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超】句釋延伸下的儒教概念判定

欄目:散思隨劄
發布時間:2010-05-15 0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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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超

作者簡介:薛超,男,西曆一九八四年生於(yu) 重慶,陝西韓城人,法學學士。現居重慶。



    “宗教是難以定義(yi) 的,而且一神論顯然也不是一個(ge) 定義(yi) 性的特征。但是,無論我們(men) 對宗教的理解多麽(me) 寬泛,儒家思想似乎與(yu) ‘倫(lun) 理需要宗教支持’的論斷相矛盾。”


    這句話並非出自正文,而僅(jin) 僅(jin) 是一條注釋而已。它出自政治學大家喬(qiao) 瓦尼-薩托利的扛鼎大作《民主新論》尾聲第十六章《意識形態的貧困》第一節《理念的衰弱》中對“也許道德離開宗教就無法自己生存”的注釋。可能在大多數人看來,這句話和注釋之間沒有什麽(me) 更多的玄機可言——也許作者本身也沒想更多。然而跳開作者論述民主概念和探討古今民主話題的主題後,會(hui) 發現以上兩(liang) 句話所延伸的宗教概念判定,卻是值得注意的。


    必須要看到,作者在宗教定義(yi) 的理解上,與(yu) 其他西方作者(至少從(cong) 政治學的領域)相比,沒有先入為(wei) 主地以基督教為(wei) 參照物展開對儒教的類別“鑒定”。這可能也與(yu) 作者的意大利血統有關(guan) 。盡管學術生涯後期主要在美國學界活動並加入了美國國籍,作者耳熏目染歐洲治學傳(chuan) 統的事實卻難以被否定。以作者為(wei) 代表的歐裔學者與(yu) 美國學者最大的不同,就是對傳(chuan) 統治學精神的堅守以及對在美國大行其道的“價(jia) 值中立”、“行為(wei) 主義(yi) ”治學模式的批評。在他們(men) 看來,美國學者“客觀”、“科學”的結構框架,其實是在摧毀對傳(chuan) 統價(jia) 值理念評價(jia) 。如果我們(men) 將美國本土的政治學者如拉斯韋爾、卡普蘭(lan) 、達爾、伊斯頓、沃爾茲(zi) ,與(yu) 歐裔的斯特勞斯、阿倫(lun) 特、摩根索、霍夫曼、薩托利做一個(ge) 對比,不管他們(men) 之間又分屬何種流派,美歐學風之別卻是一目了然。於(yu) 是薩托利倒沒有作出後來像亨廷頓那樣將各類“文明”的界限框死,而至少給多元宗教觀留有了扭身的空間。實際上,即使在如今西方學者的認識中,都無法回避儒教給西方“宗教”概念所帶來的“困境”。


    但是,盡管留出了非常寬泛的回旋餘(yu) 地,作者仍然對判定儒教的宗教身份感到非常地為(wei) 難。原因就在於(yu) 整個(ge) 判定有了“倫(lun) 理需要宗教支持”和“道德離開宗教無法生存”這兩(liang) 句論斷的前提。無論美歐學者有多麽(me) 大的差別,在宗教是倫(lun) 理道德的根基這一點上,兩(liang) 者是沒有多少差異點的,頂多在堅持的程度輕重上有分別。可這在中國,這些話的主客體(ti) 是必須互換位置的。我們(men) 且來看看經過互換後的“宗教需要倫(lun) 理支持”,以及“宗教離開道德無法生存”,在漢文和儒教語境下,是不是顯得清晰可見了。


    在這裏,筆者姑且謹慎地使用“道理”一詞,來表達在儒家思想整合下的倫(lun) 理道德的意思。不難看出,倫(lun) 理在社會(hui) 中被擺放的不同位置,決(jue) 定了中西思考過程和結論上的差異:倫(lun) 理在中國被“道理”所容納,因而個(ge) 體(ti) 與(yu) 大家庭之間形成了“門內(nei) ”的關(guan) 係;而無論是古希臘的城邦,還是後來大行其道的基督教宗,倫(lun) 理幾無立錐之地,接管了人際關(guan) 係的宣揚“眾(zhong) 生平等”的基督,個(ge) 人自由在密不透風宗教組織的懷抱下,需要時刻探出頭來呼吸新鮮空氣。而與(yu) 此相反的是,在西方社會(hui) 隨處可見的階級差異,卻在中國人的“道理”中不見蹤影,因此也就沒有成犄角牽製的分權製衡的滋生土壤了——話到這裏,就不得不涉及到政治判定了。隻不過,沒有分權製衡,卻並不代表中國就缺少自治的傳(chuan) 統。畢竟,分權製衡所承載的模式,也是針對西方state(國家)的構造而言的。正是因為(wei) 在千百年來由士大夫所形成的官僚係統,在儒家典籍教誨下始終維持著長期的地方治理環境,於(yu) 是中央政府在很大程度上有且隻有履行類似於(yu) “積極自由”的能力。試想:經典“天下”體(ti) 係下的封建製,自嬴秦以來形成今後“國家”基本輪廓的郡縣製,中國的統治格局和儒家思想的幾次大的變化,無一不處於(yu) 這兩(liang) 種製度和所支撐思潮的拉鋸之下。


四百八十餘(yu) 年前,身為(wei) 佛羅倫(lun) 薩共和國遺臣的馬基雅維利,寫(xie) 出了那本是非後人爭(zheng) 分的《君主論》;二十餘(yu) 年前,同為(wei) 佛羅倫(lun) 薩出身的薩托利,則以重塑價(jia) 值理念的《民主新論》吹來了民主論述著作中的一縷清風。然而在全書(shu) 的主幹之末,如此一個(ge) 微不足道的句釋,筆者盡以如此方式將其延伸闡述到儒教語境下的定位,帶來了這一大段“弦外之音”,估計也是作者始料未及的吧。

作者惠賜儒家中國網站(www.biodynamic-foods.com)發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