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堅】朱熹實理觀及其與禮的關係

欄目:學術研究
發布時間:2018-03-09 14:4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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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熹實理觀及其與(yu) 禮的關(guan) 係

作者:牟堅 (中國社會(hui) 科學院曆史研究所)

來源:中國社會(hui) 科學報

時間:孔子二五六九年歲次戊戌正月廿二日庚子

          耶穌2018年3月9日

 

禮學在朱熹思想中,較之其性理之學,居於(yu) 何種位置?這一問題需要結合朱熹的實理觀及其《四書(shu) 》學來討論。筆者擬以朱熹對《四書(shu) 》的經典詮釋為(wei) 中心,討論朱熹的實理觀及其與(yu) 禮的關(guan) 係。

 

“理之實”與(yu) “實乎此理之實”

 

針對朱熹提出的“實理”說,我們(men) 需要提出的問題是:既然朱熹之前的理學已經有了“理”、“天理”等概念,他為(wei) 何還要提出“實理”?這涉及當時的思想狀況。“理”、“天理”的提出本是為(wei) 了麵對佛老的衝(chong) 擊,但在當時的思想狀況下,單憑“理”這一概念已使儒家很難區別於(yu) 佛老,因此需要對“理”這一外延太大的概念作更具體(ti) 的規定。“實理”之“實”所指向的是“天理”、“理”原本具有,但後來又被虛化的具體(ti) 的彝倫(lun) 價(jia) 值規定。“理”必是“實”的,“實理”較之單純的“理”能更明確地辟佛老之“虛理”。“實理”之“實”是相對於(yu) 虛、空、無,雖然“實理”的核心內(nei) 含與(yu) “理”、“天理”是一樣的,但對“實”的強調確實至關(guan) 重要,不然則會(hui) 再一次陷於(yu) 佛老之中。所以,朱熹之“實理”既是從(cong) 正麵肯定儒家的彝倫(lun) 之“實”,同時又以“實”來區分儒家與(yu) 佛老。值得指出的是,朱熹提出“實理”除了是想以此作為(wei) 儒與(yu) 佛老之辨的標準外,同時也是為(wei) 了應對道學內(nei) 部因為(wei) 高妙而無下學的弊病。朱熹批評程頤諸門人“下稍皆入禪學”,其中緣由在於(yu) 程頤當時說得“高”,所以他們(men) 隻見上一截,而少下麵的“著實工夫”。

 

朱熹以“實理”來詮釋《中庸》全篇結構。“實理”觀中包含著兩(liang) 個(ge) 不可分割的麵向:作為(wei) 名詞的“理之實”與(yu) 作為(wei) 動詞的“實乎此理之實”。“此理之實”表達的是天道、本然、本體(ti) 的形而上依據,“實乎此理之實”表達的則是對人道、應然之價(jia) 值的踐履。“實理”兩(liang) 個(ge) 麵向的統一,意味著實理貫通天人。

 

朱熹將《中庸》全篇之“實”區分為(wei) “實理”與(yu) “實心”。“實理”是對應於(yu) “天”而言,“實心”則是對應於(yu) “人”而言。朱熹批評程伊川門人之說“大抵皆知誠之在天為(wei) 實理,而不知其在人為(wei) 實心,是以為(wei) 說太高”。其中的原因在於(yu) “實心”原本說的也是“實之”,“實理”除非用於(yu) 聖人身上,否則隻能是說“理之實”,在人身上則要講“人之實”、“心之實”,“實心”也就是“實乎此實理”。朱熹之論“理”與(yu) “心”,和其他人的差別處,不僅(jin) 在於(yu) 他講“實理”,而且在於(yu) 他將“心”講作“實心”,而一字之差帶來完全不同的效果,一般地講“心”很容易落於(yu) 玄虛、內(nei) 在,而朱熹之言“實心”與(yu) “實乎實理”是一致的,所以是合內(nei) 外、精粗於(yu) 一的實行的工夫。

 

朱熹批評“以理易禮”說

 

“實理”的再具體(ti) 化,則為(wei) “禮”。朱熹在對《論語》“克己複禮”的詮釋與(yu) 辨析中,批評了程頤門人“以理易禮”說。一部理學史其實就是不斷克服問題的曲折曆程,而如何克服高妙而無下學、有理而無禮,就是理學從(cong) 北宋到南宋的中心問題。“以理易禮”說一方麵隻講理而不講禮,另一方麵主張有理就自然能合於(yu) 禮,從(cong) 理到禮之間發生了一個(ge) 跳躍或滑轉,取消了對禮的下學的過程,而這一下學的過程正是儒學、理學的工夫所在,即隻有在禮的下學中,在事事的應對中,儒家的社會(hui) 政治秩序才有保證。

 

朱熹認為(wei) ,對“以理易禮”說取消實質性之禮的危險性的分析必須精細、切實,不然就可能在社會(hui) 上形成毀棄禮教之弊。他對“克己複禮”析理之精,正是為(wei) 了警惕理學可能出現的問題。朱熹指出“說複禮,即說得著實;若說作理,則懸空”,“複禮”是比“克己”更精的細密工夫,而佛老能克己而不能複禮,空蕩無歸著處。由此,“禮”與(yu) “實理”一同成為(wei) 儒佛之辨的標準。

 

“灑掃應對,便是形而上之事”

 

在朱熹看來,“小學”即童子之禮是最初的禮,也是最基本的下學工夫。朱熹在《大學章句》的序中,以近三分之一的篇幅專(zhuan) 門討論經文裏本無一字涉及的小學,對此,我們(men) 需要理解背後的曆史動力。朱熹早年對《論語》中的小學,即“灑掃應對”問題的理解存在困惑,感到程頤“理無大小”與(yu) “教人有序”的說法之間存在矛盾,經過長久的思考與(yu) 思路的轉換,作出由“理無大小”推出“教人有序”的詮釋。在朱熹對“灑掃應對”的詮釋中有兩(liang) 條貫穿始終的主軸:一是“灑掃應對”與(yu) “精義(yi) 入神”是“有本有末”的,聖人與(yu) 學者是有區別的,要“教人有序”,學者需從(cong) “灑掃應對”的小學開始;二是“灑掃應對”又不等於(yu) “精義(yi) 入神”,有“灑掃應對”,還得有“精義(yi) 入神”。朱熹既批評不由其序而妄以大道教之,又批評“恃其小者以自大,而謂夫大者之真不過如此”這種但知小學而無複大學之病。

 

朱熹對《大學》作為(wei) “大學之書(shu) ”的新詮釋,依托於(yu) 小學之成立,小學、大學一以貫之的是禮,朱熹所作之《小學》既是道學整體(ti) 考慮中的一部分,也是朱熹《四書(shu) 》學的邏輯起點。

 

朱熹禮學實踐由體(ti) 及用

 

由理到實理,再由實理到具體(ti) 的禮,理不是愈來愈高,而是愈來愈實,學問的愈精處就是愈切實可循處。朱熹在《四書(shu) 》中於(yu) 本體(ti) 、工夫的義(yi) 理層麵確立了“實理”觀,以麵對道學內(nei) 部有高妙而無下學的問題。朱熹本人的禮學實踐,包括禮的踐履與(yu) 作《禮》書(shu) 、製禮兩(liang) 部分,即是在“實理”觀支撐下,由體(ti) 及用的過程。

 

朱熹最初將《禮書(shu) 》命名為(wei) 《儀(yi) 禮經傳(chuan) 集注》,其中“集注”這一名稱說明《禮書(shu) 》原本是與(yu) 《四書(shu) 章句集注》一個(ge) 體(ti) 例,位置也是同等重要的。與(yu) 修禮書(shu) 並行的製禮方麵則是朱熹對家廟的規劃。《朱子家禮》卷一規定:“君子將營宮室,先立祠堂於(yu) 正寢之東(dong) ,為(wei) 四龕以奉先世神主,祠堂之內(nei) 以近北一架為(wei) 四龕,每龕內(nei) 置一桌,大宗及繼高祖之小宗,則高祖居西,曾祖次之,祖次之,父次之,繼曾祖之小宗則不敢祭高祖而虛其西龕一,繼祖之小宗,則不敢祭曾祖而虛其西龕二。繼禰之小宗,則不敢祭祖而虛其西龕三……非嫡長子則不敢祭其父,若與(yu) 嫡長同居,則死而後其子孫為(wei) 立祠堂於(yu) 私室,且隨所繼世數為(wei) 龕,俟其出而異居,乃備其製。若生而異居,則預於(yu) 其地立齋以居,如祠堂之製。”

 

在朱熹看來,“禮是自家的事”,其日常生活中步步有個(ge) 禮在。《行狀》記載朱熹:“其閑居也,未明而起,深夜幅巾方履,拜於(yu) 家廟以及先聖。退坐書(shu) 室,幾案必淨,書(shu) 籍器用必整。其飲食也,羹食行列有定位,匕箸舉(ju) 措有定所。倦而休也,瞑目端坐。休而起也,整步徐行。中夜而寢,既寢而寐,則擁衾而坐,或至達旦。威儀(yi) 容止之則,自少自老,祁寒盛暑,造次顛沛,未嚐有須臾之離也。”朱熹還慎重虔誠於(yu) 祭禮,直至臨(lin) 終前依然慎於(yu) 自己身後的喪(sang) 禮,可見其克己複禮工夫之細密。

 

禮在朱熹學說中占有與(yu) 其性理學同等重要的位置,或者說性理與(yu) 禮二者是一體(ti) 的,性理是體(ti) 與(yu) 本,禮是工夫。但從(cong) 另一角度來說,以朱熹對於(yu) 古禮的解釋,禮(包括童子與(yu) 大學之禮)反而是大本、優(you) 先、第一位的,“居敬”、“窮理”則是不得已、後發、第二位的是由第一位的禮而來的。敬是補“小學”之缺失,是成聖的基本,窮理則是依禮而窮之,所以,主敬與(yu) 窮理之一體(ti) 連續性關(guan) 係完全對應於(yu) 童子之禮與(yu) 成人之禮的連續。

 

責任編輯:柳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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