李澤厚:《中國近代思想史論》,第57頁、74頁。”其中“龔自珍、魏源、馮桂芬還多少停留於‘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的傳統圈子內打轉”也引自前引李澤厚《中國近代思想史論》第57頁的有關內容。[9]
 
 
  二是《反抗絕望》第69頁“按照列文森的觀點,‘每個人對曆史都有一種感情上的義務,……是一個大家在普遍原則上選擇他們所繼承的獨特文化的社會’”,給出注釋“列文森:《梁啟超與中國近代思想》,第3-4頁”。接下來的一句:“但是,對於中國近現代知識分子來說,曆史與價值的這種內在統一性被無情地撕裂:由於看到其他國度的價值,在理智上疏遠了本國的文化傳統;由於受曆史製約,在感情上仍然與本國傳統相聯係。”[10]同樣引自列文森《梁啟超與中國近代思想》第4頁,未注明出處。
 
 
  三是《反抗絕望》第64頁“這正如伽達默爾指出的,……理解的曆史性具體體現為傳統對理解的決定作用”一段,注釋為“參見張汝倫:《意義的探究》,第175-176頁”。緊接著的下一段中的“啟蒙運動在強調理性的絕對地位時,……它是此在的存在模式。”(《反抗絕望》第65頁),引自張汝倫《意義的探究》179-180頁,未注明出處。
 
 
  這三處脫注是作者的疏失,日後修訂《反抗絕望》時可以補充完善。但從上下文的引證來看,作者並無掩蓋與前述幾本著作的關係的意思,因為在這些段落的前後,作者都曾引及這些書。而且這裏的引述主要都是曆史背景性的或理論背景性的敘述,是參照性質的,並不涉及作者的中心觀點。疏失和剽竊,是完全不同性質的問題。
 
 
  王彬彬有意識混淆,僅僅根據這三處疏失,就無限上綱,想要全麵否定《反抗絕望》一書,這是無法成立的。他其實知道,僅僅根據這三處疏失是無法炮製出一篇按“學術規範”可以刊登在《藝術研究》上的論文,所以他才不惜把自己貶為刀筆吏,玩空心思,把文章的一大半篇幅用於改“病句”,並且發明“偷意”式剽竊法,也是迫不得已吧。
 
 
  二
 
 
  王彬彬認為《反抗絕望》“主要”是抄來的、“偷”來的。而按王彬彬所說,“此書出版後,即在中國現當代文學研究界產生重大影響,很快成為這個領域的學術名著”,[11]如果它“主要”來自於痕跡明顯的拚湊,如何能在這二十年間蒙混過關?因此,王彬彬要證實自己給出的驚人判斷,就要把那些看不出“參見”之類“剽襲”痕跡的地方也貼上“剽襲”的標簽。這個標簽就是“偷意”。
 
 
  按王彬彬的說法,“偷意”集合了多種“剽襲”手段,“是攪拌、組合、拚湊等手段一齊用”,“在字句上盡量不留痕跡”,這是“最讓人反感的”“剽襲”方式,它“在《反抗絕望》中是更嚴重地存在著的”。[12]也就是說,王彬彬認為“偷意”是《反抗絕望》最重要的一種“剽襲”方式。雖然他對“偷意”現象的舉證隻有三處,“偷意”例證的數量與其重要程度並不相稱,但“偷意”有著不可替代的妙用:由於“偷意”在字句上沒有留下什麽痕跡,因此判斷是否“偷意”也就不必尋找字句上的相似之處,有心人可以非常隨意地下判斷。
 
 
  正因為辨別是否“偷意”帶有非常強的隨意性,為了保證辨別的嚴肅性和公正性,為了避免這類判斷淪為“莫須有”式的誣陷,就應該想辦法為這種沒有什麽有效憑據的判斷確立一些相對明確的標準和規範。如果難以圍繞“偷意”確立這類標準和規範,就有必要斟酌“偷意”這一概念的有效性。
 
 
  但我們在王彬彬的文章裏看不到任何審慎思考避免隨意判斷的跡象。王彬彬列出幾處涉嫌“偷意”的引文之後,基本不做分析,直接下個“‘意’,完全相同”之類的判斷即可,甚至根本一個字的解釋都不需要。在《文藝研究》2010年第3期第134頁,我們可以看到“裸奔”的兩段引文擺在那裏,什麽解釋或者介紹都沒有,甚至連一個“例如”都沒有:
 
 
  勒文森說:“如果說追求中國與西方平等的觀念深藏於梁啟超的思想中,那麽它也會深藏於每一個近代中國人的——從最保守的到最激進的——文化理論中。”
 
 
  汪暉說:“追求民族的獨立與平等的意識深藏於魯迅日本時期的文化理論中。”(第70頁)
 
 
  這等見所未見的寫法出現在講究語言文理的王彬彬教授的筆下,的確令筆者拍案叫絕。我實在想象不出,還有什麽寫法能比這種“裸奔”的手法更好地顯示,辨別“偷意”的基本原則就是“莫須有”?
 
 
  由於王彬彬對“偷意”缺乏清晰界定,他在具體舉證時也隻有這一處缺乏效力的說明,如果隻是跟著王彬彬的臆斷來追問他所舉的例子究竟是否“偷意”,會一頭霧水。首先要看王彬彬提出“偷意”的問題究竟要說什麽,這些說法是否站得住腳?了解這一點,才能理解為什麽缺乏說明、流於臆斷的“偷意”在王彬彬給出的“剽襲”分類中反而最為重要,才能清楚他對“偷意”的臆斷為什麽無理。
 
 
  王彬彬在分析《反抗絕望》與列文森《梁啟超與中國近代思想》、林毓生《中國意識的危機》兩書的“剽襲”關係時說明了要點。就《反抗絕望》與《梁啟超與中國近代思想》的關係,王彬彬如是說:
 
 
  ……(汪暉)常常無視魯迅與梁啟超的區別,把勒文森分析梁啟超的理論框架簡單地套用於對魯迅的觀察。[13]
 
 
  如果說王彬彬將“參見”式注釋誣為“抄襲”,還戴了白手套;那麽,睜眼瞎說《反抗絕望》忽視魯迅與梁啟超的差別,就是斯文盡失了。其實就在王彬彬指為“抄襲”但實際上已注出處的一句話(第二章第二節第一段中的“這種文化引入包括四部分內容:變更需要、變更榜樣、變更思想、變更理由”)[14]之後,汪暉即論述了魯迅的不同之處。但是王彬彬隻當沒看見:
 
 
  與梁啟超等人不同,魯迅的這種以民族文化改造為根本目的的文化引入主要是以否定性的方式進行的,即是以抨擊與批判傳統文化的方式進行,而不是以係統的介紹方式引入。……[15]
 
 
  緊接此後的兩段,汪暉都對列文森的看法有批評性的對話。難道王彬彬將自己文章的讀者都預設為偏聽一方、從不翻書、以訛傳訛之人?也許《文藝研究》的個別編輯是這類讀者,但恐怕大多數讀者也不是那麽好忽悠的。一個口口聲聲講“學風”的教授,“學風”竟然如此低下,也算是匪夷所思。
 
 
  就《反抗絕望》與《中國意識的危機》的關係,王彬彬說:
 
 
  (《中國意識的危機》)這本書也給予了汪暉很大幫助。《反抗絕望》隻在一處引用了林毓生原文,且做了注釋,但卻引用得讓人莫名其妙。而在真正借助林毓生的地方,則不做任何說明。例如,《反抗絕望》中,用“整體反傳統”這一理論,對魯迅這一代“五四”人物的思維方式進行了論述,而這就完全是對林毓生的學舌。[16]
 
 
  《反抗絕望》第54頁引用了《中國意識的危機》一處原文,但也正是在此處引用之後,汪暉這樣分析和對話:
 
 
  (林毓生)這種分析從變動不居、紛紜複雜的曆史過程中找到了某種恒定不變的“同一性”——不是具體的曆史內容而是深層的思維模式,因而為人們提供了研究中國知識分子心態和中國文化特征的某種途徑。
 
 
  但是,這絕不意味著,20世紀中國知識分子的思想始終束縛在一個問題上,沉溺於同一的問題之中。不是的。……[17]
 
 
  王彬彬認為這裏“引用得讓人莫名其妙”。難道是王彬彬過分沉迷於做“引注規範”的“糾察隊員”,隻要一看到引注就條件反射式地與抄襲聯係起來,以為“非引注即抄襲”,以至於認為隻要一引用就必然意味著全盤接受?以至於如果看到別人在引用的同時竟然還表示不同意見,則會覺得“莫名其妙”?
 
 
  王彬彬在《汪暉<反抗絕望>的學風問題》中企圖將汪暉塗抹成一個靠抄襲、拚湊來寫作的人,他這個願望已經強烈到一個極端敏感的地步:如果他意識到汪暉竟然還在引用前人研究或看法的同時展開批評性對話和討論,要麽裝作看不到,要麽被刺激到“莫名其妙”。
 
 
  其實,在引述當時非常流行的看法或觀念的時候,有時采用暗引的方式,不交待出處,但因為所引看法在當時學術界眾所周知,這種做法是慣例。比如《反抗絕望》第62-63頁:
 
 
  這是否意味著,但五四反傳統主義者把實際政治鬥爭看成不是根本之圖,而把文化倫理批判即思想革命置於首位時,他們在思維模式上又回到了傳統?
 
 
  汪暉在這裏就暗引了林毓生一個非常著名的觀點,即五四一代知識分子“借思想文化作為解決問題的途徑”的傾向來自於深厚的中國傳統。汪暉在後麵的論述是對林毓生這一觀點的批評性對話。汪暉在此並沒有將林毓生的觀點作為自己的核心觀點。而按王彬彬的邏輯,這樣的地方應該也是汪暉“偷意”的表現。
 
 
  對於那些被王彬彬指為或者可能被指為“偷意”的地方,有必要放在當時知識界特別是魯迅研究界的共同知識和積累的背景中來考慮。這裏不再一一討論。從根本上說,人文學術研究是在曆史傳統和當下的學術共同體中展開的,可以說,任何嚴肅的研究都可以說“無一字無來曆”。否則,其學術研究的價值恰恰是需要懷疑的。根據“偷意”這樣一個極不嚴格的概念,如果沒有步步為營地做注釋,那麽,幾乎所有不做注的地方都可以戴上“偷意”的帽子,則所有的學術文體都會崩潰。正常的學術研究都必須建立在前人的研究基礎上,王彬彬對“偷意”的無界限發揮,恰恰是在摧毀學術共同體的基礎。這是用誅心之論代替正常的學術批評,這是以學術規範為大棒,處心積慮、深文周納,通過攻擊別人以謀取自己的聲名,其流弊應該得到肅清,“莫須有”的文字獄必須關閉,唯此,才能維護一個正常的學術研究與學術批評的生態。
 
 
  [1] 王彬彬,《汪暉<反抗絕望——魯迅及其文學世界>的學風問題》,見《文藝研究》2010年3月號,第126頁。
 
  [2] 同上,第126-127頁。
 
  [3] 同上,第131頁。王彬彬以類似邏輯指出的例子還有,《反抗絕望》第64頁“這正如伽達默爾指出的,……理解的曆史性具體體現為傳統對理解的決定作用”一段,注明是對張汝倫《意義的探究——當代西方釋義學》(遼寧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175-176頁部分內容的“參見”,王彬彬認為是“抄襲”。
 
  [4] 王彬彬,《汪暉<反抗絕望——魯迅及其文學世界>的學風問題》,見《文藝研究》2010年3月號,第131頁。
 
  [5] 陳平原,《中國現代學術之建立》,北京大學出版社,1998年版,第26頁。
 
  [6] 王彬彬,《汪暉<反抗絕望——魯迅及其文學世界>的學風問題》,見《文藝研究》2010年3月號,第130頁。
 
  [7] 陳平原《中國現代學術之建立》,北京大學出版社,1998年版,318頁。
 
  [8] 《反抗絕望》,河北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第296頁。
 
  [9] 以上分析參見汪暉,《反抗絕望》,河北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第59-60頁;李澤厚,《中國近代思想史》,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38-39頁,第57頁;王彬彬,《汪暉<反抗絕望——魯迅及其文學世界>的學風問題》,見《文藝研究》2010年3月號,第132-133頁。
 
  [10] 汪暉,《反抗絕望》,河北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第69頁。
 
  [11] 王彬彬,《汪暉<反抗絕望——魯迅及其文學世界>的學風問題》,見《文藝研究》2010年3月號,第126頁。
 
  [12] 參見同上,第134頁。
 
  [13] 參見同上,第133頁。
 
  [14] 參見同上,第133-134頁。
 
  [15] 汪暉,《反抗絕望》,第68-69頁。
 
  [16] 王彬彬,《汪暉<反抗絕望——魯迅及其文學世界>的學風問題》,見《文藝研究》2010年3月號,135頁。
 
  [17] 汪暉,《反抗絕望》,第54-55頁。
 
    發布時間:201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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