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新民】 德性生命的實踐與價值世界的建構——論王陽明良知思想的四重結構

欄目:學術研究
發布時間:2017-11-16 00:29:14
標簽:
張新民

作者簡介:張新民,西曆一九五〇生,先世武進,祖籍滁州,現為(wei) 貴州大學中國文化書(shu) 院教授(二級)兼榮譽院長。兼職貴陽孔學堂學術委員會(hui) 委員,國際儒學聯合會(hui) 理事,尼山世界儒學中心學術委員會(hui) 委員,中國明史學會(hui) 王陽明研究會(hui) 副會(hui) 長。著有《存在與(yu) 體(ti) 悟》《儒學的返本與(yu) 開新》《陽明精粹·哲思探微》《存在與(yu) 體(ti) 悟》《貴州地方誌考稿》《貴州:學術思想世界重訪》《中華典籍與(yu) 學術文化》等,主編《天柱文書(shu) 》,整理古籍十餘(yu) 種。

 

德性生命的實踐與(yu) 價(jia) 值世界的建構

——論王陽明良知思想的四重結構

作者:張新民

來源:作者授權 伟德线上平台 發布

          原載《天府新論》2017年第5期

時間:孔子二五六八年歲次丁酉九月廿七日丙午

          耶穌2017年11月15日

 

摘要:王陽明的心路曆程可分為(wei) 兩(liang) 個(ge) 階段,即以龍場悟道為(wei) 時間座標,前期主要是從(cong) 方法進入本體(ti) ,自己如何證道悟道;後期則是從(cong) 本體(ti) 開出方法,旁助他人證道悟道。“良知說”學說作為(wei) 晚年的思想總結,即體(ti) 即用,即用即體(ti) ,本體(ti) 與(yu) 工夫打成一片。其體(ti) 分析,約有四個(ge) 層麵: (一) “良知”(良知本體(ti) );(二)“致良知”(良知實踐);(三)“良知教”(良知教育);(四)良知學說(良知理論)。四個(ge) 方麵上下貫通,內(nei) 外一體(ti) ,環環相扣,構成了一個(ge) 全麵係統的整體(ti) 結構。也就是說,在陽明的思想係統中,“良知”既是社會(hui) 實踐不可或缺的道德活泉,也是天道流行發用意義(yi) 上的宇宙本體(ti) ,是一切價(jia) 值產(chan) 生最深層、最根本的源泉。“致良知”則是道德實踐場域的開顯與(yu) 實現,一方麵要即用見體(ti) ,不斷化除私欲造成的良知昏蔽現象,徹底證入良知本體(ti) ,一方麵又要依體(ti) 起用,將良知本體(ti) 之用擴而充之,使天下萬(wan) 事萬(wan) 物均呈顯出價(jia) 值與(yu) 意義(yi) ,從(cong) 而最終將良知之知轉化為(wei) 良知之行。至於(yu) “良知教”顯然是人間道德拯救活動的展開與(yu) 落實,是“下學上達”的生命實踐活動的具體(ti) 指導,根本的原則當為(wei) 本體(ti) 與(yu) 工夫的一致、形上與(yu) 形下的統一,從(cong) 而重返生命存在的固有真實。人類的社會(hui) 實踐及其價(jia) 值的真實到場當然需要理論形態的總結與(yu) 升華,因而“良知說”既要強調良知的本體(ti) 論意義(yi) ,以確保人類道德實踐活動形上根源的永不枯竭,也要重視良知的實踐論價(jia) 值,以防止形上本體(ti) 與(yu) 人類社會(hui) 實踐活動的區隔,亦即無論本體(ti) 論與(yu) 工夫論,心性論與(yu) 實踐論,都必須上下、內(nei) 外一起打通,同時納入誠意、正心、致知、格物等一係列工夫係統,形成一個(ge) 有體(ti) 有用圓融究竟的理論係統,統合為(wei) 足以安頓人的精神生命的廣袤實踐場域。

 

關(guan) 鍵詞:王陽明  良知本體(ti)   致良知  良知教  良知說  四重結構



一、引言:本體(ti) 與(yu) 方法的一致與(yu) 貫通

 

王陽明的心路發展曆程,以龍場悟道為(wei) 曆史性的象征標誌,可以將其分為(wei) 前後兩(liang) 個(ge) 不同的分期階段;所謂兩(liang) 個(ge) 不同的分期階段,根據《年諳》的記載和錢德洪、王畿等人的說法,亦可用前三變和後三變來加以概括。前三變——馳騁於(yu) 辭章、出入於(yu) 釋、老二氏,返歸於(yu) 儒家正學——是“學”之三變,主要反映了早期人生終極價(jia) 值的自我選擇,也可說是早年求道經曆的扼要總結。後三變——首揭“知行合一”之旨,以後又重視靜坐收放心工夫、最後則發展出一套良知學說——是“教”之三變,大體(ti) 揭示了後期接引學人手段路徑的不斷調整,當為(wei) 施教方法不斷趨於(yu) 圓融究竟的具體(ti) 歸納。


透過陽明一生事履來展開客觀如實的分析,即不難發現,龍場悟道前的前三變,主要是從(cong) 方法進入本體(ti) ,即如何尋找可靠適宜的方法來促使自己證道悟道,從(cong) 而更好地了解和把握真實的自己,實現生命有體(ti) 有用的全部價(jia) 值;龍場悟道後的後三變,則是從(cong) 本體(ti) 開出方法,即如何尋找可靠適宜的方法來幫助他人證道悟道,從(cong) 而更好地了解和把握真實的自我,實現生命有體(ti) 有用的全部價(jia) 值。不過,我們(men) 也有必要追問,龍場大徹大悟,陽明究竟悟到了什麽(me) 呢?《年譜》說他:“忽中夜大悟格物致知之旨,寤寐中若有人語之者,不覺呼躍,從(cong) 者皆驚,始知聖人之道,吾性自足,向之求理於(yu) 事物者誤也。”[②]可見他長期探尋成聖成賢之道,但成聖成賢的本體(ti) 論依據是什麽(me) 呢?龍場悟道得出的答案,已清楚地表明:人性本身即具足了一切“光明”和“至善”,成聖成賢的本體(ti) 論依據就內(nei) 在於(yu) 人人均有的光明人性之中,如果遠離了“至善”的心性本體(ti) 而向外部世界另覓根據,那就隻能是神識心誌上的迷思妄想,生命發展方向上的顛倒錯亂(luan) 。


從(cong) 中國傳(chuan) 統哲學“體(ti) 用一源、顯微無間”的角度看[③],所謂成聖成賢的終極根據,不僅(jin) 是本體(ti) 論的,同時也是存在論的,因而必須將生命存在一切後天習(xi) 得的渣滓習(xi) 染剝離淨盡,同時向內(nei) 層層深挖至最隱密、最微妙的先天人性,然後又由人性上達形上超越的“天道”,才能在“天人合一”的境域中一展卓犖挺拔的人格風姿。正是在這一意義(yi) 脈絡下,孟子才特別強調:“盡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則知天矣。”[④]宋儒張載也明確指出:“人生固有天道”[⑤],“必學至於(yu) 如天則能成性”[⑥]。陽明則進一步發揮說:“人者,天地萬(wan) 物之心也;心者,天地萬(wan) 物之主也。心即天,言心則天地萬(wan) 物皆舉(ju) 之矣。”[⑦]可見無論從(cong) 方法證入本體(ti) ,抑或從(cong) 本體(ti) 開出方法,從(cong) 儒家思想發展的內(nei) 在理路看,其終極根據都隻能是人之所以為(wei) 人的“至善”天性。隻是由先秦原始儒家經宋代理學再轉至陽明心學,所謂本體(ti) 已明顯更具有了心性化的特征——即本體(ti) 的心學化或心學的本體(ti) 化[⑧],但並非突出了心性就意味著遺忘了天道,而是心性論與(yu) 天道論浹然打並為(wei) 一片,依然必須做到“天性”與(yu) “德性”徹上徹下的合一,始終未離儒家“天人合一”的義(yi) 理旨趣[⑨]。

 

不過,一談到“至善”的人性,實際已意味著契入了形上的本體(ti) 論場域,必然便與(yu) 超越的“天道”相通互貫。隻是從(cong) 本體(ti) 工夫不可二分,即必須盡可能地發揮人的主體(ti) 性以“證道”或“悟道”的角度看,“心”的主宰或主觀能動性的作用則不可一毫輕忽。因而在工夫論進路上,就不能不以“盡心”的方式來“知性”,而“知性”即意味著“知天”。如果說“盡心”即是人之“至靈”心體(ti) 的充量展開和至極發揮,“知性”乃是人之“至善”天性的自我把握和沛然彰顯,那麽(me) “知天”則表明了人已徹底契入了代表價(jia) 值之源的超越界的“天境”,同時也是對生命存在終極本體(ti) 的如實了悟,當然便是“天人合一”至高理境的當下顯現。而心體(ti) 徹上徹下,統貫天地,周流太虛,廣大悉備,必然便會(hui) 有“仁者以天地萬(wan) 物為(wei) 一體(ti) ,使有一物失所,便是吾仁有未盡處”博大人道情懷的產(chan) 生[⑩]。這顯然是傳(chuan) 統中國特有的一種向內(nei) 超越的直觀體(ti) 認方法:雖內(nei) 在而超越,雖超越而內(nei) 在,必然以心靈的無限開放或開通為(wei) 根本前提。無限開放或開通的心靈,必然具足一切人與(yu) 天通貫合一的眾(zhong) 理[11],當然就能以有體(ti) 有用的人生實踐的方式,從(cong) 容應對人間萬(wan) 事萬(wan) 物而實現其心靈的全體(ti) 大用。

 

前引王陽明所闡發的“盡心”之說,本質上便是《大學》所謂“明明德”的工夫,也是他後來憑借生命體(ti) 悟建構起來的“致良知”學說。也就是說,無論知行合一、默一體(ti) 認、致良知等等,對已經有證悟生命體(ti) 驗的陽明來說,都無非是從(cong) 本體(ti) 開出方法,顯示出“道體(ti) ”流行發用的無限開放性,但與(yu) 之相對應,從(cong) 初學者的角度看,則又是從(cong) 方法證入本體(ti) ,表現出“道體(ti) ”等待他人證入的無限可能性。龍場大徹大悟之後的王陽明,始終都在想方設法幫助他人自證本體(ti) ,並根據本體(ti) 不斷調整自己的施教方法,致良知可說是他晚年最後的定論,也是他思想學說發展的高峰。誠如陽明自己所說:“良知二字,自龍場以後,便已不出此意,隻是點此二字不出,於(yu) 學者言,費卻多少辭說。今幸見出此意,一語下,洞見本體(ti) ,真是痛快,不覺手舞足蹈。學者聞之,亦省卻多少尋討工夫。學問頭腦,至此已說得十分下落。”[12]良知二字僅(jin) 體(ti) 現了陽明及其影響下的整個(ge) 心學派的核心思想旨趣,而且也強化了中國文化自先秦以來長期一貫的“成德”價(jia) 值實踐發展方向。

 

整體(ti) 分析陽明的思想學說及其方法論特征,則可說他的良知說既是本體(ti) ,又是工夫,即本體(ti) 即工夫,即工夫即本體(ti) ,“無往而非道,無往而非工夫”[13],本體(ti) 與(yu) 工夫已渾然打成一片。如果細加辨析,則無論本體(ti) 世界或價(jia) 值世界,都必須轉出相應的實踐世界或行為(wei) 世界;而無論實踐世界或行為(wei) 世界,亦必為(wei) 相應的本體(ti) 世界或價(jia) 值世界所統攝。因此,陽明上承孟子揭出良知本體(ti) 之後,必有涉及工夫論的“致良知”與(yu) “良知教”的展開或落實,突出體(ti) 現了他的“力行”哲學的實踐品格或行動特征,形成了頗有理論形態特色的一整套良知學說。所以,如果我們(men) 要完整全麵地理解或詮釋他的良知思想,則不能不顧及其暗中蘊涵著的四個(ge) 重要層麵:“良知”(良知本體(ti) )、“致良知”(良知實踐)、“良知教”(良知教法)、良知學說(良知理論)。四個(ge) 方麵徹上沏下,即內(nei) 即外,環環相扣,一氣貫通,構成了一個(ge) 全麵係統的結構性整體(ti) 。我們(men) 固然可以分析或分解式地展開評述與(yu) 討論,但更有必要綜合或貫通式地加以理解和把握,才能反映良知徹上徹下渾然一體(ti) 的本體(ti) 論原型,揭示良知體(ti) 用不二流行發用的存在論特點[14]。惜學界曆來均局限於(yu) 某一個(ge) 方麵立論,分解式地討論多,綜合式地評騭少,難免不存在解釋框架上的缺陷,尚有必要進一步突破原來固有的單一化解釋模式,以更加統貫旁通的方式還原王陽明良知說的完整全貌[15]。

 

二、良知:本體(ti) 世界的證入與(yu) 敞亮

 

良知在陽明的思想係統中,固然是社會(hui) 實踐不可或缺的道德本體(ti) ,但也是天道流行發用意義(yi) 上的宇宙本體(ti) ,是一切價(jia) 值產(chan) 生的最深層、最根本的源泉,既可看成是生命存在最本己的本質,也可視為(wei) 宇宙生成最原初的本原。陽明說:“天命之性,粹然至善。其靈昭不昧者,皆其至善之發見,是皆明德之本體(ti) ,而所謂良知者也。至善之發見,是而是焉,非而非焉,固吾心天然自有之則,而不容有所擬議加損於(yu) 其間也。”[16]如果追溯其源頭,其說當發端於(yu) 孟子,“良知者,孟子所謂‘是非之心,人皆有之’者也。是非之心,不待慮而知,不待學而能,是故謂之良知。是乃天命之性,吾心之本體(ti) ,自然靈昭明覺者也”[17]。可見人性既與(yu) 形上超越的天道相通,當然也可說是先於(yu) 一切經驗的,乃是天賦的,為(wei) 人人所本有的,而良知則是其“靈昭不昧者”,能夠將天道、天理開顯於(yu) 心體(ti) ,同時又能將其轉化為(wei) 與(yu) 經驗界相通的價(jia) 值抉斷或行為(wei) 選擇,當是即是,當非則非,不僅(jin) 溝通了先驗與(yu) 經驗、先天和後天,而且聯結了形上與(yu) 形下、本體(ti) 和工夫。而人類道德行為(wei) 之所以能夠顯得莊嚴(yan) 和偉(wei) 大,則是因為(wei) 其本身即有一宇宙生成論的深廣紮根,誠如康德所說,位我上者燦爛星空,道德律令在我心中[18]。而陽明亦有《詠良知詩》雲(yun) :“無聲無臭獨知時,此是乾坤萬(wan) 有基。”[19]所謂“獨知”,王龍溪曾有解釋說:“《易》曰‘乾知大始’,乾知即良知,乃混沌初開第一竅,為(wei) 萬(wan) 物之始,不與(yu) 萬(wan) 物作對,故謂之獨。以其自知,故謂之獨知”[20]。均可見天道論與(yu) 心性論的相通互貫,良知即為(wei) 天地萬(wan) 物的本體(ti) 。正是在這一意義(yi) 脈絡下,我們(men) 才說良知既是道德本體(ti) ,也是宇宙本體(ti) 。而恰好是道德本體(ti) 與(yu) 宇宙本體(ti) 的一體(ti) 不二,才構成了“人”“天”共有的創進活力的源源滾滾不斷。陽明說得好:“吾輩通患,正如池麵浮萍,隨開隨蔽。未論江海,但在活水,浮萍即不能蔽。何者?活水有源,池水無源,有源者由己,無源者從(cong) 物。故凡不息者有源,作輟者皆無源故耳。”[21]

 

正是以良知為(wei) 宇宙天地的本體(ti) ,而心靈秩序與(yu) 宇宙天地秩序又有著密契一體(ti) 的對應關(guan) 係,王陽明才特別強調:“人的良知,就是草木瓦石的良知。若草木瓦石無人的良知,不可以為(wei) 草木瓦石矣。豈惟草木瓦石為(wei) 然,天地無人的良知,亦不可為(wei) 天地矣。蓋天地萬(wan) 物與(yu) 人原是一體(ti) ,其發竅之最精處,是人心一點靈明。風雨露雷,日月星辰,禽獸(shou) 草木,山川土石,與(yu) 人原隻一體(ti) 。故五穀禽獸(shou) 之類,皆可以養(yang) 人;藥石之類,皆可以療疾:隻為(wei) 同此一氣,故能相通耳。”[22]與(yu) 陽明同時的黃綰也特別指出:“《艮》(《周易·艮卦》)言天地人心一也,不可有二,二則非心矣,合內(nei) 外而言之。”[23]聶豹更發揮陽明之意說:“良知者,通天地萬(wan) 物為(wei) 一體(ti) 也。”[24]均可見良知不僅(jin) 是人的生命存在的本原性本質,而且也是宇宙存在的始源性本體(ti) ,正是以終極意義(yi) 的良知為(wei) 創化不已的生存本體(ti) ,我們(men) 才能得出人與(yu) 天地萬(wan) 物同為(wei) 一體(ti) 的體(ti) 悟性生命結論[25]。

 

著眼於(yu) 宇宙本體(ti) 生成論討論人的良知,一方麵可以說良知是天道、天理的“靈昭不昧”處——“天理即其靈昭不昧處,所謂良知也”[26];一方麵也可以稱良知乃“天植靈根”——“良知即是天植靈根,自生生不息”[27]。良知既為(wei) 天理之“靈昭不昧者”,當然也可說天地萬(wan) 物之“發竅之最精處,是人心一點靈明”。陽明曾借詩以作比喻說:“一竅誰將混沌開?千年樣子道州來;須知太極元無極,始信心非明鏡台”。又雲(yun) “始信心非明鏡台,須知明鏡亦塵埃;人人有個(ge) 圓圈在,莫向蒲團坐死灰。”[28]雖是借禪宗掌故談儒家道理,亦可見良知正是混沌宇宙“一竅”敞開之處[29]。而作為(wei) 天植靈根的良知,必然也與(yu) 天道一樣生生不息,因而陽明亦稱良知為(wei) “乾知”。“乾知”之“知”即“大始”之知:“知天地之化育,心體(ti) 原是如此;乾知大始,心體(ti) 亦原是如此”[30]。之所以稱為(wei) “大始之知”,則是因為(wei) 其乃“混沌初開之竅,萬(wan) 物所資以始”[31]。因而又可用“造化”作譬喻,稱“良知是造化的精靈。這些精靈,生天生地,成鬼成帝,皆從(cong) 此出,真是與(yu) 物無對。人若複得他完完全全,無少虧(kui) 欠,自不覺手舞足蹈,不知天地間更有何樂(le) 可代”[32]天地的造化力量與(yu) 人的生命創造活力乃是一體(ti) 不二的,所以良知本質上也是一切創造活力永不枯竭的動力與(yu) 源泉。所以,順此理論言說脈絡,王畿稍後才發揮師門之說雲(yun) :“《易》曰‘乾知大始’,良知即乾知,靈明首出,剛健無欲,混沌初開第一竅,未生萬(wan) 物,故謂之大始,順此良知而行,無所事事,便是坤作成物。”[33]良知不僅(jin) 是天地開竅於(yu) 人心的存在論道德動力實踐依據,而且根本就是天地自身生物成物的宇宙論創化根源本體(ti) 。

 

宋儒張載“四句教”強調:“為(wei) 天地立心,為(wei) 民生立命,為(wei) 往聖繼絕學,為(wei) 萬(wan) 世開太平。”[34]但人為(wei) 何能為(wei) 天地立心呢?[35]按照王陽明的思想進路,天地雖無心,但天地之理可以開竅於(yu) 人之心,而為(wei) “靈昭不昧”的良知所覺知,因而不僅(jin) 人心可以代表天心,而且人心即是天道、天理的敞開敞亮處。而“在天則為(wei) 天道,在人則為(wei) 人道,其分雖殊,其理則一也”[36]。因而完全可以肯定:良知即是天道,良知即是天理[37],良知即是人的價(jia) 值抉擇的定盤針、良知即是人的生命行為(wei) 的天則明師,無論形上形下、先驗經驗、先天後天、本體(ti) 工夫,均圓融無礙地得以徹底打通。所以,“學者真見得良知本體(ti) ,昭明洞徹,是是非非,莫非天則,不論有事無事,精察克治,俱歸一路,方是格致實功,不落卻一邊”[38]。良知本體(ti) 固然有著不可輕忽的天道、天理的超越性終極根據,但更重要的是能將人引入活潑潑的道德實踐場域,不僅(jin) 展示社會(hui) 生活本體(ti) 與(yu) 工夫合轍一致的奮勉不已的超越發展方向,而且推動實現天道與(yu) 人道密契一體(ti) 的有體(ti) 有用的人生意義(yi) 和價(jia) 值。 


良知既是天地宇宙的本體(ti) ,當然便不能不是超越的,屬於(yu) 本體(ti) 論的範疇;但又內(nei) 在於(yu) 人的德性生命之中,顯然是內(nei) 在的,可納入存在論的範疇。本體(ti) 論、存在論的良知,又可轉化為(wei) 人的主體(ti) 道德行為(wei) ,乃是社會(hui) 倫(lun) 理生活得以成立的終極根據,因而又是主體(ti) 論和實踐論的,或者說本體(ti) 論、存在論與(yu) 主體(ti) 論、實踐論已打並為(wei) 一片,本來即是高度圓融究竟和一體(ti) 不二的[39]。

 

三、致良知:道德實踐場域的開顯與(yu) 實現

 

如前所述,“人心一點靈明”是天地萬(wan) 物“發竅之最精處”,則最能代表人的主體(ti) 性,乃至能在茫茫宇宙大化中為(wei) 天地立心的,當然隻能是具有高度主觀能動性和直覺智慧能力的“心”。“心”不僅(jin) 聯係著形上超越的本體(ti) 世界,而且也關(guan) 涉到形下具體(ti) 的現象世界。陽明在回答弟子蕭惠如何才能做到“非禮勿視聽言動”的問題時,便明白指出:“汝心之視,發竅於(yu) 目;汝心之聽,發竅於(yu) 耳;汝心之言,發竅於(yu) 口;汝心之動,發竅於(yu) 四肢。若無汝心,便無耳目口鼻。……所謂汝心,卻是那能視聽言動的,這個(ge) 便是性,便是天理。有這個(ge) 性才能生。這性之生理便謂之仁。這性之生理,發在目便會(hui) 視,發在耳便會(hui) 聽,發在口便會(hui) 言,發在四肢便會(hui) 動,都隻是那天理發生,以其主宰一身,故謂之心。”[40]既突出了“心”的主宰(主體(ti) 性)作用,又強調了“心”的活動(實踐性)功能。

 

“心”作為(wei) “身”之主宰,必有顯用於(yu) 視聽言動的功能。而所謂“視”必然聯係著一個(ge) “視”的世界,“聽”必然聯係著一個(ge) “聽”的世界,“言”必然聯係著一個(ge) “言”的世界,“動”必然聯係著一個(ge) “動”的世界。也就是說,作為(wei) 主體(ti) 的人的自覺生命行為(wei) ,無論視聽言動,必然都會(hui) 牽聯一個(ge) 必須與(yu) 之打交道的客觀世界,當然也會(hui) 形成與(yu) 多種多樣的身份角色有關(guan) 的複雜人際社會(hui) 關(guan) 係,不能不有秩序化的社會(hui) 倫(lun) 理世界的隨時損益調整和不斷建構。但是,外部倫(lun) 理世界的隨時損益調整與(yu) 不斷建構,畢竟要與(yu) 人人均有的屬於(yu) 內(nei) 部世界的“心”之理相應相合,否則難免不會(hui) 發生心靈秩序與(yu) 社會(hui) 秩序的紊亂(luan) 錯位,不僅(jin) 意味著天理的遮蔽,而且象征著心靈的封閉,嚴(yan) 重者則導致人倫(lun) 世界的大亂(luan) 。

 

由此可見,內(nei) 在於(yu) 人的生命存在之中的“性之生理”,完全可以外化為(wei) 現實社會(hui) 生活的人之倫(lun) 理,顯像為(wei) 人類道德實踐活動的各種具體(ti) 行為(wei) 。易言之,內(nei) 在之理與(yu) 外在之理一體(ti) 不二,才有真正屬於(yu) 人的倫(lun) 理世界的產(chan) 生,才有大量有著內(nei) 心力量支撐的道德行為(wei) 的湧現。因此,“吾人合下反身黙識,心是何心?惟此視聽言動所以然處,便是此心發竅處也。此心發竅處,便是天地之心之發竅處也”[41]。如果追問人類道德生活的終極性本體(ti) 根源,便不能不“反身默識”,溯至可以神感神應、妙用無盡的本心,看到其為(wei) 天地之心發竅處的形上超越根據,也就是陽明晚年所說“天植靈根”及“靈昭不昧”的良知。或許正是有鑒於(yu) 此,陽明才特別強調:“目無體(ti) ,以萬(wan) 物之色為(wei) 體(ti) ;耳無體(ti) ,以萬(wan) 物之聲為(wei) 體(ti) ;鼻無體(ti) ,以萬(wan) 物之臭為(wei) 體(ti) ;口無體(ti) ,以萬(wan) 物之味為(wei) 體(ti) ;心無體(ti) ,以天地萬(wan) 物感應之是非為(wei) 體(ti) 。”[42]人不僅(jin) 是能感通或感應的靈性生命存在,更重要的還擁有一個(ge) 與(yu) 之相應的完整的世界。所以,陽明又發揮《大學》“修身”之義(yi) 說:

 

《大學》之所謂身,即耳目口鼻四肢是也。欲修身,便是要目非禮勿視,耳非禮勿聽,口非禮勿言,四肢非禮勿動。要修這個(ge) 身,身上如何用得工夫?心者身之主宰,目雖視而所以視者心也,耳雖聽而所以聽者心也,口與(yu) 四肢雖言動而所以言動者心也,故欲修身在於(yu) 體(ti) 當自家心體(ti) ,當令廓然大公,無有些子不正處。主宰一正,則發竅於(yu) 目,自無非禮之視;發竅於(yu) 耳,自無非禮之聽;發竅於(yu) 口與(yu) 四肢,自無非禮之言動;此便是修身在正其心。然至善者,心之本體(ti) 也。心之本體(ti) ,那有不善?如今要正心,本體(ti) 上何處用得功?必就心之發動處才可著力也。心之發動不能無不善,故須就此處著力,便是在誠意。如一念發在好善上,便實實落落去好善;一念發在惡惡上,便實實落落去惡惡。意之所發,既無不誠,則其本體(ti) 如何有不正的?故欲正其心在誠意。工夫到誠意,始有著落處。然誠意之本,又在於(yu) 致知也。所謂人雖不知,而已所獨知者,此正是吾心良知處。然知得善,卻不依這個(ge) 良知便做去,知得不善,卻不依這個(ge) 良知便不去做,則這個(ge) 良知便遮蔽了,是不能致知也。吾心良知既不能擴充到底,則善雖知好,不能著實好了;惡雖知惡,不能著實惡了,如何得意誠?故致知者,意誠之本也。然亦不是懸空的致知,致知在實事上格。如意在於(yu) 為(wei) 善,便就這件事上去為(wei) ;意在於(yu) 去惡,便就這件事上去不為(wei) 。去惡固是格不正以歸於(yu) 正,為(wei) 善則不善正了,亦是格不正以歸於(yu) 正也。如此,則吾心良知無私欲蔽了,得以致其極,而意之所發,好善去惡,無有不誠矣!誠意工夫,實下手處在格物也。若如此格物,人人便做得,人皆可以為(wei) 堯舜,正在此也。”[43]

 

在陽明看來,“心”為(wei) “身”的主宰,又是道德行為(wei) 最深層的動力來源,所謂“格物”亦非如朱子所說是“格”外部世界複雜紛紜之物,而是“正”由“心”及“物”所構成的自覺行為(wei) 活動的“事”,即“訓‘物’字為(wei) ‘事’字,意之所著處為(wei) 物,格是格其不正以歸於(yu) 正”,最終則“由無不正以底於(yu) 忘其所謂正”[44],表現出無限超越的情懷。因此,無論從(cong) 本體(ti) 引出工夫,抑或從(cong) 工夫證入本體(ti) ,都必須最大化地發揮人的主體(ti) 性,從(cong) 而更加積極主動地從(cong) 事道德鍛煉與(yu) 倫(lun) 理實踐的各種活動。

 

但是,究竟應該如何從(cong) 事道德鍛煉與(yu) 倫(lun) 理實踐活動呢?顯然從(cong) 潛藏在道德行為(wei) 背後的動機世界入手,即深入“心源”,直入“意根”,從(cong) 其發動至微之處“著力”,才有可能優(you) 入聖域,展示人性固有的光明。故誠意的工夫不可不講,尤其是“以誠意為(wei) 主去格物,格物即是擇善”[45],當然即為(wei) 倫(lun) 理生活與(yu) 道德實踐不可或缺的重要環節。而良知作為(wei) 一種本體(ti) 或德行之知,即使是一念至微升起之處有善有不善,均可憑借其靈昭明覺的功能而自知之[46],不能不是“先天之功,卻在後天上用”。而“先天是心,後天是意……良知是寂然之體(ti) ,物是所感之用,意則是寂感所乘之機”[47]。“意”作為(wei) 心體(ti) 的起用或展開,無論是善是惡,良知必然能知之,誠如陽明所說:

 

凡意念之發,吾心之良知無有不自知者。其善歟,惟吾心之良知自知之;其不善歟,亦惟吾心之良知自知之;是皆無所與(yu) 於(yu) 他人者也。……今欲別善惡以誠其意,惟在致其良知之所知焉爾。何則?意念之發,吾心之良知既知其為(wei) 善矣,使其不能誠有以好之,而複背而去之,則是以善為(wei) 惡,而自昧其知善之良知矣。意念之所發,吾之良知既知其為(wei) 不善矣,使其不能誠有以惡之,而覆蹈而為(wei) 之,則是以惡為(wei) 善,而自昧其知惡之良知矣。若是,則雖曰知之,猶不知也,意其可得而誠乎!今於(yu) 良知之善惡者,無不誠好而誠惡之,則不自欺其良知而意可誠也已。[48]

 

正是因為(wei) 良知“感觸神應,有不言而喻之妙”[49];“觸機神應,乃是良知妙用,以順萬(wan) 物之自然,而我無與(yu) 焉”[50],乃是儒家聖人至易至簡之學,能夠體(ti) 現人人心體(ti) 之同,因而陽明才將孟子的“良知”與(yu) 《大學》的“致知”加以綜合性的改造,同時也輔以自己深邃的生命體(ti) 驗和社會(hui) 人心的觀察[51],創造性地提出了“致良知”的人生道德實踐新路。所謂“致良知”之“致”,陽明解釋說:“致者,至也”。“致”亦通“盡”或“極”,然“非若後儒充擴其知識之謂也,致吾心之良知焉耳”[52],即將良知充量展開而又恰得和平中正之妙。聶豹說他“嚐聞(陽明)先生之教”,因而總結陽明“致良知”之說雲(yun) :“學本良知,致知為(wei) 學。格物者,致知之功也。學致良知,萬(wan) 物皆備,神而明之,廣矣,大矣。故曰:知皆擴而充之,足以保四海,無他,達之天下也。”[53]所以,當“隨事致此良知,使不至於(yu) 昏蔽”,從(cong) 而恢複良知的光明瑩潔,實現其全體(ti) 大用。“致”又可以解釋為(wei) “行”。陽明嚐稱“所謂致知格物者,致吾心之良知於(yu) 事事物物也。吾心之良知,即所謂天理也。致吾心良知之天理於(yu) 事事物物,則事事物物皆得其理矣。致吾心之良知者,致知也。事事物物皆得其理者,格物也。是合心與(yu) 理而為(wei) 一者也”[54]。黃宗羲解釋說:“聖人教人隻是一個(ge) 行,如博學、審問、愼思、明辨皆是行也。篤行之者,行此數者不已是也。(陽明)先生致之於(yu) 事物,致字即是行字,以救空空窮理,隻在知上討個(ge) 分曉之非”;“夫以知識為(wei) 知,則輕浮而不實,故必以力行為(wei) 功夫。良知感應神速,無有等待,本心之明即知,不欺本心之明即行也,不得不言知行合一”[55]。

 

透過以上分析,已不難知道,“致良知”作為(wei) 一種生命的實踐活動,一方麵要即用見體(ti) ,不斷化除一切私欲可能造成的良知昏蔽,讓良知在無一絲(si) 一毫昏蔽的狀態下自然地流行發用,從(cong) 而徹底證入良知本體(ti) ,一方麵又要依體(ti) 起用,將良知本體(ti) 之用擴而充之以至無極,使天下萬(wan) 事萬(wan) 物無不呈現出價(jia) 值意義(yi) ,從(cong) 而真正將良知之知轉化為(wei) 良知之行。這當然即為(wei) 以本體(ti) 與(yu) 工夫不二為(wei) 根本依據的“知行合一”之說。陽明豈不早就有言:“知者行之始,行者知之成:聖學隻一個(ge) 功夫,知行不可分作兩(liang) 事”[56];“知之真切篤實處即是行;行之明覺精察處即是知,知行工夫本不可離”[57]。“知”與(yu) “行”作為(wei) 一種生命自覺活動的本體(ti) ,顯然隻能是人人均有的天賦良知。“致良知”不過是致其本體(ti) 之知或德行之知而行之。知行分裂即意味著私欲對良知的遮蔽,說明良知的流行發用受到了生命異化力量的阻擋[58],所以“致良知”永遠都是最偉(wei) 大的人性去蔽化改造工程,目的則是將人類帶入生命價(jia) 值最大化實現的終極至善境域。

 

四、良知教:人間道德拯救活動的展開與(yu) 落實

 

前麵已經提及,良知固然為(wei) 人人先天所固有,但未必就不會(hui) 受到個(ge) 人私欲的遮蔽,從(cong) 而產(chan) 生各種悖離人的天性或良知的醜(chou) 惡異化現象。就日常生活而言,“良知良能,愚夫愚婦與(yu) 聖人同,但惟聖人能致其良知,而愚夫愚婦不能致,此聖愚之所由分也” [59]。因此,陽明遂以“天日”與(yu) “浮雲(yun) ”為(wei) 象征,隱喻良知(“天日”)可能受到私欲(“浮雲(yun) ”)遮蔽的三種情況:一是“聖人之知,如青天之日”,萬(wan) 裏無雲(yun) 萬(wan) 裏天,似可稱為(wei) 良知的“無蔽”存在狀態;再為(wei) “賢人如浮雲(yun) 天日”,盡管陽光燦爛,仍有幾絲(si) 浮雲(yun) 晃動,顯然隻能是良知的“半蔽”存在狀態,;三即“愚人如陰霾天日”,“天日”雖在,卻陰霾密布,良知已處於(yu) “全蔽”的存在狀態。但無論良知處於(yu) 何種存在狀態,受到遮蔽的程度有何等的差別,都隻能說明良知的敞開有著顯隱的不同,而決(jue) 非意味著良知本體(ti) 的虧(kui) 損或消失。易言之,良知本體(ti) 的流行發用盡管“昏明不同,其能辨黑白則一”,即使“昏黑夜裏,亦影影見得黑白,就是日之餘(yu) 光未盡處”。如同“浮雲(yun) ”不能驅散“天日”,反而是“天日”可以驅散“浮雲(yun) ”一樣,私欲也不能解構良知,反而是良知可以解構私欲。所以,良知的陽光隻要在私欲的陰霾中透顯出一點光亮,那就意味著生命尚有擺脫自我異化的希望,而“困學功夫,亦隻從(cong) 這點明處精察去耳!”[60]這顯然即是陽明所說的“去人欲,存天理”的工夫[61]人欲淨盡,必是天理流行。而良知即天道天理,遮蔽良知陽光的私欲一旦掃盡,異化的非我的存在狀態既已擺脫,生命的存在境域必然就會(hui) 煥然一新,人就返回了最本源和最本真的自己。

 

與(yu) 以“天日”喻良知類似,陽明又以“明鏡”喻良知。良知如同“明鏡”一樣,亦有直觀慧照的功能,然而難免不出現私欲和習(xi) 氣纏蔽的現象,時常會(hui) 產(chan) 生斑垢駁蝕的問題,必須痛下刮垢去汙的工夫,重新恢複其明察照物的功能。隻是具體(ti) 到每一個(ge) 人,情況又有很大的差異:“聖人之心如明鏡,纖翳自無所容,自不消磨刮。若常人之心,如斑垢駁蝕之鏡,須痛磨刮一番,盡去駁蝕,然後纖塵即見,才拂便去,亦不消費力。到此已是識得仁體(ti) 矣。若駁蝕未去,其間固自有一點明處,塵埃之落,固辦見得,才拂便去。至於(yu) 堆積於(yu) 駁蝕之上,終弗之能見也。此學利困勉之所由異,幸勿以為(wei) 難而疑之也。”[62]駁蝕一旦磨刮淨盡潔亮,即意味著良知朗照的功能得以徹底恢複。

 

嚴(yan) 格地說,生活在世俗世界中的人,畢竟生而知之者少,學而知之或困而知之者多,誠如陽明所說:“困知勉行,學者之事也。”[63]陽明門下的王艮甚至認為(wei) :“孔子雖天生聖人,亦必學《詩》,學《禮》,學《易》,逐段研磨,得明徹之至。”[64]所謂“明徹”,在王門學者的思想語境中,當然便是天地之性發竅於(yu) 人心的豁然了悟,同時更是心體(ti) 的全然敞開或豁然朗照,亦即良知無遮無蔽的發用流行。因此,如果換一個(ge) 角度,也可說“《六經》者,吾心之注腳也,心即道,道明則經不必用,經明則傳(chuan) 注何益?經傳(chuan) ,印證吾心而已”[65]。從(cong) 根本上講,“良知在人,本無汙壞。雖昏蔽之極,苟能一念自反,即得本心。譬之日月之明,偶為(wei) 雲(yun) 霧之翳,謂之晦耳。雲(yun) 霧一開,明體(ti) 即見,原未嚐有所傷(shang) 也”[66]。所以,“致良知”的工夫,即化除私欲障蔽,掃蕩習(xi) 氣塵埃,消解翳晦雲(yun) 霧,恢複仁心本體(ti) ,再現良知光明,實現生命價(jia) 值意義(yi) 的即本體(ti) 即工夫的行為(wei) 實踐。如同一部《傳(chuan) 習(xi) 錄》所示現的,陽明一方麵以過來人的證悟經驗,從(cong) 本體(ti) 開出各種方法,以接引來學者;一方麵又針對來學者的氣質根器,幫助其憑借方法證入本體(ti) 。簡單地加以概括,也可說是“隨人立教,因病設方”[67],各種各樣方便手法的采用和展開,無非都是直入心性本體(ti) ,喚醒沉淪中的真實自我,啟發人性良知的自覺到場。故門下弟子王畿不無讚歎地說:“(陽明)先生英類絕倫(lun) ,解脫株局,領悟本真,指良知以立教,揭日月於(yu) 蒼旻”[68];評價(jia) 不可謂不高。陽明自己也認為(wei) :“致良知是學問大頭腦,是聖人教人第一義(yi) ”[69]。於(yu) 是與(yu) “良知”或“致良知”有關(guan) 的各種施教活動,遂得以實踐性地不斷開展和成立,以致“陽明先生以致良知立教,天下土靡不翕然響風”[70]。均可見良知教影響涵蓋範圍之大,實已構成晚明思想運動的一大重要內(nei) 容。

 

“致良知”既為(wei) “聖人教人第一義(yi) ”,而“致”又有“行”或實踐之義(yi) ,因此,如同本體(ti) 的展開離不開現象一樣,良知教的落實也難以脫離實踐。與(yu) 陸象山強調“先立乎其大者”一樣[71],陽明也指出“致良知”是“學問大頭腦”。至於(yu) “良知教”之“教”,顯然也非知識之教,聞見之教,世俗之教,分別智之教,而是本體(ti) 之教,德性之教,超越之教,無分別智之教。陽明自己說得很清楚:“良知不由見聞而有,而見聞莫非良知之用。故良知不滯於(yu) 見聞,而亦不離於(yu) 見聞”;如果“專(zhuan) 求之見聞之末,則是失卻頭腦,而已落在第二義(yi) 矣”。因此,錢德洪特別告誡說:“師門立教,良工苦心。蓋其見道明徹之後,能不以其所悟示人,而為(wei) 未悟者設法,故其高不至於(yu) 淩虛,卑不至於(yu) 執有,而人人善入。此師門之宗旨,所以未易與(yu) 繹也。”[72]因而如果討論陽明立教宗旨,大要仍不離“致良知”三字,但並非就意味著排斥知識,隻是知識必須受到價(jia) 值的規約[73]。借用陽明的表述,即“學問功夫隻要主意頭腦是當,若主意頭腦專(zhuan) 以致良知為(wei) 事,則凡多聞多見,莫非致良知之功” [74]。


由此可見,良知教的根本落腳處,即在於(yu) 將本體(ti) 論的“良知”,轉化為(wei) 實踐論的致良知,而“致良知”的實踐過程,亦即高度發揮人的主體(ti) 自覺精神,消解人心或多或少總是存在著的染汙,變化生命氣質,提升人格境界的過程。在陽明看來,“人心自有知識以來,已為(wei) 習(xi) 俗所染,今不教他在良知上實用為(wei) 善去惡功夫,隻去懸空想個(ge) 本體(ti) ,一切事為(wei) ,俱不著實。此病痛不是小小,不可不早說破”[75]。陽明既以“致良知”立教,要人“實用為(wei) 善去惡功夫”,終極目標則為(wei) 成賢成聖,同時又有自己經曆百死千難才獲得的切身性“悟道”經驗以作憑借,因而往往能抓著來學者的人生真實病相,直透其心性根源展開各種積極有效的施教活動。所以,陽明特別告誡學人:“務要立個(ge) 必為(wei) 聖人之心,時時刻刻,須是一棒一條痕,一摑一掌血,方能聽吾說話句句得力。若茫茫蕩蕩度日,譬如一塊死肉,打也不知得痛癢,恐終不濟事。回家隻尋得舊時伎倆(lia) 而已,豈不惜哉!”[76]這顯然是要人脫胎換骨般改變生命存在的狀況,當然就不能不針對其習(xi) 氣弱點或私欲病相,尋找契理契機的有效對治方法,即所謂“聖賢教人,如醫用藥,皆因病立方,酌其虛實、溫涼、陰陽、內(nei) 外而時時加減之,要在去病,初無定說。若拘執一方,鮮不殺人矣”[77]。所以,陽明的良知教似也可以稱為(wei) 良知治療學,當為(wei) 人類永遠不能止息鬆懈的良知實踐教化工程[78]。

 

與(yu) 此同時,良知教在陽明看來,也是一種“下學上達”的生命實踐指導。“下學上達”出於(yu) 《論語`憲問》:“不怨天,不尤人,下學而上達。”二者究竟應該如何分判,陽明弟子王畿以為(wei) 可以“有言”(可以言詮)、“無言”(超越言詮)來加以區別:“道必待言而傳(chuan) ,夫子嚐以無言為(wei) 警矣。言者,所由以入道之詮,凡待言而傳(chuan) 者,皆下學也。學者之於(yu) 言也,猶之暗者之於(yu) 燭,跛者之於(yu) 杖也。有觸發之義(yi) 焉,有栽培之義(yi) 焉,有印證之義(yi) 焉,而其機則存乎心悟。不得於(yu) 心而泥於(yu) 言,非善於(yu) 學者也。”[79]所謂“夫子嚐以無言為(wei) 警”,見《論語·陽貨》:“子曰:‘予欲無言。’子貢曰:‘子如不言,則小子何述焉。”《論語·為(wei) 政》則載:“子曰:‘吾與(yu) 回言終日,不違,如愚。’”[80]為(wei) 何如此前後不一致呢?陽明早期弟子徐愛解釋說:“蓋子貢專(zhuan) 求聖人於(yu) 言語之間,故孔子以無言警之,使之實體(ti) 諸心,以求自得;顏子於(yu) 孔子之言,默識心通無不在己,故與(yu) 之言終日,若決(jue) 江河而之海也。故孔子於(yu) 子貢之無言不為(wei) 少,於(yu) 顏子之終日言不為(wei) 多,各當其可而已”[81]。可見“下學”即良知教之言教,也可說是“道體(ti) ”的言詮。但言詮本身不是“道”,隻是誘人入道的工具,一旦言下觸機感悟,證入心性本體(ti) ,契入形上大道,則一切語言概念均掛搭不上,則隻能稱為(wei) 良知無言之教,亦即所謂“上達”。不妨以陽明本人之詩為(wei) 證:“從(cong) 來尼父欲無言,須信無言已躍然;悟到鳶魚飛躍處,工夫原不在陳編。”[82] 則良知教之開展,固然必須依靠言詮,但又不能執泥於(yu) 語言。而之所以必須依靠語言,則是“因人請問,各隨分量而說,亦不肯多道,恐人專(zhuan) 求之言語,故曰‘予欲無言。’”[83]從(cong) 根本上講,“道無方體(ti) ,不可執著。卻拘滯於(yu) 文義(yi) 上求道,遠矣”[84],一旦“下學上達”證入形上本體(ti) ,語言即為(wei) 贅疣。否則徒在文字概念上打轉,隻是助長外馳病痛,便是玩弄光景,即違背了良知教本意。難怪王畿要特別追問:“陽明先師倡明聖學,以良知之說覺天下,天下靡然從(cong) 之:是雖入道之玄詮,亦下學事……吾黨(dang) 之從(cong) 事於(yu) 師說,其未得之也,果能有所觸發否乎?其得之也,果能有所栽培否乎?其得而玩之也,果能有所印正否乎?得也者,非得之於(yu) 言,得之於(yu) 心也。契之於(yu) 心,忘乎言者也,猶之燭之資乎明,杖之輔乎行,其機則存乎目與(yu) 足,非外物所得而與(yu) 也。若夫玩而忘之,從(cong) 容默識,無所待而自中乎道,斯則無言之旨,上達之機。”[85]

 

但是,“下學上達”在良知教係統中,畢竟是一體(ti) 之兩(liang) 麵,體(ti) 現本體(ti) 與(yu) 工夫的一致性,說明形上與(yu) 形下的統一,根本就不能機械地切割,更不能人為(wei) 地二分。陽明早年即有詩歌說:“器道不可離,二之即非性。孔聖欲無言,下學從(cong) 泛應。”[86]器道不可離,體(ti) 用不能分。而“下學學人事,上達達天理”[87],人事中即有天理,天理亦非遠離人事,下學上達本是一個(ge) 工夫,又豈能二之乎?良知教固然要強調“上達”的工夫,不能不以“自得”的方式體(ti) 認天道、天理、天德,必然在本體(ti) 論上“無人己,無內(nei) 外,一天地萬(wan) 物以為(wei) 心”[88]。特別是“良知之在人心,亙(gen) 萬(wan) 古,塞宇宙,而無不同”[89],一旦以上達的工夫契入其中,必然,“有以全其萬(wan) 物一體(ti) 之仁”[90]。但正如形上世界必然開顯於(yu) 形下世界一樣,本體(ti) 論的“萬(wan) 物一體(ti) 之仁”也可轉化為(wei) 實踐論的倫(lun) 理行為(wei) ,成為(wei) “事上磨練”的重要內(nei) 在動因,開啟了創造性的本真生活,為(wei) 形下世界賦予了形上的意義(yi) 。“下學”做為(wei) 一種工夫係統,最重要者顯然即為(wei) “明明德”而“親(qin) 民”而“至善”,最終則實現“家齊國治天下平”的“至善”人間社會(hui) 理想,即所謂“至善也者,明德親(qin) 民之極則也”[91]。而良知即“明德”,“致良知”即“明明德”,“致知工夫必在格物上用,猶雲(yun) 《大學》明德在親(qin) 民上用,離了親(qin) 民更無學也”[92],則“致良知”必然內(nei) 涵了親(qin) 民的實踐活動。這顯然是孟子“親(qin) 親(qin) 而仁民,仁民而愛物”說的進一步發揮[93],雖為(wei) “下學”的“人事”活動,但卻有了“天地萬(wan) 物一體(ti) ”的深刻形上哲理奠基,誠如陽明所說:“仁者以天地萬(wan) 物為(wei) 一體(ti) ,使有一物失所,便是吾仁有未盡處。”[94]不妨將其視為(wei) “上達”工夫落實於(yu) “下學”活動的實踐化展開,當然更可說成是“下學”活動翻轉為(wei) “上達”工夫的提升式超越。而無論“下學”或“上達”,均必須強調“以力行為(wei) 工夫”,“本心之明即知,不欺本心之明即行也,不得不言知行合一”[95]。則“知行合一”之說,無非是要人“言行必顧,弗事空言如後世之失也”[96],顯然也可納入良知教的範疇之內(nei) 。

 

因此,從(cong) 良知教的整體(ti) 脈絡看,似也可將其稱為(wei) 落實“萬(wan) 物一體(ti) 之仁”的教化活動。在陽明看來,“天下之人心,其始亦非有異於(yu) 聖人也,特其間於(yu) 有我之私,隔於(yu) 物欲之蔽,大者以小,通者以塞,人各有心,至有視其父子兄弟如仇讎者。聖人有憂之,是以推其天地萬(wan) 物一體(ti) 之仁以教天下,使之皆有以克其私,去其蔽,以複其心體(ti) 之同然”[97]。而開展良知教的目的,即是要人化去私欲,洞見本體(ti) ,“由是以昧入者以明出,以塞入者以通出,以憂憤入者以自得出”[98]。因此,所謂“推其天地萬(wan) 物一體(ti) 之仁以教天下”,本質上也是一場人間道德的自我拯救活動。因為(wei) 與(yu) 理想化的“唐、虞、三代之世,教者惟以此為(wei) 教,而學者惟以此為(wei) 學”相較,“三代之衰,王道熄而霸術猖;孔、孟既沒,聖學晦而邪說橫。教者不複以此為(wei) 教,而學者不複以此為(wei) 學”,以致轉輾沿襲,“功利之毒淪浹於(yu) 人之心髓,而習(xi) 以成性也幾千年矣”。“所幸天理之在人心,終有所不可泯,而良知之明,萬(wan) 古一日”[99]。比對古今,則可說“儒本經世,三代之學以明人倫(lun) 為(wei) 本,守仁見世之士風頹靡,上之事君親(qin) ,下之處夫婦以及朋友長幼之間,皆不由誠心以失其道,故以此提撕之,欲人反本體(ti) 察,切實用功而已”[100]。故良知教之揭出,乃在於(yu) 恢複人心之同然,實現“萬(wan) 物一體(ti) 之仁”,不僅(jin) 將判斷是非的標準從(cong) 權力世界中剝離出來,交還給了作為(wei) 主體(ti) 的人必有的良知,而且說明心學運動本身即是一場道德危機拯救運動,拯救的綱領性旗幟即為(wei) “致良知”[101]。

 

五、良知學:理論形態的升華與(yu) 總結

 

陽明的“致良知”之說,雖主要在晚年才明確揭出,即所謂“江右以來,始單提‘致良知’三字,直指本體(ti) ,令學者言下有悟”[102]。但實際上,龍場大徹大悟之後,他所提出的一係列思想命題,尤其最為(wei) 世人重視的“知行合一”之說,仍主要強調本體(ti) 或德性之“知”與(yu) “行”的不可二分,目的無非是要以“知”“行”一體(ti) 的方式來實現人的本真價(jia) 值,依然不出他尚未點出的“良知”二字的涵蓋範圍[103]。檢讀徐愛筆錄的《傳(chuan) 習(xi) 錄》初卷,均為(wei) 南中所聞陽明之語,盡管通篇未見其提及“致良知”三字,但誠如陽明所說:“知是心之本體(ti) ”,“心自然會(hui) 知”,“心之良知更無障礙,得以充塞流行,便是致其知。” [104] 而“其雲(yun) ‘致’者何也?欲人必於(yu) 此用力以去其習(xi) 氣之私,全其天理之真而已矣,所謂‘必慎其獨’,所謂‘擴而充之’是也”[105]。足證“致良知”三字,實已暗含於(yu) 其龍場悟道後的早期思想之中。誠如黃宗羲所說:“(致良知)三字之提,不始於(yu) 江右明矣,但江右以後,以此為(wei) 宗旨耳。”[106]可證將良知說視為(wei) 他一生思想的核心,當是有堅強可靠的事實根據的。

 

陽明一生,即在兵務倥傯(zong) 之際,亦必乘隙接引學人,時常聚徒講授。錢德洪稱他:“平生冒天下之非詆推陷,萬(wan) 死一生,遑遑然不忘講學,惟恐吾人不聞斯道,流於(yu) 功利機智,以日墮於(yu) 夷狄禽獸(shou) 而不覺;其一體(ti) 同物之心,譊譊終身,至於(yu) 斃而後已,此孔、孟已來賢聖苦心,雖門人子弟未足以慰其情也。”[107]可見他固然反對以知解說良知,以口耳辨異同,主張反身而誠,自證自得,在滁州時,甚至“多教學者靜坐,要在存天理去人欲”[108],構成教之“三變”中的重要一變,但畢竟一生講學活動甚多,留給後人的文字文本亦不少,盡管少見嚴(yan) 格的“比量”的邏輯推理和概念分析,不同於(yu) 西方客觀二元框架下的哲學致思取向及“遺忘了存在”的純粹形上學[109],然也決(jue) 非缺乏關(guan) 聯的零碎片段的散論所能比況,實已構成了一定的以“現量”體(ti) 認經驗及思想言說為(wei) 主的理論形態,代表了東(dong) 方主客一體(ti) 的直觀體(ti) 認智慧。一旦從(cong) 知見肢解了的殘缺世界重返與(yu) 良知一體(ti) 的本源性完整世界,看到良知作為(wei) 本源之知先於(yu) 一切知識或理性的先在性和根源性,便可從(cong) 方法論上判斷:無論生命成長或人格完善,固然需要見識,但更重要的是涵養(yang) ,權衡比較二者,則可說“專(zhuan) 涵養(yang) 者日見其不足,專(zhuan) 識見者見其有餘(yu) ,日不足者日有餘(yu) 矣,日有餘(yu) 者日不足矣”[110]。與(yu) 僅(jin) 僅(jin) 從(cong) 聞見知識入手,“聞見日益,障道日深”的做法不同[111],涵養(yang) 主敬的方法則“隻求日減,不求日增。減得一分人欲,便是複得一分天理;何等輕快脫灑,何等簡易!”[112]因而從(cong) 根本上講,陽明的良知說更重證默識深思,從(cong) 容自得,顯然為(wei) 內(nei) 省的生命的學問,而非外鑠的知識的學問,采取的是與(yu) 形上本體(ti) 一致的方法論進路,未必就毫無理論層麵上的建樹。隻是這一理論更多地強調從(cong) 後天的人為(wei) 的非本真的境域回歸先天的自然的本真的境域,從(cong) 人與(yu) 萬(wan) 物對立的異化的世界回歸本源的萬(wan) 物一本的理想世界,必然意味著生命氣象的煥然一新,同時也更能轉化為(wei) 社會(hui) 化的實踐行為(wei) 。因此,深入分析體(ti) 會(hui) 陽明大量的話語言說,最重要的仍是能進入他的闡釋境域:一方麵固然應該將其係統化、體(ti) 係化而稱為(wei) “良知說”,從(cong) 而更好地總結以“良知”或“致良知”為(wei) 立論宗旨的一整套心學理論[113],一方麵也有必要關(guan) 注凝固在文字中的真實生命躍動,將思想理論還原為(wei) 鮮活的場景對話來加以考察[114]。抽象的概念分析或邏輯推理未必一概不妥,但必須時時警惕和防範其對良知生成(流行發用)機製的遮蔽或限製。

 

良知說必須以本體(ti) 論的良知為(wei) 立論的根本,以確保其有一形而上的可靠來源與(yu) 基礎,從(cong) 而在心性論和工夫論上“信得良知,隻在良知上用工,雖千經萬(wan) 典,無不吻合,異端曲學,一勘盡破矣”[115]。因此,本體(ti) 論必須與(yu) 工夫打成一片,心性論也應與(yu) 實踐論貫通合一。也就是說,本體(ti) 是有工夫的本體(ti) ,工夫是合本體(ti) 的工夫,心性是可以展開為(wei) 實踐的心性,實踐是與(yu) 心性一體(ti) 的實踐。本體(ti) 與(yu) 工夫不可二分,心性與(yu) 實踐不能兩(liang) 離。無論本體(ti) 論與(yu) 工夫論,心性論與(yu) 實踐論,都是良知學說得以成立的根本,構成了不可或缺的理論脈絡環節。至於(yu) 以良知說展開方法多樣的教化活動,即所謂“人品不齊,聖賢亦因材成就”[116],亦揭示了陽明思想發展及學問取向的大端,當視為(wei) 良知理論在教學方法上的靈活運用,也開啟了良知啟發實踐活動的生命新境域。因此,立教或施教者固然不能不有所言說,但從(cong) 陽明的心學思想視域看,則所言必本於(yu) 自己的親(qin) 身實踐,契合來學者的存在狀況,當然就充滿了場景性的交談理趣,表現出真實生命到場的活潑生氣,展示出人格敞露的特殊魅力,實大得契理契機的妙諦真義(yi) 。這顯然是一種相互主體(ti) 性交流與(yu) 對話才能產(chan) 生的“活”的理論,是從(cong) 心性自然流淌出來的真實思想言說,同樣涵蓋了本體(ti) 論與(yu) 工夫論,不能離開心性論和實踐論,均應納入良知理論的整體(ti) 框架範圍。簡單地加以歸納,則可說良知、致良知、良知教三者,實際都是良知學說形成和產(chan) 生不可分割的重要組成內(nei) 容,前者是後者存在倫(lun) 的價(jia) 值來源,後者是前者係統化的梳理和總結。它們(men) 無論四位一體(ti) 或一體(ti) 四位,都共同形成了陽明良知理論的完整體(ti) 係。而理論形態的升華隻是表明人的見地的係統和完整,依然離不開本體(ti) 源頭活水的沾溉與(yu) 滋養(yang) ,必須轉化為(wei) 活潑潑的人格風姿和生命實踐行為(wei) ,亦即仍有必要積極主動地投入道德實踐的生活場域,自覺地踐履或發揮德性生命具足的一切潛質,解構一切與(yu) 人的真實存在對立的異化力量,實現人生應當肩負的一切倫(lun) 理責任,建構立足於(yu) 現實實踐活動的價(jia) 值世界。具見良知、致良知、良知教、良知說四位一體(ti) ,構成了密不可分的理論脈絡關(guan) 係。其中最吃緊者,仍當以本體(ti) 論的“良知”為(wei) 核心,以工夫論的“致良知”為(wei) 根本,不僅(jin) 要在本體(ti) 論上先立乎大,更要在實踐論上真用得力。即使陽明早年倡導較多的“知行合一”說,也主要是強調德性之“知”與(yu) 德性之“行”的合一,二者一旦脫節即意味著本真心性受到了遮蔽,完全應當納入“致良知”的整體(ti) 脈絡中來加以考察分析[117]。而“致”之一字,在陽明看來最為(wei) 吃緊,甚至我們(men) 可以將他的一整套良知學說,也概括為(wei) 生命行動的哲學[118]。質言之,“致良知”既高度肯定了人的主體(ti) 自覺精神的重要,也充分凸顯了人的道德實踐活動的必要,說明人性固有的超越性仍必須透過具體(ti) 的生活實踐才能實現,當然就不能不以體(ti) 用一源的“力行”活動為(wei) 入手工夫[119],不妨稱為(wei) 實踐的良知學或良知的實踐學。一旦抽離了良知本體(ti) 及其實踐化的言說向度,陽明四重結構的完整良知學說便會(hui) 頃刻解體(ti) ,由“知行合一”說統合起來的整體(ti) 價(jia) 值世界也會(hui) 瞬間顛覆,可見“致良知”三字實為(wei) 其一生立論的根本要旨[120]。

 

當然,工夫論的“致良知”,作為(wei) 人類社會(hui) 必不可少的道德實踐活動,仍以本體(ti) 論的良知為(wei) 基本前提,本身即是一種體(ti) 即用的主體(ti) 自覺行為(wei) 。從(cong) 體(ti) 用不二的存在關(guan) 係看,“體(ti) 即良知之體(ti) ,用即良知之用,寧複有超然於(yu) 體(ti) 用之外者乎?” [121]一方麵良知在本體(ti) 上必然是寂然不動,是未發之中,是廓然大公;另方麵良知在起用上又自然是感而遂通,是發而中節,是物來順應。“體(ti) 與(yu) 用本不二而究有分,雖分而仍不二”[122]。易言之,“人之本體(ti) 常常是寂然不動的,常常是感而逐通的,未應不是先,已應不是後”[123]。形上之體(ti) 既不可分先後,當然在形下之用上亦不能別內(nei) 外[124]。因此,“寂非內(nei) 而感而非外”[125],不僅(jin) 超越時間與(yu) 空間,而且先、後、內(nei) 、外本為(wei) 一體(ti) ,隻有既不務內(nei) 又不遺外,才能得其整體(ti) 大全,展現其全幅大用。尤要者,良知作為(wei) 主體(ti) 的人的存在本源,總是在沉默中發出巨大的聲響,彰顯出道德律命的莊嚴(yan) 崇高,所以也可用叩鍾來作隱喻:“未扣時原是驚天動地,既扣時也隻是寂天寞地” [126]。無論寂然不動或感而逐通,都隻能是良知存在的一體(ti) 兩(liang) 麵,即所謂“體(ti) 用一源也,知體(ti) 之所以為(wei) 用,則知用之所以為(wei) 體(ti) 者矣”[127]。既不能離用覓體(ti) ,也不可離體(ti) 覓用。這已足以展示中國人的形上思維特征,目的仍是為(wei) 人的生命實踐活動尋找終極根據,盡管主要依靠實存主體(ti) 的直覺體(ti) 認體(ti) 驗立論,但未嚐就無嚴(yan) 格意義(yi) 上的理論建樹和發明。牟宗三先生曾比較陸象山與(yu) 王陽明,認為(wei) 前者是“以非分解的方式渾斥‘議論’點示實理”,因而頗有“雷動風行,推宕飄忽”的思想特點;後者則是“分解地有所立而又義(yi) 理精熟”,因而大有“義(yi) 理密察,氣命周到”的理路風格[128]。以“非分解”與(yu) “分解”區別象山與(yu) 陽明的學問路經與(yu) 致思取向,正確與(yu) 否可暫不置論;但陽明的良知學說較之象山更具備完整的理論形態,則無疑是符合客觀事實的。

 

六、成人之學:良知學說的時代化發展指向

 

以上分別討論了良知本體(ti) 、致良知、良知教、良知說,它們(men) 相互之間可說是四位一體(ti) ,一體(ti) 四位,反映了陽明思想言說展開過程的不同路向,構成了難以分割的結構性完整理論整體(ti) ,。從(cong) 根本上講,良知說乃是與(yu) 人的存在密切相關(guan) 的學問,如果追問其終極價(jia) 值訴求,則必然以步入“聖境”(成聖)為(wei) 根本目的,顯然也是傳(chuan) 統儒家“成人”之學的再發展。“成聖”的本體(ti) 論依據究竟是什麽(me) ?檢讀《年譜》即不難知道,陽明乃是經曆了學之“三變”,飽受各種難以想象的人生磨難,才透過龍場脫胎換骨般的大徹大悟,找到了終極性的生命答案,建立起以良知為(wei) 本體(ti) 的一整套學問體(ti) 係的。也就是說,龍場悟道之後,他所提出的“心外無理”、“知行合一”、“致良知”等一係列頗有哲理義(yi) 涵的命題[129],均可看成是在為(wei) 成聖的終極目標尋找理論根據與(yu) 實踐方法,亦都可以納入良知學說的整體(ti) 理路框架。而無論千說萬(wan) 說,無非都是要人返觀心性本源,當下自證自悟“成聖”的本體(ti) 論依據,從(cong) 而化祛習(xi) 氣私欲的捆綁束縛,開啟良知無礙流行的生命新境域。因此,他的一整套思想學說也整合了心性論與(yu) 目的論,打通了本體(ti) 論與(yu) 工夫論,拓寬了傳(chuan) 統儒家“成人”之學的實踐路徑,揭示了人生發展應有的價(jia) 值理想方向。而“聖學”之所以又可稱為(wei) “心學”[130],“心學”則最大化地突出了實踐的維度,則是因為(wei) “世之學者,蔽於(yu) 見聞習(xi) 染,莫知天理之在吾心,而無假於(yu) 外也” [131],不僅(jin) 遺忘了實存主體(ti) 步入聖域本來即有的形上本體(ti) 論,而且忽視了人生修養(yang) 不可或缺的反觀內(nei) 省方法,所以必然在工夫論上開出多種多樣的方法手段,要人在生活的實踐中真正樹立起自己的主體(ti) 人格精神[132]。具見良知說一頭植根於(yu) 原初本源的真實心性,不能不說是有源頭活水滋養(yang) 的生命體(ti) 認之學,一頭則敞開了“成聖”的未來可能,明顯是有著終極目的指向的人文理性之學。

 

值得注意的是,陽明特別強調:“良知之在人心,無間於(yu) 聖愚,天下古今之所同也。”[133]盡管人的後天境界德行存在著或高或下的差別,但先天本有的良知則決(jue) 無任何不同。因此,以天賦良知無人不具,無人不同為(wei) 基本邏輯前提,必然可以推出一係列其他思想命題:良知麵前人人平等,道德麵前人人平等,人格麵前人人平等,價(jia) 值麵前人人平等[134]。平等的形上本體(ti) 來源,即在於(yu) 人均有之的天賦良知。如果說天賦人性平等,乃是孟子以來的儒家一貫堅持的思想[135],那麽(me) 陽明則進一步將其發展成了天賦良知平等學說。天賦良知乃是無人不具的生命資質,決(jue) 非任可個(ge) 人可以獨占的特權,必然就意味著每一個(ge) 體(ti) 的存在都自有其價(jia) 值與(yu) 意義(yi) ,每一生命的展開都自有其神聖和尊嚴(yan) ,人人都有“成聖”的可能,人人都有維護自身存在價(jia) 值的權利[136]。而“致良知”——良知本體(ti) 展開其全幅大用——的可能性,一旦轉化為(wei) 活生生的具體(ti) 現實工夫,即意味著邁向終極理想的“聖境”的生命活動,開始踏上了社會(hui) 化和生活化的長途實踐路程。“成聖”的終極目標不僅(jin) 不會(hui) 喪(sang) 失或遺忘良知的本源性,反而不斷地豐(feng) 富和擴充著良知的本源性,而本源性的良知的不斷豐(feng) 富和擴充,當然也象征著“成聖”終極目標的漸趨接近或達致。以陽明“成聖”之學衡量整個(ge) 儒學發展史,則可說“漢以來儒者,幾以聖人天縱,不可學而能。自宋以來,學者皆知聖人可學而至,其功豈不偉(wei) 哉!”[137]其中尤宜注意者,即明代倡導心學最力的白沙(獻章)、陽明二人,他們(men) 一前一後,均敞開了人人可以“成聖”的大門。例如黃宗羲便明白指出:“有明儒者,不失其矩矱者亦多有之,而作聖之功,至(白沙)先生而始明,至文成而始大,向使先生與(yu) 文成不作,則濓、洛之精藴,同之者固推見其至隱,異之者亦疏通其流別,未能如今日也。”[138]而陽明一生用力闡發的良知學說,更有鑒於(yu) “人之良知一也,而領悟不能以皆齊。有言下即能了悟者矣;有良知雖明,不能無間,必有待於(yu) 修治之功者矣;有修治之功百倍於(yu) 人,而後其知始徹者矣”,遂“不語之以其所悟,而惟視其所入,如大匠之作室然,規矩雖一,而因物曲成,故中材上下,皆可與(yu) 入道”[139]。如同良知需要透過“成聖”的可能性來顯現自身,因而總是以朝向終極目標的方式來預示其結果一樣,“成聖”的可能性也需要憑借良知的顯現來實現自身,所以必須以回溯本源的方式來尋找其動因。良知的本源性與(yu) “成聖”的終極性,二者同樣構成了一體(ti) 兩(liang) 麵的密契關(guan) 係,不僅(jin) 豐(feng) 富了體(ti) 用一源的學理依據,同時也揭示了實踐的目的論發展方向。良知的本源性既然為(wei) 一切人所固有,“成聖”的終極目標當然就會(hui) 向一切人敞開。通達良知的原初性本源,即是邁向“成聖”的終極性目標。因此,完全可以毫無誇張地斷言:“自姚江(陽明)指點出良知人人現在,一返觀而自得,便人人有個(ge) 作聖之路,故無姚江,則古來之學脈絕矣”[140]。

 

良知作為(wei) 有體(ti) 有用、生息不已的原初形上本體(ti) ,透過人的自覺意識與(yu) 文化行為(wei) ,必然會(hui) 與(yu) 現實社會(hui) 發生存在論意義(yi) 上的關(guan) 聯;而良知學說亦表現出盡“人道”以合“天道”的致思特征,最終則要打通形上與(yu) 形下兩(liang) 個(ge) 世界,將人人生命本有的良知活化為(wei) 曆史文化的重要建構資源。陽明曾明確指出:“致吾心良知之天理於(yu) 事事物物,則事事物物皆得其理矣”[141];我們(men) 也可進一步發揮說,將吾心良知之價(jia) 值與(yu) 意義(yi) 投射於(yu) 事事物物,則事事物物皆有價(jia) 值與(yu) 意義(yi) 矣。正是透過良知最本源性的即體(ti) 即用的“感應”活動,人才建立起了主觀的“心”與(yu) 客觀的“物”的實質性關(guan) 聯,形成了人跟世界道義(yi) 而非功利性的價(jia) 值連接,產(chan) 生了與(yu) 人的存在及其行為(wei) 相關(guan) 的即“心”即“物”——主客互滲——複雜萬(wan) 千的“事”,證明了由“正物”或“正事”回溯到行為(wei) 本源的“正心”活動的重要。良知是能夠流行發用的“活”的本體(ti) ,必然就能透過感應成就人類社會(hui) 生活的各種“事”,不能感應成“事”則必然難以稱其為(wei) 良知,亦難以構成真正的人類社會(hui) 生活。“事”是人與(yu) 世界打交道的必然結果,缺少了良知即存有即活動的神感妙應與(yu) 自覺參與(yu) ,離開了“事”的生成發展及推移變化,不僅(jin) 道德的世界無從(cong) 安立,即知識的世界亦難即以產(chan) 生,生命的活潑創進力量從(cong) 此歸於(yu) 枯萎,人生應有的價(jia) 值意義(yi) 則會(hui) 隨之消遁,世界隻能一片混沌和黑暗。具見良知乃是超越的先驗的本源性存在,但又總是以具體(ti) 的經驗的流行發用的方式顯現著自身,因而也可說良知是顯現的存在,能夠轉化行為(wei) 現象的存在,是先於(yu) 一切“事”但又不離於(yu) 一切“事”的存在,是有體(ti) 有用“必有事焉”的存在[142]。所謂“事”則不僅(jin) 指道德形上意義(yi) 的倫(lun) 理生活,同時也可廣涉一切人文社會(hui) 活動。依據良知本體(ti) 我們(men) 既可解構一切傷(shang) 害人性尊嚴(yan) 的異化製度,也可建構一切維護人性尊嚴(yan) 的合理製度。良知的參與(yu) 始終都是人類社會(hui) 生活健康發展的重要前提。或許正是以陽明的良知學說為(wei) 重新思考的出發點,我們(men) 才能更好地挖掘古典文明思想理論寶庫中的優(you) 質資源。

 

“良知”與(yu) “致良知”既然如此重要,是否可以取代其他倫(lun) 理實踐的各種德目呢?早在明代,呂柟(涇野)便不無質疑地指出,良知說乃是“渾淪的說話”,因而他要特別強調,“聖人教人,或因人病處說,或因人不足處說,或因人學術有偏處說,未嚐執定一言。”[143]然而揆諸實際,與(yu) 天道、天理、天德相通的良知,在陽明那裏,固然是現實人倫(lun) 社會(hui) 一切道德的形上本體(ti) 根據,可稱為(wei) 眾(zhong) 德之總目;內(nei) 涵超越精神和本體(ti) 意義(yi) 的良知之說,顯然也為(wei) 形下世界製度化的“禮”提供了終極義(yi) 理基礎,可視為(wei) “渾淪的說話”。但並非就意味著良知不可以在具體(ti) 的生活場域中開出多種多樣的道德節目,更不能否定陽明深挖人的習(xi) 氣病源所展開的方法多樣的施教活動。良知作為(wei) 道德倫(lun) 理行為(wei) 存在的存在論基礎,陽明早已說得十分清楚:“良知隻是個(ge) 是非之心,是非隻是個(ge) 好惡,隻好惡就盡了是非,隻是非就盡了萬(wan) 事萬(wan) 變。”[144]良知不僅(jin) 是理性凝聚於(yu) 人性的開顯處,具有知“是”知“非”的天然理性判斷能力,而且也是情感棲息於(yu) 心靈的發動地,具有能“好”能“惡”的天然情感表達向度。至於(yu) 所謂“盡了萬(wan) 事萬(wan) 變”,即是說良知作為(wei) 人人天然本有的德性之知,盡管隻是個(ge) 體(ti) 內(nei) 在心理與(yu) 外部世界接觸而必有的“是”與(yu) “非”一類的道德判斷或行為(wei) 抉擇,代表了人的理性能力;但“是”與(yu) “非”卻植根於(yu) 更深層的“好”與(yu) “惡”一類的道德情感之中,確保了情感的發而中節。因而反過來,也可說“本心之好惡,即所以為(wei) 受是辭非之準,而性善之源也”[145]。先天固有的本真好惡情感,當然也是孰是孰非理性判斷的重要來源依據,二者都為(wei) 良知所統攝,是心體(ti) 展開活動的一體(ti) 兩(liang) 麵。缺少了本源良知的真實到場,人類的任何道德實踐活動,包括一切倫(lun) 理行為(wei) ,都意味著脫離了人性的來源基礎,難免不變得偽(wei) 善虛假[146]。正因為(wei) 如此,陽明才特別指出:“良知之於(yu) 節目時變,猶規矩尺度之於(yu) 方圓長短也。節目時變之不可預定,猶方圓長短之不可勝窮也”[147]。良知作為(wei) 一種可以靈活應變的價(jia) 值尺度,當然能夠活化為(wei) 多種多樣真正的道德行為(wei) ;而真正的道德行為(wei) 盡管多種多樣,也必然不會(hui) 背離良知的價(jia) 值尺度。道德行為(wei) 之所以可以靈活多樣,乃是因為(wei) 必須與(yu) 具體(ti) 的倫(lun) 理處境和倫(lun) 理身份相應。但如果進一步追究主體(ti) 道德行為(wei) 的內(nei) 在動機,則不能不溯源至人的更深層的心性世界。而一旦進入人的心性世界,即不難發現,無論植根於(yu) 良知的原初道德理性,抑或來源於(yu) 心靈的天然價(jia) 值情感,都不能不是道德行為(wei) 產(chan) 生的必要前提條件,當然就意味著生命存在自有其莊嚴(yan) 和崇高。一般說來,缺少理性的道德情感往往是盲目的,丟(diu) 失了情感的道德理性必然是冰冷的,二者恰到好處地互融互滲,合為(wei) 完整有機的一體(ti) ,才確保了道德行為(wei) 的正確適宜,構成了永不枯竭的實踐動力活泉。是非(理性)與(yu) 好惡(情感)作為(wei) 良知一體(ti) 兩(liang) 麵的起用功能,恰好表征了情理交融的內(nei) 在心性結構,必然能夠外化為(wei) 複雜多樣的社會(hui) 道德行為(wei) ,顯現為(wei) 形形色色的倫(lun) 理生活現象。

 

良知說體(ti) 用兼顧,可以開出一套工夫係統,因而本質上也是一種動態的道德行為(wei) 說,活的倫(lun) 理現象學。依據良知本體(ti) 固有的道德理性原則和道德情感原則,人們(men) 無論麵對何種不同的倫(lun) 理處境,針對何種特定的人際關(guan) 係,有著何種特殊的倫(lun) 理身份,都可以發出與(yu) 之相應的道德律令判斷,做出與(yu) 之相應的道德行為(wei) 抉擇。陽明所謂:“見父自然知孝,見兄自然知弟,見孺子入井自然知惻隱”[148],其所表現出來的正是遇境觸機而發的最自然、最本真的道德情感及倫(lun) 理行為(wei) ,便是隨時都可見諸生活的經驗世界的極好例證。良知天然本具的“感應”生成發動機製,必然能夠針對各種可能性的境域,做出本真性的道德行為(wei) 選擇,於(yu) 是主體(ti) 動機意向世界的主觀可能性,就轉化成為(wei) 外部行為(wei) 世界的客觀具體(ti) 性,實際即以“知行合一”的生命自覺活動方式,成就了隻有人才具有的價(jia) 值與(yu) 意義(yi) 的世界。價(jia) 值與(yu) 意義(yi) 的世界的建立,不可能脫離“知行合一”的存在方式;“知行合一”的存在方式一旦解體(ti) ,即意味著價(jia) 值意義(yi) 世界的轟然坍塌[149]。因為(wei) 無論價(jia) 值或意義(yi) 的產(chan) 生,都離不開主體(ti) 的人的自覺行為(wei) ,而主體(ti) 的人的自覺行為(wei) ,本質上即是社會(hui) 生活行為(wei) 。生活世界不可能不有價(jia) 值意義(yi) ,當然就意味著有人的自覺行為(wei) 的參與(yu) 。與(yu) 外部世界道德行為(wei) 千差萬(wan) 別的對象相應,社會(hui) 性道德行為(wei) 的名目也是繁複多樣的。但如果由外而內(nei) 追溯其心性發動的根源,則無不本於(yu) 人人均有的天則良知,即所謂“隻致良知,雖千經萬(wan) 典,異端曲學,如執權衡,天下輕重莫逃焉”[150] 。正因為(wei) 如此,孟子才說:“人能充無欲害人之心,而仁不可勝用也;人能充無穿窬之心,而義(yi) 不可勝用也。”[151]陽明則進一步發揮說:“若良知之發,更無私意障礙,即所謂充其惻隱之心,而仁不可勝用矣。”[152]“善惡”與(yu) “是非”,不過是一事之兩(liang) 端。良知天然固有的知“是”知“非”與(yu) 能“好”能“惡”的能力,作為(wei) 一種內(nei) 在生命既深沉又本真的價(jia) 值感,既能活化為(wei) 世俗世間一切道德行為(wei) ,又能統攝世俗世間一切倫(lun) 理現象。離開了現實人倫(lun) 社會(hui) 的各種道德行為(wei) 與(yu) 倫(lun) 理現象,即存在即活動的良知便無從(cong) 顯現自身。內(nei) 在超越界的良知與(yu) 外在社會(hui) 化的道德行為(wei) 的不可二分,實際也是良知形上本體(ti) 與(yu) 良知行為(wei) 現象的一體(ti) 不二,前者隻能是“渾淪的說話”,當然是“一”,是“不變”,是純粹的規範形式,後者則當“區分地講”,必然是“多”,是“變”,是生動的具體(ti) 內(nei) 容。“一”與(yu) “多”相輔相成,“不變”與(yu) “變”,互為(wei) 一體(ti) ,純粹的規範形式與(yu) 生動的具體(ti) 內(nei) 容融浹無間,恰好構成了有趣的辯正統一關(guan) 係,反映了良知本體(ti) 即內(nei) 即外的特點,打通了心性形式與(yu) 社會(hui) 實踐內(nei) 容的關(guan) 係,當已具備了深刻的形上哲學的一般特征,反映了良知學說即體(ti) 即用的“活”的理論言說向度。

 

良知作為(wei) 根源性的本體(ti) 存在,顯然充滿了活潑潑的創造生機,能展開、顯現並活化為(wei) 人的各種具體(ti) 實踐行為(wei) ,進而開拓、創造或轉化出各種人生社會(hui) 發展的可能性境域。因此,沿著良知學說的內(nei) 在理路向前延伸,也可說良知的流行發用過程,本質上即為(wei) 社會(hui) 化或客觀化的過程。正是在不斷社會(hui) 化或客觀化的過程中,良知才走上了所謂“事上磨練”即實踐化的道路,具有了“事”的道德或倫(lun) 理的生動具體(ti) 內(nei) 容,最終則透過人類社會(hui) 的實踐而獲得了必要的曆史性。良知的曆史性實踐所成就的,不僅(jin) 是個(ge) 體(ti) 修身——生命價(jia) 值的實現與(yu) 圓融境界的臻至——的至善人格生命,開出人生“成德”的價(jia) 值發展方向,更重要的是要助成秩序化的倫(lun) 理世界,達致天下太平——生民得福和天下有治——的未來理想目標,表麵仍不出“內(nei) 聖外王”的致思框架[153],但由於(yu) “良知”與(yu) “致良知”學說既講本體(ti) 又講實踐,能夠達天德而貫人倫(lun) ,不但聯結了內(nei) (主)、外(客)兩(liang) 個(ge) 世界,提供了本真存在的形上來源和實踐基礎,具足道德行為(wei) 應有的超越性、終極性、本質性及原則性,而且統合了普遍的德性原則與(yu) 靈活的倫(lun) 理行為(wei) 原則,突出了主體(ti) 的人應有的獨立性、自主性、實質性及自律性,兼顧了生活經驗中可能出現的特定性、條件性、相對性及變易性,因而更具有哲理的圓融性與(yu) 話語的說服性,同時也閃爍著新的時代變化特征,充滿了新的生命創進氣息,足以代表儒家道德形上學發展的又一理論高峰。

 

陽明的良知思想,作為(wei) 一個(ge) 旁通統貫的整體(ti) ,盡管在工夫論上顯得極為(wei) 簡易直捷,但仍涉及人與(yu) 天地萬(wan) 物多方麵的的問題,反映他的學說尚有精微細密的另一麵相,決(jue) 非“渾淪的說話”一語所能簡單概括。例如:在陽明看來,人的存在乃是“身心意知物是一件”的完整存在,即使外在於(yu) 人的所謂“物”,也必須與(yu) 人的意向性活動發生關(guan) 聯,才能敞亮或顯現自身。“身心意知物”一旦解體(ti) 割裂,不僅(jin) 意味著完整的人的存在的解體(ti) 割裂,而且象征著人與(yu) 世界的聯係的解體(ti) 割裂,價(jia) 值交流的廣大和諧係統必然就會(hui) 遭到破壞。但是,“身心意知物”之所以能合一個(ge) 整體(ti) ,乃是因為(wei) 其既能各司其用,又能相互配合為(wei) 一個(ge) 和諧的功能係統,如陽明所說,“耳目口鼻四肢,身也,非心安能視聽言動?心欲視聽言動,無耳目口鼻四肢亦不能,故無心則無身,無身則無心。但指其充塞處言之謂之身,指其主宰處言之謂之心,指心之發動處謂之意,指意之靈明處謂之知,指意之涉著處謂之物:隻是一件”[154]。可見陽明是仔細分辨了“身心意知物”各自存在的功能作用,然後看到其互為(wei) 條件的密契配合,並建立起人與(yu) 天地萬(wan) 物普遍聯係的觀點[155]——“仁者以天地萬(wan) 物為(wei) 一體(ti) ”——確立了人的奮勉不已的生命創造精神與(yu) 宇宙天地生息不已的化育力量在終極根源上浹然一體(ti) 的哲學立場,同時強調一切價(jia) 值都可統合於(yu) 人的本真存在及其生活實踐行為(wei) ,必須展示出高明博厚、充實飽滿的人格生命,才建立起他的以“良知”及“致良知”為(wei) 基本架構的一整套心學思想的。

 

“心”的活動至為(wei) 精微細密,在陽明的良知思想係統中,占有較多話語言說地位者,即為(wei) 心體(ti) 起用後必然產(chan) 生的“意”的活動現象。“意”與(yu) 身、心、物的關(guan) 係,或者說其在“交養(yang) 互發、內(nei) 外本末,一以貫之”的整體(ti) 生命結構中的作用[156],當可概括為(wei) :“心者身之主,意者心之發,知者意之體(ti) ,物者意之用”[157]。因此,陽明除強凋“致良知”的實踐活動外,也極為(wei) 重視“誠意”的下手工夫,認為(wei) “《大學》之要,誠意而已矣。誠意之功,格物而已矣。誠意之極,止至善而已矣。止至善之則,致知而已矣”[158]。因此,“《大學》誠意一關(guan) 是學問立命靈符”[159],其工夫必達於(yu) “至善”,方可稱為(wei) 圓融究竟。而一旦工夫臻至“至善”的終極處,則必然顯發為(wei) 良知睿見的朗然澈照,所以“誠意”與(yu) “致知”,亦為(wei) 心性一體(ti) 兩(liang) 麵之工夫,即所謂“知止之功,誠意而已矣。知者,意之體(ti) ;意者,知之所發也;知之所發,莫非物也”[160]。無論“誠意”或“致知”,最終都要透過人的意向性實踐活動,涉及“物”的廣袤存在世界。後來的學者如劉宗周,甚至認為(wei) “良知原有依據,依據處即是意,故提起誠意用致知工夫,庶幾所知不至蕩而無歸”[161]。可見陽明倡導“致良知”最力,但並非就意味著可以放棄“誠意”的工夫。而“意未有懸空的,必著事物,故欲誠意則隨意所在某事而格之,去其人欲而歸於(yu) 天理,則良知之在此事者無蔽而得致矣,此便是誠意的工夫”[162]。《大學》極為(wei) 重要的“格物”說,實際即“格其心之物也,格其意之物也,格其知之物也”[163]。心、意、知、物四者,依然是一個(ge) 相互聯係的和諧整體(ti) 。陽明所要作的理論工作,仍是要打通人與(yu) 世界可能產(chan) 生的一切隔閡,不僅(jin) 心、意、知、物本來即為(wei) 互攝互涵的統一結構,即人與(yu) 天地萬(wan) 物也構成了不可分割的價(jia) 值整體(ti) ,最終則以“至善”為(wei) 人類安身立命的歸宿目的地。

 

由此可見,陽明的良知學說——尤其有關(guan) 良知當體(ti) 起用的睿見卓識——已將《大學》的誠意、正心、致知、格物等一係列工夫係統,統合為(wei) 一個(ge) 足可安頓人的精神生命的廣袤生活實踐場域。人與(yu) 天地萬(wan) 物亦在理事圓融無礙的世界中,構成了同一流行的一體(ti) 化價(jia) 值秩序整體(ti) 。概括言之,即“天地萬(wan) 物,俱在我良知的發用流行中,何嚐又有一物超於(yu) 良知之外,能作得障礙?”[164]而在良知陽光的照耀下,世俗世間的一切價(jia) 值及與(yu) 之相應的社會(hui) 秩序,“如曰好惡,曰忿懥恐懼、好樂(le) 憂懼、好樂(le) 憂患,曰親(qin) 愛、賤惡、畏敬、哀矜、傲情,曰孝、弟、慈,曰老老、長長、恤孤,曰理財、用人、絜矩與(yu) 不能絜矩之類”,均無不以明體(ti) 達用的方式獲得了合理的安頓,人類社會(hui) 則日趨於(yu) 和諧美好。如果追溯其根本原因,則可說以良知為(wei) 本體(ti) 依據的社會(hui) 生活實踐,必然能夠做到“不過於(yu) 物,好惡之必自慊也。忿懥恐懼,好樂(le) 憂患之得其正也,親(qin) 愛、賤惡、畏敬、哀矜、傲情之協於(yu) 則也,孝弟慈之成教於(yu) 國也。老老、長長、幼幼,推而至於(yu) 理財用人、絜矩以通天下之情也”[165]。而親(qin) 民愛物等一切社會(hui) 實踐活動,亦無不以良知的發用流行為(wei) 根本前提,遂能躬行踐履,創進不已,生生不已,必以止於(yu) 至善為(wei) 歸宿。良知之說要真正實現其全體(ti) 大用,則心性與(yu) 政治、教化與(yu) 秩序、價(jia) 值與(yu) 存在,均必須無遺無漏,一網打盡。隻有做到內(nei) 外上下一齊開放通透,才稱得上是義(yi) 理言說的圓融和究竟。故陽明所倡導的“正心誠意之學,良知良能之念,施於(yu) 一家,擴之四海,則大地皆紅爐,而人心無歧路,謂為(wei) 王氏之球圖也,可謂為(wei) 天下萬(wan) 世之振鐸也”[166]。如此則人類基於(yu) 德性而展開的生活實踐活動,必能繪製出美好的未來世界圖景。

 


注釋:


[①]基金項目:國家社科重大委托項目“陽明文化與(yu) 現代國家治理研究”(14@ZH054)階段性成果;孔學堂重大招標項目“陽明文化與(yu) 現代社會(hui) 治理”(項目批準號:kxtzd201507)。

[②]錢德洪輯:《年譜》“正德三年戊辰春”條,《王陽明全集》(以下簡稱《全集》)卷三十三“年譜一”,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下冊(ce) ,第1228頁。

[③]程顥 程頤:《河南程氏遺粹書(shu) 》卷一“論書(shu) 篇”,《二程集》,北京:中華書(shu) 局2004年版,第1200頁。

[④] 《孟子·盡心上》,引自焦循《孟子正義(yi) 》,北京:中華書(shu) 局1987年版,下冊(ce) ,第877頁。

[⑤] 張載:《張子語錄》,《張載集》,章錫琛點校,北京:中華書(shu) 局1978年版,第352頁。

[⑥] 張載:《經學理窟·氣質》, 《張載集》,第266頁。

[⑦] 《答季明德》,《全集》卷六“文錄三”,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上冊(ce) ,第214頁。按“人者天地之心”,出自《禮記·禮運》。

[⑧]參閱張新民:《經典世界的心學化解讀:以王陽明龍場悟道與(yu) 〈五經臆說〉的撰寫(xie) 為(wei) 中心》,載《南京師範大學學報》2016年3期。

[⑨]參閱張新民:《論先秦儒家的“天人合一”思想》,載《儒學的曆史敘述與(yu) 當代重建》,北京:人民出版社2016年11月,笫29-47頁。

[⑩] 《傳(chuan) 習(xi) 錄上》,《全集》卷一“語錄一”,上冊(ce) ,第25頁。

[11] 清人段玉裁認為(wei) “心所能通曰聖”,其說最為(wei) 可觀。說明乾嘉考據學者治學,雖與(yu) 明代心學差距甚大,然殊途同歸,尤其是比對王陽明“個(ge) 個(ge) 人心有仲尼”諸說未必就毫無相通之處。傳(chuan) 說見氏著《經韻樓集》卷三《孟子聖之於(yu) 天道也說》,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版,第82頁王說則見《詠良知四首示諸生》之第一首,《全集》卷二十“外集二”,第790頁。另可參閱張新民《道、學、政三統分合視域下的古今道統之辯》,載《南國學術》2016年第6卷第4期。

[12]陳榮捷:《王陽明傳(chuan) 習(xi) 錄詳注輯評·傳(chuan) 習(xi) 錄拾遺》,台北:台灣學生書(shu) 局1983年版,第396頁;又見《錢德洪語錄詩文輯佚》“文錄”,載《徐愛錢德洪董澐集》,錢明編校整理,南京:鳳凰出版社2007年版,第186頁。

[13] 《傳(chuan) 習(xi) 錄下》,《全集》卷三“語錄三”,上冊(ce) ,第213頁。

[14] 陽明的良知思想,曆來討論者頗多,舉(ju) 其要者,如倪羲抱的《良知說》,載《國學雜誌》1915年3期;牟宗三的《王陽明致良知教》,載《理想曆史文化》1948年1期;賈宗複的《王陽明“致良知”學說在“行的哲學”中之地位》,《載國魂》1954年96期;鄭世雄的《王陽明致良知哲學之要點》,載《哲學論集》1975年5期;孫方琴的《王陽明“知行合一”與(yu) “致良知”之研究》,載《孔孟月刊》1982年20卷5期;臧宏的《王陽明“良知”範疇論》,載《安徽師大學報》1984年4期;馮(feng) 契的《論王守仁的“致良知”說》,載《華東(dong) 師範大學學報》1984年4期;楊國榮的《王陽明致良知說再評價(jia) 》,載《爭(zheng) 鳴》1988年5期;楊國榮的《作為(wei) 本體(ti) 的良知及其多重意蘊》,載《孔子研究》1997年1期;吳美瑤的《王陽明“致良知”學說及其在教育上的意義(yi) 》,載《鵝湖》1999年25卷10期;黃玉順的《儒家良知論:陽明心學與(yu) 胡塞爾現象學比較研究,載《陽明學刊》2004年1期;翟奎鳳的《致良知與(yu) 致中和:王陽明中和論思想發微》,載《安徽大學學報》2008年4期;王啟康的《王陽明良知與(yu) 致良知學說中的心理學問題》,載《南京師大學報》(社會(hui) 科學版)2012年1期;雖與(yu) 本文的題旨取向差異甚大,然仍可一並參閱。

[15] 有關(guan) 王陽明良知學說的討論,曆年積累的學術成果頗多,然均與(yu) 本文的題旨內(nei) 容有別,難以窮盡其思想的全貌或底蘊。可舉(ju) 者如牟宗三《陽明致良知教》,《曆史與(yu) 文化》1947年3期;賈宗複《王陽明“致良知”學說在“行的哲學”中之地位》,《國魂》1954年96期;曹國霖《王陽明“致良知”的理論與(yu) 實踐》,《建設》1960年9卷6期;  孫方琴《王陽明“知行合一”與(yu) “致良知”之研究》,《孔孟月刊》1982年20卷5期;臧宏《王陽明“良知”範疇論》,《安徽師大學報》1984年4期;陳增輝《王陽明致良知說試評》,《中國哲學史研究》1985年3期;楊國榮《王陽明致良知說再評價(jia) 》,《爭(zheng) 鳴》1988年5期;蔣慶《知隻可呈現而不可坎陷:王陽明與(yu) 牟宗三良知學說之比較及“新外王”評議》,《中國文化》1996年秋季號吳美瑤《王陽明“致良知”學說及其在教育上的意義(yi) 》,《鵝湖》1999年25卷10期;張學智,《從(cong) 人生境界到生態意識:王陽明“良知上自然的條理”論析》,《天津社會(hui) 科學》2004年6期;張新民《儒家聖人思想境域的正法眼藏:王陽明的良知與(yu) 致良知學說及其現代意義(yi) 》,《陽明學刊》2008年3期;張衛紅《信得及良知”的理論與(yu) 實踐內(nei) 涵:從(cong) 王陽明到王龍溪的論述》,《學術研究》2015年2期;陳立勝《在現象學意義(yi) 上如何理解“良知”:對耿寧之王陽明良知三義(yi) 說的方法論反思》,《哲學分析》2014年4期;當一並參閱。

[16] 《親(qin) 民堂記》,《全集》卷七“文錄四”,上冊(ce) ,第251頁。

[17] 《大學問》,《全集》卷三十六“續編一”,下冊(ce) ,第971-972頁。

[18]德文原文為(wei) :Zwei Dinge erfüllen das Gemüt mitimmer neuer und zunehmender Bewunderung und Ehrfurcht, je öfter und anhaltendersich das Nachdenken damit beschäftigt: Der bestirnteHimmel über mir, und das moralische Gesetz in mir.”參見康德:《純粹理性批判》,鄧曉芒譯,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

[19] 《詠良知四首示諸生》之第四首,《全集》卷二十“外集二”,上冊(ce) ,第790頁。

[20] 王畿:《致知議略》,《王畿集》卷六,吳震編校整理,南京:鳳凰出版社2007年版,第130頁。

[21]《與(yu) 黃宗賢》,六,《全集》卷四“文錄一”,上冊(ce) ,第153頁。

[22]《傳(chuan) 習(xi) 錄下》,《全集》卷三“語錄三”,上冊(ce) ,第107頁,標點有改動

[23] 黃綰:《久庵日錄》卷一,《黃綰集》卷三十四,張宏敏編校,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版,第651頁。

[24] 聶豹:《重刻傳(chuan) 習(xi) 錄序》,《聶豹集》卷三“序一”,吳可為(wei) 編校,南京,鳳凰出版社2007年版,第45頁。

[25] 參閱張新民:《意義(yi) 世界的建構:論王陽明的“心外無理、心外無物說”》(中英兩(liang) 種文本),載《孔學堂》2014年創刊號。

[26] 閭東(dong) :《重刻陽明先生文集序》歐陽德引語,《全集》卷四十一“序說”,下冊(ce) ,第1593頁。

[27] 《傳(chuan) 習(xi) 錄下》,《全集》卷三“語錄三”,上冊(ce) ,第101頁。

[28] 《書(shu) 汪進之太極岩》二首,《全集》卷二十“外集二”,上冊(ce) ,第772頁。

[29]王門弟子羅洪先在《寄蔣道林書(shu) 》中亦提到:“當極靜時,恍然覺吾此心虛寂無物,貫通無窮,如氣之行空,無有止極,無內(nei) 外可指、動靜可分,上下四方,往古來今,渾成一片,所謂無在而無不在。吾之一身,乃其發竅,固非形質所能限也。”可見所謂“發竅”之說,本得力於(yu) 實存主體(ti) 之生命體(ti) 驗,乃證量工夫的自然流露,既非形質所能限製,則仍以陽明的良知說為(wei) 究竟,非思維念慮所能揣測。羅氏之說見《羅洪先集》卷八“書(shu) ”,徐儒宗編較整理,南京:鳳凰出版社2007年版,上冊(ce) ,第298頁。

[30] 《答友人問》,《全集》卷六“文錄三”,上冊(ce) ,第210頁。

[31] 王畿:《致知議辯》,《王畿集》卷六,吳震編校整理,南京:鳳凰出版社2007年版,第135頁。

[32] 《傳(chuan) 習(xi) 錄下》,《全集》卷三“語錄三”,上冊(ce) ,第104頁。

[33] 王畿:《答季彭山龍鏡書(shu) 》,《王畿集》卷九,南京:鳳凰出版社2007年版,第213頁。

[34] 張載:《近思錄拾遺》,《張載集》,北京:中華書(shu) 局1978年版,第376頁。

[35] 張載曾指出:“天無心,心都在人之心。一人私見固不足盡,至於(yu) 眾(zhong) 人之心同一則郤是義(yi) 理,總之則卻是天。”以眾(zhong) 人同一及其和之心為(wei) “天”,雖不無道理,但仍不及下文所言陽明之“開竅說”周延。張說見《經學理窟·詩書(shu) 》,《張載集》,第256頁。

[36] 《山東(dong) 鄉(xiang) 試錄·易先天而天弗違後天而奉天時》,《全集》卷二十二“外集四”,上冊(ce) ,第845頁。

[37] 後來的王夫之也認為(wei) “惟其理本一原,故人心即天”;當一並參閱。見氏著《張子正蒙注》卷一《太和篇》,北京:中華書(shu) 局1975年版,第18頁。

[38]錢德洪:《刻文錄敘說》引陽明語,《全集》卷四十一“序說·序跋”,下冊(ce) ,第1575頁;又見《錢德洪語錄詩文輯佚》“文錄”,載《徐愛錢德洪董澐集》,錢明編校整理,南京:鳳凰出版社2007年版,第185頁。

[39] 參閱張新民:《良知:人生與(yu) 社會(hui) 的天則明師——傳(chuan) 統心學思想的現代性新開展》,載《陽明學刊》2012年第6輯。

[40] 《傳(chuan) 習(xi) 錄上》,《全集》卷一“語錄一”,上冊(ce) ,第36頁。

[41] 耿定向:《大人說》,《耿定向集》卷七“說”,傅秋濤點校,上海:華東(dong) 師範大學出版社2015年版,上冊(ce) ,第278頁。

[42] 《傳(chuan) 習(xi) 錄下》,《全集》卷三“語錄三”,上冊(ce) ,第108頁。

[43] 《傳(chuan) 習(xi) 錄下》,《全集》卷三“語錄三”,上冊(ce) ,第119-120頁。

[44] 以上均見鄒元標:《願學集》卷七《告諸儒文》,文淵閣《四庫全書(shu) 》影印本,第1294冊(ce) ,第282頁。

[45] 施邦曜:《傳(chuan) 習(xi) 錄二》評語,《陽明先生輯要》“理學編”卷二,沲邦曜輯評,北京:中華書(shu) 局2008年版,第70頁。

[46]王陽明“四句教”:“無善無惡心之體(ti) , 有善有惡意之動,知善知惡是良知,為(wei) 善去惡是格物”,乃是對上述諸說的高度概括,詳見錢德洪《年譜》“嘉靖六年丁亥”條,《全集》卷三十五,下冊(ce) ,第1306-1307。具體(ti) 分析可參閱張新民:《陽明精粹·哲思探微》第七章“天泉證與(yu) 四句教”,貴陽:孔學堂書(shu) 局、貴州人民出版社2014年版,第175-203頁。

[47] 以上均見王畿:《致知議辯》,《王畿集》卷六,吳震編校整理,南京:鳳凰出版社2007年版,第134頁。

[48] 《大學問》,《全集》卷三十六“續編一”,下冊(ce) ,第971-972頁。                                 

[49] 《傳(chuan) 習(xi) 錄中·答顧東(dong) 橋書(shu) 》,《全集》卷二“語錄二”,上冊(ce) ,第55頁。

[50] 王畿:《讀先師再報海日翁吉安起兵書(shu) 序》,《王畿集》卷十三,吳震編校整理,南京:鳳凰出版社2007年版,第343頁。

[51]王陽明《答聶文蔚》曾提到:“仆誠賴天之靈,偶有見於(yu) 良知之學,以為(wei) 必由此而後天下可得而治。”可證陽明頗以良知說為(wei) 己之發明自負,顯然必與(yu) 其深邃之生命體(ti) 驗有關(guan) ,而又離不開外部社會(hui) 人心的入微觀察,以為(wei) 提供了天下歸仁的德性倫(lun) 理秩序基礎。陽明之說見《全集》卷二“語錄二”,上冊(ce) ,第80頁。

[52] 《大學問》,《全集》卷三十六“續編一”,下冊(ce) ,第971-972頁。

[53] 聶豹:《重刻傳(chuan) 習(xi) 錄序》,《聶豹集》卷三“序一”,南京,鳳凰出版社2007年版,第45頁。

[54] 《傳(chuan) 習(xi) 錄中·答顧東(dong) 橋書(shu) 》,《全集》卷二“語錄二”,上冊(ce) ,第45頁。

[55]以上分見黃宗羲:《明儒學案》卷十“姚江學案序言”及“文成王陽明先生守仁”,北京,中華書(shu) 局1985年版,上冊(ce) ,第179頁、182頁。

[56] 《傳(chuan) 習(xi) 錄上》,《全集》卷一“語錄一”,上冊(ce) ,第4頁,標點有所改動。

[57] 《傳(chuan) 習(xi) 錄中·答顧東(dong) 橋書(shu) 》,《全集》卷二“語錄二”,上冊(ce) ,第42頁。

[58]明儒黃淳耀認為(wei) :“聖賢論學,知行二者必不相離,離之不可以為(wei) 學。近世王伯安拈出良知教人,蓋以知透處行即在內(nei) ,不知行不到者知亦不到。”雖於(yu) 陽明之說略有發揮,然亦可見無論知或行,皆良知之知與(yu) 行;“致良知”與(yu) “知行合一”,本來即相通契合,似當一並參閱。黃氏之說見其所著《陶庵全集》巻十九《陶庵自監録》,文淵閣《四庫全書(shu) 》本。

[59]《傳(chuan) 習(xi) 錄中·答顧東(dong) 橋書(shu) 》,《全集》卷二“語錄二”,上冊(ce) ,第49頁。

[60] 以上均見《傳(chuan) 習(xi) 錄下》,《全集》卷三“語錄三”,上冊(ce) ,第111頁。

[61]《傳(chuan) 習(xi) 錄下·答吳德夫》,《全集》卷三“語錄三”,上冊(ce) ,第140頁。

[62] 陳榮捷:《王陽明傳(chuan) 習(xi) 錄詳注輯評·傳(chuan) 習(xi) 錄拾遺》,台北:台灣學生書(shu) 局1983年版,第413頁。

[63]《傳(chuan) 習(xi) 錄中·答顧東(dong) 橋書(shu) 》,《全集》卷二“語錄二”,上冊(ce) ,第43頁。

[64] 王艮:《明儒王心齋先生遺集·語錄》,《王心齋全集》,陳祝生等點校,南京:江蘇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第8頁。

[65] 董遂:《王心齋年譜》“正德十五年”條引王艮語,載《王心齋全集》,第70頁。

[66] 王畿:《致知議辯》,《王畿集》卷六,南京:鳳凰出版社2007年版,第134頁。

[67] 鄒元標:《願學集》卷八《書(shu) 陽明先生語略後》,文淵閣《四庫全書(shu) 》影印本。

[68]王畿:《祀陽明先生文》,《王畿集》卷十九,南京:鳳凰出版社2007年版,第567頁。

[69] 《傳(chuan) 習(xi) 錄中·答歐陽崇一》,《王陽明全集》卷二“語錄二”,上冊(ce) ,第71頁。

[70] 胡宗憲:《重刊陽明先生文錄敘》,原載日本蓬左文庫藏嘉靖三十六年刻本《陽明文錄》,又收入《全集》卷四十一“序說、序跋”,下冊(ce) ,第1593頁。

[71]黃宗羲原著、全祖望補修:《宋元學案》卷五十八《象山學案》“全祖望按語”,陳金生、梁運華點校,北京:中華書(shu) 局1996年版,第3冊(ce) ,第1884頁。

[72] 錢德洪:《續刻傳(chuan) 習(xi) 錄序》,《全集》卷四十一“序說·序跋”,下冊(ce) ,第1584頁;又見《錢德洪語錄詩文輯佚》“文錄”,載《徐愛錢德洪董澐集》,錢明編校整理,南京:鳳凰出版社2007年版,第181頁。

[73] 王畿《致知議略》嚐發揮陽明良知說本意,分辨“良知”之“知”與(yu) “知識”之“知”的異同說:“良知之與(yu) 知識,差若毫厘,究實千裏。同一知也,如是則為(wei) 良,如是則為(wei) 識;如是則為(wei) 德性之知,如是則為(wei) 見聞之知,不可以不早辨也。良知者,本心之明,不由學慮而得,先天之學也。知識則不能自信其心,未免假於(yu) 多學億(yi) 中之助,而已入於(yu) 後天矣。”當一並參閱。見《王畿集》卷六,南京:鳳凰出版社2007年版,第130頁。

[74] 以上均見《傳(chuan) 習(xi) 錄中·答歐陽崇一》,《全集》卷二“語錄二”,上冊(ce) ,第71頁。

[75] 錢德洪:《年譜》“嘉靖 六年丁亥”條引陽明語,《全集》卷三十五“年譜三”,下冊(ce) ,第1307頁。

[76] 《傳(chuan) 習(xi) 錄下》,《全集》卷三“語錄三”,上冊(ce) ,第123頁。

[77] 徐愛:《橫山集》“補遺”,載《徐愛錢德洪董澐集》,南京:鳳凰出版社2007年版,第90頁。

[78] “良知治療學”之概念,筆者於(yu) 上世紀90年代末便已明確揭出,相關(guan) 論述可參閱拙作《般若智慧與(yu) 禪道治療學》一文,載台灣《十方》1999年第18卷1期。

[79]王畿:《重刻陽明先生文錄後序》,《王畿集》卷十三,南京:鳳凰出版社2007年版,第341頁。

[80] 以上分見程樹德:《論語集釋》,北京:中華書(shu) 局1990年版,第4冊(ce) ,第1227頁;第1冊(ce) ,第91頁。

[81]徐愛:《橫山集》“補遺”,載《徐愛錢德洪董澐集》,南京:鳳凰出版社2007年版,第90頁。

[82] 《次欒子仁韻送別詩》之第二首,《全集》卷二十“外集二”,上冊(ce) ,第744頁。

[83]《傳(chuan) 習(xi) 錄上》,《全集》卷一“語錄一”,上冊(ce) ,第9頁。

[84]《傳(chuan) 習(xi) 錄上》,《全集》卷一“語錄一”,上冊(ce) ,第21頁。

[85] 王畿:《重刻陽明先生文錄後序》,《王畿集》卷十三,南京:鳳凰出版社2007年版,第341頁。

[86]《答汪抑之詩》之第五首,《全集》卷十九“外集一”,上冊(ce) ,第678頁。

[87] 黃宗羲:《明儒學案》卷一“文清薛敬軒先生瑄”,北京,中華書(shu) 局1985年版,上冊(ce) ,第118頁。

[88] 《重修山陰縣學記》,《全集》卷七“文錄四”,上冊(ce) ,第257頁。

[89] 《傳(chuan) 習(xi) 錄中·答歐陽崇一》,《全集》卷二“語錄二”,上冊(ce) ,第71頁。

[90] 《傳(chuan) 習(xi) 錄中·答顧東(dong) 橋書(shu) 》,《全集》卷二“語錄二”,上冊(ce) ,第54頁。

[91]  《親(qin) 民堂記》,《全集》卷七“文錄四”,上冊(ce) ,第251頁。                                           

[92] 王畿:《致知議辯》,《王畿集》卷六,南京:鳳凰出版社2007年版,第133頁。

[93] 《孟子·盡心上》,引自焦循《孟子正義(yi) 》,北京:中華書(shu) 局1987年版,下冊(ce) ,第949頁。

[94] 《傳(chuan) 習(xi) 錄上》,《全集》卷一“語錄一”,上冊(ce) ,第25頁。

[95] 黃宗羲:《明儒學案》卷十“文成王陽明先生守仁”,北京,中華書(shu) 局1985年版,上冊(ce) ,第182頁。

[96]黃綰:《明是非定賞罰疏》,《黃綰集》卷二十二“奏疏”,張宏敏編校,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版,第627頁。

[97] 《傳(chuan) 習(xi) 錄中·答顧東(dong) 橋書(shu) 》,《全集》卷二“語錄二”,上冊(ce) ,第54頁。

[98]錢德洪:《陽明先生年譜序》,《全集》卷三十七“年譜附錄二”,下冊(ce) ,第1357頁。

[99] 以上均見 《傳(chuan) 習(xi) 錄中·答顧東(dong) 橋書(shu) 》,《全集》卷二“語錄二”,上冊(ce) ,第55-56頁。

[100]黃綰:《明是非定賞罰疏》,《黃綰集》卷二十二“奏疏”,張宏敏編校,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版,第627頁。

[101] 與(yu) 陽明同時的黃綰,便明確在朝廷奏折中提出:“孔子嚐讀‘有物有則’之詩,而讚為(wei) 其知道也。良知者,物則之謂也。”按“孔子嚐讀雲(yun) 雲(yun) ,典出《孟子·告子上》:“《詩》曰:‘天生蒸民,有物有則,民之秉夷,好是懿德。’孔子曰:‘為(wei) 此詩者,其知道乎?故有物必有則,民之秉夷也,故好是懿德。’”可證以良知為(wei) 判斷是非的標準,乃是多數心學人物的共識,代表了一個(ge) 時代的社會(hui) 思潮,目的則在於(yu) 拯救社會(hui) 日愈突出的道德危機。黃說見《黃綰集》卷二十二“奏疏”,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版,第626頁。

[102] 錢德洪:《刻文錄敘說》,《全集》卷四十一“序說·序跋”,下冊(ce) ,第1574頁;又見《錢德洪語錄詩文輯佚》“文錄”,載《徐愛錢德洪董澐集》,錢明編校整理,南京:鳳凰出版社2007年版,第185頁。

[103] 陳榮捷:《王陽明傳(chuan) 習(xi) 錄詳注輯評·傳(chuan) 習(xi) 錄拾遺》,台北:台灣學生書(shu) 局1983年版,第396頁。

[104] 以上均見《傳(chuan) 習(xi) 錄上》,《全集》卷二“語錄一”,上冊(ce) ,第6頁。

[105]黃綰:《明是非定賞罰疏》,《黃綰集》卷二十二“奏疏”,張宏敏編校,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版,第626頁。

[106] 黃宗羲:《明儒學案》卷十一“郎中徐橫山先生愛”,北京,中華書(shu) 局1985年版,上冊(ce) ,第222頁。

[107] 錢德洪:《傳(chuan) 習(xi) 錄》中序,見《錢德洪語錄詩文輯佚》“文錄”,載《徐愛錢德洪董澐集》,南京:鳳凰出版社2007年版,第194頁。

[108]胡直:《論學書(shu) 》,引自黃宗羲:《明儒學案》卷二十二“憲使長胡廬山先生直”,北京,中華書(shu) 局1985年版,上冊(ce) ,第517頁。

[109] 傳(chuan) 統中國特別是心學係統的形上與(yu) 形下兩(liang) 個(ge) 世界是不可分的,因而也可說是“道”(形而上者)“器”(形而下者)一體(ti) 的,與(yu) 西方完全脫離了形下世界,即“遺忘了存在”(海德格爾語)的純粹形上學相較,誠可謂判若天壤,差別之大自不待言。

[110] 《傳(chuan) 習(xi) 錄上》,《全集》卷一“語錄一”,上冊(ce) ,第33頁。

[111] 陳榮捷:《王陽明傳(chuan) 習(xi) 錄詳注輯評·傳(chuan) 習(xi) 錄拾遺》,台北:台灣學生書(shu) 局1983年版,第414頁。

[112]《傳(chuan) 習(xi) 錄上》,《全集》卷一“語錄一”,上冊(ce) ,第28頁。

[113] 《明史》卷一九五《王守仁傳(chuan) 》:“(守仁)謫龍場,窮荒無書(shu) ,日繹舊聞。忽悟格物致知,當自求諸心,不當求諸事物,喟然曰:‘道在是矣。’遂篤信不疑。其為(wei) 教,專(zhuan) 以致良知為(wei) 主。謂宋周、程二子後,惟象山陸氏簡易直捷,有以接孟氏之傳(chuan) 。而朱子《集注》、《或問》之類,乃中年未定之說。學者翕然從(cong) 之,世遂有‘陽明學’雲(yun) 。”則陽明良知之說,亦可逕名為(wei) “陽明學”。而“陽明學”既可指陽明本人之學,更可指其學派之學。

[114] 一部《傳(chuan) 習(xi) 錄》便是陽明與(yu) 學生的生動對話記錄,不僅(jin) 人的生命在對話場景中躍躍然湧動不已,即意義(yi) 與(yu) 價(jia) 值也在其中交匯雲(yun) 集,因而也可將良知說視為(wei) 一種在場域中不斷生成和展開的思想學說。

[115]錢德洪:《傳(chuan) 習(xi) 錄》中跋,見《錢德洪語錄詩文輯佚》“文錄”,載《徐愛錢德洪董澐集》,南京:鳳凰出版社2007年版,第195頁。

[116] 《寄希淵》,《全集》卷四“文錄一”,上冊(ce) ,第158頁。

[117] 例如能知道自己的過錯的,隻能是主體(ti) 的人的“良知”自覺,屬於(yu) 自明意識的範疇,當稱為(wei) “知”;能主動改正自己的過錯的,必然為(wei) 主體(ti) 人的“致良知”活動,屬於(yu) 自覺行為(wei) 的範疇,當稱為(wei) “行”。二者既是“良知”與(yu) “致良知”的統一,當然也可用“知行合一”來加以概括。因此,“致良知”之“致”字,實際即有“知”“行”一體(ti) 的內(nei) 在涵義(yi) ,其所要強調的,正是人在生活場域中的實踐性維度。

[118] 參閱張新民:《生命行動的哲學:論王陽明的知行合一說》,載《中國哲學》1997年7期。                          

[119] 黃宗羲曾解釋陽明“致知格物之訓”與(yu) 朱子的不同,認為(wei) “以知識為(wei) 知,則輕浮而不實,故必以力行為(wei) 功夫……不得不言知行合一”,可見無論“致良知”或“知行合一”,均必須以“力行”為(wei) 根本落腳之處。黃說見《明儒學案》卷十“文成王陽明先生守仁”,北京,中華書(shu) 局1985年版,上冊(ce) ,第182頁。

[120] 賀麟曾在《知行合一新論》一文中指出,陽明“知行合一”說中的知行,乃是“純屬於(yu) 德行和涵養(yang) 心性的知行”,當為(wei) “直覺的價(jia) 值的知行合一觀”。因此,知行一旦脫節,必然引發價(jia) 值上的危機。賀麟之說見《賀麟選集》,張學智編,長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373-392頁。

[121] 《傳(chuan) 習(xi) 錄中·答陸靜書(shu) 》,《全集》卷二“語錄二”,上冊(ce) ,第63頁。

[122] 熊十力:《論體(ti) 與(yu) 用》,《現代新儒學的根基:熊十力儒學論著輯要》,郭齊勇編,北京:中國電視廣播出版社1996年版,第210頁。

[123] 《傳(chuan) 習(xi) 錄下》,《全集》卷三“語錄三”,上冊(ce) ,第122頁。

[124] 王陽明曾說:“人必要說心有內(nei) 外,原不曾實見心體(ti) 。我今說無內(nei) 外,尚恐學者流在有內(nei) 外上去。若說有內(nei) 外,則內(nei) 外益判矣。況心無內(nei) 外,亦不自我說。明道《定性書(shu) 》有雲(yun) :‘且以性為(wei) 隨物於(yu) 外,則當其在外時,何者為(wei) 在內(nei) ?’此一條最痛快。”當一並參閱。見陳榮捷:《王陽明傳(chuan) 習(xi) 錄詳注輯評·傳(chuan) 習(xi) 錄拾遺》,台北:台灣學生書(shu) 局1983年版,第401頁。

[125] 《致知議辯》,《王畿集》卷六,南京:鳳凰出版社2007年版,第134頁。

[126] 《傳(chuan) 習(xi) 錄下》,《全集》卷三“語錄三”,上冊(ce) ,第115頁。

[127] 《答汪石潭內(nei) 翰》,《全集》卷四“文錄一”,上冊(ce) ,第146頁。

[128] 牟宗三:《從(cong) 陸象山到劉蕺山》,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版,第16-17頁。

[129] 參閱張新民:《陽明精粹·哲思探微》第七章“天泉證與(yu) 四句教”,貴陽:孔學堂書(shu) 局、貴州人民出版社2014年版,第97-174頁。

[130] 陽明曾明白指出:“聖人之學,心學也。”見《象山文集序》,《全集》卷七“文錄四”,上冊(ce) ,第245頁。

[131] 《祭國子助教薛尚哲文》,《全集》卷二十五“外集七”,上冊(ce) ,第958頁。

[132]陽明《詠良知四首示諸生》第一首雲(yun) :“個(ge) 人心有仲尼,自將聞見苦遮迷;而今指與(yu) 真頭麵,隻是良知更莫疑。”可證無論何種工夫,目的都是要證到“真頭麵”。見《全集》卷二十“外集二”,上冊(ce) ,第790頁。

[133] 《傳(chuan) 習(xi) 錄中·答聶文蔚》,《全集》卷二“語錄二”,上冊(ce) ,第79頁。      

[134] 由“天賦良知平等”理論脈絡延伸出來的一係列“平等”,當然最後也可推論至“天賦人權平等”,而與(yu) 西方文藝複興(xing) 與(yu) 啟蒙時代興(xing) 起的人權思想,特別是其中最核心的人應得到與(yu) 其尊嚴(yan) 相稱的對待的理念,不僅(jin) 不矛盾衝(chong) 突,反而相互兼容。限於(yu) 題域主旨,隻能點到而止。

[135] 參閱張新民:《視野交融下的哲學、宗教與(yu) 科學:答香港城市大學鄺振權教授問》,載《陽明學刊》2009年第4輯。

[136] 陽明曾明確指出:“今日所講良知之說,乃真是聖學之的傳(chuan) ,但從(cong) 此學聖人,卻無有不至者。”聖人可學而至的本體(ti) 論依據,即為(wei) 人人均有的的天賦良知,因而他的良知學說,也可稱為(wei) 學聖之學。陽明之說見《寄安福諸同誌》,《全集》卷六“文錄三”,上冊(ce) ,第223頁。

[137] 蒙文通:《儒家哲學思想之發展》,見氏著《儒學五論》,桂林: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07年版,第28頁。

[138] 黃宗羲:《明儒學案》卷五“文恭陳白沙先生獻章”,北京,中華書(shu) 局1985年版,上冊(ce) ,第79頁。

[139] 錢德洪:《續刻傳(chuan) 習(xi) 錄序》,《全集》卷四十一“序說·序跋”,下冊(ce) ,第1584頁;又見《錢德洪語錄詩文輯佚》“文錄”,載《徐愛錢德洪董澐集》,錢明編校整理,南京:鳳凰出版社2007年版,第180頁。

[140] 《明儒學案》卷十“姚江學案”,北京,中華書(shu) 局1985年版,上冊(ce) ,第179頁。

[141] 《傳(chuan) 習(xi) 錄中·答顧東(dong) 橋書(shu) 》,《全集》卷二“語錄二”,上冊(ce) ,第45頁。             

[142] 《孟子·公孫醜(chou) 上》強調:“必有事焉而勿正,心勿忘勿助長也。”陽明則進一步發揮說:“夫必有事焉,隻是集義(yi) 。集義(yi) 隻是致良知。說集義(yi) 則一時未見頭腦,說致良知即當下便有實地步可用工。”文中之引文本此。陽明之說見《答羅整庵少宰書(shu) 》,載《全集》卷二“語錄二”,上冊(ce) ,第83頁。

[143] 黃宗羲:《明儒學案》卷八下“呂涇野先生語錄”,北京,中華書(shu) 局1985年版,上冊(ce) ,第145頁。

[144]《傳(chuan) 習(xi) 錄下》,《全集》卷三“語錄三”,上冊(ce) ,第111頁。

[145]蒙文通:《儒家哲學思想之發展》,見氏著《儒學五論》,桂林: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07年版,第31頁。

[146] 參閱張新民:《良知·內(nei) 省·自律:中國傳(chuan) 統道德精神與(yu) 現代人格三題》,載《貴州社會(hui) 科學》1995年6期。

[147] 《傳(chuan) 習(xi) 錄中·答顧東(dong) 橋書(shu) 》,《全集》卷二“語錄二”,上冊(ce) ,第50頁。

[148] 《傳(chuan) 習(xi) 錄上》,《全集》卷一“語錄一”,上冊(ce) ,第6頁。

[149]參閱張新民:《生命行動的哲學:論王陽明的知行合一說》,載《中國哲學》1997年7期。

[150] 錢德洪:《五經臆說十三條》序引陽明語,《全集》卷二十六“續編一”,下冊(ce) ,第976頁;又見《錢德洪語錄詩文輯佚》“文錄”,載《徐愛錢德洪董澐集》,南京:鳳凰出版社2007年版,第200頁。

[151] 《孟子·盡心下》,引自焦循《孟子正義(yi) 》,北京:中華書(shu) 局1987年版,下冊(ce) ,第1007頁。

[152] 《傳(chuan) 習(xi) 錄上》,《全集》卷一“語錄一”,上冊(ce) ,第6頁。

[153] “內(nei) 聖外王”一語,本出《莊子·天下篇》,然亦反映儒家明體(ti) 達用之學,揭示出其修己安人宏意,遂為(wei) 宋明理學家所樂(le) 道。參閱牟宗三:《心體(ti) 與(yu) 性體(ti) 》,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版,第4頁。

[154] 《傳(chuan) 習(xi) 錄下》,《全集》卷三“語錄三”,上冊(ce) ,第90-91頁。

[155] 參閱匚美]墨子刻(ThomasA. Metzger) :《王陽明關(guan) 於(yu) 普遍聯係的主張》,《陽明精粹·名家今論》,貴陽:孔學堂書(shu) 局、貴州人民出版社2014年版,第133-139頁。

[156] 《傳(chuan) 習(xi) 錄中·答顧東(dong) 橋書(shu) 》,《全集》卷二“語錄二”,上冊(ce) ,第41頁。

[157] 《大學古本傍釋》,《全集》卷三十二“補錄”,下冊(ce) ,第1193頁。

[158] 《大學古本序》,《全集》卷七“文錄四”,上冊(ce) ,第242-243頁。

[159] 劉宗周:《語錄》十一“答問”,《劉宗周全集》,吳光主編,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2007年版,第2冊(ce) ,第347頁。

[160] 聶豹:《重刻大學古本序》,《聶豹集》卷三“序一”,南京,鳳凰出版社2007年版,第48頁。

[161] 劉宗周:《語錄》十一“答問”,《劉宗周全集》,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2007年版,第2冊(ce) ,第348頁。

[162] 《傳(chuan) 習(xi) 錄下》,《全集》卷三“語錄三”,上冊(ce) ,第96頁。

[163]《傳(chuan) 習(xi) 錄中·答羅整庵少宰書(shu) 》,《全集》卷二“語錄二”,上冊(ce) ,第76頁。

[164] 《傳(chuan) 習(xi) 錄下》,《全集》卷三“語錄三”,上冊(ce) ,第106頁。

[165] 以上均見聶豹:《重刻大學古本序》,《聶豹集》卷三“序一”,南京,鳳凰出版社2007年版,第48頁。

[166]馬士瓊:《王文成公文集原序》,原載道光丙戌麗(li) 順藏板《王陽明先生全集》卷首,又見《全集》卷四十一“序跋”,下冊(ce) ,第16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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