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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會營作者簡介:常會(hui) 營,男,西元一九八〇年生,山東(dong) 壽光人,北京師範大學哲學博士。曾任北京孔廟和國子監博物館副研究員,現任中國社會(hui) 科學院世界宗教研究所助理研究員,儒教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員。主要研究領域為(wei) 儒教、儒家哲學與(yu) 禮樂(le) 文化,著有《<論語集解>與(yu) <論語集注>的比較研究》《北京孔廟祭孔禮儀(yi) 研究》等。 |
董仲舒與(yu) 朱熹“天命觀”的比較研究——以《論語集解》和《論語集注》為(wei) 參照
作者:常會(hui) 營
來源:《衡水學院學報》2018年第2期
時間:孔子二五六九年歲次戊戌三月二十日戊戌
耶穌2018年5月5日
摘 要:天命觀問題是曆代中國哲人比較關(guan) 注的一個(ge) 問題。而在不同時代,天命觀又存在著重大差異。本文試圖通過對《論語集解》與(yu) 《論語集注》中有關(guan) 天命的文本分析,比較董仲舒與(yu) 朱熹天命觀之不同,並進而揭示漢學與(yu) 宋學對於(yu) 天命的不同理解。《論語集解》受漢代天人關(guan) 係說特別是董仲舒“三統說”的影響,其關(guan) 注的是“三統說”起源發展的曆史,關(guan) 注的是朝代和國家興(xing) 旺更替的根本原因以及改正朔、易服色的具體(ti) 內(nei) 容。朱熹接續和發展子思、孟子及二程“誠”的思想,用其精深的理學本體(ti) 論來解天命,其天命或天道也即子思、孟子的“誠”,或者如程子所言的“忠恕之道”的“忠”,認為(wei) 它是“事物所以當然之故”。這體(ti) 現了宋學和漢學在天命觀上的巨大差異。
關(guan) 鍵詞:董仲舒;朱熹;天命觀;比較
作者簡介:常會(hui) 營(1980-),男,山東(dong) 壽光人,副研究員,哲學博士,衡水學院特聘教授。
天命,是曆代儒家學者比較關(guan) 注的一個(ge) 問題。無論是孔子在《論語》中所言的“五十而知天命”(《論語·為(wei) 政》),子思在《中庸》中所言的“天命之謂性”,孟子的“莫之為(wei) 而為(wei) 者,天也;莫之致而至者,命也”(《孟子·萬(wan) 章上》)及“盡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則知天矣。存其心,養(yang) 其性,所以事天也。夭壽不貳,修身以俟之,所以立命也”(《孟子·盡心上》),荀子的“從(cong) 天而頌之,孰與(yu) 製天命而用之”(《荀子·天論》),漢代董仲舒的“三統說”以及唐代韓愈的有意誌、能賞罰的天命,柳宗元《天對》和劉禹錫的《天論》中的“萬(wan) 物之所以為(wei) 無窮者,交相勝而已矣,還相用而已矣。天與(yu) 人,萬(wan) 物之尤者耳”,直到宋代程朱的“天道”,都是不同時代的學者對天命問題的思考與(yu) 回答。
周桂鈿先生曾言,他從(cong) 1979年開始研究董仲舒,到現在已經三十多年了,感想非常多,他說:“我將董仲舒與(yu) 孔子、朱熹並列為(wei) 中國曆史上對全社會(hui) 影響最大的三大思想家。孔子是儒學創始人,董仲舒是經學大師、漢代新儒學的代表,朱熹是理學大師、宋代新儒學的代表。以後雖然也還有一些大師,如元代的吳澄、明代的王陽明、黃宗羲、王船山等,影響都不及前三者久遠廣大。孔子的影響是無與(yu) 倫(lun) 比的,朱熹的《四書(shu) 集注》是科舉(ju) 考試的必讀書(shu) ,而董仲舒承前啟後,起了關(guan) 鍵的作用。”[1]5
由此來看,作為(wei) 中國曆史上除孔子外對全社會(hui) 影響最大的兩(liang) 大思想家,對其天命觀的比較應該是有積極意義(yi) 的。而在這裏,筆者就結合《論語集解》[2]與(yu) 《論語集注》[3](以下簡稱《集解》和《集注》)中相關(guan) 論天命的文本,比較董仲舒與(yu) 朱熹天命觀之不同,並進而認識漢學與(yu) 宋學天命觀之巨大差異。
一、董仲舒的“天命觀”
西漢武帝時,儒生董仲舒雜合戰國末期的陰陽五行等學說,用“三統說”及天人相類、天人感應的理論來為(wei) 漢代統治的合法性進行論證,以此“屈民而伸君,屈君而伸天”,受到了漢武帝的高度賞識。後來,他的學說便上升到國家統治思想的地位,即所謂“罷黜百家,獨尊儒術”,而這裏的儒術已經與(yu) 先秦時期的儒家有了很大的分野了,因為(wei) 它的思想裏麵已經融合雜糅了很多陰陽家、黃老道家、法家的思想因素。如周桂鈿先生所言:“關(guan) 於(yu) 天人關(guan) 係,董仲舒有過很多論述。對後代影響最大的《舉(ju) 賢良對策》三篇主要內(nei) 容是論述天人關(guan) 係的,所以被人們(men) 稱為(wei) ‘天人三策’。他講天人關(guan) 係主要是講相互感應,因此,學術界把他的哲學概括為(wei) ‘天人感應說’。這一概括反映了董仲舒哲學的主要特點。但是,應該說,‘天人感應說’不是董仲舒發明的,而是古已有之。不過,董仲舒對此進行了詳盡的論證,並加以發展,對於(yu) 這個(ge) 學說的流行起了推動作用。”[1]62周先生正確指出:“董仲舒看到最高統治者皇帝具有至高無上的權力,不怕人隻怕天,因此他要‘屈君而伸天’。借用‘天’的權威來限製皇帝的私欲。董仲舒所要宣傳(chuan) 的理論核心是儒家的仁義(yi) 道德,外加陰陽五行學說和自然科學的某些成果,構成天人感應的學說體(ti) 係,並加以詳細論證。”[1]64董仲舒的天人相類、天人感應、災異譴告以及“三統”說對漢魏的影響是非常之大的。
通觀《論語集解》,何晏主要是對漢代及魏晉之際各家《論語》注的一種總結,總體(ti) 而言是一部經學著作,而其玄學思想如“貴無”“以無為(wei) 本”等並未滲透其中,如對道、德、性、命等的解釋便可以看出。隻是在注解《論語》相關(guan) 概念時,何晏喜用《易傳(chuan) 》來予以闡釋。例如對於(yu) 《公冶長》“夫子之言性與(yu) 天道,不可得而聞”,何晏注解曰“天道者,元亨日新之道,深微故不可得而聞”;注《為(wei) 政》“攻乎異端,斯害也已”曰“攻,治也。善道有統,故殊塗而同歸。異端不同歸也。”以《易傳(chuan) 》解論語可以說是何晏《論語集解》之一大特色,但老莊玄學思想此時尚未滲透進來,或者說在注解《論語》時,何晏已經開始嚐試用玄學的思想(《易傳(chuan) 》亦為(wei) 三玄之一)來予以闡釋,但是由於(yu) 其玄學思想體(ti) 係尚未最終形成,因此隻能在《集解》中體(ti) 現為(wei) 一星半點的思想火花而已。
王曉毅先生在《中國文化的清流》一書(shu) 中亦曰:“在何晏現存的思想資料中,能夠反映其哲學思想的文獻,主要有《論語集解》和收錄於(yu) 《全三國文》中的《無名論》《道論》和《無為(wei) 論》四種。我認為(wei) ,《論語集解》和《無名論》反映了何晏早期的思想,而《道論》和《無為(wei) 論》則作於(yu) 王弼哲學誕生之後,屬於(yu) 何氏後期的作品。兩(liang) 種作品無論從(cong) 風格、思維方法、理論形態等方麵,都有不小差異。與(yu) 王弼哲學相比較,更表現出前者異,後者同的特點。”[4]168
由此可知,王曉毅先生亦認為(wei) 何晏《論語集解》與(yu) 其後期的《道論》和《無為(wei) 論》從(cong) 風格、思維方法、理論形態等方麵存在著不小差異,也即是說前者更多是對漢代及曹魏各家《論語》注的一個(ge) 總結概括,玄學思想尚不突出,或者說其玄學思想體(ti) 係尚未完全形成,而後兩(liang) 部著作則充分體(ti) 現了其“貴無”的玄學思想體(ti) 係,而這一思想體(ti) 係的最終形成又是與(yu) 王弼等人的互相影響和刺激分不開的。
自漢武帝罷黜百家、獨尊儒術(一曰表章六經)以來,董仲舒的大一統、三統說、天人感應、獨尊儒術思想便成為(wei) 兩(liang) 漢經學的重要內(nei) 容,而這種影響至少持續到魏晉之際。關(guan) 於(yu) 何晏之天命觀受兩(liang) 漢特別是董仲舒天命觀影響之深,我們(men) 可以從(cong) 何晏的名篇《景福殿賦》章節得以窺知:
大哉惟魏,世有哲聖。武創元基,文集大命。皆體(ti) 天作製,順時立政。至於(yu) 帝皇,遂重熙而累盛。遠則襲陰陽之自然,近則本人物之至情。上則崇稽古之弘道,下則闡長世之善經。庶事既康,天秩孔明。故載祀二三,而國富刑清。……感乎溽暑之伊鬱,而慮性命之所平。(《景福殿賦》)
此段是《景福殿賦》開篇之文字通過這段話,我們(men) 可以看出何晏首先讚頌魏武帝曹操開國功德,文帝曹丕集天之大命,皆是體(ti) 天作製,順時立政。延續至明帝,國家光明隆盛。遠襲陰陽自然,近本人物至情,上崇古之弘道,下闡長世善經。應該說,這段話所體(ti) 現的依然是殷商至漢代所流行的天命思想,認為(wei) 國家朝代更迭是奉天承命而為(wei) 。體(ti) 天作製,順時立政,是漢代天人相類之思想,《周禮》上亦有體(ti) 現,如天官塚(zhong) 宰、地官司徒、春官宗伯、夏官司馬、秋官司寇、冬官司空。遠襲陰陽自然,近本人物至情,是漢代董仲舒集其大成的天人感應之特色,亦可雲(yun) 采自《易·係辭下》:“古者包犧氏之王天下也。仰則觀象於(yu) 天,俯則觀法於(yu) 地,觀鳥獸(shou) 之文與(yu) 地之宜,近取諸身,遠取諸物,於(yu) 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類萬(wan) 物之情。”無論漢代董仲舒集其大成的天人相類說,天人感應說,還是《易·係辭下》的說法,其實皆是為(wei) 政本於(yu) 陰陽自然和人情的一種表達,是古人對天人關(guan) 係的一種認識和把握。
玄軒交登,光藻昭明。騶虞承獻,素質仁形。彰天瑞之休顯,照遠戎之來庭。……納賢用能,詢道求中。疆理宇宙,甄陶國風。雲(yun) 行雨施,品物鹹融。其西則有左墄右平,講肄之場。二六對陳,殿翼相當。僻脫承便,蓋象戎兵。察解言歸,譬諸政刑。將以行令,豈唯娛情。(《景福殿賦》)
這裏騶虞(白虎)其實就是古代一種天瑞,亦是漢代董仲舒天人感應思想或符瑞思想之體(ti) 現。
然而聖上猶孜孜靡忒,求天下之所以自悟。招忠正之士,開公直之路。想周公之昔戒,慕咎繇之典謨。除無用之官,省生事之故。絕流遁之繁禮,反民情於(yu) 太素。故能翔岐陽之鳴鳳,納虞氏之白環。蒼龍覿於(yu) 陂塘,龜書(shu) 出於(yu) 河源。醴泉湧於(yu) 池圃,靈芝生於(yu) 丘園。總神靈之貺祐,集華夏之至歡。方四三皇而六五帝,曾何周夏之足言!(《景福殿賦》)
最後,何晏勸誡明帝要招中正之士,開公直之路,除去無用之官,絕棄繁文縟節,化醇天下民情。誠如此,那麽(me) 鳴鳳、白虎、蒼龍、龜書(shu) 、醴泉、靈芝等祥瑞便會(hui) 畢現,則即便周夏之盛世亦不能媲美。這亦是董仲舒所集大成的天人感應思想。
下麵,我們(men) 就結合《論語集解》對董仲舒的天命觀予以詳細解讀。
子曰:“吾十有五而誌於(yu) 學,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順,七十而從(cong) 心所欲,不踰矩。”(《為(wei) 政》)
三十而立,有所成也。四十而不惑,孔曰:“不疑惑。”五十而知天命,孔曰:“知天命之終始。”六十而耳順,鄭曰:“耳聞其言,而知其微旨。”七十而從(cong) 心所欲,不踰矩,馬曰:“矩,法也。從(cong) 心所欲無非法。”(《集解》)
參看《集解》,何晏對“天命”的理解采用了孔安國之“知天命之終始”,應該說,這也是何晏《論語集解》受漢儒影響更深的一個(ge) 直接證明。孔安國,《史記·世家》:安國,孔子十一世孫,為(wei) 武帝博士。時魯共王壞孔子舊宅,壁中得古文虞夏商周之書(shu) 及傳(chuan) 《論語》《孝經》,悉還孔氏,故安國承詔作《書(shu) 傳(chuan) 》,又作《古文孝經傳(chuan) 》,亦作《論語訓解》(據《論語注疏解經序序解》)。又據邢昺《論語注疏》:以武帝默念遭巫蠱事,經籍道息,故世不傳(chuan) 。由此可知,孔安國作為(wei) 武帝時的博士,其思想亦必受武帝時廣為(wei) 認可的董仲舒之天命觀影響。那麽(me) ,這裏的“天命”是指什麽(me) 呢?它與(yu) 朱子所言的“天命”是否有很大差異呢?
筆者通過考察,發現在清末及後來廣為(wei) 時人所抨擊和詬病的“三綱五常”最早源自董仲舒的《春秋繁露·基義(yi) 》,其思想還可追溯到春秋時期鄭國的賢相子產(chan) 以及孔子,後來在東(dong) 漢的《白虎通》中進一步引申發揮。通過考察“三綱五常”,我們(men) 可以對漢代董仲舒的天命思想之由來以及天道人道之關(guan) 係有一個(ge) 比較清晰的認識。
《春秋繁露·基義(yi) 》中說:
仁義(yi) 製度之數,盡取之天。天為(wei) 君而覆露之,地為(wei) 臣而持載之;陽為(wei) 夫而生之,陰為(wei) 婦而助之;春為(wei) 父而生之,夏為(wei) 子而養(yang) 之,秋為(wei) 死而棺之,冬為(wei) 痛而喪(sang) 之。王道之三綱,可求於(yu) 天。
這裏的意思是說,像仁義(yi) 製度這些東(dong) 西,都是根據天道得來的。天就好比君覆蓋萬(wan) 物,地就好比臣載承萬(wan) 物;陽好比丈夫而生成,陰好比妻子而作為(wei) 輔助;春天好比父親(qin) 而生子,夏天好比兒(er) 子而養(yang) 育,秋天好比死而施以棺槨,冬天好比哀痛而入葬。王道的三綱,可以從(cong) 天道求得。
其實,如果單就天道與(yu) 人倫(lun) 的關(guan) 係著眼,早在春秋時期鄭國執政子產(chan) 的論述中就已經有了“三綱”的萌芽。子產(chan) 一方麵否定天象是人事的先兆(此點從(cong) 子產(chan) 在宋、衛、陳、鄭發生火災,不聽裨灶建議入廟祈神保佑,認為(wei) “天道遠,人道邇,非所及也,何以知之?灶焉知天道?”便可以看出。),另一方麵又認為(wei) 自然現象與(yu) 人類社會(hui) 具有內(nei) 在聯係,他非常重視踐行古禮之要求,例如“七月,鄭子產(chan) 為(wei) 火故,大為(wei) 社,祓禳於(yu) 四方,振除火災,禮也”。他說:
夫禮,天之經也,地之義(yi) 也,民之行也。天地之經,而民實則之。……為(wei) 君臣上下,以則地義(yi) ;為(wei) 夫婦外內(nei) ,以經二物;為(wei) 父子、兄弟、姑姊、甥舅、昏媾、姻亞(ya) ,以象天明;為(wei) 政事、庸力、行務,以從(cong) 四時;為(wei) 刑罰,威獄,使民畏忌,以類震曜殺戮;為(wei) 溫慈、惠和,以效天之生殖長育。(《左傳(chuan) 》昭公二十五年)
子產(chan) 認為(wei) 天地之大道常經,人民實際上效法了。例如君臣上下,是來效法地之本義(yi) 的;夫婦內(nei) 外,是經綸天地陰陽的;父子、兄弟、姑姊、甥舅、昏媾、姻亞(ya) ,是取象於(yu) 天之明的;政事、庸力、行務,是順從(cong) 四時更替的;而製定刑罰,監獄,使人民有所忌憚,是類似於(yu) 雷震殺戮的;而行溫慈、惠和之政,是效法天道之生殖發育。這裏麵包含的天人相類、天人相應的思想,後來應該為(wei) 董仲舒所吸取,成為(wei) 其天人感應學說之重要組成部分。
惠吉星先生在其專(zhuan) 著《荀子與(yu) 中國文化》中是這樣評價(jia) 的:
中國哲學有一個(ge) 基本觀念,即相信人是世界萬(wan) 物的一個(ge) 有機部分,思想家們(men) 從(cong) 來不脫離宇宙萬(wan) 物孤立地談論人和人道。董仲舒從(cong) 天人合一的宇宙論出發,認為(wei) 天道乃人道之本,可以從(cong) 天道來認識和把握人道。……董仲舒所說的天道完全是一種道德秩序,他認為(wei) ,四時興(xing) 替、萬(wan) 物榮枯都是天意的體(ti) 現,或者說,天意是通過四時興(xing) 替、萬(wan) 物榮枯呈現在人們(men) 麵前的,因此,隻能通過陰陽、四時、五行等自然萬(wan) 物和日蝕、星隕、山崩、地震等災異現象以及麒麟、鳳凰等祥瑞之物來認識天道和天意。所謂:“天意難見也,其道難理。是故陰陽出入,實虛之處,所以觀天之誌;辨五行之本末、順逆、小大、廣狹,所以觀天道也。”(《春秋繁露·天地陰陽》)由於(yu) 天意或天道的實質是封建的政治原則和道德秩序,所以董仲舒“觀事察事”所要認識的不是自然萬(wan) 物的規律,而是人類本身的倫(lun) 理道德[5]223。
這一點,在孔子那裏也可以得到證明。根據《史記·孔子世家》:
夏,魯桓釐廟燔,南宮敬叔救火。孔子在陳,聞之,曰:“災必於(yu) 桓釐廟乎?”已而果然。
魯哀公三年(前492年),孔子年六十歲。該年夏天,魯國桓釐廟(南宮敬叔之父祖廟)發生火災,南宮敬叔前往救火。此時的南宮敬叔應該也已經是五十七歲的老人了。孔子當時在陳國,聽說此事,說:“火災一定是在桓釐廟吧?”孔子何以能知曉桓釐廟發生火災?孔子曰:“釐王變文武之製,作玄黃華麗(li) 之飾,宮室崇峻,輿馬奢侈,天災所宜加也。”既而十哲報釐王廟災。公驚曰:“善乎!聖人之智過人遠矣。”意思是說,釐王變文武之製度,製作玄黃華麗(li) 的裝飾,宮室崇峻,輿馬奢侈,是天災所應該施加的。孔子根據桓釐王所作所為(wei) 有明顯的僭越行為(wei) ,不合禮製,所以認為(wei) 應該遭到天譴。這裏麵既有一定的宗教譴告色彩,同時也有很深刻的道德倫(lun) 理涵義(yi) 。
由此可知,董仲舒的“災異譴告說”及天人感應思想,亦是對孔子天命觀思想的一種曆史繼承。我們(men) 可以看出,從(cong) 春秋戰國一直到漢代武帝時期,這種所謂“災異譴告”及天人感應思想一直在當時學者之中及民間延續。隻是,相較於(yu) 殷商而言,孔子繼承了周文王製禮作樂(le) 的思想,以及“天視自我民視、天聽自我民聽”的思想,更加注重倫(lun) 理道德,主張敬德保民、以德配天,而漢代董仲舒無疑是繼承了此精神的。
《春秋繁露·楚莊王》中,董仲舒曰:
今所謂新王必改製者,非改其道,非變其理,受命於(yu) 天,易姓更王,非繼前王而王也。若一因前製,修故業(ye) ,而無有所改,是與(yu) 繼前王而王者無以別。受命之君,天之所大顯也。事父者承意,事君者儀(yi) 誌。事天亦然。今天大顯己,物襲所代而率與(yu) 同,則不顯不明,非天誌。故必徙居處、更稱號、改正朔、易服色者,無他焉,不敢不順天誌而明自顯也。若夫大綱、人倫(lun) 、道理、政治、教化、習(xi) 俗、文義(yi) 盡如故,亦何改哉?故王者有改製之名,無易道之實。孔子曰:“無為(wei) 而治者,其舜乎!”言其王堯之道而已,此非不易之效與(yu) ?
根據董仲舒所言,所謂新王必改製,不是要改其道,也非變其理,而是受命於(yu) 天,易姓更王,不是繼續前王而王,若都因襲前製,修故有的事業(ye) ,而沒有所改,是與(yu) 繼前王而王者無以分別。受命之君,是天之所大顯;事父者承其意,事君者儀(yi) 法其誌,事天亦然;今天大顯自已,事物因襲所代之舊,而都與(yu) 之相同,則不顯不明,非天之誌,所以必須遷徒居處,更改稱號,改正朔,易服色,無他原因,不敢不順天之誌,而表明自顯。像大綱,如人倫(lun) 道理,政治教化,習(xi) 俗文義(yi) 盡都如故,也不需要改。所以王者有改製之名,無易道之實。孔子說:“無為(wei) 而治者,其舜乎!”言其秉承堯之道而已,這就是不易之效驗。
《春秋繁露·三代改製質文》又曰:
《春秋》曰:“王正月。”《傳(chuan) 》曰:“王者孰謂?謂文王也。曷為(wei) 先言王而後言正月?王正月也。”何以謂之王正月?曰:王者必受命而後王。王者必改正朔,易服色,製禮樂(le) ,一統於(yu) 天下,所以明易姓,非繼人,通以己受之於(yu) 天也。王者受命而王,製此月以應變,故作科以奉天地,故謂之王正月也。
在此處,董仲舒認為(wei) 王者受命而王,首先必須改正朔,易服色,製禮樂(le) ,統一於(yu) 天下。改正朔意思是要改正月初一。夏朝以第十三月為(wei) 正月(即今夏曆正月),商朝以十二月為(wei) 正月,周朝則以十一月為(wei) 正月。《史記·孔子世家》記載,先師孔子於(yu) 魯哀公十六年四月己醜(chou) 日卒,這是用的周曆,實際上按夏曆計算是二月,因為(wei) 夏曆的正月要比周曆晚兩(liang) 個(ge) 月。除了改正朔之外,還要更易服色,製禮作樂(le) ,統一於(yu) 天下。
無論三王還是五帝,都要創立國號,遷宮邑,更易官名,製禮作樂(le) 。在此基礎上,董仲舒進一步提出了黑、白、赤“三統說”:
故《春秋》應天作新王之事,時正黑統。王魯,尚黑,絀夏,親(qin) 周,故宋。樂(le) 宜親(qin) 《招武》,故以虞錄親(qin) ,樂(le) 製宜商,合伯子男為(wei) 一等。然則其略說奈何?曰:三正以黑統初。正日月朔於(yu) 營室,鬥建寅。天統氣始通化物,物見萌達,其色黑。故朝正服黑,首服藻黑,正路輿質黑,馬黑,大節綬幘尚黑,旗黑,大寶玉黑,郊牲黑,犧牲角卵。冠於(yu) 阼,昏禮逆於(yu) 庭,喪(sang) 禮殯於(yu) 東(dong) 階之上。祭牲黑牡,薦尚肝。樂(le) 器黑質。法不刑有懷任新產(chan) ,是月不殺。聽朔廢刑發德,具存二王之後也。親(qin) 赤統,故日分平明,平明朝正。正白統奈何?曰:正白統者,曆正日月朔於(yu) 虛,鬥建醜(chou) 。天統氣始蛻化物,物始芽,其色白,故朝正服白,首服藻白,正路輿質白,馬白,大節綬幘尚白,旗白,大寶玉白,郊牲白,犧牲角繭。冠於(yu) 堂,昏禮逆於(yu) 堂,喪(sang) 事殯於(yu) 楹柱之間。祭牲白牡,薦尚肺。樂(le) 器白質。法不刑有身懷任,是月不殺。聽朔廢刑發德,具存二王之後也。親(qin) 黑統,故日分鳴晨,鳴晨朝正。正赤統奈何?曰:正赤統者,曆正日月朔於(yu) 牽牛,鬥建子。天統氣始施化物,物始動,其色赤,故朝正服赤,首服藻赤,正路輿質赤,馬赤,大節綬,幘尚赤,旗赤,大寶玉赤,郊牲騂,犧牲角栗。冠於(yu) 房,昏禮逆於(yu) 戶,喪(sang) 禮殯於(yu) 西階之上。祭牲騂牡,薦尚心。樂(le) 器赤質。法不刑有身,重懷藏以養(yang) 微,是月不殺。聽朔廢刑發德,具存二王之後也。親(qin) 白統,故日分夜半,夜半朝正。(《春秋繁露·三代改製質文》)
董仲舒認為(wei) ,作《春秋》是“應天作新王之事”,即順應天命而做的新王所應做之事。孔子不是當時的君王,但做了新王所應為(wei) 之事。對此,孔子是有其自覺性的,如孟子所言:“《春秋》,天子之事也。是故孔子曰:‘知我者,其惟《春秋》乎!罪我者,其惟《春秋》乎!’”(《孟子·滕文公下》)董仲舒從(cong) 其“三統說”出發,認為(wei) 春秋時是正黑統,以魯為(wei) 王,在五行顏色、禮樂(le) 製度、法律刑罰等方麵有其一套規定。例如,他認為(wei) 三正以黑色統初,正日月朔,其色黑,朝正服色黑,正路車色黑,馬黑,旗色黑,郊祭犧牲色黑。冠禮、婚禮、喪(sang) 禮也有其一套禮製規定,樂(le) 器也有黑色之規定。法律上則不刑罰懷孕新產(chan) 者,因為(wei) 此正月不主殺,廢除刑罰發揚仁德,存亡繼絕。正黑統親(qin) 近赤統,日分平明,平明朝正。然後為(wei) 正白統,然後為(wei) 正赤統,它們(men) 也皆有各自相關(guan) 的五行顏色、禮樂(le) 製度、法律刑罰等方麵之相應規定。三統循環往複,國家之存亡繼絕無不受此三統之影響,且必須順應三統,製禮作樂(le) ,整頓法律。否則,便非順天應人,其政治合法性便會(hui) 受到質疑。這便是董仲舒“三統說”所體(ti) 現的天命觀思想。
漢代董仲舒提出了著名的“三統說”,即黑、白、赤三統,以此來解釋朝代的興(xing) 衰和更替,這其實也是在為(wei) 漢代統治的合法性進行論證。同時,他也提出統治者要改正朔、易服色。很明顯,他的這一學說是采自戰國時期陰陽家鄒衍的“五德終始說”,即認為(wei) 各個(ge) 朝代都有其自身的五行屬性,也就是金木水火土中的一種,而根據五行生克的規律,金克木,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五行依次相克,則它所代表的國家也會(hui) 依次興(xing) 旺更替。由於(yu) 各月所代表的五行及代表的顏色不同,所以每個(ge) 新興(xing) 朝代的正朔會(hui) 不同,而其服色也會(hui) 做相應改變。這些在東(dong) 漢的《白虎通》中都有所繼承,並提出了文質“三統說”。
東(dong) 漢班固編纂的《白虎通》雲(yun) :
三綱者何謂?謂君臣、父子、夫婦也。君為(wei) 臣綱,父為(wei) 子綱,夫為(wei) 妻綱。大者為(wei) 綱,小者為(wei) 紀,所以張理上下,整齊人道也。人皆懷五常之性,有親(qin) 愛之心,是以綱紀為(wei) 化,若羅網有紀綱之而百目張也。所以稱三綱何?一陰一陽之謂道,陽得陰而成,陰得陽而序,剛柔相配,故人為(wei) 三綱,法天地人。君臣法天,取象日月屈信歸功也。父子法地,取法五行轉相生也。夫婦,取象人合陰陽有施。君,群也,群下之所歸心。臣,牽也。事君也,象屈服之形也。父者,矩也,以度教子。子者,孳也,孳孳無已也。夫者,扶也。以道扶接。婦者,服也,以禮屈服也。
五常者,何謂?仁、義(yi) 、禮、智、信也。仁者不忍,好生愛人。義(yi) 者宜也,斷決(jue) 得中也。禮者履也,履道成文。智者知也,或於(yu) 事,見微知著。信者誠也,專(zhuan) 一不移。故人生而應八卦之體(ti) ,得五氣以為(wei) 常,仁、義(yi) 、禮、智、信是也。
王者必一質一文者何?所以承天地,順陰陽。陽道極則陰道受,陰道極則陽道受,明一陽二陰不能繼也。質法天,文法地而已,故天為(wei) 質。地受而化之,養(yang) 而成之,故為(wei) 文。《尚書(shu) 大傳(chuan) 》曰:“王者一質一文,據天地之道。”《禮三正記》曰:“質法天,文法地。帝王始起,先質後文者,順天地之道,本末之義(yi) ,先後之序也。”事莫不先其質性,乃後有其文章也。夏尚黑,殷尚白,周尚赤,此之謂三統,故《書(shu) 傳(chuan) 略說》雲(yun) :“天有三統,物有三變,故正色有三。天有三生三死,故士有三王,王特一生死。”
又《春秋緯·元命包》及《樂(le) 緯·稽耀嘉》雲(yun) :“夏以十三月為(wei) 正,息卦受泰。”注雲(yun) :“物之始,其色尚黑,以寅為(wei) 朔。”“殷以十二月為(wei) 正,息卦受臨(lin) 。”注雲(yun) :“物之牙,其色尚白,以雞鳴為(wei) 朔。”“周以十一月為(wei) 正,息卦受複,其色尚赤,以夜半為(wei) 朔。”
又《三正記》雲(yun) :“正朔三而改,文質再而複。”
由此我們(men) 可以看出,在漢代,所謂的天命,指的是天的意誌和命令,其代表學說是董仲舒的“三統說”,即黑、白、赤三統相互更替相代。“三統說”不但規定了一個(ge) 朝代的正朔之月,而且規定了其服色製度。董仲舒“三統說”之影響亦可以從(cong) 東(dong) 漢緯書(shu) 中得到許多例證,譬如《尚書(shu) 大傳(chuan) 》《禮三正記》《書(shu) 傳(chuan) 略說》《春秋緯·元命包》及《樂(le) 緯·稽耀嘉》《禮緯·稽命徵》《洛子命》等皆是。由於(yu) 這些緯書(shu) 往往與(yu) 圖讖相結合,所以後人大多視之為(wei) 不經之說。然而根據皮錫瑞《經學曆史》:
漢有一種天人之學而齊學尤盛。《伏傳(chuan) 》五行,《齊詩》五際,《公羊春秋》多言災異,皆齊學也。《易》有象數占驗,《禮》有明堂陰陽,不盡齊學,而其旨略同。當時儒者以為(wei) 人主至尊,無所忌憚,借天象以示敬,庶使其君有失德者猶知恐懼修省。此《春秋》以元統天、以天統君之義(yi) ,亦《易》神道設教之旨。漢儒藉此以匡正其主。其時人主方崇經術,重儒臣,故遇日食地震,必下詔罪己,或責免三公。雖未必能如周宣之遇災而懼,側(ce) 身修行,尚有君臣交儆遺意。此亦漢時實行孔教之一證。後世不明此義(yi) ,謂漢儒不應言災異,引讖緯,於(yu) 是天變不足畏之說出矣。近西法入中國,日食、星變皆可豫測,信之者以為(wei) 不應附會(hui) 災祥。然則,孔子《春秋》所書(shu) 日食、星變,豈無意乎?言非一端,義(yi) 各有當,不得以今人之所見輕議古人也[6]68-69。
通過這些緯書(shu) 的思想內(nei) 容,我們(men) 亦可以獲悉東(dong) 漢社會(hui) 的大致思想狀況。更讓人特別注意的是上麵提到的孔安國改正朔殷、周二代,這就更足以說明孔安國對“知天命”的注解“知天命之終始”,很明顯是受了漢代天人關(guan) 係特別是董仲舒“三統說”的影響。他所關(guan) 注的並不是宋明程朱理學所謂的天道之流行而賦於(yu) 物者,也不是去追求事物所以當然之故。他所關(guan) 注的是“三統說”起源發展的曆史,關(guan) 注的是朝代和國家興(xing) 亡更替的根本原因以及改正朔、易服色的具體(ti) 內(nei) 容。這樣一來,天命思想在《集解》和《集注》中的差異可就是天壤之別了。另在《為(wei) 政》篇中,
子張問:“十世可知也?”(孔曰:“文質禮變。”)子曰:“殷因於(yu) 夏禮,所損益,可知也。周因於(yu) 殷禮,所損益,可知也。(馬曰:“所因,謂三綱五常。所損益,謂文質三統。”)其或繼周者,雖百世,可知也。”(物類相召,世數相生,其變有常,故可預知。)
在《陽貨》篇:
子謂伯魚曰:“女為(wei) 周南召南矣乎?人而不為(wei) 周南召南,其猶正牆麵而立也與(yu) ?”(馬曰:“《周南》《召南》《國風》之始。樂(le) 得淑女以配君子,三綱之首,王教之端,故人而不為(wei) ,如向牆而立。”)
通過孔氏、馬氏以及何晏對此兩(liang) 章的注解,我們(men) 更可以看出,董仲舒“三統說”及三綱五常思想對漢代人影響之深。再如:
孔子曰:“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聖人之言。小人不知天命而不畏也,狎大人,侮聖人之言。”(《季氏》)
“畏天命”,順吉逆凶,天之命也。“大人”,即聖人,與(yu) 天地合其德。“畏聖人之言。”深遠不可易知測,聖人之言也。“小人不知天命而不畏也”,恢疏,故不知畏。“狎大人”,直而不肆,故狎之。“侮聖人之言。”不可小知,故侮之。(《集解》)
畏者,嚴(yan) 憚之意也。天命者,天所賦之正理也。知其可畏,則其戒謹恐懼,自有不能已者。而付畀之重,可以不失矣。大人聖言,皆天命所當畏。知畏天命,則不得不畏之矣。侮,戲玩也。不知天命,故不識義(yi) 理,而無所忌憚如此。尹氏曰:“三畏者,修己之誠當然也。小人不務修身誠己,則何畏之有?”(《集注》)
《集解》對天命之注解“順吉逆凶,天之命也”,另“大人”,即聖人,與(yu) 天地合其德。“畏聖人之言。”深遠不可易知測,聖人之言也。這些都可看出《易傳(chuan) 》之影響。這種天命,亦非僅(jin) 僅(jin) 是《集注》中所言的“天所賦之正理”所能概括,而更接近於(yu) 董仲舒天命觀所關(guan) 注的國家政治命運的興(xing) 衰更替。
二、朱熹的“知天命”思想
從(cong) 思想史的層麵來說,朱子的《四書(shu) 集注》,作為(wei) 宋明理學集大成之代表,亦是朱子自覺承繼自唐朝中晚期韓愈、李翱開始以至伊洛二程弘揚道統、發明心性思想之結晶。同時,這又是與(yu) 韓愈發起並倡導的古文運動、王安石的新學以及後來二程道學的發展密不可分的,而辟佛老、振儒學這一宗旨又貫穿其始終。
對於(yu) 理學(或道學)的起源和發展,餘(yu) 英時先生從(cong) 政治文化的角度進行了細致的勾勒和探析:
理學(或道學)的起源和發展首先必須置於(yu) 宋代特有的政治文化大綱維中,然後才能得到比較全麵的認識。由於(yu) 種種曆史因緣的湊合,宋代的“士”(或“士大夫”)發展出高度的政治主體(ti) 的意識,落在政治實踐層麵則要求與(yu) 皇帝“同治天下”(程顥語)。所以北宋的儒學複興(xing) ,一開始便提出了“堯、舜、三王治人之道”,或簡稱“三代之治”。這是北宋儒家關(guan) 於(yu) 重建人間秩序的破題第一聲,其始點則在“治道”(政治秩序)。古文運動的先驅柳開(947-1000年)倡導於(yu) 前,繼起者石介(1005-1045年)等人則相應於(yu) 後,重建“三代治道”終於(yu) 成為(wei) 宋代儒學的基調,一直到朱熹的時代都沒有改變[7]3。
這是餘(yu) 英時先生在其《宋明理學與(yu) 政治文化》一書(shu) 中,憑藉其所掌握的豐(feng) 富曆史材料與(yu) 精到史學理論,對理學起源發展所做的一個(ge) 大膽理論預設。筆者認為(wei) ,從(cong) 政治曆史文化的角度來看,其概括是相當有說服力的。朱子的理學思想的確淵源有自,它是在繼承了唐朝韓愈及北宋儒學注重治道的基礎上展開的。隻是各個(ge) 時代對於(yu) 治道的理解,即對“內(nei) 聖”與(yu) “外王”的重視程度不盡相同。古文運動時期重“外王”,而“內(nei) 聖”的討論則尚未展開;王安石的新學亦注重“外王”,但卻開始了對“內(nei) 聖”的探討,譬如“道德性命”這一名詞便最先是他用來描述其“內(nei) 聖之學”的,因此可以說以王安石為(wei) 代表的新學在北宋儒學發展過程中起到了承前啟後的曆史作用。但由於(yu) 其“道德性命”中吸收了佛、老觀點,一直為(wei) 張載和二程所抨擊。因此,可以說,道學是在與(yu) “新學”的抗衡過程中逐步發展起來的。而二程的繼承者南宋的朱熹更是集道學(或理學)之大成,將儒家的“內(nei) 聖”之學發展到一個(ge) 全新的高度,其傾(qing) 一生之精力訓解而成的《四書(shu) 集注》便是這種“內(nei) 聖”之學的典型代表。錢穆先生亦曰:
理學家在當時,自稱其學曰道學,又稱理學,亦可稱曰性道之學或性理之學,又可稱為(wei) 心性義(yi) 理之學。政事治道、經史博古、文章子集之學比較皆在外,皆可向外求之,而心性義(yi) 理之學,則一本之於(yu) 內(nei) ,惟當向內(nei) 求,不當向外求。昔漢儒以讖緯之學為(wei) 內(nei) 學,後人又以佛學為(wei) 內(nei) 學。然則於(yu) 宋學中,是否亦可稱理學為(wei) 內(nei) 學,似乎無妨,然在理學家中則決(jue) 不認此稱[8]13。
那麽(me) ,朱熹的天命觀又是怎樣的呢?我們(men) 結合《論語集注》予以探析。
子曰:“吾十有五而誌於(yu) 學,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順,七十而從(cong) 心所欲,不踰矩。”(《為(wei) 政》)
吾十有五而誌於(yu) 學,古者十五而入大學。心之所之謂之誌。此所謂學,即大學之道也。誌乎此,則念念在此而為(wei) 之不厭矣。三十而立,有以自立,則守之固而無所事誌矣。四十而不惑,於(yu) 事物之所當然,皆無所疑,則知之明而無所事守矣。五十而知天命,天命,即天道之流行而賦於(yu) 物者,乃事物所以當然之故也。知此則知極其精,而不惑又不足言矣。六十而耳順,聲入心通,無所違逆,知之之至,不思而得也。七十而從(cong) 心所欲,不踰矩。從(cong) ,如字。從(cong) ,隨也。矩,法度之器,所以為(wei) 方者也。隨其心之所欲,而自不過於(yu) 法度,安而行之,不勉而中也。
程子曰:“孔子生而知之也,言亦由學而至,所以勉進後人也。立,能自立於(yu) 斯道也。不惑,則無所疑矣。知天命,窮理盡性也。耳順,所聞皆通也。從(cong) 心所欲,不踰矩,則不勉而中矣。”又曰:“孔子自言其進德之序如此者,聖人未必然,但為(wei) 學者立法,使之盈科而後進,成章而後達耳。”胡氏曰:“聖人之教亦多術,然其要使人不失其本心而已。欲得此心者,惟誌乎聖人所示之學,循其序而進焉。至於(yu) 一疵不存、萬(wan) 理明盡之後,則其日用之間,本心瑩然,隨所意欲,莫非至理。蓋心即體(ti) ,欲即用,體(ti) 即道,用即義(yi) ,聲為(wei) 律而身為(wei) 度矣。”又曰:“聖人言此,一以示學者當優(you) 遊涵泳,不可躐等而進;二以示學者當日就月將,不可半途而廢也。”愚謂聖人生知安行,固無積累之漸,然其心未嚐自謂已至此也。是其日用之間,必有獨覺其進而人不及知者。故因其近似以自名,欲學者以是為(wei) 則而自勉,非心實自聖而姑為(wei) 是退托也。後凡言謙辭之屬,意皆放此。(《集注》)
針對該章,《集注》的注解要比《集解》多出不少,這也體(ti) 現了宋儒對此章的重視程度。可以看出,首先,在字句解釋上,對於(yu) “十有五而誌於(yu) 學”,《集解》未作注解,而《集注》則作了。朱子認為(wei) ,古者十五而入大學。心之所之謂之誌。此所謂學,即大學之道也。誌乎此,則念念在此而為(wei) 之不厭矣。對於(yu) 古代的學,朱子進行了扼要敘述。
至於(yu) 該章後麵的“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六十而耳順,七十而從(cong) 心所欲,不踰矩”,《集解》與(yu) 《集注》所注解文字雖稍有差異,但意思皆相去不遠。關(guan) 鍵是“五十而知天命”一句,《集解》孔曰:“知天命之終始。”而《集注》則認為(wei) ,天命,即天道之流行而賦於(yu) 物者,乃事物所以當然之故也。《集注》的根據可以說是來自《中庸》中所言“天命之謂性”,也就是說天所賦予萬(wan) 物(包括人在內(nei) )本性。而根據程朱理學,這裏的天道之流行而賦於(yu) 物者,一則為(wei) 天命之性,或曰理、天理,一則為(wei) 氣質之性(源自張載)。而天命之性與(yu) 氣質之性是要通過氣來體(ti) 現的,也就是說天道之流行而賦於(yu) 物是通過氣來完成的。至於(yu) 理和氣孰先孰後的問題,陳來先生在其專(zhuan) 著《朱子哲學研究》中認為(wei) :對理氣是否有先後的問題,要根據所對問題(本原還是構成論)作出不同回答。從(cong) 本原上說理先而氣後,從(cong) 構成說理隨氣而具[9]92。我們(men) 來看朱子在《中庸章句》中對此句的注解:“命,猶令也。性,即理也。天以陰陽五行化生萬(wan) 物,氣以成形,而理亦賦焉,猶命令也。於(yu) 是人物之生,因各得其所賦之理,以為(wei) 健順五常之德,所謂性也。”
很明顯,這裏朱子是從(cong) 構成而非本原來談論天命和理氣的。而他的這一思想,明顯是受了《周易》的宇宙生成論思想影響,《易·係辭上》曰:“易有太極,是生兩(liang) 儀(yi) ,兩(liang) 儀(yi) 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八卦定吉凶,吉凶成大業(ye) 。”而北宋周茂叔的《太極圖說》無疑對朱子產(chan) 生了更為(wei) 直接的影響。《太極圖說》雲(yun) :“無極而太極,太極動而生陽,陽極而靜,靜而生陰。”朱子在與(yu) 友人論《太極圖說》的信中亦明確說到:
蓋天地之間隻有動靜兩(liang) 端,循環不已,更無餘(yu) 事,此之謂易。而其動其靜則必有所以動靜之理焉,是則所謂太極者也。聖人既指其實而名之,周子又為(wei) 之圖以象之,其所以發明表著,可謂無餘(yu) 蘊矣。原極之所以得名,蓋取樞極之義(yi) ,聖人謂之太極者,所以指夫天地萬(wan) 物之根也。周子因之而又謂之無極者,所以著夫無聲無臭之妙也。然曰無極而太極、太極本無極,則非無極之後別生太極,而太極之上先有無極也。又曰五行陰陽、陰陽太極,則非太極之後別生二五,而二五之上先有太極也。以至於(yu) 成男成女化生萬(wan) 物,而無極之妙蓋未始不在是焉。此一圖之綱領,太易之遺意,與(yu) 老子所謂物生於(yu) 有、有生於(yu) 無,而以造化為(wei) 真有始終者,正南北矣。(《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四十五,《答楊子直第一》)
另外,程頤所言“知天命,窮理盡性也”,也很能看出程朱理學的修養(yang) 方法和工夫理路。程頤認為(wei) ,知天命,是說要窮理盡性,所謂窮理盡性以至於(yu) 命。他認為(wei) 隻要一個(ge) 人能夠做到窮理盡性,那麽(me) 他最終必然就能知天命了,這就是在知識漸進積累基礎上,由量變向質變的一個(ge) 飛躍。他說:“涵養(yang) 須用敬,為(wei) 學在致知。”意思就是說,精神修養(yang) 與(yu) 格物窮理是人的全麵發展不可分割的兩(liang) 個(ge) 方麵。程頤認為(wei) ,“格,猶窮也。物,猶理也。猶曰窮其理而已也。”將格物解釋為(wei) 窮理,是其在理學史上的一大貢獻。他認為(wei) ,格物無分內(nei) 外:
問:格物是外物,是性分中物?曰:不拘。凡眼前無非是物,物物皆有理,如火之所以熱,水之所以寒,至於(yu) 君臣父子間皆是理[10]247。
同時,他認為(wei) 窮理的方法、途徑也是多樣的:
凡一物上有一理,須是窮致其理。窮理亦多端:或讀書(shu) 講明義(yi) 理;或論古今人物,別其是非;或應接事物而處其當,皆窮理也[10]188。
他和他的門人還討論了格物的過程:
或問:格物須物物格之,還隻格一物而萬(wan) 理皆知?曰:怎生便會(hui) 該通?若隻格一物便通眾(zhong) 理,雖顏子亦不敢如此道。須是今日格一件,明日又格一件,積習(xi) 既多,然後脫然自有貫通處[10]188。
朱子援引程子曰:“孔子自言其進德之序如此者,聖人未必然,但為(wei) 學者立法,使之盈科而後進,成章而後達耳。”胡氏曰:“聖人之教亦多術,然其要使人不失其本心而已。欲得此心者,惟誌乎聖人所示之學,循其序而進焉。至於(yu) 一疵不存、萬(wan) 理明盡之後,則其日用之間,本心瑩然,隨所意欲,莫非至理。蓋心即體(ti) ,欲即用,體(ti) 即道,用即義(yi) ,聲為(wei) 律而身為(wei) 度矣。”又曰:“聖人言此,一以示學者當優(you) 遊涵泳,不可躐等而進;二以示學者當日就月將,不可半途而廢也。”可以說,這些話都是程朱理學格物窮理、盡性知命思想的重要體(ti) 現。
程頤對格物的解釋,以及他關(guan) 於(yu) 格物的對象、範圍、方法、過程的理論後來經由朱熹綜合發展,成為(wei) 宋明時代士人精神修養(yang) 的基本方法。
雖然格物窮理與(yu) 精神修養(yang) 似乎是兩(liang) 個(ge) 方麵,但正如陳來先生所言:“廣義(yi) 地說,格物代表的活動也是一種修養(yang) 的方法,因為(wei) 在道學的立場來看,知識的學習(xi) 積累,其目的是在更高、更普遍的理性立場上理解到的法則。”
在中國哲學史上,程朱的格物窮理的修養(yang) 理論頗類於(yu) 禪宗神秀一派的漸修理論。神秀在禪宗五祖弘忍麵前所作的偈子“身如菩提樹,心似明鏡台。時時勤拂拭,莫使惹塵埃”(《壇經》),說的其實就是一個(ge) 漸進的積累的過程,等到自身修為(wei) 積累到一定程度,自然可以醍醐灌頂、豁然開朗了。
三、漢學與(yu) 宋學天命觀之巨大差異
我們(men) 可以結合《論語》中其他論述天命的篇章以及《集解》與(yu) 《集注》對之的注解,來探析董仲舒與(yu) 朱熹的天命觀,比較漢學與(yu) 宋學天命觀思想之差異。
子貢曰:“夫子之文章,可得而聞也;夫子之言性與(yu) 天道,不可得而聞也。”(《公冶長》)
章,明也。文彩形質著見,可以耳目循。性者,人之所受以生也。天道者,元亨日新之道。深微,故不可得而聞也。(《集解》)
文章,德之見乎外者,威儀(yi) 文辭皆是也。性者,人所受之天理;天道者,天理自然之本體(ti) ,其實一理也。言夫子之文章,日見乎外,固學者所共聞;至於(yu) 性與(yu) 天道,則夫子罕言之,而學者有不得聞者。蓋聖門教不躐等,子貢至是始得聞之,而歎其美也。程子曰:“此子貢聞夫子之至論而歎美之言也。”(《集注》)
對“性”“天道”,《集解》與(yu) 《集注》理解相異。《集解》以為(wei) “性者,人之所受以生也”。《集注》則認為(wei) “性者,人所受之天理”,性為(wei) 人所稟受是相同的。但《集解》曰“受之以生”,從(cong) 後麵其引《易傳(chuan) 》之言,可知此是言受之於(yu) 天地(或乾坤,因易以乾坤或天地為(wei) 本)。《集注》朱熹曰“受之以天理”,即《中庸》所謂“天命之謂性”,此是宋儒之專(zhuan) 用,亦是其思想體(ti) 係之頂端。《集解》之天道,蓋漢魏之際所解天道,受《易傳(chuan) 》影響,故解為(wei) “元亨日新之道”。而程朱理學則以理、天理來解天道,從(cong) 理學本體(ti) 論上來予以理解:天道者,天理自然之本體(ti) ,其實一理也。故與(yu) 《集解》相異。
劉寶楠《論語正義(yi) 》指出:
“天道,元亨日新之道”者,元,始也。亨,通也。《易·彖傳(chuan) 》:“大哉乾元,萬(wan) 物資始。”此“元”為(wei) 始也。通則運行不窮,故日月往來以成晝夜,寒暑往來以成四時也。乾有四德,元亨利貞。此不言“利貞”者,略也。天道不已,故有日新之象。性與(yu) 天道,其理精微,中人以下,不可語上,故不可得聞。其後子思作《中庸》,以性為(wei) 天命,以天道為(wei) 至誠。孟子私淑諸人,謂人性皆善,謂盡心則能知性,知性則能知天,皆夫子性與(yu) 天道之言,得聞所未聞者也[11]187。
由此來看,該章所言的性與(yu) 天道,在子思的《中庸》中有了一定的落實,即“天命之謂性”,“率性之謂道”,“誠者,天之道也”。而孟子又給出了知天命的具體(ti) 認識方法,即“盡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則知天矣”(《孟子·盡心上》)。同時,孟子又曰:“存其心,養(yang) 其性,所以事天也。夭壽不貳,修身以俟之,所以立命也。”(《孟子·盡心上》)孟子提出了“事天立命“的思想,這就超越了認識論的範疇,而是一種修養(yang) 工夫了。這種思想對後代中國人影響深遠,比如人們(men) 平日常言的“盡人事而聽天命”便是源自於(yu) 孟子的這種修養(yang) 工夫論。夭壽(還有貴賤、貧富、俸祿厚薄等)這是天命,“莫之為(wei) 而為(wei) 者,天也;莫之致而至者,命也”(《孟子·萬(wan) 章上》),人不能幹涉,所以要聽天命,但人也並不是一切聽天由命,可以通過修身養(yang) 性,以俟天命,也就是盡其在我者。
程朱理學無疑是繼承了子思和孟子的這一觀點,所以《集注》言:“性者,人所受之天理;天道者,天理自然之本體(ti) ,其實一理也。”這裏的天理和天道,其實皆是子思、孟子所言“天命”之別名。程子言“性即理也”,朱子言“理乃天之體(ti) ”,皆是用理來統攝天命和性,將天與(yu) 地、天與(yu) 人(物)一體(ti) 貫穿起來。另外,對於(yu) 子思以天道為(wei) 至誠,程朱亦接續繼承下來,而他們(men) 又以“忠”“忠信”“忠恕”來解“至誠”、解天道,這是其對先秦天道觀的發展。例如:
曾子曰:“吾日三省吾身:為(wei) 人謀而不忠乎?與(yu) 朋友交而不信乎?傳(chuan) 不習(xi) 乎?”(《學而》)
傳(chuan) 不習(xi) 乎,言凡所傳(chuan) 之事,得無素不講習(xi) 而傳(chuan) 之。曾子,馬曰:“弟子曾參。” (《集解》)
曾子,孔子弟子,名參,字子輿。盡己之謂忠。以實之謂信。傳(chuan) ,謂受之於(yu) 師。習(xi) ,謂熟之於(yu) 己。曾子以此三者日省其身,有則改之,無則加勉,其自治誠切如此,可謂得為(wei) 學之本矣。而三者之序,則又以忠信為(wei) 傳(chuan) 習(xi) 之本也。尹氏曰:“曾子守約,故動必求諸身。”謝氏曰:“諸子之學,皆出於(yu) 聖人,其後愈遠而愈失其真。獨曾子之學,專(zhuan) 用心於(yu) 內(nei) ,故傳(chuan) 之無弊,觀於(yu) 子思孟子可見矣。惜乎!其嘉言善行,不盡傳(chuan) 於(yu) 世也。其幸存而未泯者,學者其可不盡心乎!”(《集注》)
“盡己之謂忠。以實之謂信”,這是朱子援引程子給忠信下的定義(yi) 。朱子還曾屢次援引程子的“一心之謂誠,盡心之謂忠,存於(yu) 中之謂孚,見於(yu) 事之謂信”與(yu) 之相互發明(《朱子語類》卷21)。“三者之序,則又以忠信為(wei) 傳(chuan) 習(xi) 之本也”,這足可以看出其對忠信的重視程度,另外尹氏及謝氏之言亦足以證明他們(men) 對忠信的首肯。而且謝氏言“獨曾子之學,專(zhuan) 用心於(yu) 內(nei) ,故傳(chuan) 之無弊,觀於(yu) 子思孟子可見矣”,可知他們(men) 的這一思想的確是受子思孟子之影響。又如:
子曰:“君子不重則不威,學則不固。主忠信。無友不如己者。過則勿憚改。”(《學而》)
主忠信。人不忠信,則事皆無實,為(wei) 惡則易,為(wei) 善則難,故學者必以是為(wei) 主焉。程子曰:“人道惟在忠信,不誠則無物,且出入無時,莫知其鄉(xiang) 者,人心也。若無忠信,豈複有物乎?”遊氏曰:“君子之道,以威重為(wei) 質,而學以成之。學之道,必以忠信為(wei) 主,而以勝己者輔之。然或吝於(yu) 改過,則終無以入德,而賢者亦未必樂(le) 告以善道,故以過勿憚改終焉。”(《集注》)
此處可以看出,程子所言明顯是接續了子思和孟子的觀點。程子將忠信和誠結合起來,忠信即誠在人道上的體(ti) 現。不誠無物,如果沒有忠信,則在人道上誠亦無法落實。再如:
子以四教:文,行,忠,信。(《述而》)
四者有形質,可舉(ju) 以教。(《集解》)
行,去聲。程子曰:“教人以學文修行而存忠信也。忠信,本也。” (《集注》)
《集解》將文、行、忠、信並列而語,而《集注》程子將忠信作為(wei) 根本,在此基礎上學文修行。
另如:
子張問崇德、辨惑。子曰:“主忠信,徙義(yi) ,崇德也。愛之欲其生,惡之欲其死。既欲其生,又欲其死,是惑也。‘誠不以富,亦隻以異。’”(《顏淵》)
主忠信,則本立,徙義(yi) ,則日新。(《集注》)
子曰:“參乎!吾道一以貫之。”曾子曰:“唯。”子出。門人問曰:“何謂也?”曾子曰:“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裏仁》)
孔曰:“直曉不問,故答曰唯。” (《集解》)
參,所金反。唯,上聲。參乎者,呼曾子之名而告之。貫,通也。唯者,應之速而無疑者也。聖人之心,渾然一理,而泛應曲當,用各不同。曾子於(yu) 其用處,蓋已隨事精察而力行之,但未知其體(ti) 之一爾。夫子知其真積力久,將有所得,是以呼而告之。曾子果能默契其指,即應之速而無疑也。盡己之謂忠,推己之謂恕。而已矣者,竭盡而無餘(yu) 之辭也。夫子之一理渾然而泛應曲當,譬則天地之至誠無息,而萬(wan) 物各得其所也。自此之外,固無餘(yu) 法,而亦無待於(yu) 推矣。曾子有見於(yu) 此而難言之,故借學者盡己、推己之目以著明之,欲人之易曉也。蓋至誠無息者,道之體(ti) 也,萬(wan) 殊之所以一本也;萬(wan) 物各得其所者,道之用也,一本之所以萬(wan) 殊也。以此觀之,一以貫之之實可見矣。或曰:“中心為(wei) 忠,如心為(wei) 恕。”於(yu) 義(yi) 亦通。程子曰:“以己及物,仁也;推己及物,恕也,違道不遠是也。忠恕一以貫之:忠者天道,恕者人道;忠者無妄,恕者所以行乎忠也;忠者體(ti) ,恕者用,大本達道也。此與(yu) 違道不遠異者,動以天爾。”又曰:“‘維天之命,於(yu) 穆不已’,忠也;‘乾道變化,各正性命’,恕也。”又曰:“聖人教人各因其才,吾道一以貫之,惟曾子為(wei) 能達此,孔子所以告之也。曾子告門人曰:‘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亦猶夫子之告曾子也。《中庸》所謂‘忠恕違道不遠’,斯乃下學上達之義(yi) 。”(《集注》)
此章《集注》注解之詳為(wei) 《集解》所不及,更突出其對此章之重視,而由《集注》之詳解,亦可以見宋儒之思想與(yu) 見地。“聖人之心,渾然一理,而泛應曲當,用各不同。”又“夫子之一理渾然而泛應曲當,譬則天地之至誠無息,而萬(wan) 物各得其所也。”又“蓋至誠無息者,道之體(ti) 也,萬(wan) 殊之所以一本也;萬(wan) 物各得其所者,道之用也,一本之所以萬(wan) 殊也。以此觀之,一以貫之之實可見矣。”此句可體(ti) 現出朱子“理一分殊”之思想,聖人之心,實一貫之天理,而其能泛應萬(wan) 事萬(wan) 物,用各不同,概言殊也。而後麵兩(liang) 句朱子用《中庸》至誠無息來譬喻孔子,亦體(ti) 現其對《中庸》“至誠”之重視。“曾子於(yu) 其用處,蓋已隨事精察而力行之,但未知其體(ti) 之一爾。夫子知其真積力久,將有所得,是以呼而告之。曾子果能默契其指,即應之速而無疑也。”此句則是朱子推測聖人之意。
“盡己之謂忠,推己之謂恕”,這是朱子對於(yu) “忠恕之道”的精辟扼要之概括,此是朱子在繼承前人特別是程子基礎上做出的。程子曾曰:“以己及物,仁也;推己及物,恕也,違道不遠是也。”程子的“違道不遠”實采自《中庸》,程子在後麵又解“《中庸》所謂‘忠恕違道不遠’,斯乃下學上達之義(yi) ”,由此可知,程子以為(wei) 所謂違道不遠,也就是可即忠恕之道而上達中庸之道。而根據程子之言,“忠者天道,恕者人道;忠者無妄,恕者所以行乎忠也;忠者體(ti) ,恕者用,大本達道也”,這裏他又將忠上升到天道的層次,將其與(yu) 恕分離開來。同時他又言忠為(wei) 體(ti) ,恕為(wei) 用,則他是認為(wei) 忠恕是一種體(ti) 用關(guan) 係,恕以忠為(wei) 本體(ti) ,忠以恕為(wei) 發用。這其實是他在《易傳(chuan) ·序》裏所言的“體(ti) 用一源,顯微無間”的思想體(ti) 現。而由《集注》對此章的注解我們(men) 亦可以看出,程朱一方麵繼承了子思、孟子的“至誠”思想,同時又用“忠恕”特別是“忠”來解“誠”,程子甚至將“忠”提高到天道也即“誠”的層次,這是他們(men) 對子思、孟子的發展之處。
程朱接續和發展子思、孟子“誠”的思想,用其精深的理學本體(ti) 論來解天命,認為(wei) “天命,即天道之流行而賦於(yu) 物者,乃事物所以當然之故也。知此則知極其精,而不惑又不足言矣”。這裏的天命或天道也即子思、孟子的“誠”,或者如程子所言的“忠恕之道”的“忠”,程朱認為(wei) 它是事物所以當然之故。這與(yu) 上麵《集解》所理解的以董仲舒之“三統說”理解天命還是有很大不同的。同時,這亦體(ti) 現了宋學和漢學天命觀之巨大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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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柳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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