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磊】王道天下與世界治理——論儒家政治傳統與當代國際政治新秩序的構建

欄目:《原道》第33輯
發布時間:2018-01-15 12:5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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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磊

作者簡介:孫磊,女,西元一九七八年生,山東(dong) 棗莊人,法學博士(複旦大學,2007年);哲學博士(德國慕尼黑大學,2010年),哲學博士後(複旦大學,2010年)。現任同濟大學政治與(yu) 國際關(guan) 係學院政治學係教授,兼任同濟大學中國戰略研究院高級研究員。著有《古希臘羅馬政治哲學史綱》《自然與(yu) 禮法:古希臘政治哲學研究》.《行動、倫(lun) 理與(yu) 公共空間:漢娜·阿倫(lun) 特的交往政治哲學研究》等。


王道天下與(yu) 世界治理

——論儒家政治傳(chuan) 統與(yu) 當代國際政治新秩序的構建

作者:孫磊(同濟大學政治與(yu) 國際關(guan) 係學院副教授)

來源:《原道》第33輯,陳明、朱漢民主編,湖南大學出版社,2017年

時間:孔子二五六八年歲次丁酉十一月廿九日丁未

           耶穌2018月1月15日

 

內(nei) 容提要:在有關(guan) “中國模式”與(yu) “中國道路”的爭(zheng) 論中,一個(ge) 非常重要的問題是如何認識中國傳(chuan) 統。本文試圖從(cong) 世界治理的視角,重新理解儒家政治傳(chuan) 統的現代價(jia) 值。民族國家並非人類政治中的永恒存在,其產(chan) 生與(yu) 西方近代政治與(yu) 社會(hui) 的轉型密切相關(guan) 。以民族國家為(wei) 主體(ti) 構建的國際政治秩序無法突破“諸神之爭(zheng) ”的無秩序狀態,它僅(jin) 僅(jin) 是對“國家間關(guan) 係”的調整,卻遠不能以世界的眼光看世界。儒家政治有著悠久的“王道天下”的傳(chuan) 統,其出發點不是對一家一國的治理,而是對世界的治理。盡管其中的具體(ti) 製度不可能再適應當今全球化時代的世界治理,但“王道天下”的觀念對於(yu) 構建當代國際政治新秩序卻有著全新的啟示。苟能重新認識儒家政治“王道天下”的傳(chuan) 統,並能對此進行更化,將之融入到中國道路的變革中,必將會(hui) 對世界治理與(yu) 人類和平做出不可替代的貢獻。

 

關(guan) 鍵詞:王道;世界治理;儒家;國際秩序;

 

近年來,學術界關(guan) 於(yu) “中國模式”與(yu) “中國道路”的爭(zheng) 論如火如荼。無論如何,這種爭(zheng) 論反映出學術界的一種心態,即中國學術應該追求一種“學術本土化”,不能再“看著蘋果(西方)來論述橘子(中國),用西方價(jia) 值觀否定中國傳(chuan) 統,使中國無法認識自己”。[1]儒家政治傳(chuan) 統屬於(yu) 近代以來被西方價(jia) 值觀否定的中國傳(chuan) 統。在近代中國建立民族國家,走向世界的過程中,儒家政治傳(chuan) 統幾近陷於(yu) 崩潰。所謂的新儒家也僅(jin) 僅(jin) 立足於(yu) 弘揚儒家“內(nei) 聖”的道德文化傳(chuan) 統,而在“外王”的層麵上,卻都心儀(yi) 現代西方自由民主政治。[2]20世紀90年代後出現的以蔣慶為(wei) 代表的“大陸新儒家”試圖扭轉新儒家的狹隘,提出“政治儒學”,弘揚儒家“外王”的政治傳(chuan) 統。但蔣慶試圖以“王道政治”代替“民主政治”,將二者極端對立,這種過於(yu) “本土化”的主張常常引發“複古”之嫌。[3]而且,“大陸新儒家”並沒有將目光投向世界政治,忽視了全球化對於(yu) 中國道路變革的重要影響。有感於(yu) 此,本文試圖從(cong) 世界治理的視角,重新理解儒家政治傳(chuan) 統的現代價(jia) 值。以民族國家為(wei) 主體(ti) 構建的國際政治秩序無法突破“諸神之爭(zheng) ”的無秩序狀態,它僅(jin) 僅(jin) 是對“國家間關(guan) 係”的調整,卻遠不能以世界的眼光看世界。儒家政治有著悠久的“王道天下”的傳(chuan) 統,其出發點不是對一家一國的治理,而是對世界的治理。盡管其中的具體(ti) 製度不可能再適應當今全球化時代的世界治理,但“王道天下”的觀念對於(yu) 構建當代國際政治新秩序卻有著全新的啟示。苟能重新認識儒家政治“王道天下”的傳(chuan) 統,並能對此進行更化,將之融入到中國道路的變革中,必將會(hui) 對世界治理與(yu) 人類和平做出不可替代的貢獻。

 

一、以民族國家為(wei) 主體(ti) 的國際政治秩序的弊端

 

(一)民族國家的產(chan) 生及其本質

 

民族國家並非人類政治中的永恒存在,其產(chan) 生與(yu) 西方近代政治與(yu) 社會(hui) 的轉型密切相關(guan) 。在此之前,西方曆史上曾出現過城邦(polis)、城市國家(city-state)、君主國(monarchy)與(yu) 帝國(empire)等各種政治體(ti) 。與(yu) 曆史上的政治體(ti) 相比,民族國家具有鮮明的現代性,它與(yu) 主權意識、資本主義(yi) 與(yu) 工業(ye) 化一起發展,構成現代世界的政治基礎。吉登斯在比較傳(chuan) 統國家與(yu) 民族國家的差異時,認為(wei) 民族國家是從(cong) 絕對主義(yi) 國家演化而來,其中龐大的官僚集團與(yu) 強大的軍(jun) 事力量是民族國家產(chan) 生的關(guan) 鍵。他給民族國家的定義(yi) 是,“民族國家存在於(yu) 由他民族國家所組成的聯合體(ti) 之中,它是統治的一係列製度模式,它對業(ye) 已劃定邊界(國界)的領土實施行政壟斷,它的統治靠法律以及對內(nei) 外部暴力工具的直接控製而得以維護”。[4]吉登斯正確地指出民族國家與(yu) 暴力之間的必然聯係,這一點在近代政治科學的創始人馬基雅維利那裏就有所揭示。馬基雅維利描述的“新君主國”建立的基礎不再是世襲與(yu) 權威,而是征服與(yu) 武力,權謀與(yu) 能力。霍布斯筆下的“利維坦”是半人半獸(shou) 的怪獸(shou) ,它是激情與(yu) 欲望的化身,權力與(yu) 劍的共存。[5]

 

從(cong) 馬基雅維利和霍布斯開始,近代西方民族國家政治的起點就已經遠離古典政治的實踐。它不再追問人應該怎樣過有德性的生活,不再追問倫(lun) 理與(yu) 道德,而是把生存的必需作為(wei) 政治的起點。古典政治中實踐意味著如何追求合乎自然秩序的生活,而霍布斯的實踐意味著如何運用技術克服自然的必需帶來的痛苦。霍布斯的自然權利確立人的生存和欲望的絕對在先,這就是人的自然,它與(yu) 古典政治中的自然法不同,古典政治中的自然是倫(lun) 理秩序。因此,近代政治中實踐的起點降低,生存、怕死和安全成為(wei) 現代人實踐要克服的最大痛苦。實踐與(yu) 壓迫性的權力和反對壓迫的權利聯係起來,與(yu) 此密切相關(guan) 。近代自由的實現始終是通過建立維持生存的技藝化組織,建立維持再生產(chan) 的社會(hui) 製度,在其中善的生活的倫(lun) 理完全被放棄,自我保存、自我實現成為(wei) 最高的自由。但這種自由的最大危機在於(yu) 沒有倫(lun) 理意義(yi) 上的行動。霍布斯的理論徹底體(ti) 現了西方近代以來政治倫(lun) 理的危機:除了個(ge) 人之外,一切都是虛空。[6]

 

曆史學家霍布斯鮑姆指出,“民族不但是特定時空下的產(chan) 物,而且是一項相當晚近的人類發明。民族的建立跟當代基於(yu) 特定領土而創生的主權國家是息息相關(guan) 的,若我們(men) 不將領土主權國家跟‘民族’或‘民族性’放在一起討論,所謂的‘民族國家’將會(hui) 變得毫無意義(yi) ”。[7]盡管民族主義(yi) 在近現代不同曆史階段起到的曆史作用不同,但構建民族國家一般都需要民族主義(yi) 的支持,例如一個(ge) 民族長久的建國史,悠久的文化傳(chuan) 統,獨特的民族文學與(yu) 語言,當然不可避免地需要武力或者對武力的反抗。對於(yu) 20世紀處於(yu) 亞(ya) 非拉第三世界的國家而言,民族國家並非“想象的共同體(ti) ”,[8]而是其脫離宗主國的統治,反對列強壓迫,尋求政治獨立的必需。現代中國的國家建構與(yu) 歐洲民族國家不同,放棄天下國家,建立民族國家,是為(wei) 了抵抗列強的侵略。因此,中國的民族主義(yi) 不具有歐洲民族國家民族主義(yi) 的侵略性,而隻是為(wei) 了尋求自強。

 

(二)以民族國家為(wei) 主體(ti) 的國際政治秩序的弊端

 

自1648年的《威斯特伐利亞(ya) 和約》確立了民族國家的地位,法國大革命的勝利證明了主權國家的至高無上以來,整個(ge) 世界的國際政治秩序都是以主權國家為(wei) 主要參與(yu) 體(ti) 。《聯合國憲章》第2條宣稱“本組織基於(yu) 各會(hui) 員國主權平等的原則”。盡管民族國家在實現國家統一,保衛領土完整,實現現代社會(hui) 一體(ti) 化等方麵有不可替代的功勞,但對於(yu) 國際政治秩序構建,卻產(chan) 生了難以根除的弊端。

 

第一,民族國家所遵循的主權至上原則,使國際政治陷入“諸神之爭(zheng) ”的無秩序狀態。國際法對主權國家的約束根本上是無力的。正如漢斯. 摩根索所言,“國際社會(hui) 是由主權國家組成的,而基於(yu) 定義(yi) ,主權國家就是在各自領土範圍內(nei) 至高無上的法律機構。因此,國際社會(hui) 的一個(ge) 重要特征,就是它沒有一個(ge) 製訂法律和強製實施法律的中央權力機構。國際法的存在及其運作,取決(jue) 於(yu) 兩(liang) 個(ge) 分散性的因素:第一是各國利益的一致或互補,第二是國家間的權力分配。沒有利益的協調與(yu) 權力的平衡就沒有國際法”。[9]由此看出,所謂的國際法不過是民族國家權力和利益平衡的結果,根本上還是以主權國的實力為(wei) 後盾的。聯合國、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世界貿易組織等重要的國際組織無不是由強權國家主導,而雖然奉行主權平等原則,但這些國際組織的製度構建和運行規則已然由發達國家決(jue) 定,又怎麽(me) 可能在國際政治中真正保證成員的真正平等呢?

 

第二,作為(wei) 民族國家精神支柱的民族主義(yi) 的濫觴,使國際秩序陷入無道德的非正義(yi) 狀態。哈貝馬斯指出,民族國家將民族意識與(yu) 民族精神作為(wei) 現代集體(ti) 認同形式,為(wei) 政治上確立現代國家奠定了文化基礎。20世紀民族解放運動所確立的“民族自決(jue) 權”原則是對捍衛民族獨立的民族主義(yi) 的承認。然而,民族主義(yi) 與(yu) 共和主義(yi) 之間又存在緊張。民族神話的因素經過學術加工和宣傳(chuan) 造勢,很容易使民族主義(yi) 被政治精英濫用,以此來緩解國內(nei) 矛盾。當今民族國家尤其麵臨(lin) 多元文化的挑戰,狂熱的民族主義(yi) 是對多元民族和多元文化國家的團結的巨大挑戰。[10]如果說,民族主義(yi) 對於(yu) 國內(nei) 政治是一把雙刃劍,那麽(me) ,它對於(yu) 國際政治秩序而言,無疑具有更大威脅。從(cong) 根本上看,民族主義(yi) 往往將國家利益與(yu) 民族文化視為(wei) 至高無上,而將與(yu) 其不同的他國與(yu) 其他民族文化視為(wei) 他者與(yu) 異端。這種二元對立的形而上學政治在施密特那裏得到極致表達,“政治就是劃分敵友”。[11]摩根索認為(wei) ,現代國際倫(lun) 理體(ti) 係的瓦解由兩(liang) 個(ge) 因素造成:一是外交事務從(cong) 貴族負責轉為(wei) 民主負責,二是民族主義(yi) 的行動準則取代了人類普遍的行動準則。“第一次世界大戰以來,國際舞台上的角逐者們(men) 越來越強烈地和越來越普遍地宣稱,他們(men) 各自的生活方式擁有道德上和政治上的全部真理,其他國家拒絕接受這樣的生活方式,就隻有遭到毀滅之虞。所有的角逐者都以強烈的排他性把他們(men) 本國的道德觀說成是整個(ge) 人類必將接受和信奉的道德觀。從(cong) 這個(ge) 意義(yi) 上來說,國際政治的倫(lun) 理又倒退到部落主義(yi) 、十字軍(jun) 和宗教戰爭(zheng) 時期的政治與(yu) 道德的水平”。[12]與(yu) 傳(chuan) 統民族國家不同,當今世界的“世界警察”——美國,正是將自己的生活方式和民主理念奉為(wei) 普世價(jia) 值,在世界各地輸出,但凡不認同者就會(hui) 被貼上“失敗國家”與(yu) “無賴國家”的標簽,對其采取各種措施予以打壓。美國所製造的“民主聖戰”仍然是劃分敵我的異端思維的另類表現,它無法賦予國際秩序以倫(lun) 理與(yu) 道義(yi) 的色彩,而隻能加劇原有的國家間政治的無政府狀態。

 

第三,全球化給民族國家體(ti) 係帶來巨大挑戰,使構建國際政治新秩序更加緊迫而必要。一方麵,經濟全球化加劇了資本在全球範圍內(nei) 的流動,各國的經濟決(jue) 策日益受到限製,跨國公司限製了民族國家的經濟主權的實現。另一方麵,全球化加劇了舊有民族國家體(ti) 係的矛盾,從(cong) 而更加強化後發國家的民族主義(yi) 意識。由於(yu) 發展不均衡,舊有世界體(ti) 係本身存在中心-邊緣、發達國家-發展中國家、宗主國-殖民地國家的巨大差距,金融全球化與(yu) 自由貿易的無保留實施則會(hui) 使那些弱小國家失去最後的武器——國家主權,使其陷入全球等級製的最底層。由此,弱小國家會(hui) 爆發反對全球化的強烈的民族主義(yi) 浪潮,捍衛國家主權。因此,全球化會(hui) 加劇舊有的民族國家體(ti) 係本身的不平衡,使國際秩序更加有失公平和正義(yi) 。

 

綜上所述,以民族國家為(wei) 主體(ti) 的國際政治秩序無法克服民族國家本身的內(nei) 在局限,也無法應對全球化帶來的巨大挑戰。因此有必要運用一種新思維,孕育一種新觀念,來構建國際政治新秩序。而與(yu) 現有的西方政治傳(chuan) 統不同,中國儒家政治傳(chuan) 統中王道天下的世界觀則為(wei) 此提供了新的啟示。

 

二、儒家政治傳(chuan) 統中王道天下世界觀的演變

 

(一)天下無外:周朝的天下實踐

 

趙汀陽指出,中國政治不是從(cong) 國家問題開始,而是從(cong) 世界問題開始。周朝第一次係統提出了“世界治理”的問題。[13]上古時期的政治文獻《尚書(shu) 》有力地證明了這一觀點。《尚書(shu) 》首篇《堯典》記述了上古時期的帝堯如何帶領部族走出混亂(luan) 無序的戰爭(zheng) 狀態,進行有序的治理。其中的關(guan) 鍵在於(yu) “協和萬(wan) 邦”,一個(ge) 古老的部族不隻是治理好自己的家園,“克明峻德,以親(qin) 九族”,而是使眾(zhong) 多多樣性的部族協同合作,使天下眾(zhong) 民風俗和美,“百姓昭明,協和萬(wan) 邦,黎民於(yu) 變時雍”。這種“協和萬(wan) 邦”的治理理念正是華夏文化進行世界治理的基礎,它一直貫穿於(yu) 後世的政治實踐中,尤其是在周朝的天下實踐中體(ti) 現得淋漓盡致。

 

周從(cong) 最初的蕞爾小邦成長為(wei) 文明大國,其對中國的影響更大在於(yu) 文化,由此形成真正的華夏文化與(yu) 華夏民族的共同意識。“中國的曆史,從(cong) 此成為(wei) 華夏世界求延續,華夏世界求擴張的長篇史詩”。[14]周人如何形成“天下無外”的世界觀,又如何將其運用到世界治理的政治實踐?首先,文王、武王和周公繼承了堯舜以來的天道意識,並將其上升為(wei) 憲法的精神。王室、王權的更替並非一家一姓之君主自命,而是源於(yu) 天道:“天之曆數在爾躬”(《論語·堯曰》)。而天道又通過人道,尤其是百姓的聲音來體(ti) 現,“天聽自我民聽,天視自我民視”,“天聰明,自我民聰明,天明畏,自我民明畏”(《尚書(shu) ·泰誓》)。夏桀暴虐,民怨其“時日曷喪(sang) ”,商紂無道,自居“吾生不有命在天”,怎奈“天命靡常”,天誅無道之君,何以怨天,實乃“天作孽,猶可違,自作孽,不可活”(《尚書(shu) ·泰誓》)。周公更是將這樣一種對天命的敬畏,對天道的信仰上升為(wei) 周朝的政治宗教和憲法精神,時時勸誡後世子孫要以德配天,敬德保民。

 

其次,“天下無外”意味著“天下乃天下人之天下”的兼容並包的精神,意味著政治共同體(ti) 中同心同德,互利互惠的關(guan) 係。周朝在製度設計上以分封製治理天下。周天子維係公共秩序,負責世界正義(yi) ,他擁有最大的一片土地作為(wei) 天子治國,約為(wei) 諸侯國的四倍,並擁有對世界公共資源的管理權。諸侯國擁有高度自治權,但必須向天子納貢服役,並有義(yi) 務分擔天子維持世界秩序的成本。天子之國的軍(jun) 力高於(yu) 諸侯國,但沒有壓倒性優(you) 勢,這樣可以形成權力製衡,避免出現超級大國。[15]周朝製度設計的核心是“禮治”。天子與(yu) 諸侯間類似於(yu) 一種契約性君臣關(guan) 係,這種關(guan) 係受到禮的約束。周天子是“天道”人格化的存在,諸侯間雖然等級不同,但同為(wei) 周天子的封臣,形成一個(ge) 政治共同體(ti) 。通過巡守與(yu) 朝會(hui) 之禮,周天子維護天下的公共秩序,贏得諸侯的尊重,其權威也得以保證。周的權威與(yu) 禮治秩序都需要靠“勤修德”來維係。在成康之後,王道微缺,昭王南巡守不返,卒於(yu) 江上,穆王攻打犬戎,自此荒服者不至,諸侯不睦,厲王幽王殘暴,西周不保。[16]從(cong) 此,周朝禮樂(le) 天下的秩序開始走向衰落。盡管如此,禮樂(le) 天下的精神仍然對後世政治產(chan) 生很大影響。

 

周朝的天下實踐表明,天下不僅(jin) 是地理意義(yi) 上的世界整體(ti) ,更是家-國-天下不斷拓展的世界政治秩序。“天下無外”既體(ti) 現了“天下非一人之天下,乃天下之天下”的“天下為(wei) 公”的政治理想,更意味著一種以德為(wei) 內(nei) 涵,以禮為(wei) 製度的倫(lun) 理性的世界秩序。天下秩序是德與(yu) 禮之間觀念與(yu) 製度互動形成的政治體(ti) 係。

 

(二)王道天下:天下觀的倫(lun) 理內(nei) 涵

 

隨著周朝的禮崩樂(le) 壞,周文疲敝,周禮的製度體(ti) 係走向崩潰的邊緣,此後出現了春秋時期的諸侯爭(zheng) 霸,以“尊王攘夷”的方式維係著大廈將傾(qing) 的周禮體(ti) 係。孔子眼看“禮樂(le) 征伐自諸侯出”和“陪臣執國命”,已然對周禮不抱希望。他對三代之禮樂(le) 進行損益,強化了天下“為(wei) 政以德”的倫(lun) 理內(nei) 涵,並且將仁內(nei) 化為(wei) 政治哲學與(yu) 道德哲學的根基。孟子繼承孔子,進一步闡釋了仁政中的“推恩”與(yu) “民本”思想。“故推恩足以保四海,不推恩無以保妻子”。“以不忍人之心行不忍人之政,治天下可運之掌上”。“民為(wei) 貴,社稷次之,君為(wei) 輕”,“得天下有道,得其民,斯得天下矣。得其民有道,得其心,斯得民矣”。因此,周代的德禮體(ti) 係在其“禮治”瓦解後,“德治”的倫(lun) 理內(nei) 涵——王道,卻得以在以孔子和孟子為(wei) 代表的儒家傳(chuan) 統中傳(chuan) 承下來。[17]

 

經曆周秦之變,漢代儒生汲取秦施暴政二世而亡的教訓,開始重新弘揚王道。漢代大儒董仲舒“罷黜百家,獨尊儒術”,將儒學意識形態化,並納入製度與(yu) 權力的框架中。《春秋繁露·王道通三》進一步闡釋王道,“古之造文者,三畫而連其中,謂之王。三畫者,天地與(yu) 人也,而連其中者,通其道也。取天地與(yu) 之中以為(wei) 貫而參通之,非王者孰能當是”?因此,王是指天下之通天地的聖王,而非無德之君。儒家在尊君的同時,也對君王的合法性進行了嚴(yan) 格的道德限製。

 

賦予天下以王道的內(nei) 涵,這是自孔子及其後的儒家一直致力之所在,天下的世界秩序得以在現實中呈現。然而,後世儒家弘揚的“王道”與(yu) 孔子所言的“王道”仍有很大差異。《禮記·孔子閑居》曰:“三王之德,參於(yu) 天地。敢問何如斯可謂參天地矣?”孔子曰:“天無私覆,地無私載,日月無私照,奉斯三者,以勞天下。此之謂三無私”。孔子所說的王道的無私正是“天下為(wei) 公”的政治精神,而自荀子提倡尊君隆禮,漢代經學將儒學意識形態化,王道往往成為(wei) 對一家一姓的君主政治的辯護。孔子之尊王,實為(wei) 弘揚天下共治,然而周秦之變後,百代皆行秦製,秦政的精神通過製度滲入到後來的政治中,以至於(yu) 王道日趨僵化,中國政治離王道的精神日趨遙遠,直到其在權力專(zhuan) 製的巔峰中徹底崩潰。

 

此外,從(cong) 孟子到宋儒,對王道與(yu) 霸道的撥亂(luan) 反正,違背了孔子的“禮,時為(wei) 大”的變易精神,從(cong) 而將王道與(yu) 所謂的霸道截然對立。孔子對齊桓公“九合諸侯,一匡天下”予以充分肯定,孟子則言,“仲尼之徒無道桓文之事”。孔子對輔佐桓公的管仲有褒有貶,孟子則極端否定管仲,有人以管仲為(wei) 楷模,孟子則羞於(yu) 提及管仲。孟子對王霸的極端態度,儼(yan) 然忽視了孔子的變易精神,致使其在戰國風雲(yun) 變幻的格局中,隻能提些“迂遠而闊於(yu) 事實”的大道理。宋儒在將王道轉化為(wei) 天理的過程中,繼承了孟子的精神,繼續將王道與(yu) 霸道截然對立,以至於(yu) 朱熹在與(yu) 陳亮的辯論中,作出了“三代專(zhuan) 以天理行,漢唐專(zhuan) 以人欲行”這樣的絕對判斷。[18]孟子與(yu) 宋儒的“道德理想主義(yi) ”對後來的封建衛道士和清流派產(chan) 生了惡劣影響,它違背了周孔時兼容並包的天下精神,將王道上升為(wei) 抽象的道德原則,以此切割裁剪鮮活的曆史事實,與(yu) 周孔的政治實踐智慧相距甚遠。

 

(三)夷夏之辯:王道天下的外交實踐

 

華夏民族的治理自古就麵臨(lin) 著蠻夷的困擾。《尚書(shu) 》記載了舜治天下時,派禹平定有苗的叛亂(luan) 。最初,禹帥兵試圖用武力征服有苗,結果苗民不服,益向禹提出了另一種對待蠻夷的方式:“惟德動天,無遠弗屆。滿招損,謙受益,時乃天道。帝初於(yu) 曆山,往於(yu) 田,日號泣於(yu) 旻天。於(yu) 父母,負罪引慝。隻載見瞽瞍,

 

夔夔齋栗,瞽亦允若。至誠感神,矧茲(zi) 有苗”(《尚書(shu) ·大禹謨》)。益要禹學習(xi) 舜以德感人。最後,禹采納了“誕敷文德”的方式,七旬有苗不待征自來臣服。舜禹的“誕敷文德”對周產(chan) 生很大影響。周人對殷人的殘餘(yu) 勢力沒有采取屠殺政策,而是以“封建”招撫之,不僅(jin) 保證了周代國運的長久,而且開創了“柔遠能邇”、“懷柔遠人”的德政傳(chuan) 統。《論語·堯曰》“興(xing) 滅國,繼絕世,舉(ju) 逸民,天下之民歸心焉”,描述的正是西周高度政治理性主義(yi) 的傳(chuan) 統。周滅殷,但並沒有毀其宗祀,而是封殷遺人於(yu) 宋,俾守商祀。周代的德政一直在春秋時期都被遵從(cong) ,被視為(wei) 夷狄的楚國因為(wei) 實行“存亡繼絕”的德政,得到諸夏之國的認同。[19]

 

有人以為(wei) ,中國傳(chuan) 統中的夷夏觀念包含對民族高低的劃分和民族歧視。這種觀點是用西方民族主義(yi) 的觀點看待中國,中國的天下秩序確實包含親(qin) 疏尊卑的等級秩序,但卻不是根據民族差異,地理差異進行劃分,而是根據德性和文化的高低來評判。如上所述,對於(yu) 文化程度比較低的國家和民族,應以教化為(wei) 主,輔之以刑罰和武力,但根本目的是“修其教,不易其俗;齊其政,不易其宜”(《禮記·王製》),而不是像西方民族主義(yi) 一樣征服一個(ge) 民族,不僅(jin) 武力征伐占有其領土,更要征服其神靈。正如孔子所言,“故遠人不服,則修文德以來之。既來之,則安之”(《論語·季氏》),“柔遠人則四方歸之,懷諸侯則天下畏之”(《禮記·中庸》),儒家在對外關(guan) 係中的夷夏觀念強調禮治和德治,以此來教化和吸引周邊國家和民族,而並非一定要將自己的價(jia) 值理念輸出給他人,以武力強迫他人接受。中國兩(liang) 千多年的朝貢體(ti) 係正是王道天下觀在對外關(guan) 係中的重要體(ti) 現。

 

在夷夏關(guan) 係的差序格局中,十分重要的是夷與(yu) 夏的地位從(cong) 來都不是固定的,而是以文明程度的變化來決(jue) 定。春秋公羊學一直強調以德來評判夷與(yu) 夏。當諸夏墮落為(wei) 夷狄,《春秋》刺之抑之;當夷狄向文明邁進,《春秋》褒之賢之。一向以蠻夷自居的楚國,在與(yu) 華夏文明的不斷碰撞中,逐漸被華夏化。楚莊王對戰敗國鄭以仁義(yi) 待之,不乘勝追擊。而強大的援軍(jun) 晉國卻恃強淩弱,以為(wei) 可以在楚危難之際戰勝楚國。莊王毫不畏戰,以弱勝強。晉軍(jun) 大敗,其逃兵被割去的手指堆積眾(zhong) 多。莊王以為(wei) 兩(liang) 軍(jun) 交戰,百姓無罪,下令停止追擊,放掉晉兵。楚莊王以禮待之,不用詭計,以德化之,延續了“存亡繼絕”的王道之治,《春秋》對此加以褒揚。而對自視為(wei) 諸夏的晉國的不講誠信,乘虛而入以及對待士兵的殘忍之道則以蠻夷貶之。晉楚地位的變化,正如董仲舒所言,“《春秋》無通辭,從(cong) 變而移。今晉變為(wei) 夷狄,楚變為(wei) 君子,故移其辭以從(cong) 其事”(《春秋繁露·竹林》)。因此,傳(chuan) 統的“夷夏之辨”背後更蘊含著意味深遠的“夷夏之變”的深意。

 

春秋公羊學從(cong) “天下無外”的觀念中衍伸出“王者無外”的觀念,突出大一統的色彩。與(yu) 儒家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的傳(chuan) 統一致,“王者無外”在實現過程中也要經曆不同的階段。公羊學著名的“內(nei) 外之辯”,體(ti) 現了儒家在內(nei) 外治理中由近及遠進行教化的思路。晚清以康有為(wei) 為(wei) 代表的公羊學派通過重新闡釋《禮記·禮運》,申發大同與(yu) 小康之意,提出“夷夏之辨”的觀念最多是在小康時期,仍然隻是王道天下的“初級階段”,而華夷平等的大同時期才達到“王者無外”的“高級階段”。[20]康有為(wei) 的闡釋體(ti) 現了儒家繼承堯舜“天下為(wei) 公”的傳(chuan) 統,並將之形成為(wei) 一套“治亂(luan) 世-升平世-太平世”的曆史哲學,它對我們(men) 審視中西政治發展乃至全球化背景下的民族國家的演變有諸多啟示。

 

三、儒家政治傳(chuan) 統對世界治理的啟示

 

當今世界仍處於(yu) 以民族國家為(wei) 主體(ti) 的階段,美國對國際社會(hui) 的主導正在形成一種帝國式的支配。這種支配既不同於(yu) 羅馬帝國的武力征服,也不同於(yu) 大英帝國的殖民地托管,而是建立一種從(cong) 政治、經濟、軍(jun) 事到知識、文化和生活方式的全球總體(ti) 統治模式。美國致力於(yu) 在全球輸出自身的價(jia) 值標準,如若有國家膽敢違抗,便給其扣上“無賴國家”或“失敗國家”的帽子。美國式的新帝國“終於(yu) 變成了一個(ge) 悖論:以和平的名義(yi) 發動戰爭(zheng) ,以自由和民主的名義(yi) 來摧毀自由和民主,以人權的名義(yi) 來迫害他人,以各種道德的理由否定道德”。[21]因此,美國對世界的支配並沒有真正形成一種良性的世界秩序,而隻是使幾百年來民族國家諸神之爭(zheng) 的無秩序愈演愈烈。真正的治理意味著一種王道政治而非霸權政治,以德服人而非以力假人。真正的世界治理意味著一種“王道天下”,是將王道的精神推廣至天下,形成天下無外,天下一家的世界和平。鑒於(yu) 世界治理在當今仍然隻能是一種烏(wu) 托邦式的理想,民族國家仍然是國際社會(hui) 無法超越的基本單位,本文無意在在製度上提出根本變革,而隻是在觀念上提出一些走向世界治理的基本構想。

 

(一)構建王道天下的世界倫(lun) 理

 

正如宋代理學家陸九淵所言,東(dong) 海西海,皆同此理,世界倫(lun) 理構建的前提是全世界人與(yu) 人之間的相互感通,因此首先要從(cong) 根本上摒棄近代西方民族國家的敵我對立的思維。人類共同生活在一個(ge) 世界中,共同的存在先於(yu) 某個(ge) 個(ge) 人的存在,人類的和諧共處必將使每個(ge) 人都從(cong) 中獲益。中國傳(chuan) 統中的“家-國-天下”的倫(lun) 理一直致力於(yu) 破除對立衝(chong) 突的敵我思維,而一直主張“我”與(yu) 他人的共存。孔子的仁學正是在實踐中被中國人不斷踐行的“在世界中存在”。而西方的敵我對立的思維根本上與(yu) 其神道設教有關(guan) ,基督教的一神論、異端思想、末世審判更加加劇了異端思維在人類政治生活中的主宰作用。當然,西方傳(chuan) 統中與(yu) 民族國家不同的世界主義(yi) 傳(chuan) 統對構建世界倫(lun) 理也非常有益。例如,烏(wu) 爾裏希. 貝克提出,將同情納入政治,使其作為(wei) 一種基本的全球倫(lun) 理,從(cong) 而通過對自我與(yu) “他者”關(guan) 係的調整,改變利益政治本身的無情。[22]如果能夠將仁學和同情的精神在全世界弘揚,那麽(me) 即使在全球化的時代民族與(yu) 文化衝(chong) 突不斷,也不至於(yu) 將“文明的衝(chong) 突”定格為(wei) 我們(men) 時代的特色,因為(wei) “文明的衝(chong) 突”背後是西方中心主義(yi) 的文明與(yu) 野蠻的對立,也是民族國家劃分敵我的異端思維的再現。

 

其次,人權與(yu) 民主作為(wei) 世界倫(lun) 理需要有一定界限。西方當代政治哲學家羅爾斯與(yu) 哈貝馬斯在構建世界倫(lun) 理時,都看到了民族國家的自利,因此世界倫(lun) 理的基礎要在一定程度上超越民族國家。羅爾斯在《萬(wan) 民法》中提出“萬(wan) 民法”的八條準則,都是對“人民”的要求,而不是對“國家”的要求,就是為(wei) 了突出不同於(yu) 民族國家的“人民”所包含的道德與(yu) 正義(yi) 色彩。然而“萬(wan) 民法”仍然是羅爾斯有關(guan) 國內(nei) 政治自由主義(yi) 在世界的推衍,其根本上是權利義(yi) 務,而不涉及德性倫(lun) 理。尤其是在“萬(wan) 民法”中,羅爾斯肯定自由民主國家可以對所謂的“法外國家”進行合法的幹涉,根據就是“人民要尊重人權”。[23]這顯然為(wei) 當今西方國家以人權為(wei) 由發起的“單邊主義(yi) 戰爭(zheng) ”提供了思想支持。哈貝馬斯雖然心儀(yi) 康德《永久和平論》中“世界公民”的構想,但在具體(ti) 需要達成的共識中,特別強調了“對人權的標準達成意見一致”。這種“人權高於(yu) 主權”的主張與(yu) 羅爾斯對“法外國家”的合法幹預如出一轍,都會(hui) 導致帝國主義(yi) 式的對他國主權的蠻橫幹預。[24]近年來中東(dong) 地區的動蕩多由此種理論的實踐釀成,非但沒有促進世界和平,反而增加了局部混亂(luan) 。從(cong) 根本上看,西方思想家將人權看作普世主義(yi) 的倫(lun) 理,其標準恰恰是西方近代啟蒙思想的價(jia) 值,卻沒有看到其他文明與(yu) 國家可以基於(yu) 自己的曆史與(yu) 文化,擁有不同於(yu) 西方啟蒙思想的人權理念。如果各國不能以仁學和同情的精神為(wei) 根本,對人權的內(nei) 涵進行協商討論,而是僵硬地將西方的啟蒙思想視為(wei) 不容討論的公理,這仍然是文明優(you) 越論和文化霸權思想的延續。

 

同理,民主作為(wei) 世界倫(lun) 理也決(jue) 不能以西方民主為(wei) 標準來達成所謂的國際社會(hui) 的普遍一致。其一,民主在國內(nei) 社會(hui) 並非萬(wan) 能的。民主會(hui) 被強勢力量、金錢以及市場扭曲。“民主赤字”體(ti) 現為(wei) 投票率的下降,政黨(dang) 的衰落,民眾(zhong) 對各種政治機構和政治人物的信任度下降。選舉(ju) 民主的實踐表明,資源分布的不平等導致參與(yu) 的不平等,參與(yu) 的不平等導致代表性不平等,代表性不平等導致對決(jue) 策影響的不平等,而對決(jue) 策影響的不平等又反過來影響資源不平等。民主會(hui) 被策略性的投票誤導,所以沒有一種程序公正的民主能夠達到實質公正的結果,甚至可能產(chan) 生非常可怕的後果。[25]因此,民主常常需要根據一國國情和曆史文化的積澱進行調整,例如以法治約束民主,以德性提高民主。其二,民主在國際社會(hui) 中更加難以實現。聯合國雖然以平等的主權國家為(wei) 基本單位,但安理會(hui) 常任理事國的否決(jue) 權顯然否定了其他國家平等的民主權利。民族國家為(wei) 主的國際秩序長期以來都是由實力強大的國家來主導,現實中美國常常操縱聯合國的決(jue) 策,甚至公然違背多數國家已然達成的協議,美國反對為(wei) 保護國際環境設立減排標準的《京都議定書(shu) 》與(yu) 《哥本哈根協議》即為(wei) 明證。理性的商談民主在國內(nei) 政治中都困難重重,在國際政治中更是虛無縹緲。因此,在國際社會(hui) 的治理中,我們(men) 應該更審慎地對待民主,用王道天下的倫(lun) 理調和民主,不僅(jin) 注重平等精神,更應注重仁義(yi) 的道義(yi) 。

 

(二)中國在構建世界倫(lun) 理中的角色定位

 

要構建王道天下的世界倫(lun) 理,中國需要在其中發揮重大作用。首先,在國內(nei) 政治中,中國應該繼承王道政治的傳(chuan) 統,修王政與(yu) 德教。對此經常會(hui) 產(chan) 生兩(liang) 種疑問。其一,王道政治是中國的封建傳(chuan) 統,強調德治,忽視法治,在現代國家早已過時。其二,王道政治是前現代政治,中國早已進入現代民族國家,實行王道政治,會(hui) 損害中國的國家利益。關(guan) 於(yu) 第一點疑問,需要弄清王道政治的內(nei) 涵與(yu) 實質。如前所述,王道政治並非維護一家一姓的君主政治,而是維護天下為(wei) 公的大道。所謂的對“封建專(zhuan) 製”的批判並不能將矛頭針對王道政治。王道政治的內(nei) 涵包括禮樂(le) 刑政,也即包括德治與(yu) 法治的內(nei) 容,但主張“德主刑輔”,以德治來指導法治。對於(yu) 中國建立法治國家,援禮入法,援德入法,這種王道政治的思路可謂善莫大焉,既可以克服呆板的教條主義(yi) 法理思維,又可以彌補空洞的德治本身的脆弱與(yu) 乏力。關(guan) 於(yu) 第二點疑問,需要正確看待民族國家的利弊。近代中國被強迫納入民族國家體(ti) 係,國家倫(lun) 理由“王道天下”轉變為(wei) “民族國家”的倫(lun) 理。經過一百多年仁人誌士的奮鬥,中國終於(yu) 擺脫了弱國的屈辱,在政治與(yu) 經濟上逐漸步入強國的行列。然而國家的有識之士切不可急功近利,以為(wei) 可以憑借民族國家利益政治的邏輯,將來可以與(yu) 美國抗衡,甚至趕超美國,一躍成為(wei) 世界霸主。如前所述,民族國家構建的國際秩序根本上是諸神之爭(zheng) 的無秩序,是王道的式微和霸道的崛起。對此,近代中國如康有為(wei) 、章太炎等思想家早有清醒的認識。康有為(wei) 將民族國家看作治亂(luan) 世的初級階段,旨在以中國傳(chuan) 統的王道天下來逐步克服民族國家的缺陷,逐漸實現太平世人類大同的高級階段。因此,中國在走向世界強國時,更應該認清民族國家的利弊,立足於(yu) 自身的傳(chuan) 統,構建自身的文化,堅持行王道,這樣才會(hui) 樹立中國在世界上不同於(yu) 美國的威信。反之,一味以國家利益的現實邏輯來處理對外關(guan) 係,放棄“君子固窮”的原則,隻會(hui) 走向“小人窮斯濫矣”。

 

其次,在國際政治中,中國應該積極弘揚王道天下的傳(chuan) 統,將其融入對世界倫(lun) 理的構建中。有人會(hui) 問,王道天下政治的“吸引力”對於(yu) 某些“非正義(yi) 國家”是無力的。對此,中國應以平常心待之。“物之不齊,物之情也”,不可能要求每個(ge) 國家都會(hui) 欣然接受王道,但也不能動輒對之以武力威脅和文化征服。中國傳(chuan) 統是“王者不治夷狄”,隻要形成良好的王道的國際輿論,又何必在意那些“夷狄”呢?即使一定要與(yu) “夷狄”打交道,甚至到了使用武力的地步,也必須十分節製,時刻牢記“興(xing) 滅國,繼絕世”的傳(chuan) 統,而不是從(cong) 肉體(ti) 和精神上徹底消滅“夷狄”。又有人會(hui) 問,中國弘揚王道天下的傳(chuan) 統,是否會(hui) 因其強大的文化自信導致中國文化中心主義(yi) ?[26]對此要明確,文化自信並非文化自大。文化自信依靠其文化自身的吸引力,使“近者悅而遠者來”;文化自大依靠狂妄的固步自封和頤指氣使,最終隻能以武力為(wei) 後盾。堅持用夏變夷,是堅持王道天下的道德政治,反對自私自利的霸道政治。另有人會(hui) 問,如何用中國王道天下的傳(chuan) 統對民主的世界倫(lun) 理進行更化?對曰:民主本身有其難以克服的弊端,王道天下的傳(chuan) 統強調“民心”和“民意”,即儒家所說的“以民為(wei) 本”,可以與(yu) 民主相結合,以民本化民主,構建有中國特色的民主。民主的優(you) 點在於(yu) 重視平等的精神,重視每個(ge) 人的權利,缺點在於(yu) 漠視人與(yu) 人之間天然的差異,因而忽視賢良人士應該在政治中發揮更大作用。民本的優(you) 點在於(yu) 重視民心民意,重視賢德在政治中的根本地位,缺點在於(yu) 往往由賢良人士“為(wei) 民做主”,因而容易忽視民眾(zhong) 自身的深層訴求和參政意願。如果能將民本與(yu) 民主結合,以民本化民主,那麽(me) 民主政治本身的平庸性就可以得以克服。如果能將其推廣到世界治理中,不同國家雖然有基於(yu) 民主原則的平等投票權,但最終應由奉行王道天下原則的國家擁有最終決(jue) 定權。

 

四、結語

 

世界治理是一個(ge) 頂尖級的難題,因而對其構想更多是一種政治哲學層麵的構想。然而正因其艱難,更顯出世界治理對於(yu) 人類和諧共存之可貴。正如康德所預言,以民族國家為(wei) 主體(ti) 的國際政治秩序隻能是“走向墳場的和平”,[27]要構建國際政治新秩序,必須對西方民族國家的政治傳(chuan) 統及其實踐進行深入反思。儒家“王道天下”的政治傳(chuan) 統有千年曆史,我們(men) 不能因其在近代中國與(yu) 西方民族國家的國際較量中失敗,而徹底否定其對世界治理與(yu) 人類和平的長遠意義(yi) 。當然,我們(men) 也不能對“王道天下”的傳(chuan) 統盲目樂(le) 觀,而忽視在從(cong) 堯舜周孔經秦漢至宋元明清的曆史實踐中,其博大精深的內(nei) 涵在不斷萎縮,其鮮活的生命力在不斷僵化。“中國道路的討論,一定要和對中華文明的整體(ti) 性重新認識結合起來”,[28]這種整體(ti) 性既包含中華文明傳(chuan) 統自身的演變,又包含中西文明的碰撞與(yu) 較量。恰恰如此,今日中國學者擁有難得的機遇,中國正在參與(yu) 新世界的構建,中國學者因而更有可能締造一種以世界化的中國和中國化的世界為(wei) 主題的世界政治學。

 

注釋:

 

[1] 鄭永年:《通往大國之路:中國的知識重建和文明複興(xing) 》,東(dong) 方出版社2012年版,第4-7頁。

 

[2] 牟宗三畢生以儒學傳(chuan) 統翻譯康德,試圖從(cong) 儒學傳(chuan) 統中開出民主與(yu) 科學的“新外王”。牟宗三:《政道與(yu) 治道》,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06年版,第8-16頁。李澤厚劃分“宗教性道德”與(yu) “社會(hui) 性道德”,前者突出儒家的“情本體(ti) ”特色,後者則堅持羅爾斯政治自由主義(yi) 的權利哲學,其思想路徑與(yu) 新儒家的“儒家自由主義(yi) ”殊途同歸。李澤厚:《人類學曆史本體(ti) 論》,天津社會(hui) 科學院出版社2008年版,第103-124頁。

 

[3] 蔣慶:《再論政治儒學》,華東(dong) 師範大學出版社2011年版,第9-22頁。

 

[4] 安東(dong) 尼·吉登斯:《民族國家與(yu) 暴力》,胡宗澤譯,北京三聯書(shu) 店1998年版,第147頁。

 

[5] 馬基雅維利:《君主論》,潘漢典譯,商務印書(shu) 館1997年版,第24-29頁;[英]霍布斯:《利維坦》,黎思複譯,商務印書(shu) 館1985年版,第97-121頁。

 

[6] 孫磊:《行動、倫(lun) 理與(yu) 公共空間:漢娜·阿倫(lun) 特的交往政治哲學研究》,北京師範大學出版社2013年版,第51-52頁。

 

[7] 埃裏克·霍布斯鮑姆:《民族與(yu) 民族主義(yi) 》,李金梅譯,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9頁。

 

[8] 本尼迪克特·安德森:《想象的共同體(ti) :民族主義(yi) 的起源與(yu) 散布》,吳叡人譯,上海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第5-7頁。

 

[9] 漢斯·摩根索:《國家間政治:權力鬥爭(zheng) 與(yu) 和平》,徐昕等譯,北京大學出版社2012年版,第311頁。

 

[10] 尤爾根·哈貝馬斯:《歐洲民族國家》,曹衛東(dong) 譯,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134-138頁

 

[11] 卡爾·施密特:《政治的概念》,劉宗坤等譯,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138-139頁。

 

[12] 漢斯·摩根索:《國家間政治:權力鬥爭(zheng) 與(yu) 和平》,第315、331頁。

 

[13] 趙汀陽:《天下體(ti) 係的現代啟示》,《文化縱橫》2010年第6期。

 

[14] 許倬雲(yun) :《西周史》,北京三聯書(shu) 店2012年版,第30頁。

 

[15] 趙汀陽:《天下體(ti) 係的現代啟示》,第38頁。

 

[16] 姚中秋:《華夏治理秩序史·封建》,海南出版社2012年版,第771-799頁。

 

[17] 實際上,諸子百家中不僅(jin) 儒家提倡“王道天下”,墨家和道家都對此有諸多闡釋。本文主要從(cong) 內(nei) 外政治的理念及其實踐的角度出發,故主要討論儒家“王道天下”的傳(chuan) 統。

 

[18] 幹春鬆:《重回王道:儒家與(yu) 世界秩序》,華東(dong) 師範大學出版社2012年版,第25-29頁。

 

[19] 鄭開:《德禮之間:前諸子時期的思想史》,北京三聯書(shu) 店2009年版,第103-108頁。

 

[20] 幹春鬆:《重回王道:儒家與(yu) 世界秩序》,第45-50頁。

 

[21] 趙汀陽:《天下體(ti) 係:世界製度哲學導論》,江蘇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第114-115頁。

 

[22] 烏(wu) 爾裏希·貝克:《世界主義(yi) 的觀點:戰爭(zheng) 即和平》,楊祖群譯,華東(dong) 師範大學出版社2008年版,10頁。

 

[23] 約翰·羅爾斯:《萬(wan) 民法》,張曉輝譯,吉林出版集團2013年版,第17-18,34-36頁。

 

[24] 尤爾根·哈貝馬斯:《論康德的永久和平觀念》,曹衛東(dong) 譯,第212頁。

 

[25] 王紹光:《民主四講》,北京三聯書(shu) 店2008年版,第242-246頁;趙汀陽:《天下體(ti) 係:世界製度哲學導論》,第152頁。

 

[26] 近年來關(guan) 於(yu) “儒家民族主義(yi) ”的爭(zheng) 論即圍繞此問題展開。參見貝淡寧:《儒家與(yu) 民族主義(yi) 能否相容?》,《文化縱橫》2011年第6期;唐文明:《從(cong) 儒家拯救民族主義(yi) 》,《文化縱橫》,2011年第10期。

 

[27] [德]康德:《永久和平論》,《曆史理性批判文集》,何兆武譯,商務印書(shu) 館1990年版,第97頁。

 

[28] 甘陽:《中國道路還是中國模式?》,《文化縱橫》2011年第10期。

 

責任編輯:姚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