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陽明以心學解《易》內(nei) 在理路探析——以陽明論《易》之為(wei) 書(shu) 和“卜筮”為(wei) 例
作者:彭鵬
來源:《周易研究》2015年第六期
時間:孔子二五六八年歲次丁酉十一月初四日壬午
耶穌2017年12月21日
摘要:陽明作為(wei) 心學大家,其心學理論合法性地位的確立,離不開對於(yu) 經典的詮釋與(yu) 解讀。本文主要以陽明“《易》也者,誌吾心之陰陽消息者也”、“卜筮者,不過求決(jue) 狐疑,神明吾心而矣”兩(liang) 個(ge) 觀點為(wei) 切入點,將陽明之具體(ti) 心學觀點與(yu) 《周易》之文本相結合,探析陰陽以心學解《易》的原則、形式及其旨歸,並在此基礎上,力圖為(wei) 陽明心學的經典依據探索出一條易學道路。
王陽明深明易道,他的心學與(yu) 易學有著密切的關(guan) 係。研究者普遍認為(wei) ,陽明的心學體(ti) 係的建立離不開對《周易》思想的吸收、借鑒和發揮。[1]他的心學理論的建構與(yu) 發展,對於(yu) 易學之吸收改造,主要表現在兩(liang) 方麵:其一,他從(cong) 文本角度出發,以《文言》“知至至之”作為(wei) 他的“知行合一”和“致良知”思想的經典依據。[2]其二,吸收程頤易學“體(ti) 用一源,顯微無間”的理論模型詮釋良知本體(ti) ,[3]對於(yu) 良知難以理解的問題,他提出“良知即是易”的觀點解釋。但這隻是陽明心學與(yu) 易學關(guan) 係中,心學對於(yu) 易學的吸收與(yu) 借鑒的一麵,而陽明如何運用其心學理論重新詮釋易學之一麵卻並沒有體(ti) 現出來。陽明認為(wei) “聖人之學,心學也”(《王陰明全集》,第245、256頁),但作為(wei) 聖人之學的重要組成部分的易學,如何是心學?亦或者說,易學體(ti) 現了何種心學特色,陽明卻有觀點,學界則很少關(guan) 注。有鑒於(yu) 此,本文以陽明“《易》也者,誌吾心之陰陽消息者也”、“卜筮者,不過求決(jue) 狐疑,神明吾心而已”的觀點為(wei) 切入點,探析陽明以心學解《易》之內(nei) 在理路,進而從(cong) 易學的角度,探析陽明“聖人之學,心學也”的觀點,為(wei) 陽明心學的理論源泉探尋出一條易學道路。
一、《易》也者,誌吾心之陰陽消息者也
如何解讀經典,是每個(ge) 學者都必須要麵對的一個(ge) 問題,而儒學的發展也正是在對經典的解讀過程中發展起來的。正是出於(yu) 此種解經進路,陽明在分論六經之時,對於(yu) 作為(wei) 六經之首的《周易》,提出了異於(yu) 前人的見解,他說:
是常道也,以言其陰陽消息之行焉,則謂之《易》。(《王陽明全集》,第254頁)
六經者非他,吾心之常道也。故《易》也者,誌吾心之陰陽消息者也。(《王陽明全集》,第254頁)
陽明將《易》理解為(wei) 是言“陰陽消息之行”之書(shu) ,這一觀點承襲了自先秦以來學者對於(yu) 《周易》古經的基本看法。眾(zhong) 所周知,以“陰陽”這對範疇解《易》,是易學的最基本特征之一,因此,陽明提出“是常道也,以言其陰陽消息之行焉,則謂之《易》”的觀點,並無新意可言,但是當他的話鋒一轉,認為(wei) “六經者非他,吾心之常道也。故《易》也者,誌吾心之陰陽消息者也”這種觀點,則迥異於(yu) 前人,因為(wei) 從(cong) 前解六經者,從(cong) 未有人將六經所包含之常道攝歸於(yu) 吾心(本心),而是認為(wei) 六經各有側(ce) 重,其所含之常道,範圍天地,尤其是其中的《易經》,被尊為(wei) 六經之首,更是如此。因此,王陽明這種觀點的合理性,就值得學者深入考量。
眾(zhong) 所周知,在陽明的心學體(ti) 係中,在指稱道德本體(ti) 時,“心”與(yu) “良知”是一樣的,“《易》也者,誌吾心之陰陽消息者也”,這裏的“吾心”亦可作“良知”來解讀。而以“良知”衡定經典,又是王陽明於(yu) 心學成熟之後,解讀經典的總原則,王陽明說:“聖賢垂訓,有書(shu) 不盡言,言不盡意者。凡看經書(shu) ,要在致吾之良知,取其有益於(yu) 學而已。則千經萬(wan) 典,顛倒縱橫,皆為(wei) 我之所用。一涉拘執比擬,則反為(wei) 所縛。”(《王陽明全集》,第214頁)又說:“隻致良知,雖千經萬(wan) 典,異端曲學,如執權衡,天下輕重莫逃焉,更不必支分句析,以知解接人也。”(《王陽明全集》,第977頁)“吾心”與(yu) “良知”在本體(ti) 層麵的等同關(guan) 係,為(wei) 我們(men) 理解陽明的“易也者,誌吾心之陰陽消息者也”指明了方向——可以從(cong) 陽明論“良知”的思想角度來解讀。
陽明認為(wei) ,每個(ge) 道德主體(ti) 之所以能夠在具體(ti) 的道德境遇中,隨時知是知非,或動靜語默皆合乎法度,皆是因為(wei) 每個(ge) 人都有“良知”,並且這個(ge) “良知”隨時都在發生作用,每個(ge) 道德主體(ti) 若能在日常用倫(lun) 常中,純任“良知”作主宰,就能夠成就完滿的道德人格。正是在此意義(yi) 上,陽明說:“良知隻是個(ge) 是非之心,是非隻是個(ge) 好惡。隻好惡,就盡了是非;隻是非,就盡了萬(wan) 事萬(wan) 變。”(《王陽明全集》,第111頁)而所謂的“吾心之陰陽消息”,就是每個(ge) 道德主體(ti) 之良知(吾心)自然發生作用的表現。學者研究《周易》就是要探索“吾心之陰陽消息”何以得其正的道理,陽明因此有言:“君子之於(yu) 六經也,求之吾心之陰陽消息而時行正,所以尊《易》也”。(《王陽明全集》,第255頁)而陽明所稱的“《易》者,吾心之陰陽動靜也;動靜不失其時,《易》在我也。”(《王陽明全集》,第1205頁)同樣也是在日用倫(lun) 常的道德層麵,倡明良知(本心)之作用,與(yu) “《易》也者,誌吾心之陰陽消息者也”一理同然。
如果僅(jin) 僅(jin) 是從(cong) 道德本體(ti) 來解釋陽明“《易》也者,誌吾心之陰陽消息者也”的觀點,陽明這種解讀《周易》的方式,顯然與(yu) 統解《易》方向不合。因為(wei) 在傳(chuan) 統觀點中,所謂的“《易》以道陰陽”所包含的一個(ge) 重要解釋維度就是探索這個(ge) 世界的宇宙本體(ti) 論問題。針對這一問題,易學史上提出了易本體(ti) 論、太極本體(ti) 論等思想。但是無論哪種思想,陰陽都在其中起著核心作用,正是通過“陰陽消息”天地得以成,萬(wan) 物得以生。這是易學一直以來所探討的根本性問題之一,幾乎是易學解讀者們(men) 所繞不過的。細細解讀陽明心學,我們(men) 可以發現陽明對於(yu) 良知思想的闡釋,其實亦有一宇宙本體(ti) 論的向度,隻是這一點一直以來並不為(wei) 主流學術圈所重視或認同。
先生曰:“良知是造化的精靈。這些精靈,生天生地,成鬼成帝,皆從(cong) 此出,真是與(yu) 物無對。人若複得他完完全全,無少虧(kui) 欠,自不覺手舞足蹈,不知天地間更有何樂(le) 可代。”(《王陽明全集》,第104頁)
對於(yu) “良知是造化的精靈,這些精靈,生天生地,成鬼成帝,皆從(cong) 此出,真是與(yu) 物無對”這段文字,許多人理解的並不一樣。陳來認為(wei) ,如果孤立的就這一條材料而言,表明陽明在存有論上有以良知為(wei) 宇宙本體(ti) 的思想,固然可以這樣理解,但這一思想在整個(ge) 陽明思想中並不能找到支持,因此,毋寧說這也是以文學性的誇張語言來表示的心為(wei) 萬(wan) 事主的思想。[4]而楊國榮則認為(wei) ,這裏的生天生地,並不是一種宇宙論上的生成關(guan) 係,而是心體(ti) 與(yu) 對象之間的意義(yi) 關(guan) 係。[5]
他們(men) 的解釋如果從(cong) 陽明思想的整體(ti) 來看,自有其合理之處,但如果證之於(yu) 陽明弟子王畿之論,則可知“良知是造化的精靈”於(yu) 陽明心學而言,並非是一種“以文學性的誇張語言而表示的心為(wei) 萬(wan) 事主”的思想,而是有著非常嚴(yan) 謹的理論根基。王畿說:“良知是造化之精靈,吾人當以造化為(wei) 學。造者,自無而顯於(yu) 有;化者,自有而歸於(yu) 無。不造則化之源息,不化則造之機滯。吾之精靈,生天生地,生萬(wan) 物,而天地萬(wan) 物又歸於(yu) 無。無時不造,無時不化,未嚐有一息之停。”[6]王畿這種亦視“良知是造化之精靈”的觀點無疑是源自於(yu) 陽明,[7]因此我們(men) 可以推知陽明關(guan) 於(yu) 良知作為(wei) 宇宙本體(ti) 論的詮釋向度,並不是隨口之言,而是必然有其理由,這個(ge) 理論根基就在於(yu) 易學。我們(men) 知道《易傳(chuan) 》對天地萬(wan) 物的產(chan) 生,作了一宇宙論的說明,這一點自漢以來為(wei) 學者所普遍重視,而陽明以易學準良知學,因此,從(cong) 他的良知學說的角度,對於(yu) 天地萬(wan) 物的產(chan) 生作一宇宙論的說明,也是理所當然的,他視良知為(wei) 造化的精靈“生天生天,成鬼成帝”即是有鑒於(yu) 此。
綜上所述,陽明“《易》也者,誌吾心之陰陽消息者也。”有三重解釋維度,一是從(cong) 道德哲學出發,作為(wei) 道德主體(ti) 之道德本心(良知),於(yu) 日用倫(lun) 常中隨時知是知非主宰人們(men) 的道德生活,使個(ge) 人行為(wei) 合乎法度而得其正;二是從(cong) 價(jia) 值賦予的維度,認為(wei) 是心體(ti) 與(yu) 對象之間的意義(yi) 關(guan) 係,良知的陰陽消息成就了天地萬(wan) 物的價(jia) 值意義(yi) [8];三是從(cong) 宇宙本體(ti) 論的角度,指的是吾心(良知)通過陰陽消息生天生地,在鬼成帝,創生萬(wan) 物。而這三種維度,又因皆是吾心(良知)的功能或作用,是以又有著內(nei) 在的一體(ti) 性。正是通過“吾心之陰陽消息”,每個(ge) 道德主體(ti) 所存在的世界先獲得了宇宙論或價(jia) 值論上存有論的說明,人們(men) 的日用倫(lun) 常所依存的世界場域才得以向敞開,人們(men) 的行為(wei) 才有了可靠而為(wei) 真的終極根基根據,通過良知自作主宰而成就個(ge) 體(ti) 的完滿道德人格的人生應然追求才得以不可動搖的確立起來。而陽明以心學解《易》的內(nei) 在理路契合《易》之精神,從(cong) 這個(ge) 維度分析,亦得到了有力的說明。
二、卜筮者,不過求決(jue) 狐疑,神明吾心而已
《易》本為(wei) 卜筮之書(shu) ,《漢書(shu) 》中的《藝文誌》和《儒林傳(chuan) 》嚐言:“及秦燔書(shu) ,而《易》為(wei) 卜筮之事,傳(chuan) 者不絕也”;[9]“及秦禁學,《易》為(wei) 筮卜之書(shu) ,獨不禁,故傳(chuan) 受者不絕也”。[10]但由於(yu) 人們(men) 篤信孔子刪定六經並作《易傳(chuan) 》,隨著漢代經學的發展,《周易》於(yu) 六經中的地位不斷提高,不僅(jin) 成為(wei) 六經之首,更是其餘(yu) 五經之原,《漢書(shu) ·藝文誌》說:“六藝之文:《樂(le) 》以和神,仁之表也;《詩》以正言,義(yi) 之用也;《禮》以明體(ti) ,明者著見,故無訓也;《書(shu) 》以廣聽,知之術也;《春秋》以斷事,信之符也。五者,蓋五常之道,相須而備,而《易》為(wei) 之原。”[11]大多數學者們(men) 對於(yu) 《易》本為(wei) 卜筮之書(shu) ,這一基本事實,反而避而不談,無論是漢代象數學派還是後來的義(yi) 理派,都注重對於(yu) 《周易》中所包含的天人之道的探求與(yu) 研究。尤其至宋朝,自胡瑗視《周易》為(wei) “極天地之淵蘊,盡人事之終始”的王者之書(shu) ,和周敦頤讚《易》說:“大哉《易》也,性命之源乎”之後,《周易》又成為(wei) 理學家們(men) 以心性論為(wei) 根基的貫通天人的理學思想的深層理論根柢,以心性義(yi) 理以解《易》,成為(wei) 理學家們(men) 解讀、闡發《周易》的主流,其中的顛峰之作就是程頤的《程氏易傳(chuan) 》,以至於(yu) 易學發展到朱子之時,人們(men) 對於(yu) 《易》本為(wei) 卜筮之書(shu) ,更是諱言。朱熹對於(yu) 後來儒者解《易》不講卜筮而解《易》難通的弊端作了說明,他說:“《易》所以難讀者,蓋《易》本是卜筮之書(shu) ,今卻要就卜筮中推出講學之道,故成兩(liang) 節工夫。”又說:“據某看來,聖人作《易》,專(zhuan) 為(wei) 卜筮。後來儒者諱道是卜筮之書(shu) ,全不要惹他卜筮之意,所以費力。”[12]
針對儒者解《易》,因為(wei) 忽視《易》本為(wei) 卜筮之書(shu) 而偏重詮釋其中義(yi) 理導致《易》難以解讀、失其本來麵目的解易風氣,朱子重提《易》本為(wei) 卜筮之書(shu) ,並反複其辭,不厭其煩的予以說明,力圖糾正時人解《易》之弊。對於(yu) 程頤所作之《程氏易傳(chuan) 》,朱熹評價(jia) 說:《易傳(chuan) 》義(yi) 理精,字數足,無一毫欠闕。他人著工夫補綴,亦安得如此自然!隻是於(yu) 本義(yi) 不相合。《易》本是卜筮之書(shu) ,卦辭、爻辭無所不包,看人如何用。程先生隻說得一理。”又說:“伊川見得個(ge) 大道理,卻將經為(wei) 合他這道理,不是解《易》”[13],朱熹首先承認了程頤的《易傳(chuan) 》所蘊含的義(yi) 理非常精到,沒有一毫欠闕,但他又認為(wei) ,程頤的《易傳(chuan) 》,不是在解《易》,而是用《易》來牽合他所見之大道理,失卻了《易》之本義(yi) 。
程頤以義(yi) 理解《易》和朱熹陳說《周易》本為(wei) 卜筮之書(shu) 的觀點,都對於(yu) 後世產(chan) 生了重大影響。明代科舉(ju) 《五經》皆主古注疏及宋儒,其中《易》主程、朱,胡廣奉命編撰的《周易大全》就推崇程、朱二人之注本。因此如何處理易學中的義(yi) 理與(yu) 卜筮的問題,就成了學者必須麵對的一個(ge) 問題,而陽明的卜筮觀的提出即是對於(yu) 這一問題的回應,又是借對於(yu) 這一問題的回答倡明心學。
問:“《易》,朱子主卜筮,程傳(chuan) 主理,何如?”先生曰:“卜筮是理,理亦是卜筮。天下之理孰有大於(yu) 卜筮者乎?隻為(wei) 後世將卜筮專(zhuan) 主在占卦上看了,所以看得卜筮似小藝。不知今之師友問答,博學、審問、慎思、明辨、篤行之類,皆是卜筮,卜筮者,不過求決(jue) 狐疑,神明吾心而已。《易》是問諸天人,有疑自信不及,故以《易》問天;謂人心尚有所涉,惟天不容偽(wei) 耳。”(《王陽明全集》,第102頁)
從(cong) 上述材料可以看出,陽明是通過會(hui) 通卜筮與(yu) 義(yi) 理,將義(yi) 理納之於(yu) 卜筮的方式,來調解程、朱解易不同立場之矛盾,並據此陳述了自己對於(yu) 卜筮的理解。在陽明看來,卜筮不是專(zhuan) 主在占卦上的小藝,所以一切諸如師友問題、博學、審問、慎思、明辨、篤行之類能夠“求決(jue) 狐疑,神明吾心”的行為(wei) ,皆可稱之為(wei) “卜筮”。
陽明將卜筮理解為(wei) “不過求決(jue) 狐疑,神明吾心而已”,其中“求決(jue) 狐疑”合乎古義(yi) 。《尚書(shu) ·洪範》“九疇”中的第七疇為(wei) “稽疑”,即以“卜筮”為(wei) 主要方法,其文曰:“汝則有大疑,謀及卿士,謀及庶人,謀及卜筮。”而《左傳(chuan) ·桓公十一年》又稱:“卜以決(jue) 疑,不疑,何卜?”《禮記·曲禮》:“龜為(wei) 卜,策為(wei) 筮,卜筮者,先聖王之所以使民信時日,敬鬼神,畏法令也。所以使民決(jue) 嫌疑,定猶與(yu) 也。”但“神明吾心”四字,則不見之於(yu) 古義(yi) ,這即是陽明對於(yu) 卜筮理解的新義(yi) 之所在,也是其心學匯通易學的關(guan) 節點之一。“神明吾心”四字,與(yu) 陽明的心學修養(yang) 工夫化關(guan) 係密切。關(guan) 於(yu) 修養(yang) 工夫論陽明多有陳述,其中最為(wei) 人所稱道的是“致良知”,然而借用《中庸·第二十章》之“博學之、審問之、慎思之、明辨之、篤行之”以發明其心學工夫,亦屢見於(yu) 陽明思想當中:
是故君子之學,惟求得其心。雖至於(yu) 位天地,育萬(wan) 物,未有出於(yu) 吾心之外也。孟氏所謂“學問之道無他,求其放心而已矣”者,一言以蔽之。故博學者,學此者也;審問者,問此者也;慎思者,思此者也;明辯者,辯此者也;篤行者,行此者也。心外無事,心外無理,故心外無學。(《紫陽書(shu) 院集序》,載《王陽明全集》,第239頁)
君子之學,心學也。心,性也;性,天也。聖人之學純乎天理,故無事於(yu) 學。下是,則心有不存而汩其性,喪(sang) 其天矣,故必學以存其心。學以存其心者,何求哉?求諸其心而已矣。求諸其心何為(wei) 哉?謹守其心而已矣。博學也,審問也,慎思也,明辯也,篤行也,皆謹守其心之功也。(《謹齋說》,載《王陽明全集》,第254頁)
上述兩(liang) 則材料,陽明都是在強調“君子之學”即是“心學”的觀點,舍心而無所謂學,是以博學、審問、慎思、明辨、篤行之功夫之指向皆是“此心”,目的是為(wei) 了“求得其心”、“謹守其心”。然而,當陽明的這種為(wei) 學工夫指向與(yu) 易學結合起來之後,他的理論特征又有所轉變。他視所有能“求決(jue) 狐疑,神明吾心”之事皆為(wei) “卜筮”。因此,在他的思想體(ti) 係中,心學理論落實到工夫層麵上,“卜筮”二字盡可該之。且與(yu) 前期“博學、審問、慎思、明辨、篤行”工夫論的指向為(wei) “求得其心”、“謹守其心”相比,將“博學、審問、慎思、明辨、篤行”的工夫視為(wei) 卜筮並指向“神明吾心”意蘊則更為(wei) 豐(feng) 富,因為(wei) “求得其心”與(yu) “謹守其心”之“得”與(yu) “守”偏重強調的是道德主體(ti) 通過工夫修養(yang) 對道德本心的自覺與(yu) 操持,而“神明吾心”則在此基礎之上,還更強調道德主體(ti) 對於(yu) 道德本心於(yu) 日用倫(lun) 常中的發用須精熟純然,並使其神妙光明地昭示出來。
不過,陽明這種卜筮觀中的“神明吾心”四字,如果我們(men) 細細考量,仍然可以從(cong) 《易傳(chuan) 》中找到其源頭。“神明”這個(ge) 詞屢見於(yu) 先秦典籍中,於(yu) 《易傳(chuan) 》凡五見,或拆而用之,或連用。其意有二:其一、指外在主宰萬(wan) 物的神祗,[14]如“於(yu) 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類萬(wan) 物之情。”(《係辭下》)“陰陽合德而剛柔有體(ti) ,以體(ti) 天地之撰,以通神明之德。”(《係辭下》)“昔者聖人之作《易》也,幽讚於(yu) 神明而生蓍”(《說卦》);其二、是由“神明”二字名詞動用,抽象引申出來的意義(yi) ,指使某東(dong) 西之神妙光明彰顯出來。於(yu) “幽讚於(yu) 神明而生蓍”,荀爽注曰:“神者在天,明者在地。神以夜光,明以晝照。”[15]荀爽的注釋本於(yu) 《莊子·天下》之“神何由降,明何由出”,在他們(men) 的看來,“神”、“明”的作用非常相似,指的皆是能光明世界使萬(wan) 物得以顯現的那種存在。《係辭上》中所稱的“聖人以此齋戒,以神明其德夫”之“神明”二字,指的就有光明的意思,“神明其德”就是使其德行神妙光明彰顯出來。“化而載之存乎變,推而行之存乎通,神而明之存乎其人。默而成之,不言而信,存乎德行。”(《係辭上》),此處“神而明之”之“神明”雖然分開,但其意與(yu) “神明其德”之“神明”的意思是一致的。
陽明謂卜筮是“神明吾心”之“神明”二字,即是取之於(yu) 《易傳(chuan) 》中的“神明”第二層意義(yi) 。通過這種工夫論意義(yi) 上的“卜筮”,每個(ge) 存在主體(ti) 皆可以祛除疑惑並使本心(良知)能夠神妙光明而於(yu) 日用倫(lun) 常中無滯礙的呈現出來,妙用無窮。
我們(men) 知道,陽明的良知思想,蘊含著易道最基本的卜筮預知吉凶的功能,但是,陽明接緒孔門以德性解易的傳(chuan) 統,並不注重之,[16]相反,他對於(yu) 卜筮的理解突破了孔子及其後學的理解,他不再視卜筮為(wei) 一種術數,而是所有開顯本心神明本心的工夫之統稱,站在心學的立場,對於(yu) 卜筮的理解更為(wei) 圓融。眾(zhong) 所周知,自孔子解《易》之後,易學走向分化,一者延續傳(chuan) 統,繼續以卜筮解《易》,易學淪為(wei) 術數;一者注重《易》之為(wei) 書(shu) 其中所包含的天地人三才之道的探討,其解《易》之著作被視為(wei) 經學。《漢書(shu) ·藝文誌》將“經書(shu) 《易》”與(yu) “筮書(shu) 《易》”是分別列在《六藝略·易類》和《數術類·蓍龜類》中而不相雜,即是力證。而陽明則從(cong) 其心學體(ti) 係出發,視一切能“求決(jue) 狐疑,神明吾心”之行為(wei) ,不論是術數還是學聚問辨皆是卜筮。開顯出一種宏大的兼容並畜的解《易》氣象,這種占筮觀調和了傳(chuan) 統解《易》與(yu) 孔門解《易》的矛盾,[17]在更高的高度上,對於(yu) 《易》之為(wei) 書(shu) 是成德之書(shu) 作出了肯定。
三、餘(yu) 論
通過上文的分析並結合整體(ti) 的王陽明論《易》材料,可以看出,陽明以心學解《易》的內(nei) 在理路,體(ti) 現在以下三個(ge) 方麵:其一、以“致良知”為(wei) 準則,擇取《周易》文本中有益於(yu) 心學者而釋之。陽明釋《易》材料非常有限,其引用解讀者多如“知至至之”、“通乎晝夜之道而知”之類能發揮其“致良知”者,即是出於(yu) 此種原因。其二、就其形式而言,陽明不注重對《周易》文本本身的解讀,而是從(cong) 易學的基本問題著手,其以心學解《易》之實質不是解讀《周易》之文本,而是用心學解釋易學之基本問題,在解答易學基本問題的過程中闡發心學。其三、以“良知”或“吾心”為(wei) 核心範疇,倡明良知(吾心)本體(ti) 之大用,開顯心學修養(yang) 之工夫為(wei) 旨歸。陽明以心學解《易》之目的,不是為(wei) 了在易學領域之內(nei) ,說明易學問題,而是通過對於(yu) 易學問題的解讀,將易學納之於(yu) 心學之內(nei) 。
易學,對於(yu) 王陽明而言意義(yi) 非凡,即是他人生處於(yu) 困境之時的精神支柱與(yu) 寄托,又是其心學思想體(ti) 係建構的經典依據之一。王陽明認為(wei) ,聖人之學即是心學,並以聖學之傳(chuan) 承者自居,而這集中表現在陽明對於(yu) “致良知”思想的認識上,他說:“致知二字是千古聖學之秘”、(《王陽明全集》,第199頁)又說:“致良知之外無學矣,自孔孟既沒,此學失傳(chuan) 幾千年,賴天之靈,偶複有見,誠千古之一快!”(《王陽明全集》,第280頁)陽明對於(yu) 他的“致良知”學說很是自信,視其為(wei) 孔門“正眼法藏”:“區區所謂良知二字,乃是孔門正眼法藏!於(yu) 此見得真偽(wei) ,真是建諸天地而不驚,質諸鬼神而無疑,考諸三王而不謬,百世以俟聖人而不惑。”(《王陽明全集》,第185頁)在他看來,“良知“二字,乃是聖聖傳(chuan) 心之要,若能於(yu) 此見得明,則其他學說自然可洞然而明。
然而陽明視“聖人之學,心學也”的學說始終麵臨(lin) 著一個(ge) 重要問題,那就是經典依據是什麽(me) ?而作為(wei) 這一問題中一個(ge) 分支——聖人之學的重要組成部分的易學,其心學特色又體(ti) 現在什麽(me) 地方?這些問題都是陽明必須回答的,因為(wei) 這關(guan) 係到陽明心學理論得以確立的合法性問題,對於(yu) 存在的這些問題,陽明有著非常清醒的認識,這表現在陽明對經典的不斷詮釋解讀之中。
如何解讀經典,陽明的態度隨著其學說的不斷發展與(yu) 成熟也在發生著變化。龍場大悟之始,陽明將自己之所悟證之於(yu) 經,視經學為(wei) 聖人之學並以之作為(wei) 衡定自己學說的標準。但是隨著他的心學走向成熟,學說影響力愈發強大之後,他的理論重心由援引經學與(yu) 人辯論以證己說,為(wei) 心學的合法性爭(zheng) 取地位,轉向用自己的心學衡定經學並重新詮釋經學,以接續並重新闡述聖聖相傳(chuan) 之道統,經學的地位隱然已屈於(yu) 其心學地位之下,成為(wei) 其闡發心學的工具。陽明對於(yu) 《周易》的態度即是例證,龍場大悟之後,陽明將其所悟之“格物致知”思想證之於(yu) 五經作《五經臆說》,從(cong) 《五經臆說》所存之三卦來看,陽明對於(yu) 《周易》的解讀還能按照文本之原樣來進行理解與(yu) 詮釋,而在其心學思想成熟之後,他對於(yu) 易學的理解與(yu) 詮釋,拋棄傳(chuan) 統的章句注疏解易之路數,創造性的援引其文本,又借用其思維方式,對其進行心學化的詮釋,最終使易學與(yu) 心學得以融通,“良知即是易”觀點的提出,標誌著陽明將自己之心學納入到易學的傳(chuan) 承係統中,接續易學道統努力的最終完成。李贄說:“先生之書(shu) 為(wei) 足繼夫子之後,蓋逆知其從(cong) 讀《易》來也。”(李贄《陽明先生道學鈔序》,見《王陽明全集》,第1603頁。)他這種視易學為(wei) 陽明心學根柢的觀點,準確性值得商榷,但他對於(yu) 陽明以心學解《易》,並期以假易學而接續聖學道統的努力,無疑是認同的,他將陽明與(yu) 夫子相提並論,視陽明心學為(wei) 接繼夫子之學的道統繼承者之意,昭然若揭。
注釋:
[①] 王陽明非易學專(zhuan) 家,其論《易》材料有限,而據筆者考證,《王陽明全集》中收錄的《山東(dong) 鄉(xiang) 試錄》之《先天而天弗違後天而奉天時》、《河出圖洛出書(shu) 聖人則之》兩(liang) 篇並非出於(yu) 非陽明之手,見彭鵬《〈山東(dong) 鄉(xiang) 試錄〉非出於(yu) 王陽明之手辨》,載《孔子研究》2015年第4期。當前學術界在研究陽明易學之時,於(yu) 此兩(liang) 篇多有引用,以此為(wei) 依據而得出的相關(guan) 結論,皆應當重新予以評價(jia) 。如朱伯崑先生以《河出圖洛出書(shu) 聖人則之》為(wei) 依據,認為(wei) 王陽明易學觀,雖重義(yi) 理,但不排斥象數之學,其論河洛圖式之說即是發揮《易學啟蒙》的觀點,受到了朱熹的影響,(參見朱伯崑《易學哲學史》第三冊(ce) ,北京,華夏出版社,1995年,第218頁。張沛張沛讚成朱先生的觀點,其文《王陽明心學視域下的易學觀》,見《周易研究》2010年第4期。溫海明則單列一節《河圖洛書(shu) 第一》來分析陽明象數易學之思想,其文《王陽明易學略論》,見《周易研究》1998年第3期。
[②] 王陽明對於(yu) 《文言》中“知至,至之”四字非常重視,他說:“《易》曰:‘知至,至之’,知至者,知也;至之者,致知也。此孔門不易之教,百世以俟聖人而不惑者也。”又說:“《易》曰:‘知至至之。’‘知至’者,知也;‘至之’者,致知也;此知行之所以合一也。”黃琯在論陽明為(wei) 學之要時,采納陽明之觀點,稱陽明之學大要有三:“一曰‘致良知’,實本先民之言,蓋致良知出於(yu) 孔氏,而良知出於(yu) 孟軻性善之論。二曰‘親(qin) 民’,亦本先民之言,蓋《大學》舊本所謂親(qin) 民者,即百姓不親(qin) 之親(qin) ,凡親(qin) 賢樂(le) 利,與(yu) 民同其好惡,而為(wei) 絜矩之道者是已。此所據以從(cong) 舊本之意,非創為(wei) 之說也。三曰‘知行合一’,亦本先民之言,蓋知至至之,知終終之,隻一事也。”分別見於(yu) [明]王陽明撰,吳光等編校《王陽明全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卷八《書(shu) 諸陽伯卷》,第278頁;卷二十七《與(yu) 顧惟賢》,第999頁;卷三十五《年譜三》,第1326頁。下引該書(shu) ,僅(jin) 隨文標注書(shu) 名與(yu) 頁碼。
[③] “體(ti) 用一源”的思想出於(yu) 佛學,程頤采納發揮之,用以解《易》,並對後來儒家學者產(chan) 生了重大影響。關(guan) 於(yu) 王陽明吸收程頤“體(ti) 用一源,顯微無間”的易學理論模型,張沛在《王陽明心學視域下的易學觀》一文中有過詳細論述。
[④] 陳來《有無之境:王陽明哲學的精神》,北京:三聯書(shu) 店,2009年,第71-72頁。
[⑤] 楊國榮《楊國榮講王陽明》,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5年,第41頁。
[⑥] 吳震整理編校《王畿集》,南京:鳳凰出版社,2007年版,第85頁。
[⑦] 但在良知如何“生天生地”的具體(ti) 問題上,王陽明與(yu) 王畿又有著不同,這表現在他們(men) 對於(yu) 良知與(yu) 氣的關(guan) 係的理解之上。陽明說:“夫良知一也,以其妙用而言謂之神,以其流行而言謂之氣,以其凝聚而言謂之精。”(《傳(chuan) 習(xi) 錄》中之《答陸原靜書(shu) 》,見於(yu) 《王陽明全集》,第62頁。)而王畿則認為(wei) :“天地間,一氣而已。易者,日月之象,陰陽往來之體(ti) ,隨時變易,道存其中矣。其氣之靈,謂之良知。”(《易與(yu) 天地準一章大旨》,見於(yu) 吳震整理編校《王畿集》,第182頁。)王陽明以良知之流行為(wei) 氣,而王畿認為(wei) “其氣之靈,謂之良知”,兩(liang) 者之不同,顯而易見,我們(men) 可以看出王畿其實主張的是氣本論思想,但是王陽明持的則是良知本體(ti) 論思想,正如吳震所言:“在陽明,良知才是氣乃至於(yu) 萬(wan) 物之中的本體(ti) 存在。”(吳震《〈傳(chuan) 習(xi) 錄〉精讀》,上海:複旦大學出版社,2011年,第138頁)
[⑧] 這一維度,是當前學者的普遍解讀模式,是以本人不作過多分析。
[⑨] [漢]班固撰、[唐]顏師古注《漢書(shu) 》,北京:中華書(shu) 局,1996年,卷三十,《藝文誌》,第1704頁。
[⑩] [漢]班固撰、[唐]顏師古注《漢書(shu) 》,北京:中華書(shu) 局,1996年,卷八十八,《儒林傳(chuan) 》,第3597頁。
[11] [漢]班固撰、[唐]顏師古注《漢書(shu) 》,北京:中華書(shu) 局,1996年,卷三十,《藝文誌》,第1723頁。
[12] [宋]黎靖德編,王星賢點校《朱子語類》,北京:中華書(shu) 局,2004年,第1626、1652頁。
[13] [宋]黎靖德編,王星賢點校《朱子語類》,北京:中華書(shu) 局,2004年,第1651、1653頁。
[14] 《說文解字》解“神”字曰:“神,天神,引出萬(wan) 物者也,從(cong) 示申”。([漢]許慎撰、[宋]徐鉉校定《說文解字》,北京:中華書(shu) 局,2005年,第271頁)高亨先生注解“幽讚於(yu) 神明而生蓍”之“神明”說:“神明,神祗也。《說文》:‘神,天神。祗,地祗。’天神曰神。地神曰祗亦曰明”。(高亨《周易大傳(chuan) 今注》,濟南:齊魯書(shu) 社,1980年,第608頁)
[15] [清]李道平撰《周易集解篡疏》,北京:中華書(shu) 局,2011年,第687頁。
[16] 陽明將《中庸》“至誠之道,可以前知”與(yu) 他的“良知”思想結合起來,認為(wei) 能盡致良知也就可前知,但聖人不貴前知,因為(wei) “福禍之來,雖聖人有所不免。”他說:“誠是實理,隻是一個(ge) 良知。實理之妙用流行就是神,其萌動處就是幾,誠神幾曰聖人。聖人不貴前知。禍福之來,雖聖人有所不免。聖人隻是知幾,遇變而通耳。良知無前後,隻知得見在的幾,便是一了百了。若有個(ge) 前知的心,就是私心,就有趨避利害的意。邵子必於(yu) 前知,終是利害心未盡處。”(《王陽明全集》,第109頁)
[17] 關(guan) 於(yu) 孔子與(yu) 傳(chuan) 統解《易》者巫史之間的區別,在帛書(shu) 《易傳(chuan) ·要》有過明確的記載:“子曰:‘《易》,我後其祝卜矣!我觀其德義(yi) 耳也。幽讚而達乎數,明數而達乎德,又仁〔守〕者而義(yi) 行之耳。讚而不達於(yu) 數,則其為(wei) 之巫;數而不達於(yu) 德,則其為(wei) 之史。史巫之筮,鄉(xiang) 之而未也,好之而非也。後世之士疑丘者,或以《易》乎?吾求其德而巳,吾與(yu) 史巫同塗而殊歸者也。君子德行焉求福,故祭祀而寡也。仁義(yi) 焉求吉,故卜筮而希也。祝巫、卜筮其後乎!’”(見丁四新《楚竹書(shu) 與(yu) 漢帛書(shu) 〈周易〉校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年,第529頁。)從(cong) 引文可知,對於(yu) 《易》,孔子隻是假《易》以求德,並非假《易》之卜筮以知吉凶禍福而趨避之,他並不看重《易》的卜筮功能,而是注重探求其所體(ti) 顯的德義(yi) 之道,並自覺的與(yu) 巫史劃清界限。他認為(wei) ,君子隻要通過修德行仁義(yi) 就可以求福求吉,而毋須借助祭祀、卜筮之手段而知之求之。也正是在自覺的與(yu) 巫史劃分界線的前提之下,孔子更加明確的提出了“不卜不筮,而知吉與(yu) 凶”的思想,他說:“故明君不時不宿,不日不月,不卜不筮,而知吉與(yu) 凶,順於(yu) 天地之心,此謂《易》道。”總而言之,在孔子及其後學的思想中,與(yu) 卜筮劃分界線或另尋他路以超越卜筮是他們(men) 解讀《周易》古經的基本態度,以德性解《易》還是以卜筮解《易》二者之間存在著矛盾對立。
責任編輯:柳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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