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梓】傳統家訓的發展、類型與特征

欄目:家風家訓
發布時間:2017-10-31 13:5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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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梓

作者簡介:徐梓,本名徐勇,1962年12月生於(yu) 湖北京山,北京師範大學教育學部教授,北京師範大學國學經典教育研究中心主任,山東(dong) 省大中小學優(you) 秀傳(chuan) 統文化傳(chuan) 承工程專(zhuan) 家委員會(hui) 主任。主要從(cong) 事中國傳(chuan) 統教育、中國傳(chuan) 統文化教育研究,出版學術著作《元代書(shu) 院研究》《中華蒙學讀物通論》《中華文化通誌·家範誌》《現代史學意識與(yu) 傳(chuan) 統教育研究》《傳(chuan) 統蒙學與(yu) 蒙書(shu) 研究》《中華優(you) 秀傳(chuan) 統文化教育十五講》等,主編《蒙學輯要》《中國傳(chuan) 統訓誨勸誡輯要》《名人家風叢(cong) 書(shu) 》等。


傳(chuan) 統家訓的發展、類型與(yu) 特征

作者:徐梓(北京師範大學教育學部)

來源:中國社會(hui) 科學報

時間:孔子二五六八年歲次丁酉九月十二日辛卯

            耶穌2017年10月31日

 

家訓是父祖長輩對後代子孫的訓教,是家族先人為(wei) 後人製定的立身處世、居家治生的原則和規條。它是借助尊長的權威加之於(yu) 子孫或族眾(zhong) 的道德約束,甚至具有法律效力,現代學者也稱之為(wei) “宗族法”。家訓曾有眾(zhong) 多不同名稱,如家教、家誡、家規、家儀(yi) 、家訓、家法、家約、家矩、家則、家政、家製,以及教家、治家、傳(chuan) 家、齊家等。其約束對象通常是人口眾(zhong) 多的大家族,故而又有宗範、族範、世範、宗訓、宗約、族約、宗式、宗儀(yi) 、宗誓、宗教、宗典、宗型、宗政等稱謂。部分家訓是父祖長輩在臨(lin) 終之際做出的,這類訓教帶有一個(ge) 特別明顯的“遺”字,如遺令、遺戒、遺敕、遺命、遺訓、遺言、遺囑、遺書(shu) 、遺疏。傳(chuan) 統家訓大多出自嚴(yan) 父之手,也有的出自慈母之口,如慈訓、母訓、慈教、母教等。很多家訓往往是一代又一代、一輩又一輩傳(chuan) 下來的,通常名為(wei) 祖訓、垂訓、訓言等。傳(chuan) 統家訓的內(nei) 容主要關(guan) 乎為(wei) 人處世,也涉及居家治生,特別是祠堂、義(yi) 莊、學塾、文會(hui) 、祭祀等的管理,這時的命名往往使用祠規、祭儀(yi) 、莊規、塾訓、塾鐸、文會(hui) 規條等。還有一些家訓以儒家經典中的語句命名,諸如庸言、庸行、閑家、顧命、燕翼、貽謀、庭訓、庭誥、庭語、將死之鳴等。根據其自身的邏輯或類型的演變,傳(chuan) 統家訓的發展大體(ti) 可分為(wei) 三個(ge) 階段。

 

先秦家訓停留於(yu) 口頭說教

 

所謂訓誡活動的家訓,是指訓誡停留在口頭,沒有落實在文字上。與(yu) 之相對應,文獻形式的家訓則是以書(shu) 信、規條等文字形式呈現的。前者是動態的活動,後者是靜態的文獻。如果一定要在命名上加以區分,訓誡活動的家訓往往用家訓、家教、家誡等命名,而文獻形式的家訓可以用家範、家規、家儀(yi) 、家法、家約、家矩、家則等命名。我國最早的家訓就是訓誡活動的家訓,先秦時期的所有家訓無一例外地具有訓誡活動的特點。

 

最早的家訓是哪一則,學術界有不同說法。有人說是周文王的《詔太子發》,有人說是清華簡中周文王叮嚀周武王的《保訓》。《詔太子發》出自《逸周書(shu) 》的《文儆》,《保訓》所在的清華簡整理工作還沒有完成,釋文尚未全部公布。因此,筆者把《史記》記載的周公旦對長子伯禽的訓誡視為(wei) 我國最早的家訓。

 

周公旦是周文王之子、周武王的弟弟。武王滅商之後,實行分封製。周公被封於(yu) 曲阜,建立魯國。由於(yu) 武王旋即死去,侄子成王年幼,因而由周公攝政。周公無法前往封地,便派長子伯禽前往。伯禽臨(lin) 行前,周公對他作了這樣的訓誡:“我,文王之子,武王之弟,王之叔父,吾於(yu) 天下,亦不賤矣。然一沐三握發,一飯三吐哺,起以待士,猶恐失天下之賢。子之魯,慎無以國驕人。”周公這段教誡其子伯禽禮賢下士的訓辭,流傳(chuan) 甚廣;吐哺握發的殷勤待士,無以國驕人的處尊謙卑,千古傳(chuan) 誦。

 

先秦時期的家訓強調任何人都應該完成自己份內(nei) 的工作,不能自求逸樂(le) ;隻有勤勞有為(wei) ,才能光大先人的業(ye) 績,而怠惰偷安,將會(hui) 導致家道中落衰敗。例如,春秋時期,魯國人公父文伯(公父穆伯的兒(er) 子)持有坐享其成、好逸惡勞的觀點,其母敬薑訓誡他:“勞則思,思則善心生;逸則淫,淫則忘善,忘善則惡心生。”又如,春秋時期,楚國令尹子發的母親(qin) 以越王勾踐伐吳的事例,教誡其子要與(yu) 士兵同甘共苦,從(cong) 而激發士氣、克敵製勝。再如,孔子教導其子孔鯉要學詩學禮,孟母斷機教子等。這一時期的所有家訓都是口頭說教,僅(jin) 僅(jin) 停留在口頭上,當時並沒有落實在文字上。它們(men) 之所以能流傳(chuan) 到現在,為(wei) 我們(men) 所了解,不過是後人追述的結果而已。

 

從(cong) 訓誡活動到文獻形式

 

兩(liang) 漢時期,我國的家訓有了長足發展。這主要表現在兩(liang) 個(ge) 方麵,一是出現“家教”、“家約”、“家訓”等名稱,表明人們(men) 對教子傳(chuan) 家的自覺;二是家訓實現了由訓誡活動到文獻形式的發展。

 

或許是因為(wei) 教誡者和教誡對象分處兩(liang) 地,無法耳提麵命,當麵訓教;抑或是因為(wei) 教誡者希望教誡對象鄭重對待,永遠記取,便采用手書(shu) 或書(shu) 信的形式。西漢王朝的建立者劉邦就有《手敕太子》,其中既有自身痛徹的教訓,又有對兒(er) 子的深切企盼;既有諸如尊長、力學之類適合社會(hui) 各階層的內(nei) 容,也有帝王之家特有的教誡。而“手敕”二字則清楚地表明,這則家訓是用“手”寫(xie) 的,不同於(yu) 以往的“口”說家訓。

 

兩(liang) 漢時期,以書(shu) 信教子十分普遍,孔臧的《與(yu) 子琳書(shu) 》、劉向的《戒子歆書(shu) 》、馬援的《誡兄子嚴(yan) 、敦書(shu) 》、張奐的《誡兄子書(shu) 》、鄭玄的《戒子益恩書(shu) 》、司馬徽的《誡子書(shu) 》等,便是其中的代表。

 

顯然,以文獻形式出現的家訓,較之於(yu) 一時的口頭說教,有著更為(wei) 持久的意義(yi) ,有著更為(wei) 深遠的影響。如果說訓誡活動的家訓是文獻形式家訓的基礎,那麽(me) ,以文獻形式出現的家訓則是訓誡活動家訓的升華,是同一內(nei) 容在更高層次的體(ti) 現。

 

從(cong) 非規範性家訓到規範性家訓

 

無論是先秦時期訓誡活動的口頭家訓,還是兩(liang) 漢時期以書(shu) 信為(wei) 主體(ti) 的文獻形式家訓,都有針對性強、目標明確、性質單一的特點。為(wei) 什麽(me) 要訓誡,有具體(ti) 的原因;怎樣訓誡,有具體(ti) 的內(nei) 容;甚至訓誡的效力如何,也有具體(ti) 的結果。一般來說,它們(men) 不具有永久性和普遍性的意義(yi) 。隻有在當時特定的環境下,它們(men) 的價(jia) 值才能凸顯出來,才能被人們(men) 所理解,其意義(yi) 總是與(yu) 具體(ti) 條件聯係在一起的。筆者把這種針對一人一事的教誡稱為(wei) 非規範性家訓,它既包括訓誡活動的家訓,也包括文獻形式的家訓。

 

六朝時期,我國的家訓由非規範性家訓發展為(wei) 規範性家訓,即是說,家訓不再是針對一人一事的教誡,而是著眼於(yu) 一個(ge) 人的一生,為(wei) 了一個(ge) 家族的世世代代。這種變化的表麵特征是由以前相對較短的“誡子書(shu) ”發展為(wei) 篇幅稍長的“家誡”,甚至是以專(zhuan) 書(shu) 形式呈現的“家訓”。介紹非規範性的家訓,猶如講故事,具有完整的情節;而要介紹以《顏氏家訓》為(wei) 代表的規範性家訓,則隻能逐節展示,分篇論列。

 

《顏氏家訓》被尊為(wei) “家訓之祖”,成書(shu) 於(yu) 隋朝,但題署“北齊黃門侍郎顏之推撰”。實際上,在它之前,不僅(jin) 非規範性家訓所在多有,而且規範性家訓也已經非常普遍。對於(yu) 《史記》所說的“任公家約”,學界有“任公的家約”和“任公全家人約定”兩(liang) 種讀法,我們(men) 姑且擱置不論。漢代東(dong) 方朔的《誡子》用整齊的韻語,講述了一番“與(yu) 物變化”、“隨時之宜”等為(wei) 人處世的原則,已經不再是針對具體(ti) 問題的具體(ti) 訓教。進入魏晉以後,家訓教導為(wei) 人處世的一般原則和方法,如王肅的《家誡》、王昶的《家誡》、嵇康的《家誡》、李秉的《家誡》、楊椿的《誡子孫》、魏收的《枕中篇》、王褒的《幼訓》等,不勝枚舉(ju) 。從(cong) 唐宋時期起,家訓出現了社會(hui) 化現象,有影響的家訓往往不再屬於(yu) 一家一姓,而屬於(yu) 全社會(hui) 所共有。

 

與(yu) 非規範性家訓相比,規範性家訓擺脫了動因直接、內(nei) 容具體(ti) 、針對性明確的局限,它不再隻是針對一人一事,也不再局限於(yu) 一時。從(cong) 形式上說,它很少列舉(ju) 具有鑒戒性的事例,而往往以原則性的條文出現。明清時期,家譜中的家訓編寫(xie) 非常注重文字形式,每一條均以有限的三五個(ge) 字用作一段的標題,如敬祖宗、睦宗族、教子孫、慎婚嫁、務本業(ye) 、勵勤奮、尚節儉(jian) 等,形式整齊,異常醒目,提綱挈領,既便於(yu) 誦讀,也便於(yu) 記憶。這些條文往往是數代人生活經驗和治家經驗的總結,對後人的生活和治家具有指導意義(yi) 。

 

責任編輯:姚遠