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漢民】《白虎通義》:帝國政典和儒家經典的結合

欄目:學術研究
發布時間:2017-11-11 22:4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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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漢民

作者簡介:朱漢民,男,西曆一九五四年生,湖南邵陽人,現任湖南大學嶽麓書(shu) 院教授。曾任湖南大學嶽麓書(shu) 院院長二十多年,推動了嶽麓書(shu) 院的現代複興(xing) 。著有《玄學與(yu) 理學的學術思想理路研究》《湖湘學派與(yu) 湖湘文化》《經典詮釋與(yu) 義(yi) 理體(ti) 認》、《儒學的多維視域》等。

《白虎通義(yi) 》:帝國政典和儒家經典的結合[1]

作者:朱漢民

來源:作者授權 伟德线上平台 發布

          原載《北京大學學報(哲學社會(hui) 科學版)》2017年第4期

時間:孔子二五六八年歲次丁酉九月廿三日壬寅

         耶穌2017年11月11日

 

內(nei) 容提要:《白虎通義(yi) 》是漢代士大夫與(yu) 帝王在合作過程中而達成的政治盟約與(yu) 文化共識。首先,作為(wei) 一部漢代帝國政治的政典,《白虎通義(yi) 》的根本目的是確立帝國的政治製度、治理原則、禮樂(le) 文化的思想基礎和政治原則,突出地表現出帝國政治的要求。其次,作為(wei) 一部儒家經學的大典,《白虎通義(yi) 》通過大量引證儒家經典來表達士大夫的政治思想與(yu) 文化理念時,使得《白虎通義(yi) 》在內(nei) 容和形式上均具有儒家經學著作的特點,是漢代士大夫的思想表達。

 

關(guan) 鍵詞:《白虎通義(yi) 》  士大夫  君主  政典  經典

 

《白虎通義(yi) 》是漢代一部儒家經典與(yu) 帝國政典結合為(wei) 一的重要大典。如果說,董仲舒《春秋繁露》是漢代士大夫為(wei) 了與(yu) 帝王建立合作關(guan) 係而提出的文化思考與(yu) 政治建議;那麽(me) ,《白虎通義(yi) 》則是士大夫與(yu) 帝王在合作過程中成型的文化共識與(yu) 政治盟約。

 

儒家經典的原始文本產(chan) 生於(yu) 上古三代特別是西周,而作為(wei) 經典體(ti) 係的成型則是在春秋戰國。隻是到了漢武帝實行“罷黜百家,獨尊儒術”的政策以後,儒家經典才列入國家製度體(ti) 係而成為(wei) 王官學,進而全麵進入到國家的政治法律製度而成為(wei) 政典。《白虎通義(yi) 》是漢代的儒家經典與(yu) 帝國政典結合的政治成果和學術成果。由於(yu) 儒家經典與(yu) 帝國政治的結合,既強化了儒家文化的政治功能,又增加了帝國政治的文明元素,為(wei) 中華儒教文明的成型奠定了基礎。

 

一、《白虎通義(yi) 》:政典與(yu) 經典的結合

 

我們(men) 為(wei) 什麽(me) 說,《白虎通義(yi) 》是漢代的士大夫與(yu) 帝王在在合作過程中達成的文化共識與(yu) 政治盟約?這一點,首先是從(cong) 《白虎通義(yi) 》的成書(shu) 過程體(ti) 現出來。

 

自從(cong) 漢武帝實行“罷黜百家,獨尊儒術”政策以後,儒家經典就逐漸成為(wei) 漢代的國家製度、法律條文、治國原則、社會(hui) 道德的思想源泉、文本依據。但是一方麵,儒家學者在建構經學知識體(ti) 係的時候,因經典文本的不同、對經典理解的不同、師承關(guan) 係不同,故而對經義(yi) 的理解和解釋存在很大的分歧;另一方麵,由於(yu) 儒家經學的文獻典籍過於(yu) 龐大,給國家治理的實際運用帶來了困難,不利於(yu) 學術化經典向治術化政典的轉化。為(wei) 了解決(jue) 經典理解的不統一、學術化經學與(yu) 治術化政典的相互配合等問題,漢代朝廷舉(ju) 辦過兩(liang) 次在曆史上有重大影響的禦前經學會(hui) 議,一次是西漢宣帝主政時期的石渠閣會(hui) 議,一次是東(dong) 漢章帝主政時期的白虎觀會(hui) 議,兩(liang) 次會(hui) 議均產(chan) 生了並且留下了將儒家經典和漢代政典結合起來的相關(guan) 文本。《石渠議奏》就是石渠閣會(hui) 議中帝王與(yu) 士大夫達成的政治盟約與(yu) 文化共識,《白虎通義(yi) 》也是白虎觀會(hui) 議中帝王與(yu) 士大夫達成的的政治盟約與(yu) 文化共識,由於(yu) 《石渠議奏》已經遺失,我們(men) 能夠看到的《白虎通義(yi) 》就特別珍貴。

 

白虎觀會(hui) 議既可以說是一場由漢章帝召集各方卿大夫參加的討論製定國家政典的政治協商會(hui) 議,也可以說是皇帝出席、東(dong) 漢眾(zhong) 多經學名家參加的最高等級的禦前經學會(hui) 議。當時白虎觀會(hui) 議就留下會(hui) 議記錄《白虎議奏》,後來由著名儒家學者班固作進一步整理形成現有的《白虎通義(yi) 》,又稱《白虎通德論》或《白虎通》。《白虎通義(yi) 》不完全是一部國家政典,也不純粹是一部經學學術著作,而應該說是漢代經典和政典的結合。

 

首先,《白虎通義(yi) 》應該看做是一部漢代的國家政典。中國古代的“政典”就是實施國家治理、建立典章製度方麵的書(shu) 籍。《尚書(shu) ·胤征》載:“政典曰:先時者殺無赦。” 孔傳(chuan) :“政典,夏後為(wei) 政之典籍。”[2]人們(men) 往往將天子、君主主持製定與(yu) 實施的有關(guan) 國家政治及其典章製度方麵的書(shu) 籍稱之為(wei) 政典。據《後漢書(shu) ·章帝本紀》的記載,漢章帝四年下詔召開的講論五經異同的白虎觀會(hui) 議,參加人員包括太常、將、大夫、博士、議郎、郎官及諸生、諸儒等,由漢章帝“臨(lin) 製親(qin) 決(jue) ”。可見,這一次會(hui) 議的參加者主要是漢代朝廷負責國家典章、禮樂(le) 製度等方麵顧問應對的政要和經學領域相關(guan) 文化教育官員,他們(men) 要為(wei) 漢朝的政治製度、禮儀(yi) 規範、意識形態、文化教育承擔責任。所以,這一次會(hui) 議所討論的問題,首先是與(yu) 漢朝的政治製度、國家治理、禮樂(le) 典章、法令刑律、經典思想、宗教信仰、教育體(ti) 係、宗法製度等相關(guan) 的國家政典的製定確立。《白虎通義(yi) 》共四十四篇,其篇章分類明顯是按照國家政典所要解決(jue) 的問題,而不是經學學術的篇章分類。《白虎通義(yi) 》的四十四篇包括的政典大事依次是:第一卷論爵;第二卷論號、諡、五祀;第三卷論社稷、禮樂(le) ;第四卷論封公侯、京師、五行;第五卷論三軍(jun) 、誅伐、諫諍、鄉(xiang) 射;第六卷論致仕、辟雍、災變、耕桑、封禪、巡狩;第七卷論考黜、王者不臣、蓍龜、聖人、八風、商賈;第八卷論瑞贄、三正、三教、三綱六紀、情性、壽命、宗族;第九卷論姓名、天地、四時、衣裳、五刑、五經;第十卷論嫁娶、紼冕;第十一卷論喪(sang) 服、崩薨等。這四十多個(ge) 政典大事的每一件又包含許多具體(ti) 的問題。如第一卷論爵有十章,包括“天子為(wei) 爵稱”、“製爵五等三等之異”、“天子諸侯爵稱之異”、“王者太子稱士”等十個(ge) 問題。顯然,《白虎通義(yi) 》作為(wei) 漢章帝“臨(lin) 製親(qin) 決(jue) ”並希望解決(jue) 的是政治製度、君主施政、國家治理、社會(hui) 禮儀(yi) 、意識形態等重大實際政治事務,故而《白虎通義(yi) 》首先是漢代的國家政典。

 

其次,《白虎通義(yi) 》又應該看做是漢代的重要經典著作。儒家“五經”作為(wei) 漢代朝廷確立的經典,本來就與(yu) 三代先王的君主施政、國家治理、製禮作樂(le) 等政治事務密切相關(guan) 。漢代采用的“獨尊儒術”方略,其實就是以儒家經典為(wei) 依據確立國家的典章製度、治理方法。漢章帝下詔召開的白虎觀會(hui) 議,就是通過五經經義(yi) 的經學討論,以探討漢朝的政治製度、國家治理等相關(guan) 的國家政典問題。所以,參加白虎觀會(hui) 議的不僅(jin) 是漢代朝廷負責國家典章、禮樂(le) 製度等方麵顧問應對的官員政要,同時他們(men) 也是當時經學領域的學術大家。參加白虎觀研討會(hui) 議的十多位士大夫,其實均是當時學術地位甚高的經學家。同時,考察白虎觀研討會(hui) 議的學術成果《白虎通義(yi) 》,這一部大典的顯著特點是大量引用儒家經典而論證、確立漢代政典。有學者做過統計,《白虎通義(yi) 》四十四篇,引《尚書(shu) 》及傳(chuan) 八十四條,引《三禮》等禮類著作一百七十四條,《春秋》經傳(chuan) 一百零八條,《論語》六十三條,《詩經》類六十九條,《易》學經傳(chuan) 二十三條,《論語》六十三條,《孝經》九條,《爾雅》九條,各類緯書(shu) 三十三條。[3]從(cong) 《白虎通義(yi) 》引證的儒家經典,可以看出班固及其入會(hui) 的經學家們(men) 的學術旨趣、經學思想。正如清代經學家皮錫瑞所評價(jia) ,《白虎通義(yi) 》“集今學之大成”。[4]可見,《白虎通義(yi) 》是兩(liang) 漢今文經學的集大成著作,集中體(ti) 現了兩(liang) 漢今文經學的學術思想。

 

將東(dong) 漢班固的《白虎通義(yi) 》與(yu) 西漢董仲舒的《春秋繁露》做一比較,也是一個(ge) 十分有意義(yi) 的視角。因為(wei) 這兩(liang) 本書(shu) 有許多共同點:它們(men) 均是漢代士大夫在與(yu) 君主在合作過程中而達成的文化共識,既表達了士大夫的政治思想、政治訴求,也體(ti) 現出君主向往的國泰民安和長遠的政治利益;它們(men) 既是漢代士大夫的今文經學代表著作,又在政治史上有重要政治影響。而且,《白虎通義(yi) 》與(yu) 《春秋繁露》的許多思想、學術觀點完全一致,東(dong) 漢班固的《白虎通義(yi) 》學習(xi) 、繼承了西漢董仲舒的《春秋繁露》的思想觀點,這包括王道三綱來源於(yu) 天、災異譴告說、性情陰陽說等等。

 

但是,《白虎通義(yi) 》與(yu) 《春秋繁露》又是兩(liang) 部不一樣的典籍,它們(men) 從(cong) 形式到內(nei) 容均有一些區別。

 

其一,《白虎通義(yi) 》與(yu) 《春秋繁露》在著作形式上有重要區別。董仲舒的《春秋繁露》是一部儒家學者個(ge) 人的經學著作,作者董仲舒是一位經學大師,漢景帝時代的經學博士,終生潛心研究《春秋》公羊學。根據《漢書(shu) ·董仲舒傳(chuan) 》的記載,董仲舒“說《春秋》事得失,《聞舉(ju) 》、《玉杯》、《蕃露》、《清明》、《竹林》之屬,複數十篇,十餘(yu) 萬(wan) 言”,後人將他的著作編成文集,初名《董子春秋》,後將其首篇《藩露》列入書(shu) 名,遂成董子《春秋繁露》。《春秋繁露》可以說是董仲舒以《春秋》公羊學為(wei) 主、兼及其他的政治化經學的專(zhuan) 著,也是他的經學代表著作。董子的《春秋繁露》的最大特點,就是從(cong) 儒家經典中引申出經世致用的原則和方法,為(wei) 漢代朝廷建構出國家典章、禮樂(le) 製度、經世大法的政典。而《白虎通義(yi) 》則是由漢章帝召集漢代朝廷負責國家典章、禮樂(le) 製度等方麵的政要和文化教育的官員參加的一次國家政典的協商、討論大會(hui) ,漢章帝本人“臨(lin) 製親(qin) 決(jue) ”。可見,如果說《春秋繁露》是董仲舒以《春秋》公羊學中引申、建構國家典章、禮樂(le) 製度、經世大法的話,《白虎通義(yi) 》則是君主主持、士大夫參與(yu) 製定的國家治理、典章製度方麵的政典。隻是為(wei) 了確立這些國家典章、禮樂(le) 製度、經世大法的曆史合理性,故而大量引用儒家經典來論證這些政典。所以,《春秋繁露》是從(cong) 儒家經典中引申出國家典章製度、經世大法的政典,而《白虎通義(yi) 》的特點是由國家典章製度、經世大法的政典溯源經典。

 

其二,《白虎通義(yi) 》與(yu) 《春秋繁露》在內(nei) 容方麵亦有區別。盡管《白虎通義(yi) 》與(yu) 《春秋繁露》均是漢代士大夫與(yu) 君主在合作過程中達成的政治盟約與(yu) 文化共識,但是它們(men) 在表達士大夫與(yu) 君主的話語體(ti) 係、價(jia) 值立場還是有一些差別的。《春秋繁露》是董仲舒的《春秋》公羊學為(wei) 主的經學代表著作,主要表達儒家士大夫在與(yu) 君主合作時的話語體(ti) 係、價(jia) 值立場。所以,《春秋繁露》雖然體(ti) 現出士大夫與(yu) 君主合作時政治妥協態度,但是仍然充分體(ti) 現、強調了士人的德治思想和民本精神。而《白虎通義(yi) 》作為(wei) 漢代王朝的政典,是漢章帝召集漢代士大夫參加、但是由漢章帝本人“臨(lin) 製親(qin) 決(jue) ”的一次首先有關(guan) 國家政典的協商、討論大會(hui) ,必然會(hui) 體(ti) 現出君主在兼容儒家士大夫思想時的強勢態度。譬如,《春秋繁露》雖然在與(yu) 君主合作時充分肯定君主的政治權力,將他們(men) 稱之為(wei) “天子”,但是卻不會(hui) 稱之為(wei) “聖人”。但是,《白虎通義(yi) 》作為(wei) 漢章帝召集並“臨(lin) 製親(qin) 決(jue) ”的漢朝的政典,卻在卷七《聖人》章專(zhuan) 門探討“何以知帝王聖人也?”[5]雖然《白虎通義(yi) 》主要引《論語》、《周易》,論證伏羲、神農(nong) 、黃帝、堯、舜帝王為(wei) “聖人”,但是其目的十分明顯,就是為(wei) 當朝的帝王是聖人提供曆史和理論依據。

 

二、《白虎通義(yi) 》:帝國政治的政典

 

《白虎通義(yi) 》是漢代士大夫與(yu) 帝王在合作過程中而達成的政治盟約與(yu) 文化共識,它首先突出地表現出帝國政治的要求,故而可以說是一部漢代帝國政治的政典。作為(wei) 帝國政治的政典,它的根本目的是確立帝國的政治製度、治理原則、禮樂(le) 文化等基本製度和重大原則。

 

《白虎通義(yi) 》作為(wei) 帝國政治的政典,主要體(ti) 現在以下幾個(ge) 方麵。

 

其一,必須首先確立帝王在國家的至高無上政治權力。

作為(wei) 漢朝國家憲章的《白虎通義(yi) 》,在卷一、卷二的最重要位置,通過對爵、號、諡的規定,首先確立了以帝王權力為(wei) 核心以至高無上政治權力。《白虎通義(yi) 》在卷一《爵》章規定:

 

天子者,爵稱也。爵所以稱天子者何?王者父天母地,為(wei) 天之子也。故《援神契》曰:“天覆地載謂之天子,上法鬥極。”《鉤命決(jue) 》曰:“天子,爵稱也。”帝王之德有優(you) 劣,所以俱稱天子者何?以其俱命於(yu) 天,而王治五千裏內(nei) 也。《尚書(shu) 》曰:“天子作民父母,以為(wei) 天下王。”何以知帝亦稱天子也?以法天下也。《中候》曰:“天子臣放勳。”《書(shu) ·逸篇》曰:“厥兆天子爵。”何以言皇亦稱天子也?以其言天覆地載,俱王天下也。故《易》曰:“伏羲氏之王天下也。”[6]

 

《白虎通義(yi) 》在卷二《號》章規定:

 

帝王者何?號也。號者,功之表也,所以表功明德,號令臣下者也。德合天地稱帝,仁義(yi) 合者稱王,別優(you) 劣也。《禮記·諡法》曰:“德象天地稱帝,仁義(yi) 所生稱王。”帝者天號,王者五行之稱也。皇者,何謂也?亦號也。皇,君也,美也,大也。天人之總,美大之稱也。時質,故總稱之也。號言為(wei) 帝者何?帝者,諦也。象可承也。王者,往也。天下所歸往。《鉤命決(jue) 》曰:“三皇步,五帝趨。三王馳,五伯騖。”號之為(wei) 皇者,煌煌人莫違也。[7]

 

《白虎通義(yi) 》在卷二《諡》章規定:

 

天子崩,臣下至南郊諡之者何?以為(wei) 人臣之義(yi) ,莫不欲褒大其君,掩惡揚善者也。故之南郊,明不得欺天也。故《曾子問》:“孔子曰:天子崩,臣下之南郊告諡之。”[8]

 

《白虎通義(yi) 》關(guan) 於(yu) 天子、帝王的一切爵、號、諡的規定,其目的十分明確,就是要在政治製度、思想觀念、治理活動中確立帝王的至高無上政治權力。這一些所謂的爵、號、諡,包括天子、帝、皇、王等,均是為(wei) 了“接上稱天子者,明以爵事天也;接下稱帝王者,得號天下至尊言稱,以號令臣下也。……所以尊王者也。以天下之大、四海之內(nei) ,所共尊者一人耳。”[9]

 

其二,必須進一步確立三綱六紀的社會(hui) 政治秩序。

 

帝王雖然是天子,代表“天”實施對天下的統治和治理,但是天子不可能一個(ge) 人統治天下,他需要三公、九卿、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等諸多士大夫一道實施、完成對天下的治理。《白虎通義(yi) 》強調,君王立三公、九卿等以治理天下,既是帝王的政治安排,也是對天意的順從(cong) 。《白虎通義(yi) 》卷四《封公侯》載:

 

王者所以立三公九卿何?曰:天雖至神,必因日月之光。地雖至靈,必有山川之化。聖人雖有萬(wan) 人之德,必須俊賢。三公、九卿、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以順天成其道。司馬主兵,司徒主人,司空主地。王者受命為(wei) 天地人之職,故分職以置三公,各主其一,以效其功。一公置三卿,故九卿也。天道莫不成於(yu) 三:天有三光,日、月、星;地有三形,高、下、平;人有三尊,君、父、師。故一公三卿佐之,一卿三大夫佐之,一大夫三元士佐之。[10]

 

君主除了需要三公、九卿、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來實施對天下的治理外,根據家國同構的原理,在家庭、家族中,是由父、夫實施對家庭、家族治理。這樣,《白虎通義(yi) 》卷八《三綱六紀》中,確立三綱六紀的社會(hui) 政治秩序:

 

三綱者,何謂也?謂君臣、父子、夫婦也。六紀者,謂諸父、兄弟、族人、諸舅、師長、朋友也。故《含文嘉》曰:“君為(wei) 臣綱,父為(wei) 子綱,夫為(wei) 妻綱。”又曰:“敬諸父兄,六紀道行,諸舅有義(yi) ,族人有序,昆弟有親(qin) ,師長有尊,朋友有舊。”何謂綱紀?綱者,張也。紀者,理也。大者為(wei) 綱,小者為(wei) 紀。所以張理上下,整齊人道也。人皆懷五常之性,有親(qin) 愛之心,是以綱紀為(wei) 化,若羅網之有紀綱而萬(wan) 目張也。……

 

君臣,父子,夫婦,六人也,所以稱三綱何?一陰一陽謂之道。陽得陰而成,陰得陽而序,剛柔相配,故六人為(wei) 三綱。三綱法天、地、人,六紀法六合。君臣法天,取象日月屈信,歸功天也。父子法地,取象五行轉相生也。夫婦法人,取象人合陰陽有施化端也。六紀者,為(wei) 三綱之紀者也。師長,君臣之紀也,以其皆成己也;諸父、兄弟,父子之紀也,以其有親(qin) 恩連也。諸舅、朋友,夫婦之紀也,以其皆有同誌為(wei) 己助也。[11]

 

《白虎通義(yi) 》所確立的三綱六紀秩序,既是君主政治主導下的人倫(lun) 秩序,同樣是效法天道的宇宙秩序。

 

其三,確立漢代國家治理的基本方法和手段:王霸並用。

 

《白虎通義(yi) 》作為(wei) 君主政治的政典,必須確立國家治理的重大原則和方法。《白虎通義(yi) 》在討論上古先王的名號時,特別是通過對三王、五霸名號的文化意義(yi) 詮釋,肯定了漢代國家治理的基本方法和手段是王道和霸道並用。《白虎通義(yi) 》這樣解釋“三王”之王道:

 

所以有夏、殷、周號何?以為(wei) 王者受命,必立天下之美號以表功自克,明易姓為(wei) 子孫製也。夏、殷、周者,有天下之大號也。百王同天下,無以相別,改製天子之大禮,號以自別於(yu) 前,所以表著己之功業(ye) 也。必改號者,所以明天命巳著,欲顯揚己於(yu) 天下也。己複襲先王之號,與(yu) 繼體(ti) 守文之君無以異也。不顯不明,非天意也。故受命王者,必擇天下美號,表著己之功業(ye) ,明當致施是也。所以預自表克於(yu) 前也。[12]

 

《白虎通義(yi) 》又這樣解釋“五霸”之霸道:

 

五霸者,何謂也?昆吾氏、大彭氏、豕韋氏、齊桓公、晉文公也。昔三王之道衰,而五霸存其政,率諸侯朝天子,正天下之化,興(xing) 複中國,攘除夷狄,故謂之霸也。昔昆吾氏,霸於(yu) 夏者也;大彭氏、豕韋氏,霸於(yu) 殷者也;齊桓、晉文,霸於(yu) 周者也。或曰:五霸,謂齊桓公、晉文公、秦穆公、楚莊王、吳王闔廬也。霸者,伯也,行方伯之職,會(hui) 諸侯朝天子,不失人臣之義(yi) 。故聖人與(yu) 之。非明王之張法不張。霸猶迫也,把也。迫脅諸侯,把持其政。《論語》曰:“管仲相桓公,霸諸侯。”《春秋》曰:“公朝於(yu) 王所。”於(yu) 是知晉文之霸也。《尚書(shu) 》曰“邦之榮懷,亦尚一人之慶”,知秦穆之霸也。楚勝鄭,而不告從(cong) ,而攻之,又令還師,而佚晉寇。圍宋,宋因而與(yu) 之平,引師而去。知楚莊之霸也。蔡侯無罪,而拘於(yu) 楚,吳有憂中國心,興(xing) 師伐楚,諸侯莫敢不至。知吳之霸也。[13]

 

《白虎通義(yi) 》通過對先秦時期的“三王”、“五霸”的詮釋,為(wei) 漢代國家治理確立了王道和霸道並用的治理原則。所以,在《白虎通義(yi) 》的政典中,既貫穿了王道政治“以德治國”治理原則和“以德服人”治理方法,同時也貫穿了霸道政治“以刑治國”的治理原則和“以力製人”的治理方法。

因下一節會(hui) 重點討論漢代推崇的王道政治、以德治國,這裏主要講講漢代君主政治同樣推崇的 “以刑治國”和“以力製人”的霸道政治。《白虎通義(yi) 》卷五論述《誅伐》時說:

 

誅不避親(qin) 戚何?所以尊君卑臣,強幹弱枝,明善善惡惡之義(yi) 也。《春秋傳(chuan) 》曰:“季子煞其母兄,何善爾?誅不避母兄,君臣之義(yi) 也。”《尚書(shu) 》曰:“肆朕誕以爾東(dong) 征。”誅弟也。


諸侯之義(yi) ,非天子之命,不得動眾(zhong) 起兵誅不義(yi) 者,所以強幹弱枝,尊天子,卑諸侯也。《論語》曰:“天下有道,則禮樂(le) 征伐自天子出。天下無道,則禮樂(le) 征伐自諸侯出。”上無天子,下無方伯,諸侯有相滅者,力能救之,則救之可也。《論語》曰:“陳恒弑其君,孔子沐浴而朝,請討之。”王者諸侯之子,篡弑其君而立,臣下得誅之者,廣討賊之義(yi) 也。《春秋傳(chuan) 》曰:“臣弑君,臣不討賊,非臣也。”又曰:“蔡世子班弑其君,楚子誅之。”[14]

 

《白虎通義(yi) 》卷九論述《五刑》時說:

 

聖人治天下,必有刑罰何?所以佐德助治,順天之度也。故懸爵賞者,示有勸也。設刑罰者,明有所懼也。……科條三千者,應天地人情也。五刑之屬三千,大辟之屬二百,宮辟之屬三百,腓辟之屬五百,劓、墨辟之屬各千,張布羅眾(zhong) ,非五刑不見。劓、墨何其下刑者也。腓者,脫其臏也。宮者,女子淫,執置宮中,不得出也。丈夫淫,割去其勢也。大辟者,謂死也。

刑不上大夫何?尊大夫。禮不下庶人,欲勉民使至於(yu) 士。故禮為(wei) 有知製,刑為(wei) 無知設也。庶人雖有千金之幣,不得服。刑不上大夫者,據禮無大夫刑。[15]

 

這就是漢代君主政治同樣推崇的“以刑治國”和“以力製人”的霸道政治。由此可見,《白虎通義(yi) 》作為(wei) 漢代君主政治的政典,確立了君主政治的國家治理一定是王道和霸道並用的原則。

                                                                 

三、《白虎通義(yi) 》:士大夫思想的經典

 

《白虎通義(yi) 》作為(wei) 儒家士大夫與(yu) 帝王合作而達成的政治盟約與(yu) 國家政典,表達的不僅(jin) 僅(jin) 是帝王的政治訴求,同樣也表達了士大夫的政治理念。我們(men) 應該看到,《白虎通義(yi) 》作為(wei) 漢代士大夫與(yu) 君主合作而達成的文化共識,它不僅(jin) 是按照漢代帝王要求製定的漢王朝的政治製度和意識形態,同時也是漢代士大夫有關(guan) 兩(liang) 漢今文經學集大成的學術著作和思想形態。


如果說,《白虎通義(yi) 》作為(wei) 漢代士大夫與(yu) 帝王合作而達成的政治盟約,其政治利益、政治視角必須首先確立以帝王為(wei) 首的帝國政治立場的話,漢代士大夫與(yu) 帝王之間能夠達成文化共識,則是因為(wei) 他們(men) 確立了以士大夫為(wei) 主體(ti) 的文化理念、思想形態。東(dong) 漢時期這些傑出的士大夫如此集中地參與(yu) 了白虎觀會(hui) 議並製定了《白虎通義(yi) 》,這些士大夫群體(ti) 就是希望說服君主,能夠接受儒家士大夫的政治思想與(yu) 文化理念。因此,《白虎通義(yi) 》通過大量引證儒家經典來表達士大夫的政治思想與(yu) 文化理念時,使得《白虎通義(yi) 》在內(nei) 容和形式上均具有儒家經學著作的特點,是漢代士大夫的思想表達。

 

《白虎通義(yi) 》作為(wei) 士大夫的政治訴求與(yu) 思想表達,主要體(ti) 現在以下幾個(ge) 方麵:

 

首先,漢代士大夫在《白虎通義(yi) 》中確立了儒家經典的神聖地位。儒家思想是通過整理、詮釋上古先王留下的經典而建構起來的,漢代儒家士大夫希望在具有政典地位的《白虎通義(yi) 》中確立儒家思想的主導作用,就必須確立儒家“五經”的思想地位。所以,《白虎通義(yi) 》卷八專(zhuan) 列《五經》一章,以確立“五經”的地位和價(jia) 值:

 

經所以有五何?經,常也。有五常之道,故曰《五經》。《樂(le) 》仁、《書(shu) 》義(yi) 、《禮》禮、《易》智、《詩》信也。人情有五性,懷五常不能自成,是以聖人象天五常之道而明之,以教人成其德也。

 

《五經》何謂?謂《易》、《尚書(shu) 》、《詩》、《禮》、《春秋》也。《禮經·解》曰:“溫柔寬厚,《詩》教也。疏通知遠,《書(shu) 》教也。廣博易良,《樂(le) 》教也。潔靜精微,《易》教也。恭儉(jian) 莊敬,《禮》教也。屬詞比事,《春秋》教也。”[16]

 

《白虎通義(yi) 》確立“五經”的崇高地位,是為(wei) 了強調以“五經”的“五常之道”完全能夠解決(jue) 現實政治的“綱散紀亂(luan) ,五教廢壞”問題。《白虎通義(yi) 》對孔子定“五經”的政治意義(yi) 作了充分肯定:“孔子所以定《五經》者何?以為(wei) 孔子居周之末世,王道陵遲,禮樂(le) 廢壞,強陵弱,眾(zhong) 暴寡,天子不敢誅,方伯不敢伐。閔道德之不行,故周流應聘,冀行其道德。”[17]《白虎通義(yi) 》確立了儒家經典在漢代國家政治中的重要地位,明確了儒家經典對漢代政典的指導關(guan) 係,與(yu) 此同時,《白虎通義(yi) 》也突顯了掌握儒家經學話語權的士大夫的重要地位。

 

所以,《白虎通義(yi) 》不僅(jin) 僅(jin) 是漢章帝主持製定的政典,由於(yu) 這一部政典的依據全部來源於(yu) 儒家經典,故而它又是一部依托經典的政典。《白虎通義(yi) 》確立的全部政典大事,包括爵、號、諡、五祀、社稷、禮樂(le) 、封公侯、京師、三軍(jun) 、誅伐、諫諍、致仕、辟雍、災變、封禪、巡狩、考黜、王者不臣三綱六紀、五刑、五經、崩薨等,它們(men) 得以確立、規範的思想基礎、曆史依據全部來源於(yu) 儒家經典。漢代士大夫就是通過引用“五經”的經傳(chuan) 以及《論語》、《孝經》等漢儒遵崇的儒家經典,來確立漢代政治製度、國家治理的合理性與(yu) 合法性。由於(yu) 政典和經典完全合為(wei) 一體(ti) ,儒家士大夫可以將他們(men) 的政治理念、文化思想融入到《白虎通義(yi) 》的政典中去。

 

其次,漢代士大夫在《白虎通義(yi) 》中確立了以儒家禮樂(le) 為(wei) 中心的政治文明、治理方法。儒家創始人孔子繼承、發展了西周禮樂(le) 文明,倡導建立一個(ge) 合乎禮樂(le) 文明的政治秩序、治理方法。《白虎通義(yi) 》卷三專(zhuan) 設《禮樂(le) 》章,從(cong) 政治秩序的目的、國家治理的功效方麵,確立了禮樂(le) 的重要性:

 

禮樂(le) 者,何謂也?禮之為(wei) 言履也。可履踐而行。樂(le) 者,樂(le) 也。君子樂(le) 得其道,小人樂(le) 得其欲。王者所以盛禮樂(le) 何?節文之喜怒。樂(le) 以象天,禮以法地。人無不含天地之氣,有五常之性者。故樂(le) 所以蕩滌,反其邪惡也。禮所以防淫佚,節其侈靡也。故《孝經》曰:“安上治民,莫善於(yu) 禮。”“移風易俗,莫善於(yu) 樂(le) 。”……禮所揖讓何?所以尊人自損也,揖讓則不爭(zheng) 。《論語》曰:“揖讓而升,下而飲,其爭(zheng) 也君子。”故“君使臣以禮,臣事君以忠。”“謙謙君子,利涉大川。”以貴下賤,大得民也。屈己敬人,君子之心。故孔子曰:“為(wei) 禮不敬,吾何以觀之哉?”夫禮者,陰陽之際也,百事之會(hui) 也,所以尊天地,儐(bin) 鬼神,序上下,正人道也。[18]

 

《白虎通義(yi) 》所講的禮治秩序就是“三綱六紀”的政治社會(hui) 秩序,維護這一種 “禮樂(le) ”秩序既是目的又是手段。其實,整個(ge) 《白虎通義(yi) 》作為(wei) 一部國家政典,涉及到爵、號、諡、五祀、社稷、禮樂(le) 、封公侯、京師、五行、三軍(jun) 、鄉(xiang) 射、致仕、辟雍、封禪等等,幾乎無不是儒家禮樂(le) 文明、禮治秩序的體(ti) 現。


其三,漢代士大夫在《白虎通義(yi) 》中確立了以儒家為(wei) 政以德、以民為(wei) 本、限製君權的政治理念。漢代儒家思想源於(yu) 先秦原始儒家,原始儒家學者目睹諸侯爭(zheng) 霸、民生塗炭的嚴(yan) 峻現實,為(wei) 限製君權、反對暴政,故而係統地提出了為(wei) 政以德、以民為(wei) 本的政治思想。漢代儒家士大夫在與(yu) 君主的政治合作過程中,雖然認同“三綱六紀”的政治社會(hui) 秩序,但是對君主濫用政治權力一直非常警惕,主張限製君主、大臣的各種政治權力。所以,《白虎通義(yi) 》中體(ti) 現出儒家士大夫倡導的為(wei) 政以德、以民為(wei) 本的政治理念,它十分巧妙地將君主、大臣擁有的政治權力、社會(hui) 榮譽與(yu) 相應的政治責任、道德義(yi) 務統一起來。《白虎通義(yi) 》對“爵”、“號”“諡”包含的政治權力、社會(hui) 榮譽均做出了相應的政治責任、道德義(yi) 務的規定,如卷一對五等爵位的政治責任、道德義(yi) 務做出了規定:

 

《王製》曰:“王者之製祿爵,凡五等。”謂公侯伯子男也。此據周製也。所以名之為(wei) 公侯者何。公者通公正無私之意也。侯者,候也。候逆順也。《春秋傳(chuan) 》曰:“天子三公稱公,王者之後稱公,其餘(yu) 大國稱侯,小者稱伯子男也。”《王製》曰:“公侯田方百裏,伯七十裏,子男五十裏。”[19]

 

公卿大夫者,何謂也?內(nei) 爵稱公卿大夫何?爵者,盡也,各量其職,盡其才也。公之為(wei) 言公正無私也。卿之為(wei) 言章也,章善明理也。大夫之為(wei) 言大扶,扶進人者也。[20]

 

《白虎通義(yi) 》卷二《號》章對五帝三王的名號也作出政治責任、道德義(yi) 務的解釋與(yu) 規定:

 

夏者,大也。明當守持大道。殷者,中也。明當為(wei) 中和之道也。聞也,見也,謂當道著見中和之為(wei) 也。周者,至也,密也。道德周密,無所不至也。……五帝無有天下之號何?五帝德大能禪,以民為(wei) 子,成於(yu) 天下,無為(wei) 立號也。或曰:唐、虞者號也。唐,蕩蕩也。蕩蕩者,道德至大之貌也。虞者,樂(le) 也,言天下有道,人皆樂(le) 也。《論語》曰:“唐、虞之際。”帝嚳有天下,號高辛。顓頊有天下,號曰高陽。黃帝有天下,號曰有熊。有熊者,獨宏大道德也。高陽者,陽猶明也,道德高明也。高辛者,道德大信也。[21]

 

《白虎通義(yi) 》中《諡》一章也對帝王作出政治責任、道德義(yi) 務的引導:

 

諡,何也?諡之為(wei) 言引也,引列行之跡也。所以進勸成德,使上務節也。……死乃諡之何?《詩》雲(yun) :“靡不有初,鮮克有終。”言人行終始不能若一,故據其終始,後可知也。[22]

   

從(cong) 帝王政治確立政典的需要出發,《白虎通義(yi) 》關(guan) 於(yu) “爵”、“號”“諡”規定包含著對帝王的政治權力、政治榮譽的規定,是對君主權力的肯定;但是從(cong) 儒家士大夫的政治理念出發,關(guan) 於(yu) “爵”、“號”“諡”規定則包含著對帝王的政治責任、道德義(yi) 務的規定,是對君主權力的限製。

 

《白虎通義(yi) 》不僅(jin) 僅(jin) 是通過名號包含的政治責任、道德義(yi) 務來限製君權,儒家士大夫還要通過朝議、進諫的政治製度設計,來實現為(wei) 政以德、以民為(wei) 本的思想理念和政治目的。《白虎通義(yi) 》為(wei) 了限製君權,對漢代朝廷的朝議、進諫等政治製度及其意義(yi) 做了進一步的闡發。在《白虎通義(yi) 》卷三《諫諍》章記載:“天子置左輔、右弼、前疑、後承,以順。左輔主修政,剌不法。右弼主糾,糾周言失傾(qing) 。前疑主糾度定德經。後承主匡正常,考變失,四弼興(xing) 道,率主行仁。夫陽變於(yu) 七,以三成,故建三公,序四諍,列七人,雖無道不失天下,杖群賢也。”[23]天子建三公、序四諍的目的,就是要將天子置於(yu) 士大夫群體(ti) 的政治限製之中,以保證無道的君主也能夠做到重民而不失天下,即所謂“明王所以立諫諍者,皆為(wei) 重民而求已失也。”諫諍的政治製度設計,一方麵要求天子應該接受士大夫的諫諍,不能夠以言放逐臣子:“或曰:天子之臣,不得言放。天子以天下為(wei) 家也。親(qin) 屬諫不待放者,骨肉無相去離之義(yi) 也。”[24]另一方麵,士大夫必須承擔諫君之義(yi) :“臣所以有諫君之義(yi) 何?盡忠納誠也。《論語》曰:愛之能無勞乎?忠焉能無誨乎?”[25]“必三諫者何?以為(wei) 得君臣之義(yi) 。必待放於(yu) 郊者,忠厚之至也。冀君覺悟能用之。”[26]《白虎通義(yi) 》在《諫諍》章中還認為(wei) :“諸侯諍,不從(cong) 得去何?以屈尊申卑,孤惡君也。”[27]

 

為(wei) 了更加有力的限製君權,使君主能夠自覺承擔政治責任、道德義(yi) 務,漢代士大夫特別強調“天”通過災變而對君主發出“譴告”,間接以“天”的宗教性權威來限製君權。《白虎通義(yi) 》卷四《災變》一章說:“天所以有災變何?所以譴告人君,覺悟其行,欲令悔過修德,深思慮也。”[28]與(yu) 此同時,“天”還會(hui) 通過“符瑞”來表彰有德、重民的君王,《白虎通義(yi) 》說:“天下太平,符瑞所以來至者,以為(wei) 王者承天統理,調和陰陽,陰陽和,萬(wan) 物序,休氣充塞,故符瑞並臻,皆應德而至。”[29]應該說,“天”的意誌其實就是表達儒家士大夫的政治理念、文化思想,士大夫無非是希望嚴(yan) 格要求帝王,讓他們(men) 能夠按照儒家的為(wei) 政以德、以民為(wei) 本的政治思想與(yu) 文化理念去要求自己,成為(wei) 合乎儒家道德理想的君王。《白虎通義(yi) 》強調“天”崇高權威,通過災變而對悖德的君主發出“譴告”、通過符瑞而對有德的君主作出表彰,其實是表達士大夫的文化思想與(yu) 政治要求。

 

最後要特別說明,民本、德治思想雖然源於(yu) 西周,早期儒家將西周的民本、德治思想作了進一步發展,但是二者的區別還是明顯的。西周的民本、德治思想是君王對政治後果的恐懼、當心,故而提出“欲王以小民受天永命”。[30]而早期儒家的民本思想,則是從(cong) 國家共同體(ti) 的和諧、君主權力的合法性的思想高度來闡發民本思想。《白虎通義(yi) 》作為(wei) 漢代國家政典,在有關(guan) 國家製度、政治治理的不同方麵,均貫穿著民本思想。顯然,《白虎通義(yi) 》的民本思想,不局限於(yu) 統治者對政治後果的恐懼、當心,而更加強調儒家士大夫關(guan) 於(yu) 政治共同體(ti) 和諧與(yu) 權力合法性的思想。《白虎通義(yi) 》繼承了先秦儒家的民本思想,故而特別強調設官為(wei) 治的民本意義(yi) ,提出:“王者即位,先封賢者,憂人之急也。故列土為(wei) 疆非為(wei) 諸侯,張官設府非為(wei) 卿大夫,皆為(wei) 民也。”[31]與(yu) 此同時,《白虎通義(yi) 》的民本思想也體(ti) 現在對諸侯的考核上:“諸侯所以考黜何?王者所以勉賢抑惡,重民之至也。”[32]《白虎通義(yi) 》的民本思想,顯然是以儒家士大夫的民本思想為(wei) 主導的。




注釋:


[1]基金項目:國家社科基金重點項目:《四書(shu) 學與(yu) 中國思想傳(chuan) 統的重建和整合研究》(15 AZD032)。

[作者簡介]:朱漢民(1954-  ),湖南大學嶽麓書(shu) 院教授,博士生導師。研究方向:中國思想文化史。

[2] 《尚書(shu) 正義(yi) 》卷七,《胤征第四》。李學勤主編:《十三經注疏》北京大學出版社1999年,第二冊(ce) ,第183頁。

[3] 薑廣輝主編:《中國經學思想史》,中國社會(hui) 科學出版社2003年版,第二卷,第386頁。

[4] 皮錫瑞《經學曆史·經學極盛時代》。吳仰湘《皮錫瑞集》,嶽麓書(shu) 社2012年,下冊(ce) ,第1162頁。

[5]清陳立:《白虎通疏證》卷七,《聖人》,中華書(shu) 局1997年版,上冊(ce) ,第336頁。

[6] 清陳立:《白虎通疏證》卷一,《爵》,中華書(shu) 局1997年版,上冊(ce) ,第1-5頁。

[7]清陳立:《白虎通疏證》卷二,《號》,中華書(shu) 局1997年版,上冊(ce) ,第43-45頁。

[8]清陳立:《白虎通疏證》卷二,《諡》,中華書(shu) 局1997年版,上冊(ce) ,第72頁。

[9]清陳立:《白虎通疏證》卷二,《號》,中華書(shu) 局1997年版,上冊(ce) ,第47頁。

[10]清陳立:《白虎通疏證》卷四,《封公侯》,中華書(shu) 局1997年版,上冊(ce) ,第130-131頁。

[11]清陳立:《白虎通疏證》卷八,《三綱六紀》,中華書(shu) 局1997年版,上冊(ce) ,第373-375頁。

[12]清陳立:《白虎通疏證》卷二,《號》,中華書(shu) 局1997年版,上冊(ce) ,第56頁。

[13]清陳立:《白虎通疏證》卷二,《號》,中華書(shu) 局1997年版,上冊(ce) ,第60-65頁。

[14]清陳立:《白虎通疏證》卷五,《誅伐》,中華書(shu) 局1997年版,上冊(ce) ,第211-215頁。

[15]清陳立:《白虎通疏證》卷九,《五刑》,中華書(shu) 局1997年版,下冊(ce) ,第437-442頁。

[16]清陳立:《白虎通疏證》卷九,《五經》,中華書(shu) 局1997年版,下冊(ce) ,第447-448頁。

[17]清陳立:《白虎通疏證》卷九,《五經》,中華書(shu) 局1997年版,下冊(ce) ,第444-445頁。

[18]清陳立:《白虎通疏證》卷三,《禮樂(le) 》,中華書(shu) 局1997年版,上冊(ce) ,第93-95頁。

[19]清陳立:《白虎通疏證》卷一,《爵》,中華書(shu) 局1997年版,上冊(ce) ,第6-7頁。

[20]清陳立:《白虎通疏證》卷一,《爵》,中華書(shu) 局1997年版,上冊(ce) ,第16-17頁。

[21]清陳立:《白虎通疏證》卷二,《號》,中華書(shu) 局1997年版,上冊(ce) ,第57-60頁。

[22]清陳立:《白虎通疏證》卷二,《諡》,中華書(shu) 局1997年版,上冊(ce) ,第67-68頁。

[23]清陳立:《白虎通疏證》卷五,《諫諍》,中華書(shu) 局1997年版,上冊(ce) ,第227-228頁。

[24]清陳立:《白虎通疏證》卷五,《諫諍》,中華書(shu) 局1997年版,上冊(ce) ,第231-232頁。

[25]清陳立:《白虎通疏證》卷五,《諫諍》,中華書(shu) 局1997年版,上冊(ce) ,第226頁。

[26]清陳立:《白虎通疏證》卷五,《諫諍》,中華書(shu) 局1997年版,上冊(ce) ,第229頁。

[27]清陳立:《白虎通疏證》卷五,《諫諍》,中華書(shu) 局1997年版,上冊(ce) ,第228頁。

[28]清陳立:《白虎通疏證》卷六,《宰變》,中華書(shu) 局1997年版,上冊(ce) ,第267頁。

[29]清陳立:《白虎通疏證》卷六,《封禪》,中華書(shu) 局1997年版,上冊(ce) ,第283頁。

[30] 《尚書(shu) 正義(yi) 》卷十五,《召誥》。李學勤主編《十三經注疏》北京大學出版社1999年,第二冊(ce) ,第402頁。

[31]清陳立:《白虎通疏證》卷四,《封公侯》,中華書(shu) 局1997年版,上冊(ce) ,第141頁。

[32]清陳立:《白虎通疏證》卷七,《考黜》,中華書(shu) 局1997年版,上冊(ce) ,第302頁。


責任編輯:柳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