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陽輝純】克己為人、公而忘私和威武不屈——倫理學視閥下朱熹“做人之忠”的主要內涵

欄目:學術研究
發布時間:2017-11-17 13:5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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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陽輝純

作者簡介:歐陽輝純,男,西元1976年生,湖南永州人,中國人民大學哲學博士。現任貴州師範大學馬克思主義(yi) 學院教授。著有《理念與(yu) 行為(wei) 的統一:中國倫(lun) 理思想論集》《傳(chuan) 統儒家忠德思想研究》《中國倫(lun) 理思想的回顧與(yu) 前瞻》《朱熹忠德思想研究》《儒家忠德思想與(yu) 實踐研究》等。

克己為(wei) 人、公而忘私和威武不屈——倫(lun) 理學視閥下朱熹“做人之忠”的主要內(nei) 涵

作者:歐陽輝純

來源:作者授權伟德线上平台發表,原載《唐都學刊》2017年第6期刊

時間:孔子二五六八年歲次丁酉九月廿九日戊申

          耶穌2017年11月17日

 

摘要:做人之忠是朱熹對傳(chuan) 統儒家忠德創造性轉化和創新性發展的必然結果。其主要內(nei) 涵有三個(ge) 方麵:克己為(wei) 人、公而忘私和威武不屈。克己為(wei) 人涉及的是忠德主體(ti) 本身的道德修養(yang) ,公而忘私涉及的是忠德主體(ti) 麵對外在的物質或經濟等誘惑時應當秉持的德性,威武不屈主要涉及的是忠德主體(ti) 在麵對權貴、權勢時應當固守的一種道德理性。做人之忠彰顯了朱熹作為(wei) 理學家對人類的道德和人類行為(wei) 責任的重視,具有進步意義(yi) 。

 

關(guan) 鍵詞:朱熹;做人之忠;克己為(wei) 人;公而忘私;威武不屈

 

一、問題的提出

 

劉師培說,理學其實就是倫(lun) 理學加心理學。這種斷語未免簡單化。理學是綜合了先秦儒學、隋唐佛學和經學等多方麵的成果,是佛學、道家與(yu) 傳(chuan) 統儒學聯姻的產(chan) 物。朱熹作為(wei) 理學集大成者,其思想既汲取了佛學的心、性、理等概念,也汲取了儒學仁、義(yi) 、禮、智、信、忠、孝、廉、恥等思想。他是在出入佛、道與(yu) 傳(chuan) 統儒學的經典文獻中,構建自己縝密的理學體(ti) 係。所以,理學不僅(jin) 是倫(lun) 理學的、心理學的、也是政治學的、民俗學的。可以這樣理解,理學尤其朱熹的理學是中國傳(chuan) 統文化的一個(ge) “水庫”,是對中國傳(chuan) 統文化的一次總結。傳(chuan) 統文化各派河流匯成朱熹理學的“水庫”,後世的文化又從(cong) 朱熹理學文化的“水庫”中流出。

 

縱觀中國儒學發展史,中國儒學有四次大的總結:第一次是孔子。他“述而不作”,汲取三代以來的儒學思想元素,厘定和注釋《詩》、《書(shu) 》、《禮》、《易》、《春秋》,並綜合齊國、魯國等地方儒家文化因素,創立儒學,奠定了中國以倫(lun) 理為(wei) 主導的文化特質,也奠定了中國民族的文化特征,影響深遠。第二次是朱熹。他綜羅百代,汲取儒釋道等各派思想,將理學推向文化高峰。朱熹的理學是中國儒學在宋代的一次創造性轉化,是宋代的儒學。第三次是王夫之。王夫之從(cong) 儒學、經學、新儒學和新道家那裏汲取思想養(yang) 料,對傳(chuan) 統儒學進行了係統化的總結,內(nei) 容涉及倫(lun) 理學、政治學、經學、考據學等。第四次是牟宗三。他既汲取了傳(chuan) 統儒學的思想養(yang) 料,又汲取了西方哲學和西方宗教學的思想,並將現代新儒家各派的思想進行改造和運用,將現代新儒學的理論體(ti) 係推向了一個(ge) 新的階段。

 

朱熹的理學是儒學發展鏈條上一個(ge) 十分重要的環節。他的忠德思想是其理學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朱熹忠德的政治內(nei) 涵涉及公共秩序、公共權利、公共職責等層麵。朱熹忠德的倫(lun) 理內(nei) 涵涉及個(ge) 體(ti) 層麵,主要包括做人之忠和謀事之忠。如果說做人之忠,主要論述忠德的德性倫(lun) 理層麵的話,那麽(me) ,謀事之忠主要涉及規範倫(lun) 理層麵。而德性倫(lun) 理和規範倫(lun) 理正好就是倫(lun) 理學的兩(liang) 個(ge) 重要的論域。[①]

 

朱熹的做人之忠主要包括三個(ge) 方麵:克己為(wei) 人、公而忘私和威武不屈。克己為(wei) 人主要涉及忠德主體(ti) 本身的道德修養(yang) 方麵,公而忘私涉及忠德主體(ti) 麵對外在的物質或經濟等誘惑時應當秉持的德性,威武不屈主要涉及忠德主體(ti) 在麵對權貴、權勢時應當固守的一種道德理性。三者涉及忠德的主體(ti) 在麵對忠德主體(ti) 自身、經濟和政治等維度上應當持的德性。這三個(ge) 維度基本構成朱熹做人之忠的基本內(nei) 涵。

 

二、克己為(wei) 人

 

克己為(wei) 人就是要克服自己的私欲,為(wei) 他人效力,仁民愛物。在《論語》中,顏淵曾經問孔子何謂“仁”?孔子回答說:“克己複禮為(wei) 仁。一日克己複禮,天下歸仁焉。為(wei) 仁由己,而由人乎哉?”[1] P132-133朱熹非常重視孔子“克己”的道德修養(yang) 工夫。他在《論語集注》中對此有詳細的注釋。朱熹說:“仁者,本心之全德。克,勝也。己,謂身之私欲也。複,反也。禮者,天理之節文也。為(wei) 仁者,所以全其心之德也。蓋心之全德,莫非天理,而亦不能不壞於(yu) 人欲。故為(wei) 仁者必有以勝私欲而複於(yu) 禮,則事皆天理,而本心之德複全於(yu) 我矣。歸,猶與(yu) 也。又言一日克己複禮,則天下之人皆與(yu) 其仁,極言其效之甚速而至大也。又言為(wei) 仁由己而非他人所能預,又見其機之在我而無難也。日日克之,不以為(wei) 難,則私欲淨盡,天理流行,而仁不可勝用矣。”[1] P133

 

朱熹認為(wei) ,克己,就是要克服自己的私欲、私心,這樣才能達到仁。有時候他把“克己”看成是“拔其本、塞其源”。一個(ge) 人的學習(xi) ,其實就是不斷學習(xi) 如何克服私欲、私心的過程。朱熹在《克己齋》中說:“知人欲之所以害仁者在是,於(yu) 是乎有以拔其本、塞其源,克之克之而又克之,以至於(yu) 一旦豁然欲盡而理純,則其胸中之所存者,豈不粹然天地生物之心,而和藹然其若春陽之溫哉。”[2] P3710人隻有克服了自己的私欲、私心,放下自己心中所有的雜念、雜欲,做到“豁然欲盡”,走向他人,這樣才能達到“仁”的狀態和境界,“藹然其若春陽之溫”。朱熹十分欣賞,一個(ge) 克己為(wei) 人的人能達到這樣的狀態和境界。

 

顯然,一個(ge) 人能夠做到“克己”隻是忠德的一個(ge) 層麵,還需要達到忠德的另外一個(ge) 層麵,那就是“為(wei) 人”。換言之,一個(ge) 人“克己”的目的就是為(wei) 了他人。朱熹有時候,把這個(ge) “為(wei) 人”叫做“複禮”。朱熹和其他儒家一樣,認為(wei) “禮”就是在為(wei) 人中彰顯自己的“仁”。禮即理。禮是在人際活動中超越自我而體(ti) 現出來的價(jia) 值形式。所以,朱熹繼承了孔子的思想,他認為(wei) :克己複禮即是仁。因此,克己,不是目的,不能為(wei) 克己而克己。如果僅(jin) 僅(jin) 是為(wei) 了克己而克己,而做不到複禮,那還不是真正的“克己”,也不是儒學的做法。朱熹說:“然而世間卻有能克己而不能複禮者,佛老是也。佛老不可謂之有私欲。隻是他元無這禮,克己私了,卻空蕩蕩地。他是見得這理元不是當。克己了,無歸著處。”[3] P1048他認為(wei) ,如果隻是克己,不為(wei) 人,就是佛老的做法。佛老講“自度”,自己修煉自己,克製自己的欲望和雜念。這是佛老的出發點也是佛老的目的。朱熹對此不十分讚同。他承認佛老的克己之修養(yang) 的工夫,同時卻指出了佛老的不“為(wei) 人”的缺點。朱熹說:“釋氏之學,隻是克己,更無複禮工夫,所以不中節文,便至以君臣為(wei) 父子,父子為(wei) 君臣,一齊亂(luan) 了。吾儒克己便複禮,見得工夫精細。”[3] P1046

 

那麽(me) ,朱熹為(wei) 什麽(me) 要提出“克己為(wei) 人”?朱熹繼承了孟子的性善說,認為(wei) 人具有行善的可能性。朱熹也認為(wei) ,人性是善的。朱熹說:“性者人之所受乎天者,其體(ti) 則不過仁義(yi) 禮智之理而已。”[4] P1009因此,從(cong) 這裏我們(men) 可以看出,朱熹認為(wei) ,人性是善的,因為(wei) 性包含的仁義(yi) 禮智等是純善的。

 

但是,為(wei) 什麽(me) 在社會(hui) 中人性善的人往往少見呢?朱熹認為(wei) ,這是因為(wei) 人在世受到“欲”的誘惑和侵害,形成不同的“氣稟”。人性本來的善,因為(wei) “氣稟”不同,就變成了有的善有的惡了。朱熹說:“稟得精英之氣,便為(wei) 聖,為(wei) 賢,便是得理之全,得理之正。稟得清明者,便英爽;稟得敦厚者,便溫和;稟得清高者,便貴;稟得豐(feng) 厚者,便富;稟得久長者,便壽;稟得衰頹薄濁者,便為(wei) 愚、不肖,為(wei) 貧,為(wei) 賤,為(wei) 夭。”[3] P77人稟氣不同,人性就不同。稟得“精英之氣”,便是聖人,稟得“衰頹薄濁”之氣 ,便是愚人、不肖之人。

 

在朱熹看來,這種“氣”不是一成不變的,“氣”是流動的。因此,人的善惡是可以變化的。意思是說,如果是善人,如果變成善人之後,又稟得“衰頹薄濁”之氣,也會(hui) 變成愚人、不肖之人。愚人、不肖之人如果稟得“精英之氣”也會(hui) 變成聖人。然而,是不是一個(ge) 人成為(wei) 聖人之後,在稟得“衰頹薄濁”之氣,就會(hui) 變成愚人、不肖之人?朱熹認為(wei) ,聖人是仁的體(ti) 現者,能夠辨認和體(ti) 認“精英之氣”和“衰頹薄濁”之氣。所以,一個(ge) 人成為(wei) 聖人之後,就成為(wei) 道德上的圓滿者,是不會(hui) 被“衰頹薄濁”之氣所侵害的。

 

朱熹時時強調一個(ge) 人要克己私欲,走向他人。一個(ge) 人如果不克己私欲,任由私欲發展,最後受“衰頹薄濁”之氣不斷侵害,人就充滿欲望,蛻變成惡人。朱熹認為(wei) ,人身最大的惡就是“人欲”。他說:“眾(zhong) 人物欲昏蔽,便是惡底心;及其複也,然後本然之善心可見。”[3] P1795朱熹在《四書(shu) 集注》中引用了程子和謝氏的話來幫助自己論證。程子曰:“非禮處便是私意。既是私意,如何得仁?須是克盡己私,皆歸於(yu) 禮,方始是仁。”又曰:“克己複禮,則事事皆仁,故曰天下歸仁。”[1] P133謝氏曰:“克己須從(cong) 性偏難克處克將去。”[1]P133在朱熹看來,一個(ge) 不克服自己私欲的人就無法成為(wei) 一個(ge) 聖人和賢人,更談不上為(wei) 人,更不用說為(wei) 官做人了。朱熹說:“今人掀然有飛揚之心,以為(wei) 治國平天下了如指諸掌。不知自家一個(ge) 身心都安頓未有下落,如何說功名事業(ye) ?怎生治人?”[3] P2801

 

當然,朱熹這裏說的要克己自己的私欲,不是禁欲主義(yi) 。朱熹認為(wei) ,克己人的私欲指的是克己人過多的私欲,也就是超越正常人範圍的私欲。有人問朱熹:“飲食之間,孰為(wei) 天理,孰為(wei) 人欲?”朱熹說:“飲食者,天理也;要求美味,人欲也。”[3] P224正常人需要的飲食,這是天理的安排,是自然的需求,是符合天理的要求,因此就不是惡,也不是人的私欲。朱熹說:“若是饑而欲食,渴而欲飲,則此欲亦豈能無?但亦是合當如此者。”[3] P2414朱熹反對將正常的吃喝飲食,看成是“人欲”。所以,他批判佛教的禁欲主義(yi) 行為(wei) :“終日吃飯,卻道不曾咬著一粒米;滿身著衣,卻道不曾掛著一條絲(si) 。”[3] P3012

 

在朱熹看來,隻要不是被過多的超越人正常範圍的人欲所遮蔽,人就是善的。否則就是人欲之惡。朱熹說:“不為(wei) 物欲所昏,則渾然天理矣。”[3] P224同時,朱熹認為(wei) ,人欲和天理是勢不兩(liang) 立的,不是人欲戰勝天理,就是天理戰勝人欲。朱熹說:“人隻有個(ge) 天理人欲,此勝則彼退,彼勝則此退,無中立不進退之理。凡人不進便退也。”[3] P224因此,每個(ge) 人每日都要不斷修煉自己,做到克己為(wei) 人。否則,就很容易滑入私欲的泥潭。

 

總之,朱熹的整個(ge) 克己為(wei) 人的修煉過程,就是“去人欲,存天理”的過程。這也是朱熹始終強調“克己為(wei) 人”的原因所在。

 

三、公而忘私

 

公,主要指公平、公正、無私。朱熹說,公“蓋無私心,然後好惡當於(yu) 理。”[1] P69公是從(cong) 盡自己之忠心出發,用仁去消除私心。朱熹說:“公是心裏公,正是好惡得來當理。苟公而不正,則其好惡必不能皆當乎理;正而不公,則切切然於(yu) 事物之間求其是,而心卻不公。此兩(liang) 字不可少一。”[3] P645朱熹認為(wei) ,公從(cong) “仁”出發,要體(ti) 現公和正。公和正,雖然可以分開來理解,但是兩(liang) 者是粘合在一起的,不能分離,“此兩(liang) 字不可少一”。朱熹在回答“唯仁者能好人,能惡人”和解釋程子所謂“得其公正是也”的問題時,說:“今人多連看‘公正’二字,其實公自是公,正自是正,這兩(liang) 個(ge) 字相少不得。”[3] P645

 

朱熹認為(wei) ,公正之心一定要從(cong) 屬天理,從(cong) “公”的主體(ti) 內(nei) 心真誠出發,不能帶有私心和好惡之意,否則就不是公,不是公而忘私。朱熹說:“程子隻著個(ge) ‘公正’二字解,某恐人不理會(hui) 得,故以‘無私心’解‘公’字,‘好惡當於(yu) 理’解‘正’字。有人好惡當於(yu) 理,而未必無私心;有人無私心,而好惡又未必皆當於(yu) 理。惟仁者既無私心,而好惡又皆當於(yu) 理也。”[3] P645人從(cong) 仁出發,沒有好惡,沒有私心,這樣才是正真具有“公”“正”之心。

 

朱熹認為(wei) ,公和仁之間的關(guan) 係,是外與(yu) 內(nei) 的關(guan) 係。公是外,仁是內(nei) 。朱熹說:“仁在內(nei) ,公在外。”[3] P116還說:“惟仁,然後能公。”[3] P116隻有克盡私意,具有仁心之人才是真正公正之心。朱熹將公和仁,做了比較分析。他說:“仁是本有之理,公是克己工夫極至處。故惟仁然後能公,理甚分明。故程子曰:‘公而以人體(ti) 之。’則是克盡己私之後,隻就自身上看,便見得仁也。”[3] P116總體(ti) 說來,仁是本,公是末,仁是體(ti) ,公是用,仁是內(nei) ,公是外。朱熹說:“蓋人撐起這公作骨子,則無私心而仁矣。蓋公隻是一個(ge) 公理,仁是人心本仁。人而不公,則害夫仁。故必體(ti) 此公在人身上以為(wei) 之體(ti) ,則無所害其仁,而仁流行矣。作如此看,方是。”[3] P2452所以,朱熹認為(wei) ,仁則公,公則通。他說:“仁則公,公則通,天下隻是一個(ge) 道理。不仁則是私意,故變詐百出而不一也。”[3] P2486忠,是仁的一種體(ti) 現,因此,公的人自然會(hui) 忠。所以,公而忘私就是忠德之人應該具備的德性。

 

私,就是私意、私心、私欲、私念,是人在利益和欲望的驅動下表現出來的邪惡的想法和做法。朱熹說:“私意是心中發出來要去做底。今人說人有意智,但看此‘意’字,便見得是小,所以不廣大。私欲是耳目鼻口之欲,今才有欲,則昏濁沉墜,即不高明矣。某解此處,下這般字義(yi) ,極費心思。”[3] P1585-1586

 

人要做到無私,就必須清除內(nei) 心的私欲,“不以一毫私意自蔽,不以一毫私欲自累”[3] P1586,這樣才能做到公而忘私。當然,朱熹這裏忘私,和前文提到的人的正常的飲食需求並不矛盾。朱熹說:“一言一語,一動一作,一坐一立,一飲一食,都有是非。是底便是天理,非底便是人欲。如孔子‘失飪不食,不時不食,割不正不食,不多食’,無非天理。如口腹之人,不時也食,不正也食,失飪也食,便都是人欲,便都是逆天理。如隻吃得許多物事,如不當吃,才去貪吃不住,都是逆天理。”[3] P1004

 

朱熹認為(wei) ,忠德之人就要公而忘私,這是對傳(chuan) 統儒家忠德的繼承和發展。《左傳(chuan) 》說:“公家之利,知無不為(wei) ,忠也。”[5] P217“忠,德之正也。”[5] P339荀子說:“通忠之順,權險之平,禍亂(luan) 之從(cong) 聲,三者,非明主莫之能知也。爭(zheng) 然後善,戾然後功,出死無私,致忠而公,夫是之謂通忠之順。”[6] P162二程也說:“忠者天下大公之道。”[7] P360這些都是強調忠德的“天下大義(yi) ”的價(jia) 值,並沒有私意的成分和內(nei) 涵。這是傳(chuan) 統公忠思想的閃光點。朱熹總羅百代,汲取了傳(chuan) 統儒家公忠的內(nei) 涵,將忠和公、正、仁聯係起來,構成做人之忠的基本德性。這是以朱熹為(wei) 代表的宋代理學對傳(chuan) 統儒家忠德創造性轉化和創新性發展的典範之一,體(ti) 現了宋代士大夫“以天下為(wei) 己任”的道德責任感和道德使命感。

 

總之,在朱熹看來,一個(ge) 人無論是做人處世,還是做官行事,都應當公而忘私。朱熹說:“官無大小,凡事隻是一個(ge) 公。若公時,做得來也精采。便若小官,人也望風畏服;若不公,便是宰相,做來做去,也隻得個(ge) 沒下梢。”[3] P2735能抵擋住物質誘惑,做到心胸蕩蕩,“做到私欲淨盡,天理流行,便是仁。” [3] P117才能不被利益牽著走,才能領悟“世上無如人欲險,幾人到此誤平生”[②]的道理,才能做清白廉潔、公正之人。

 

四、威武不屈

 

威武不屈,是一種高尚正義(yi) 堅毅的道德人格。它主要指人在麵對權威、利益誘惑時,能堅持自己的良知、善意、責任和道德正義(yi) ,不屈服、不變氣節。朱熹在解釋孟子“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謂大丈夫”的時候說:“廣居,仁也。正位,禮也。大道,義(yi) 也。與(yu) 民由之,推其所得於(yu) 人也;獨行其道,守其所得於(yu) 己也。淫,蕩其心也。移,變其節也。屈,挫其誌也。”[1] P1270威武不屈,是朱熹作為(wei) 理學家倫(lun) 理精神的一個(ge) 重要體(ti) 現,是“獨行其道,守其所得於(yu) 己也”的人格體(ti) 現。威武不屈是道德主體(ti) 堅守“道”的價(jia) 值體(ti) 係,不為(wei) 外力所屈服的一種倫(lun) 理姿態。當然,這種不屈的態度必須是堅持道德正義(yi) ,而不是一味愚昧地堅持錯誤的方向和行為(wei) 。

 

朱熹認為(wei) ,在麵對外在的非道德正義(yi) 的時候,威武不屈的道德主體(ti) 自身必須堅持一種“中和”的道德正義(yi) ,不能怒發衝(chong) 冠,傷(shang) 及自身。朱熹認為(wei) ,真正的不屈不撓的人,是道德正義(yi) 的掌握者,不能隨便被外在的權勢和淫威所屈服。朱熹在解釋“喜怒哀樂(le) 之未發,謂之中;發而皆中節,謂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達道也”這句話時,說:“喜、怒、哀、樂(le) ,情也。其未發,則性也,無所偏倚,故謂之中。發皆中節,情之正也,無所乖戾,故謂之和。大本者,天命之情,天下之理皆由此出,道之體(ti) 也。運道者,循性之謂,天下古今之所共由,道之用也。此言性情之德,以明道不可難之意。”[1] P18既然天下的正理在威武不屈者那裏,就不應當喜怒哀樂(le) 無常,而是要保持一種“中和”的態度和秉性,克己自己的情緒,理性地處理外在的“惡”勢力。在朱熹看來,“中和”的境界是威武不屈者具有的較高的道德境界。

 

對一個(ge) 貧窮困頓的人來說,在麵對外在的權勢和物質誘惑時,就應當堅持自己的操守,不能為(wei) 外在的富貴所屈服。因此,朱熹極力推崇“孔顏樂(le) 處”。孔顏樂(le) 處最大的道德價(jia) 值在於(yu) :一個(ge) 人在貧窮困頓的時候,不怨天尤人,不為(wei) 了自身的利益,而屈服於(yu) 外在非正義(yi) 的道德施舍,也就是人們(men) 常說的“廉而自忘其廉”。朱熹引用程頤的話說:“顏子之樂(le) ,非樂(le) 簞瓢陋巷也,不以貧窶累其心而改其所樂(le) 也,故夫子稱其賢。”[1] P87“一簞食,一瓢飲”,這種貧窮的狀態,本身並不值得“樂(le) ”。朱熹說:“簞瓢陋巷非可樂(le) ,蓋自有其樂(le) 爾。其字當玩味,自有深意。”[1] P87這種“自有深意”,就是一個(ge) 人在貧窮困頓的時候,不改變自己的正義(yi) 誌向,堅守自己的道德信念,不因“貧窶累其心而改其所樂(le) ”,也就是在困頓時,“不變未達之所守”[1] P21;曠達時,“不變平生之所守”[1] P21

 

朱熹認為(wei) ,一人隻要堅持不斷提高自己的道德修養(yang) ,“孔顏之樂(le) ”是可以達到的。朱熹說:“且就聖賢著實用工處求之。如‘克己複禮’,致謹於(yu) 視聽言動之間,久久自當純熟,充達向上去。”[3] P799道德修養(yang) 不夠的人,一開始是達不到這樣的境界的,隻有堅持“聖賢著實用工處求之”,“久久自當純熟”。朱熹說:“先賢到樂(le) 處,已自成就向上去了,非初學所能求。”[3] P799

 

對於(yu) 那些當官在位的人來說,如果放棄“孔顏樂(le) 處”的道德境界追求,在麵對權勢和物質誘惑的時候,自然就失去了道德操守和道德正義(yi) ,最後淪為(wei) 道德囚徒,遭受世人唾罵。這也就是文天祥在《正氣歌》中說的人物:“在齊太史簡,在晉董狐筆。在秦張良椎,在漢蘇武節。為(wei) 嚴(yan) 將軍(jun) 頭,為(wei) 嵇侍中血。為(wei) 張睢陽齒,為(wei) 顏常山舌。或為(wei) 遼東(dong) 帽,清操厲冰雪。或為(wei) 出師表,鬼神泣壯烈。或為(wei) 渡江楫,慷慨吞胡羯。或為(wei) 擊賊笏,逆豎頭破裂。”

 

這種威武不屈的精神是忠德的體(ti) 現。什麽(me) 是忠?朱熹說:“盡己之謂忠。”[1] P48忠,是盡忠德主體(ti) 的一切。威武不屈之人,是盡己盡心盡力,克服自己,不為(wei) 外在的權勢、物質利益所驅動,更不變節,因此是忠。不然,稍有心動,就不是盡忠。朱熹說:“盡時須是十分盡得,方是盡。若七分盡得,三分未盡,也不是忠。”[3] P486

 

朱熹這裏繼承了忠德盡心的傳(chuan) 統倫(lun) 理精神。孔子說:“居處恭,執事敬,與(yu) 人忠。雖之夷狄,不可棄也。”[1] P147孔穎達在注釋《禮記》時也說:“內(nei) 盡於(yu) 心曰忠,外不欺於(yu) 物曰信。”宋代的理學家二程說:“忠者,無妄之謂也。”[7] P274陸九淵也說:“忠者何?不欺之謂也。”[8] P374這些都是朱熹忠德思想的重要源頭,而這些忠德思想資源,直接成為(wei) 朱熹的忠德思想資源。

 

朱熹不僅(jin) 強調威武不屈的理論維度,而且用自己的行動在實踐上證明了。朱熹在淳熙八年(1181年),被任命為(wei) 提舉(ju) 浙東(dong) 常平茶鹽公事,主管鹽業(ye) 、茶業(ye) 的生產(chan) 和銷售。在任期間,他六次彈劾宰相王淮的親(qin) 家台州知府唐仲友。唐仲友貪贓枉法、豢養(yang) 爪牙、仗勢經商。盡管朱熹知道唐仲友是宰相王淮的親(qin) 家,但是朱熹不畏權貴,威武不屈,六次上書(shu) 彈劾唐仲友。朱熹說:“仲友自到任以來,關(guan) 集刊字工匠在小廳側(ce) 雕小字賦集,每集二千道。刊板既成,般運歸本家書(shu) 坊貨賣。其第一次所刊賦板印賣將漫,今又關(guan) 集工匠又刊一番。凡材料、口食、紙墨之類, 並是支破官錢。”[2] P836指出唐仲友以權謀私。

 

朱熹幾次上書(shu) 彈劾唐仲友,都因為(wei) 有宰相王淮的庇護,使得唐仲友逍遙法外。朱熹嚴(yan) 厲指出唐仲友之所以敢肆無忌憚地貪贓枉法,是因為(wei) 背後的靠山是王氏家族。後來,王淮怕事情鬧大,對唐仲友從(cong) 輕發落。這使得朱熹十分氣憤,上完第六道彈劾唐仲友的奏狀之後,就憤然辭職回鄉(xiang) 。這些足見朱熹威武不屈的浩然正氣。

 

 總之,朱熹認為(wei) ,克己為(wei) 人、公而忘私和威武不屈是做人之忠的主要內(nei) 涵,是一個(ge) 人立身行世的德性之一。這彰顯了朱熹作為(wei) 理學家對人類的道德和人類行為(wei) 責任的重視,具有進步意義(yi) 。




注釋:


[①] 倫(lun) 理學主要有三大理論板塊:德性倫(lun) 理學、規範倫(lun) 理學和元倫(lun) 理(至於(yu) 應用倫(lun) 理學,我們(men) 認為(wei) 是屬於(yu) 規範倫(lun) 理學範疇)。德性倫(lun) 理學主要講如何做人,規範倫(lun) 理學主要是講如何做事,元倫(lun) 理學是涉及倫(lun) 理學本身的概念問題,如“善”和“應當”等問題如何定義(yi) 。為(wei) 了論述朱熹做人之忠的整體(ti) 性、邏輯性和貫通性,同時也考慮到“元倫(lun) 理學”本身概念的模糊性和不確定性,我們(men) 不再分節論述做人之忠元倫(lun) 理學的內(nei) 容。而是將“忠”本身的概念和內(nei) 涵及經學的考證,融合在朱熹做人之忠的德性倫(lun) 理學和規範倫(lun) 理學之中。

[②] 朱熹的詩句。羅大經的《鶴林玉露》卷十二記載:“胡澹庵十年貶海外,北歸之日飲於(yu) 湘潭胡氏園,題詩雲(yun) :‘君恩許歸此一醉,傍有梨頰生微渦。’謂侍妓黎倩也。厥後朱文公見之,題詩雲(yun) :‘十年浮海一身輕,歸對梨渦卻有情。世上無如人欲險,幾人到此誤平生。’”胡澹庵,即胡銓(1102-1180年),字邦衡,號澹庵,吉州廬陵(今江西省吉安市)人。南宋文學家,有《澹庵集》傳(chuan) 世。他是愛國名臣,廬陵“五忠一節”之一,與(yu) 李綱、趙鼎、李光合稱為(wei) “南宋四名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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